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的十字路口: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国际经验
2025-02-26陆金金毛知航
摘 " 要:从全球范围看,校家社协同育人已成为促进教育公平与提升教育质量的必然战略选择和重要手段。深入探讨不同国家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方面的政策、实践和经验,并分析其优势、局限性和可借鉴之处,旨在为我国教育改革提供理论参考和政策建议。对美国、德国、法国等六国的比较研究发现,各国虽在家校社合作的具体模式上存在差异,但普遍强调合作的重要性,并通过立法明确各方职责、鼓励合作政策、建立合作框架和指导原则等方式,促进家庭、学校和社区紧密合作。此外,各国均表现出权力下放、提升各方自主权的趋势。由此提出建议,我国可借鉴国际经验,通过政府引导、学校协调、家庭参与和社会支持,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健康教育生态,推动我国家庭、学校和社区之间密切合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关键词:国际经验;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育公平;比较研究;教育政策
中图分类号:G459 " " " " 文献标志码:A " " " " DOI:10.3969/j.issn.1672-1128.2025.01.002
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挑战和变革,传统教育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多元化、个性化的学生需求。在全球教育领域,家校社协同育人已成为备受关注的重要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政策制定者、学者和教育实践者都在积极探索如何促进家庭、学校和社区之间的密切合作,这一趋势的背景不仅在于要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教育质量,更在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社会参与能力。家庭是学生成长的第一社会化环境,而学校和社区则是学生学习和社会互动的重要场所。将家庭、学校和社区的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情感需求和成长需求。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其对学生发展的积极影响,还在于它对教育体系的整体提升和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家校社协同育人不仅是一项教育政策,更是一种教育理念和实践模式,其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对一个国家的教育体系和社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拥有庞大人口和多样文化的国家,尤为重要。对比国际经验可以发现,不同国家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各具特色。本研判报告旨在深入探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方面的政策、实践和经验,借鉴和融合各国经验,为我国家庭、学校和社区之间的合作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以更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向更加健康、平衡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一、各国家校社协同育人横向对比研究
(一)政策框架
虽然由于权力分配和教育体系结构的差异,不同国家在家校合作政策方面展现了各自独特的特点和政策趋势,但所有国家都呈现出权力层层下放、提升学校和社区自主权的趋势,家校社合作的政策演变普遍经历了从初步定义其重要性,到推动落实基本合作模式,再到整合社会资源建立教育生态圈的过程。具体来看,表现出一系列相似的特征。
一是通过立法明确家长在教育中的角色和权利,将家庭视为学生教育的核心环境。这些法律旨在强调家庭与学校之间的紧密合作,以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和发展。例如,德国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明确规定了照顾和教育子女是家长的自然权利,强调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紧密合作[1]。英国和苏格兰也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学校应该与家长合作,促进学生发展,并强调了家长参与对于教育的重要性。法国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通过《教育指导法》将家长地位提升为“教育社区的成员”,强调了协同育人的重要性[2],而《1975年教育法》则首次在法国教育史上强调了家庭在儿童教育中的核心作用[3]。
二是政府层面通过制定政策、发布文件等方式,积极鼓励和支持家庭、学校和社区之间的合作与沟通。这些政策旨在建立一个有利于教育发展的环境,使各方能够共同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经验和支持。例如,法国在1989年和2013年分别颁布了《教育指导法》《重建共和国学校导向和规划法》,鼓励教师特别关注与学校接触较少的家长,并在学校中设立专门的家长空间,以便家长参与和投入[4]。美国也通过《改善学校法》[5]和《目标2000:美国教育法》[6]规定学校和家长应共同制定家长参与计划的要求,以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合作。
此外,许多国家还建立了家校合作的框架和指导原则,提供了合作的具体形式、实施策略和评估工具,帮助家庭和学校明确方向并有效协同,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例如,澳大利亚2008年发布、2017年修订的《家庭—学校合作框架》规划了合作活动的七个关键维度,并为每个维度提供了一组建议策略,以支持学校社区建立和改善家庭—学校伙伴关系[7]。这些策略不仅为家校合作提供了实际指导,还对学校正在进行的工作进行了补充。2017年,苏格兰威尔士地区发布了《促进家庭参与以社区为中心的学校》,阐述了学校发展家庭参与服务的方式,包括创建共同愿景、让家庭参与决策以及与更广泛的社区建立关系等。同时,还为家校社合作关系的构建提供了《家庭和社区参与工具包》以及使用指南。法国社会团结与卫生部也于2019年发布了国家育儿保护支持战略[8],提出了未来5年关注的重点并制定了多项措施,旨在满足法国父母从孩子幼儿期到青春期的育儿需求与期望[8]。这一战略为国家、地方、社会各界搭建了清晰的框架,调动了相关专业人士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积极性,为家长提供更专业、全面的支持,帮助他们成为更好的父母。
(二)权责分配
在全球范围内,社会支持都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家校社合作是各国教育体系中的共同特征,通过密切合作和信息共享,为学生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在不同国家,家庭、学校和社会在育人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和互动方式各有特点。例如,加拿大将学校视为家庭与社会协同育人的核心,家庭与学校共同合作,发挥重要的合作伙伴作用[9]。在德国的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的互动模式中,家长拥有较大的个体和集体权力,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学校则扮演着提供支持和资源的角色。尽管各国在家校社协同育人角色定位和互动方式上存在差异,但都致力于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合作的良好模式,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其一,学校被视为育人的核心,负责提供专业知识和学术教育。无论是在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还是美国等国家,学校都承担着主导协调家庭和社会共同育人工作的责任。这表现在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密切沟通与合作上,一些国家如德国和美国,学校还提供家长培训和参与机会,以增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其二,家庭在教育体系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家庭负责学生的基础教育和价值观教育,家长被视为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参与学校事务和决策的机会。其三,社会机构如福利机构、协会、基金会等都会为教育提供支持。尽管在一些国家社会参与尚未制度化,但如法国和澳大利亚,已经开始在政策、知识和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其四,家校社合作是各国教育体系中的共同特征。家校社合作涉及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密切合作关系,不仅包括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还涉及决策、活动组织以及对学生发展的支持等方面。
(三)运作机制
在全球范围内,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设计和运作方式存在一定差异。在德国,家校合作不仅是关于教育事务的合作,更是一种文化和态度的体现,通过明确的质量指标和尊重原则确保家长在教育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地位。德国的家校合作特别注重儿童的参与,将儿童置于教育活动的核心地位,尊重儿童并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和需求。通过这种方式,德国建立了一种共同成长的教育氛围,使得学校、家庭和社区能够共同努力,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澳大利亚的家校合作机制注重政府的顶层设计和质量监督,通过建立严格的评估机制和监督体系,确保教育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同时,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伙伴关系也得到了重视,政府通过政策和项目支持,促进家校之间的合作和共同发展。澳大利亚的家校合作不只是一种教育服务,更是共同探索和实践的过程。美国的家校合作机制注重多层次和多形式的参与方式,通过建立不同层级的家长参与机制和协同育人模型,促进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密切合作和信息共享。在美国,家校合作除了关心学生的学术成绩和学习进度,更关心教育理念和教育目标的共同探讨和实践,为学生的综合发展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教育资源和支持。在法国,政府通过政策框架和国家层面的协调,推动各方合作和共同努力。同时,社会和学校也发挥重要作用,为家长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利用[10]。法国的家校合作不是简单的信息传递和反馈,而是一种共同努力,共同发展的过程。英国政府在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中扮演推动者和监督者的双重角色。政府通过财政支持和激励政策,促进家庭和社区教育资源有效整合,与社会服务组织合作,为学生提供教育支持和心理健康服务。地方政府监管教育资金,确保透明度和问责制。政府还鼓励学校间的互访和资源共享,以促进教育实践的创新和改进。在加拿大,家长参与决策的机制涵盖了多个层级,从学校内部的家长委员会和校务理事会,到学区和省级教育机构层面。这种上下联通的设计使得家长在学校事务中拥有更直接的参与和影响力,同时也促进了不同层级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使学校能更好地了解从而更好地满足学生和家庭的教育需求。
但各国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亦存在共性特征。一是都强调政府的重要性。政府在制定政策、提供支持和监督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这种政府介入确保了家校合作不仅限于个别学校和家庭之间的零散互动,而是纳入了整个教育体系框架。通过政府的引导,能够建立起统一的教育目标和评价标准,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例如,澳大利亚政府积极搭建宏观理念与微观实施的支架,包括《家庭—学校合作框架》[11]《学校与企业关系指导原则》[12]和校外托管学习框架《我的时间,我们的地方》[13]。这些支架既对项目的宏观层面作出了操作解释,又承担了实施程序的操作性框架。而在德国,政府近二十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决议和行动计划,转变了原有的合作模式,从强调单纯的“学校—家长”或“学校—社会机构”合作,转变为更加全面和深入的“学校—家长—社会”合作网络。例如,通过“家长机会N:在家长的支持下为家庭赋能”[14]计划巩固和加强各地的家长支持网络,以及多个联邦州致力于将家庭支持服务整合到儿童日托机构中[15]。
二是家长参与被广泛视为家校合作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加拿大、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国家,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参与机制,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并在决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加拿大,家长志愿服务是家庭参与校园生活的一种形式,学校会根据需要列出“心愿单”,并根据家长的技能和特长组建“人才库”,以便协调家长提供志愿服务。各省政府还设立了家长咨询委员会,每所学校都设有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的家长选举产生,他们可以通过制定和影响教学时间和比例以及家庭作业类型和数量等政策来改善教育质量[16]。在英国,家长通过家长组织、咨询委员会、独立的倡议团体以及地区级的家庭和社区参与理事会等,积极参与学校决策,了解学校情况和各项工作进展,也通过学校的招募和组织参与志愿服务,如开展学校或教室的志愿者计划、建设家长室和家庭中心、进行年度调查、设立班级家委会等,支持学校的工作[17]。法国学校通过家校团体服务[18]、家长代表的管理权利行使[19],以及加强家校会议的信息交流[20]等方式,不断扩展家校融合的内容,提高家长参与的有效性。此外,政府在2008年推行了“家长公文包”项目[21],旨在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通过定期组织的家长会议和共享信息的在线平台来支持儿童教育。
三是认识到学校与社区的融合对于提供全面的教育服务至关重要。这种融合能够使学校更好地利用社区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元化的学习机会和支持服务。同时,社区的参与也有助于加强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联系,形成更加紧密的教育共同体,促进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优化利用。在加拿大,学校充当着“中间人”的角色,通过与社区合作,将学生的社区服务与课外教学内容相结合,促进学生和家庭参与社区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社区参与感和公民意识[22]。德国的学校被视为社区的中心,通过与社区和家庭的合作为学生提供全面支持和服务,包括传统的学业课程以及社会、情感和文化活动[23]。在澳大利亚,政府政策包容各种形式的学校与企业关系,校外托管服务与学校形成互相认可、互相补充、互惠互利的合作。英国政府委托专业机构为学校提供各种支持服务,包括教育质量评估、师资培训、心理健康支持等,促使学校更好地支持家庭和非营利组织来承担社会责任[24]。法国教育部与各种机构伙伴协作,实施教育、社会和健康政策,同时社团组织也在家庭政策框架下提供多样公共服务,为政府解决家庭问题提供了重要支持[10]。这些国家的实践经验共同表明,学校与社区的紧密融合不仅有助于提供全面的教育服务,也有利于加强家庭、学校和社区之间的合作,推动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优化利用,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是建立质量监督和评估机制,以确保家校社合作的有效实施和教育服务的质量。这些机制包括政府层面的监督、学校内部的评估以及外部机构的评估等,共同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和持续改进。这种评估机制不仅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还能够为学校和教育部门提供参考,促进经验交流和最佳实践的推广。在澳大利亚,评估不仅为监督提供证据,还能提高教育服务的进展和参与,促进持续改进,提升公众对教育服务的认识和项目形象,增加监督效率和获得更多资源。例如,学校与企业关系评估指南《评估促进增长》[25]的目的包括了解实现目标情况、了解活动或项目对学生和其他人的影响、提升合作成果、证明努力的价值、发现扩大合作范围的机会、向利益相关者或高级管理层汇报进展情况、吸引资金以及寻求更多或不同的合作伙伴。在透明度和问责制方面,英国地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例如,规定学校必须定期公布财务报告和工作成绩,包括详细的资金使用情况、预算分配和教育成果。这样的措施确保了公众对学校的了解并能够对学校的表现进行评估和反馈,政府可以更好地监督学校的运作并为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五是强调学生的参与和尊重。将学生置于教育活动的核心地位,尊重他们的意见和需求,是各国教育体制的共同价值。加拿大政府强调所有教育工作都围绕着学生的健康和幸福展开[9]。而德国政府则强调儿童也要作为重要的主体参与到家校合作中来,倡导家庭和教育系统之间的过渡过程。德国联邦儿童保护协会基于“坚强的父母—坚强的孩子”理念开发设计了一系列家长培训计划,支持父母以非暴力和尊重的方式抚养孩子[26]。在澳大利亚,校外托管服务的政策框架《我的时间,我们的地方》强调高质量校外托管提供的不仅仅是照顾,必须将儿童的幸福感和成长同时作为首要目的[13]。法国的《教育指导法(1989)》则强调学生在多方协同育人的理念下制定学业和职业规划,并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权[4]。此外,各地市政府、文化部门都会根据青少年的放假时间,组织该地区内系列博物馆活动,以丰富他们的假期生活。
总而言之,尽管各国的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它们都在政府的引导下,重视家长参与、学校与社区融合、质量监督与评估以及学生参与和尊重等方面,共同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和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这些共同点不仅体现了教育的普遍价值,也为各国在教育领域的经验交流和合作提供了基础。
(四)公共服务体系
德国、法国、英国和澳大利亚都建立了完善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从而提供全面的家庭教育支持,满足不同年龄段和需求类型的家庭和学生。尽管运作方式各有不同,但各国都强调家庭、学校和社区之间的合作与协调。这种合作关系旨在促进家长参与教育,提供各种资源,帮助家长更好地支持孩子的学习和成长。另外,这些国家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也注重分工和专业化,通过设立专门机构或组织来提供更优质的支持与服务。具体来说,德国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托育机构、家庭教育机构以及家庭教育咨询机构,这一多样化和全面性的服务体系覆盖了各年龄段、满足了各类型需求。在法国,家庭教育服务涵盖了全方位,包括财政支持、社会教育服务、家校协调人、信息服务、幼托、家庭援助、课外托管和教育监督。英国的家校社合作体系涵盖政府部门和社会服务组织两大方面。在政府部门层面,英国教育部负责制定儿童服务和教育政策,教育标准办公室提供标准并审查教育服务,地区教育局在各地区负责地方教育立法和实践。社会服务组织包括家长教师协会,其作用包括筹集资金、举办活动、加强家校沟通等;学校改进合作伙伴由专业人士组成,帮助评估教学质量。这些机构和组织共同促进了家校社合作,推动了英国教育的发展。而在澳大利亚,家校社区合作局提供了家庭、学校和社区合作改善学生学习的多种方式,通过案例学习以不同学校为研究对象,支持家长参与教育,并整理公布了各种文献资料,供学校、家长、社区工作人员和研究人员参考学习,内容包括国家政策和标准、家长参与、家校社合作、联系家庭学习和学校学习、案例研究以及视频资源。这些措施和资源的整合旨在促进家校社区之间的密切合作,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整体发展[27]。
其中,德国和美国的家庭教育协同育人组织运作模式不同但同样有效。在德国,家庭教育体系呈现出高度的分级分工和专业化。政府层面负责制定政策、提出立法提案并分配资金,这为整个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财政支持。科研团队在政策制定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不仅提供专业知识支持,还直接参与政策的制定与评估。最接近家庭的专业团队致力于提供家庭支持和沟通联络功能,确保家庭在教育过程中得到充分的支持和指导。相比之下,美国的家庭教育协同育人机构更为多元化。这些组织的来源包括民间志愿组织、政府资助的大学研究机构和私立非营利性研究机构,它们各自在不同领域发挥作用。从理念宣传到策略评估,从信息共享到家校社伙伴关系的建立,这些机构覆盖了家庭教育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它们在协同与合作中相辅相成,为家庭教育提供了多样化的支持和服务。
尽管如此,这些国家的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几个方面表现出相似性。第一,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具有多元化和全面性的特征,涵盖了各年龄段和各类型需求。德国的托育机构、家庭教育机构和咨询机构,法国的财政支持、社会教育服务、幼托和家庭援助,以及澳大利亚的案例学习、家长支持材料和公布的文献资料,都旨在满足不同家庭和学生的需求。第二,强调家庭、学校和社区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法国和澳大利亚都设有家校协调人或家校社区合作局,旨在促进这种合作关系,而德国也倡导家庭与托育机构、家庭教育机构的密切合作。第三,致力于支持家长参与教育,提供各种资源和材料,以帮助家长更好地参与孩子的学习和成长。这些共同特征反映了这些国家在家庭教育领域的共同目标和价值观,即为每个家庭和孩子提供全面的支持和服务,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五)重点举措
1.提高家长教育能力
德国和澳大利亚在提高家长家庭教育能力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德国采用综合性和跨部门的方法,整合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多个领域的资源,为家长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这种综合性服务包括针对不同生活和教育状况家庭的需求、兴趣和经验提供家庭教育计划,以及为压力或危机中的家庭提供休闲和娱乐计划。同时,德国政府注重儿童早期教育,将家庭支持服务整合到提供儿童日托设施的机构中,致力于提高父母的育儿技能和家庭整体教育水平[28]。澳大利亚则通过家校社区合作局开发支持家长参与教育的材料,包括支持家长参与学习、在家学习、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事实表,为家长提供实用信息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参与孩子的教育[7]。这些努力不仅有助于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也能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2.赋能弱势群体
各国在关注弱势群体方面都做出了积极努力。德国政府通过资金补贴、推行全日制教育、发展护理服务等方式支持弱势群体,特别是移民家庭。具体措施包括提供个性化教育支持、家庭支持网络和职业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文化和社会。法国的“为儿童成功开放学校”计划旨在帮助移民家庭更有效地支持其子女的教育,包括教授移民父母法语、传授法国核心价值观,以提升他们的教育参与度和理解[29]。澳大利亚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体现了对不同文化、社区或家庭背景下以及有特殊需求的儿童和家庭的尊重。通过认可社区中的不同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培养学生在社区中的身份和归属感,以及提升对高需求群体的服务水平,体现出对差异性的尊重和关注。
综合来看,各国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体现出一种共同特征,即通过多种措施努力确保这些群体能够获得平等的机会和支持。其一,开展资金支持的措施。例如,德国政府提供资金补贴以及澳大利亚的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这些都有助于弱势群体获得经济上的支持和资源。其二,实施教育改革,各国推行全日制教育,并提供个性化教育支持,以确保弱势群体获得良好的教育,提升其社会地位和竞争力。其三,加强社会融合。例如,德国通过家庭支持网络和职业支持帮助移民家庭更好地融入社会[30],而法国则通过“为儿童成功开放学校”计划教授移民父母法语和核心价值观,以提升他们的教育参与度和理解[29]。其四,尊重差异是关注弱势群体的重要表现之一,各国政府通过认可社区中的不同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培养弱势群体的身份认同和归属感,提升对高需求群体的服务水平,从而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和包容的社会环境。这些措施共同突出了各国对于平等、尊重和包容的价值观,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持续关注和努力。
3.由点及面推行改革
法国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推广上采取了以点致面的策略,从局部区域的优先教育区政策开始,逐步扩展至全国范围内的教育体系改革[26]。在20世纪80年代,面对一些社区学生学业失败率较高的问题,法国教育部部长提出了优先教育区政策,优先教育区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学校与社会工作、娱乐、健康等不同领域的专业人士合作,为学生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支持,同时标志着法国协同育人机制进入了全面拓展的新阶段。此后,这一协同育人的理念如同波纹般扩散,逐渐影响到法国教育体系的其他部分,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士开始关注并参与儿童教育。这种广泛的社会动员不仅提升了儿童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也促进了儿童在社会、文化和体育等多方面的全面发展。通过这种由点及面的推广方式,法国政府展现了其对于教育公平和质量的坚定承诺。不仅在政策层面进行倡导和支持,还在实践中为学校、家庭和社区提供合作的平台和机会。这种协同育人的推广策略有效地整合了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为儿童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体现了法国在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中的创新和领导力。
4.打造整体解决方案
各国在打造整体教育方案方面采取了多元化的策略,旨在构建一个全面而有效的教育生态系统,以促进儿童和青少年的全面发展。法国通过发起“教育城市”计划,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教育中,形成了一个跨部门的合作生态系统[31]。该计划特别关注城市政策优先区域内教育的不平等问题,通过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工作习惯,促进不同参与者间的协作,提高了教育质量和社区凝聚力。德国则采用综合性和跨部门的方法,整合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多个领域的资源,为家长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德国政府特别重视儿童早期教育,通过将家庭支持服务整合到儿童日托设施中,提升了家庭的整体教育水平。
从这两国的做法中可以归纳出几点相似之处。其一,强调教育的跨部门合作,认为教育责任不仅在学校,还需要家庭、社区、政府等各方参与。其二,两国政府都致力于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其三,重视早期教育和家庭教育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性,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和支持计划,帮助家长提升育儿技能,为孩子创造良好成长环境。其四,两国都着眼于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以持续提升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通过这些举措,旨在为所有儿童和青少年创造支持性的成长环境,使他们能够在多元化和包容性的氛围中充分发展个人潜能。
二、家校社合作健康教育生态的启示
家校社合作的健康教育生态是一种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合作模式,它涵盖了五个关键特征。一是以儿童成长为中心,意味着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都紧密围绕儿童的需求和利益,强调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并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二是各方权责清晰合理,确保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在合作中各司其职,形成有效的协调和支持网络。三是互惠互利的平等合作,强调在家校社合作中实现共赢,通过共享资源和专业知识,提升教育质量和效率。四是赋能教育相关人员,通过提供培训和支持,增强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的能力和参与度,以更好地支持儿童教育。五是活动灵活且多元化,表明教育生态不局限于传统教学方式,而是通过创新和多样化的教育活动,满足儿童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这五个特征共同构成一个包容、高效和富有创新精神的教育环境,旨在为儿童提供一个全面、均衡和支持性的成长空间。
(一)以儿童成长为中心
以儿童成长为中心的家校社合作健康教育生态,强调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重视全面发展,保障学生的参与权和自主权,并通过实际行动避免形式主义,确保教育活动能够真正满足儿童的成长需求。
第一,早期教育是儿童成长的关键阶段,对儿童的认知、情感和社会性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家校社合作模式下,各参与方认识到儿童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并共同努力为儿童提供丰富、适宜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
第二,尊重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诉求是构建健康教育生态的基本原则。家庭、学校和社会机构通过合作,共同关注和响应儿童的个性化需求,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教育资源和支持。这种尊重不仅体现在对儿童学业需求的关注上,更体现在对其情感、社交和心理健康的重视上。通过这种方式,儿童能够在一个充满关爱和支持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第三,专业资源的有效利用是家校社合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学校和社会机构通过引入专业人士,如心理学家、教育顾问和健康专家,为儿童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这些资源的引入有助于提升教育质量,确保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得到科学的引导和适当的干预。
第四,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和全方面发展。在这一理念下,学业成绩不再是评价儿童发展的唯一标准。家校社三方共同致力于促进儿童的身体健康、情感稳定和社会技能的发展。通过开展多样化的课外活动、体育活动和艺术教育,儿童得以在多方面得到均衡发展。
第五,保障学生的参与权与自主权是实现以儿童成长为中心的教育生态的重要途径。家校社合作鼓励儿童积极参与到教育活动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做出自己的选择。这种参与不仅有助于提升儿童的自信心和责任感,也使他们能够在实践中学习和成长。
第六,避免形式主义,关注学生的实际收获体验是评价家校社合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应关注儿童的实际体验和成长需求,而非仅仅追求表面的成果和形式上的完成。家校社合作应注重活动的质量,确保每个儿童都能从中获得实质性的收益和成长。
(二)各方权责清晰合理
在构建家校社合作的健康教育生态中,确保各方权责清晰合理是实现有效合作的基础。家校社三方各自的利益和立场存在差异,家庭关注孩子的个人成长和幸福,学校注重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社区则侧重于提供适宜的成长环境和服务。这些差异使得相互协调具有一定挑战性,但也是推动合作的动力。家校社合作的健康教育生态要求各方权责清晰合理,政府通过顶层设计来平衡各方权益分工,学校作为协调者促进合作的实施,家庭积极参与孩子的教育过程,社会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通过这种合作机制,可以更好地满足儿童的成长需求,促进其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政府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顶层设计和平衡各方权益的角色。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府为家校社合作提供了明确的框架和指导原则。这些政策旨在确保教育公平,促进资源的合理分配,同时保护儿童的权益。政府还通过财政投入和激励措施,鼓励学校、家庭和社区积极参与教育合作。学校作为教育实施的主要场所,承担着协调家校社合作的重要职责。学校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会议和开展家访等活动,促进家长的参与和沟通。同时,学校与社区机构合作,共同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外活动和实践机会,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家庭作为儿童成长的第一责任主体,其参与对教育生态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家长通过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活动,了解孩子在校的表现和需求,为孩子提供必要的家庭支持和教育资源。家长的积极参与有助于构建积极的家庭教育环境,促进孩子全面而均衡的发展。社会组织、企业和慈善机构则主要通过提供志愿服务、资金支持和专业服务,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提供补充和支持。这些社会资源的引入有助于丰富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质量,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三)互惠互利的平等合作
互惠互利的平等合作是家校社合作健康教育生态的显著特征。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在合作过程中不仅追求各自的利益,而且通过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和利益最大化。
首先,互惠互利的合作意味着各方在合作中都能得到相应的回报。家庭通过参与学校教育,不仅能更好地理解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还能参与到教育决策中,为孩子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支持。学校则能通过家庭和社会的支持,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提升教育质量。社会机构和企业通过参与教育合作,能够培养未来的人才,同时也能提升自身的社会责任形象,以及获得政府专项政策的支持。
其次,利益的多种形式体现在合作中不仅包括物质利益,还包括知识、技能、经验和情感支持等非物质利益。例如,家长和社区志愿者为学校带来的不仅是资金和物资,还有他们的专业知识、文化资源和志愿服务时间。学校和社会为家庭提供的不仅是教育服务,还有对孩子全面发展的支持和引导。在赋能弱势群体方面,互惠互利的平等合作强调通过合作提升弱势群体的教育机会和能力。这包括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教育资源、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额外支持、为少数群体家庭提供语言和文化适应服务等。通过这些措施,合作各方共同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包容。合作网络的建立是实现互惠互利的平等合作的关键。家庭、学校和社会之间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合作机制。这种网络不仅能够促进资源共享,还能够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合作的效率和效果。
最后,监督与激励机制是确保合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建立透明的监督体系和公正的评价标准,确保合作各方履行承诺,实现合作目标。同时,通过奖励和表彰那些在合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组织,激发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赋能教育相关人员
在家校社合作的健康教育生态中,赋能教育相关人员是提升整体教育质量的关键策略。这一策略涉及对家长、教育工作者以及更广泛的社区成员进行培训和技能提升,以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地参与和支持儿童的教育过程。
第一,家长技能教育是赋能教育相关人员的基础。家长作为儿童的第一任教师,他们的教育技能和方法直接影响儿童的学习和发展。通过家长技能教育,家长可以学习到如何更有效地辅导孩子的学业,如何与孩子进行积极的沟通,以及如何培养孩子的良好学习习惯和社交技能。这些技能的提升有助于家长更好地支持孩子在学校和家庭中的学习。
第二,家长职业技能培训不仅能够增强家庭的经济稳定性,还能够为家长在教育子女时提供更多的信心和资源。通过提升家长的职业资格和技能,家长能够更好地理解劳动市场的需求,从而为孩子的职业规划和未来教育路径提供指导。此外,职业培训还可以帮助家长建立专业网络,为孩子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第三,教育工作者的培训是提升家校社合作效果的重要环节。教育工作者在家校合作中扮演着桥梁的角色,他们需要具备与家长和社区有效沟通和协调的能力。通过培训,教师可以学习到家校合作的理念和策略,掌握如何组织家长会议、如何进行家访、如何协调家校资源以及如何处理家校之间的冲突。此外,教育工作者的培训还应包括对教育政策的理解,以及如何在实践中应用这些政策以促进家校社合作。
(五)活动灵活多元化
开展灵活多元化的活动是家校社合作健康教育生态实施的重要途径。它通过拓展教学场景、整合家庭和社会资源、发挥地方特色、保持对活动形式的开放态度以及赋予每个主体多重身份,为学生提供了丰富多样的学习机会,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一,教学场景并不局限于学校,而是延伸到家庭和社区中。这种扩展使得学习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教室环境,而是可以在家庭生活实践、社区服务、户外探索等多种场景中进行。例如,家庭可以成为学习科学实验的场所,社区公园可以成为生态教育的课堂,这种多元化的教学场景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
第二,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的资源优势,是活动多元灵活化的另一重要方面。家庭和社会中蕴含着丰富的教育资源,如家长的专业知识、社区的文化设施、企业的实践平台等。通过整合这些资源,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学习体验。例如,家长可以参与到学校的教育活动中,分享他们的职业经验;企业可以提供实习机会,让学生了解职场环境。
第三,活动多元灵活化还体现在发挥地方特色和优势,在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创新。每个地区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历史和资源,教育活动可以结合这些地方特色,设计出具有创新性的教育项目。例如,沿海地区的学校可以开展海洋教育项目,内陆地区的学校可以组织历史文化探索活动。这样的活动不仅能够丰富学生的学习内容,还能够增强他们对地方文化的认同感。
第四,在满足核心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对活动形式持开放态度,意味着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应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兴趣进行调整。这种开放性鼓励教育者、家长和社会成员共同探索和尝试新的教育方法和活动形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教育需求。
第五,每个主体在活动多元灵活化的教育生态中可以有多重身份,既是服务的享受者也是提供者。家长不仅是孩子教育的参与者,也可以是社区教育资源的提供者;学生不仅是教育活动的接受者,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成为社区服务的提供者;社区成员和企业不仅可以提供支持和资源,也可以通过参与教育活动获得发展和认可。
三、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建议
(一)政府引导,开启协同育人新局面
为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打开新局面,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发挥引导作用。首先,政府需要通过立法和制定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目标、家庭教育的内涵以及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或机构,以及建立有效的会议机制,以推动和监督政策实施。
政府还应确立儿童青少年教育发展的重要议题,全面涵盖各年龄阶段和多方面的发展需求,并定期更新这些议题以适应社会的变化。此外,构建国家层面的实施框架至关重要,该框架应包括关键维度、指导原则、发展阶段和评价标准等基本元素,为协同育人提供明确的指引。同时根据框架制定实施指南,明确职责分配、工作细则和建议策略,为各方参与提供清晰的指导和激励。同时,建立家校社合作共育的督导评估机制,设立独立机构负责家庭教育和家校社合作的监督与评估,确保权责明确,并制定相应的监测制度,以评估成效和提供改进方向。
政府还需统筹家庭政策与经济、税收、就业、教育、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的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完善面向家庭的服务。根据地区、时间或主题需求,政府应启动专项计划,与专业协会、企业、工作组等社会力量密切合作,深化协同程度。
对于弱势群体,政府需考虑出台个性化的支持政策,包括财务、教育、文化、就业等方面的支持,以促进社会流动和资源再分配。此外,政府应加大家校社协同育人方面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引导家长和整个社会深刻认识到家长、社会参与对孩子和谐、健全发展的积极影响,从而营造一个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学校协调,构筑协同育人平台
学校在构筑家校社协同育人平台方面发挥着协调的核心作用。根据政府或教育部的政策指导,学校应建立一个完整、层次分明的家校合作组织体系,为家长提供多样化的参与形式,使家长能够根据自身的教育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方式参与到孩子的教育过程中。
为了增进家长和学校之间的理解与互信,学校应组织各种形式的讨论和交流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双方可以就如何发展高质量的教育达成共识,并深入理解家校社协同育人的理念,明确各方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同时,将教师家校合作的胜任力培养作为教师职前培养和在职能力提升的重要内容。通过重点培训教师在家校合作的方法、语言表达技巧和人际交往能力,提升教师在家校沟通和协作中的专业水平,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和家长。此外,学校应运用自身资源或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家长的教育指导和资源支持。通过线上平台共享信息、提供咨询服务、举办工作坊、开展培训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提高认知水平和育儿技巧,使家长能够更有效地参与到孩子的教育中。最后,学校还要整合社区和家长资源,开发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新形式。例如,将课堂延伸到社区中,或者将社会资源引入课堂,使学生的学习体验更加多维和生动。
(三)家庭参与,改善协同育人环境
家庭参与是改善家校社协同育人环境的关键举措。在这一机制中,家庭不仅是儿童成长的摇篮,更是教育的第一责任主体。家长在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时,不仅要负责儿童的基础教育,还要注重价值观和品行的培养,为孩子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参与和支持学校管理方面,家长应与学校保持密切且良好的沟通,尊重双方的立场和意见,共同为孩子的教育和发展出谋划策。同时,家长需要主动寻求和利用家庭教育相关的支持资源和交流网络,包括参与家长学校、社区教育中心提供的培训课程,或是加入家长交流群组,通过分享经验、获取信息和相互支持,增强家庭教育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此外,家长还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发挥自身的专业和资源优势,为学校教育活动提供支持。无论是通过志愿服务、捐赠资源,还是分享职业技能和生活经验,家长的参与都能够为学校教育带来新的活力和视角,同时也能够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的联系。
(四)社会支持,优化协同育人条件
社会支持是优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条件的关键因素,它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为家庭教育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服务,从而为儿童的全面发展创造一个更加有利的环境。
首先,政府可以通过公共津贴制度或公共采购等形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供给,从而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为家庭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和支持,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其次,政府应通过政策优惠或专项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关注家庭领域内的新问题与新需求,推动家庭教育服务创新发展。社会组织或企业与学校或专家的合作,可以提供权威、全面、方便的学习交流机构和平台。这种合作有助于解决家庭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及时为家庭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援助。研究机构或团队在打造协同育人的健康教育生态中发挥着专业支撑作用。他们通过研究和实践,为家校社合作提供人才培养和政策建议,确保教育政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这些研究成果和专业建议对于指导家庭教育实践、提升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五)逐步深入,孕育协同育人生态
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整体机制推行规律是一个逐步深入、由浅入深的过程,旨在孕育出一个成熟的协同育人生态。这一过程遵循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的推广原则,通过不断深化和完善,最终形成一个全面、高效、和谐的教育环境。
在广度上,推行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可以从设立“家校社协同育人试验区/点”开始,通过专项计划在小范围内进行试点。这些试验区/点可以作为改革的先行者,探索有效的合作模式和实践经验。一旦在试验区/点取得积极效果,这些成功的经验和模式就可以逐步推广至更广泛的地理范围和跨领域的应用。这种由点及面的推广方式,有助于积累经验、发现问题,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机制。
在深度上,协同育人机制的推行需要经历多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目标和任务。首先是理念普及阶段,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对家校社协同育人重要性的认识。接着是立法明权阶段,通过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协同育人提供法律保障。实施框架搭建阶段则需要构建具体的操作模式和实施指南,确保各方能够有效协作。初步磨合阶段是通过实践检验和调整实施框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监测调整阶段则是通过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对协同育人的效果进行评价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最后是模式创新阶段,鼓励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合作模式,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协同育人机制。
在整个推行过程中,政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政府不仅需要把控方向,确保协同育人机制的正确实施,还需要提供适宜的政策环境和资源支持,为协同育人机制的成长提供肥沃的土壤。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能够逐步深入,学校和社会应当与政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深入发展。通过这种三方合作,可以确保协同育人机制不仅在广度上得到推广,而且在深度上得到深化,最终孕育出一个成熟的协同育人生态,为儿童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见图1)。
参考文献:
[1]DIE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 Grundgesetz für die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EB/OL]. (1949-05-23)[2023-11-13]. https://www.bundestag.de/gg.
[2]PÉRIER P, Jean-Paul Payet, École et familles. Une approche sociologique[J/OL]. Recherches en éducation, 2019(36): 118-120[2024-01-05]. Available from: https://journals.openedition.org/ree/1133. DOI:10.4000/ree.1133.
[3]GLASMAN D.lt;D:\2024年\世界教育信息\世界教育信息2024-12\TP\12-1.tifgt;Parentslt;D:\2024年\世界教育信息\世界教育信息2024-12\TP\12-1.tifgt;oult;D:\2024年\世界教育信息\世界教育信息2024-12\TP\12-1.tifgt;familleslt;D:\2024年\世界教育信息\世界教育信息2024-12\TP\12-1.tifgt;: critique d'un vocabulaire générique[J].Revue fran aise de pédagogie, n° 100, 1992: 19-33.
[4]Ministère de l’Education Nationale et de la Jeunesse. Loi d’orientation sur l’éducation (n°89-486 du 10 juillet 1989)[EB/OL].(2020-06)[2024-01-15].https://www.education.gouv.fr/loi-d-orientation-sur-l-education-ndeg89-486-du-10-juillet-1989-3779.
[5]CONGRESS.GOV. Improving America’s Schools Act of 1994[EB/OL].(1994)[2024-2-11]. https://www.congress.gov/bill/103rd-congress/house-bill/6/text.
[6]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ate Directors of Special Education. Goals 2000: Educate America Act[EB/OL].(1994-09)[2021-06-11]. https://files.eric.ed.gov/fulltext/ED389130.pdf.
[7]Australian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Supporting family-school-community partnerships for learning[EB/OL]. (2024-06-13)[2024-01-20]. https://www.education.gov.au/supporting-family-school-community-partnerships-learning.
[8]sante.gouv.fr. Présentation de la stratégie nationale de prévention et de protection de l’enfance[EB/OL].(2019-10-14)[2024-03-11]. https://sante.gouv.fr/archives/archives-presse/archives-discours/article/presentation-de-la-strategie-nationale-de-prevention-et-de-protection-de-l.
[9]ONTARIO.CA. Parents in partnership: a parent engagement policy for Ontario schools[EB/OL].(2010)[2024-01-02]. https://files.ontario.ca/edu-1_6/edu-parents-in-partnership-engagement-policy-en-2022-03-07.pdf.
[10]张金岭. 法国家庭政策的制度建构:理念与经验[J]. 国外社会科学,2017 (04): 45-53.
[11]Australian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Supporting Family-School-Community Partnerships for Learning[EB/OL]. [2024-01-20]. https://www.education.gov.au/supporting-family-school-community-partnerships-learning.
[12]Department of Education, Employment and Workplace Relations. Guiding principles for school-business relationships [EB/OL]. (2013-06-13)[2024-01-20]. https://www.education.gov.au/school-work-transitions/resources/partnerships-schools-businesses-and-communities-guiding-principles.
[13]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Employment and Workplace Relations (DEEWR). My time, our place: framework for school age care in Australia [M]. Canberra: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2011b.
[14]陆金金,毛知航,徐承启,等. 德国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体系研究[J].基础教育参考,2024(04):12-26.
[15]Bundesministerium für Familie, Senioren, Frauen und jugend. programmsteckbrief zum ESF plus-programm “ElternChanceN-mit Elternbegleitung Familien stärken”[EB/OL]. (2023-06-02)[2023-12-13]. https://elternchancen.de/fileadmin/user_upload/2023-06-05_Programmsteckbrief_ECN_V2.pdf.
[16]DESLANDES R. Designing and implementing school, family, and community collaboration programs in Quebec, Canada[J/OL]. School Community Journal, (2001-04-01)[2024-02-12].https://files.eric.ed.gov/fulltext/EJ794805.pdf.
[17]Parentkind. Kickstart Your PTA[EB/OL](2021-04-01)[2024-2-20].https://www.parentkind.org.uk/about-us/news-and-blogs/blog/kickstart-your-pta.
[18]UFAPEC. L'Association de Parents (AP)[EB/OL].[2024-01-12]. https://www.ufapec.be/association-de-parents/.
[19]刘敏,张自然.法国家长如何深度参与学校教育[J].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版), 2015(03), 47-48.
[20]杨天平.欧洲七国关于家长参与学校教育项目的研究综述[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03):8-13.
[21]CHAUVIÈRE M. La parentalité comme catégorie de l’action publique[J/OL]. Informations Sociales, 2008(5):16-29.[2024-01-12].https://shs.cairn.info/revue-informations-sociales-2008-5-page-16?lang=fr.
[22]BROWN S, MEINHARD A, ELLIS-HALE "K, et al. "Community service and service learning in Canada: a profile of programming across the country[EB/OL]. (2007-01)[2024-03-24].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237543371.
[23]MALONE H J. Community schools: bridging educational change through partnerships[J/OL]. Journal of Educational Change, 2020, 21(3): 487-497. DOI:10.1007/s10833-020-09375-2.
[24]GOV.UK. Social care common inspection framework (SCCIF): children’s homes[EB/OL].(2017-02-22)[2023-12-20].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social-care-common-inspection-framework-sccif-childrens-homes.
[25]The Australian Government. Evaluate to grow: A guide to getting the most out of your school-business relationship through evaluation[EB/OL]. (2013-06-13) [2024-01-20]. http://www.reseaureussitemontreal.ca/wp-content/uploads/2017/12/Evaluate-to-grow_2012Australie.pdf.
[26]张威. 德国家庭专业社会服务及其法律体系发展规律[J]. 社会工作, 2016(4): 7-38.
[27]Australian Children’s Education amp; Care Quality Authority. My time, our place: Educators’ guide to the framework for school age care in Australia[EB/OL]. [2024-01-20]. https://www.acecqa.gov.au/sites/default/files/2018-01/educators_ my_time_our_place.pdf.
[27]Ministère de l’Education Nationale et de la Jeunesse. Mission d’appui et d’accompagnement des cités éducatives[EB/OL]. (2021-06)[2023-11-10].https://www.education.gouv.fr/mission-d-appui-et-d-accompagnement-des-cites-educatives-325370.
[28]JOIN-LAMBERT H, SOHRE S. Key concepts of parenting support in France and Germany[J/OL].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hild and Family Welfare, 2011, 14 (3/4):105-118. (2022-05-17)[2024-01-22].https://hal.parisnanterre.fr/hal-01396718v1/document.
[29]JOIN-LAMBERT H. Parental involvement and multi-agency support services for high-need families in France[J/OL]. Social Policy and Society,2016,15(2): 317-329.DOI: https://doi.org/10.1017/S1474746415000706.
[30]Bundesministerium für Familie, Senioren, Frauen und Jugend. Familien mit Migrationshintergrund[EB/OL]. (2021-01-05)[2023-12-13]. https://www.bmfsfj.de/bmfsfj/themen/familie/chancen-und-teilhabe-fuer-familien/familien-mit-migrationshintergrund-73588.
[31]Ministère de l’Education Nationale et de la Jeunesse. Mission d’appui et d’accompagnement des cités éducatives[EB/OL]. (2021-06)[2023-11-10].https://www.education.gouv.fr/mission-d-appui-et-d-accompagnement-des-cites-educatives-325370.
Standing at the New Crossroads: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s in Collaborative Parenting between Home, School and Society
LU Jinjin1 " MAO Zhihang2
(1. Academy of Future Education, Xi’an Jiaotong-Liverpool University, Suzhou, 215000 Jiangsu;
2.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Xi’an Jiaotong-Liverpool University, Suzhou, 215000 Jiangsu)
Abstract: Globally, home-school-community collaboration has become an inevitable strategic choice and an important means to promote educational equity and improve educational quality. In-depth discussion of the policies, practices and experiences of different countries in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between schools and families, as well as analysis of their strengths, limitations and lessons to be learned, aims to provide theoretical frameworks and policy suggestions for China's education reform. A comparative study of six countries, including the United States, Germany, and France, found that there are differences in the specific modes of home-school-community cooperation among the countries, but they generally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home-school-community collaboration and promote it through legislation, which "clarifies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encourages cooperative policies, and establishes cooperative frameworks and guiding principles. In addition, countries have shown a tendency to decentralize and enhance the autonomy of each party. It is thus proposed that China can draw on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to build a healthy educational ecology in which families, schools and communities work together to educate people through government guidance, school coordination, family participation and social support, so as to promote home-school-community collaboration in China and to promote the all-round development of students.
Keywords: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School-home-community collaboration; Equity in education; Comparative research; Education policy
(编辑 郭向和 " "校对 姚力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