3G选择:技术最优还是制度最优?
2000-02-10
虽然大幕尚未拉开,不过,关于中国第三代移动通信(3G)发展的种种动向,已经成了世界级新闻热点,直接影响着国际股市相关板块的起起落落。眼前的问题是相当技术性但又为业界广为关注的:中国在未来发展3G时将采用什么技术标准?
----在国内电信界可以听到相当激烈的争论,但多是倾向于说明哪种技术更优、成本更低,似乎由国有电信监管部门及早进行“优选”、颁布统一标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我们却主张,“部颁标准”缓行甚至不行,放开竞争、多头实验,让市场去做判断。
----这种主张乍一听相当“冒险”。牵涉到移动通信升级换代的3G技术投资额极为庞大,动辄以千亿美元计,怎么可以让市场来左右呢?“巨额投资浪费”和“规模效益损失”的后果由谁来负责?在可能的诘问面前,我们就“竞争选择机制”的主张列出三条基本理由:
----其一,目前世界正处在电信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3G及其相关技术目前并不成熟,其未来走向更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这个领域里本没有“惟一的最优”,而由行政手段过早确定某一标准,极易形成路径依赖,使技术信息无法得到充分交流。相反,充分开放市场,由设备商、运营商、消费者构成的各层次市场在竞争中择优汰劣,通过分权决策机制比较充分地利用信息,正是分散风险的最佳办法。
----其二,中国电信业目前面对三种可能的3G技术选择,即主要是欧日电信商开发的WCDMA、美国高通公司开发的CDMA2000,以及中国电信企业大唐电信与国外合作开发的TD-SCDMA(参见本期报道“逐鹿中国3G标准”)。选择何种技术,关乎巨大的商业利益。在如今加入WTO、电信市场放开的背景下,应当让这三种技术均获得比较充分的实验机会,这也是对内和对外最起码的市场公平。
----其三,中国电信业长期处于垄断封闭的状态,电信监管部门与中国电信垄断主体实际上是政企一家。虽然经过年来的改革,电信业已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与有限竞争,但昔日的“中国电信”仍在市场上据压倒之势,电信主管部门与旧部属之间血脉关系也未完全厘清。在这种形势下,由电信监管部门确定统一标准,不排除其有意或无意地“倾斜”于某家超大型电信运营商局部意愿之可能。特殊国情进一步决定了中国应更多地借力于市场。
----电信技术是否需要和应该如何确立标准,在世界领域也属探寻已久的大问题。美国主要是采取自由放任的竞争模式,最终在市场上形成主流应用技术,同时保持一个整体开放的框架;而欧洲天然具备以国界分割的相对较小的市场,各国电信企业通过竞争与谈判现已逐步统一了3G标准(WCDMA)。这两种模式孰优孰劣还待见分晓,不过我们更要看到,中国电信市场的成长和电信业本身的发展水平都处于相对的初级阶段,具体情形与欧美差别极大,没有理由用传统的“计划思路”来解读别人的某一做法,以为欧洲既已确定统一标准,中国监管部门更不遑稍让。
----中国现在至少有五家经营电信业务的全国性大公司,但真正持有移动通信牌照、能够形成商业化运营的企业只有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两家,而被允许在经营GSM网络之外经营CDMA网络的仅联通一家。这种偏严的管制格局,本身就不利于3G标准“竞争选择机制”的建立。当前,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扩大移动通信市场的牌照发放,让其他企业,不管是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有机会入局;同时,在新技术的选择与投资决策过程中去除“审批”“立项”等行政性限制,让国内外设备提供商充分地平等竞争,由运营商从市场出发自行决策。至于未来的3G运营牌照发放,也应通过拍卖或其他竞争方式进行。制度最优将成为技术最优的可靠保证。
----在中国3G的发展问题上,尽管实力集团游说纷纷,但中国电信监管部门以相关部委至今未做出任何正式表态。我们更愿意从这种谨慎的姿态中领会积极的含义。看起来,中国加入WTO的大势,新技术革命的冲击,以及现有的和潜在的电信市场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正在形成一种合力。或许,在这种合力的作用下,中国电信业有望最终走出垄断和计划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