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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权制下的女性悲剧

2024-12-31孔德鹏

长江小说鉴赏 2024年14期
关键词:父权制女性婚姻

[摘" 要] 厄休拉是D.H.劳伦斯小说《恋爱中的女人》里一位“典范女性”,却未能在小说结局获得作者预先设想的幸福生活。劳伦斯在自己“完美婚恋观”的指导下塑造了厄休拉的形象,旨在通过厄休拉树立一个正面典型,以达到波伏瓦所说的“女子教育”的目的,却因为作者理想中的婚恋观实质上是父权制话语体系桎梏下的产物,反而不能在现实的逻辑下为厄休拉演绎出一个完美结局。本文以女性文学批评方法阐明厄休拉注定无法获得幸福生活的原因,揭示劳伦斯无法完成小说预设的必然性与小说中女性形象的社会价值。

[关键词] 《恋爱中的女人》" 父权制" 女性" 婚姻

[中图分类号] I106.4" " " [文献标识码] A" " " "[文章编号] 2097-2881(2024)14-0052-04

美国批评家凯特·米利特在《性政治》中,对劳伦斯笔下的厄休拉这一女性形象展开了分析,一针见血地指出劳伦斯的“说教”实际上是将厄休拉贬回了女性“应有的妻子的屈从地位”[1],并通过对小说中人物之间“三角关系”模式的分析,指出了劳伦斯在对待两性态度上的双重标准。但是,米利特对文本分析的局限之处在于常通过推测作者的意图来阐释人物命运,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意图谬见”,削弱了论证的说服力。

英国批评家弗·雷·利维斯对《恋爱中的女人》这部小说的创作背景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小说的结局并不符合作者劳伦斯的最初设想,“从伯金和厄休拉在书尾的处境来看,作为典范的他们使我们感到纳罕”[2]。利维斯的贡献在于通过对劳伦斯书信及论文的研究,指出了其在创作前后的思想变化以及小说本身所具有的“实验性”特点,反驳了当时西方批评界对作者创作意图的过度指责,肯定了小说的思想价值与艺术价值。但利维斯并没有就作者偏离最初创作设想这一现象给出具体解释。

西蒙·德·波伏瓦在《第二性》中对厄休拉这一女性形象展开了分析,她指出劳伦斯意在通过对小说中女性形象的塑造,宣扬资产阶级传统婚姻观[3],并从理论的角度阐明了这种观念本身的局限性是导致女性婚姻悲剧的根源;正因为劳伦斯理想中的婚姻观本身就蕴含矛盾,看似解放了女性,实际上却是一种对女性的不公,所以他意图通过小说实现“女子教育”的设想注定无法实现。虽然波伏瓦没有针对厄休拉这一人物形象本身的悲剧性进行详细阐释,但她从社会、家庭两个角度分别切入并展开分析,揭示了父权制所定义的“婚姻”注定无法使女性获得幸福的根本原因,为本文的女性文学批评奠定了理论基础。

一、厄休拉的个人悲剧:典范女性的不幸婚姻

厄休拉是一个父权制话语体系下的“典范女性”。米利特在《性政治》中指出,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要求女性“起到男性良心的作用”[1],但这种道德束缚并不针对男性,因为“这是一种男性感到厌倦又必须有人做的事”。相比小说中的另外两位女性形象,厄休拉是《恋爱中的女人》中最具同情心与责任心的女性角色,也是最能起到“男性良心”作用的女性形象。小说中,面对杰拉德残暴地对待自己的阿拉伯母马,厄休拉不仅当面愤怒地予以谴责,还在两人再次相遇时一再要求杰拉德善待母马;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古德伦起初对虐待动物的场景感到害怕,后来却渐渐地与恋人杰拉德变得相似,冷酷、残忍地对待一只兔子;而赫麦妮则直接支持杰拉德对母马的驯服手段。因此与另外两位女性相比,厄休拉是三位现代女性中唯一符合“维多利亚时代女性道德典范”的,而且从情节的发展上来看,作为劳伦斯代言人的伯金,也抛弃了最初的情人赫麦妮,并最终投入了厄休拉的怀抱,印证了厄休拉最有资格成为“典范妻子”的判断。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场围绕“母马”的讨论中,伯金指责了赫麦妮的观点“令人恶心”,却不反对杰拉德对母马的暴行,也没有批评厄休拉,这凸显了伯金的真正意图是维护男性的独有特权:只有作为男性的杰拉德拥有使用暴力的权力,但作为女性的赫麦妮若赞成暴力就是不合适的“滥用意志”,这是对维多利亚时代女性道德的违背。伯金的这一双重标准表明,“真正的”女性应当同厄休拉那样充满同情心地劝谏男性,以尽到作为“善良妇女”的责任,虽然男性作为真正的主导者,也拥有拒绝听劝的权力。

然而,即使是“典范女性”也似乎必须在“真正的男性”面前表现出屈从的态度:面对厄休拉的极力劝谏,表面富有男性魅力却头脑空虚的杰拉德最终选择了妥协,无奈答应了厄休拉的要求;而在身体羸弱却意志力强大的伯金面前,厄休拉却一再“碰钉子”。厄休拉与伯金正处于感情的关键期,此时厄休拉试图让伯金承认对自己的爱,以确立两人的关系;而伯金却展现出了传统男性的高傲,一再拒绝厄休拉对自己的合理要求。正当两人激烈争辩时,一个极富戏剧性且充满寓意的场景出现了:伯金家的公猫米诺迈着“绅士般的”步伐,傲慢地给自己面前顺从的流浪母猫几个耳光。于是伯金和厄休拉为这一情景争执起来,厄休拉坚持认为公猫米诺是个恶霸,伯金却不以为然,认为驯服母猫是米诺作为雄性天生的权力。作为“预言型作家”[4]的劳伦斯对这一场景的安排,似乎是作者本人对这场争论的“最终裁决”与对完美两性关系的“最终阐释”:男性的主导权是天生的,女性只能居于屈从的地位。正如流浪母猫面对公猫米诺时的顺从,厄休拉应当像母猫屈服于米诺那样顺从伯金,这实际上是对女性单方面的牺牲,是对两性关系中男性霸权的一种维护。

在小说的结尾,婚后的两人似乎仍然处于一种冲突状态,而且伯金始终处于一种优势地位,因此“公猫霸凌母猫”的预言得到了实现。厄休拉再次恳求伯金放弃他对杰拉德的幻想,这种要求符合一夫一妻制的传统,但伯金却如两人恋情开始时那样固执己见、毫不退却,他的傲慢与公猫米诺如出一辙,于是小说以两人间的争执作为最终结局。这一开放式的结局不禁让人怀疑厄休拉是否获得了真正的幸福,如果说厄休拉的最终目的就是步入婚姻,那么作为唯一进入婚姻阶段的女主人公,厄休拉确实成功了;如果厄休拉渴望的是与妹妹聊天时提及的那种“超越平庸”的幸福婚后生活,她则远未达到自己的目的。作者劳伦斯将厄休拉作为一个正面典型与古德伦和赫麦妮的失败恋情相比,试图为女性指出一条通向幸福的道路,但直到小说的结尾,读者才发现这条路的终点似乎同样坎坷。在男性居于主导的家庭中,女性即使提出合理的诉求也不会得到男性的回应,而这正是父权制赋予男性的特权,即使是伯金这样的“典范丈夫”也不会轻易在妻子面前妥协,也正因为伯金不会在女性面前轻易妥协,他才有可能成为父权制认可的“理想型丈夫”:伯金的身上拥有“坚定”和“理性”的“非女性特质”。相比之下,动辄陷入激情、对女友妥协的杰拉德则落得了恋情失败乃至死亡的结局,成了男性形象中的“反面典型”。

可见,劳伦斯通过正反对比对女性读者进行规训,如果女性渴望理想的丈夫,就要无条件接受男性在家庭中居于主导的现实;反之就要像古德伦那样,陷自己的丈夫于死亡的悲惨结局。而劳伦斯选择的两位女性形象的名字也同样饱含深意:“厄休拉”是欧洲历史上有名的烈女,通过牺牲自己拯救了百姓;而“古德伦”则是另一个传说中导致自己丈夫死亡的女性名字[5]。因此,这种对小说主要角色的命名,隐含着作者对角色的某种期望,同时期待着读者解读出劳伦斯赋予每个女性角色的使命——要牺牲自我,而非牺牲男性。即使在小说的结尾,厄休拉虽然尚未与伯金和解,作者劳伦斯也可能通过名字背后的隐藏寓意给出了答案,那就是期望厄休拉通过牺牲自己解决家庭危机。可即使厄休拉选择了退让,也不代表伯金就必然放弃他的男性特权,于是厄休拉的命运似乎陷入了绝境,即无论如何选择,都无法获得期望的幸福。

二、厄休拉悲剧的根源:父权制对女性的规训

劳伦斯这部婚恋主题小说对完美两性关系的探索似乎以失败告终。正如波伏瓦所说,劳伦斯“狂热地相信男性至高无上”[3]。如果完全陷入劳伦斯对小说人物的刻画和情节的发展中,读者会发现这些独立的现代女性,似乎是因为无法“控制自己的意志”才“错过了女性的使命”,无法获得幸福的婚姻。依照这一逻辑,厄休拉似乎应当停止对伯金的要求和质疑,才能换回伯金的爱。但是,对厄休拉为何对伯金提出种种要求并施以压力,劳伦斯并未在小说中交代,也未在小说结尾直接给出解决两性矛盾的方案。结合利维斯对劳伦斯创作意图的分析,可以看到劳伦斯在小说的结尾似乎陷入了一种困惑:他理想中的卢梭式完美婚恋观并未帮助厄休拉获得幸福的婚姻生活。波伏瓦指出了问题的根源,这是因为劳伦斯意在恢复一种资产阶级传统对于女性的要求,即女性应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家庭当中,而男性则负责家庭对外的一切事务,达到一种家庭中两性的“合理”分工。

《恋爱中的女人》中,厄休拉就是这样一位满足于将自己囚禁在小家庭中的女性,与妹妹古德伦拒绝进入婚姻不同,厄休拉是一位“天生的妻子”,她自己在与妹妹的谈话中提及现状时说:“我们有了家了,对我足够了。”[5]但是,厄休拉同时也是一位有独立自主意识的现代女性,她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拥有对更高社会理想的追求。她不仅大胆反抗父亲对自己的家暴行为,像娜拉一样勇敢地选择出走,还渴望超越自己父母那种“平庸的生活”。正是厄休拉身上那种与旧时代女性截然不同的对超越性的追求,远远超出了父权制传统为女性划定的框架,因为这种追求是独属于像伯金一样作为一家之主的男性的,伯金之所以离开赫麦妮,就是赫麦妮这位精英女性表现出的“精神化”的特质,这是一种被父权制认为是自古希腊时代以来男性独属的气质,是一种女性不能“合法”拥有的气质。与之相反,厄休拉虽然与赫麦妮一样,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自觉的女性意识,却为了维护与伯金之间来之不易的家庭,竭力压制着内心追求超越性的本能欲望,以自我规训的方式成为伯金心目中的模范妻子,以换取家庭的和谐。即便如此,厄休拉对本能的压抑并没有消除她本我产生的强大动力,在父权制话语体系中所生成的超我压抑下,厄休拉不再追求自己的社会理想,却通过将这种期望寄托在丈夫伯金的身上,以此来替代自身对超越性的渴求,伯金既然选择了现代知识女性作为模范妻子,就不可能不面对这种压力,于是伯金在厄休拉的期许所带来的压力面前,选择了与杰拉德结成男性同盟来逃避。

正如波伏瓦所说,传统家庭的两性分工,决定了两性共同相处的时间实际上对双方是不对等的。厄休拉作为女性不得不把两人共同相处时间以外的全部剩余时间投入到家庭内部事务中,实际上在丈夫伯金不在家的这段时间依旧为丈夫服务;而伯金作为男性,依照父权制的传统,可以自由利用这段时间工作或休闲,比如与杰拉德交谈与相处——这是父权制赋予男性的特权。但这一明显的不平等恰恰是厄休拉作为现代女性所不能接受的,因为厄休拉已经为了家庭牺牲了自己的社会追求,她理所当然地认为伯金也应当像自己一样,将全部的精力也放到对自己的忠诚上来,以达到两性在精神上的平等。伯金不可能牺牲这种父权制赋予自己的自由,从伯金极力追求与杰拉德之间的男性同盟就可以看出这一点。为了满足妻子对自己事业的更高期望,伯金也不可能将自己的所有时间像厄休拉一样完全投入到家庭中。由此可见,为了婚姻主动选择被父权制规训的厄休拉不可能从伯金那里得到自己所期许的幸福。

一方面是厄休拉对伯金那种远高于传统妻子对丈夫的期望,另一方面是厄休拉极力想与伯金达到精神上的完全平等,寄希望于伯金只专注于家庭,面对双重压力的伯金只能选择逃避:他仍然沉浸在父权制特权中却不自知,反而认为自己承受了来自妻子的过多压力。伯金没有意识到现代女性对男性造成压力的背后,是父权制对女性参与工作和社会交往权利的打压,最终导致了女性欲望的异化,迫使女性将期望全部寄托在男性身上。随着两性平等意识的增强和女性的教育普及,这种社会进步带来的压力不仅不会消灭,还会日益增强,除非父权制的传统完全崩塌,解除对女性工作与社交的压迫,男性才能同时得到真正解放。因此在厄休拉和伯金的时代,父权制已经不再适应逐渐进步的社会环境,它所带来的压力不仅仅压迫年轻知识女性,还压迫男性,厄休拉与伯金之间的不和谐则是社会普遍矛盾的一个缩影。

三、厄休拉形象的价值:觉醒中的现代知识女性

作为现代知识女性,厄休拉其实与小说中的古德伦、赫麦妮具有某些共同特质;古德伦大胆反抗杰拉德对自己的专制做法,但她的做法注定不会被当时的社会所容忍,因此杰拉德痛恨古德伦的女性独立意识,甚至企图谋杀古德伦。她们对男性的坚决反抗却往往在那个时代造成了自身的悲剧,这也正是父权制带给现代社会的恶果:每一个人都是施暴者,同时每一个人也是受害者。正如厄休拉对伯金的不合理期望给伯金带来了空前的精神压力,但这种不合理的期望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厄休拉本人就是父权制压迫下的受害者。与此同时,厄休拉又是一个不完全的觉醒者, 她所追求的“理想婚姻”实际上不过是父权制吸引女性主动规训自己的诱饵,只要厄休拉选择了父权制定义下的传统婚姻,也就主动选择了父权制的规训。厄休拉在婚恋关系中所面临的困境,在20世纪初的英国社会中具有典型性:个人性的反抗注定无法撼动父权制传统的强大根基。

与此同时,像伯金、杰拉德一样的男性,将婚姻中的不幸简单地归咎于女性意识的普遍觉醒,于是产生一种对于现代女性自主意识的本能仇视。这种仇视在伯金对待赫麦妮的态度上体现得更加明显,以至于赫麦妮忍无可忍,最终对伯金施加肢体暴力,导致两人关系决裂,而伯金也就自然选择了更顺从的厄休拉。但厄休拉的顺从并不代表她身上的女性自主意识已经消失,相反,她只是为了维持与伯金之间的感情竭力忍让和压制自己,而当这种追求超越性的本能在父权制打压下以异化的形式出现时,伯金同样从厄休拉身上感受到了当初面对赫麦妮时的压力。由此,青年男女之间的矛盾似乎随着女性自我意识的普遍觉醒加深了,然而这一切矛盾的始作俑者——父权制,仍旧隐藏在资产阶级传统的幕帘之后,似乎从未被小说中的人物所意识到,这也就标志着厄休拉与伯金之间的矛盾注定无法仅凭两人的努力得以解决。

劳伦斯的女子教育之所以是失败的,是因为劳伦斯本人也在无意识中接受了父权制的婚姻观并试图为之辩护,但小说的结局却恰好证明了这种“理想婚姻观”的实质是对女性的不合理压迫。正因为劳伦斯无法意识到问题背后的社会根源,把解决社会普遍矛盾的希望寄托在作为个体的理想型人物身上,所以他的实验小说才会以出人意料的结局告终。

尽管如此,劳伦斯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并未将小说人物视为自己理想观念的传声筒,而是遵循了现实的逻辑,以至于像巴尔扎克一样出于对现实主义的尊重而“不得不违反自己的阶级同情和政治偏见”[6],从而真实地反映了20世纪初英国社会中女性自我意识逐渐觉醒的社会现实。米利特在《性政治》中分析称,厄休拉身上“奋斗的推动力当然是女权运动”[1],这说明社会的进步已经体现为厄休拉身上正在觉醒的女性意识。而厄休拉的个人悲剧,实质上不过是父权制传统在这种不可阻挡的进步潮流面前的负隅顽抗。

参考文献

[1] 米利特.性政治[M].宋文伟,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

[2] 利维斯.劳伦斯与艺术[M]//蒋炳贤.劳伦斯评论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

[3] 波伏瓦.第二性:第1卷[M].郑克鲁,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4] 福斯特.小说面面观[M].冯涛,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

[5] 劳伦斯.恋爱中的女人[M].黑马,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

[6] 恩格斯.致玛格丽特·哈克奈斯[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特约编辑 刘梦瑶)

作者简介:孔德鹏,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方向为文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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