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子怎么了
1999-06-06姜明
姜明
不久前,我收到一封从河南一小城市挂号寄来的咨询信,信中要求我用挂号信答复他。
这是一封实实在在的求救信。为保护来信人的声誉,我暂称他为“H”。
信中首先介绍,他是个正在读高中的男孩,平时生活很单调,业余爱好不多,只有看看书和电视等。与同性和异性同学交往都不多。
进入青春期后,按生理心理发展的规律,异性间相互交往和追求,本是一件正常的事,可是H在信中说,他对异性一点儿也不感兴趣,见了异性既不脸红,心跳也不加快,更无其他想入非非的情况,反而觉得厌恶男女之间的往来。
H在信中说,起初他并不觉得自己异常,并以读书为重、年龄尚小、业余时间不够用等理由为自己的这种行为开脱。周围的同学和父母也没发觉他有什么异常。直到最近,他觉得自己爱上了一位潇洒的男同学。在他心目中,似乎这个男同学就是他日夜想念的伴侣,并且每当见到这位男同学时,他的心都会砰砰乱跳,甚至觉得脸发烧,手脚行动都不自然。和这个男同学在一起,他会觉得内心欢悦,如果和他握握手,或贴身挤在一起,就会产生浑身兴奋的感觉。开始,那位男同学并未觉察,只认为同性同学相处热络一些罢了,直到有一天H冒昧地去亲吻他的脸,还摸了一次他的下身,才引起那位同学的警觉,问他为什么要这样?H直率地回答说:“我喜欢你”,还问他:“你喜欢我吗?”当时,那位男同学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哈哈大笑,以为H是在和他闹着玩。其实H是真心的。
H希望我答复他,这种只想与同性相处,而不愿与异性来往的感情,以及与同性超越“规范”关系的做法,是否属于同性恋?如果是同性恋,发展下去将会怎样?如果遭到对方拒绝,或者把事情传播出去,后果又会如何?能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同情吗?
同性恋,不算新名词,在某些国家不仅一般人群中有,军队中也有。据媒体报道,有的国家的同性恋者甚至要求总统颁令使同性恋合法化。而中外国情不同,我们只能把这些当作新闻来读,当作社会问题来思考。
虽然大部分青少年对“同性恋”这个名词有所耳闻,但真正知道同性恋的并不多,包括已经怀疑自己有“同性恋”异常行为的H君。
同性恋,顾名思义是两个同性别的人之间搞性活动,绝不是一般的包括亲密朋友之间的情谊。
同性恋是性变态的一种,属于心理疾病范畴,这是所有教科书和论著上都有定论的。可是也有个别国家,因种种原因不把同性恋看成病态,不提倡矫治。
同性恋可分为男女两种类型。两个人都是男性,叫男同性恋;两个人都是女性,叫女同性恋。男女同性恋有一定的差异,男同性恋者偏重于对“性”兴趣的追求;女同性恋者则偏重于在感情上的追求,性兴趣放在次要位置。
男同性恋关系没有女同性恋那样长期、巩固、稳定,往往随聚随散,一般无稳定的性“配偶”,出现性冲动后,就到处找有同类癖好者。女同性恋者,关系亲密似夫妻,白天相伴同处,晚上同床而眠。
同性恋既称性恋,必定有性活动和性关系。男性同性恋者,有主动者和接受者之分。女性同性恋者,则常常以互相扶摸和手淫来满足性要求。
为什么会发生同性恋至今尚无定论。精神专家分析认为,同性恋是由异性恐怖造成的。如男童受到过女性性虐待,或女童受到过强暴或性虐待。行为学专家认为,同性恋是受环境影响形成的。生物学专家提出,同性恋不是后天形成的,而是有着先天生物学基础的。矫正同性恋,特别是矫正已经形成事实的同性恋,有一定的难度,若按生物学家提出的病因学说针对病因矫治则更难。
一般同性恋者很难像正常夫妻那样温馨、甜蜜、和谐,他(她)们有说不出的痛苦。面对社会的压力,同性恋者有时比小偷还难受,如果再遇到关系无法维持,会产生严重的焦虑、抑郁,有些甚至会导致自杀行为。所以同性恋者,应该主动向心理医生咨询,力争在他们的帮助下得到最佳效果的矫治。
也许H看完我这篇短文会对自己有所了解,希望他能振作精神,在与同性朋友广泛交往的同时,试着与异性朋友增加交往。如能放弃追求同性而转变为追求异性,将是个好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