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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称还原:考研英语代词的翻译策略

2025-02-12唐伟胜

英语世界 2025年2期
关键词:真题指代代词

英汉两种语言中,代词的使用有显著差异。英语中代词的使用频率明显高于汉语。也就是说,汉语中名词重复现象更多,英语则往往使用代词,避免名词重复。因此,在英汉翻译中,如果英语句子中包括具有实际指称意义的代词,我们通常需要将其指代的具体内容还原出来,这样处理可让汉语译文更为可读,也更为通顺。考研英语中尤其需要将代词指代内容翻译出来,这不仅是提高译文质量的要求,也是考查学生是否真正理解代词在上下文中指代的内容,因此,能否还原代词指代内容是考研英语翻译的重要考点。

接下来,我们通过考研真题中的句子来看英译汉中代词的翻译策略。

例1:One more reason not to lose sleep over the rise in oil prices is that, unlike the rises in the 1970s, it has not occurred 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general commodity-price inflation and global excess demand.(2002年真题)

译文1:不应该因油价上升而失眠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与 20世纪70年代的上升不同,它发生的背景不是普遍的物价通货膨胀及全球需求过旺。

译文2:不应该因油价上升而失眠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与 20世纪70年代不同,这次油价上升不是发生在普遍的物价通货膨胀及全球需求过旺的背景之下。

译文比较:在此句,it是从句中的主语,该代词出现的上下文里有多个名词:原因、失眠、油价上升、20世纪70年代。如果将it译为“它”(如译文1),就不能清楚地说明到底指代什么,从而造成阅读理解困难。即使读者通过分析上下文能够确定it指代“油价上升”,这样的译文读起来也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因此,将it还原为“这次油价上升”的译文2,明显更为可取。

例2:But it never seems to get around to noticing the cultural and class biases that so many former buyers are complaining about. If it did, it would open up its diversity program, now focused narrowly on race and gender, and look for reporters who differ broadly by outlook, values, education, and class.(2001年真题)

译文1:如果它注意到了,就会开设多样化栏目(目前只限于关注种族与性别),雇用那些世界观、价值观、教育水平和社会阶层各不相同的记者。

译文2:如果新闻业注意到了,就会进一步扩大其员工多样化项目,不只关注记者的种族和性别,而是寻找更多世界观、价值观、教育水平和社会阶层各不相同的记者。

译文比较:这里划线部分句子中的it为主语,如果将其译为“它”(如译文1),译文几乎无法令人理解。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条规律:当代词出现在需要翻译的句子(或从句)之首,尤其是用作句子(或从句)主语的时候,我们通常有必要考察上下文,将该代词指代的内容还原出来。本句中,it指代的是“新闻业”,而且是句子的主语,将其还原为“新闻业”,读者才能读懂该句的意思。

此外,译文1将it would open up its diversity program译为“就会开设多样化栏目”是典型的似是而非的翻译,根源在于译者没有真正理解原文的意思。在这里,diversity program指的是招聘多种多样的记者,因此应该具体地译为“员工多样化项目”,这样才能让译文读起来连贯自然。

例3:Ravitch’s latest book, Left Back: A Century of Failed School Reforms, traces the roots of anti-intellectualism in our schools, concluding they are anything but a counterbalance to the American distaste for intellectual pursuits.(2004年真题)

译文1:拉维奇的新书《落后:学校改革失败的一个世纪》追溯了我们学校里反智主义的根源,并得出它们绝未抵消美国人对追求知识的厌恶的结论。

译文2:拉维奇的新作《落后:学校改革失败的一个世纪》追溯了我们学校里反智主义的根源,并得出结论:学校根本没有抵消美国人对追求知识的厌恶。

译文比较:本句中,conclude后接一个宾语从句,而代词they用作该从句的主语,如果将其译为“他们”,这就意味着直接失分了,因为我们无法在上下文中找到“他们”究竟指代什么;即使译为“它们”(如译文1),译文读起来依然很模糊,因为上文中有改革(reforms)、roots(根源)、学校(schools)三个表达复数意义的词汇,我们不知道“它们”到底指代哪个。稍微分析一下,我们就会发现,本句英文中的they指代的是“学校”,因此,如译文2那样,我们需要将they指代的内容还原出来,这样译文读起来就会清晰流畅。

例4:The notion is that people have failed to detect the massive changes which have happened in the ocean because they have been looking back only a relatively short time into the past. That matters because theory suggests that the maximum sustainable yield that can be cropped from a fishery comes when the biomass of a target species is about 50% of its original levels. Most fisheries are well below that, which is a bad way to do business.(2006年真题)

译文1:那很重要,因为理论表明当一个渔场将捕捞物种的生物量保持在原始基数的50%左右时,才能获得最大的可持续捕捞量。

译文2:理论表明,当一个渔场将捕捞物种的生物量保持在原始基数的50%左右时,才能获得最大的可持续捕捞量,因此,发现海洋中发生的大规模变化非常重要。

译文比较:划线部分的句子结构比较特殊:主句that matters很短,后面跟一个很长的原因状语从句。如果一个句子包含因果关系,不管英文表达的顺序如何,翻译成汉语时通常需要按照“先原因再结果”的顺序来安排句子成分。就本句而言,更关键的是要还原句子主语that所指代的意义。译文1直译that matters为“那很重要”,这种译法会导致失分。根据上下文可以推测,that指代的是前文所说的to detect the massive changes which have happened in the ocean,即“发现海洋中发生的大规模变化”。译文需要将这个意义还原出来,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而且能体现考生对语篇上下文的理解能力。

例5:Recently, many historians have begun to focus on the roles slavery played in the lives of the founding generation. They have been spurred in part by DNA evidence made available in 1998, which almost certainly proved Thomas Jefferson had fathered at least one child with his slave Sally Hemings.(2008年真题)

译文1:他们部分地被1998年获得的、几乎可以明确地证明托马斯·杰斐逊与他的奴隶萨利·海明斯至少生了一个孩子的DNA证据所推动。

译文2:历史学家们的动力部分来自1998年获得的DNA证据,这些证据几乎可以肯定地证明托马斯·杰斐逊与他的奴隶萨利·海明斯至少生过一个孩子。

译文比较:本句划线部分的翻译至少涉及三个技巧:(1)较长的后置定语或后置定语从句的翻译技巧;(2)被动语态的翻译技巧;(3)代词的翻译技巧。本专栏第七篇文章《考研英语定语从句的翻译策略》(见2024年第10期《英语世界》)已经讨论过定语从句的基本翻译方法:翻译英语中的长定语时,我们通常需要把定语从句译为独立的句子,置于其所修饰的名词之前或之后,从而缩短句子主干成分之间的距离。被动语态的翻译技巧,我们将在本专栏的下一篇文章中专门讨论,其核心是把英语中的被动语态转化为汉语中的主动语态。本句翻译的另外一个关键点是如何处理代词they。这个代词在划线句中用作主语。如前所述,这种情况通常需要我们还原代词指代的内容。译文2比较完美地利用了以上三个翻译技巧,质量远远超过译文1。

例6:For the past several years, the Sunday newspaper supplement Parade has featured a column called “Ask Marilyn”. People are invited to query Marilyn vos Savant, who at age 10 had tested at a mental level of someone about 23 years old; that gave her an IQ of 228—the highest score ever recorded.(2007年真题)

译文1:人们被邀请向10岁时就参加了相当于成人23岁水平的智商测试的玛丽莲·冯·萨万特提问,那给了她228分智商值——这是有记录以来的最高分。

译文2:该专栏邀请人们向玛丽莲·冯·萨万特提问,她在10岁时就参加了相当于成人23岁水平的智商测试,测试的智商为228——这是有记录以来的最高水平。

译文比较:与例5一样,本句划线部分包含一个较长的定语从句,一个被动语态和一个代词。按照例5中的技巧提示,我们不难看出译文2的优势所在。首先,译文2将定语从句处理为独立单句,使句子的主干成分靠得更近,符合汉语表达习惯;其次,译文2将被动语态转译为主动语态;最后,译文2将代词that所指称的内容(即“智商测试”)还原出来。

总之,英语中代词使用非常频繁,汉语虽然也使用代词,但使用频率远低于英语。考研英语翻译中,我们首先需要确定句子中代词所指代的内容,然后在译文中将该内容还原回来。对句子中代词所指内容进行辨认,并在译文中进行还原,这是考研英语翻译的主要考点之一,考生应对此给予足够重视,并反复加以练习直至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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