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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各民族交融发展与婚姻习俗变迁研究的一部新作

2025-03-01刘铠硕

关键词:游牧民族

摘 要:贾淑荣《辽金元时期北方游牧民族婚姻习俗变迁研究》一书对辽金元时期北方主要少数民族契丹、女真、蒙古人的婚姻习俗及其变迁的原因,婚姻家庭与女性的地位,伦理道德与贞节观念以及婚姻习俗变迁的主要特征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多视角的阐释。作为学界首部关于辽金元时期北方游牧民族婚姻习俗变迁研究的专著,该书运用长时段理论,以各民族交融发展的客观史实为立足点,对辽金元时期契丹、女真、蒙古人的婚姻习俗演变及特征进行了全新的解读,是一部创新突出,兼顾科研价值与社会意义的学术著作。

关键词:辽金元;游牧民族;婚姻习俗变迁

中图分类号: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25)01-0016-04

2023年,贾淑荣的《辽金元时期北方游牧民族婚姻习俗变迁研究》一书付梓刊行,该书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是作者在诸多研究成果基础上完成的首部关于辽金元时期北方民族婚姻习俗变迁的专著。在该书面世以前,学界更多关注的是辽金元时期北方民族的婚姻制度等问题,并且热衷于就某些细节进行单独分析或两相比较,缺乏对婚姻习俗的探讨以及具有贯通性的整体分析。而该书选择以辽金元时期为大背景展开综合论述,对当时契丹、女真、蒙古等北方民族的婚姻习俗及其变迁进行了全面、系统而又不失细致的观察,是一部充分挖掘史料并运用唯物史观进行辩证思考的专著,其学术视野实现了长时段、全方位的延伸与拓展,必将有力地推动民族史、婚姻史、性别史方面的相关研究。

一、全书内容介绍

《辽金元时期北方游牧民族婚姻习俗变迁研究》一书共二十余万字,可分为六大模块,包括绪论、四章正文以及结论。就主体内容而言,则大致可分为三部分。其中,第一部分由第一章和第二章组成,第二部分即第三章,第三部分对应书中第四章的内容。

该书的第一部分集中论述了契丹、女真和蒙古人的婚姻习俗,并在爬梳史料的基础上得出北方民族婚姻习俗变迁的历史规律。早期的契丹婚姻制度主要包括同姓不婚原则、始终保持凸显等级婚姻的内婚制以及基本的一夫一妻婚姻形态等。在缔结婚姻时,契丹人不仅吸收了宋代“三礼”的精髓,还保留了独特的婚姻习俗即“跨鞍”与“拜奥礼”等。在契丹人的婚姻中,游牧文化背景下的女性离婚与再嫁更加自主,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女真作为通古斯部落中历史较为悠久的部族,其婚姻习俗经历了由“从妻居”向“从夫居”逐渐演变的过程,但仍遗留了如“服役婚”“收继婚”等原始的习俗。在金朝入主中原后,女真婚姻缔结既融合了农耕文化的部分婚姻礼俗,也保留有“男下女”等特色习俗。蒙古人早期婚姻制度中确实存在掠夺婚,并且战争中的掠夺婚甚至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与保护。此外,元代对离婚与再嫁行为有相应法律条文的规定,女性较之辽宋夏金时期有了更多的自由,但受收继婚习俗的影响,她们仍会被夫家子侄收继。

该书的第二部分别出机杼地将目光落在北方民族的女性群体身上,而这一点往往为传统史学工作者所忽视。性别不论在任何时代都是影响社会秩序建构的重要元素,缺乏对女性的理解,就不可能全面、正确认识历史。此类性别史研究对于辽金元史学界拓宽新思路、挖掘新问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该书的第三部分试图挖掘北方民族婚姻习俗变迁的原因以及历史特征。作者认为,辽金元时期婚姻习俗的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统治者对治下游牧、渔猎文化习俗与农耕文化习俗冲突的处理方式,受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与民族关系的深刻影响。当时的法律中同样也渗透着儒家思想,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民众的婚姻习俗,并使与儒家思想相悖的收继婚、掠夺婚等习俗受到打击,渐趋式微。此外,军事、宗教因素所导致的民族、信仰多元化趋势也是辽金元时期婚姻习俗变迁的重要影响因素。

总之,在辽金元时期,契丹、女真及蒙古民族深受儒家礼制的深远影响,逐渐形成了兼具中原文化特色与游牧、渔猎文化特色的婚姻习俗,这些习俗融合后成为后世中华民族传统习俗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作者还强调,这三个北方民族的汉化程度是更早的匈奴、鲜卑、突厥等民族所不能比拟的,而北方民族婚姻习俗中的中原文化因素,恰是民族融合的集中体现,这为学界研究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提供了新的视角。

二、特色与创新

贾淑荣《辽金元时期北方游牧民族婚姻习俗变迁研究》一书选择以辽金元时期为背景展开观察,对当时中国北方各民族所崇尚的婚姻习俗及其变迁进行了全面、系统而又不失细致的辩证分析,是一部充分运用唯物史观的学术专著,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色与创新。

(一)视角新颖,紧扣时代脉搏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提出的这一论断深刻指明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以及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巩固与发展的历史逻辑。该书正是新时代领会并贯彻这一历史逻辑的代表性成果,在选题上恰当合理的取舍以及对时代脉搏的把握是其最直观的优点与特色。

在辽金元时期,中原农耕文化与北方游牧、渔猎文化开展了规模空前的交流与互动,契丹、女真和蒙古人相继勃兴,先后创建了辽、金、元三个王朝,并以其上升阶段所独有的盎然生机成为当时中华大地上推动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凝聚的关键力量。与此同时,“在社会方面,各政权都推动所辖区域内的族群融合,这些局部性交融为后来的跨地区深度交融奠定基础,普遍的社会礼俗和共同的心理基础开始形成”。[2]辽、金、元三代在纵向上分别对其前一王朝的治理模式多有继承与创新,而横向上则对与其并存的两宋、西夏、大理、吐蕃等政权的政治及社会文化有所借鉴,在婚姻礼俗等社会生活方面上也同样如此。

由此,在逐步重新整合自唐末以来纷乱割据局面的过程中,辽金两朝相继推动了农耕文化与北方游牧、渔猎文化的接触与交流,元朝更是彻底结束了持续数百年的分裂局面,开创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王朝,为境内各民族在更广大的范围内实现婚姻往来创造了条件。“旧有的血缘、地域、族属等界限不断被打破,社会层面开始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3]

廖寅教授认为:“辽宋夏金是中国最后一个大分裂时期。之所以分裂止于此,其根源在于10—13世纪中国社会的深度统一。”[4]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辽金元时期北方民族在婚姻习俗方面深受其他文化影响的现象并不鲜见,尤其是随着封建化的逐渐加强,儒家伦理道德与契丹、女真和蒙古人的传统婚姻习俗在观念上的矛盾,中原礼法与北方民族收继婚、掠夺婚等在实践中的冲突,促使身处其中的人们通过互相交流与促进变革来应对。由此可见,婚姻习俗的变迁对于当时的社会生活甚为重要,是观察辽金元时期北方民族社会历史状貌的窗口。该书以婚姻习俗变迁为视角,作为分析辽金元时期北方民族的切入点,把握住了影响当时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线索,充分反映了作者敏锐的问题意识以及过人的学术素养,使读者耳目一新,足可为后学榜样。

(二)长时段下总结社会史的佳作

刘浦江先生曾在《穷尽·旁通·预流:辽金史研究的困厄与出路》中指出:“今天的辽金史研究,尤其需要跨越语言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屏障——不仅仅是吸取这些学科的材料及其研究成果,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各个学科不同的研究方法。”[5]该书在坚持历史学、民族学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合理借助并运用了社会学、民俗学、考古学、宗教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既充分发挥了历史学、民族学自身所具备的优势,又通过跨学科研究弥补了各学科在某些具体方法上的局限与不足。作者采取这样的研究方法虽然更具难度和挑战性,但有助于在分析问题时推陈出新,以多角度、全方位的宏大视野洞察辽金元时期北方民族婚姻习俗变迁的脉络和本质,从而避免陷入窠臼之中。

此外,作者致力于将契丹、女真、蒙古等民族置于历史发展的长河中,深入探讨其婚姻习俗的演变,此举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了史学研究领域当前所存在的碎片化、表面化、片面化的问题。高翔先生认为:“史学研究领域存在着碎片化、表面化、片面化现象,这不应该成为历史研究的主流。高层次的史学活动,必须紧紧围绕长时段问题、全局性问题、本质性问题展开,重视规律总结、理论概括和提升,坚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6]该书虽以契丹、女真、蒙古人为例分析辽金元时期的北方民族,但在体例上却未简单罗列辽金元时期的婚姻习俗变迁或契丹、女真、蒙古人婚姻习俗变迁,而是以专题讨论的形式,从梳理传统起笔,以得出原因和特征收尾,问题意识贯穿始终。

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基础,高福顺先生认为:“穷尽史料,精耕细作,是目前史学研究的基本动力与价值取向,亦是当今史学研究具有鲜活生命力的内因所在。”[7]只有充分占据翔实的史料并融会贯通,才能形成独特的个人见解,这也正是作者一直秉持的治学理念,其具体表现如下。首先,该书通过明代史料《夷俗记》中记载的蒙古人非战争状态下存在早期掠夺婚的情形,并与《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相互印证,再次申明蒙古人早期婚俗中确实存在掠夺婚,提出了与学界不同的观点。其次,该书通过表格展示了金代女性的初婚年龄,以充足的数据得出结论即后妃初婚年龄在18至23岁间,与学术界普遍认知的年龄在17至18岁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该书附录中的三个表格详细统计了辽金元时期近乎所有有关婚姻习俗的诏书,认为统治阶层的政治策略是婚姻习俗演变的一个重要因素。再次,该书通过对《辽史》的仔细考证,指出《辽史·公主表》与《辽史·萧酬斡列传》中对越国公主特里与萧酬斡诏离时间的记载不一致,前后相差四年。又据《辽史·公主表》与《辽史·后妃传》记载,耶律延禧被封梁王的时间前后相差两年。最后,作者始终秉持着“论从史出”的态度,书中每条论点下几乎都有与之相关的、丰富的史料引证,如以列举《元史》中统治阶级宣扬佛教的数条史料来表明宗教信仰对元代收继婚俗以及元代女性贞节观念的重大影响,这正体现了其严谨的治学态度。

(三)关注女性,识见高远

女性史研究的兴起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此后该领域逐渐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在近些年更呈现出向性别史转化的趋势,逐渐成为现代“新史学”中一股不容忽视的浪潮。我国的性别史研究方兴未艾,前景广阔,但由于传统史学观念对女性史料的轻视,至今仍有许多重要问题悬而未决,特别是对北方民族女性群体的关注与探讨,更是寥若晨星。

该书对农耕文化与游牧、渔猎文化背景下的女性进行比较分析,在厘清基础史实的前提下做出总体评价,对相关研究的后续开展甚有裨益。作者在书中提出“婚姻由男女关系构成,婚姻问题与女性问题有密切的关系”,[8]进而强调“女性作为‘半边天’,在古代社会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9]

作者认为契丹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曾根据不同时期自身与其他势力的实力对比,灵活地调整和亲策略。从部族联盟时期被动接受唐朝下嫁的公主,到建立政权后主动寻求与其他番邦属国进行和亲,逐步构建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和亲道路。应该说,和亲的成功实践对于辽朝的发展起到了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但另一方面,以义成公主、兴平公主、成安公主等为代表的辽代契丹女性将个人的婚姻自由让位给家国利益,她们所背负的巨大牺牲,令人抱憾。由于受中原地区贞操节烈等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女真女性的贞节观念在金代中后期逐渐加强,客观上束缚了她们的社会生活,降低了她们的社会地位。就元代蒙古女性来说,政治和经济利益是其择偶的主要标准,而择偶观同样是当时女性社会地位的真实写照。

作者从契丹和亲外交中的公主、女真人贞节观下的女性、蒙古人择偶观下的女性以及北方民族特色的收继婚俗等四个方面入手,系统地探讨了北方民族女性观念及其地位的变迁。总的来说,我国古代农耕文化背景下的女性由于受传统“重男轻女”观念和各种附加礼俗规范的限制,在婚姻中对父兄及丈夫的依赖性较强,几乎难以自主独立地改变其婚姻状况,有时更会成为政治利益和家族利益的牺牲品。而生活在游牧、渔猎文化背景下的北方民族女性在婚姻中受到的束缚则较小,有更多的自主权与发言权,但女性仍被动接受、顺从收继婚,自身依然无法摆脱约定俗成的传统束缚。随着北方民族南下,其婚姻习俗也受到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原农耕文化的影响,女性在婚姻中愈加沦为处于从属地位的劣势群体。

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开篇曾言:“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以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10]作者器识宏远、雅人深致,将女性独到的笔触与学者固有的良知相结合,对于研究对象中的女性群体抱有一种理解之同情,其笔下所还原的婚姻习俗变迁堪称是真正流动的、鲜活的历史。

三、相关延展性讨论

婚姻习俗的变迁受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是观察、认识与理解辽金元时期北方民族文化心理、发展程度等的重要媒介和有效途径。有鉴于此,《辽金元时期北方游牧民族婚姻习俗变迁研究》一书全面、系统地探讨了辽金元时期契丹、女真和蒙古等北方民族的婚姻习俗及其变迁。该书坚持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思想,在开展研究的过程中,选取的对象恰当合理,使用的方法准确科学,得出的结论精到独特,令读者获益匪浅。然而,未来对于辽金元时期北方民族婚姻习俗的研究仍需进一步深入。

一方面,继续挖掘史料。该书对各类文本中文献材料的搜集与考证颇为周全,但在图像、器皿等考古实物材料方面尚有较大挖掘的空间。实物证据往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直观展现着真实而可靠的历史状貌。以图像为例,辽金元时期的贵族墓葬中不乏反映婚姻习俗的壁画,如内蒙古通辽库伦1号辽墓中数量可观的壁画群。其中,墓道南壁壁画所绘车辆在形制上与《辽史·礼志》所载“公主下嫁仪”中的“青幰车”高度吻合,为研究辽代皇室婚姻习俗提供了珍贵的图像佐证。此外,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发现的亚沟摩崖石刻是反映金代早期女真夫妻形象的图像材料,为后世了解女真人相关习俗提供了重要途径。宫廷绘画与文人画、风俗画中也保留了大量体现当时婚姻习俗的重要信息,若将该资料纳入后续研究,将有助于丰富历史资料来源,直观地揭示辽金元时期北方民族婚姻习俗的具体面貌。

另一方面,继续细化研究对象。该书以长时段理论为根据,首次对辽金元时期北方民族婚姻习俗变迁的历史脉络进行了全景式、开创性的综合研究,从宏观上为后续研究搭建了整体框架,指明了探索方向,但在微观层面诸多历史细节仍需深入探究与辨析。家庭宴饮、夫妻服饰等日常生活细节与婚姻习俗紧密相连。如宋金墓葬中多出土有描绘当时“开芳宴”场景的壁画,可以反映当时族际通婚大背景下婚姻和谐、夫妻恩爱的真实情况。由于生产生活方式上的差异,契丹、女真、蒙古等北方民族进入中原之前的婚礼服饰以及婚后服饰往往与中原地区不同,随着各民族交往交流的深入方才渐趋交融。就目前来说,受实物材料收集难度、研究门槛所限,学界对上述问题尚缺乏深入探讨,有待进一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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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9-09-28(02).

〔2〕〔3〕本书编写组.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民族出版社,2023:183,198,210.

〔4〕廖寅.10—13世纪中国历史走向的深度分析[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7,57(4):139,144.

〔5〕刘浦江.穷尽·旁通·预流:辽金史研究的困厄与出路[J].历史研究,2009(6):27.

〔6〕高翔.推动新时代中国史学繁荣发展[N].人民日报,2019-01-15(05).

〔7〕高福顺.困厄与挑战:当下辽史研究的方法论刍议[J].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7(6):11-15.

〔8〕〔9〕贾淑荣.辽金元时期北方游牧民族婚姻习俗变迁研究——以契丹、女真、蒙古为例[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23:119.

〔10〕钱穆.凡读本书请先具下列诸信念,国史大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1.

(责任编辑 曹彩霞)

A New Work on the Study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gration of Various Ethnic Groups in the North and the Change of Marriage Customs:

After Reading Research on the Change of Marriage Customs"of Northern Nomads in the Liao, Jin and Yuan Dynasties

LIU Kaishuo

(School of History and Tourism Culture, Inner Mongolia Minzu University, Tongliao 028000, China)

Abstract: Jia Shurong's book, Research on the Changes of Marriage Customs of Northern Nomads in the Liao, Jin and Yuan Dynasties, focuses on the marriage customs of the Khitan, Jurchen and Mongol ethnic minorities in the north during the Liao, Jin and Yuan dynasties and the reasons for their changes. The concept of ethics and chastity, as well as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hange of marriage customs, are explained in an all-round and multi-perspective manner. As the first monograph on the study of the changes in the marriage customs of the northern nomads in the Liao, Jin and Yuan dynasties, this book uses the long-term theory and takes the historical facts of the integ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various ethnic groups as the foothold to make a new interpretation of the evolu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arriage customs of the Khitan, Jurchen and Mongols in the Liao, Jin and Yuan dynasties.

Keywords: The Liao, Jin and Yuan Dynasties; Nomad; Changes in Marriage Custo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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