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季狸行年考略
2025-02-09孙凯霞
【摘要】曾季狸出身宋代著名文学家族南丰曾氏,所著《艇斋诗话》对于研究江西诗学具有重要意义。其生平交游亦值得关注:一是同凌景夏、范如圭、刘珙、张孝祥等地方或中央官员的交游;二是同林之奇、朱熹、张栻等道学家的交游;三是同韩驹、吕本中、徐俯、曾几、陆游等诗人的交游。这些交游大多发生在其所居的临川以及因应试而前往的临安。因此,考述其生平与交游不仅有助于理解《艇斋诗话》的成书与诗学观,亦有助于了解南宋文人的地域性特点。兹据其留存作品,同时参考相关史书、诗文总集、别集等,考证其家世、生平及交游。
【关键词】曾季狸;《艇斋诗话》;南丰曾氏;家族;交游
曾季狸出身南丰曾氏,为曾巩弟宰之曾孙,早年从韩驹、吕本中、徐俯学,再举进士不第,后无意仕途,隐居萧然,布衣终身。其《艇斋诗话》对研究江西诗学意义重大,郭绍虞《宋诗话考》称“研究江西诗派者不可不重视”[1]91。过往学者多引述其《艇斋诗话》中的内容,但对于其生平大略却疏于关注。事实上,曾季狸不仅出身名门,其所结交者亦非等闲之辈,既同朱熹、张栻、林之奇等道学家有过交往,亦同韩驹、吕本中、徐俯、曾几、陆游等著名诗人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张孝祥、刘珙争荐之,吕本中数称其学有渊源,汪应辰有“四海曾裘父”[2]卷十七之句,陆游称其“发为文辞,冲澹简远,读之者遗声利,冥得丧”[3]157,李壁谓其“含章抱质,学成行尊”[4]322,是则名公硕望,鸿儒硕学,文坛耆宿,莫不称赏。今以《南丰县志》《宋元学案》《曾坊曾氏支谱》等文献,考证其家世、生平、交游,以为知人论世之助。其生平虽有台湾学者王秀云《曾季狸及其〈艇斋诗话〉考论》(以下简称《考论》)一文予以考述,但存在一些讹误,本文在对曾季狸家世、生平与交游进行考证的同时,也将对《考论》的部分推论加以辩证。
曾季狸,字裘父(甫),号艇斋,出身南丰曾氏。
《南丰县志》云:“曾季狸,字裘父,号艇斋,文定弟宰之曾孙也。”[2]卷十七文定公即曾巩,曾季狸为曾巩弟曾宰曾孙。
少从韩驹、吕本中、徐俯学诗,诗近江西诗派。
《南丰县志》称其“少师韩子苍、吕居仁”[2]卷十七,又云:“季狸之少也,吕东莱、徐东湖、曾茶山极爱之。”[2]卷十七赵蕃《闻曾裘父丈亡追用前韵寄审知二首》既云:“师友渊源说宗派,要君文字饱研磨。”[5]30837又云:“钓船颇欲佐涪翁,当世知余莫取容。”[5]30837知其诗实承自江西诗派。曾季狸与江西诗派颇具渊源,其所著《艇斋诗话》多记载江西诗人之逸闻轶事,郭绍虞《宋诗话考》云:“季狸师事吕居仁,其诗亦近江西派。是书所载,颇类《紫微诗话》,亦以关于江西诗人之遗闻轶事为多。”[1]91
尝从吕本中学道,与朱熹、张栻书问往复。
《宋元学案·紫微学案》“隐君曾艇斋先生季狸”条称:“先生尝遍从南渡初年诸名宿,而学道以吕舍人居仁为宗,咸、淳诸老多敬畏之……有《艇斋杂著》一卷,乃议论古今之文。陈振孙称其辞质而义正,可以得其人,盖有所传于伊洛之统者也。”[6]1248《南丰县志》云:“及老,而朱晦庵、张敬夫视为畏友。”[2]卷十七《临川县志》称曾季狸“师事韩子苍、吕居仁,又与朱子、张南轩书问往复。”[7]卷四十三
父晦之。
曾宰孙曾晦之,字仲恭(一字仲共)。据《曾坊曾氏支谱》载:“愿字仲恭,更名晦之,中政和二年(1112)词学兼茂科,官至大理司直。”[8]184善文,朱熹《晦庵集》有《跋曾仲恭文》,云:“前辈文字规模宏阔,议论雄伟,不为脂闱妩媚之态,其风气习俗盖如此。故宣和之后,建、绍继起,危乱虽极而士气不衰,观曾公之文亦可以见其仿佛矣。”[9]78
兄伯豸,弟叔豹。
《曾坊曾氏支谱》载:“(曾晦之)生子三,伯豸、季狸、叔豹。”[8]184《艇斋诗话》云:“吕东莱在讲筵,光尧索其诗,东莱写一卷,其首以《赠欧阳处士及大伦与三曾二范讲学》诗四首。三曾谓予兄弟,二范即范顾言叔侄也。”[10]300
子二,潍、淮。
《曾坊曾氏支谱》载:“季狸生子二,潍、淮。潍为建昌军文学,淮为朝散郎。”[8]184
著有《艇斋诗话》一卷、《论语训解》(已佚)、《艇斋杂著》(一卷已佚)、《艇斋师友尺牍》(二卷已佚)、《艇斋小集》(见《两宋名贤小集》),存诗21首。
《艇斋诗话》一卷,现有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明抄本、《艺海珠尘》本、宛委山堂《说郛》本、涵芬楼《说郛》本、《琳琅秘室丛书》本、《历代诗话续编》本,其中宛委山堂《说郛》本和涵芬楼《说郛》本均为节本,《历代诗话续编》本从《琳琅秘室丛书》本而来,加之丁福保本人收集的明抄本对校而成。
宣和三年(1121) 辛丑 一岁
《南丰县志》载曾季狸“淳熙己亥卒,年五十九”[2]卷十七,
由淳熙己亥(1179)逆推五十九年,曾季狸当于本年生。
绍兴元年(1131) 辛亥 十一岁
在临川,从韩驹学诗。
韩驹约在是年寓居临川,直至绍兴五年(1135)卒。《南丰县志》载曾季狸“少师韩子苍、吕居仁”[2]卷十七,则曾季狸应在韩驹寓临川时期从其学诗。
绍兴三年(1133) 癸丑 十三岁
在临川,从吕本中学。
《艇斋诗话》云:“予幼学为诗,未尝经先达改抹,惟年十四时有《寄空青叔祖》古诗,得吕东莱为予全改四句……是时空青将漕江西,得诗喜甚,报书云极有家法,恨予先君不见也。”[10]299-300又张泰来《江西诗社宗派图录》云:“绍兴初,晁仲石尝与范顾言、曾裘父同学诗于居仁。”[11]460据王兆鹏《吕本中年谱》,吕本中于是年秋北还至临川寓居,曾季狸由此从吕本中学,又《宋元学案》云其“学道以吕舍人居仁为宗”[6]1248,则其从吕本中所学不仅包括诗学,且包含道学。据汪藻《右中大夫直宝文阁知衢州曾公墓志铭》:“逾年,以乡郡自陈,除江南西路转运副使,明年九月,除司农少卿。”[12]374可知曾纡漕江西发生在其除司农少卿前一年,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四年九月)李谟为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先是转运副使曾纡除司农少卿。”[13]1303可知季狸叔祖曾纡应于绍兴三年漕江西。《考论》认为曾纡漕江西发生在绍兴元年,是未注意到“逾年”之失,由此推断曾季狸于绍兴元年年十四,则其生于重和元年(1118),与《南丰县志》所载“淳熙己亥卒,年五十九”冲突较大。此年曾季狸自述为十四岁,与《南丰县志》所载稍有出入,宋人计算年龄一般较实岁多一岁,五十九岁应为加了一岁虚龄后的结果,绝不可能是实岁,姑且不论地方志所载绝大部分皆虚一岁,若是实岁五十九,则虚岁为六十,依照古人对年寿的重视,若曾季狸实际上虚岁已达六十,则不可能按实岁五十九计算。《艇斋诗话》可能是曾季狸记忆有误,或多虚一岁的结果。
绍兴四年(1134) 甲寅 十四岁
在临川,从吕本中学。
据王兆鹏《吕本中年谱》,吕本中于此年秋离开临川,前往福建,韩驹有诗《即席送吕居仁》,曾季狸《艇斋诗话》载:“韩子苍作《送吕东莱赴召》诗,甚得意。东莱止称一句‘厌见西江杀气缠’,云:‘是诗语。’”[10]285根据此条,曾季狸很可能同在席上,送别吕本中。
绍兴十一年(1141)辛酉 二十一岁
在德兴,与徐俯游。
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徐俯于绍兴十年(1140)五月被免去信州知州之位,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并于绍兴十一年(1141)卒于饶州。《德兴县志》载徐俯“由洪州分宁迁德兴”[14]卷八,《艇斋诗话》亦云“东湖晚年在德兴作《渔父》词,甚高雅”[10]323,可知徐俯最后应终老于德兴县。曾季狸在徐俯晚年同其有交游,并得其授诗法,《艇斋诗话》载:“东湖尝与予言:‘近世人学诗,止于苏黄,又其上则有及老杜者,至六朝诗人,皆无人窥见。若学诗而不知有《选》诗,是大车无輗,小车无軏。’东湖尝书此以遗予,且多相劝读《选》诗。”[10]297
是年,吕本中移居信州。
绍兴十五年(1145) 乙丑 二十五岁
叔曾忠落第。
该年三月二十四日春闱放榜,吕本中作《送曾季直下第归临川》。曾季直,名忠,为曾晦之幼弟,曾季狸叔,《建昌府志》云:“曾忠,宰孙,字季直。领漕举。”[15]卷二十九《考论》以为是曾季狸兄弟,误。
是年七月十日,吕本中卒于信州。
绍兴二十五年(1155) 乙亥 三十五岁
曾几于绍兴十二年(1142)还信州上饶寓居至绍兴十四年(1144),后改广西转运判官,绍兴十九年(1149)任满后回到上饶,定居上饶茶山广教寺,直至绍兴二十五年(1155)被召,此期间曾季狸应有过访。曾几《茶山集》中有《贺曾裘父得解》一首云:“今君科第欲惊世,他日文章当致身。意惬归来能访我,亦令宗派倚生春。”[5]18553则曾季狸在此期间已取得乡荐。
绍兴二十六年(1156) 丙子 三十六岁
在临川,与凌景夏共商恢复之策。
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凌景夏于绍兴二十六年八月知抚州,二十八年正月知襄阳府,《临川县志》载曾季狸“与凌景夏论规恢之策”[7]卷四十三,当在其知抚州时。
绍兴二十七年(1157) 丁丑 三十七岁
在临安,后返还临川。
林之奇《拙斋文集》有《与曾裘父书》二篇,其一云:“某顿首再拜裘父秘校友。兄自昔讲闻德名者非一日,曏风怀想未偿定交之愿,良以为慊,不自意故岁乃有夤缘,解后于此,一见莫逆,真畏友也。然是时,某出入礼闱衮衮者……已复遽成千里之别,今相望远甚……某册府空餐阅岁余,曾未有毫发补报,若俛仰愧怍,则有之矣。提举范丈顷以召节还朝,得外补而去,盖尝与某谋,欲亲炙左右,而病其为凌右史所先。今襄阳回远,其势不能偕,范丈之志伸矣。江西一方利病,左右讲之既熟,想当一一为贤使者言之。斯民阴受其赐,庸可既乎?吕逢吉居广信,大病,曩但闻其不能履地,今复难于作字……”[16]344-345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林之奇于绍兴二十六年九月任秘书省正字,二十九年五月迁校书郎,八月改知大宗正丞,据文中“某册府”知该文应作于其在秘书省任职期间,“册府”为藏书之地,代指秘书省。《考论》一文由“秘校友”三字直接得出曾季狸任秘书省校书郎的结论,失之武断。首先,元丰改制后秘书省校书郎为馆职,并不轻授予人,且林之奇进士及第尚由正字后迁校书郎,何况进士不第的曾季狸?且记录了南宋自建炎元年至淳熙四年包括秘书省在内诸馆阁官员的《南宋馆阁录》亦不载曾季狸其人,甚可疑。事实上,对于“秘校友”这一称呼,存在另一种更大的可能,即“秘校”只是对曾季狸的一种敬称,并不实指秘书省职务。徐度《却扫编》云:“旧制:进士登科人初官多授试秘书省校书郎,故至今新擢第人犹称秘校。”[17]237如韩琦有《送门人曾宏秘校登第南归》,又王履道有《贺唐秘校及第启》一文,为《诚斋诗话》所引用,可见“秘校”可作为对新擢第进士的泛称使用。且《宋会要·刑法二》云:“政和三年三月二日,臣僚言……官为将仕,尚称秘校;职列诸曹,仍呼府判。则名实安得而正乎?诏令开封府晓示约束。”[18]8315将仕,即将仕郎,宋文散官末阶,这段材料说明直至宋徽宗时期在对“秘校”一词的使用上仍存在名实不副的现象。并且,南宋也不是没有称未擢第者为“秘校”的现象。孙应时《烛湖集》中《与杜仁仲书》一文开篇云:“某顿首再拜仁仲秘校尊友。”[19]40其中“杜仁仲”指杜知仁,《宋元学案》载:“杜知仁,字仁仲,号方山,南湖先生之弟也。少有俊才,为举子文,操笔即惊人;刻意于诗,不奇不已。曰:‘是不足以为学。’于是即六经、《语》、《孟》,考论一时诸先生风旨。”[6]2123考诸史料亦无其及第做官的记载,则杜知仁很可能和曾季狸一般布衣终身。对此,黄宽重在其《孙应时的学宦生涯》一书中表示了困惑:“知仁未做官,不知何以称秘校。”[20]396对比杜知仁与曾季狸二者共同之处,可知二人皆内外兼修,学成行尊,则“秘校”有可能是对这类学问品德为世所公认的学者的敬称。但不管曾季狸有无担任秘书省官职,根据林之奇此信中“故岁乃有夤缘,解后于此,一见莫逆”可知林之奇写此信的前一年,曾季狸应在临安府无误。那么林之奇此文作于何时?据文中“提举范丈顷以召节还朝,得外补而去,盖尝与某谋,欲亲炙左右,而病其为凌右史所先。今襄阳回远,其势不能偕,范丈之志伸矣”可知,范如圭召节还朝后,曾与林之奇会面,并提出想结识曾季狸的愿望。朱熹《范直阁墓记》云范如圭“(绍兴)二十七年召赴行在,上殿。直秘阁,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公事”[21]205,以南丰曾氏声望,范如圭任职江西前想结识曾季狸,了解“江西一方利病”,亦是情理之中。而凌景夏已于绍兴二十六年八月知抚州,先结识了曾季狸,因此林之奇云范如圭“病其为凌右史所先”。林之奇信中云“今襄阳回远,其势不能偕,范丈之志伸矣”,则指凌景夏于绍兴二十八年正月知襄阳府事。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范如圭于绍兴二十八年九月提点利州路刑狱公事,辞,改主管台州崇道观,但不管其九月后是否离开江西,显然已不再于江西任职,林之奇所谓“江西一方利病,左右讲之既熟,想当一一为贤使者言之”就无必要,因此林之奇此文当作于二十八年正月凌景夏知襄阳后,范如圭九月卸职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公事前。也因此,文中的“故岁”就应指绍兴二十七年,该年曾季狸与林之奇在临安府相识。又林之奇信中自言“然是时,某出入礼闱衮衮者”,“礼闱”指礼部,前文已提到,曾季狸于绍兴二十五年前已取得乡荐,具备了礼部试资格,又《宋会要·选举一》:“(绍兴)二十七年正月九日以御史中丞汤鹏举知贡举,中书舍人王纶、起居郎赵逵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张宋卿以下二百四十三人。”[18]5255此年正好有礼部试,则林之奇与曾季狸的相识,极有可能是在曾季狸因试逗留临安期间。此外,信中之所以提及吕本中子吕大同(字逢吉),是因为林之奇尝从吕本中学道,《宋史·林之奇传》云:“紫微舍人吕本中入闽,之奇甫冠,从本中学。”[22]12861而曾季狸亦尝从吕本中学道,和林之奇可谓师兄弟关系,亦识吕本中子逢吉,《艇斋诗话》有秦观集中所不载六言诗一首,谓“予见吕东莱之子逢吉口说”[10]290。
绍兴二十八年(1158) 戊寅 三十八岁
在临川,与范如圭游。
林之奇《与曾裘父书》(其二)云:“兹蒙嗣音,所以眷予相期待者,益勤然,此所遣者虽一书,犹未达也。某为非人矣,念此深愧。是书所附甚的,盖抚州张司法名鼎者将欲求荐于直阁范丈,而因同舍叶吏部伯益以求某为容。故二书为无益……某之识裘父晚矣,而故岁之与裘父接复太匆匆,今良悔之,故前书浩叹于此。元礼之一再见遂东,亦若裘父也。人生会合良难,欲亡悔寡矣。今二君子俱为临川居,而且从范丈游,丽泽之益,想当无时或旷。”[16]345-346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林之奇在寄这封信前还曾寄过一封信给曾季狸,因而有“此所遣者虽一书,犹未达也”,由于这封信并未送达,因此林之奇在这封信中再次申明了上一封信所附的内容及原因,即“抚州张司法名鼎者将欲求荐于直阁范丈,而因同舍叶吏部伯益以求某为容”,根据后文“今二君子俱为临川居,而且从范丈游”知其时曾季狸与范如圭俱在临川,因此很可能是林之奇收到曾在秘书省共事、后除吏部员外郎的叶谦亨(字伯益)之托请,恰好曾季狸此时在临川从范如圭游,于是林之奇想托曾季狸送张鼎的求荐信给范如圭,但因为一些意外,信并没送出去。另外,根据信中对叶谦亨的称呼也可侧面证明曾季狸极可能并无在秘书省任职之事,因《南宋馆阁录》载叶谦亨“二十五年十二月除(正字),二十七年二月为校书郎”[23]121,直至“二十八年七月为吏部员外郎”[23]113,若曾季狸是因绍兴二十七年在秘书省任职而与林之奇结识,则不可能不认识叶谦亨,林之奇本书中的“同舍叶吏部伯益”这一串介绍性质的文字就无必要。有关此信的成文时间,根据信中“某之识裘父晚矣,而故岁之与裘父接复太匆匆”,“故岁之接复”指绍兴二十七年二人在临安府结识事,因而此信应成于二十八年;又信中称叶谦亨为“吏部”,前文已提及叶于二十八年七月才从秘书省调往吏部,因而此文的写作时间必在二十八年七月后,结合信中“即日秋高犹有残暑”,“秋高”“残暑”二词表明此信很可能写于八月。综上,林之奇此信应写于绍兴二十八年八月,曾季狸此前在临川,与范如圭游。
绍兴三十年(1160) 庚辰 四十岁
在临安,结识陆游,与刘珙论边备。
陆游《曾裘父诗集序》云:“予绍兴己卯、庚辰间,始识裘父于行在所。”[3]157于北山《陆游年谱》载陆游于绍兴三十年庚辰“系官都下,职事多闲,风雨芸窗,友朋颇广。先后识闻人滋、周必大、曾季狸、郑樵”[24]75,则曾季狸结识陆游当在此年。查《宋会要·选举》,该年有礼部试,则曾季狸极有可能因参加礼部试而前往临安,从而在临安结识陆游。若该推断为无误,则《临川县志》载季狸“再举进士不第”[7]卷四十三,一次为绍兴二十七年,一次为绍兴三十年。两次失利后,曾季狸终身不再赴举。
《临川县志》载曾季狸“与刘珙论边备事宜”[7]卷四十三,事难详考,但依据古人书写习惯,生平事迹多依据时间顺序,则可通过考辨其前后文中发生事件的时间进行推断。《临川县志》原文为:“其与凌景夏论规恢之策,与刘珙论边备事宜,与张孝祥论区处乱卒,与蓝师稷论推行荒政。”[7]卷四十三则此事应发生于同凌景夏论规恢之策后,与张孝祥论区处乱卒前,前文已考得季狸与凌景夏论策在绍兴二十六至二十七年间,张孝祥区处乱卒事发生于绍兴三十二年,详后。因此与刘珙论边备应发生在此期间。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与《南宋馆阁录》,刘珙于绍兴二十八年召为大宗正丞,八月改秘书省正字,十二月除秘书丞,三十年四月为吏部员外郎,同月守监察御史,三十一年迁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三十二年兼权直学士院,一直在临安府为官,而曾季狸此年或因礼部试而滞留临安,行迹重合;又此年叶义问自金南归,宋朝悉知金国情,知其有南侵意,《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绍兴三十年五月)辛卯,参知政事贺允中免兼同知枢密院事,以同知枢密院事叶义问将及境也。初,义问入北境,见敌(金)已聚兵,有入寇意。”[13]3099与论边备事吻合,今系于此。
绍兴三十二年(1162) 壬午 四十二岁
在临川,其时张孝祥知抚州,曾季狸与其共商临川兵乱之事。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绍兴三十二年闰二月己巳,集英殿修撰张孝祥知抚州。”[13]3331又《宣城张氏信谱传》:“临川诘(黠)卒趋劫库兵,一时鼎沸,官吏屏迹。公单骑驰赴军中,喻列校曰:‘汝曹必欲为乱,请先杀太守。’佥曰不敢,惟所给未数耳。公手喻众卒,听命者待以不死,随取金帛以次支给,摘发数卒,叱之曰:‘倡乱者罔赦!’立命斩之。众校俯伏不敢仰视,阖城晏然。”[25]62则《临川县志》云季狸“与张孝祥论区处乱卒”[7]卷四十三,当在孝祥知抚州时。
隆兴元年(1163) 癸未 四十三岁
在临川。寒食日,与李浩、黎道华会饮范季随处。同张孝祥游,作《陪张舍人出郊》。张孝祥父起知江州,曾季狸作诗相送。孝祥知抚州期间,曾荐曾季狸于朝,季狸谢不起。
张孝祥《闻德远与曾裘甫、黎师侯会饮范周士所》云:“海棠开后碧桃开,寒食人家燕子来。”[26]135则知李浩、曾季狸、黎道华会饮于寒食日。又《全宋诗》录曾季狸《陪张舍人出郊》一首云:“官桠千寻大,清溪五尺流。眼看春事适,心与老农谋。节物年年好,田园事事幽。缓归陪皂盖,觅句待苏州。”[5]24247张舍人即张孝祥,根据诗中“春事适”知此诗作于春日,该诗《抚州府志》亦收,则当作于孝祥知抚州时。据《张孝祥年谱》,张孝祥绍兴三十二年二月接到知抚州召命,三月初仍在宣城,则其到抚州应在三月后,且其于隆兴元年三月改知平江府,离开抚州,因此曾季狸陪其出郊事当在隆兴元年春。
据韩酉山《张孝祥年谱》分析,张孝祥父张祁于该年二三月间知江州,又张孝祥《于湖集》卷六有《和曾裘父韵送老人赴镇九江》一诗,则张祁赴江州任职曾季狸应曾作诗相送。
《临川县志》云:“郡守张孝祥、枢密刘珙荐于朝,皆谢不起。”则孝祥知抚州时,曾举荐过曾季狸,但为其所拒。
乾道二年(1166) 丙戌 四十六岁
在临川,与蓝师稷论荒政。
《临川县志》云季狸“与蓝师稷论推行荒政”[7]卷四十三,蓝师稷知抚州具体时间史籍无载,《江西通志》仅记其“乾道中任”[27]245,李之亮《宋代郡守通考·宋两江郡守易替考·抚州》“乾道二年”[28]490条下有“蓝师稷”,姑从之。
乾道三年(1167) 丁亥 四十七岁
在长沙,再遇张孝祥,并结识朱熹、张栻,同二人论道,后返还临川。
据韩酉山《张孝祥年谱》,张孝祥于是年三月除秘阁修撰,改知潭州,权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公事,六月达潭州任所。《于湖居士集》载孝祥诗《题屏风送裘甫归临川》云:“不见已四年,既见还作别。赠以墨竹屏,况此君子节。”[26]56又前文已考得张孝祥于隆兴元年(1163)改知平江府,离开抚州,则诗中“四年”后当为乾道三年(1167),该年曾季狸曾与其过从,后返还临川,然还不可确定二人相遇是否在孝祥知潭州时。张栻《送曾裘父序》与朱熹《与曾裘父》二文可释此疑。张栻《送曾裘父序》云:“予闻南丰曾裘父之名旧矣,所谓直谅多闻,古之益友欤?今年秋,始见之于长沙。”[29]243并在信中发表关于求仁之方的见解:“仁者,心之所为妙也。仁之意,至亲切,而亲切不足以形之;仁之体,至广大,而广大不足以名之……”[29]243朱熹《与曾裘父》一书云:“求仁之方,窃意潜心久矣,方恨未获躬扣,昨钦夫寄示送行序文,其说似皆的当。不审高明以为如何?”[30]3其中“昨钦夫寄示送行序文”,即上述张栻《送曾裘父序》,而此句中的“昨”字则说明朱熹与张栻必在同地且居处相近。考《朱熹年谱》,乾道三年九月八日,朱熹携弟子抵长沙向张栻问道,乃至“三日夜而不能合”[31]32,直至十一月二十四日“与敬夫别,而偕伯崇、择之东归”[31]32。如此看来,曾季狸该年秋应在长沙,同张栻、朱熹论道,此时张孝祥正在潭州任上。又据《张孝祥年谱》,乾道三年孝祥知潭州时,张栻、朱熹均同其相过从,或因孝祥故,曾季狸得以结识朱熹、张栻,并同二人论道。《考论》将张栻《送曾裘父序》系于张栻淳熙四、五年于荆湖北路任职时,误。
乾道四年(1168) 戊子 四十八岁
在江陵。五月,与朱熹有通信。秋,枢密刘珙以遗逸荐之,辞不就,返还临川。
朱熹《与曾裘父》云:“敬夫为元履作斋铭,尝见之否?谩纳一本,其言虽约,然大学始终之义具焉。恐可置左右也。《崇安二公祠记》,熹所妄作,辄往求教,虽不及改,尚警其后也。”[30]4其中《敬夫为元履作斋铭》指张栻为魏元履所作《艮斋铭》,《崇安二公祠记》即《建宁府崇安县学二公祠记》,该文作于乾道四年五月,收于朱熹《晦庵集》中。
《临川县志》云:“郡守张孝祥、枢密刘珙荐于朝,皆谢不起。”[7]卷四十三则知刘珙荐曾季狸时为枢密使,据《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刘珙于乾道三年十一月同知枢密院,又《宋宰辅编年录》言刘珙于乾道四年八月罢同知枢密院事,则刘珙荐曾季狸当在乾道三年十一月至乾道四年八月之间。张栻《送曾裘父》一诗小注云:“枢密刘公尝欲以遗逸举裘父。”[32]800又诗中有“还寻佳橘颂,情别仲宣楼”[32]800句,可知张栻与曾季狸相遇于江陵,时任同知枢密院事的刘珙欲以遗逸荐季狸,季狸辞不就,并选择离开江陵。曾季狸从叔曾协《送裘父侄还乡二首》亦应作于此时,其一有“江神却解归欤兴”[5]23019句,江神应指长江之神,与地点“江陵”相对应;其二云:“露寒月白关心夜,山瘦江清满意秋。却背京城无眷恋,去寻古迹有迟留。”[5]23019其中“满意秋”透露出曾季狸还乡的时间,即秋天,根据前文刘珙知枢密院在乾道三年十一月至四年八月之间,合二者而观之,则刘珙以遗逸荐曾季狸大抵在乾道四年七至八月。
乾道六年(1170) 庚寅 五十岁
九月甲子撰《读许右丞哀辞》。
陈东《少阳集》收曾季狸《读许右丞哀辞》一篇,文末自署作于“乾道六年九月甲子”[33]117。
乾道八年(1172) 壬辰 五十二岁
九月作《秦女行》。
曾季狸《秦女行》一诗,《宋诗纪事》《江西诗征》《高邮州志》皆收,其序云:“靖康间,有女子为金人所掠,自称秦学士女,在道中题诗云:‘眼前虽有还乡路,马上曾无放我情。’读之者凄然。余少时常欲纪其事,因循数十年不克为之,壬辰岁九月因读蔡琰《胡笳十八拍》,慨然有感于心,乃为之追赋其事,号《秦女行》云。”[5]24245序中已阐明作诗缘由与时间。
淳熙四年(1177) 丁酉 五十七岁
在临川。夏,与吕祖谦有书信往来。
吕祖谦《与艇斋曾先生裘父》云:“某区区之迹,自罹忧患,屏居五年,阖户温习故书,粗似安适。去秋偶复有册府之命……先人交游,凋落向尽,海内父执如契丈不过一二人而已。所以惓惓归诚,非若简牍之虚也。赵景明兄弟来,能具道比来启处之详,虽未获侍坐,亦足少慰间濶,偶因景明遣人还,辄此附拜起居。向暑,敢祈厚为道义护重。”[34]61-62信中“先人”显然指吕祖谦伯祖吕本中,曾季狸少时曾从吕本中学。“自罹忧患,屏居五年”指吕祖谦于乾道八年(1172)二月丁忧事,此后吕祖谦潜心于学,虽在除父丧后复官,但也只是主管台州崇道观,并无实职;“去秋偶复有册府之命”指吕祖谦于淳熙三年(1176)除秘书省秘书郎事。则该封信应作于第二年,即淳熙四年,又信中谈及“向暑”,可知吕祖谦写信时正值炎夏。
淳熙六年(1179) 己亥 五十九岁
卒于临川。
陆游《曾裘父诗集序》云:“比予来官临川,则裘父已没。”[3]157又其《抚州广寿禅院经藏记》云:“淳熙己亥冬十二月,予使江西,治在抚州。”[3]232则陆游十二月到抚州前,曾季狸已去世,这和《南丰县志》言曾季狸“淳熙己亥卒”是一致的。《考论》认为曾季狸卒于淳熙七年,这一错误结论同其认为赵蕃《淳熙稿》按年月编排有关。因赵蕃《淳熙稿》久佚,后由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并再次编纂成书,由于史料有限,许多具体事迹已不可考,因而采用分体编排,这也是为何《四库全书》根据《永乐大典》收辑的大量辑本皆为分体体裁,该问题陈新在《古代分体诗集的缺陷》一文中已以赵蕃《淳熙稿》为例指出,兹不赘述。总之,《考论》在认为《淳熙稿》按年月编排的基础上推导曾季狸行迹,有其问题所在,其据此得出曾季狸淳熙元年在鄂、淳熙七年卒的两个结论,皆不符合事实。
参考文献:
[1]郭绍虞.宋诗话考[M].北京:中华书局,1979.
[2]赵惟仁等.南丰县志[O].民国十三年铅印本.
[3]陆游.陆游全集校注:第14册[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5.
[4]林庭㭿修,周广纂.嘉靖江西通志[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22.
[5]傅璇琮等.全宋诗[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6]黄宗羲,全祖望.宋元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 1986.
[7]陈庆龄等.临川县志[O].清同治九年刻本.
[8]罗伽禄.曾巩家族[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 2019.
[9]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251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10]丁福保.历代诗话续编[M].北京:中华书局, 2006.
[11]傅璇琮编.黄庭坚和江西诗派资料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1978.
[12]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157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13]李心传.建炎以来系要录[M].北京:中华书局, 1988.
[14]孟庆云修,杨重雅纂.德兴县志[O].清同治十一刻本.
[15]孟炤修,黄祐纂.建昌府志[O].清乾隆二十四刻本.
[16]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207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17]朱凯,姜汉椿整理.全宋笔记:第39册[M].郑州:大象出版社,2019.
[18]徐松.宋会要辑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4.
[19]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290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20]黄宽重.孙应时的学宦生涯[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21.
[21]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253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22]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23]陈骙.南宋馆阁录[M].北京:中华书局,1998.
[24]于北山.陆游年谱[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6.
[25]宛新彬编.张孝祥资料汇编[M].北京:中华书局, 2006.
[26]张孝祥著,彭国忠校点.张孝祥诗文集[M].合肥:黄山书社,2001.
[27]刘坤一等修,刘绎等纂.光绪江西通志[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22.
[28]李之亮.宋两江郡守易替考[M].成都:巴蜀书社,2001.
[29]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255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30]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246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31]王懋竑.朱熹年谱[M].北京:中华书局,1998.
[32]张栻.张栻集[M].北京:中华书局,2015.
[33]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242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34]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261册[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
孙凯霞,女,江西赣州人,南开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唐宋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