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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

2024-11-29杨沁

天涯 2024年6期

陆青穿上旗袍式墨绿丝质长裙,想起胡万胜说,今天是去见老领导,于是从首饰盒里找了一对小号的珍珠素钉。镜子里,一个笑得恰到好处的女人,框在光亮的镜片空间里,同样疑惑地望向自己。挂钟响了,她回过神,赶忙蹬蹬下了楼梯。

已经是下午五点,阳光还像白晃晃的匕首一样刺来。她把脖子上的克什米尔细绒围巾拉到头顶,长的一端蒙住半张脸,再从肩膀绕过去,她已经能熟练地像当地女人那样躲避烈日。

盖拉斯已经站在菩提树树荫下等着了。他把黑色奔驰擦得铮亮,自己却穿一身灰扑扑的土布衣服,看见陆青走来,他在衣襟上揩了揩手心,迅速小跑过来,拉开左边的后车门。

盖拉斯坐进驾驶座,忽然回过头朝陆青笑了一下:“夫人今天很漂亮。”他脸色黝黑,额角挂着一排亮晶晶的汗珠,用印地语的发音方式说英语,说出来的音节像嚼过的甘蔗,扁平、干瘪,一点汁水也不剩。陆青微微一笑,说了句“谢谢”。

“先去办公楼?”

“是的。”

车子缓缓开动。窗外,树叶在微风中来回转动,溶溶曳曳,叶子和叶子,彼此映照折射着无限的日光。整个车窗外是粼粼闪动的光影之海。

盖拉斯专心开车,不再说话,连圆滚滚的后脑勺都显得勤勤恳恳。公司园区离住宅区一墙之隔,汽车在花园转角处拐了个弯,她看见胡万胜站在办公楼前,若有所思的样子,白衬衫加西裤,暮春的气温已将近四十摄氏度,即便如此,他也不肯穿凉鞋,一定要黑色棉袜配黑色皮鞋——车越靠越近,胡万胜的身形原来整个儿都框在车窗里,慢慢地没了脸、没了肩膀、没了上半身,陆青的心仿佛也被一块块剪掉了。

盖拉斯原本想下车给他开车门,胡万胜挥挥手,径自打开右后门,嘀咕道:“怎么晚了这么久?”

陆青默不作声,像个做错了事的下属,也不再辩解什么。

“要送的东西都带了吧?”

“都齐了,在后备箱。”

他还是不放心,又绕到车后,打开看了看,确认了羊绒围巾的织花样式才上车,冷不丁说了句“今天这身不错”,仿佛是在奖赏她买东西的苦劳。

车子驶出园区大门的时候,正好王柳柳夫妻俩迎面走来。胡万胜让盖拉斯停下,摇下窗玻璃,叮嘱道:“老王,记得一个小时后出发把东西送来,不能太早,更不能迟到。”老王忙不迭点头,让胡总放心。老王快五十了,只是办公室一个负责跑外勤的职员。王柳柳隔着车窗向他们挥手,笑得花枝乱颤,隔着窗玻璃也听得见她婉转的声音:“胡总,又带小陆出去啊……”热烈的劲头里,还有一丝不露痕迹的失落。

胡万胜摇上车窗,嗤了一声:“这个老王,工作上勉勉强强,在老婆跟前倒是殷勤。”陆青说:“他对他家王柳柳倒真是好。”胡万胜瞥了窗外一眼,阖上眼睛:“有点累,我眯会儿。”陆青还想着王柳柳,快四十的人了,眼睛里还闪着少女一样新奇的光,一到周末就拉着老王,开车带她去买蛋糕、买披肩、买蕾丝连衣裙。那种光是对世界跃跃欲试的饥饿,对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想占有的欲望,说明王柳柳其实是命好。

车子一驶出大门,树荫的清凉陡然消失,一下子进入另一个世界。路面坑坑洼洼不说,当地人根本不按车道走,明明是双向车道,硬要并排三辆车,如果哪里还有空隙,便会见缝插针地挤进一辆黄绿相间的机动三轮,当地人叫作“突突”,像是一蹦一跳的钢铁蚱蜢。司机都急不可耐地超车,并线,Z字形穿梭,仿佛都在争先恐后地逃难。车窗外,灰尘的颗粒悬浮在浑浊的光线中。路边堆着垃圾,三三两两的牛围在垃圾旁懒洋洋地嗅着,一瞥而过,对她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

风景总是那样,她回过头,他已经开始轻轻打鼾了。此刻,他变成了一个平凡的、触手可及的男人:他的睫毛很长,随着车子的震颤轻轻抖动,那样细微,几乎不易察觉,却有些不安;鼻子上的毛孔格外粗大,气流在他鼻翼间均匀地吸入呼出,像一群无知的小鱼正绕着旋转门进进出出,乐此不疲地玩着简单重复的游戏;两鬓的头发花白,汗渍混在发茬之间,每闪一次,就在她心里轻轻扎一下。

陆青第一次跟胡万胜吃饭是在一家法国餐厅,位于一个奢侈品购物中心顶层,胡万胜点了煎鹅肝,问服务员是用黄油还是橄榄油煎。服务员说,应该是黄油。哪里产的黄油?服务员答不上来,脸上泛红,陆青觉得更尴尬,她对这道名贵的菜实在没什么好奇,更不在意是怎么做出来的。胡万胜彬彬有礼地笑道,那麻烦大厨过来一趟吧。大厨是个法国人,慢慢走过来,手交叠着放在肚子上,一脸不悦,陆青已经恨不得夺门而出了。胡万胜用法语确认了黄油的产地、白葡萄酒的生产年份以及主菜的做法,大厨脸上的盛气凌人渐渐消失,竟然露出得逢知己的笑意,最后微微躬身道,先生是专家。胡万胜发出爽朗的笑声,我曾经在欧洲工作过四年。

胡万胜说,我怎么觉得你挺紧张的。陆青低头说,就是不愿意麻烦别人。他说,这怎么是麻烦?她又说,听说长出的鹅肝越是肥美,那只倒霉的鹅在喂养的时候就越痛苦,也不一定非要吃这个。他竟然扑哧一声笑了,真是个小姑娘。餐厅灯光柔和,刻意营造黯淡的氛围,恰显出他满面春风,双眼熠熠发光。从文艺复兴的绘画艺术,到犍陀罗地区的佛教塑像,他什么都能侃侃而谈,陆青忐忑地坐在对面,就是来面试的,担心他看不上自己,也担心他看上了。鹅肝上桌,他说,你试试。陆青不喜欢他这副志在必得的样子,但当她把那口食物放在舌尖,它转瞬便完全融化,满口都是丝丝缕缕的香气时,她几乎愣了一下,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对的。

陆青那时候研究生刚毕业,在一家出版社做编辑,单位不解决北京户口,像她这种条件的女生,在北京一抓一大把。介绍人说了,胡万胜是黄金单身汉,因为过两年单位又要让他外派,他想找个心思单纯、不强势的女生,到时候你都不用工作,直接跟着他出国做太太就好了。所有人都觉得她中了六合彩,连她自己都觉得侥幸,这种侥幸又慢慢生出不安,这样的好运凭什么会落到自己身上呢?命运给你的一个大礼包,好像一笔贷款,总是会有还回去的一天。

很快,她的疑惑解开了。胡万胜是个工作狂,他的所有热情都献给了工作。就连新婚之夜,他来到她身边,也只是不容置疑又淡淡地说,把衣服解开。第二天,他就上班去了,好像不是刚参加完自己的婚礼,而是出席了一次剪彩仪式。她猜想,在他人生的前半段,他可能只有很少的恋爱经验,甚至压根就没有。他一直开足马力向前狂奔,从小镇考上名牌大学、考上研究生、进入大企业、走上领导岗位,他目不斜视,一个目的地到达了,下一个目的地又在眼前绵延开去,成功的喜悦转眼变成继续上路的焦虑。他总在跟自己较劲,强迫症似的把鞭子狠狠抽在身上,不允许自己做任何无法转化为绩效的事。什么度假、购物、卿卿我我,太没有意义、太浪费时间了,他不屑于此,也无法容忍自己去做。他不懂如何对女人显露柔情,如何讨妻子的欢心,于是索性不管不顾,全心投入工作——她已经够幸运了,还要求什么呢?

一年前,他们来到了印度。

胡万胜原以为以自己的资历会被派到欧美,至少是澳大利亚、新西兰之类,谁知竟是这样一个破地方,虽说是做总代表,然而这明里的升迁仿佛也带着咖喱味的羞辱。飞往德里的航班在凌晨落地时,他望着窗外浑浊的夜色,眉头紧蹙,眼神笃定,他已经在心底跃跃欲试了,迫不及待要在这里做出一番成绩。陆青却莫名期待,这个“不可思议之地”或许会有另一种不同的生活。

那时正处在热季,气温四十多摄氏度,家门上的不锈钢把手都是滚烫的,无论在何处,空气里都悬浮着灰尘和香料混合的味道。炎热似乎将人的表层融化了,她的每一个毛孔都被打开,从里面不断分泌出汗珠和荷尔蒙,浑身变为一条湿淋淋的河。她显然也为自己身体上的变化吃惊,却又不得不屈服于本能的渴望。

一天夜里,窗外一阵暴雨,热带的雨都是急性子,下过一阵旋又停住,透过二楼卧室窗户,望得见一棵宽大的苦椷树,雨后雾气升腾,袅袅穿行在路灯光和水滴影射的光柱中,每一片叶子都被雨水唤醒,它们大口喘息,施念咒语,不绝如缕,召唤着一个杳深茫远的世界。

陆青难以遏制地靠近他,用贪恋的眼神告诉他自己的渴求。胡万胜转过身来,他也想要了。只是在某个瞬间,陆青看见他眼里闪过一丝厌倦,或许他厌倦自己的欲望,厌倦自己为什么要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样机械的运动中。结束了,她闻到空气里飘浮着体液的气息,人和树一样,当内在的气味散发出来时会带着一股扑鼻的腥味,她的身体既有火辣辣的疼痛,又有被释放出的欢愉。忽然,她听见远处隐隐传来一阵“噢呜”的叫声,不禁竖起耳朵:“你听,有什么东西?”

“是野猫?”不是,猫的声音更尖刻凄厉,而这声音更悠长,仿佛在呼唤深邃无垠的夜空。“是外头有人在表演?”也不像人声,这声音没有疲倦感。

“别想了,印度天天不都有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胡万胜嗤了一口气,翻个身睡了。陆青在梦里,似乎还听见那声音,高一声,低一声。

“啊!一定是那两只孔雀!”盖拉斯眉飞色舞地说,“那对孔雀,是一个大老板送给上一任总代表的礼物,因为孔雀是我们的神鸟。”

陆青一笑,他们的神有点多,牛是神牛,大象是神兽,还有老虎、天鹅,甚至老鼠都跟神沾亲带故。“神鸟不是金翅鸟吗?”

“差不多,它们都差不多。”盖拉斯说得那样自信、笃定、一本正经,他就是最权威的神学大师,“我们最伟大的湿婆神,头上就戴着一根孔雀的翎毛,他的儿子是战神,骑着孔雀,到处飞。孔雀代表吉祥和幸运,还有爱情,如果家里养了一对孔雀,丈夫就会深爱妻子,妻子也会深爱丈夫。”

这句话打动了陆青。傍晚时她在园区散步,就想去看看。天边有淡淡微月,树的剪影更加蓊郁深沉,虫声不知疲倦地拉长,积水中有蚊蝇若有若无地穿行,溽热的空气里,不知从哪里飘来似曾相识的花香味道。饲养孔雀的圈舍在东南角,平时是两个当地的杂工在喂养。她走进笼子,一只从颈部到腹部是鳞甲般齐整的黄绿羽毛,另一只则是明亮纯粹的宝蓝色,两只孔雀昂着头,默默无言地望了她一眼,蓝孔雀仿佛知道她的心意,顾盼一番,缓缓打开尾屏,五色金翠线纹上顿时瞪大了许多只湛蓝的眼睛。那么多眼睛,她几乎感到恐怖。这是吉兆,她想,孔雀是司爱情的神鸟。

那晚胡万胜回到家,疲惫地倒在枕边时,她从身后抱住他,劝他不要对自己那么苛刻,没日没夜地拼工作,要把身体累坏了。他在那一刻突然柔软下来,握了握她的手:“你放心。”她把头枕在他肩膀上:“其实现在我们的生活已经很好,我已经很满足了。”他闭上眼睛,露出一个苍白的笑:“你现在满足,是因为还没有见识过更上层、更高端的生活,等你看到以后,就不会这样想了。人都是往高处走的,走了就不可能停下来。”

陆青没说她去看孔雀的事,那件事是她的秘密,埋在心口,她就有了一个神的保佑。

盖拉斯本来开得稳稳的,忽然一个衣衫褴褛、六七岁模样的孩子从车前跑过,急踩刹车,胡万胜猛地往前一扎。“嗯?”他不明就里,因为被惊扰了酣梦而升起一股怒火。盖拉斯急忙转过头来道歉:“先生,对不起,对不起。”

“是刚刚有乞讨的小孩横穿马路。”陆青解释道,又安慰盖拉斯,“没事的,没事的。”盖拉斯这才放心了些,抹了抹额头的汗珠,紧握着方向盘,开得更慎重了。

到了两个商业中心的中间地带,一片荒凉:贫民窟和灌木丛笼罩在黄土之中,没有工作的年轻人三三两两,呆呆地在路边席地而坐,他们甚至不会坐到有树荫的地方,只是在烈日下干坐着,眼神干涸而枯萎,赤裸的孩子们身上随便围了一块破布,在周围跑来跑去,这是他们唯一的游戏。

刚来时,陆青看着这样的景象,不由得触目惊心,因为她出入五星级酒店,因为她坐在轿车的凉气里,所以她好像也秘密地参与了犯罪,这让她惴惴不安。第一次跟胡万胜去参加筵会,在一个制药大王的宅邸,她站在流光溢彩的枝形水晶吊灯下,来到一个飘着葡萄酒香味、地上铺洒鲜花花瓣的世界——就连卫生间大理石洗手台上的鎏金镜框也镶着宝石,同时又非常怪异:这里透亮如永昼,一公里以外却是包裹着贫民窟的浓重夜色。每个人都言笑晏晏,彬彬有礼,他们谈论时尚品牌,抿一口清澈的香槟,他们谈论示威游行和恐怖袭击,再抿一口血色的红酒。在这里,只有英语是合法的社交货币,并且和开赛车一样说得飞快,英式口音最受青睐,那种古板周正的发音方式有贵族味,听上去比伶俐卖俏的美音更有内涵,如果有人说得不好,听者的眼神就会慢慢从饶有兴致变为暗生怜悯,再迅速礼貌地告辞。整个晚上,她仿佛脚踩在云端上,周围都是飘浮的幽灵。

第二天,胡万胜带她去一家珠宝店。“印度人喜欢炫耀露富,珠宝戴得越大越好,你的耳钉太小了,没有气势,让人看了心里笑话,我们去换个大的。”

陆青看来看去,选中了一对茉莉花形耳坠,那几乎是店里最小的一对白金耳饰。胡万胜摇摇头,指了指另一对足金镶红色宝石的:“这个吧。”

她不说话,黄灿灿的华盖与宝石交相辉映,那炫目的颜色挂在耳朵上,成了她的印章。

他让店员包了起来。“这是买来参加招待会用的,你不喜欢,平时可以不戴。”

她心里闷闷不乐,不等他付完钱,就先坐进了车里。他不紧不慢地拎着礼盒跟了进来,冷笑道:“我这花了钱,还没买到个好脸色。”

路上堵车,车窗外忽然蹿出来两个赤裸上身的男孩,七八岁的样子,一个在车头处连翻了几个跟斗,另一个手拿铙钹,兴高采烈地在后面晃着,翻跟斗的男孩接着走到车旁,敲着车窗玻璃。陆青隐隐听得见外头的大喊:“夫人,夫人请行行好……”她迟疑地望了一眼胡万胜,他微阖双眼:“可别开窗——给了一个,其他的都会围上来,到时候咱们就真别想走了。”于是,陆青把眼睛扭到一边。那个男孩敲得更用力了,他看到了陆青眼里一闪而去的羞愧,便更加狡黠地露出笑容,一面哇哇大叫。陆青轻轻问道:“要不给点吧,别人看不见的。”胡万胜也恼了,大声怒斥:“你没听见我的话?”这时前面的车开动了,盖拉斯也开始起步,有一瞬间陆青不知怎的,担心车子会不会从拿铙钹的男孩腿上碾过,或者那股惯性会让要钱的男孩打个趔趄摔倒在地——然而他像猴子一样灵巧地退到了路边,发出一阵莫名其妙的笑声——如此欢乐、有力、不容分说,还有一股鄙夷的意味。

是的,鄙夷。车里只有空调大口喷气的声音,陆青感到喉咙发紧,就连那个孩子也在嘲笑她,说到底,她只是靠他养着,他只需要她成为一个标准而得体的太太。

排灯节前夕,胡万胜要去外地出差,陆青松了一口气,这是印度最重要的节日,相当于春节,如果他在,她就得每天陪他去拜访形形色色的客户,背熟自己那套问候和赞美的台词,坐在他身边保持微笑,同样的程式重复一遍、十遍、二十遍,像一个人形录音机不停地重播。胡万胜走了,她便交代盖拉斯回家去,休几天假,陪家人好好过个节。盖拉斯不敢相信自己撞上了大运:“夫人,您这几天去哪里?”陆青摇摇头,盖拉斯走了几步又折回来:“我想,如果您愿意,因为先生也不在,您一个人,过节那天您愿意到我家去吗?我们家还没有中国客人去过呢。”他又自言自语地摇摇头:“当然,我家里不是很好,这是个糟糕的主意。”

“不,这是个很好的主意。”

临近黄昏时,起了厚厚的雾霾,盖拉斯不知从哪里借了一辆破破烂烂的尼桑来接她——他不敢把公司的奔驰开回家,害怕有一丁点剐蹭或损坏——尼桑有些年头了,每次掉进路面上的坑洼就“哗啦”一声响,好像骨质疏松的老人要原地散架。车离开城区,越过亚穆纳河,她失去了方向,半道上天色暗下来,雾霾围拢,将周围的景物全部吞没,仿佛盖拉斯带着她进入了一个茫茫的无人区。她想起报上读到的强奸案,瞥一眼盖拉斯黝黑脸庞上的胡茬,忍不住心里发抖,只得借跟他聊天减轻一点恐惧感。盖拉斯,你在公司工作多久了?六年了,夫人。每个月能挣多少呢?一万卢比,相当于人民币一千块。你的妻子工作吗?不,我养家。你平时不开车回家,那你怎么来公司?早早地起床,坐公交车。晚上呢?有时候我们从招待会上回来已经很晚了,那时候没有公交车了吧?我会找地方睡的,门卫那儿或者公园里。

盖拉斯依旧保持着胡万胜在场时的寡言,挤牙膏一样,问一点答一点,一个字也不肯多说。对面偶尔有车过来,将远光灯照进盖拉斯和她之间的沉默。陆青的心始终悬在嗓子眼里,如果发生什么不幸,她只能听天由命了。

尼桑喘出一口粗气停在一个狭窄的巷口,两旁都是低矮老旧的平房,家家户户都在门口摆着几盏装在粗陶器里的油灯,火焰在雾霾中飘摇,给两旁的房子映上了一层如梦似幻的光晕。盖拉斯推开门,妮塔微笑着迎上前来,一个男孩、一个女孩,都是五六岁的样子,紧紧靠在一起,害羞地互相看看,又看看陆青,捂着嘴吃吃地笑。陆青心里有些愧疚,为刚才自己在车上那些想法,她赶紧递上礼物,还有两只毛绒熊猫。两个孩子眼睛里亮起兴奋的星星,一直抱着毛绒熊猫,吃饭的时候也抱着。

房间很小,一张床占去了差不多半个空间,柜子上面叠柜子,从地面到天花板都密密麻麻地塞满了物件,五个人站在里面显得格外局促,却意外有一种被紧紧包裹的温暖感觉。妮塔望向丈夫的眼神含着温柔的爱意。她做了热乎乎的烤馕,教陆青用手撕开,把羊肉咖喱卷起来吃。盖拉斯一拍脑袋:“哎!我忘了给夫人准备一套刀叉!”妮塔却笑着鼓励她:“试试,用手吃,感觉不一样。”陆青想起招待会上种种不言自明的礼仪:餐盘里不能放太多,不能吃太多以免小腹鼓胀,有汤汁的食物不要混在一起,确保吃完后餐盘不要太狼藉。总之,不能显示自己的饕餮之欲而失了优雅,那里太亮了,到处都是眼睛。现在她却在一个灯光昏暗的屋子里,坐在两个眼睛明亮的孩子旁边,用手抓起烤馕蘸咖喱,吃完一张还想再来一张,她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烤馕。

妮塔不会说复杂的英语,让盖拉斯给她翻译,意思是她听说,中国人结婚时,男方要出很多钱,还要买房子,这是不是真的?因为在印度,女方嫁到婆家,后半生都要靠婆家养活,所以要给很多陪嫁才可以。陆青点点头,虽然她想说,这太复杂了,不是三言两语那么简单。妮塔嘟囔着,她羡慕中国女人,你们可真是太幸运了。

吃完饭,盖拉斯嘿嘿一笑,从裤兜里掏出一个镀金的手镯递给妻子,是给她的排灯节礼物,又望望陆青,好像希望她做他们恩爱的见证人。妮塔嘴角不由自主地浮起笑意:“真是个讨厌的家伙——天哪,是这个,你怎么知道买这个?”盖拉斯得意地说:“上次你在孔雀市场拿着它看了好久,今天下午,接夫人之前我去了一趟,市场上的人真是太多了!”陆青问:“孔雀市场?是卖孔雀的吗?”盖拉斯说:“不,不,是一个露天百货集市,什么都有卖的,布匹、首饰、衣服、家里各种东西,所有的东西。”一边说一边比划,正在这时,哧一声,停电了,妮塔嘟囔着,平时一天停三四次电也就算了,排灯节之夜竟然也停,真不知道政府都在干吗!门外油灯的光淡淡地投到房间里,显露出家具物件的幽暗轮廓,黑暗仿佛伸出三头六臂,将陆青轻轻拢在怀里。她瞥一眼那张铺着大花棉被的床,一个古怪的念头忽然冒了出来:如果胡万胜和她躺在这张床上,躺在这个逼仄的角落,如果他们过着这种生活,掉落到这个骇人又亲密的房间深处,会怎么样呢?——眼前这对面容黝黑的夫妻,多少个夜晚,他们在这里赤诚相对,完全属于彼此,她多么嫉妒眼前这个女人!

快到了,胡万胜挺了挺肩膀,忍不住再跟她交代:“这个考察团,率团的朱总,是老领导了。过几年我回去,能不能要到理想的位置,也要朱总点头。晚上这顿,得陪好了。”

陆青点点头。车转进一条爬满藤蔓的小道,朝一座绿荫葱茏的幽深庭院迟疑地驶去,进入另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高墙似乎在这片拥挤、溽热、破裂的土地上围出了一片绿洲,一个与世隔绝的奇迹花园。清凉的空气里开始浮动着草木的清新香气,驶过铁门,门卫身着笔挺的制服,跟盖拉斯说话的时候微微前倾,声调不高不低,恰到好处。面前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大草坪,草坪两边种着一排排英俊挺拔的菩提树、阿育王树和苦椷树。此地树木生得奇特,一般是春末时落叶,所以有“夏至叶落”之说,遍地黄花堆积,风一过沙沙作响,窸窣的声音在院子里温柔细密地回荡。

子午线酒店,一个世外桃源。

胡万胜提前一个小时来,就是要里里外外再检查一遍,每道菜有没有忌口、餐前桌上摆的百合花边缘是否发黄、包间里隔音效果怎么样,再去大堂里肃立恭候。朱总笑呵呵的,一点也没有架子,身边跟着翻译黄若。黄若极瘦,穿着酒红色无袖套裙,栗色大波浪头发慵懒束起,虽然面容有一点老态,但也看得出早些年一定是个冷面美人。陆青和她眼神对视的刹那,莫名感受到她眼底冷冷的寒意,以及一点不加掩饰的不屑。

入席坐定后,胡万胜热情洋溢地做开场白,句句不离当年老领导的提携之恩,像一只高扬冠顶、奋力啼鸣的公鸡,脖子涨得通红。朱总一脸平静地坐在上位,旁边坐着黄若,她巧笑倩兮,眼角还有一点疲倦之感,另外两个陪同的中年男人,只是客气微笑着。来回几句,陆青就听明白了,胡万胜当年和黄若是同一批进集团的,黄若能力出众,多年来都是朱总的“御用翻译”。

席间,朱总颇为感慨:“那时候,我也才是个小小的主任,这一晃多少年都过去了。”他举起酒杯,显出聚拢英才的满足感:“你们俩当年就是我最看好的部下,现在都发展得很好,我这个当老领导的,很是欣慰。”

胡万胜道:“我哪能跟黄若比,她是我们这一届鼎鼎有名的大才女,我只是个丑小鸭。”说罢哈哈大笑起来。他一向自恃有才华,陆青第一次听他说出这样的自轻之语。觥筹交错之中,他的笑声突兀、生硬,甚至有点上气不接下气,就像又薄又脆的花生衣,轻轻一揉,吹一口气,就露出脆弱的果仁。

黄若抿嘴一笑,似乎听出了胡万胜这番谦卑之词的弦外之音,又不好说破:“胡经理这可是取笑我了啊,我千里迢迢从国内来,再怎么也是客人,没有这么欺负客人的,罚酒罚酒。”朱总笑道:“大才女都发话了,你还不得把这杯干了。”

胡万胜果真就一杯又一杯地喝了下去。陆青看着他的脸慢慢升起一股潮红,隐忍克制的眼神慢慢变得涣散,酒精把他身上的壳都消融了,这个看起来无所不能的男人,平时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包裹在壳里,现在终于暴露出自己是个可怜的软体动物了。十多年前他是个不起眼的丑小鸭,现在还是一样,在朱总面前,又变回了那个战战兢兢的小职员。他茫然呆坐在自己的躯壳之中,坐立不安,望向她的眼神几乎是一个陌生人。

她替他喝了几杯,要去洗手间。酒店的洗手间修得回环往复,她从里面走出来,一下子辨不清方向,绕了一圈,进到一条灯光幽暗的回廊里,前面的两个男人有了几分醉意。稍年轻的那个按捺不住好奇:“他跟黄小姐当年到底怎么回事?”秃顶的那个便带着几分优越的语气道来:“这不都要成了嘛,领证前夕,黄小姐却突然反悔,接着就把她跟老朱的关系摆上了台面,你说说,多狗血,顶头上司给自己戴了顶绿帽子,你说这帽子他是摘还是戴着呢?”年轻的啧啧道:“然后就找了这个小姑娘?”秃顶道:“男人只要有事业,何愁没有女人。倒是黄若,这么多年一直被老朱吊着,还是一个人,年龄也大了,两头都没捞着。”

陆青脑中豁然闪过一道灵光,像解出了一道支离破碎的数独——多年来一个幽灵在胡万胜身后追随,叫他时刻不得安生;他那样随意地,几乎像买彩票一样,选中了她;她永远和他隔着什么,她往前迈一步,他就退得更远。——通了,一切都说通了。她机械地走回包间,感到自己的灵魂蓦然出窍,飘浮在半空中,注视着眼前的杯盏狼藉,笑语喧哗,男人们就像鬼魂一样互相拉扯,继续喝,不醉不休。她真的不在意他们以前的事,都有个先来后到吧,谁让她的出场这么晚呢?况且,输给黄若这样的女人,也不算丢脸。她只是被一个奇怪的问题困扰:为什么我们会在这里?酒杯里摇摇晃晃的液体、身着制服的侍者、朱总的南方口音、水晶灯、插科打诨、窗外棕榈树投下缥缈阴森的黑影……这一切仿佛只是偶然起意的临时拼凑,连她和胡万胜,他们在世上缔结了最紧密的关系,但只要想一想,茫茫人海,那个人何以成为自己的丈夫,不觉得奇怪吗?只是一根无缘无故的绳子把他们随意捆绑在了一起?

胡万胜酒醒了一些,忍不住露出得意的神色,说记得朱总最重养生,每餐的最后一道菜必定是好汤。此地物产贫瘠,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招待老领导的,只好用自家养的东西献丑了。这道菜酒店还不给做,是让公司的厨师做好,从园区那边送来的,因而晚了些。说着,有人端上一只黑色云纹砂锅,揭开锅盖,露出一只白生生的鸡头。

朱总伸过头:“哟,你们这还在院子里养土鸡。”

胡万胜笑道:“这可不是一般的鸡,是天然的凤凰鸡。”

朱总一愣,霎时解颐,举起手指朝他点了点:“好你个胡万胜啊。”秃顶也跟着啧啧大笑。胡万胜见状,知道自己这件事办出彩了,便喜滋滋解说起来:“这个孔雀啊,高蛋白低脂肪,在国内,只能吃到养殖的,肉质很柴。印度的品种不一样,我这里高大上的东西没有,只能拿出点农产品,诸位见笑,多吃点,滋阴补肾……”

陆青听不见他后面还说了什么,宝蓝色的翎毛被开水烫过后一根根拔掉,露出鸡皮疙瘩一样的毛囊,清澈的汤面浮着一层黄油,两个当地雇工在后厨默默流泪。哦,她想,那些蓝眼睛盯着我,好像要把我刺穿了。

杨沁,作家、翻译,现居北京。译有《迦利时代:南亚次大陆游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