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五育融合”实践路径与评价改革研究
2024-12-31李淑雯何雪
摘 要:新时代“五育融合”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学校“五育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形成合力。首先,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学校“五育融合”的内涵和意义;其次,要发挥好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四个主体的作用;再次,要不断健全学校教育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体系;最后,要建立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机制。新时代“五育融合”的评价改革研究需要确立以“五育融合度”为核心的评价标准,在推动评价方式多元化与信息化的同时,推动评价改革与已有评价体系的对接,最终实现全面育人。因此,教育内外系统应通过加强“五育融合”教育理念的普及与培训、构建系统性和整体性的政策体系、建立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等举措,实现“五育融合”的全面推进。
关键词:“五育融合”;实践路径;评价改革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1],为“五育融合”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五育融合”是新时代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对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育融合”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探索“五育融合”实践路径和评价改革。但当前“五育融合”在理念认识、体制机制、师资队伍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影响着育人质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关键时期,在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应准确把握“五育融合”的内涵与特征,积极探索“五育融合”实践路径和评价改革,构建全面系统、科学规范、体现时代特点和学科特点的评价体系。
一、“五育融合”是新时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五育融合”是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德智体美劳”有机融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接受能力,实现五育有机融合、协同育人。新时代要在教育教学中树立“五育融合”教育观,在人才培养中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在“五育融合”中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能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和终身学习能力。
(一)“五育融合”是当前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推动“双一流”建设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新时代基础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真正地做到立德树人,培养各方面素质均衡发展的时代新人。为此,各地区、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对“双一流”建设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五育融合”为导向,创新“五育融合”实施模式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体系和督导评价机制,为实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五育融合”是新时代构建评价体系、推进评价改革的重要抓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强调,要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重点督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主要包括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等情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3]新时代需要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五育融合”是一种将五个方面有机融合在一起,具有整体性、综合性、开放性和发展性的教育评价新理念。通过构建“五育融合”评价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可以克服传统教育评价重分数、轻育人效果的弊端,转变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评价标准的观念,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同时还可以有效打破以考试成绩为核心的评价制度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束缚和制约,推动新时代评价改革。
(三)“五育融合”是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
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要坚持五育并举,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五育融合”是基于全面发展教育理念提出的,是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的具体阐述和深入落实。在“五育融合”理念下,学生要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不仅要掌握相关学科知识,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素养。“五育融合”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学生通过接受“五育融合”的理念,不仅能掌握科学知识和技能,还能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同时,各层级要通过构建完善的评价体系,促进“五育融合”全面实施、有效推进。
1. 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五育融合”强调要以学生为中心,教师要从“以教为中心”转变为“以学为中心”,要将“五育融合”理念融入教学中。因此,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确保教学质量的提升。
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不仅要掌握学科知识,还要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人格魅力。
二是完善教师招聘制度。目前,我国教师招聘制度存在不完善、不科学等问题,部分学校在招聘过程中存在着唯分数、唯学历等现象,这不仅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还影响了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因此,要加强教师招聘制度建设,通过建立科学的教师招聘制度来确保学生获得完善的教育。
三是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力度。“五育融合”要求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因此,学校要定期让教师参加培训交流和活动。同时,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确保学校管理人员、学科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能够接受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
2. 强化学校特色建设
学校要强化特色建设,促进“五育融合”深入实施。一是要将“五育融合”融入学校教学活动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五育融合”涉及的内容比较多,要把各学科知识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实际需求,设置不同的课程体系,让学生深入地掌握知识。“五育融合”不仅可以促进学生身体健康,还能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因此,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校园文化是学校精神的集中体现,通过对校园文化的建设和传承,能够促进学校整体实力的提高。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作用,将“五育融合”融入学校课程建设中。
3. 推动“五育融合”发展
“五育融合”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方式。“五育融合”要求教师将“五育”内容融入日常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在“五育融合”理念下,教师要转变教育观念,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推动“五育融合”发展的过程中,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学校可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来激发学生参与“五育融合”的兴趣;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源来丰富学校“五育融合”资源;还可以通过与相关企业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来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同时,教育系统要构建完善的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价,促使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道德修养。此外,学校还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生在接受教育时拥有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当前“五育融合”存在的问题
我国“五育融合”的探索和实践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经历了从提出到形成再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其理念可以追溯到蔡元培在1912年提出的“五育并举”主张,包括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和美感教育。这一理念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并在后来的发展中形成了“五育融合”的新理念。
1999年,“素质教育”被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并强调为了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4]之后,各地陆续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文件,推动“五育融合”全面发展。但总体而言,当前“五育融合”还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上:“五育融合”理念还未深入各级各类学校
“五育融合”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当前,虽然各级各类学校都在积极推进“五育融合”,但是在思想认识上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首先,对“五育融合”的概念认识不清。虽然从广义上来说,“五育融合”涵盖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内容,但是狭义上来说,“五育融合”仅指德育和智育。“五育融合”是为了实现学生全面发展而进行的综合改革,但是不同主体对其的目标认识存在差异。对如何理解“五育融合”、如何将“五育融合”理念贯穿于学校的各项工作中成了关键问题。如果“五育融合”理念没有深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者对其内涵认识不清,那么在教育实践中就容易出现偏差。
(二)实践层面上:“五育融合”尚缺乏系统化的顶层设计
目前,我国已构建了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级“五育融合”政策体系,但这些政策体系还有待进一步系统化,主要表现为:一是顶层设计缺乏系统性。各级政策体系大多是针对“五育融合”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作出的具体安排和指导意见,缺乏系统性和整体设计,具体到不同学段、不同学科领域如何实施“五育融合”的顶层设计还缺乏系统性。
二是“五育融合”的评价机制还应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尚没有建立起对学校和教师的“五育融合”评价机制,除此之外也缺乏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三是政策支持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国家层面“五育融合”的监督机制,也未建立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这些问题导致各级政府对“五育融合”不够重视,进而影响各地在推进“五育融合”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 教育主体上:“五育融合”责任划分不明确
这里的“教育主体”并非单一的,而是多元的,体现在他们分别从事的是“某一育”的实践活动,例如“德育工作者”“美育工作者”和“劳动教育工作者”等,还体现在他们处在社会各个体系,可能是学校、教育机构或政府部门,也可能是企业或社区组织。在不同程度上,他们都通过不同方式承担了教育责任,发挥了教育功能,都是“五育融合”的参与者。多元主体虽然丰富了教育方式和手段,但也带来了难以明确的责任分工问题。例如,在学校教育领域,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和校长的职责应该如何区分?社会中各种企业、机构和社区组织,他们在教育过程中能够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这些主体来自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岗位,因此利益诉求、价值取向等方面必定存在差异,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价值冲突以及工作冲突应该如何协调?如何在求同存异的同时形成合力推进“五育融合”的开展?各主体之间协调、配合的形成涉及评价机制的构建。走向“五育融合”的新时代,对“教育主体”或“教育人”来说是教、学、管理等多方面的挑战,同时也预示着未来将全面转向“五育融合”。
三、“五育融合”全面推进的路径选择与评价改革研究
(一)“五育融合”全面推进的路径选择
“五育融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在实践中,要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针对当前“五育融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
1. 明确教育目的,加强“五育融合”理念的普及与培训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育人”,而“育人”需要解决的是“如何育人”以及“育什么人”这两个核心问题。“五育融合”在人们不断思考和解决这两个问题的过程中应运而生,即通过提升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来育人,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重视学生的协调发展。因此,教育系统应通过组织专家讲座、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五育融合”理念、意义及实施方法,确保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家庭和社会各界对其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除此之外,还可以推广“五育融合”的成功案例,让学校和教师看到一定的实践成果,增强其实施信心,并将“五育融合”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师考核体系中,从制度上保障其贯彻落实。
2. 构建系统性、整体性的政策体系
系统性、整体性的政策体系是全面推进“五育融合”的重要支撑。首先,政府应出台更具系统性的“五育融合”政策,明确各学段、各学科领域的实施路径和具体要求;其次,加强顶层设计,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方法、评价体系等各个方面,确保“五育融合”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再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监督机制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五育融合”的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3. 建立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
教育主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为“五育融合”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冲突和挑战,因此,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在“五育融合”中的职责和任务应当明确,寻找教育主体在价值观念、利益关系等方面的契合点,缓解主体冲突,建立多主体协同育人机制,加强沟通与合作,促进主体互补,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推动“五育融合”的实施。此外,政府还应当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在“五育融合”中表现突出的学校、教师和社会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五育融合”评价改革研究
在教育评价改革方面,全国多地已进行了探索。如上海明确提出要构建“五育融合”评价体系,把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实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信息化管理、多样化呈现与动态生成。2021年,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通过完善道德素养评价、开展学习素养评价、强化体育素养评价、改进美育素养评价、加强劳动素养评价等方式实施学生评价改革工程。江苏省也出台了《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五育融合”评价体系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总体而言,“五育融合”评价改革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确立以“五育融合度”为核心的评价标准
制定以“五育融合度”为核心的评价标准,明确“五育融合”而非“五育孤立”,不再孤立地评价各育成效,而是综合评价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整体发展水平,让育人效果在各方面皆有呈现。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设计具体的评价指标,如课程融合度、活动参与度、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情况等,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2. 推动评价方式多元化与信息化
“五育融合”评价需要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自我评价、同伴评价、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和社会评价等,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价体系。除此之外,评价还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多样化呈现与动态生成,提高评价的效率和准确性。
3. 推动评价改革与已有评价体系的对接
改革不意味着全盘否定,而应注意对接已有体系,在构建新的评价体系时,要与已有的基于“某育”的评价标准相衔接,在避免重复建设的同时也要有所区别和创新。在评价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各育的特点和要求,又要注重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实现综合评价和全面育人。
四、结语
为了推进“五育融合”工作的开展,当前已有诸多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中还有许多难点等待突破。因此,新时代“五育融合”发展,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与完善,也需要在评价体系中不断优化、调整与完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进“五育融合”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评价体系在不断优化、调整与完善的过程中,也能更好地为“五育融合”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撑。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0-03-27.
[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0 (7): 14-17.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1999年6月13日)[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9(21): 868-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