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一致性原则下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
2024-12-18田召辉
“教—学—评”一致性理念是教学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贯彻落实新课程标准的重要举措。所以,教师要改革教育理念,就要将“教—学—评”一致性有效融入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本文结合“教—学—评”一致性理念,分析了目前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主要问题。结合小学生身心特点、“教—学—评”一致性原则以及课标要求,从学习目标等方面探讨了“教—学—评”一致性原则下小学道德与法治的教学思路。
新课程标准强调通过评价学生学习过程和反馈其学习成果,激励教师自我反思,改进教学方法,确保教学满足学生需求,实现教学、学习和评价的一致性。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活动、学生行为和评价形成闭环,教学策略、认知过程和评价机制相互促进,从而推动教学活动顺利进行。从现实情况来看,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经常会出现教学目标、方法以及评价不匹配的情况,影响了课堂教学的效果以及学生能力的发展。“教—学—评”一致性理念强调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应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教师在这一理念支持下应重新调整教学的方法与流程,从而提升育人效果。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目标指向性不强
教学目标是学校教育目标体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体现和实践指南。只有教学目标的表述精准无误、规范严谨,教师才能在教学实践中明确地选择适宜的教学内容、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并能准确地评估和判断教学成效。这些目标为教师提供了一套清晰的指导方针,确保教学活动能有序、高效地开展,达成预期的教育成果。但在实际教学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教师往往难以制定出既符合课程标准又适应学生实际需要的教学目标。
一方面,教师在制定教学目标时行为主体错位。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目标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都应着眼于学生,但部分教师往往将自己作为行为主体,导致教学目标更多地反映了教师的期望和要求,而非学生的学习需求。这种错位使教学目标难以真正触及学生核心素养和能力的培养,影响了教学目标的实现效果。
另一方面,教学目标的表述过于抽象和笼统,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行动指南,导致教学目标模糊不清,难以量化,使教学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的应用缺乏针对性。此外,教学目标的不明确也使评价标准难以确立,难以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有效评价。
(二)评价与教学活动脱节
在坚持“教—学—评”一致性理念的基础上,教师在明确教学目标后,需要精选与目标相适应的评价任务,进一步掌握学生学习状态,优化教学方法,促进学生进步。通过这种方式,教师可构建有效的证据链,为教学的持续改进提供支撑。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设计中,部分教师对评价环节的重视程度不足,忽视了评价任务的设计。这导致评价任务与教学目标之间缺乏联系,削弱了评价的指导作用,使教学活动难以根据评价结果适时调整和优化。此外,评价任务设计的简单化和随意性也可能造成评价任务与教学活动脱节,难以促进学生发展和培养核心素养。
(三)教学设计随意性较强
道德与法治课程不仅蕴含着鲜明的政治性和深刻的思想性,而且具有综合性和实践性特征。在教师备课环节,除需准备课程标准、教材、学生状况以及教学策略等常规要素外,更应深入钻研相关原理及时代背景,不断优化教学设计。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课程教学形成涵盖教学、学习与评价的完整闭环。然而,在众多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设计实践中,若干问题已经显现。
部分教师在备课过程中未能与新课程标准紧密对接,或未能充分把握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属性与特质,导致教师在授课时所选用的案例趋于陈旧,甚至直接照搬现成的教学设计,未能充分结合学生的现实生活体验与社会时事。教师对学生实际理解能力及生活阅历的忽视,使学生难以领悟学习的内容,从而加重其学业负担。
教学方法单一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教师往往仅单调地朗读和被动记录,使学生缺乏深入的思考与理解。在评价实施方面,教师又往往偏重于布置评价任务,导致评价沦为形式主义。这一现象反映出教师仍固守“填鸭式”教学模式,而学生则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由于评价机制执行不力,教师难以及时获取反馈信息,无法适时调整教学策略,无法打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教—学—评”一致性原则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改革思路
(一)重新设定学习目标,确保“教—学—评”要素指向精准。“教—学—评”一致性原则下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需要教师重新设定学习目标,学习目标的重新设定应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实际需求。教师需要深入分析学生的认知水平、兴趣点以及社会环境,制定出既符合课程标准又贴近学生实际的教学目标。这样的目标设定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其主动探索和思考,进而提高学习效率。同时,教师应将这些目标明确地传达给学生,确保学生能理解并朝着这些目标努力。通过这种方式,教学、学习和评价三者之间能形成有效的互动和反馈,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在设定学习目标时不仅要以学生为中心,还要基于课程标准进行设计,明确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育人定位,确保“教—学—评”要素指向精准。新课程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该课程的独特属性与显著特征,精炼出政治认同、法治观念等五大核心素养。这些核心素养已被确立为道德与法治课程目标的核心内容,明确了课程在育人方面的引领作用。新课程标准不应仅局限于理论层面,而应在实践操作中对课程内容进行优化调整,确保课程内容与核心素养能紧密对接。同时,新课程标准还明确了学业质量标准,为课程实施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参照。
在新课程标准的指导下,学段目标成为课程目标的基本单元。在教学实践中,教师需将这些学段目标进一步细化至学期目标、单元目标及课时目标,这一过程有助于教师更好地掌握教学进度与质量,从而确保各阶段教学目标能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分层次的目标设定,教师可针对性地开展教学设计,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进而提升教学成效,推动学生全面成长。
以三年级下册《大家的“朋友”》教学为例,根据新课标内核心素养的内涵以及学业质量标准等要求,本节课将着重关注并培育学生的“道德修养”这一核心素质。课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在道德修养方面的目标要循序渐进,对于低年级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目标是引领他们珍视校园内的公共财产,进而培养他们爱护公共财产的良好习惯。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及教育,使学生深刻理解公共财产的重要性,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维护和珍惜这些宝贵资源。
随着学生步入中年级,目标要求进一步升华,即学生应不仅要熟知并珍爱社会生活中的各类公共设施,还应通过亲身实践来体验这些公共设施为生活带来的便利与福祉。通过观察、研讨及实践活动,学生将更深层次地认识到公共设施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修养。从学生的情况来看,三年级学生正处于道德修养养成的关键时期,他们对于公共财产的认识和态度正在形成。但同时三年级的学生“三观”尚未形成,模仿性较强,容易被社会上破坏公用设施等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影响。基于此,教师可以将本节课学习目标设计如下:
结合课文的讲解以及日常生活,理解公共场所与设施的概念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能讲述生活中常见的各种公共设施;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等活动,进一步了解与体验公共设施给日常生活提供的便利以及保护公共设施的重要性,在实践中学习维护公共设施的方法;通过反思和分享,向同学与教师分享自己对公共设施保护的看法和感受;根据生活需求以及所学的知识,设计出新型公共设施,服务生活。
(二)立足素养导向,设计评价任务
核心素养引领下的教学模式中,教学的重心不再单一地偏向知识传授,而是更加侧重培育学生能力。此类教学方式通过构建一系列真实情境,引导学生在情境中亲身体验并完成评价任务,从而助力学生发展和塑造所需的核心素养。具体而言,核心素养引领的教学模式着重于学生在真实情境任务中的实践体验,促其逐步掌握所学知识技能。
从学习目标与评价任务之间的关联角度来看,学习目标是教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期望达成的成果,这些目标涵盖知识掌握、技能提升、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塑造等多个层面。而评价任务则是为明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需完成的具体任务及其应遵循的完成路径,评价任务的设计初衷在于帮助学生认知自身的学习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以及在哪些方面尚需努力和改进。此种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教学体系不仅有助于学生储备必要的知识,而且有助于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实践所学,培养其问题解决能力。同时,教师可借助评价任务反馈,适时调整教学策略,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因此,教师应充分结合课标中的核心素养、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学习目标加强评价任务设计。以《大家的“朋友”》的教学为例,教师可以根据本节课的学习目标设计出以下评价任务与标准:
学生能准确描述公共场所与设施的概念,并详细举例说明其在社会中的作用;
学生能通过具体的情境或案例,说出公共设施的重要性,并流畅、清晰地提出保护公共设施的具体方法;
学生能反思自己对公共设施保护的态度,并在课堂上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受;
学生可以结合生活实际,创造、有效设计出新型公共设施,并阐述其设计思路和服务生活的方式。
(三)依据目标与评价,确定教学内容与方法
学习内容与目标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这也促进了学生的学习。在当今时代,各类学习资源层出不穷,其中所蕴含的不良思想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渗透性和破坏力。因此,在选择和运用这些资源时,教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严谨地进行挑选,绝不可粗制滥造或随意使用,更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前人成果。教师应根据学习目标,对所选内容进行深度加工和筛选,确保最终选定的内容既符合课程性质和学习目标,又与学生实际相符。此外,为有效促进课堂生成,教师需综合比较并选择最优的学习资源。在视觉效果方面,现场体验冲击力最强,视频、图片和文字的冲击力依次递减。在来源上,课堂实际情境、学生生活实际、现成教材和教辅资料与教师和学生距离依次增大。针对此情况,教师应根据学习目标性质,从视觉效果和取材便利程度两个维度衡量学习内容,以核心素养为导向,整合教学内容,强化情境设计与问题提出,从而选出最优的“教—学—评”一体化内容组合。例如在《大家的“朋友”》新课导入环节,教师就可以利用电子白板为学生播放塑料制品回收机等各类新型公共设施的介绍视频,以此快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带领学生认识一些公共设施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引导学生交流讨论,促进学生自主构建知识体系。
在“教—学—评”一致性理念下,教学过程不仅是一个传递知识的环节,而且是一个持续的评估环节,所以教师在选择教学方法时必须将这些方法与具体的评价目标和驱动因素相结合。当为了体现课程的新理念,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方法和策略应多元化。在选择学习方法上,教师应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兴趣点,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例如教师可以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让学生通过具体实例来理解抽象的理论知识;还可以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学生在模拟的情境中体验和学习,从而提高他们的实际应用能力;小组讨论也是有效的教学手段之一,它能促进学生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同时,教师还应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将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相结合,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来丰富课堂内容。例如,教师可以利用PPT、视频、动画等多媒体工具,使课堂更加生动有趣,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注意力。教师还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教学和互动,拓展教学空间,使学生能在课后继续学习和讨论。此外,教师还应根据学生的反馈和学习成果,及时调整教学策略,确保教学方法与学习目标、评价标准保持一致。
三、结语
在新一轮教育改革的背景下,“教—学—评”一致性原则对于提高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重新设定学习目标、设计与素养导向相一致的评价任务,依据目标和评价来确定教学内容与方法,教师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不断探索和创新,结合现代教育技术,使教学活动更贴近学生实际,最终培养出具有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和道德判断力的新一代人才。
注:本文系淄博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重点课题“大单元视域下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评’一致性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24ZJZ018)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