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音乐的心理美学研究
2024-11-30梁潇月
音乐心理美学融合了音乐学、心理学、哲学、美学等相关学科,主要研究人类在音乐思维、音乐活动、音乐行为等方面的心理表现和精神状态,通过心理学相关理论、方法、研究范式,探讨、解释人类从事的音乐活动,强调个体在音乐活动中的复杂反应。音乐心理美学源起于西方,更多的以西方理论为主导,中国音乐发展历史源远流长,虽然并没有明确提出音乐心理美学,但其中蕴含的音乐思想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能够为现代音乐心理美学研究提供本土化视角,给予更多的理论启发和实证支持。
一、中国古代音乐的审美心理概论
心理美学也被称为审美心理学,不局限于心理实验,而是涉及到更为复杂的审美心理分析。在以往的研究中,音乐美学和音乐心理学存在着独立发展的现象,但研究内容却是不可分割、相互渗透的,音乐心理美学将二者合二为一,在融合科学理论、方法的基础上,使研究成果更具严谨性、科学性。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音乐出现时期较早,经过了时间长河的洗礼、沉淀,蕴含着极具中国智慧与哲学的政教思想、宇宙观念、艺术见解,展现出一定的审美特征和审美功能,形成了独特的音乐审美心理,对于我国乃至世界的现代音乐心理美学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1. 中国古代音乐审美特征
天人合一是我国的重要哲学思想,对中国文化做了高度概括,具体到现实生活,形成了以和为美的思想观念,艺术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这种思想观念渗透到各种艺术领域,代表了中国古代艺术审美的重要方向。中国古代音乐中也自然体现出这一审美特征,“乐者天地之和,礼者天地之序”成为中和理念的集中表达。涉及到具体层面,可以从不同方面上展现中国古代音乐的“中和”审美特征,首先,与自然有关的题材在中国古代音乐作品中占比较大,《高山流水》是中国十大古琴曲之一,展现了高山耸立、流水激荡的自然场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自然中探寻生命的真谛、寻找精神的慰藉。其次,许多古代音乐作品内部结构上也体现了和的审美特征,与西方音乐不同,中国古代音乐更多追求的是在统一之中的变化,《渔舟唱晚》起、承、转、合的曲式结构就是很好的证明。最后,在审美判断标准方面,中国古代音乐强调和谐统一,历史中诸多知名学者、乐师、评论家都谈到了相似的观点,涵盖了形式、内容、情感上的协调与中和,“乐而不伤,哀而不淫”是中庸、融合音乐审美追求的高度概括,成为古代音乐作品鉴赏的重要标准。
虚实相生则是另一个重要的审美特征,其中蕴含的哲学思辨始于道家老庄思想,他们将虚无作为最高境界,追求一种辽阔、悠远的意境,反映到中国古代音乐上同样如此,追求音的实与意的虚相结合的状态,达到曲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为人们留下充足的想象空间,这与其他艺术品类中的留白有共同之处。比如,《潇湘云水》是一首艺术造诣很高的古琴曲,通过节奏变化,让人们感受云水苍茫的自然现象,同时,在乐曲间流淌出忧国忧民的思想情感,使乐曲得以升华;《阳关三叠》取词于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采用三叠的曲式结构,营造出友人离别的愁绪,让人为之动容,等等。因此,在音乐审美判断标准上,除了可听这一重要指标,意境成为中国古代音乐审美的更高层次追求。
另外,中国古代音乐还体现出尚柔、尚悲的审美特点,柔与悲之间存在一定的心理共通,都会触碰人类内心最柔软、最脆弱的部分,从而产生情感变化,形成审美判断。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处理问题的方式更加“圆滑”,善于以一种迂回的方式,解决难以面对的问题,这就是一种柔和的态度,相反,西方的处理方式更加简单、直接,更多的表达直面、抗争的命题,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处世哲学。尚悲具有阴柔属性,展现出一定的阴柔美,这与人多愁善感、殊途同归的本质相关,也受民族心理、历史文化、价值取向等方面影响,展现出一种悲天悯人的深刻思考,但往往在悲情的显性表达中蕴含着更多的哲学思辨,体现出一定程度的中和与升华,这也能够与上述的中和、虚实相生的审美特征相呼应。
2. 中国古代音乐审美价值
作为典型的听觉艺术形式,音乐具有广泛的传播途径,能够产生丰富的审美价值,基于中国古代音乐的审美特征,决定了其审美功能。中国古代音乐体现出深厚的美学思想,对自然和生命充满关注、敬畏,通过音乐模仿自然万物,实现音乐创造,让人们以欣赏的目光尊重自然,并从中寻求生命的安乐,获得生活的美,有利于更好的适应外部环境,实现自我发展。中国古代音乐审美更加注重以和为美,各音乐元素相辅相成,突出兼容并包的核心思想,而人是群体性动物,必然存在矛盾与纷争,这种和美有利于促进组织内部和谐,让族群更好的繁衍壮大,同时,在与外部和解的过程中,也能够滋养个人身心,获得内心深处的喜悦和宁静,实现整体与个体的协调。礼乐教化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体现出礼乐的社会教化功能,在封建社会,礼乐成为统治阶级进行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上到王权贵族,下到平民百姓,都要受制于封建社会礼制,根据统治的需求,礼乐的功利主义色彩越来越浓厚,在许多历史时期呈现出轻审美、重教化的趋势。人是复杂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社会化产物,古代音乐的教化功能是在礼制的实施过程中实现的,《乐记》是中国古代音乐理论经典名著,其中一半以上的篇幅都聚焦在音乐的社会规范功能,古人从出生开始,就要受到各种礼仪约束,每种礼仪都对音乐的使用提出了严格要求,音乐成为发挥封建礼制规范、约束功能的重要载体。从某种程度上讲,礼乐的有效结合成功维护了中国古代文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了民众的向心力,对于民族、民众关系的维系起着重要作用。当然,每个朝代的统治策略、文化背景有所不同,音乐的社会教化、规范功能有强弱之分,对于管理更加开放、世俗文化繁荣的时代,音乐的娱乐功能更加强烈,通过创造不同类型音乐,让人们产生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可以在狭小的生活空间中实现漫无边际的思想遨游,这种颇具浪漫主义气息的音乐氛围,有利于人们放松心情、舒缓情绪,达到心理按摩的作用,实现维护个人身心健康与社会繁荣稳定双重效果。
总体而言,中国古代音乐的审美价值与其审美特征密切相关,涵盖了美学功能、教化功能、规范功能、维系功能、娱乐功能、心理功能等,这些功能不是对立的,也不是处于同等地位的,在不同时代展现出来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3. 中国古代音乐审美心理
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审美趣味不同,审美心理存在差异,体现出典型的群体性特征,中国古代音乐审美心理是在乐感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同时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实现了一定程度的融合发展。纵观世界文化历史,神本位、集体本位、个体本位是主要文化模式,其中,神本位文化模式以印度的幻感文化为代表,起源于原始崇拜,而集体本位文化更加强调集体价值,源自于群居生活方式,个体本位文化更加强调个人价值,我国的乐感文化属于集体本位文化模式范畴,展现出一定的特征。乐感文化具有以生命为本的特征,文化的功用指向生命发展,服务于现实人生,在中国古代文化中,虽然存在多种多样的宗教、哲学、文化流派,但与西方的耻感文化有本质的不同,无论是哪个领域,都体现了一种现世观,指向了以生命为本的安乐与长久。在注重发挥生命价值的基础上,实用理性也成为乐感文化的另一个主要特征,当面对困难时,不管是直接迎难而上,还是以退为进,更多的是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是一味的逃避现实,对于音乐审美心理而言同样如此,音乐的存在需要具有一定的实用性,能够给现实生活提供帮助,另外,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乐感文化还强调中庸思想,不会过于偏激,处处体现适度的原则,这也是中国人的处世哲学。
在乐感文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古代音乐审美心理的形成与发展还和自然环境、文化背景、民族心理等其他方面密切相关。在人类文明初期,外界自然条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于民族文化和民族心理的形成至关重要,河流平原地区孕育着农耕文化,环海地理地貌催生了渔猎文化,草原地带形成了游牧文化,就整体地理环境而言,古代中国属于典型的大陆文明,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围绕着长江与黄河流域,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历史,所以,相对于其他文化,农耕文化更加繁荣,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始终处于中华文化的核心。农耕社会主要与农作物打交道,周而复始的农业耕作,让人们更加注重在运动发展规律中探寻事物之间的本质,但对事物之外关注不够。在不同时期、不同朝代文化思潮的影响下,中国古代音乐也展现出不同的风貌,对音乐审美心理的培养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从宗教世界到世俗世界,从上流社会到市井阶层,从社会教化到个人修养,体现出一定的历史脉络和发展规律。民族心理在音乐审美心理的形成与发展中同样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基于农耕集体文明的影响,中华民族始终具有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和向心力,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与挑战下,中华民族求同存异、兼容并包,实现了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的有效融合,使民族文化内涵更加丰富,保持着较强的持续性和生命力。自先秦诸子百家甚至更早时期,中国古代音乐审美心理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特点,随着时代的变迁,民族心理也会发生变化,促进古代音乐审美心理的发展变化,但前后具有很强的继承关系,由此,中国古代音乐审美心理是一脉相承的。
以上是基于宏观层面对中国古代音乐审美心理的研究与概括,构建了相对稳定的结构框架,为微观层面分析研究提供了良好基础,需要合理划分历史阶段,梳理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发展脉络,探究心理美学在不同时期音乐作品中的具体体现。
二、中国古代音乐的心理美学历史探究
1. 中国古代音乐历史划分
音乐心理美学是一种现代学说,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中,没有出现系统化的相关概念与论述,对于中国古代音乐的心理美学研究,更多的是以后世的理论方法进行挖掘、提炼、归纳。现阶段,关于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发展历史的研究相对较少,而这是正确认识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的开始,采用哪种研究方法成为关键所在,编年研究是史学研究的常用方法,可以用于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历史研究,从史学角度,对中国古代历史进行合理划分,结合各阶段音乐理论呈现的特点,可以分为上古时期、中古时期、近古时期。其中,上古音乐时期主要指都是先秦时期,作为中国学术史和思想史的开端,中国音乐美学同样在此阶段孕育产生,奠定了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基本框架,能够表现一定的审美心理规律,许多后世的音乐美学思想都是在此基础上的拓展延伸。中古时期主要指的是汉代及魏晋南北朝时期,呈现出更加多元、成熟的思想观点,对上古音乐时期的理论思想进行了继承和批判,在学术理论上达到了新高度。近古音乐时期主要指的是隋唐到清朝时期,许多音乐心理美学研究成果受到补充完善,并在新学说的影响下,出现了新的音乐思潮,呈现出不同的音乐审美心理特征。
2. 上古时期音乐心理美学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先秦主要指的是夏、商、周及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文明的开端,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第一次思想启蒙和解放思潮,由于春秋之前缺乏有效的文献资料,关于上古时期音乐美学心理研究更多的集中在西周末年到春秋战国时期。作为社会化产物,音乐艺术的发展与社会环境、政治环境密切相关,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没有统一的政权,造就了空前自由的学术环境,由此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其中以儒家和道家最为突出,奠定了古代中国的文化思想,虽然没有形成专门的音乐理论著作,但关于音乐心理美学的观点比较明确,对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研究具有开端源流的作用。儒家思想提倡积极入世,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其中的礼乐观深受统治阶级推崇,通过礼乐手段,实行社会教化,约束社会行为,此时音乐更多的是围绕封建礼制展开研究。《论语》是儒家经典名著,系统性的阐述了儒家的审美原则和美学思想,也是礼乐观的发展起点,更加关注将音乐作为社会教化的工具,而不是作为独立艺术形式的价值,需要为社会治理服务,这种教化功能即可以通过提高个人审美与修养、释放不良情绪实现,也可以通过音乐与道德的融合传播,潜移默化的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意志品质来实现,但最终目的都落脚在社会稳定层面。
《龟山操》与《去鲁歌》是上古时期音乐调节个体情绪的典型代表,表达了孔子在面对消极情绪时通过音乐释放自己、表达不满、抚慰内心,在现代心理学上可以视为负面心理的转移,起到身心调和作用,相对于其他方式,音乐的心理调节效果更好、成本更低、风险更小,但也要适可而止,经过多年的音乐实践后,孔子总结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音乐审美标准,在满足心理调节需求的同时,能够确保身心健康,这具有音乐治疗的意味,现代社会人们依然会利用音乐进行自我心理治疗,从某种程度上延续了孔子的音乐心理美学思想。除了个人心理调节,此时的音乐还要发挥社会整体心理协调的作用,《诗经·周颂》中的《敬之》表现了音乐作为西周初年政治教化工具的作用机制,属于儒家推崇的具备社会教化约束作用正统音乐,具有社会心理协调与教育功能,因此,调节、协调、教育也成为儒家早期音乐心理美学的三个维度。
荀子是儒家学派的另一典型代表,在音乐心理美学研究上,继承了孔子的理论思想,《乐论》是对礼乐观的进一步发展与阐释,涵盖了丰富的心理学思想,在音乐心理学研究上具有跨时代的意义。荀子将音乐作为改造人性的有效方式,能够克服人性中的恶,通过雅颂之声,可以使人有向善之心,规避恶劣心理的影响,因此,雅颂之声也成为荀子音乐审美判断的主要标准,成为中国古代创作音乐的重要原则。当然,荀子的音乐理论也是注重社会层面需求,需要为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并进一步发展了音乐的疗愈功能,做出了相关的具体阐释。从心理层面上讲,歌、乐、舞于一体的古代音乐形式,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音乐的心理熏陶作用,起到润物无声的效果,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具有艺术崇高审美的心理特征。
道家则更加偏向于哲学思辨,追求道法自然与绝对自由,而不是为社会服务,因此,从某种层面上讲,道家思想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在中国文化史、哲学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与道家主流思想相同,道家的音乐观更多的是立足于音乐本身,关注艺术鉴赏和评价标准,具有较强的纯粹性,“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是老子《道德经》中的经典名句,成为道家音乐的源流思想,重点强调音乐欣赏的超验体验,不要被具体声音所束缚,也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理解音乐的真谛,反映出音乐审美循序渐进的心理发展过程,这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审美需求与心理体验。老子的音乐思想将音乐的艺术性指向了最高哲学境界,即无声之境,表达出无声胜有声的高深意境,此时的“大音”不简单指纯粹的音乐艺术,更多的指向道家研究的宇宙本质,也就是“道”的声音,需要用宁静的内心去聆听世间万物,追求灵魂深处的声音。
庄子是道家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对于老子的音乐观点进行了继承和发展,做出了进一步的阐释,提出天籁、地籁、人籁三个音乐审美层次。其中,天籁是最高层次,是一种听之不闻、视之不见的音乐,普通人难以企及,意味着宇宙原本具有的声音,现代社会依然会用天籁之音形容音乐的美妙,可见庄子音乐审美哲学的影响。而地籁和人籁都需要依靠外力,一个借助自然风力,另一个借助乐器,无法实现绝对自由,这两种都不是道家推崇的极致音乐。总体来看,庄子的音乐审美层次理论也与道家核心思想观点相对应,更加注重绝对自由和无我境界。道家音乐理论开辟了新的音乐审美判断标准,主要为道家哲学思想服务,打破了儒家学派礼乐观的思想束缚,具有一定的心理学研究价值。
儒家的礼乐观和道家的自然音乐观都是上古时期音乐心理美学分析的重点,此时的音乐研究大多处于辅助地位,需要为礼制教化和自然哲学提供服务,虽然缺乏音乐美学和音乐心理学的深入论证,但提出了许多朴素命题,能够为后续研究提供方向和基础。
3. 中古时期音乐心理美学
《乐记》是中国古代音乐历史上最早的、最系统、最重要的音乐美学著作,阐述了音乐的本源、特征、审美、社会作用等方面内容,对先秦时期儒家音乐思想做了全面总结,肯定了传统的礼乐制度,反对民间俗乐,根据相关记载,该书成于汉代。
《乐本篇》主要研究了音乐的本质,对音乐形成进行了溯源,提出音乐产生于人的内心的观点,音乐的本质特征是以音响表现人的内心情感活动,当人们内心情感发生变化时,可以通过声音作为载体进行情感表达。儒家的音乐观认为音与乐是相互分离的,声音的有序变化可以称为音,音与舞蹈、道具组合起来则形成了乐,这不单纯是一种艺术形式,而且存在较强的社会属性,乐与人的伦理道德密切相关。音乐由人心产生的观点具有开创性意义,将音乐与心理学有效连接,让音乐的心理功能与人的情感融为一体。人心受到刺激会产生各种情感,投射到音乐作品中,就产生了相应的音乐情绪,并传递给听者,引起情感共鸣,在这个过程中,音乐成为人心、情感沟通的桥梁。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出发,什么样的音乐会表达什么样的情感,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改变人们的心理和思维,产生心理学的共鸣效应,舒缓和谐的音乐更有利于社会稳定,音乐也就成为社会教化的完美工具。同时,《乐论》中,提出了声、音、乐三个审美层次,经过长期的礼乐教化,能够影响和帮助人的性格品质培养,具有深刻的现代心理学的价值。
汉代更多的是对先秦时期音乐思想的继承和总结,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重新进入分裂、动荡局面,经济、社会、文化趋于崩溃,与先秦时期的礼乐教化有所不同,面对混乱的现状,呈现出强烈的反叛,审美心理也逐渐向悲、哀转变。儒家更加强调积极入世,道家则强调自由无我,魏晋南北朝时期,传统秩序崩塌,在入世无门、礼崩乐坏的情况下,魏晋文人更加热衷于道家学说,将注意力从社会层面转移到个人生命,表达了对封建政权传统文化的蔑视,对先秦时期的音乐思想提出了反对和挑战,其中以阮籍和嵇康的音乐心理美学最为突出,成为魏晋时期音乐思想的代表流派。阮籍深受儒家学派的熏陶,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逐渐倾向道家思想,但儒家思想依然有一定的影响,他提出了音乐之始在于自然之道,在心理层面上,更加注重音乐的平心作用,能够使人内心趋于平静,这都源自于道家的哲学智慧,但并没有否认音乐的社会教化功能。
相对而言,嵇康体现出更为强烈的反叛精神,崇尚道家思想,探究养生之道,《声无哀乐论》是他的代表性音乐著作,更加注重探讨音乐的内部特征和规律,详细论证了声无哀乐的观点,音乐具有客观独立性,其本质是天地自然,与人心没有因果关系,表现的不是人的情感,同时,反对音乐的社会教化功能,需要与政治脱钩,回归音乐本质。嵇康的音乐思想打破了儒家音乐学说,对阮籍的音乐理论做了进一步延伸,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在音乐审美心理方面,音乐之所以会引起不同的情感反应,在于听者内心差异导致的,人的感知和所怀有的感情是不一样的,同一首音乐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形成不同的内心情感,音乐在此只是一个引子作用,也就是说,音乐可以服务于情感表达,但其本身不表达情感。当人们内心没有情感表达需求时,听到音乐后,只能在生理层面上感知到静或躁,当人们有情感发泄需求时,听到音乐后,不但会从生理层面获得感知,而且会从心理层面感受喜或悲,哀乐之情则是对音乐的污名化。
4. 近古时期音乐心理美学
近古时期,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的研究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唐代是一个极具开放性的朝代,在经济、文化上具有世界影响力,开放宽松的文化环境为音乐艺术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既体现出对先秦、魏晋思想的继承,又融合少数民族和外来文化,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唐太宗李世民开创了贞观之治的盛况,对于音乐审美也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在音乐与情感关系方面,他认为所谓音乐的悲或喜并不由音乐本身决定,而是在于人心的感悟,音乐欣赏中的主客体关系影响了心理功能和审美体验,这与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产生了共鸣,是对魏晋时期音乐心理学的继承和发扬。同时,对于礼乐的观点,作为大唐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唐太宗吸收了先秦儒家的礼乐思想,肯定了礼乐教化功能,但这种功能并不是音乐自身具备的,而是需要通过训练才能实现。除了唐太宗的音乐思想,唐代的文人墨客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开辟了民间俗乐审美心理的思考。琴学是唐代音乐心理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继承前代古琴艺术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古琴音乐的心理功能,使乐器成为情绪的载体,推动了唐代乐器的繁荣。《琴诀》是唐代古琴理论名著,强调音乐艺术要为内容表现服务,需要关注乐曲表达的客观内容和演奏者的心理状态,从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唐代古琴鉴赏艺术和审美理论在心理美学上的成熟。
经过唐代的多元交融、兼收并蓄发展之后,进入了宋代,宋代是儒家思想的又一个发展高峰,朱熹被称为儒学集大成者,对儒家思想进行了重新诠释,使儒学重新焕发光彩。在音乐心理美学研究上,朱熹继承了传统儒家音乐思想,认同并解读了《乐记》中的相关观点,关于音乐雅俗的问题,朱熹采用辩证方法看待上古雅乐和民间俗乐,表达了对俗乐的宽容态度,允许俗乐存在,但需要自己把控,否则会进入放纵情欲的误区。自古以来,统治阶级推崇雅乐更多的是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出发,防止恶俗音乐对人心理的不良熏染,产生不安定因素,随着宋代市民文化的崛起,市井阶层对俗乐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因此,宋代学者通过理学思想上的辩证方法,促进了雅乐与俗乐的融合,给予了俗乐一定的地位和空间,但依然非常重视音乐对听者的心理影响,存天理、灭人欲是宋代重要的理学观点,作为天理的代表,音乐可以有效控制人欲。同时,强调音乐表演者在再创造过程中也会融入自己的心理活动,对音乐欣赏者产生影响,体现出音乐表演心理学的意味,虽然没有提出专有名词,但从某种程度上标志着表演心理学研究的开端,并逐渐深入。在宋代古琴审美中,打破了传统古琴艺术的审美标准,率先提出了意境论,根据音乐内容意思,做整体构思和想象,通过表演者的动作表情,实现物理、生理、心理的协调统一,在互动中营造意境,达到淡雅、自然、简净、清和的古琴艺术审美标准,这也是对表演心理外化的重要体现。
唐诗、宋词是唐宋时期音乐活动的主要载体,主要推崇雅乐,到后来的元明清时期,戏曲从市民阶层产生发展并逐渐成熟,成为音乐的新载体。明中后期,曲作家、曲论家都将情作为音乐创作、欣赏的重要标准,更多的强调音乐审美对心理状态的影响。《牡丹亭》是明代戏曲的代表作品,整部剧围绕情字展开演绎,体现出汤显祖的“情本”心理,结合南北曲调和唱词描述,充分发挥了音乐的抒情功能,深刻揭露了主人公的心理变化,表达出追求爱情的执着精神。之所以出现明代音乐心理美学中的情本论,与前期的思想积累密不可分,同时,陆王心学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儒家学派更加强调礼而忽视情,随着个体经济地位的不断提升,对于个人情感表达的需求越来越旺盛,陆九渊创立了新的儒学流派,王阳明对其进行了继承和发扬,最终形成陆王心学,打破了程朱理学的束缚,从个人本位出发,强调天理是人的情感,不能毁灭欲望,体现出音乐为情感服务的思想。当然,新音乐思想的出现并不能完全打破传统的审美观念,但有效突破了礼乐教化的思想束缚,实现了理性抑制与情感抒发的融合,更多的向艺术本质和心理层面转变,在此阶段,音乐表演心理研究得以迅速发展,为近现代音乐审美标准的完善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的内核提炼
穿越历史长河,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研究具有较好的持续性,每个时代都有相关的论述语境,针对上古、中古、近古三个音乐时期,复礼、兼容、重情是能够提炼出的关键词,代表了中国古代音乐在审美体验和心理构建的三个维度,在这种历史文化发展规律影响下,中国古代音乐审美心理出现了与西方音乐心理美学发展不同的外在和内核,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民族音乐审美心理模式。与西方相比,中国古代更加偏向实践经验,没有形成完善的学科体系,缺乏纯理论和思辨的研究著作,但仍然阐述了音乐在塑造个人心理状态、协调社会整体心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培育人们审美素养等方面内容。
沿着复礼、兼容、重情的历史进程,基于音乐心理学和心理美学的双重视角,探寻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的核心特征,既包括人类音乐审美的共性,又包括中国古代音乐实践表现出的民族个性。尚悲是人类艺术审美的共性,面对浩瀚的自然宇宙,人类是渺小的,对于自我的思考具有较强的局限性,而且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压迫下,难以把控个人命运,悲剧收场似乎成为常态,因此,悲情更容易产生情感共鸣,震撼人的心灵,结合文化思想的渲染,让人们产生了以悲为美的心理。古代中国音乐审美中,悲感一直是判断音乐作品水平的重要标准,根据现存的文史资料和音乐曲目,悲乐得到了更好的保存和推崇,从这个角度可以印证尚悲的审美心理取向。人们在欣赏音乐作品时,热衷于获得悲的情感共鸣,从而得到美的体验,同时,根据中国人的处世哲学,在尚悲心理中还表现出哀而不伤的意味,这是中国古代音乐带有自身特色的审美心理,与西方社会的尚悲审美心理有所不同。
以音乐为媒介开展想象是一种常见的心理过程,音乐想象也成为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重要心理特征,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音乐想象划分为不同类型。从欣赏者的角度出发,音乐想象受生活经验、文化水平、认知能力等方面影响,不同人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广度、深度、强度,对于一个接受音乐训练的人而言,音乐欣赏水平明显高于未接受音乐训练的人。从演奏者的角度出发,强大的想象能力能够对音乐作品进行二次创作,产生更多内涵和意境,这种音乐想象更多的是基于主观性的多样解读,也是音乐创作的重要源泉。从创作者的角度出发,音乐创作是复杂的心理过程,离不开记忆表象和音乐想象,通过音乐想象对记忆中的素材进行整合重组,可以说,想象是音乐创作的基础,也是音乐心理在创作者、演奏者、欣赏者之间动态流转的关键所在。
通感是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的又一核心特征,所谓通感,就是将听觉、视觉、心理感觉、嗅觉有效融合,通过感官的联动与共鸣,产生丰富的音乐联觉,当某一种感官受到刺激时,其他感官可能也会产生相应感受。孔子在听到《韶》乐后,发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叹,将听觉转化为味觉,体现出通感的心理体验,著名的伯牙子期之交也描绘了感官互通的境界,产生了超脱于实物之外的审美感知。由此,形成了以尚悲、想象、通感为支点的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理论框架,三者都从人心、情感出发,而立足于心的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与现代音乐心理学产生了有效连接,为现代中国音乐心理美学的研究提供了方向和桥梁。
综上所述,心理美学是美学的三大分支之一,从审美经验出发,研究审美活动中的心理规律,该学科在近代西方获得了快速发展。面对我国音乐心理美学研究停滞不前的局面,可以从中国古代音乐中汲取营养,分析古代音乐审美特征、审美价值,找到影响审美心理的主要因素,并从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理论思想着手,研究中国古代音乐审美心理的变化规律,总结出中国古代音乐心理美学的核心内涵,构建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心理美学思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