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之恋
2024-12-11禹风
一
斯宾是我的朋友,我是在本市钢材集团下属的期货交易公司结识他的,那时我还是个愣头青,他比我年长四五岁。
他在该公司已跻身经理层,但个人不炒期货。我跟着我大二时的古汉语老师去他们那里,老师风度翩翩猛炒期货,同时通过期货交易公司的专线下单炒股;我主要观摩学习,后来忍不住也开了户,跑进跑出买卖一些股票,到头来不亏不盈,却同照拂客户的斯宾慢慢成了好友。
之后斯宾辞职离开了钢材集团,自己经营私有企业,我没听明白他的公司具体做什么业务(金融方面我只通半窍,告诉我也白告诉),但斯宾像一下子玩疯了。
他赚到了钱是肯定的,买车又买房,还到处参股其他朋友的公司。逐渐他身边女人也多起来,弄成一番莺莺燕燕气象。曾几何时他的头发做了发型,成天抹摩丝,说话动作都具备了固定的个人腔调,且颇严肃,不再容人逗趣嘲弄。
斯宾对我还不错。我没发达也没落难,年复一年缺变化,不时感到无聊。有时我找不到人玩,不识相地打电话给斯宾,问他下不下象棋。
“象棋?”他诧异地问,然后迅速想明白了我这人的定位。他不想扫我兴,老是犹犹豫豫反问,“不会是约今晚吧?”
“就今晚,过了今晚谁知道还有没有兴致。”我很明白自己虚妄,但就像儿童般胡搅蛮缠。
“好吧,好吧。”他在电话里叹气,“我晚上已经约了人的。要不……”他变得有点兴奋,“我让我女朋友给你也找个伴儿,我们一起去看戏?”
“你真有钱。”我犀利地指出他的优势,“你天天过得跟了不起的盖茨比似的。我哪能负担得起风骚女郎?况且,我也不想让你替我出钱。”
我的申辩令斯宾沉默,他就愣在那里上下不得。我明白状况,但我不同情他。
我希望他按我的布置来我这儿下棋,像从前一样。从前可不仅是从前,我同他有一段日子可算是“脚碰脚朋友”。我对他从没不够朋友,他该同样待我,尽管他已发达。
斯宾还是可以的,他挂掉我电话,肯定就去跟那些搞荤搞素的女郎们撒谎,说他老娘急病或他自己丢了房门钥匙翻窗跌伤之类,然后在那些女人想扭扭不住他的失望气氛中得意扬扬脱身,跑回他愚园路老宅边的熟菜店买酱鸡爪、泡椒鸡爪、鸭肫、三黄鸡和椒盐花生米,这是我俩喝酒的惯例。酒我这儿尽有。等我们喝好了,默默无声下三局象棋。
当然我不能免俗。我想过他现在如此有钱为何不请我吃大餐而总在弄堂口买熟菜,不过我心下释然:我又不是场面上的势利小人,我们从前是怎样的交情,眼下有钱没钱,就保持原状最好。
于是我同斯宾排开三五十瓶力波啤酒,洗洗手指,捏紧鸡爪,身上只穿不怕沾油的家常旧衣,落座房门外小天井,面对面大肆吹牛。小路边走过不认识的人,看我们就如下了工的两个工友。嘿,这神仙一样的日子,吃完还下棋。
三局象棋杀完,势均力敌。旁边没人看棋,若有人看,势必笑我俩的棋力半斤八两。但这岂不是我同斯宾长期做朋友的原因之一?
“斯宾,女朋友那么多,怎不见你带出来?”我敲敲棋盘,手里一只滚圆的“车”。
他忙将“炮”拉回,防我将他,还想装憨:“什么女朋友?没有,都是些小拉三。”
我笑了,他挺诚实。做生意得点钱嘛,出去开销交际,难道还想结识林黛玉、薛宝钗?终归是五湖四海佳丽,恐怕连半个陈圆圆似的人物如今也难觅。钱花得似流水,都是错配。
他大概猜着我心思,特意扔我一句:“你看不上的。”停一停,又补充,“嘿,那些场面上混的女人!”
我忍不住胡思乱想,突然被他捉到破绽:“将!”
我边收拾棋子边问斯宾最近在股市里白相得哪能,斯宾嘴角展开合欢花丝般的笑纹:“这害死人的股市,只晓得圈钞票,谁进去白相谁倒贴,问啥?!”
我妥帖了,可不就是人人输钱嘛!
虽惦记下棋,不过心浮气躁久矣,我已很久没读棋谱,斯宾更不会有那种闲心。我们下过三局,斯宾一推棋盘,四顾东倒西歪的啤酒瓶:“怀旧的趣味在于怀,真又身体力行一遍,不过如此。我声明这是最后一次下象棋,也是最后一次吃熟菜喝啤酒。”
我有点发愣,斯宾打个哈哈:“夜生活刚开始,哪能收起棋盘就上床挺尸?反正你不急着洗碗扫地,走,接下来是我安排。”
我本未计划外出,不过斯宾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摸出自己不丰满的钱包塞进夹克胸袋,跟他走进弄堂夜色,仲秋的凉爽吹散了淡淡醉意。
斯宾从自己座驾里取了点东西,和我到马路边扬招出租车前往外滩。
外滩自然是这城市的门面,不过我已很久没观瞻。我对娱乐没太大兴致,一切娱乐最后都招来更大更深厚的空虚。这让我同情米袋子里的米象,它们饱餐大米后决定到世上探寻一番,却发现米袋子总是扎紧的。
我预料斯宾要带我会见传闻中的莺莺燕燕,对此我已陆续完成了心理建设,我并不怕同花瓶里的鲜切花打交道,我只是使劲提醒自己瓶中之花的速朽,希望能抑制住自己。
出租车停在面向江面的某栋老洋楼前,斯宾打发了司机,和我一起眺望浦东大红大绿的霓虹阵。
“你觉得哪边的夜色好看?”我问他。
斯宾一甩头发:“这还用问?好不好看嘛我说不来,不过哪边土哪边洋是明摆着的。”
他转身引路,朝面前老洋楼的小小门洞走进去,我来不及看清这是外滩的哪栋老楼,只觉得它奇怪地处于荒废中,没绚丽的大堂,只有老旧陈设,连灯光也暗淡,似乎很久无人使用。
动念间我俩已站在老洋楼的门厅里,确实有股湿霉气扑鼻而来。
我努力在不足的光线里打量周围,看见老式电梯的镂空铁门、哥特式小拱顶、墙皮脱落的墙面、远处几根凋零状态的毛茛叶柱子、磨损严重的花岗岩拼花地面……
“我们稍等几分钟,还有朋友要来。”斯宾解释说,“夜探旧楼,希望你喜欢。”
二
曾有那么些年,本城居民不得不为城市的重生付出切肤的代价,且毫无选择。
举例说吧,那时候并没有内环线,更别提外环线,整个城市成天处在交通梗阻中。如果飞一个航拍,那句著名的话并不夸张:整个上海就是一个停车场。
为建造内环线,不得不阻断了外围的交通动脉中山环路,有时汽车行进一公里耗时三十分钟以上,真还不如步行。那时我常在出租车里瞌睡,醒来一看火冒三丈。那样的付出,当时的市民个个难免。
一个人久久而好好地活在他自己的生活里,付出无限心力建设生存空间,简单讲主要是与众不同的居所。这城市的居民以低调著称,但这仅仅意味着他们不乐于分享,而在自己的私密空间,恐怕没人会低调。每个人都尽力将心中向往的排场演到身周,几乎和大闸蟹吐泡濡湿自己般重要……然而,一纸通知可宣告整个街区不日动迁,许多人一辈子的家居忽而只剩有限时日存世。市民们只顾同动迁组谈判新居的地段或面积,其他登时不重要了。
太多人迁离了本城美轮美奂的市中心,落户到原先的市郊、如今的内环线之外,像沙般沉积,从此换了种人生。
斯宾家的愚园路旧居还在,愚园路作为历史文化名街岿然不动,比外滩都幸运。而我从前居住的那条和南京西路相交的路却彻底变了样,所有居民动迁一空,所有楼房推倒重建,只有在谈及历史时,才轻描淡写说它在租界时代名唤戈登路……所以,我的城市存在感和斯宾的不同,他回愚园路,心绪就能接续旧日,而我的故居仅存于记忆之中。
而所谓记忆,是不停地溶化着的冰川。
站外滩夜楼里“等待戈多”,斯宾很满意地抚摩他微微凸起的肚皮,抬头注视高处。这是谁的旧楼,充斥着谁的如蜂窝般布满孔洞的回忆?我和斯宾都不曾是这幢洋楼的入幕之宾,却乘如此夜色闯入它,岂不唐突?
我正胡思乱想,楼外飞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斯宾拍手:“今夜的女同学来了!”
两个身形窈窕的时髦女郎出现在旧厅堂门口,一个穿淡红洋装,另一个穿黑色皮夹克,脚蹬亮皮皮靴,都披如瀑长发。我看不清她俩容颜,只能说“明眸善睐”是可辨的特征。
斯宾说一个是他的现任女友麦姬,就是穿皮夹克蹬皮靴的,另一个名叫崔茜。
“崔茜,这是我的老兄弟,今夜他当你保镖。”斯宾把我一推,让我和洋装女郎握手。她的手柔软冰凉,既干燥又滑润。
导游女郎不知何时也站到了我们身边,她穿藏青色制服,是一袭带荧光标识的冲锋衣。我只看见她脸膛上的黑框眼镜,她有一张漫画脸,体形颇肥胖。
我们被告知目前正等待修缮的这栋楼从前是德国人的洋行,离我们最近的几十年间它被一家国有进出口公司当成办公楼。
当然,导游宣布,夜游旨在观摩洋楼内部遗留的老式装饰和建筑特色,并非外界传言的“鬼屋夜行”。鬼子虚乌有,楼则品相周正,从未发生过负面事件,连战争期间它也安然无恙。
崔茜忽凑近我耳边,吹气如兰:“别信导游,等会儿有什么古怪,你可不能丢下我!”
我这才敢直视崔茜,吃了一惊:出乎我意料,她外表很有气质,似乎还有些书卷气。我顺势再看麦姬,她的模样儿妩媚中有英武,显得气度不凡。
那么,我的预判不正确?我原以为斯宾找来陪游的难免是些夜店女郎。
我低看了他?
我们每人领到一只光线不怎么亮的手电,这正待修缮的洋楼断了电,内部一片乌黑。我们跟上导游,不能用电梯,只能顺着古旧大理石楼梯朝上走,如游览欧洲的教堂和古塔。
我倏然走神,思绪飘向记忆中一些特别的意象:
某个静得不可思议的深夜,我在马路上缓缓行走,周边的房屋看来都已废弃,杳无人迹。抬头是深蓝发乌的天穹,有一钩柠檬色远月投下清冷淡光。
我已很久没吃东西,饿得发昏,眼前时而清晰时而模糊。不过,城市的这部分已死去,它像在世间又不那么像在世间。它的街道新近被雨水冲刷过,透着干净的晶亮,但所有这一切仿佛与人类无关。
我踽踽独行,在月下寻找同类而不得。那时我环顾四周,觉得自己熟悉这个死寂的街区,有些模糊而亲切的影子旋绕夜的深处。但绝望正是冰冷的现实。
我的胃像被一堆蚕啃咬着的桑叶……
一不小心我踩个空,要不是崔茜及时伸手拉我,我几乎要将自己绊倒在光滑的梯级上。崔茜笑起来:“你行不行呀,像是梦游呢!”
我用力从幻觉中挣脱,反手在漂亮的崔茜手腕上握了一握:“谢谢你,似乎救了我一命哦。”
若不是崔茜,我的绝望可能给我留下更深的印象。
我在死寂无人的街区行走,而这种行走往往难以自控。如很多人在睡眠中遭遇呼吸障碍,甚至很难自主地运动鼻翼吸入关乎生死的空气。我要耗费时间和精力,甚至求诸意志力,方能从那个似乎不存在却又滞留我的时空脱身。
我们站在老洋楼三层的议事大厅里了,我们的手电齐刷刷射向天花板,同声惊叹:“太美了,值回票价!”
那是历经一百多年的欧式顶花,权杖和皇冠被毛茛叶或幽谷百合围绕,有些部位破损失落,衬得完好无损的部位成为时间的瑰宝……
我搭讪身边美女:“不晓得如今的建筑学院还有没有古典建筑课,假使没有,岂不是对不起城市史?”
崔茜粲然一笑:“别的学校我不晓得,同济还是有的,我不久前旁听过一门“西方十八世纪建筑特色”。
我还有什么可说?斯宾已混得出乎我意料。我感到新鲜的骄傲,得意自己有斯宾这样的老友。他不但腰缠万贯,交际也不落俗套。
我们离开三楼议事大厅,继续沿黑黢黢的楼梯上行,一旦看不清身边人影,又不能贸然去握女生的手,我的脑子又被冷气笼罩,眼前竟又出现了那个奇怪的、总缠绕我不放的无人夜城区:
我已在马路上逡巡良久,终于站到一栋深红色的四层楼前。
我当然认得这栋楼,我出生在这栋楼里。
我在这栋楼里度过了完整的童年和少年,直到它被拆除而我们被动迁。
三
像一个被挣脱的梦,崔茜、斯宾和麦姬从我身边雾化,我只看见浓重夜幕,黑夜浓稠的墨汁里闪烁细细的金点。
我站在我出生其中的深红色四层楼前。这栋楼是洋楼样式,却是清末由本地人投资建造。我清晰地听见一个冷静的声音叮咛耳边:“别搞错,你住过的楼早已拆除。”
对的,我晓得得清清楚楚,这四层楼已被拆除。在它的地基上,房产商建起了一幢八十米高的侨汇公寓。然而我眼前这夜色里没什么高耸入云的新公寓,只有我熟悉的四层楼,整楼没灯光。若楼里有人的话,恐已关灯睡下了。
有人拍我臂膀,我转过脸,目光透过灰色的迷层和某种看不清的涟漪,空气变稀薄。名叫崔茜的女郎嗔怪我:“你对我施行冷暴力吗?即便我不是你中意的玩伴,至少游戏开始了,要赶紧行动!”
什么游戏,我茫然看她,心里好生别扭。我感觉身子陷在那边的无人夜色里,只有头颅探来这边。
“你能看见我全身吗,还是只看见我的头?”我傻乎乎问她。
她倒吸一口冷气,死死盯着我看,两只眼珠在电筒照到墙壁后的反射微光里如有生命的精美玻璃珠,我为此产生一丝爱慕。
“你想吓唬我吗?”崔茜问,“难道这游戏的奥妙在自己伙伴身上?”
我心生歉疚,我都没闹明白我们玩什么游戏,而斯宾却已不见。
我拉拉崔茜的手:“抱歉,刚才我在想心事。我们到底玩什么游戏,告诉我。”
崔茜轻轻摆脱我,她音调有点忧郁:“我其实不爱玩游戏,游戏会害我沮丧。当然,此时此地,我和你要一起走到顶楼,沿路找到以它们自己的方式伪装着的三只鬼。”
很好,原来怎么玩最后都脱离不开鬼故事。我对身边朦胧不清的美人说:“放心,我就在你身边,我不走开。”
其实我已飘远,飘回那边的夜色中,像根细针飞向磁铁。我决定要叩打四层老楼的大门,看看谁会来应门。
仰起脸,我想看天。啊,天是鲜活的,群星闪烁,月牙嫩黄。不过,我凝神片刻,阔大的天穹上竟无夜航飞机移动的微光。原来我站在无机时代的夜空下。
走近老楼的橡木门,我试探着握住黄铜门环,重重在门上击打三下,然后,我又一轻一重叩打起来,连续三组。这是我从前爱玩的游戏,听见这敲门声,楼里的人就晓得是我这调皮小孩回家了。
任何等待都不会愉快而顺畅,这是人间惯例。我这回则被崔茜狠狠一掐掐回她身边。一个颀长美人正向我靠拢,她牙齿上下叩击的声音既好听又令人生怜,我问:“怎么了?”崔茜没答,她伸手向前指,人躲到我身后,双手紧抓我手臂不放。
顺她的指引看去,是的,黑暗中有一对眼睛盯着我俩。
斯宾无影无踪,我心里明白斯宾他们才是这场游戏的主角,我和崔茜不过是陪客。因此,不该入戏太深。
我把崔茜从身后拉过来,附她耳说:“拿你手电,我们一起打开。我告诉你,那不过是一只野猫。”我闻到她身上的香气,她用的是我不熟悉的香水,富有东方韵味。
崔茜哆哆嗦嗦摸出手电,我们轻轻说“一二三”,一起打开。两道光束刺向黑幕中明亮的眼睛,我们看见那里什么也没有。崔茜“啊”的一声喊叫起来,抱住我瑟瑟发抖。我却没害怕。
我听见了脚步声,不,不是这儿,是那儿。
脚步声从深红色四层楼的深处渐渐前来,在橡木门后面停顿,那人仿佛倾听门外的声音。我犹豫了一下,以欢快亲热的口吻说:“是我呀,我小熨斗呀。”
橡木门缓缓打开,一直开到笔直,可是让我失望,门口没人。
路上没人,楼门口也没有人,我能有什么要怕?我是念旧的人,我宁愿走进旧日之中,哪怕像食蚜蝇忍不住爬进了猪笼草。
我带着微笑踏进深红老楼,反手把橡木门关紧,正如往日。我眼里看不见什么,楼深处更黑更暗,空气中弥漫着木头和水湿环境共同孕育的霉味,我需要一点时间适应,我等待。
我是谁?
小熨斗?
对,我就是从前那个绰号小熨斗的男孩。为什么叫小熨斗?想起从前,我忍不住笑了。于是我的眼同黑暗妥协,我看见了依稀的轮廓。我朝前走到客堂间门口,看见远远挂着一盏暗淡的风灯。
人都知道,有时虽一时无法确定,但从一开始你我就明白变化了什么,或周围什么还在,什么不在了。其实不需要眼睛和耳朵,哪怕我们又瞎又聋,心里却清清楚楚。
是一盏点亮的风灯,不过,我明白那亮光从很远的远方来,越过了许多光年。
“孃孃、大爷叔、小爷叔。”我低声吐出这些称呼,算一种致敬。
阴阳两界,不能相见。
我慢慢朝风灯走去,我明白这栋楼空寂无人,一切都是虚构,如一本打开的无主角小说。
我感到臂弯里温暖,有个人填补了我持久的空虚。我低头温柔地对崔茜说:“别害怕,恐怖只是一种镜像,其实魔不在此地。你若心里怕,恐怖便无处不在;你只要不怕,那什么也冒犯不了你。”
我们的手电光向四周乱射,这层楼好像只剩下我和崔茜两个,其他人都悄然离开了。我们打手电是违规的,崔茜告诉我,游戏的规则是只能使用我们鞋帮上一个微弱的电子光源,它保证我们看清周围两米范围的地面。
我们灭了手电,忽然,一种颇为亲切的感觉如蘑菇从雨地里钻出。崔茜,虽初见,但她是个活生生有体温的人,无所谓是否明艳动人,她是女子。她和我此刻就构成了最小单位的人类。
“崔茜,”我呼唤她,“你还有安全感吗?”
崔茜没回答,她正同我一起慢慢朝前走,香水味从她身上飘来,我们大概是在寻找向上的另一道楼梯。我们必须登上楼顶,在楼顶平台上拍摄外滩的夜景作为证据。良久,崔茜“嗯”一声:“安全感倒无所谓了,我现在能感到你的存在给我安慰。”
我倒不是善于捕捉机会,我只是伸手出去,感到她的手也在找我。我们握手向前,暗夜的楼层渐渐幻成星空下的沙滩。
在那边,我走到了风灯下,我对着风灯下的写字台摸索摩挲,其实我寻找的是可能的文字。然后我找到了,就在左边第一个抽屉里有一张便条。
遒劲的钢笔字留在发黄的便条上:来者请自便。竭诚欢迎。东西给你预备下了。
当然,无论是大爷叔还是小爷叔留字,他们这种严谨且受过高等教育的绅士一定会签署时间。我把纸条贴到我的近视镜前,变淡的钢笔字迹显现:1987年11月17日。
我当然累了,而且又饥又渴。我不会吃这楼里的任何食物,也该忍住口渴。我当然面临挑战和诱惑,但我至少可以找到一个地方,某个安宁的地方,躺下先睡一觉。睡意是最好的安神药,我想躺下。
于是我想起了楼上的房间,我转身朝木梯方向走。黑暗中我闻到了橡木楼梯那种咸滋滋的气味,我曾像条尺蠖那样在楼梯扶手上攀爬,紧紧抱着扶手,想象抱着女郎,那时我仍是少年。
我走了很久才来到四楼。我推开父母同我住过的房间,房里那种檀香气味淡淡地扑向我,吻我的头顶和脚跟,吻我的五官和四肢,钻进我身体,在我心里狂欢。我知道百叶窗全部合上了,原先放床的地方似乎仍是一张大床。
我卸下我成天背负着走路的背包,放到地上,我仔细脱掉弄脏的外衣和长裤。我没水擦洗自己,歉疚地朝床上躺下去。
暗夜里,我感到松软的被褥仍有太阳晒过的香气。我的泪水溢出眼眶,我明白东西都给我预备好了。我合上眼,进入睡眠或死亡。
四
麦姬单独来找我的那个下午,我正沉迷于自我感觉良好的瞬间人生。
她找到我工作的报社,门口保安打电话上来说有美女寻我,我轻飘飘回答,放她进来,其实我设想的是其他的女人。
下午两点我已回到报社,中午喝的酒让我走路有飘浮感,我的微笑如风中摇曳的波斯菊,向每个偶遇的同事招展。只要我多喝酒,我的人缘便被看好。
我拿到刚出印刷房的晚报浏览片刻,把自己发在二版头条的通讯稿逐字核对了一遍。从柜里拿出香皂和毛巾,我吹着口哨下去二楼浴室洗了个淋浴,换上干净内衣和衬衫。
回到办公室的我身上散发香气,拥有十万个松弛的毛孔。我可以迅速把今天该写的报道写完,但我不着急。我跷腿到桌面上,轻哼某支我忘了曲名的交响乐,抚弄桌头芋科植物正面绿而背面紫的叶子。我是个快乐的青年。
接电话之后,我放下两条闲淡的腿走到电梯口去看看谁来探我,我还没开始新的恋爱,我很自由,我竭力躲在这自由里。
电梯门开,我漫无目标,没看见熟人,直到那陌生女郎提醒我:“喂,我是麦姬。”
麦姬?斯宾的女友,她为什么会来找我?
逻辑空白。
“斯宾呢,他在楼下?”我问。
“关斯宾什么事?”麦姬瞪我一眼,柳眉翘起,身上紫红色羊皮夹克动了动,如瓢虫举起翅膀打个忽闪,“是我找你。”
她随我走进办公室,引发了我所有同僚的注目。她太招摇,不,这么说不公平,她只是耀眼,人们不能不看她,就像不能不注目街头飞过的一只锦鸡。
她瞥一眼我的办公桌,看看我贴在玻璃隔板上、写满了字的杂乱稿纸,皱眉:“贴上这些干什么?又不是好书法。”
我没法回答,只好凑到她耳边,哈,有一股浓烈的花香散开:“这是我的抗议,编辑每周都枪毙我至少一篇呕心沥血的报道。”
“搞得像真的一样,”她不屑地撇撇嘴,“其实没人真在乎你写什么。”
没人真在乎我写的东西?我有点胸闷,这小鸟般漂亮的人儿,她是谁,她又凭什么找到我瞎三话四呢?我再次想起了斯宾,斯宾到处乱开发关系,却不能管住他的小美女。
我指指我自己的靠背椅让麦姬坐,我拖个没主的破椅子坐到她边上,很体贴地拿一罐午后红茶给她:“怎么了,和斯宾闹别扭了吗,需要我帮你洗洗他脑子?”
麦姬嘴里再次泄出一声不屑的“嘁”,染红了指甲的纤指捏住红茶罐,她给我一个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白眼,简直让我有当场模仿的冲动。“跟斯宾有啥关系嘛,难道我衣服上绣着斯宾的商标?”
她以奇怪的目光上下打量我,轻轻摇头,表示不同意我,然后说:“我来找你谈谈崔茜。”
崔茜?
忽然我知道自己脸红了。是的,崔茜,我好些天没见她了。那回四人结伴夜探洋楼之后,我和崔茜忍不住你情我愿地狂热来往了一个来月……
我带着麦姬去报社楼顶的咖啡馆,一路上,老少记者编辑们都朝我们看过来,是的,麦姬并不适合来此地访问我,她走在我身边显得既神秘又充满某种暗示。我和一位皮衣皮裤的时髦女郎走在一起?假使我眉飞色舞还好,若我一脸尴尬或神色端庄,人们会窃窃私语个没完没了。迄今为止,我可是低调得还不错,报社没人嚼我什么舌头。
麦姬微抬下巴昂然而行,目中无人,我想她还没机会学到要把媒体放在眼里,她把这儿当成了模特走秀的T台,她多少觉得别人该是她的观众。
她这种姿态,连累的只会是我。
不过,我争取到一个主动,我一声不响给她点了一份双料的意大利expresso(浓咖啡),她吃惊地扬起柳眉,看我一眼,然后两根纤指接过服务生递来的小杯子,仰脸一饮而尽。丰满红唇没沾一滴咖啡。
“你怎知道我只喝这种咖啡?”她忍不住追问。
“我猜的。”我求和地看着她,“我觉得你非喝这种不可。”
她慢慢往高脚凳上坐,一扭腰半刻旋转,如艺术体操般流畅。
怎么讲呢?如果她同崔茜是闺密,那崔茜就像英国墙纸上优雅的暗色花纹,她是美国墙纸上璀璨的玫瑰。我笑了。
“你笑起来很坏。”麦姬点点头,她坐在高脚凳上,和我平视了。我觉得她更显高傲,不过她的声调却添新韵,某种柔和些或依旧暗暗长刺的……好感?不!
我注意她的唇形,她的嘴唇显得富有含义。我感到一阵自己对斯宾的不敬。我从来不打量朋友的女友,我是有界线的人。
“崔茜和你谈起过我?”我终于忍不住刺探。
一声冷笑,尖利并再次溢出恶意,麦姬盯着自己伸直而外翻的手指仔细端详,嘴角满是不耐烦,忽然,她压低声音,身体向我凑近:“喂,你经常和斯宾一起玩双重约会吗?”
我吃一惊,忍不住提高了嗓门:“谁说的?我难得和斯宾见面呢。我和他见面,一般是喝啤酒然后下象棋。”
“象棋?”她又送我一声充满了不屑的“嘁”,“斯宾哪是有雅兴下棋的人?先生,你骗人也要选题材。”
麦姬快补一句:“你也不像个下棋的人,你约崔茜下过棋?”
我再次血涌脸颊,崔茜难道对我不满,对麦姬说出了她对我的观感?她说了多少事实,又掩藏了多少?我心里七上八下地繁难。
“你觉得崔茜怎么样?马上讲给我听,不许想,不许动脑筋编。”麦姬命令我,动手拿开我给自己点的干姜水。
“崔茜?”她干吗要问我对崔茜的感觉,这同她有何干系?当然我不会像她那样冷笑又哼哼,“崔茜很有情调呀。”
忽有种暗色思绪将我一把按倒在长吧台上,是种很凶猛的力量,我瞬间悲伤起来:那夜,我陪着崔茜一起摸黑探险,同时神游天外,进入了我出生其中的四层小楼。
崔茜和麦姬生气勃勃,都是活生生的美人,却很难同我在四层楼里度过的人生融合,我顶多只能奋力从四层小楼的废墟里探头出来,朝这边的人生打个肤浅的招呼。
“情调?”麦姬脱下皮夹克,随手搭到椅背上。她脱夹克的动作自然而性感,让我身体一热。我微微摇头,赶开不合时宜的动物感受。
“她非常优雅,像英国墙纸上隐约的暗色花纹,也像兰花。”我笑了。
“那么,她对于你只是墙纸?”麦姬习惯性扬起细眉,声调尖锐,还不等我尴尬,她已笑出声来,一种纯粹快活的笑声,“墙纸,还英国墙纸,哈哈,暗色的兰花!”
我随她笑,我感觉我的话虽没让她理解,却无意中消除了刚才还氤氲空气之中的敌意同反感。我不由得伸手过去,麦姬也伸出手,同我握了一握,好像我们成为一件小事的同谋,忍不住庆祝小心思的投合。
她笑完,没能把脸绷回去,只好对我说:“你这人毕竟还说点有意思的话,怪不得斯宾老提起你。”
我苦笑,耸肩,再次问:“斯宾呢,好些天没他的消息?”
“斯宾不用你惦记,”麦姬说,“你怎么不问崔茜的消息?”
我感到委屈,也有种反击的欲望,我看着麦姬那过分精致的脸蛋:“崔茜?我问她的消息干吗?我等她的消息吧。告诉你,我从来就恪守被动准则。”
“什么,你在等她给你信号?”那一惊一乍的漂亮柳眉又竖立起来,她目光明亮,“你不主动?”
“小姐,请你搞清楚,”我冷冷回答,“如果想当绅士,就要学会被动。”
五
斯宾久未露面,我亦忙于同三教九流周旋,以完成我的工作量。我满意自己三天两头有报道突破编辑的砍伐登上头版和二版。若说人要么活着要么生活,我至少白天黑夜都热闹地活着,酬应我浩浩荡荡的青春。当然我也和若干年轻女生来往着,不过这阶段并没迷恋谁。
斯宾在我未曾想及他时给我来电,他声音一反往常地显出迟滞消沉,不邀我喝酒游戏而要找我说说话。很明显,没人可始终“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这次会面的地点是斯宾选的,他开车到报社接上我,就心急火燎往郊外赶。我坐在副驾驶席上,瞄瞄斯宾的侧脸,他头发凌乱脸皮发青,并不浓密的胡须懒散地占据了耳下和整个下巴……
“生意做得不顺,有点上火?”我漫不经心地问,转头看另一侧的窗外。
“哦,生意还行吧。公司里有几个老法师帮我看着场子,轻易不会出问题。”斯宾说,“经济这么红火,前所未有,财神来了连门板也挡不住的。”
是的,这是个凡人容易发达的时代,我采访的平庸之辈们都在使劲吮吸时代横溢的乳汁,只我们这些在事业单位的“才子”仍拿着死工资和几笔少得不要脸的奖金。
斯宾突然怒气勃发,他挺直身躯,朝左边车窗外瞪眼,两只手强硬地扳住方向盘,同一辆破旧的黑色桑塔纳出租车对飙了起来。我顺手系上安全带,不声不响,旁观这场藐视交通法规的“斗殴”。
路上的自行车纷纷避让,骑车人骂出难听的脏话,至少有一个女人急着朝里侧打龙头,慌忙间将自行车撞到了树干上……凭车身颜色我已意识到同斯宾抢先的出租车是X牌照的个体户车,这类出租车司机爱在计价器上做手脚,常带外地客绕路多收费,甚至敢调戏女乘客。斯宾同这种人争威风,只说明一个事实:他目前处于失控状态,几乎失去了自尊。
我恍然大悟。
斯宾的车好,一到开阔的大马路,速度就压倒了黑色桑塔纳,他超车约五十米,忽然不要命地来个急转,轮胎发出刺耳啸叫,车横在了路上,挡住了那辆桑塔纳的路。桑塔纳一个狼狈急刹,像一堆巨震的破铜烂铁在路面上跳腾,几乎差个四五米就撞上我们的车。
推开车门,斯宾跳出去,活像一只爆炸的鸡蛋。他个子实在矮了点,人又好菜好饭地养得润腴,假使不是怒火万丈,就根本没啥威风。他冲到黑色桑塔纳车头,指手画脚地挑战:“赤佬你下来呀,是个男人就出来对开!”
我推开车门去劝架,不过事实上斯宾已大获全胜:那出租车司机透过半开的车窗同斯宾开软档,说:“你有钱就欺负人嘛,我不是不敢打你,但你一身名牌我赔不起;假如弄坏了你不需要赔钱,看我刮死你个小赤佬。”他勉强说完,就把车窗摇起,像个缩头乌龟趴在自己方向盘上不动。
我们继续朝郊外开,慢慢斯宾自己松软下来,说了句“抱歉”,又说“我好一点了”。
我安慰说:“凡人都有压力难消的时候,你选出租车怄气太俭省了,你该到澳门去赌一场,赢他一千万回来。”
斯宾笑笑,他其实仍旧浑身病容,怕是心病。
我们到了遥远的金山,这个大城最偏僻的郊外。这里虽有海岸线,但从无成群的游客。这地方通常被看成大城的遗忘之地,是一九三七年日军偷渡的地点。
斯宾直截了当把车开进了五星级酒店“良港艾丽丝顿”的停车场,偌大的停车场上此刻只有我们一辆轿车。斯宾说:“今天住这里,一人一个大套间。喝酒不许保留,三个盥洗室够你吐。”
阔气的酒吧有朝向海滩的室外平台,天色尚早,我俩走到浩荡海风里,任由海风肆意玩弄我们的脑袋和头发。我摘下眼镜,海景变模糊。这里没沙滩,是嶙峋的海岩石,可望见细小的海蟹在乌黑的石缝间出没,吐着需要我脑补的细小白泡。斯宾要了一瓶皇家礼炮,乐得酒吧老板娘亲自跑出来照应。这是个挺有姿色的旗袍半老徐娘。
放开喝?我其实并不擅长喝酒,也不喜欢洋酒的调性。不过,斯宾就像快渴死的人扑到泉流上,转眼已喝下了三大杯。他的脸色变好些,眼珠开始正常转动,他和老板娘的对话变生动了。
“两个小伙子大白天喝干酒,我倒是第一回见。”老板娘笑,眼色暧昧流转。
“借酒浇愁嘛。”斯宾说,“喝花酒会愁上加愁。”
我们静等老板娘走开,我索性撕扯一下斯宾吐个不停的蛛丝:“喂,有啥不开心,说出来嘛。”
斯宾的眼珠又开始像死鱼眼滞在半途,他嘴唇哆嗦,喝了一大口酒,噗地吐口长气:“我完了,我好像被个娘儿们套牢了。”
“你不是老手吗?”
“老鬼也有失手的时候。”
我也喝口洋酒,浓烈的怪味,不过我吞下去,肚腹间一阵辛辣发烫。我不经意间看清斯宾衬衣纽扣上下错位,所以他的领子左右一上一下。我叹气:“不懂。能有多严重呢?”
“多严重?很严重。”斯宾仰脖子喝下剩酒,又给自己倒一杯,瓶中酒已消失一多半。
“此时此刻她在干什么攸关我的荣辱,此时此刻她是不是开心我很在意,她的从前或许与我无关,不过我想搞清楚每个细节,我想把我的钱都给她,只要她留在我身边,而且别朝其他男人看,包括别看我的兄弟们,譬如你。”斯宾不是开玩笑,我听他声音嘶哑牵绊,他在抒情。
“好意思 ?”我替他害臊,“都差不多中年了,真心恋爱了,年龄活到狗身上去了?”
斯宾站起,走到栏杆边看远处海面,他手里端着满满一杯酒,转眼又下了肚,只剩空杯。斯宾脸色泛红,沉声一个字一个字说:“她还有别的男人,我肯定。”
只见酒吧老板娘故作姿态袅袅婷婷走来,手里有个托盘,托盘里放了小巧的蜜饯和耐看的坚果,她放下托盘,笑:“我说过喝干酒没啥意思的,我们歌舞厅有女演员的,都是些机灵鬼,要不要来几个陪你俩说笑解闷?”
斯宾远望,像没听见。我想了想,低声对老板娘讲:“说笑解不了闷,这里是大型失恋现场,除非你献上一个绝色佳人,让他当场移情。”
老板娘嘻嘻笑,花枝频颤,对我飞媚眼:“失恋有啥了不起呀?失恋是良港艾丽丝顿的入场券。”
没过多久,我和斯宾被一群“女演员”包围,哎呀,这情形如今回想,还是够他妈热闹的!简单讲,两只烦恼的麻雀被一圈羽毛油光璀璨的黑乌鸦围在海边阳台上。黑乌鸦嘻嘻笑,东跳西颠,知道麻雀有粮。麻雀呢?麻雀身上冷啊,冷不死,但渴望有体温那样的温暖把自己包裹起来,哪怕是乌鸦的体温……
呃,诚实地讲,我和斯宾重逢是在两三个小时之后。
我没失去哪怕一根羽毛,就像探了探春,而斯宾这种要死也是肥死的麻雀根本无所谓郊区乌鸦们那点小胃口。他肯定又喝不少,喝得跌跌撞撞,半躺在酒吧长沙发上。看见我回酒吧,斯宾露一个惨笑:“没用。色情永远打败不了爱情。”
老板娘站在柜台后,背对着酒吧布景缤纷的光芒,我看她的脸是只一百岁的老蜘蛛,但我咬紧牙不说出口。
老板娘递给我们一瓶新开的酒,我抢过来看,是正经八百的干邑,这里毕竟是良港艾丽丝顿嘛,五星级的酒店童叟无欺。
我递酒给斯宾,斯宾说:“她来过电话了,知道我在这儿。她要跟我一刀两断!”
六
我睁开眼,天已大亮。
我确确实实躺在我少年时代的那张床上,绿色大团花的布窗帘垂下,遮住了不知道哪一年的阳光。我平静地呼吸,房里有遥远而熟悉的气息。我不想马上起身,我想继续躲在时间隐秘的缝隙里,脱离,逃脱,得到平安。
我想,一切都还没发生,那么,还来得及躲开。且让我好生想想。
看着阳光将窗帘布上的团花点燃,我心里痒痒,想伸手撩起窗帘朝外望。窗外是什么?也许骗局就此拆穿,我仍回到素常的状态中,一回头,四层小楼飞升远去。
可我不敢动,我不动眼前就存在,我一动,说不定我会彻底醒来。
彻底醒来有什么不好?我看自己的两只手,两只手都向上举起,摊开在我眼睛斜上方。那是一双成人的手,不是少年的嫩手,生命线漂亮地展开,预示我还会有无穷无尽的梦境,从一个梦醒来进入另一个。
这时我看见了那只透明的手,透明却实在。
透明的手如嫩芽从我双手间绽放,有点羞怯却富有活力,它在探索。它纤细而修长,像是女性的手,时而缠绕在我木讷的手指上,时而碰触我安分守己的肥厚掌心。我觉得这只手对我有种友好的挑逗,这让我更拘谨,想把双手都收入被褥之中。当真我这么做,那只透明的手便倏然消失在我的视野里。
我和崔茜的约会是成年男女间你情我愿的行为。在外滩老洋楼探奇那晚,我神游天外,但仍能意识到自己和一位出色的女子一起横渡夜色,关于鬼怪的幻想令她数次扑入我怀中寻求保护,而我,一个差不多习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石心人,开始有新的蠢动。到达老洋楼天台,斯宾、斯宾的女友麦姬和导游女郎已很焦心地在等我们,他们看见崔茜紧紧拉着我的手,就都嬉笑起来。崔茜说:“这楼里闹鬼呢。”导游女郎嘲讽道:“鬼只是来争风吃醋。”
我们四个兴冲冲来到黄河路的夜餐馆吃夜宵,斯宾搂着麦姬的腰,麦姬露出高冷神色,而崔茜却温润如玉,对我恭敬且温柔。
“我们还见不见面?”崔茜躲开旁人耳朵,迅疾而悄声地问我的左耳。
我扫视桌面上的酒菜,酒席是夜晚的多肉类盆景。我扭头看着她眼睛回答她:“如果我和你再见,势必要上床了。”
我说完转回脸,心咚咚乱跳,不晓得自己的由衷之言会招来什么恶果,然而,一个发烫的吻轻轻印在我耳郭上。崔茜没说话,她递过一张小巧而芳香的名片,上面有她电话号码。
在四层老楼那孤单床榻上,我明白自己凝视出的透明的手就是崔茜的手。它在茫茫的空寂中对我的手发生兴趣。可身处四层老楼,我心里真如明镜一般,崔茜的手才是真实的,我那粗皮糙肉又大又有力的手却是一对幻影。我不存在,崔茜存在。我是一只鬼魂,而崔茜有血有肉。
终于扛不住日光的热量从床上起身,我偷偷撩起窗帘朝外望,以为能望见街上行驶的长辫子电车,望见行人们手里用筷子挑着滚烫油条,望见刷马桶的女人们在街上一字排开……当然,奢望不可能实现,我看见的是黑白照片那种色调的马路,完全像舞台静止的背景,没有汽车,没有行人,也没烟火气,连天空也没有,天是一块陈旧的幕布!
我穿好衣服,感到口渴,也感到饿,我背起自己的背包,走下楼梯去。
偌大的旧楼空寂无人,简直连老鼠蟑螂也没有。是的,没食物的地方不可能有活物。我翻身骑到旧木梯的橡木扶手上,这时人类最初的感觉神奇地再现了:我觉得胯下扶手是有生命的,我骑在生命体之上。
崔茜来到我办公室,她黑发披肩,一袭白裙,系一根浅赭色腰带,优雅而闲适地坐在我对面那同事的转椅上,漫不经心地浏览一大沓旧报纸。我替她泡了杯女士伯爵茶,我正在赶我的报道。
等我心烦意乱和编辑通完一长串反反复复的电话,抬头见崔茜还舒舒服服坐在对面看报,一杯茶喝了一半,嘴角露出淡笑,有种深思的神态。我怀疑起来,她对肤浅的新闻纸有什么好深思的?
我随意提出了我的问题,崔茜抬头:“你是一个城市涂鸦的调皮鬼。”
走在步行街上逛小店时,我想送她礼物,可却敏感她正试图挤入我的生活。她不过在我的公寓里过了数夜,却琢磨着添置做饭做菜的器具,而我宁愿送她一只漂亮的戒指。是的,买戒指才算花对钱,既表达我的情意又体现她的价值,亦可在一松手错失同途后给她留个纪念。
我从老楼的木楼梯扶手上下来,怅然若失。那个橡木扶手在我十四岁之前的初醒期充当了所有女性的象征物,我曾骑在木扶手上徜徉云端,俯冲下去试图看清每个女人的脸。我的早熟是我的不幸,给我的旅途抹上悲剧性色彩:蓝紫色。
我在早晨的乳白光线里再次走入楼MmfzsVOlmaF0ErF/l21UCX3Xznsa9P6u+X+Q46rzhOg=下客堂,那风灯已消失不见,两侧厢房门户紧闭,门锁都锈蚀了。我跨入天井抬起头,那天空是井底,没云彩也没有鸽群,光亮如蛋黄般内凝。我在石柱旁蹲下,仔细察看不长青草的石阶,到处找不到哪怕一只细小的蚂蚁。一切生命都从老楼里迁徙而去,我只能听见自己沉重而不祥的呼吸……
顺着一道显得越来越熟悉的石缝向前看,有样东西渐渐浮现我眼前。它隐隐约约,却关乎我的运程。我朝西厢房挪步,在紧闭的门口摩挲朽烂的木质门槛,我终于福至心灵,拿掉了门槛边一块松动的青砖,底下露出褐色画面的盒盖。这只铁皮盒子是我从前偷偷埋下的。
我揣着自己早年的“财宝”朝四层旧楼的大门走去,我要去寻找食物了,我饥肠辘辘,听得见肠胃蠕动的咕咕声。我可以再次来,老楼不会垮塌,它势必永远矗立在它的位置上,带着历史的痕迹,不会有结束之日。
我拉开门,悚然一惊,马路上依旧是黑夜,如同我进门时。
我给崔茜买了一条出口订单剩余的连衣裙,她穿起来很有波希米亚风格。我又给崔茜买了一只镶金丝的手环,她白皙润滑的手臂因此给人以艺术品的感觉。我想给崔茜买一副夸张而昂贵的法国品牌墨镜,她笑着拒绝,她觉得这可不是她的墨镜……
崔茜,我暗暗在心里说,我想改变你呢,这表明我非常看好你,想让我们之间的亲密关系可以持久些。可我知道这是徒劳啊。
等阳光熄灭的时候,我心里或你心里就会飞出黑色的蝙蝠。黑色蝙蝠在余光中上下翻飞,那是所有速生速灭的爱情的尾声!
七
斯宾守口如瓶,不肯对我吐露他的羞耻。我断定他蒙受了新的耻辱,他更年轻时也有这种事,只有到他报复成功才肯告诉我他惶惶不可终日的原因。我历来不问,不是我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是我尊重他人隐私,是我常因别人的际遇受到心理上的重击。我想,我很可能是个内在的懦夫。
我不想知晓斯宾因谁而心潮起伏,也许是为那皮衣女郎麦姬,也许为了我根本不了解的某个女人,但我潜意识想保住自己对女人们的浪漫情绪,对于我,她们至今还不曾象征陷阱或任何形式的麻烦。对于我,她们是各色美好的百日菊,我可以是飞来飞去自由的黑凤蝶。
我日复一日干着采撷时事新闻的工作,因此并不缺少零用钱。崔茜则身为我这段生活的重要角色时隐时现。有时我忘了她的存在达数日之久,有时我却满心渴慕找她一起享用晚餐,然后一起去我的公寓。
我和崔茜做爱总觉得相当满意,她引导我迸发出许多独创性。
崔茜的好是她始终肯合作,我朝斜刺里迈出让她猝不及防的一步,她便理解为是剧本早有的安排,立刻不顾一切跟来,还揣摩着配上她瞬间凭理解力创设的舞步。
我同她之间的兴致常自然地更新,我俩可始终能兴致勃勃呢,也不轻易叫旁人察觉。她在人海里朝我隐秘地飞出最端庄的媚眼,让我相信世上所有规规矩矩的衣裙后面可能都藏下了叫我喘不过气的妖艳……
然而有过一次小小的不祥之兆。
那是一个秋天气候转凉的夜,崔茜留宿在我公寓,我们欢畅地享受过了彼此的青春,沉沉掉入梦乡。
我记得在入睡前我借着月色贪看她流畅的侧身,她圆润的、弹力十足的臀部令我忆起米开朗琪罗的雕塑。我没任何拥有她的感觉,我计数和她在一起的时日,猜测上帝会在何时将她从我的日子里移除……
我睡着了,梦带着满足的酥麻感。
我看见在我面前有棵一人高的灌木,婆娑着些许椭圆的深绿色叶子,叶面光滑闪亮,叶与叶间有尚未成熟的圆形果,我嗅到类似柑橘类植物的尖锐香气。
我感到树的香气进入了肺腑,我相当陶醉。我已很久很久没能从肺腑的深处陶醉,我想留下,等待这棵树的果子。
我坐下,靠在瘦削而坚固的树干上,抬头全是绿叶和绿色的圆果。什么地方能有这样的天空?我记不清哪一本古老的厚书开头部分描写过此番景色。
我在梦里又睡着了。
我意识到有只透明的手抚摩我的梦境,我仿佛看见她在月色里坐到我身边俯身看我,她俊俏的脸庞温暖地掠过我脸颊。她是谁呢?在我的生活中她是一只飞进窗户的蝶吗?
我快乐地揽住她颀长的身子,我像树吮吸夜露般吮吸她的蜜汁,不过,她不是我的心上人,我对此感到悲伤。
我将怜悯她如怜悯我自己。但我只能轻轻舔我自己的伤口,没能力为她做这件事。
我睁开眼,见树上果子成熟了,金黄色的果皮还带一点未曾褪尽的墨绿。我以为那是橘子,不过我摸到了坚硬的果皮。我的指甲嵌入充满汁液的果皮,一股酸涩雾流溅入我眼眶,逼我紧紧合上眼皮。我把果肉放入口中品味,啊,竟是传说中的八卦芦柑!
那是我躺在芦柑树下尽情吃果子的故事。我一个人吃一树的果子,没人分享我的快乐。我想起了我的朋友斯宾,我隔空递出一只刚剥开的芳香四溢的芦柑,心里问斯宾是否喜欢。有一个声音传来,问为什么好果子都掉我嘴边。我感到饱足,这果子给人的饱足充溢四肢百骸,仿如身体里有太阳,光要从各处的毛孔出来。
我听见一声长长的、难化解的叹息,是女子美好却幽怨的声音。我晓得这是崔茜在叹息。
她端坐在夜中央,四周是我沉睡的呼吸。她看我,微微摇晃她的脑袋和长发。她把长发束成马尾,露出乳白色的长长脖颈,抬头凝望窗外的夜空。秋夜布满了星星。
终于,在我下意识屏住呼吸的等待中,崔茜感到身体寒凉了,她放开那束头发,头发散射开温馨的香气。她躺下,朝我转身,在我的裸背上轻轻抚摸,抱住了我。我感到她的胸脯是凉凉的,而后慢慢变暖,她渐渐也睡着了。
我又睁开眼,看着已被我吃掉很多果子的芦柑树,有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我要劫持这棵美好的树,我要把它从它扎根的土里挖掘出来,运回我的公寓,种在大瓦缸里,让它从下一个秋天开始为我一个人结果。
要搬迁这棵树,需要做很多复杂且艰巨的工作,这我明白。
首先我要修枝,剪去它至少二分之一的枝干;然后要深掘下去,尽量保留多些根系,用绳索打起大土球……无论我如何努力,仍有很大风险叫这棵美树夭折在后面几个春天之间。我明明白白懂得这种“树挪死”的风险,但我的欲念告诉我,我不会放弃尝试。我将像个典型的人类,通过一系列折腾,将树据为己有。
早晨醒来,我腰酸背疼,这是在梦里移树的后果。
搬开搂住我腰的透明手,我筋疲力尽地坐起,欣赏窗外乳白晨曦里坠落的法国梧桐叶子,看它们在城市的秋风里打旋。崔茜咕哝了一声,我问她:“麦姬和斯宾怎么样了?”
“麦姬?她还不是老样子。”崔茜半梦半醒。
我摸摸她裸露的手臂,想着去厨房做早餐:金色炒蛋加小黄瓜切片,有新鲜咖啡豆,我喜欢清早咖啡的香气……
“麦姬小时候很喜欢一个游戏,她敲家里所有的鸡蛋,轻轻敲,一只只轮着敲,敲碎几只她就吃掉几只。”崔茜发出哧哧笑声。
“我也去敲。”我笑了,从床上蹦起,朝厨房跑。啊,早上有点冷了,我想起了毛衣。
我们高高兴兴坐在餐桌边吃早饭,有一群白头鹎在楼下香樟树的树冠里叫嚷,我递给崔茜一把阿拉比卡咖啡豆,让她去赶走那群自以为是的扁毛货。崔茜朝窗外扔豆子,越扔越开心,一边热腾腾地喝着我替她端来的咖啡。
我炒蛋不多加油,蛋液形成松而厚的饼层,咬起来有点米糕的口感。崔茜夸奖我的“厨艺”,她总是以津津有味的态度和快乐放松的神色恭维我,让我相信她和我在一起没吃亏,我可能没特别做什么,但我天生就适合她的脾胃。
我历来浓郁分泌的自责和难以摆脱的犯罪感终于没来纠缠我。我想我喜欢同崔茜在一起。她还有一个吸引我的特点:她身上有股温暖的气息,但凡她靠近我,我就知道世上也会有一种香型清淡的栀子花。
“你和斯宾算是死党?”崔茜歪头问我,神色认真,“斯宾在麦姬那儿讨不了好的。麦姬痛恨花心男人,斯宾正巧花心得不行。”
“你们怎么知道斯宾花心?”我不以为然,其实我心虚,难道我和斯宾相比我就不花心?
“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崔茜想息事宁人,“我可不和你争论。你说麦姬为啥总带着我们这些闺密去和男人约会?”
“啊,这还有蓄谋的?”我听懂了,“难道斯宾……”
“是的,斯宾。”崔茜微笑点头,“他也是有眼的,他知道女人们的魅力。”
“如果不能吸引住斯宾,不能让他眼里只有一个麦姬,恐怕那是麦姬自己魅力不够。”我强辩,觉得在为朋友申诉。
“是吗?”崔茜端起空了的碟子,准备去水槽,她是不是贤妻良母型的女人,或者她竭力装扮成这种类型?
“那么,你会看上麦姬吗?”她回头嫣然一笑,“在某种特别时刻?”
我语塞,麦姬!
难道我能回答“送给我我也不要”?
麦姬若不是斯宾的女友,如果她对我继续那样傲然,我真的很想令她臣服。想到制服麦姬,我忽然觉得百依百顺的崔茜仿佛没什么味道!
这很危险,我赶紧走开,去阳台上放飞我养的三只信鸽。
八
空闲时比比自己的遭遇与别人的有何不同,说不定能看清自己的幸与不幸。
老人们不都爱说人生是一场体验嘛!体验过和没体验过的彼此拉开了距离,像溺过水的人同周围的“旱鸭子”看似还能聊,其实没啥可讲。
我没必要研究自己是不是个大失恋者,即便是,也突显不出自己。可我却比别人多开过一层眼界,见过那些把自己的恋心生生摘下放去一边的人。他们草草收拾一下胸口的伤痕,就过起了不恋的人生,且永不回头。
那正是四层老楼的气息,那里头弃绝了青春和爱情,也不再有荷尔蒙的气息。
拥有那老楼的长辈们全体皈依了道教,成了凡俗人中间的道友。是的,我曾作为一个特别的被寄养的小孩和道长们一起过活。我学会将一点点酱油当成一日间的大味,也学着对所有富有魅力的女人们冷冷地垂下眉毛,以鼻观心。
四层老楼里的人们习惯于冷静地说话,语速是街头俚语语速的一半,当然是慢一半。每个早晨道家可吃重复的东西,中午也可接受饭菜的重样,晚上因多了一份黄酒,吃什么都是奖赏。日子在四层老楼里是匀速的,任凭马路上风起浪涌,游行也好,巷战也罢,楼里大家稳稳静静地坐在自己的椅子或方凳上,一首唐诗读半天,一本《全唐诗》可永在手,研究古语无止境。
我想叛乱,叛乱(我热爱这两个字)!我想如一只青色蚱蜢那样从一成不变的草丛里溅出去!但长辈们会洞悉我的骚动,他们会一个劲地盯着我看,喉结上下移动,语调却心平气和:“小熨斗,你爸爸妈妈把你交给我们……”
是的,可怜的小熨斗,先学着把自己的心潮熨平吧。
街上曾有一连串绿卡车慢慢驶过,人举起的小电喇叭嗡嗡作响,喊出一连串的名字,那些名字给我的感觉像是一群无头苍蝇在阳光灿烂的大马路上无力地四窜。前面三部卡车上被揪住头发示众的是些马路扒手和撬窃犯;后面三辆卡车上则是些长时间藏在人群当中的下流胚,他们因生活作风问题而败露,被揪住耳朵,露出失掉血色的脸来示众。卡车上有男人的蠢脸,也有女子的俏脸……
四层老楼里的长辈们木然听着街上喧声,他们没兴趣移步出去观看,只在喧声中轻轻摇头。我听见谁忍不住打破宏大的暮气,咕哝了一声:“下作!”
那时谁还记得小熨斗在做什么呢?小熨斗很想出去看游街批斗,不过,橡木大门早被关严了。
小熨斗竖起耳朵听马路上的动静,心里幻想卡车上的男女嘴里吐出隐藏已久的獠牙,有的牙白净,有的牙黑黄肮脏……小熨斗可以安心读报学汉字呀,老楼门口每天送来一份《解放日报》和一份《文汇报》……
“谁也不曾想世界变化得这么快,”斯宾对我说,“从前不能做的一切现在全可以做。”
斯宾说:“兄弟,你懂不懂?其实呀,每个男人一辈子都只有一铜铫的定量,虽说慢慢来可细水长流,但其中风险是或许某一天又不许你们‘作风不正’了。说句体己话,还是赶紧用吧,撞大运碰上绝品的话,就不怕死拼命用。懂?”
我是长大了的小熨斗,似懂非懂。
不要小看四层楼在我心灵上的作用,我会变化,但不可能变成另一个斯宾。
崔茜告诉我,斯宾对麦姬是看走了眼,他竟大意让麦姬看见他和另一个皮衣女郎在一起,而“那个骚货”的那身皮衣都掉在地板上了……
斯宾?我笑起来,这符合斯宾的性格。但,如果他心里很在乎麦姬,那他就惨了。我不晓得麦姬会怎么报复他,如果她甩了他倒好,长痛不如短痛。
“长痛不如短痛”?我嘴里竟也说出这种话来,这可不是人话。
应斯宾的请求,由崔茜善心帮助,我们四人又举行了一次双重约会。这次没夜探洋楼的节目,而且这约会在晚餐中间就破裂了。
麦姬没穿皮衣皮裤,她穿了一身吊带裸露半身裙,夜里戴副墨镜,搞得餐馆里所有男人都像热锅上的蚂蚁,而每个女人都对她怒目而视。
我和崔茜陪在一边,芒刺在背。斯宾面容憔悴,胡须丛生,外表像从哪里逃来的犯人。麦姬冷笑,宣判斯宾是个小气鬼:假如给iTiqkygqOR+BvvlG3iGWU5PH8HEJMsBT4QWC8nYUyW0=每个烂女人发颗钻石就能打发她们滚去天边,可斯宾却只给了她们带薪假期。
事实上斯宾已听不懂麦姬的冷嘲热讽,他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不停地长叹。他拖我到餐厅门外抽烟,对我坦白他完全没心理准备地爱上了麦姬。无论麦姬多恨他,他都想同她和好如初。
“知道吗,她嘴巴越凶,越想用话当匕首杀我,越证明她也爱我。”斯宾热切地拍我的胸脯,拍得我嘴里叼的烟一跳一跳。我感觉他口臭很重,他明显内热。
“可为什么崔茜告诉我你跟你的副总裁大打出手呢?”我忍不住对他直率。
斯宾五官登时鼓起,脸胀得像只捞出水的河豚:“那是个臭狗屎,他想乘人之危,想占麦姬的便宜……”
好了,我不想多打听。我听见一只愤怒的公羊着急跺脚,扬起一地的尘土。
好不容易看着麦姬坐上斯宾的车挥手离去,我搂住崔茜温热而曼妙的腰肢:“崔茜,但愿我和你相好的每一天都不吵闹。假如你有别的情感,只要跟我打个招呼就好。”
崔茜破天荒冷笑一声:“你也学会了那一套啦!”
“斯宾很惨,会越来越惨。”崔茜判断,“我太了解麦姬了,我了解她如同了解我自己的掌纹。你不如劝斯宾放手吧,否则他会付上付不起的代价。”
我愣了愣,不想管自己管不了的闲事,我笑说:“麦姬这般漂亮,漂亮的人一般心不会太狠。我对他俩保持信心。”
崔茜没再说什么,我俩找了一家爱尔兰啤酒馆,我答应过陪崔茜打台球,她学过,我愿输给她,听她的欢笑。而且,我也容忍她接过别的男人递给她的烟卷,她站在台球桌边抽烟的俏模样值得所有人共同记忆。
回到公寓,我们没去洗澡就迫不及待地搂着,一切都在寒凉秋意中牵发某种孤清的悲感。我们今夜在一起,不代表我们永远在一起。我的青春同她的青春交颈缠绵,却又像依依惜别。
她让我愤怒,愤怒中我感到强烈的亢奋。
九
很多年之后我还记得那一年的海浪和嵊泗黑色礁石上一波又一波拍碎的白沫。
这种临时拍板仓促成行的旅行,要么有幸成为峰回路转前的风景,要么就会引出魔鬼来,对此我和崔茜心知肚明。我为了我的朋友,她成全她的闺密。
“我害怕成为他俩嫉妒心惹祸的旁证。”我对崔茜说。
“那不是什么嫉妒,”崔茜马上回答我,“是他和她的自爱。”
我们坐的不是平稳的气垫船,我们出发的日子没气垫船,只有老式的渡船。就是那种有一个宽阔的顶层平台可供游客散步而三种铁皮客舱都很陈旧的船,弥漫着淡淡鱼腥气。下午四点,船驶出了芦潮港,渐渐把陆地丢出了视野。这时候人们都拥挤在顶层平台上看落日和火烧云,我们四个也在那儿。
斯宾和麦姬可不是来旅游的,第一眼看见他俩我就看见了火烧火燎激斗正酣的玫瑰战争。崔茜要我装作没看见,打起精神,当好船上的和事佬。崔茜忧心忡忡在客舱里单独跟我叮咛,她说我看不清这有多危险,斯宾她管不了,她只想判断清楚麦姬的状态,而我的职责是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在麦姬冲动时尽力调停降温,不要让悲剧发生。
“能有多悲剧,麦姬能有多冲动?”我镇静地问。
崔茜眼神闪烁,躲避我的注目,她低声说:“我怕他们争吵,一旦激动起来,这个姑奶奶跳海都是有可能的。”
啊,跳海?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力。原来如此,我悚然一惊,不过我相信崔茜,她不善于夸张。
还没等太阳落海,顶层平台上的男人们都已经激动得不行,麦姬穿一身比什么也不穿更勾引男人的软料长裙,不停地从斯宾身边恼怒地跑开,让斯宾大失颜面地跟随在她身后喋喋不休。好色之徒们公开谈论他们眼中看见的诱惑,发出嬉笑声,流着哈喇子。我听见斯宾绝望地要求麦姬冷静,他竭力哄她,告诉她上了泗礁岛我们立刻前去海滨享用香槟海鲜宴。麦姬不理睬斯宾,她不停地注视不同的陌生男人,让人觉得她颇有含意。男人们越来越明显地被吊起了胃口。
“这有点危险。”我旁观着,还没下决心。我只是对崔茜发表我的看法。
有个穿衬衣敞着三粒纽扣的男人一直像咯咯叫的公鸡一样盯着斯宾和麦姬看,粗壮的胸脯起起伏伏。我看见他终于猛伸手推了走过的斯宾一把,喊道:“别跟着她,让她自由!”
我在男人们的哄笑声里斜窜出去,拉了斯宾一把,并赶上了麦姬:“麦姬,我有照相机,你来替我和崔茜拍一拍夕阳吧?”
我成功地把麦姬从舞台的中心扯到了前甲板,那里女人多,都在摆姿势留影。我悄悄在麦姬耳边说:“麦姬,给他一次机会,上了岛再说。”
麦姬转脸看我,她一脸的怒火透露明显的委屈,我可以发誓我从没见过这样有力的表情,她的表情映着天光,让我瞬间感到哀伤、同情。
“知道吗,他睡了那婊子。”麦姬说,“不是从前,是他向我求婚之后。”
我闻到她嘴里酸酸的气息,她也内火攻心。狗日的斯宾,管不住自己的蠢材。
“你怎么知道呢?”我柔和地说,“很多误解,也许他可以解释。”
“事实上他不是你,他不是君子。他已经承认了,而且他还想给她钱。”愤怒的泪水从麦姬眼眶里飞溅出来,“我只想报复,是的,给我一把刀。”
我这时却想,平时皮衣皮裤的麦姬,在海风中却穿这么件薄薄的性感长裙。她被报复的火焰点燃,不觉得冷。
“麦姬,给我和崔茜一点面子。我们到了岛上再同他算账吧。”我握了握她冰凉的手,“现在我陪着你进房舱去,甲板上太冷了。”
终于一夜无事,我们四个人同一个房舱,没有人合过眼,一直打扑克。每个人都把心里想说的话一次次咽下去,直到天亮。上岸时,我特别注视海浪是如何拍打礁石,而成群的黑色海蟑螂如何在浪头间迅速爬行。如果人掉进这种海涛,那根本无须费力去搭救。我觉得斯宾的恋情蒙上了不祥的色彩和调子。
就像黑夜过去的时候会有黎明和白天,有太阳也有吹过云彩的和风。我们来到订好的私人别墅洗浴后睡到下午,醒来人人精神一振,不愉快也像水汽般蒸发无影了。
斯宾不懈地讨好换来了麦姬的笑脸,我和崔茜松了口气,跑去菜市场买鱼买菜,留斯宾和麦姬独处。
平生第一次我同一个女生一起到菜市场买菜,这光景太像男女一同过起了小日子。
我偷眼看崔茜,她挽起一只光润漆黑的发髻,用银色小丝网网住。发髻柔和且有弹性地随她的脚步颠动。她走动起来有一种雅静的贵气,目不旁视,嘴角露出愉快笑意。她的鼻梁是我见过的女郎中最高挺的,给她的脸一种立体感。我最喜欢她的嘴唇和下巴,那是一种希腊雕塑式的高级美,让我认定来自她的青睐是我迄今接受的最大恭维。她选择的衣裙配色别致,她始终有清洁和文雅的外露气质。
崔茜扭头啐我:“鬼鬼祟祟,你看我什么呢?”
我和崔茜高高兴兴一起在厨房做菜做饭,我自告奋勇洗刷并用高压锅煮熟贻贝,岛上的贻贝又好又便宜,我们买了一大袋。崔茜会杀鱼洗鱼,她做真正的菜肴。不过她喜欢将鱼清蒸,我其实受不了那股微腥。斯宾溜到厨房偷偷向我们道谢,说他和麦姬正在喝他带来的威士忌,现在“姑奶奶”心情不错。我们朝斯宾做鬼脸,接过他送来的放上了冰块的酒杯。
第一天的晚餐我们兴致勃勃,大海的气息让我们毛孔敞开,在城市楼宇间积累的阴暗迅速释放殆尽,涛声和夜鸟的鸣啼随发烫的酒浆回旋在我们的意识里。我们拥有着人间第一流的青春,什么也不能把我们从青春的快活中放逐。
酒渐渐喝多了,我记得我们四个同样勇猛,喝下同样多的威士忌,有时还尝尝当地产的啤酒。我看着崔茜,觉得可亲,看着麦姬也觉得自己对她毫无成见。
斯宾醉醺醺对麦姬说婚房应该买在淮海路上,麦姬没同他争论,麦姬装作没听见,要求我同她干杯……
次日我们睡到日上三竿,梳洗打扮之后去了金沙海滩。我在海滩上特别兴奋,唱了少年时自己作曲的游乐歌:“我们穿行在海面上,春风拂面,阳光灿烂……”我乖巧地把“田野”改成“海面”来应景,暗暗得意。
斯宾中午重金请客,把我们带到岛上最豪华的海鲜餐厅。
海螺、海参、海胆、海蛎流水般上桌,三种石斑鱼和东海带鱼十分新鲜,他还点了进口的大龙虾和俄罗斯鱼子酱。酒是他自己一路背来的法国香槟。
午餐简直太奢侈、太完美了。斯宾说“恋人、朋友、美酒、美景”,他想在岛上长住,不回那个容易叫人迷路的大城。
对于年轻人,谁会怀疑青春的魔法呢?我们都很快活,我们各自充满了对前路的憧憬,我们对得起海岛上的那个瞬间。
如果一定要找出些不妥的话,我想可能发生的若隐若现的不妥只在于我:即便在那时,我仍然不觉得我和崔茜会有未来。
我和她之间像从未产生过合成一体的可行性。
十
回上海之后,我以为斯宾和麦姬间的怨恨已被消弭,他俩将忘怀过去,在蚁群般汹涌的人海里共同构筑小小的爱巢。
是呀,假如我们计较所有自己无法掌控的既成事实,迟早只好退出上帝分配我们的一份生活,落到明暗间去当和尚、当道士、当独行侠。别太在意自己,不要怀恨,放过对方才能最终成全自己,这是我从斯宾和麦姬的关系中得到的教益。
但崔茜会不会原谅我呢,假如我主动提出终结我和她之间的亲密关系?
从岛上归来,我无时无刻不在自问,为何不能与温柔体贴、文雅大方的崔茜更进一步。我又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之人,难道崔茜还不能体现出我的福分?
因彷徨无计,我从报社大门出来,果真朝我曾居住的四层楼的旧址走去。
那片街坊,曾蔓延各色小洋楼和中式楼房,马路两旁曾种满法国梧桐,春天和秋天都有浪涛般金色,夏天墨绿,而冬天是树干遒劲斑斓的乳白。如今,法国梧桐树已不见踪影,在某个残忍而愚昧的日子里它们被砍伐一空。路两侧,旧楼群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幢幢二十多层的水泥大楼,没挨上多少年的好景就已陈旧过时。那栋矗立在我记忆深处的四层楼早被拆毁夷平,在它的地基上如今是一栋平庸丑陋的二十二层当年所谓的侨汇公寓,人们事实上是住在空中的一只只水泥牢笼里。
我走到这栋侨汇公寓对面,走进沿街一家面包房。面包房和对面的公寓同样平庸,我不想尝试其中出售的任何食物。我要了一杯我不会去喝的廉价咖啡,透过玻璃橱窗看四层旧楼曾矗立过的时空。渐渐我神游物外,大白天被卷入了记忆旋流。
我看见自己从四层老楼出来,朝北拐弯,又朝东,我走啊走,帆布书包在我的腰边晃荡。我走在上海人家晾晒的衣裤被褥下,不时原地向上跳,以平衡钻裤裆可能带来的不利倾向。我一直不停地走,走过张爱玲家的旧宅,走到苏州河河堤上,顺着河堤朝南又朝东。
我见到那个虚幻的旧日的我,那旧日的身影自带光环,仿佛有种金贵的透明燃料在身影的体内燃烧。我的旧身影来到一栋河边楼房前,会见一个温婉的女子。
看上去,那女生与我同龄,我们的手指紧紧扣在一起,她的头颅靠在我肩上,我们走入豫园,走上那座九曲桥……
是的,我回来看四层老楼,就会顺着老楼前的旧路走到记忆深处的丽人身边。她不会增加年龄,她永远十九岁,永远在流水般的评弹曲调里笑吟吟等着我。
但是,我在面包房里叹了口气,记忆中的女生早已告别了我,她年事增长,有她自己的与我无关的新人生。偶尔回顾,想到我,她顶多微微一笑,说我是她曾经的“大男孩”。
你不能将爱情寄托在与自己同龄的女生身上,那样势必早晚遭罪。女人需要的是比她们更挡得住风尘、更能忍辱负重的“有城府”的男人,女人们总体而言适合找比她们年纪大些的男人成家。
空付初心是不是每个男人走向成熟的第一课?我不晓得。
我只感到无尽的惆怅和憋屈。不一定光为从前憋屈,也为当前和未来憋屈,我难以再像从前那样沉醉于爱河,对崔茜,打个比方,我有爱无能的所有症状。
所以,并非崔茜不够完美,只是她来迟一步?
当然,我明白在我之前她也有她的经历,只是不曾向我提起。崔茜比我小五岁,我们正在完美重复人生游戏的第二步:她要同比她年长、更有城府的我交往,很可以成就正果。可她不晓得我心病难愈,而且还天生自命不凡,不肯低到泥尘中忍辱负重。有时我牢骚满腹,有时我因为反抗而惹是生非。
我会害了崔茜,至少,她从我身上得不到安全感,从而绝不可能幸福。
我这么痴痴想着,不由得喝了一口面包房的劣质咖啡,这一口咖啡叫我猛甩头发彻底醒来,同时我开始怀疑崔茜对我保守着什么秘密。
我一直能感受到她的隐忍。你如果和一个女生同枕共眠一阵子,假如你足够敏感,一定能知道她藏没藏着什么。
那么,是什么呢?她掩藏得累吗?
斯宾知道我的往事,斯宾曾在我最消沉的日子里陪伴过我,他大概担心我会因为失恋而伤害自己。他叹息说我的运气不佳,碰上那么个天性喜欢渲染气氛的女生。
我和住在苏州河边的女生一见钟情,我们像搭伴跑步的男女一样并肩向前冲刺,激情与日俱增,她时常在我身上试验各种挑逗和激发嫉妒的游戏,譬如玩几天失踪,或找个好哥们儿来扮演第三者,然后我落荒疾步,她便紧追上来……
我们不晓得我们玩火,我们也不晓得任何人总会有上气不接下气跑得脱力的一天,直到我和她之间的一切再也无力保持四十五度向上的势头,然后垮塌。
她最后一次亲近地出现在我面前,交给我一封沾了她滚烫眼泪的信,她在信里后悔跑得太快,“太快了,我们不该如此任性”。她要求终止,至少暂停。可谁能召回进入运行轨道的飞船呢?除非事故,除非爆炸……
总之斯宾知道曾发生在我身上的悲剧。
“坏就坏在有些电影和小说把女生都教傻了,”斯宾拍我肩膀,“她想要你永远别忘记她,所以她要结束在你感觉最美好的时刻,结束在你们的最高点。”
“她是聪明伶俐有品位的。”我替她说话。斯宾苦笑。
但生活总抓住一切机会,甚至创造机会来嘲笑世人,不但嘲笑过我,如今也要同样地嘲笑斯宾。
冬天里斯宾找到我报社来,他拉我出去喝一杯暖暖身子。可是,他在新锦江宾馆对面的小酒吧里整整喝掉了一瓶半格阑德罗纳克,不时失常地哈哈大笑。
“兄弟,我不是笑你,你别多心,我笑我自己啊。”斯宾喷着浓浓酒气,“我也碰到了同样的女人,和你从前跑掉的那位甜心一样。”
“怎么了,麦姬?”我沉着地问。
斯宾神经质地环顾空荡无人的下午酒吧,凑到我耳边,一股抖颤的热气钻我耳窝:“她非要跟我扯平不可!我走投无路了,只好准备投降。”
我等他解释,他真喝醉了,东倒西歪,酒杯掉了几次,酒水淌在桌面上,喷香。
“她他妈的还是个处女!”斯宾痛苦地说。
真把我搞糊涂了,这两位。
“她说我没法让她心里平衡,我有前科。除非她和其他男人睡了,她才能解除对我的怨气。”斯宾笑起来,笑得一头趴在桌面上的酒液里,弄得满脸湿。
我冷笑一声,这种私房气话也来告诉我,斯宾越活越无聊,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不,就像当初我不信你遇到那样的女人,现在你也不会相信麦姬就是这么想的。她要去纽约,把我忘记。除非……”
“除非?”
“我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我给了她耻辱,她要我也尝尝这种滋味。然后才能和我在一起。”
斯宾的笑声有点歇斯底里的味道了,我厌恶地摇摇头,招手把单埋了。我要如何把这白天买醉的朋友送回他安全的居所呢?我恶狠狠对着斯宾的后脑勺骂道:“你们这些变态,作什么作嘛!”
十一
接下来是我自我厌恶的一段日子,被我一再漠视的许多沉淀物一下子被突发的旋流搅动,如茶叶在滚水里竭力向上浮起。我说过别人遭际的事可能会带累我进入心灵的炼狱,斯宾在某种泥沼里翻滚,我感同身受,像我的手同他的铐在一起。
是的,上床怎么能同爱情画上等号呢?甚至两者都不该被相提并论。前者是我们无法摆脱的,是跟肉体同在的强制力,而后者是我们没资格拥有的。我们从生出来就已被放逐到伊甸园之外,爱情却永久性地高高挂在伊甸园的树枝上。
麦姬懂得这种深重的绝望吗?假如女人是直觉的动物,我就不信麦姬盼望的是斯宾独一性的情感。她在作,恐怕并不是为了所谓的爱情。
我对性情平和、逆来顺受的崔茜怀有感激,她可能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但她不曾对我有任何的情感勒索,她任由我像只打足气的篮球在地面上蹦跳,她笑着躲避我的冲撞。
我开始到写字楼下接她下班,然后我们找新鲜的所在尝尝陌生的食物,在夜色里走进电影院,或者去看一场喧哗的、水准不宜强求的话剧。我们周末去远郊或搭早班火车去苏州,我们逛荡在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我却觉得得到了医治。
至于崔茜怎么想,我承认我不怎么关心,我只保证她吃好喝好,喜欢我给她买的那些东西,并同我在一起时不生气也不忧郁。如果将来她觉得我浑蛋,将我归纳为不负责任的浪子,她说的将是赤裸裸的真相,我会为此感到羞愧和负疚,但我改变不了。
我反复安慰自己,这并不是我能选择的,就像我无法得到真爱,我也无须为自己的放浪形骸自责太深。
我想到法国梧桐树上的悬铃果,常常两只毛茸茸的硬果吊在同一根果柄下,那就是斯宾和我的丑模样。到次年天气转暖,这样的坏果子就会风化掉,在风里变飞絮……
崔茜狐疑地嗅了嗅空气,问我:“你怎么了,最近好像变了个人一样,有什么心事?”
我想立刻向她忏悔,可她肯定听不懂我的诉说,最好还是保持沉默。
我摇摇头,笑着说:“哪有?我可能是干这行干腻了,真想变化一下。我多想跑去海边,当一个咖啡馆老板。”
崔茜笑得很开心,她伸手在我头发上揉揉:“去呀,那多容易。”
我真的有了点心情,尽情想象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你晓得每个小孩都有自己的小盒子,放喜欢的玩物。我梦见了小时候的铁盒,梦里我从老房子的地砖下挖出它来。猜猜,里面是什么?”
崔茜放下拿了很久没吃的水果蛋糕,眼睛亮闪闪:“都是些男孩子的宝贝垃圾吧,香烟牌子、玻璃弹珠,或者用过的邮票?”
“不是。”我微笑,“你想不到的,我小时候迷刻花样。剪纸是用剪刀剪,刻花样是用刻刀,两者的成品差不多。”
我这么说着,就真的看见了早已丢弃的铁盒子里那些五彩的、镂空的、细巧的、不能撕扯的花样。
“花样。”崔茜不得要领,不晓得那些到底是啥,“不会是农村过节贴的红窗花吧?”
我沉浸在记忆复苏的激情里,我告诉崔茜那些几乎是女性化的东西,我描了并且刻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云彩和彩霞。我的童年乐趣是创造并拥有云彩……
“不过全部都找不到了,就像剪掉的头发。”我对崔茜耸耸肩膀。
崔茜脸上浮起一种表情,我辨认不清。她幽幽地说:“我小时候自己家没玩具,总是什么也没有,还有点吃不饱。我玩过的玩具都是麦姬借给我或者送给我的。”
斯宾寄来了一张机票,是东方航空公司的,目的地是深圳。斯宾没打电话给我,而是附上纸条:深圳见,到更自由的城市看看。
深圳正在追逐金钱,这是我对它的成见。但去那里看看,我并不抗拒。再说,我想同斯宾好好说说话。我不晓得他有没有带上麦姬,但我不准备邀请崔茜同行了。
飞机在厚厚的云层上方飞翔,洁净的阳光透过舷窗照亮我的脸。走出机场,斯宾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来接我,斯宾正在洽谈投资,我先去海边的宾馆。
洗浴后小睡醒来,我有一种复苏感。我总是如此轻易便迎来复苏感,好像竹子拔节长高。斯宾来了,当然我们要去喝酒。
我觉得斯宾被很多丝线缠绕着,他没有我的复苏感,他只是竭力从水面探出头颅,想呼吸一下。所以,他需要我,也许只有同我喝酒,他才能真正呼吸。我注意到他手腕上绑着纱布,像受了伤。
“没割腕吧你?”我满不在乎地问。
“哈哈,看你猜的!”斯宾干笑,“说实在的,是被麦姬死命咬了一口。”
被麦姬狠狠咬了一口?他没在开玩笑。嗬嗬,这可是闻所未闻。麦姬,一个会咬人的小美女。忽然,我想起那个我们四人夜探外滩洋楼的夜晚,麦姬皮衣皮裤跑来,早就是斯宾的女友了。若她和崔茜都不是斯宾的女友,我当时会选哪个呢?
斯宾看我一眼,竟有些羞涩,他甚至忸怩了一下:“记得我们一起炒股票那时,你抛掉手里不看好的股票,哪怕吃了亏也要去追你梦里梦见的那只股票,最终却大输在那只魅力无限的股票上。我希望我没在做同样的蠢事。”
他形容得很到位,不过,他在麦姬身上又没下太大的赌注咯。万一失恋,不过是人人都要轮到的痛楚。
嗯?不对!
“你给她钱了?”我严肃地问。
“我娶了她,本来就要和她共享财富。”斯宾回答,眼神闪烁不定。
“我是说现在就讲定了数目,是吗?”我不依不饶。
斯宾猛地往前跑动,好像去占位。他在众多望海的漂亮餐桌中选了一个,坐下,朝服务生招手,先要了香槟。
我眼前一片光亮,我觉得我找到了本来隐匿不明的逻辑。我像看傻瓜那样看着我的老友斯宾。他还比我年长呢!
“这里头有很多的曲折。”斯宾仿佛看出我的心理,他点点头,“先喝香槟,你先祝贺我吧,祝福我和麦姬即将共同拥有的未来。人生任何大事都有不菲代价,只要付得起就行了。”
海风和煦,南国的海远比我们东边的海驯顺,我闻到旷远的气息,一扫心头积郁。我看见斯宾高兴,我也高兴。所谓友情大概就是如此。
对他的一个举动我感到困惑。斯宾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包裹精美的礼物送给我:“出席我婚礼的人都会得到礼物,这是给你的,提前送你。”
我没打开,我不由得在想崔茜。斯宾和麦姬,那么我和崔茜?我心头隐隐焦灼。
回家后,有两个惊异等着我。首先是斯宾送我的礼物,我万万没想到那是一只昂贵的欧米茄手表。至于吗?我无功不受禄。
然后崔茜看见了这只金贵的表,她捂住嘴笑起来,笑得喘不过气。
“知道斯宾要献给麦姬多少东西吗?”她喘着问我。
“不晓得,但他们终归会分享财富。”我说。
“我比你可多知道些。”崔茜还在笑,“麦姬得到了一切!”
“知道麦姬那么高冷的原因了吧?”崔茜说了一个我不敢相信的故事:“麦姬是富养大的,不像穷人家的闺女那般容易被打动。麦姬那么一个大美女,熬到如今还是‘元宝’,她熬什么呀?”
我打断崔茜:“我不相信这种预谋故事。人的一生反复转折,没人能从小开始谋划艰难曲折的大局,因为那无论如何只是幻想。”
“是的,”崔茜点头认同我,“所以麦姬是出类拔萃的,我们跟她比,就像草比牡丹。”
我猜,基于人性中难以摆脱的嫉妒,作为麦姬的闺密,崔茜那时只想对我一吐为快:“她告诉你们斯宾,她可以嫁给他,但她必须把第一次给另一个男人,因为斯宾已犯错在先。”
斯宾绝不会同意这种条件,他本在钢材集团受宠,日子过得滋润润,要不是求完美,他怎会下海自己辛苦?我对他的性格比较了解。
“难道麦姬已先斩后奏?这女人倒也真是做得出!”
“没有。”崔茜又诡秘地长笑,“她每天都跟斯宾吵架,把这说出口,但她没做任何事。”
“哦,是一种谈判的砝码?”我受到崔茜越来越明确的暗示,也睁大了眼睛。麦姬心机好深!又够不要脸的!
崔茜大概觉得自己说过了头,低头替麦姬描描:“她是真性情,就算想谈条件,性情也是真的。我知道她只是骄傲,她想跟斯宾扯平。”
“斯宾挺机灵的,他不会上当。”我笑了。男人再糊涂,大节不亏。
“事实上斯宾被她整晕了。”崔茜哈哈大笑,“她把她认定的那个男人都提前告知了斯宾。”
啊,还有这种事?真他妈的太狂野了!穿皮衣皮裤的女孩子……
我不想再听这种细节,我有点厌倦了,真的,不但厌倦斯宾之恋,也厌倦我自己,厌倦我和崔茜越来越像老夫老妻的生活内容,以及八卦的主题。
我站起来,想到自家阳台上抽支烟,我有没有可能重新开始呢?我想到了深圳,想到了在深圳第一次看见六合彩,也想到了那个在彩票站教我选号并祝我好运的年轻农民工,我从来没见过脸上洋溢出如此热情和希望的农民工。是不是我也该去那片热土寻找我的时运?我不会带上崔茜,我会让她明白我可能输个干净,她也许会离开得更容易些。
崔茜问了两遍,带着某种戏谑。她问第二遍时,我才注意听她说。
崔茜问:“你不想知道麦姬通告给斯宾的那个男人是谁吗?”
“难道我认识?”我转过头看她。看着她的笑脸,我的心开始狂跳。
“啊?”
“是呀,她告诉斯宾她选了你!”
十二
当海水退去的时候大家才看清到底谁在裸泳。
其实,帮我看清自己的依旧不是麦姬,是崔茜。
“你看你多幼稚。”崔茜以前所未有的高姿态评点我,“你去跟斯宾解释是吗?他在乎那男人是你还是别人吗?甚至如果是你的话,他还好受些呢。不要跟我讲你不会要麦姬!”
我脑子里跑过三种不同的动物,也许是野猪、角马和犀牛,每一种都可以完美践踏我。
我负隅顽抗:“斯宾知道我不知情,他了解我。”
“那有什么关系?”崔茜笑了,“木已成舟,他们的财产协议已经签字生效了。”
“我,我的确不会接受麦姬这种惊世骇俗的提议。”我清晰地对崔茜说了,而且颇有自信。
崔茜倚在床榻上,她的姿势不那么谦逊,这一反常态。她支着颊瞅着我慢吞吞说:“麦姬是傻瓜吗?她要做的事没有做不到的,她早就跟我说好了。”
“你?”
“是的,易如反掌。她半夜过来调包。你,我可了解你!等你弄明白了,就算我打你耳光,你也不肯放开的!”崔茜盯着我看,犹犹豫豫地笑了。
我感到浑身发热,头昏脑涨,我的脸一定红得像石榴皮,而且初生的愤怒会给脸红添上釉色。这崔茜可不能预知。她一定认为我已是瓮中之鳖。
“那么,”我叹口气陷进沙发里,“你是同谋了?”
平日里乖乖的崔茜坐直身子,交叉她修长的腿,认真看着我:“当然我绝不是麦姬的同谋,但我告诉过你,从小我能拥有的东西几乎都是她给我的,我欠她的。”
见我被她这话镇住,她又说:“当然我没想冒犯你。麦姬是男人眼里的精品,你不但不吃亏,而且你心里会感谢我的。”
我不能否认她的说法,但我感到猛烈的晕眩。这里头一定有什么是具有威胁性的,我说不好。
“那现在什么也没发生,先生,所有人都赢了。”崔茜举起一只手,笑了,她的笑容如此陌生,我恍悟我并不熟悉她的笑容。
“斯宾抱得美人归,麦姬拥有了财富,我收到一只昂贵的表,那你呢,你赢得了什么?”我瞪着她问。
只见崔茜伸开双臂,先是对我展开,然后转了方向,转向公寓的窗户。
她非常抒情地说:“你能理解我,你是从小刻云的男生。我嘛,我还了麦姬的情,我自由了,我是云。”
她回眸一笑:“我知道我配不上你。是的,好先生,我自由了意味着你也自由了。我们在一起并非没有收益。即便不是幸福,我肯定你我都满足过、快乐过,不是吗?”
我想我思路有点跟不上,不是我不懂崔茜的意思,是我不习惯被她掌握了主动。她今天说话脑子多快呀,她是个厉害角色!
崔茜笑吟吟朝我走来,她拥抱我,得体地在我额头上亲了亲:“我会想念你的,你是我记忆的一部分了,所以总是我的财富。”她放开我,朝门边去。
我这才注意到门背后的旅行袋和一个大提包,她如此迫不及待?无论如何,发生的一切就如同多米诺骨牌,我简直没法囫囵吞下。
“且慢,崔茜,所以你在我这儿只是一个打入内部的卧底?”我嗓子沙哑干涩,“这一切是一次精密的算计?你,我记得在月光里你俯视我,俯视我的梦境……”
崔茜嫣然一笑,她再次走近我,也是最后一次走近。她的脸如此接近我,带着令我感到不舍的亲切和不变的诱惑力,她的口气辛辣又清新,挑逗起我的欲念。
“再见了。我一直挺满意你的,你记住这个!”她的微笑布满我的视野……
我再见到麦姬和崔茜是在斯宾的婚宴上。不过,在这之前我和斯宾找了个夜晚喝过酒。
斯宾显得年轻了许多,简直是神采奕奕,见到我,他就愉快地笑着说:“兄弟,不要解释,我全知道。我并没有吃亏,钱财是身外之物。我现在处在我窝囊一生的最高潮时刻,希望你支持我,别说什么扫兴话。”
我不说扫兴的话,其实我只想明白一件事:如果他不在财产上妥协,麦姬那个疯妞会不会真干出拉人下水的事情。
斯宾看看我绷着的脸,有点尴尬地看看天:“兄弟,我和你不一样,我是商人呀,我追求最好的交易。我知道自己是块肥肉,很多女人想套我,与其哪天更糊涂,不如就让麦姬得逞。她也是我的猎物,不是吗?所以这是公平的商界。”
我心里反击他,本来你可以省下一大笔钱,只要把她给我一个夜晚。那是她自己定的游戏规则。当然,我说不出口,这一切实在超过了我能伶牙俐齿的界限。
“我准备带她到加勒比海去游历半年,让她习惯习惯新生活,她和她那群后宫女人该了断啦。”斯宾胸有成竹,得意扬扬,也许,他没把真正的成功告诉我。
当他跟我说,今后不再下象棋,不再吃熟菜店的熟菜时,我本该警醒的。
他,麦姬,还有崔茜,他们才是同类。他们目标明确,交易果断。我是那只糊涂虫。
在富丽堂皇的婚宴上,我坐在普通一桌上,看着新郎新娘还有美丽的伴娘崔茜。我感到心思清明,并没太大的遗憾或痛苦,我知道总会有这么个时刻,我进入新的孤独,就像我住过很久的四层老楼里所有鲜活的人物全都如云飞散。
在斯宾的婚礼上,我奇异地又看见了那座四层老楼。这次老楼里有生命存在的痕迹,我看见成群的白蚁飞快地啃噬旧橡木柱子和扶梯,这些有翅膀的虫子却不爱飞翔,它们喜欢吞下能咬动的一切。
前来敬酒的新人打断了我脑回路深处最后一次四层老楼之旅,我惊跳起来,崔茜亲热地朝我微笑,而新娘子当着所有人的面朝我凑近。几乎大家都疑心她要吻我的脸,可是她美丽的小嘴偏到了我耳边。
麦姬又友好又刻薄地喃喃细语:“喂,我告诉你,我曾经是认真的哟,如果不是斯宾打出了大牌……但你呢,朋友,我看你是一个形而上的大傻子!”
原刊责编 杨晓澜
【作者简介】禹风,上海人,巴黎高等商学院硕士。著有长篇小说《静安1976》《蜀葵1987》《潜》《大裁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