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本新格律诗选
1986-07-15鲁德俊许霆
鲁德俊 许 霆
新诗的形式问题,虽几经讨论,莫衷一是,但经过诗人们的努力,已逐渐约定俗成,大别为四:即自由体、均行体、民歌体、格律体。前三种诗体,“五四”以后都曾有过或正有着闪光的时代。而格律体,尽管几十年来有不少诗人在探索在提倡,但相对来说,比较冷落。
最近,邹绛编的《中国现代格律诗选》和周仲器、钱仓水编的《中国新格律诗选》,分别由重庆出版社和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这两个选本的同时出版,显示了新格律诗创作的实绩。
这两本新格律诗选的编者在对待什么是新格律诗的问题上,观点基本一致。周仲器、钱仓水在《后记》中说:“新格律诗,指的是讲求顿和押韵规律的新诗。”邹绛在《代序》中说:“构成现代格律诗最关键的东西是顿。”“主要是指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每行顿数整齐,……另一种情况是每行顿数并不整齐,但每节互相对称”。
第一种体式,在选本中有闻一多的《死水》那种顿数整齐、字数也整齐的典型;也有何其芳的《回答》那种顿数整齐、字数不整齐的典型。第二种体式,每节各行长短不齐,顿数多寡也不等,但节与节间相应的诗行却是对称的,于是造成一种周而复始的旋律。它的优点,正如骆寒超在周、钱选本的《序》中所说的,是很好地体现了“自由中求规律,规律中显自由”的法则。每首又都从各自的独特内容出发,确定自己的对称方式,毫不雷同。所以从“五四”至今,许多著名诗人都采用过这种体式。
以上两种主要体式的新格律诗,在两本诗选中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体现了编选者严谨的态度和严格的标准。
提起新格律诗,有人便以为那是要求诗人按一个固定的模式去“削足适履”地硬套。其实闻一多早就指出:“新诗的格式是层出不穷的”,“是相体裁衣”(《诗的格律》),如谢冰心和闻一多都有一首题为《一句话》的诗,采用的也都是节与节间对称的体式,却绝不相似。谢诗每节四行,末行有变化,而闻诗每节八行,末两行重复。又如朱大
此外,如戴望舒的《烦忧》,胡乔木的《仙鹤》等,是对古代回文诗的改造和革新,造成了一种回环的美。还有对外国十四行体的引进和借鉴,有的采用意大利彼特拉克式,有的采用英国莎士比亚式,包括了十四行诗的两种基本体式。
这两个选本,还显示了应用新格律体创作的诗人的广泛。只要翻开目录流览一过,就会发现“五四”以来的著名诗人大都自觉不自觉地写过新格律诗。这当中有多年致力于新格律诗研究的知名诗人的执着追求,也有主要是写自由诗的诗人的偶尔为之,还有近年来新步入诗坛的青年作者的成功尝试。即使是所谓偶尔为之,也恰好说明有些内容是适合用新格律诗的形式来表现的,致使写惯了自由诗的诗人也不由自主、欲罢不能了。
这两本诗选所选多为久经考验、文质兼美的精品。象闻一多的《死水》、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朱湘的《采莲曲》、闻捷的《苹果树下》等,都是交口称誉、脍炙人口的绝唱。又如刘半农的《教我如何不想她》、刘大白的《卖花女》、光未然的《五月的鲜花》等,都曾被谱成歌曲,至今传唱不衰。
但说到广收新格律诗的精品,我们也觉得这两本诗选并非没有遗珠之憾。首先是艾青的诗在周、钱的选本中一首也未收。艾青早期固然以自由诗的“散文美”蜚声诗坛。但诗人的美学观在四十年代后不断革新。尤其是他“复出”之后,写了相当数量格律严谨的诗,艾青的这些新格律诗常以整齐的短句出之,写得纯净自然、玲珑剔透,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
再是由郭小川在六十年代创立的“新辞赋体”,每节两行或四行,每行多为十五字左右的长句,行与行、节与节或呈并列式对称,或呈交叉式对称,很便于抒情,形成一种雄浑富丽、回肠荡气的风格,是一种很有发展前途的新格律诗。而邹绛的选本从顿诗理论出发,只选了郭小川一首,而且作为变体。严阵近十年来在《花海》、《旗海》等诗集中的大部分新作所追求的,也是新辞赋体的风格。其中有每首四节或六节的短章,诗句则比郭小川更长,达二十字左右,大有浩浩荡荡、一泻千里之势。仅标明序次的《花海》就有四十七首之多,显然是着意经营的。而两本新格律诗选所选严阵的三首诗,都是六十年代的旧作,无法代表严阵近年来的追求。总之,这些作品的漏选,不能不说也是一种缺憾。
此外,我们认为两书中收入一些民歌体新诗(尽管都是好诗),是值得商榷的。民歌体虽然也有节奏,也押韵,但它自成格调,亦即三、五、七言的格调,与新格律诗同工异曲,这样选人选本容易模糊两种诗体的界限。
当然,我们深知,在数以千计的新格律诗面前,取舍实难得当。我们提出一些问题来,不过是与编者商讨,以便将来修订时参考罢了。
(《中国现代格律诗选》,邹绛编,重庆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八月第一版,1.79元;《中国新格律诗选》,周仲器、钱仓水编,江苏文艺出版社一九八五年十月第一版,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