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核心素养视域下中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路径
2024-11-27张跃国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学生的法治观念是道德与法治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之一。法治观念指“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理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推动中学生法治观念形成也是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举措。本文拟从探析中学生法治观念形成路径的角度,分析新时代学生核心素养的新要求,以求更好地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一、中学生法治观念形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 在应试目标主导下,法治知识记忆负担过重
在面临较大升学压力的中学阶段,分数为升学服务,教学为分数服务,这种现象司空见惯,这也决定了学生不得不面临大量的背诵任务,侧重知识和结论的记忆,相对晦涩的法律术语让这种压力在九年级更为突出。根据笔者所在中学的抽样调查数据来看,80%以上的学生表示在三年六本书中,八年级下册的宪法相关知识最难懂也难记忆,有过半的八年级学生表示对“国家利益”“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相关定义和知识难以背诵或者理解;对于九年级的学生而言,最为头疼的则是“生活在新型民主国家”内容,很难对新型民主进行科学分析和深层理解。
2. 在中学生认知水平下,法治知识现实应用困难
尽管在中学阶段,大多数学生都会花费大量时间背诵、熟记法治知识,但是受制于并不成熟的身心发育水平,他们很难把背诵的内容与现实结合起来,更难以运用法治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利,而适用法律的勇气和能力又恰恰是法治观念形成的主要表现和重要意义,这一矛盾在学生的案例分析题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正是因为努力读了背了,却无法准确答题,更难以在现实中恰当地拿起法律武器,导致学生对法治教育的进一步疏离。
3. 在队伍建设上,教师的法治专业水平亟待提升
对于大多数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而言,法治部分的知识比较难教。一是难在很多思政教师不具备专业的法治知识,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导致课堂上划重点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师资匮乏的学校仍然存在其他学科教师兼任思政课教师的情况。即便是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在法治课程上也经常面临知识的盲区。比如,讲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承顺序等内容的时候,往往无法给出准确的法律判断。二是难在学生的课堂生成无法预料,一些学生突然提出问题,教师很难即时给予准确的回答。部分学生思维较为开阔、活跃,例如,在讲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候,就有学生发问人民代表大会与英国上议院的区别是什么,以及为什么现实生活中我们根本不认识人大代表,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应答,既影响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也会有损法治课教师的影响力。
二、中学生法治观念形成的主要对策
1. 坚持核心素养导向
让课堂教学落实法治观念的素养目标,既要有知识的积淀,更要有学生能力和品格的塑造,切实实现“教师教的是核心素养,学生学的是核心素养”。
(1)更新教学设计理念
长期以来,道德与法治课程设计上采用的是说教式的教学逻辑,即先给出定义,再阐释定义,最后强化定义,这种惯用设计思路突出的是对知识点的记忆和强化,但忽略了对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的培养,也造就了法治课堂冰冷僵硬的面孔,在核心素养的导向下,这种设计思路必须进行改变。比如,在讲到“国家利益”的时候,传统思路是先告诉学生“国家利益”的内涵是什么,要求学生对定义进行标记,再进一步阐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关系。这种思路能够实现对知识点的记忆和强化,但是教条的知识灌输并没有给学生带来共情,学生也很难建构起对“国家利益”的感性认同,又谈何牢固树立起“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进而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呢?在坚持核心素养导向的前提下,不妨先给出“为什么”的思考,即为什么我们要关注“国家利益”。教师在课堂上呈现诸如国际贸易争端等鲜活案例,启发学生归纳当前的国际格局,思考“国家利益”涉及的领域,进而激发学生对“国家利益”的高度关注和爱国情感,在此基础上,学生能带着兴趣,有意识、有铺垫地开始学习“国家利益”的定义,最后落脚到思考为维护“国家利益”学生应该怎么做,自然而然就水到渠成了。
(2)发挥学生主体优势
培养核心素养的目标能否在课堂上达成,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学生是否发自内心地喜欢这堂课,因此教师在法治课堂上要尽量杜绝满堂灌,学会给学生的思维“留白”。在信息化的今天,学生接受的资讯非常丰富,很多课堂的随机生成是很难预设的。因此,法治课堂上出现思维的碰撞甚至激烈的火花都在所难免。教师既要发挥好引领和主导作用,也绝不能够一言堂,要在学生踊跃发言的基础上积极运用自身智慧因势利导,从而达到纠偏和拨乱反正的目的,这是实现法治课堂有效性的重要渠道。此外,也可以用多种课堂形式来激发学生课堂的表现欲望,诸如模拟法庭、攻辩陈词、小组竞赛、主题演讲等创新课堂都有助于发挥学生的主体优势,既能检验学生的法治知识,又能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
(3)创新法治作业设计
在“双减”背景下,法治课堂的作业设计要精练并紧紧围绕核心素养的落实,推动法治观念的养成。在作业质量上应尽可能避免知识记忆的简单重复,更不宜宽泛、没有侧重,要根据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明确重点,体现出对学生能力和思维的考查。此外,创新作业形式,鼓励用学生喜闻乐见的新型作业、开放式作业取代传统问答作业,这往往更能激发学生的价值认同。例如,在讲“法不可违”时可以让学生写一个身边的法治小故事;学习“遵守规则”时可以让学生出一个“我看到的规则”手抄报;学习“善用法律”时,可以开展一次小记者采访社会实践活动,等等。这些作业设计固然对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多元化的尝试能更好地推动中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
2. 深挖法治教育资源
法治教育资源是学生法治观念培养活动的载体,培育中学生法治观念要整合好课内与课外两个平台。一方面,在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课堂教学中,充分挖掘以教材为主阵地的课内资源;另一方面,课堂之外的网络媒介和丰富多样的活动为学生法治观念的生成提供了丰富资源。
(1)挖掘课内法治教育资源
全面梳理《道德与法治》教材的内容,可以看到法治教育内容在七、八、九年级均有呈现,主要有七年级下册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的第九课和第十课、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的第三课和第五课、八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维护国家利益》的第九课、八年级下册的第一到第八课、九年级上册第二单元《民主与法治》的第三课和第四课。特别要指出的是,在教材里除了正文部分,“探究与分享”等栏目也提供了典型性的法治素材。教材围绕每个年级学生可能面临的法治问题,设置了相应的知识模块,由易到难、逐层深入,不断内化学生的法治观念。深入挖掘教材并适当进行资源整合,树立开放的课程资源观,将教材资源与相关法典读本等资源结合起来,有助于学生形成系统的法治知识结构,培育学生的法治观念。
(2)充分利用校外法治教育资源
首先,网络媒介提供了海量的时事政治、热点案例、法律评析等内容,这些法治教育资源具有实时性的特点,从中筛选出与教材契合度高、受学生关注的焦点来进行补充拓展,对教学是大有裨益的。其次,校外的法治教育资源也体现在有大量的专业人员(如律师、警察)和专门机构场所(如公开法庭、博物馆、纪念馆、法治文化公园、廉政文化广场等)可以作为法治教育的实践活动资源,学校可以组织学生通过听讲座、参观、旁听等方式参与和感受中国的法治进程。
3. 推动教师队伍建设
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是法治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法治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培养学生法治意识的主力军,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对学生法治观念的培育具有直接影响。
(1)守住法治底线
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思政课教师更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对标师德师风建设,严格准入制度,守住师德“底线”,不碰师德“红线”,做好学生的“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在课堂内外给予学生正向引导,切实成为中学生的“法治”榜样。
(2)坚定法治信仰
法治信仰是社会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心理根基。思政课教师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仰法律的态度会影响到学生对法治的理解与信仰。一方面,思政课教师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充实理论知识储备,形成对法治更为深刻和全面的理解;要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一定能办好;要在课堂中传递明确的法治价值观,进一步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进一步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丰富内涵,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另一方面,教师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理论化为行动指南,指引日常教育教学,确保中学生的法治学习能够真正入耳、入脑、入心,把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夯实法治基础
在推动中学生法治观念形成过程中,教师必须具备扎实的法治知识。一方面,要立足于教育学基本理论知识的再学习;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法治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学习,要具备初步的法理知识和法治逻辑思维,能够运用法治知识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帮助教师们学法、用法、懂法,尽到学校责任义务,更好地关心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此外,教师还应拓展多种渠道,整合校内外法治学习资源,加深对于教师职业的认识和法治教育的理解,深刻领悟教师的引导对于中学生成长的重要意义。教师对法治知识的学习也会潜移默化地浸润学生,实现师生学法共成长。
(作者单位:重庆市江津中学校)
责任编辑:孙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