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视域下的朝贡贸易书写
2024-12-31吕珂馨
全文围绕14世纪至19世纪东亚的国际关系是如何运作的?康灿雄(以下简称“康”)将重点放在明清时期到鸦片战争之前,将书局限于欧洲、日本和美国入侵导致东亚权力结构大规模破坏之前的“近代早期中国”时期。康在文中也决定不引用约翰·金·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在他1968年编辑的影响巨大的《中国世界秩序》(The Chinese World Or der)一书中提出的对朝关系的实地定义模型——区分了中间的“内亚”和“外围区域”。康将吸收中国文化的国家称为中国文化,聚焦更广泛的“游牧”区域。
这是作者自《中国崛起》以来研究的第二部分,作者首先打破了民族主义的叙事框架,从传统的东亚国别史研究转向了东亚或整个亚洲的研究,本书重点关注中国、日本、韩国和安南/越南地区,因为它们是最能反映中国文化和外交实践的地区。其他如东亚和东南亚地区也是当时贡品和贸易制度的一部分,例如马来亚人、爪哇人、摩尔人、英国人和葡萄牙人也被列入详细统计数据中,但对各国的研究点到即止,所谈不深。作者在序言中再次强调“这是一部政治学著作,而不是历史学著作”,因此罗伯特-赫利尔(Robert Hellyer)在他的书评中说:“历史学家读完这本书后会放弃的”。事实上,从历史学的角度来看,作者的研究大多基于二手文献,而且作者自己也说,他在河内、东京、北京和汉城待的时间不长,缺乏进行史学研究的重要原始文献。而从二手文献中使用史学研究的关键原始数据可能带来误读的嫌疑。至于对中国史学的讨论,全书没有引用任何明清时期的原始文献或官方史料。这使得全书所举的相关例子,从西方古代东亚史的学术角度来看,显得主观而单薄。
本书从介绍东亚三大国家六百年来唯一一次军事冲突——壬辰战争开始,作者提出了东亚国际关系为何不同于欧洲频繁的战争,而是以和平稳定为特点的问题,并进一步介绍了战役背后的东亚各国深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在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下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还将这种不平等的朝贡体系与当代以平等的国家体系为基础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进行了比较。为了解释这一点,康在第二章中用三个术语定义了早期东亚国际体系:“等级、地位和霸权”,并以这三个基本的历史和哲学概念作为本书其余部分的基础,概括了前现代东亚关系模式。他提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即由于其文化和文明成就,中国被朝贡体系中的其他单位接受为具有最高等级地位的国家,即中心国家。除此之外,中国文明还对周边国家产生了持久的影响。
康将日本、韩国和越南这三个深受中国儒家思想影响的独立主权国家归为汉化国家,并以儒家社会为题,重点论述了在儒家思想下形成的中国科举制度和官僚制度对三国的影响。三个国家都各自借鉴了中国的制度,并结合自身特点加以运用,即使是偏离制度边界的日本,在借鉴中国制度方面也做得最好,相比之下,中国在这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国际体系中,“对积极输出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观兴趣不大”。其次,东亚其他小国选择儒学和中国模式更多的是出于自身的需要,而非中国的压力,中国只是提供了一套周边公认或普遍接受的规范,类似于公式,由这些国家自己来巩固和应用。康的论点很大程度上引用了官吏、地方法官和文人的话,支持儒家文化的理想吸引力,但揭示物质能力分布的统计数据却很少,让读者几乎没有机会独立决定因果力量的能力。例如占婆也是中原文化的影响国之一,但占婆王国是印度化而非中国化的。即为什么东南亚的政治单位没有受到中国文化的深刻影响,而是受到印度的影响,而历朝历代与中国交往较多的西北地区却排斥儒家文化,这为以后的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
首先详细论述了朝贡体系,解释了该体系强调国家间的正式等级制度,其中中国位于体系设计的顶端,地位和等级制度主导着外交关系,费正清的“中心——外围”理论也说明了这个特点,朝贡国之间是外交地位的不平等性:朝贡国之间并不是整齐划一的平等关系,中原王朝一般会依据周边藩国的政治臣属关系来判定其国地位高下。李云泉依据朝贡次数的多寡、政治隶属关系的强弱以及对中国文化的认同程度,将明代朝贡国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典型而实质的朝贡关系,朝鲜、越南,还有琉球群岛。第二类是一般性的朝贡关系,由亚洲内陆游牧或半游牧民族等属国和从属部落构成。第三类是名义上的朝贡关系,日本、东南亚和南亚等其他国家以及欧洲。全文举例说明了韩国的等级高于日本的原因。作者认为,日本是上述国际社会的边缘案例。它基于两个关键点:“确定从属国家”和“派遣大使的优越性”。丰臣秀吉认为朝日关系在朝贡体系中的不平等是压迫与屈辱,传统的朝日关系应该是“牛耳之盟”。它不仅要承认上国大明的盟主地位,同时还得承认同为属国的朝鲜之优等地位,这就埋下了后续作者文中的战争的根源。日本幕府认为自己比朝鲜优越,而朝鲜却认为日本应该低人一等,体系之内、属国之间的这种相互鄙视链条正是朝贡体系带来的问题。康灿雄在文中指出,“朝鲜和日本两国的主要分歧,是各自在等级制度中的确切地位”。看似是对中国中心论的规避,实则是中国尊重附属国的主权和独立搞的权衡之道,并非出于军事政治霸权。
“战争”中,康分析了这一时期东亚历史上的主要战争。东亚的战争模式并不符合欧洲的均势模式,小国并没有联合起来对抗大国,中国也没有扩张领土、建立帝国的愿望。然而,作者对战争分析的归类提出了一个可疑的观点,即朝贡体系并不能解释中国与各朝贡国之间爆发的战争。而且认为古代中国的官方历史文献不够客观和真实,不值得引用来解释这个问题。以壬辰卫国战争、中越战争、朝鲜与满清的战争为例,全文对日本发动侵朝战争只是为了抬高自己在朝贡体系中的地位表示不理解,因此探讨了战争的原因。而在中越战争的论述中、在朝鲜与满清的对抗中,举例说明了当上位国政权更迭时,下位国如何继承并承认宗主国的合法地位。由此得出汉化比朝贡体系更能合理地解释该地区的战争与和平,满清平定朝鲜也是为了证实这一论断,在此之前满族许多机构设置和话语风格都是汉化的,但在明朝政权结束之前,满清还不是朝贡体系的一部分,而同样的在此期间非中原王朝的统治者,例如辽朝和金也是如此,很快地适应了汉化的政治制度。
其中关于政治单位中的贸易关系,他认为更紧密的经济联系更有利于缓解冲突。由于中华王朝有厚往薄来的政策,朝贡国有时亦会入不敷出,因此不便使用“依存度”“入超”“出超”等经济指标。文献显示,无论贡赐交换、随使贸易还是边境贸易,皆以官方许可为前提,并受到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体现了朝贡关系下经济往来的高度政治色彩。他关于贸易的一章肯定了滨下武志的结论,即朝贡体系提供了一个更大的结构,在亚洲内部贸易的早期就已蓬勃发展,“以中国为核心的与亚洲全境密切联系存在的朝贡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朝贡贸易关系,是亚洲而且只有亚洲才具有的唯一的历史体系”。滨下教授认为,朝贡体系的重要性更多体现在经济方面,在朝贡关系的推动和促进下,亚洲各国和地区的贸易活动产生了连接亚洲各地的贸易网络、贸易中心、交换渠道和金融中心等,这些因素“形成了朝贡贸易关系的贸易网络”。这个贸易网络不仅在与外界进行商品交换时发挥了作用,对亚洲和中国市场的价格变动也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更重要的是,它成为西方国家面对东方时无法回避的“冲击”。东亚这一充满活力的综合贸易和外交关系体系从十世纪的宋朝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的清朝,但中国西北部的游牧民族也与中原王朝有着断断续续的贸易关系,但并未加入这一体系。
在朝贡体系中,朝贡国家“不犯边”才是其安全功能的核心。在很多确立朝贡关系的文本中,朝贡国家除了被要求政治臣服外,还需自誓“永不犯边”。除东南临海外,中原王朝的广阔疆域被数量众多的周边国家及民族包围着,这种地缘特性决定了其边疆的最大威胁来自周边。康解释了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即中国与西北地区的战争冲突在以往的战争分类中也占据主导地位,但中国西北游牧民族却从未被纳入这样的体系。中国与既有王国(最著名的是朝鲜和越南)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国与西北边疆游牧民族之间的关系,可以用这样一个事实来解释:草原为游牧民族提供了行动的便利和以骑兵为主的军事力量,而缺乏可观的农业基础使他们能够将对中国的忌惮转化为袭击和抢劫。但是既引用了China Marches West书中“边疆战争为了塑造边界”的理论,又将其归类为一种单一的冲突。中原汉族政权与西北游牧民族政权之间的关系比起处于费氏模型靠近中心位置的朝鲜半岛与东南亚等地区对古代东亚体系的影响极为有限。但是,从公元前3世纪末到公元18世纪末,西北地区的游牧民族的强大一直以来都是华夏王朝的主要外部威胁,蒙古帝国和后金甚至直接取代中华王朝。他进一步对比了中国西北与东南沿海的边界,由于历史上对领海无人岛的忽视,更关注西北领土的争夺,从而以史为鉴分析了今天东亚各国存在领海岛屿争端的原因,认为历史根源不能作为解决领土争端的历史依据,也没有提出更好的解决途径可以考虑。而且作者似乎更支持国际公法中的先占原则或五十年实际控制原则。
本书结尾一章的课程反映了作者写作本书的主要目的,“历史不仅仅是对过去事件的记录,如何理解这些事件决定了当前的行动。”作者让读者深入了解了前现代时期与西方完全不同的国际政治体系,与欧洲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进行对比,这种欧洲国家间形式上的平等和均势政策与形式上不平等的东亚朝贡贸易体系的异同之处。这用来解释当代东亚人似乎不像西方人那样担心中国的崛起,似乎也进一步说明了他第一部分研究中国崛起的历史根源。从历史的角度看,该书确实存在一些不足,但从政治的角度看,它为中国历史或国际关系史开创了一个新的视角,从他者来进行思考,更深入地了解在西方商人和传教士到来之前的几个世纪里,这些传统和习俗是东亚稳定的基础,为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作者简介:
吕珂馨,1997年生,女,浙江宁波人,硕士。作者单位:宁波诺丁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