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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绿色产业政策经验与政策启示

2024-12-22王翀

对外经贸实务 2024年9期
关键词:低碳气候变化

摘要:全球主要经济体越来越重视绿色产业政策,加速向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转型。美国政府不仅以财政资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而且通过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刺激绿色投资、创造绿色需求,确保其在全球绿色产业中的领先地位。通过前瞻性战略和系统性立法,推动欧盟区域内绿色低碳转型,是欧盟绿色产业政策最显著的特点。此外,与美国不同,欧盟更加偏向通过市场手段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包括:开展碳交易,建立生态标识认证体系,设立专项金融产品,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的同时,塑造并强化欧盟在全球的绿色领导力。在探讨美欧政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本文提出推动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几点政策建议。

关键词:气候变化;绿色产业政策;低碳

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5559-(2024)09-0011-09

作者简介:王翀(1981—),女,海关总署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主任、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国际贸易研究(2502375050@qq.com)。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全球变暖导致极端天气频发,气候危机加速到来,在农业、水资源、能源、交通、人类健康等方面都造成了严重影响。经过多年碎片化、渐进式治理,气候变化的紧迫性要求各国采取快速有效的政策来实现经济脱碳。为此,全球主要经济体越来越重视绿色产业政策,加速向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转型。

绿色产业政策是一个新概念,旨在协调气候政策目标和产业政策目标,近些年才开始被广泛提及和讨论。一般而言,气候政策可以定义为促进脱碳的政策。产业政策是那些明确针对经济结构转型以追求某种公共目标的政府政策[1],它涵盖了所有政府参与、并最终有利于同时实现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绿色产业政策可以被定义为“将减缓气候变化作为整体社会福利目标的产业政策”。绿色产业政策包括一系列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低碳技术的研发、制造和部署的政策措施,推动能源转型和工业脱碳的政策,旨在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在打造绿色低碳经济的同时,提升经济弹性与活力。

关于产业政策有效性的讨论由来已久。20世纪80年代,日本产品在全球市场的成功引发了关于产业政策风险和收益的讨论[2-3]。产业政策会造成市场扭曲[4-5],如果政策校准不当,资源将用于低效或未经证实的技术,挤出私人投资[6]。有利于国内工业的政策可能违反自由贸易规则,导致贸易伙伴采取报复措施,对全球产业链造成干扰。虽然部分西方经济学家对产业政策持怀疑态度,但绿色产业政策越来越受到学界的关注和支持。绿色产业政策是经济增长和环境管理之间的桥梁[7],它超越了主要关注经济增长的产业政策的传统局限,旨在将经济政策与气候目标协同作用[8],需要以支持能够减少碳排放和向可持续能源经济转型的行业和技术为战略方向[9]。除了经济振兴之外,绿色产业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在推进技术创新方面发挥关键作用[10]。

绿色产业政策可以集国家之力快速实现自身政治、经济和气候目标,近年来美国和欧盟高度关注绿色产业政策。虽然美国两党间对绿色转型存在分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呈现明显的政治周期波动,但美国长期以来通过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直接投资等财政刺激措施支持技术创新和商业化应用,以确保美国绿色科技的持续领先和绿色供应链的韧性和安全水平。欧盟更加重视作为一个整体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领导力,高度重视前瞻性战略设计和系统性立法,设置严格的减排目标并跟踪监测,以统一的碳市场调节企业减排,在实现2050年气候中立政策目标的同时,提升欧盟绿色产业的全球竞争力。这些政策虽然在方法和重点上有所不同,但共同反映了将绿色产业政策作为实现可持续增长和气候目标的政策工具。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一系列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正加速实践。但也应该看到,我国减排脱碳需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推动产业结构的逐步过渡和完善,在此过程中还面临诸多挑战。鉴于此,有必要研究比较近年来美欧相关经验,为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绿色产业政策体系提供参考借鉴。

二、美国的绿色产业政策

美国是全球绿色低碳科技的领跑者,但随着产业外包和产业空心化,美国在绿色技术商业化落地、本土绿色制造能力方面已逐渐落后于中国。为此,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旨在推动国内产业发展,力保其全球领先地位。

(一)立法支持清洁能源和经济脱碳

美国的绿色产业政策可追溯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环保运动,以及《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等重要法案的出台。立法初衷是保护环境,与产业政策没有明确联系,但法案出台为把环境因素纳入制造业决策奠定了基础。一直以来,联邦政策受到两党政治的重大影响,民主党高度支持气候政策和绿色产业,共和党则比较反对,导致美国的绿色产业政策连续性不足,且存在周期性摇摆。联邦政府将绿色投资纳入经济复苏措施的早期尝试是奥巴马任期内通过的《紧急经济稳定法》和《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法案提出对清洁能源和环境项目的重大投资,突出了产业政策在促进绿色经济转型方面的作用。为应对全球变暖的威胁,奥巴马任期内又推出了《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提出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效率以及向清洁能源经济转型,成为美国第一部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专项法案。共和党总统特朗普上台后,对气候变化持强烈怀疑态度,鼓励支持化石能源,并促使美国退出《巴黎协定》,除关键矿产外的绿色产业支持几乎停摆。

随着拜登入主白宫,民主党在国会暂居优势,美国绿色产业政策和立法支持再度回归。2021年11月,经两党激烈博弈,美国国会通过了《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虽然最终版本削减了部分新能源领域投资,但仍体现了经济振兴与绿色转型并举的政策思路,该法案通过大规模财政投入,全面布局低碳交通、清洁电力、环保技术研发领域。《通货膨胀降低法案》拖沓多时,在中期选举前不到3个月勉强通过,是民主党在参众两院的重大胜利。法案以经济“除碳化”为主要政策目标,重点关注发电厂、二氧化碳减排、工业(包括化石燃料汽油生产)以及交通部门。依据荣鼎咨询(RhodiumGroup)估算,至2030年发电厂、工业部门和交通部门将分别减少3.6亿吨、8300万吨和7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芯片与科学法案》向绿色技术提供研究资金支持,强调了政府在促进创新、支持可持续发展和确保美国在全球绿色经济转型中的竞争力方面的作用。除了上述立法外,拜登政府还颁布了一系列行政令,例如《通过联邦可持续发展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和就业行政令》,从联邦层面设置碳排放和减少环境污染目标,并通过政府采购来推动国内政策目标实现。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自身全球绿色低碳技术领导者地位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意投资高风险和高度不确定的技术。完全市场化条件下,承担技术创新风险的参与者是成功收益的受益者或失败损失的承担者。为推动企业技术投资,可行的解决方案是由政府分担部分或全部风险和损失,而由企业获得收益。美国能在绿色低碳领域长期保持全球领先,关键在于政府的强势介入和巨额资金支持。

一是由联邦政府直接投入研发资金。美国国会研究局报告显示,1978—2018年间,美国政府投入超过1582.8亿美元用于能源投资,在全球各国中遥遥领先。随着时代发展和技术进步,美国政府陆续资助了太阳能、海上风电、电动汽车电池和电网存储等项目。以太阳能为例,能源部下辖的太阳能技术办公室一直支持美国企业、国家实验室、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发新技术并提高其可制造性。2014—2023年的10年间,该办公室累计投入研发资金高达260.7亿美元。传统硅基太阳能电池、新一代薄膜技术等大量科研成果,完全是通过联邦资助研发实现的。在2022年通过的《芯片与科学法案》中,更是提出要一次性拨款670亿美元资助研究脱碳技术,包括改进能源存储、碳捕获和存储、核聚变、温室气体管理、气候科学研究和相关防灾研究。

二是资助科研成果商业化。1980年《斯蒂文斯—韦德勒技术创新法》《贝赫—多尔法》以及其后一系列立法改革,加强了产学研三方的技术转让和人员交流,推动了技术成果从大学和研究机构向私营部门转移。1965年美国所有大学申请的专利总共不到200个,20世纪90年代,每年大学申请专利并转让的技术达到数千个,年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近5亿美元。初创公司获得政府资金支持,承接相关技术并商业化落地,生产硅墨水的Innovalight、生产薄膜太阳能电池的Solyndra均是成功案例。《美国竞争法》授权成立能源部高级能源研究计划署,专门支持高风险能源技术商业化。其2022年报显示,自2009年正式启动后10多年间,总共投入超过26亿美元,资助超过1000个项目,吸引超过49亿美元私营部门后续资金,产生了超过90家新公司。

三是通过税收减免、贷款担保等措施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自1981年《经济复兴法案》提出以来,美国研发税收抵免制度一直作为临时性政策存在。直至2015年,《保护美国人免于高税法》将美国联邦研发税收抵免制度确定为永久性政策。2024年美国能源部、财政部和国税局宣布为35个州的100多个项目提供40亿美元的税收抵免,加速国内清洁能源制造并减少工业生产的温室气体排放。2009年《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制定600亿美元的贷款担保计划,由美国能源部管理,支持美国国内新能源项目研发。2021年拜登政府授权美国能源部的贷款项目办公室,提供总计400亿美元的贷款担保,支持清洁能源公司的技术研究和商业化。

(三)采取多种措施,刺激私营部门对绿色低碳能源和产品的投资

一是调整国内监管政策,设置减排目标。联邦环境保护署负责监管来自发电厂、工厂和车辆的污染物,其中包括温室气体。为此,该机构围绕碳排放、碳核算、碳信息披露、碳金融、碳国际合作等方面制订相应标准和政策。2024年3月该机构发布《新能源、改造能源绩效标准和现有能源排放指南》,对原油和天然气来源类别的温室气体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新来源性能标准进行修订;并确定最终排放指南,供各州在制定、提交和实施州计划时作为依据,以制定绩效标准,限制原油和天然气中现有来源(指定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州政府也是限制石化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力量。20世纪90年代开始,各州陆续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政策,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其中17个州要求2030—205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达到100%。加利福尼亚州(以下简称“加州”)对绿色低碳的支持走在各州前列,2022年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宣布,到2026年零排放汽车销量占比达到35%,到2035年在加州销售的所有汽车都不得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

二是以税收抵免、贷款、政府拨款等形式刺激企业投资。在能源生产和碳捕捉方面,《1979年能源税法案》首次对可再生能源投资给予投资税抵扣(ITC),《1992年能源政策法案》首次提出对可再生能源的生产给予生产税抵扣(PTC)。ITC和PTC属于临时和短期项目,近期《降低通货膨胀法案》出台了新的清洁能源投资税收抵免(CEITC)和生产抵免(CEPTC),并明确了10年期的税收抵免期限。同时支持碳捕捉的税收抵免项目,提供100亿美元的投资税收抵免,用于建设专门用于低碳技术制造的设施;封存填埋工业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和从空气中提取二氧化碳也将获得税收优惠。制造业方面,《降低通货膨胀法案》拨出300亿美元的生产税收抵扣,加强国内太阳能电池板、风力涡轮机、电池和基本矿物加工生产;40亿美元用于节能项目建设的税收抵免,如在工业设施中安装温室气体回收设备;以及200亿美元的贷款,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新的清洁汽车生产基地。2021年《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拨款1.2万亿美元用于改造美国的基础设施,其中5500亿美元用于改善公共交通、供水设施和宽带接入,以及用于加强美国气候适应能力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举措,其中包括建立全国性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此外,该法案还投资于升级电网,旨在解决目前阻碍可再生能源快速部署的瓶颈。

(四)新出台多项激励政策,扩大绿色低碳市场需求

美国家庭住宅使用清洁能源设备、购买新能源车辆和安装充电桩都能获得税收抵扣,倡导家庭绿色低碳生活,降低碳排放。早在2005年《国家能源法》就规定居民家中新安装的清洁能源设备可以获得30%的税收抵免,对于与光伏发电装置一同安装的存储电池,也给予500美元或1667美元税收抵免。《降低通货膨胀法》扩大了税收抵免范围,包括安装隔热材料、生物质锅炉等节能家居也可获得税收抵免。2005年家庭购买混合动力汽车首先获得税收抵免,2008年范围扩大到插电式和电池电动汽车,但此前每个制造商只有20万辆的额度。2022年起,汽车制造商额度限制被取消,每个购买新电动汽车的家庭或企业将获得7500美元的税收抵免,购买旧电动汽车将获得4000美元的税收抵免。同时,家庭或企业安装充电桩等替代传统燃油加油站的基础设施,可以获得替代燃料汽车加油财产税收抵免,最高额度可达10万美元。

政府是商品和服务的重要购买者,在塑造市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美国没有制定专门的绿色采购法,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颁布多项法案和总统行政令,推动了政府绿色采购体系的建设。所执行的绿色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循环产品计划、能源之星计划、生态农产品法案、环境友好产品采购计划等。政府采购计划对保护臭氧层、节能产品、可替代燃料、生物基产品、可回收物质等,都制定了相应的要求。2021年拜登签署行政令,要求联邦政府采购零排放汽车,并呼吁联邦机构在2030年之前全部采用“无碳电力”,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此外,该行政令还要求联邦政府最大限度地采购可持续产品和服务;生物基产品、由再生材料制成的产品、节水、节油、使用更安全的化学成分且不消耗臭氧层的产品;以及获得环境保护署审查和推荐的第三方生态标签的产品。

三、欧盟的绿色产业政策

欧盟将自身定位为全球气候谈判的领导者。欧盟的绿色产业政策是将环境、经济和工业政策相结合的全面和战略性的政策组合,旨在推动欧盟区域内低碳转型,应对来自其他经济体的产业竞争,塑造并强化欧盟在全球的绿色领导力。

(一)以前瞻性、全局性战略和系统性立法,统筹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与美国随着党派更替而摇摆不定的气候政策不同,在过去三十年中,从欧共体到欧盟一直坚持在气候政策方面的协调行动。欧盟认识到,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是其集体政策议程的基础支柱。建立气候政策框架体系,不仅有助于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同时显著提高了欧盟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为此,早在20世纪90年代,欧洲理事会就提出要制定气候和环境战略,规范和统一整个欧洲在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政策,并陆续推动了“里斯本战略”和“欧洲2020战略”的出台。《巴黎协定》签署后,欧盟致力于出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长期战略,并制定了“欧洲绿色协议”和“Fitfor55”减排一揽子方案。方案覆盖工业、能源、交通、农业、金融投资等几乎所有经济领域的改革方案,并提出建立碳排放交易系统,对碳密集型产品征收碳关税,并被视为欧盟的绿色产业规划。

欧盟高度注重以立法的形式构建绿色转型的顶层政策框架。为实现“欧洲绿色协议”和“Fitfor55”战略要求,欧盟启动了对法律框架的广泛修订,包括制定新的法案、条例、指令以及对现有立法进行修订,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各成员国形成约束(见表1)。例如在制造业领域,欧盟通过《净零工业法案》《关键原材料法案》等关键立法,对工业排放指令、废弃物、电池、包装物的相关法令和条例进行了重大修订。在能源领域,通过“重新赋能欧盟”(REpowerEU)计划,减少对化石能源依赖,摆脱碳密集能源,并对《可再生能源指令》《能源效率指令》等进行了重大修订。在交通领域,新出台ReFuelEU航空法规和海事法规,并对泛欧交通运输网络、车辆排放等标准做出了新的规定。

(二)设立专项金融产品支持产业低碳转型产业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欧盟一直是绿色金融的倡导者和引领者,并采取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做法。

国家援助更加“绿色”。欧盟认为,为了实现欧盟绿色协议的政策目标,成员国必须对环境和能源项目进行大规模投资。2022年,欧盟正式公布了RepowerEU能源计划,涉及未来五年内高达2100亿欧元的资金规模,投资于液化天然气进口以及可再生能源在发电、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的大范围提速与规模化应用,从而减少对俄罗斯能源依赖、加快转向绿色能源。同年,欧盟批准了总金额高达7500亿美元的“下一代欧盟”复苏基金,以欧盟名义在金融市场借款筹资。援助资金按约定比例分配给各成员国,由成员国提出申请并需获得欧盟审批,主要用于对绿色转型的支持。同时,欧盟对《2014—2020年关于环境保护和能源的国家援助准则》进行了系统性评估,并出台了新的援助准则。新的援助准则涵盖了多项与欧盟绿色协议相关的新的政府援助措施类别,包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建筑能源性能、清洁交通、资源效率、向循环经济转型、减少温室气体以外的污染、修复环境破坏和生物多样性以及关闭使用煤炭、泥炭或页岩油的发电厂。新的援助准则对可再生能源部署、工业脱碳等援助审批进行了简化。由于近年来美国补贴政策的出台,吸引了大量欧洲企业赴美建厂,欧盟提出提高对战略性净零技术援助金额,并确保得到援助的资金比例,缓解企业外迁风险。

为避免欧盟统一市场分裂、加剧地区间差异,促进成员国整体向绿色转型,欧盟设立多个基金支持绿色投资。一是凝聚力政策基金。基金规模为3300亿欧元,金额约占欧盟长期预算三分之一,该基金优先投资绿色和数字领域。二是欧盟创新基金。基金规模为400亿欧元,主要资助先进生物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风能和太阳能、可再生氢等清洁技术项目,同时资助水泥、钢铁等高碳项目减碳,该基金已经进行了三个批次的项目资金支持。要实现产业政策目标,不仅要靠政府投资,还要积极吸引社会投资。“投资欧洲”是一项私人投资促进计划,由欧盟提供预算担保,为净零技术和工业创新等重点领域提供超过3720亿欧元的私人投资。目前已经有部分项目成功拿到贷款,如: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向区域可再生能源生产商PhotonEnergyNV贷款1500万欧元,该公司将在罗马尼亚建设六个太阳能园区,总装机容量29兆瓦。

(三)发挥市场对生产端和消费端的调节作用

碳交易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碳排放管理工具,也是欧盟绿色产业政策中,最成功的政策工具。欧盟碳排放交易市场(ETS)启动于2005年,目前已进入第四阶段(2021—2030年)。在每个阶段开始时,排放配额由欧盟委员会决定。部分配额免费分配给能源密集型行业的公司,部分配额进行拍卖。配额的供求关系决定了排放的每吨碳的价格。根据经济理论假设,只要减排价格低于配额价格,公司就会减少排放。碳交易将碳排放成本内部化,企业可以通过降低排放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手段,实现减排目标;也可以通过购买碳排放权,满足自身的排放限制,从而降低合规成本。欧洲跨国公司确实会减少排放以响应欧盟ETS,并且不会将生产转移到没有类似政策的国家(碳泄漏)[11]。ETS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欧盟成员国报告的数据显示,2023年的欧盟各国排放量较前一年下降了15.5%。其中,电力生产排放量下降了24%,主要是风能和太阳能大幅增加;工业部门减排7%,得益于企业减排和生产效率提升。

《欧洲气候法》对减排提出了更高要求,到2030年欧盟将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在1990年水平上减少至少55%;到2050年在欧盟范围内实现碳中和,到2050年后实现负排放。为满足《欧洲气候法》提出的减排目标,以“Fitfor55”减排一揽子方案为统领,欧盟对碳排放交易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提高欧盟排放交易目标;加强市场稳定储备;扩大交易体系范围,涵盖海上运输;建立针对建筑、公路运输和其他行业的新排放交易体系ETS2;建立碳边境调整机制,对欧盟进口的高碳商品征收碳关税。

建立生态标识认证体系,培育绿色消费品市场。为降低日用品对生态的影响,欧盟于1992年制定生态标识认证。2023年,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和《企业可持续性尽职调查指令》出台,拓宽了强制性披露信息的企业范围,要求企业在全供应链深化开展尽职调查,识别并预防、终止或减轻经营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这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供应链碳足迹管理机制,应对欧盟绿色新政带来的环境合规与供应链管理挑战。生态标识认证是展示企业绿色发展理念、证明企业实力、科技水平和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获得绿色认证的企业产品在科技含量、质量品质、管理水平、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方面高于一般的传统生产企业,通过认证传递信任,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从而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四)培育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加强欧盟企业绿色竞争力

欧洲目前是净零能源技术的净进口国,2023年从中国进口电动汽车43.7万辆,光伏组件87GW。2022年8月,美国《抑制通货膨胀法案》,提出在气候和清洁能源领域支出约3700亿美元,旨在吸引全球企业赴美投资。面临来自美国和中国的产业竞争,欧盟通过《净零工业法案》,加紧部署绿色低碳产品制造能力,并提出两项目标:到2030年欧盟本土净零技术(如太阳能板、风力涡轮机、电池和热泵)制造产能达到部署需求的40%;到2040年欧盟产量达到世界产量的15%。为了重点推广关键净零技术生产,法案将相关技术划分为“净零技术”和“战略净零技术”两类。后者有助于增强欧盟的技术和工业弹性,这类技术将得到额外支持,包括进入“净零技术战略项目”。此外,欧盟通过《关键原材料法案》,保障工业关键原材料的安全和可持续供应。法案制定了一份关键原材料清单,同时设定战略原材料自给目标。到2030年,欧盟每年战略原材料需求量的10%来自本地开采,本地加工比例达到40%,回收能力至少达到15%。法案授权欧盟委员会系统监测供应链不同阶段的关键原材料供应风险,并对战略原材料供应链进行压力测试,评估战略原材料供应链的脆弱性及风险敞口,要求大型公司定期审查其供应链情况。法案要求简化战略原材料项目许可程序,明确许可批准时限,要求欧盟层面和成员国层面给予战略项目优先地位,为所有原材料提供一站式政府服务。同时,法案提出扩大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关键原材料俱乐部,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便利化协定伙伴合作。

(五)数字化赋能经济绿色化发展

数字化技术对于产业绿色化发展具有放大叠加、聚合倍增效应。建立绿色发展科技支撑体系,将不断延伸数字技术在经济绿色化发展中的应用宽度和广度。欧盟委员会发布2022年战略预见报告指出,欧盟需要加速向绿色化和数字化双转型,重点在于数字技术在能源、交通、工业等高排放领域的应用。一是能源领域数字化。支持输电系统运营商和配电系统运营商创建欧洲电网的复杂虚拟模型;建设泛欧洲能源数据空间、发展能源系统的数字孪生技术,使消费者随时掌握能源消耗;通过数字工具自动控制室温、为电动汽车充电和管理电器,以便从最低能源价格中获益;通过数据中心环境标签计划、计算机能源标签,提高电信服务能源消耗透明度,控制ICT行业的能源消耗。二是工业领域数字化。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能电网等数字技术,支持工业绿色化进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三是绿色与智能交通建设。创新和数字化将决定未来客运和货运的运输方式。欧盟计划通过新一代数字技术,实现自动化的多式联运,使乘客能够购买多式联运车票,货物能够在运输方式之间无缝衔接。部署自动驾驶汽车、船舶,支持无人机和无人驾驶飞机,构建欧洲通用移动数据空间,通过人工智能、云、半导体技术实现更智能的交通运输。

四、启示

站在全球低碳绿色转型的前沿,美国和欧盟均采取了强有力的绿色产业政策。其中的一些成功做法,值得我们参考借鉴。

(一)加强顶层战略设计,将相关立法纳入规划

为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双碳目标,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但相关政策多以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的形式出台,高位阶法律支撑不足。因此,建议结合我国实践经验,由国家发改委等主管部门牵头,统筹环境、经济和产业政策,制定前瞻性、系统性战略规划。在规划指导下,做好专项立法计划,明确法律体系的框架设计、推进进程、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法律体系建设。清理现行法律中与应对气候变化不相适应的内容,全国人大尽快启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工作,研究推进与气候目标相关的产业支持性立法,形成涵盖气候目标与产业目标的法律体系,为实现气候目标和实施绿色产业政策提供明确的、有强制性、权威性的法律制度保障。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提升我国产业技术优势

科技创新在应对气候变化、确保本国产业竞争力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从美国和欧盟的经验看,政府主导和推进对绿色技术创新和商业化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绿色技术已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部分核心技术尚待突破、专利成果转化率偏低等问题。因此,建议在国家层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牵头,确定绿色技术的科研方向、战略重点、关键领域和重大项目,加大对“卡脖子”技术、前沿技术攻关的资金支持。借鉴美国的做法,搭建跨部门、跨机构、产学研结合的合作平台,加快国家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设置专门机构或成立专项产业基金,对符合要求的绿色技术落地、绿色初创企业运营,提供一定的配套资金。加大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贷款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绿色投资、高碳企业脱碳等项目,降低企业采用绿色技术的成本。鼓励商业银行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引导各类资本进入绿色投资领域,为绿色项目提供市场资金支持。

(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活跃国内碳交易市场

我国碳交易市场于2021年启动,目前已发展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但在覆盖行业范围、碳价、市场活跃度等方面,与欧盟碳交易市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建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牵头,深化碳市场建设,增加碳市场纳入的行业,尽快将钢铁、铝、水泥等高碳行业纳入交易体系,进一步试点纳入建筑、交通运输等更多高排放行业,扩大碳市场规模。推动自愿减排项目进入碳市场,创新更多碳产品,使自愿减排项目形成可核证、可交易的碳资产进入碳市场。建立相关配套管理制度,鼓励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参与投资,不断提高碳市场的活跃性和流动性,促进形成合理碳价,同时也为我国有效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税提供空间。

(四)评估产业链、供应链,保持供应链国际竞争力

全球供应链以相互依存的国际分工为基础,使各国融入全球经济大循环。然而,美国和欧盟泛化供应链安全概念,通过供应链审查、投资限制、提高关税等措施,干预全球供应链正常运行,严重威胁全球绿色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我国面临被征收高额不公平关税、订单转移甚至企业外迁风险。因此,建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对绿色产业链、供应链进行全面审查,评估重点行业脆弱性及风险敞口,要求重点企业定期审查供应链情况。高度关注美国和欧盟相关动向,及时分析研判对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造成的影响。从构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弹性角度,加大政府和企业投资,推进我国供应链韧性建设。

(五)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以数字技术为绿色低碳经济赋能

数字化与绿色化协同发展是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两大趋势,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近年来,我国对于推动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但仍面临“双化协同”机制路径不清,数字赋能产业绿色转型成效不显等问题。因此,建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相关主管部门牵头,逐步推动“双化协同”由重点行业向全行业覆盖。优先推动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先行先试,加强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绿色低碳产业的应用。建设数字化零碳园区,加快数字技术与环境污染治理、新能源发电、碳捕捉碳封存等绿色技术的深度融合,以新型工业化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与智能交通建设融合,创新自动化多式联运,加快部署自动驾驶汽车、船舶,支持无人机和无人驾驶飞机,实现更智能的绿色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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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erienceandLessonsonGreenIndustryPoliciesintheUSandEU

WANGChong

(ResearchCenter,GeneralAdministrationofCustoms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Beijing100006,China)

Abstract:Theworld'smajoreconomiesareincreasinglyemphasizinggreenindustrypoliciesandacceleratingtheirtransitiontowardsagreeneconomy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Toensuretheleadingpositionintheglobalgreenindustry,theUSgovernmentnotonlysupportsgreentechnologyinnovationandcommercializationofscientificachievementswithfiscalfunds,butalsostimulatesdemandsforgreeninvestment.ThemostsignificantfeatureoftheEU'sgreenindustrypolicyistopromoteregionalgreenandlow-carbontransformationthroughforward-lookingstrategiesandsystematiclegislation.Inaddition,comparedtotheUS,EUismoreinclinedtofacilitatethedevelopmentofgreenindustriesbymarketingapproaches.Theyincludecarryingoutcarbontrading,establishinganeco-labelingcertificationsystem,andsettingupspecializedfinancialproductstoenhancethecompetitivenessoftheindustrialandsupplychain,whileshapingandstrengtheningtheEU'secologicalleadershipintheworld.OnthebasisofexploringthesuccessfulexperienceofpoliciesintheUSandEU,thisarticleproposesseveralpolicysuggestionsforboostingthedevelopmentofgreenindustryinChina.

Keywords:climatechange;greenindustrypolicies;low-carbon

(责任编辑: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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