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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申遗”,进退两难的选择

2015-09-15易行

中华诗词 2015年5期
关键词:诗体旧体诗格律

易行

关于格律诗词或诗词格律的“申遗”问题,早已热议于诗界与报端。力推者有之,非议者有之,模棱两可者亦有之。在各行各业的“申遗热”中,诗词界为什么竟有人反对诗词格律“申遗”呢?一说,诗词格律是汉语所特有的,保护也好不保护也好,它都会与汉语言一起存在下去。只要汉语言不灭绝它就绝不会灭绝,当然也就不会濒临灭绝了,故没有保护的必要。一说,诗词格律“申遗”保护,有碍于诗词的改革创新和诗韵的“知古倡今”,故诗词格律“申遗”不仅无益而且有害。还有一说是,诗词是我国固有的大美诗体,是中国文学之巅,而“申遗”保护不是将它提高了,而是将它贬低了,也就是说诗词格律不宜“申遗”,格律诗词也不宜“申遗”。凡此种种,说的都是诗词“申遗”没有必要。但只要认真想一想,格律诗词虽然是我国固有的“国诗”,却不是独有的。它早在唐宋时期就已传到国外,特别是传到日本、韩国。现在,日本、韩国仍十分重视汉语格律诗词的传习、创作。日本甚至将汉语格律诗词的写作列入学校教学内容。在此情势下,如果他国也像抢申我国端午节为他们的“非遗”那样抢申我国的格律诗词,我们将如之奈何?所以,诗词“申遗”无论多难,无论是否能成功,都需“放手一搏”。成功了,就堵住了他国的抢申之路;我们不成功,他国当然也不会成功。

为了“申遗”的成功,到底是选择格律诗词“申遗”好呢?还是选择诗词格律“申遗”好呢?因为格律诗词“申遗”与诗词格律“申遗”不是一回事,或者说不是完全等同的一回事。诗词格律作为汉语言的声(平仄)音(韵)规律会与汉语言同在,只要汉语言存在,它就存在。没有汉语言的负载,它是空的,“申遗”的意义不大。格律诗词则是汉语言依一定的格律组合而成的。它的语言,是一种汉语诗词的特有语言——诗化语言。其主要特征是:雅致、精练、跳跃。雅致,是指格律诗词的语言是高雅精致的。它排斥粗俗,但并不排斥白话口语甚至俚语入诗;它崇尚文雅,却不必非文言、书面语不可。精练,是指包括省略主语、谓语、宾语等成分,采用词性化用、词序倒装等修辞方法,尽可能使诗词句子短小精到。跳跃,是指诗句不必甲乙丙丁前后连贯,可以从甲跳到丙,甚至跳到丁,以达到诗词句子的含蓄、跌宕而有乐感和韵味。马凯同志在中华诗词研究院成立大会的讲话中指出:“中华诗词以汉字为载体,借助于汉字方块、独体、单音、四声的独特优势,按照符合美学规律的格律规则,形成了同时兼有均齐美、节奏美、音乐美、对称美和简洁美的大美诗体。”其中,“均齐美、节奏美、音乐美”讲的是诗词格律,“对称美、简洁美”讲的是“诗化语言”。没有汉语言特别是诗化语言,格律就无所附丽。而民歌、顺口溜,再符合格律也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格律诗词。

综上所述,“申遗”应该是诗化语言加诗词格律(包括声律、韵律、对偶律以及词牌曲牌等)的格律诗词“申遗”,而不是单纯的诗化语言或单纯的诗词格律“申遗”。

其实,格律诗词的“申遗”即便没有他国抢申之忧,也应该力申。因为尽管它深为中国人所喜爱所青睐,但也有可能消亡,也需要保护。早在1965年,毛泽东主席在解释为什么说怕自己的诗“谬种流传,误人子弟”时说:“那是针对当代青少年讲的。旧体诗词有许多讲究,音韵、格律,很不易学,又容易束缚人们的思想,不如新诗那样‘自由,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旧体诗词源远流长,不仅像我这样的老年人喜欢,而且像你这样的中年人也喜欢。我冒叫一声,旧体诗词要发展,要改革,一万年也打不倒。因为这种东西最能反映中国人民的特性和风尚,可以兴观群怨嘛!怨而不伤,温柔敦厚嘛!”(见《毛泽东轶事》,昆仑出版社1989年版)很明显,毛泽东在这段谈话中断言旧体诗词即格律诗词“一万年也打不倒”,会永远传承下去。为什么呢?“因为这种东西最能反映中国人民的特性和风尚”,最为中国人民所喜爱。但“一万年也打不倒”的前提是“要发展,要改革”。而“要发展,要改革”的先决条件便是要保护、要传承。如果不保护不传承,再好再高妙的东西也会消亡或被打倒。唐宋以来那些美妙绝伦的词牌曲谱不是已失传了吗?格律诗词在新文化运动中不是也偃旗息鼓,蛰伏多年,直到上世纪中叶以后才逐步从复苏走向复兴吗?因此,格律诗词只有完整保护才能改革创新。从这一意义上说,诗词“申遗”并非无奈之举。它是被动的也是积极的,不仅可以阻截他国的抢申,“防患”于未然,还可以进一步提醒国人对我们的大美诗体一一汉语格律诗词的珍视珍惜而备加保护。即便我们的“申遗”保护万一不成,也是有益无害的。就是说,在诗词“申遗”难、不“申遗”也难的两难情况下,“申遗”应该是理性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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