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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赋能金融强国建设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

2024-11-07石先梅

当代经济管理 2024年11期

[摘要]数字技术对金融发展的赋能作用表现为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资本的数字化。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能够有效提高金融业务效率、拓宽金融应用场景。金融科技为金融业数智化转型提供技术基础,为金融新质生产力涌现提供关键动能,进而为金融强国建设奠定生产力基础。数字技术加速金融资本与数字资本融合,并对数字金融治理和大国数字金融博弈提出更高要求。数字金融强国建设需从国内国际两个方面着手。在国内层面,需以金融科技创新为核心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以数字金融立法为核心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并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和缩小数字鸿沟。在国际层面,需优化区域数字金融规则、提高金融数据的跨境运用与国际治理能力,通过布局全球数字化金融基础设施、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参与国际数字金融标准与规则制定来提升国际金融竞争实力。

[关键词]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强国;新质生产力;数字金融治理

[中图分类号]F49;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61(2024)11-0087-10

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安全与金融发展备受关注。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1]278。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强调“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2]24-25。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3]。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与金融业务YYDANsFuJhyIhTxlBnNDtc1RKUZe/+orUPi8dtXvAQw=深度融合,金融行业发展越发以数据、数字技术作为核心驱动力,金融数据的价值不可忽视,并且成为互联网公司、金融机构、国家机关高度重视的核心资产。发挥数字技术对金融活动的赋能作用,是“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3]、打造金融强国的关键。

一、相关文献综述

学者对中国特色金融强国作了学理阐释,并对数字技术在金融强国中的作用予以高度重视。邹新月等[4]将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阐释为金融国际化之路、金融市场化之路、金融开放化之路和金融法治化之路。吴晓球[5]认为中国特色金融强国具有金融普惠性与数字金融两大特征。数字金融泛指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利用数字技术实现支付、投资、融资和其他功能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6]。当前金融行业发展与数字技术发展密切相关。陆岷峰[7]阐释了数智化驱动赋能金融新质生产力的内在机理,强调通过加强数智化技术投入、推动金融科技创新、提升金融人才素质等来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谢迪扬、马忠法[8]强调区块链金融已成为各国争相布局的战略性产业,欧盟MiCA围绕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制定了系统性的监管规则,为中国区块链金融稳健发展提供镜鉴。

数字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与金融安全维护存在“双刃剑”作用。一方面,金融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重要支撑,金融通过资本市场将储蓄转化为投资来优化资源配置,在市场经济中发挥“连通器”和“放大器”的作用。另一方面,金融市场与数字技术深度结合使得各类金融风险诱因交织叠加,除了信用崩溃、资金链断裂、流动性挤兑等传统金融风险外,数字金融领域还面临网络漏洞、操作不当、数据缺失等风险。关于数字金融对企业创新、产业转型升级、能源利用率提高等正向赋能作用,学者作出了较为充分的实证分析。籍明明[9]以2011—2022年A股上市企业数据为基础,论证了数字金融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并发现这种促进作用在小型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中更加明显。龙海明等[10]基于宏微观匹配数据实证检验数字金融对老年家庭金融健康的促进作用,指出数字金融发展在普惠性方面需进一步打破空间限制、破除老年数字鸿沟。侯羽迪等[11]基于2012—2021年北京大学数字金融发展指数和创业板、新三板上市创业公司数据,论证了数字金融对初创企业激进式创新的促进作用和渐进式创新的抑制作用,并指出宏观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会弱化数字金融对初创企业创新模式选择的影响。在论述中国数字金融发展困境时,学者侧重阐释金融活动中存在的堵点,并将这些堵点与当前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尤其是高度关注数字金融安全与治理问题。吴一楷[12]认为我国涉外金融数据法治体系构建存在三个重要理据基础,分别是金融科技与金融数据双重驱动导致的业态变化、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需求,以及全球金融治理体系的非单一性转向,并指出中国涉外金融数据法治体系存在体系链短、动态性弱、协同性低等问题,主张治理体系的多模式共建与金融数据安全的殊途共治。李优树、张敏[13]认为数字金融对系统性金融风险产生加剧效应和抑制效应,在提升金融体系内部的抗风险能力的同时可能加剧某些系统性金融风险向现实转化,强调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风险防范与监管体系、加速数字普惠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

在数字经济时代,需将维护金融安全与打造金融强国进一步相结合。一是提高对金融安全的重视力度,维护金融安全是打造金融强国的基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国家金融安全时确立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战略定位、揭示了国家金融安全在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意义、阐释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战略思路[14]。二是以数字金融为重要着力点维护金融安全、打造金融强国。数字金融是金融强国与金融安全的重要内容,数字金融安全维护是数字金融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在大国数据主权竞争、数字技术竞争、金融资本博弈日趋激烈的时代,

一个连数字金融安全问题也无法解决的国家不可能实现金融强国。因此,可以将研究重点放在数字技术对金融活动的赋能机制上,探讨数字强国与金融强国之间的内在关联。已有的研究尽管实证分析了数字金融对实体经济的赋能作用,但是对数字技术与金融活动本身的关联缺乏系统分析,对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的特征与优势总结得过于笼统,缺乏层次感。从系统性特征来看,提高金融赋能实体经济水平、完善金融风险治理、限制金融资本无序扩张、从容应对数字金融霸权是金融强国的内在要求,本文从金融工具数字化、金融机构数字化和金融资本数字化三个方面研究数字技术提高金融效率、赋能实体经济的内在逻辑,并从国内、国际两个层次研究数字金融强国的实践路径。

二、数字技术赋能数字金融发展的内在机制

数字技术对数字金融发展的赋能作用主要表现为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资本的数字化。一方面,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数字化在提高金融业务效率的同时,使得金融活动向生产、生活领域更加广泛地渗透,拓宽了多种应用场景;另一方面,金融资本与数字资本的融合强化了数字金融资本对社会生产生活的控制力,数字金融成为国际金融竞争中的关键一环。

(一)金融工具数字化

金融工具是金融活动展开的基础,根据其性质和功能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基础金融工具,包括现金、股票、债券等;第二类是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货、期权、远期合约等;第三类是混合金融工具,典型的有可转换债券。这种分类是一种狭义的分类,本文所说的金融工具数字化,是指金融活动中所运用的生产资料(或重要手段)的数字化,不仅将数字化证券、数字人民币视为金融工具,还将非银行第三方支付、数字金融基础设施等视为金融工具。就数字金融发展实践而言,第三方支付机构、数字人民币、数字金融平台是最为重要的三类数字化金融工具。

首先是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对金融活动的赋能作用。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担保的独立机构,通过与银联对接促进企业、消费者完成网络支付(或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在不携带银行卡、网银盾、现金的情况下就能快速完成交易,是较早就普及开来的一种数字化交易模式。在第三方支付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推广移动支付模式,指导中国银联开展“云闪付”移动支付业务。自2016年2月起,中国银联陆续推出多种移动端支付创新产品,提升支付效率、改进支付体验。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等新兴移动支付向诸多消费场景不断延伸和覆盖,移动交易模式成为大多数用户完成金融经济活动的媒介。支付宝、微信支付、快钱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企业资金、产品、物流等完成数据沉淀,在对数据进行综合性管理和记录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完善上下游供应链,实现传统商户企业的互联网化。这种数据沉淀与管理同样适用于对外贸易,跨境支付厂商、商业银行平台类机构和数据中国人民银行可追溯与监管跨境金融交易数据,确保跨境支付合规进行,通过缩短支付链条来降低外汇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速度和规模、增加交易透明度,跨境支付的便捷性与普惠性给各类贸易参与者带来诸多实惠。

其次是数字人民币对金融活动的赋能作用。和纸币一样,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RQ55RWt2dJw3FxC5KvF7QLi9cPUToXFriO4xEiovQII=行的法定货币,只不过以数字形式呈现出来并以数字人民币钱包为载体。数字人民币交易不受银行账户限制,可以实现实时到账且无需手续费,具备“支付即结算”的特性,用户不用开设银行账户就可以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享受基础金融服务。更为重要的是,数字人民币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便于监管非法交易。数字人民币不是直接向公众发放,而是由网商银行、微众银行等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在数字人民币支付市场中,网商银行联合支付宝和微众银行联合腾讯作为主要的运营机构。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服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提供流通服务,起着数字钱包的作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正在向小额贷款、征信、外卖、手机充值、生活缴费、教育缴费等小额高频零售场景渗透。随着数字人民币的推广,数字人民币支付将贯穿社会生产和生活各个环节,并沉淀出足够的经济活动数据,为金融服务产业数字化落地提供数据支撑。数字人民币积极探索数字经济时代的场景应用,未来或将提供双离线支付、可穿戴硬件钱包等底层支付架构,打造交易摩擦更低、账户更加安全可靠的交易途径,并由此衍生更多金融场景。数字人民币布局是由自上而下的强政策推动,并非一种简单的用户使用习惯变化,从远景来看,其定位极高、牵连极广,有望奠定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溯源一体化的崭新格局。

第三方支付和数字人民币的主要功能都是减少交易成本、促进商品流通、强化交易监管,二者互为补充。我国的线下支付体系与数字支付体系相对成熟,数字人民币的诞生与应用落地是对现有支付体系的重要补充与重大升级。在数字人民币支付系统中,第三方支付企业起着连接数字人民币与消费者的重要作用,凭借完善的清算体系、风控体系、海量用户,以及高频的消费场景使数字人民币在金融活动中推广开来。当前移动支付仍然以第三方支付为主,数字人民币主要应用于消费端小额零售场景,但后者未来可以向企业端场景逐步渗透。随着数字人民币的普及,商业银行在数字人民币支付领域的先发优势会凸显出来,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的属性可能会使得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部分用户和数据信息流失。但这并不是要动摇或颠覆现有支付体系,而是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系统为基点构建规模更加庞大、系统风险管控更加完善的金融数据网络中心。

最后是数字金融平台对金融活动的赋能作用。数字金融平台是以高端数字基础设施、前沿数字技术、核心金融数据资源为支撑,为金融交易双方提供场所的数字网络中心。数字金融平台将传统线下实体金融平台高度综合,以更加广阔的金融场景使金融机构、金融用户可以线上开展金融活动。金融机构通常具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其数字金融平台能够迅速融合前沿算法与数字技术,并收集第一手金融数据资料。数字金融平台根据用户金融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结合人工神经网络、深度学习等技术开展金融活动,研判客户信用级别、确定信用额度。数字金融平台根据用户手机号、支付宝使用年限、支付宝消费记录确定花呗额度和贷款额度等,在信用评级、业务决策上深度取代人力资源。例如,中国人民银行运用数字金融平台,可以根据身份证生成个人征信报告,既节省了人力资本,又无须居民奔波于人民银行及相关机构。在数字金融平台的加持下,用户可以通过移动终端进行金融交易,大幅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便捷性,掌上银行和微银行为用户投资理财提供了多种渠道与个性化服务体验,进而提升用户满意度与用户黏性。数字金融平台大幅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余额宝、零钱通等数字金融产品能够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整合分散闲置资金、动员社会储蓄,京东白条、借呗、拍拍贷等数字金融服务简化了借款流程。数字金融平台以金融科技替代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服务,既能够提高分散资金的利用效率,又能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资金流动性约束。

(二)金融机构数字化

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业务型机构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等监管型机构。金融机构数字化是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依托海量数据、数字化设备与数字技术,驱动传统线下业务线上化与智能自动化,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普惠、安全的个性化产品与服务,呈现出组织开放化、运营线上化、决策数据化、业务场景化、服务精细化等特征。一方面,金融工具的数字化转型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技术基础与物质基础;另一方面,金融工具与金融活动的数字化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加快数字化与数智化转型。

首先,数字化是金融机构转型升级的必然方向。从消费端来看,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与移动支付的迅猛发展,交易活动向数字化转变,年轻用户支付习惯向无纸化、移动化转变。从供给端来看,金融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向消费者提供数字化产品及服务,金融科技企业依托数字技术发展数字金融,在第三方移动支付、网上银行、互联网理财、大数据征信和数字货币等领域取得重要突破。从金融机构自身来看,传统组织结构复杂、管理模式低效,而数字化转型能够大幅提升金融业务范围与效率,不进行数字化转型很难面对金融市场竞争。实际上,在物流、教育、出行、金融、政务等行业领域中,金融产业互联网指数最高,这与金融活动和金融需求本身的特性高度相关。

以银行为例,在数字经济时代,银行用户数量及其金融需求大幅增加,导致银行普惠业务、中间业务、混业业务剧增。面对高频的交易次数与个性化的金融需求,需打破产品同质化严重困境、丰富产品形态与获取渠道,而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使银行为业务升级和创新成为可能。数字银行采用的分布式核心系统能够支持大规模业务并发,采用的微服务构架有利于快速衍生新业务。模块化的技术形态有利于定制化开发与维护,有能力根据用户需求选择适合的单体,搭建个性化的框架。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不断创新、居民网购品类不断丰富,居民消费需求与金融需求能够在网络平台快速实现,进一步激发用户消费金融需求。在这种背景下,银行对实体网点的依赖性下降,智慧网点重要性提升,呈现出数字化转型态势。数字化转型使得商业银行从以产品为中心转向以用户为中心,将金融服务与生活场景高度融合起来。随着智慧网点管理运营和风险防控的提升,利用生物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直接在数字设备上办理业务,或者客户在网点人员的配合下自助办理业务,使智能机器为柜台分流和减压,相应减少柜台客户等待时间。数字银行进一步畅通线上渠道,解决排队等候时间长、办事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难题,完善线下网点与线上渠道之间的分工体系。数字经济时代金融与生活场景深度融合,使银行嵌入日常生活中,多个银行可以与同一个生活服务平台合作,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推动银行服务优化升级。

q/TmbAU9iaKrPH8zjjFBXE4W/lm6xhj7I9bt2s+GwOI=其次,数据在数字金融机构中起到关键作用。第一,金融机构以金融数据为基础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金融业属于信息密集型行业,在各行各业乃至政府部门收集海量金融交易数据。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通过收集与处理客户的海量金融与非金融交易数据,对客户进行筛选、智能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数字金融借助微信、支付宝等平台,收集来自社交媒体和电商平YbUwk/WkejQB7EXJn23f1ttYQHALP01740KhSRlRB/c=台的交易数据,对网络购物、信用评分、生活账单、交通出行、网络贷款等数据实现快速整合。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对用户画像、分群,提供差异化定价的消费金融产品、精准营销和精细化服务,不断激活沉默用户价值,提供个性化、智能化用户体验。第二,金融机构以大数据为基础识别用户信用等级,有针对性地提供信贷服务。大数据技术提高了小微企业财务信息链的完整性,使金融科技企业对其信用状况和市场价值作出科学评价,有效筛选出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不再将小微企业仅仅视为核心企业的附属企业,从而更好地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做均等化、适配化的金融服务。互联网缴费、购物和转账等降低征信服务门槛,拓宽征信系统覆盖范围,并提高数字化征信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数字金融平台收集这些征信信息,由此分析与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和市场风险,使更多的用户接入信用业务,从而提高消费金融信贷规模。在数字化征信的加持下,数字金融在降低金融资源获得门槛、减少资金流动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资源被滥用的风险。

最后,数字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要求金融机构实现数智化转型,催生金融新质生产力。数字化是将信息、数据转化为数字形式并加以存储、处理与传输,数智化在数字化的基础上,以智能化手段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利用,并实现生产经营过程的智能决策。数智化是一种高度发达的智能自动化,在减少人力资源消耗的同时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金融数智化是指通过数字化技术和智能化工具提高数据收集效率与分析深度,进而强化金融服务智能化水平。数智金融以金融科技创新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减少金融服务信息不对称、拓宽金融服务范围、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优化用户体验,不断重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业态和模式,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数字金融新质生产力以高技术含量、商业模式创新、智能自动化为基本特征,尤其是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智能化金融服务。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断降低金融服务门槛和运营成本,将金融服务融入更多民生应用场景,从而覆盖更多的用户,促进行业发展。应用场景的拓宽,使得消费金融用户数量增长和消费金融渗透率提升,消费金融信贷快速增长,有效缓解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打通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之间的堵点。

(三)金融资本数字化

学术界对金融资本通常有两种理解,一是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中的金融资本——银行资本与工业垄断资本的联合;二是货币使用权让渡意义上的一切资本,例如股票、债券、借款等。这两种理解并不存在理论上的矛盾,第二种理解仅仅是将金融资本泛化为一种信用,而弱化金融资本的垄断特征。第二种理解强调的是金融资本的生产功能属性,从这个角度来看,金融资本的数字化实际上就是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的数字化,即强调金融工具、组织形态、业务活动数字化对信用功能的放大作用。除了从技术形态分析数字技术、金融构架与金融活动之间的关系之外,还可以从社会形态分析金融资本、数字资本以及其他资本之间的联系,为构建适应数字金融发展的生产关系和治理体系提供理论支撑。例如,数字金融强国既需要充分认识到金融资本对实体经济的赋能作用,又要警惕金融资本数字化引发的国内国际风险挑战。可以从金融资本的信用本质、金融资本的总体性特征、金融资本与数字资本的融合三个层次阐释金融资本数字化问题。

首先,从金融资本自身的作用来看,金融资本的本质是信用。最初的信用是一种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例如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等,后来“还本付息”衍生出多种形式,例如股票就不用还本。可见,商业票据、股票、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都是信用的外在表现形式。信用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实体经济赋能。第一,信用加速资本集中和资本积聚。信用制度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融资工具,加速股份公司的发展,把零散的闲置的货币资本动员起来投入生产,从而加快了资本积累的速度、扩大了生产规模。第二,信用节省流通费用和缩短流通时间,使全社会流通领域的资本减少,生产领域的资本增加。第三,信用加速资本再分配和利润平均化,加速资本在各部门之间自由移动,降低实体经济存量重组和结构调整的成本。第四,信用降低实体经济中的投资风险,即通过转嫁、分解、控制等风险管理策略从整体上降低金融、经济体系中的风险。数字化转型并没有否定金融资本的信用作用,而是放大了上述作用。

其次,从金融资本与其他资本的关系来看,金融资本具有总体性特征。列宁认为,金融资本是垄断资本,并且是工业垄断资本与银行业垄断资本的融合。当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参与制与联合制的深化使得金融资本对整个社会生产过程的控制能力逐渐增强。列宁指出,垄断并非是存在于一个个独立的行业中,垄断往往采取联合制,即把不同的工业部门联合在一个企业中[15]58。银行通过金融业务对各企业生产规模、整个社会产业结构加以控制与调整,始终占据剩余价值分割的主动权与制高点。金融资本的总体性特征超越了一般化的资本逻辑,他以“总控制人”的地位来攫取整个社会而非单个部门的剩余价值。金融资本是从职能资本的垄断融合中产生,又反过来支配职能资本的总资本形态,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集中表现[16]。在这种总体资本逻辑中,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的融合只是手段,目的是实现对整个社会生产过程的控制,从而占据剩余价值分割的制高点。金融资本自身并不创造价值,并且也不能直接与劳动力相结合,金融资本并非职能资本。金融资本获取剩余价值的底层逻辑与借贷资本获得利息相似,但是却有着远高于借贷资本的控制力。列宁指出,当银行的业务扩展至众多行业时,极少数垄断者就控制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工商业业务,银行不仅了解这些资本家,还能监视这些资本家,甚至决定他们的命运[15]60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企业与实体企业共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并且从制度上限制资本垄断。但这并没有完全否定金融资本的总体性特征,只要资本市场继续存在,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对于实体企业就起着资金融通的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总体生产过程的布局与方向。

最后,从国内资本与国际资本的关系来看,数字经济时代金融资本与数字资本高度融合形成新的金融霸权或数字霸权。从数字资本垄断本身的特征来看,大资本数字平台公司凭借对数据、数字平台、数字技术等的垄断,来控制其他公司生产运作过程,进而通过垄断价格来获得其他企业生产的剩余价值。大资本数字平台公司以高于价值的垄断价格出售数字产品、数据商品或数字服务,获得数据租金,只要某一行业的某些环节依附于平台企业,关联企业就必须像输血一样向平台企业输入数据租金[17]。高难度的技术性与高度的通用性,使得数字资本在管制较松的情况下可以非常轻松地实行跨国垄断:一国只需要占有数字服务器、控制一整套数字基础设施,就能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App等在全球范围内收集并占有数据,建立跨国大资本数字企业,实施数字资本垄断。跨国数字垄断资本的扩张通常是在与金融资本相融合的条件下实现的,他本身就是金融资本扩张的重要表现形式。金融资本与数字资本融合,大幅增强了大资本数字平台公司的垄断倾向与控制实力,并且只有与数字资本结合,在全球范围内掌控关键经济活动、经济环境信息,才能实现对各个行业的统摄性控制。数字资本与金融资本相融合,通过资本垄断与算法控制在全球范围内扩张,从而形成数字霸权。数字帝国以跨国数字垄断企业为中介,建立起“中心-外围”数字网络剥削体系。跨国数字垄断企业掠夺全球数字劳动、中小企业创造的剩余价值,将金融资本的寄生性充分展示出来。金融资本输出在数字经济时代披上了数字资本输出的外衣。

三、数字金融强国建设的实践路径

以数字技术助推金融强国建设需从国内国际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国内层面,需要以金融科技创新为核心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以数字金融立法为核心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并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和缩小数字鸿沟。另一方面,国际层面,需要优化区域数字金融规则、提高金融数据的跨境运用与国际治理能力,通过着力布局全球数字化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参与国际数字金融标准与规则制定来提升国际金融竞争实力。

(一)加快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强数字金融治理

首先是加快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一是加快数字金融科技创新研发。金融科技创新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推动金融强国建设的主要动力源泉。加快金融科技研发可以遵循以下总体思路:建立金融数智化技术研发团队、大力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孵化和发展、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竞赛、构建金融科技合作体系。重点是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构建产学研用融合创新体系,在高等院校、金融科技企业、科研机构与投资方之间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开展联合研发项目、提高数据和资源共享力度。需重视创新型人才培养,如制定数智化金融人才培训计划、建立数智化金融人才培训基地、完善数智化金融人才认证机制。二是完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数字化基础设施与数字化设备的完善为推动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提供硬件保障。通过完善数字金融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打通部门之间、企业之间、金融与企业之间的数据孤岛,共享数字资源与数字技术,破除“数据壁垒”和“信息烟囱”。加大数字人民币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数字人民币生态建设,使经济主体积极主动接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系统,完成与中国人民银行子钱包推送功能的打通。三是提高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融合程度。数字金融需高度关注实体经济发展需要,脱离实体经济发展需要,金融强国建设就失去了方向和评价依据。金融机构在业务中应当提高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关注国家产业区域政策,加强对科技产业、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创新产品,加速推进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系统的区域化、国际化。需以数字技术创新打造全方位数字化体系,用数字化转型切实提高内外部运行效率、提高对客户需求的洞察力。加强对员工金融数智化技能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民数字技能与数字金融素养,使数字金融更好地在实体经济中发挥作用。

其次是完善数字金融风险控制体系。数字金融活动必然伴随风险,但不能停止金融创新以消灭风险,金融监管要跟上数字金融创新与发展的步伐。既不能无视风险,也不能夸大与过度恐惧风险。重点在于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数字技术体系来控制风险。我国高度重视数字金融风险控制问题。2021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要求部分网络平台实施个人信息与金融机构“断直连”,即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过程时,不得将个人主动提交的信息、平台内产生的信息或从外部获取的信息与金融机构相互共享。这项政策旨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滥用、发生泄露。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发布《人工智能算法金融应用评价规范》,从可解释性、精准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规范人工智能的金融应用;2022年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强调数字金融与金融数据安全的监管要求;2022年颁布《金融领域科技伦理指引》,强调数字金融的包容性、普惠性与公平性,坚决抵制金融算法歧视等不当行为;2023年发布《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数字化模式规范》,提出应用深度学习、神经网络、时序分析等算法开发欺诈风险监测模型来应对算法金融风险。成文法律制度相较于时代发展通常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尤其是技术进步较快导致生产生活方式变革较为迅速时,这种滞后性更加明显,需根据金融数字化引起的应用场景、利益关系变化相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数字金融科技发展容易引发数字金融治理难题,数字金融风险控制不仅仅是法律规范问题,更是数字技术应对问题。应对数字金融风险不仅不能抑制数字金融科技发展,而且要大幅提升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创新的财政支持力度,如基于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数字货币、智能合约等金融工具,建立智能化金融风险管理系统,实时监测风险、及时应对风险。更为重要的是,制定严格的数据安全监管制度、加强数据加密和脱敏处理、严格数据访问权限管理、定期扫描数据安全漏洞、及时作出金融风险评估。此外,数字金融风险控制需细化到获取数据、分析数据、使用数据等过程。获取数据需处理好法律合规性和数据准确性的挑战,分析数据需提升数据处理和建模分析能力,使用数据需在优化设计产品、增强用户黏性的同时规避对数据生成者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的侵害。

最后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cZaViI20NqflZoVs4z8hOageV9gpOdyUUlC6Fq+fTGo=、缩小“数字鸿沟”。一是金融资本垄断问题,数字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放大其垄断倾向。一些互联网金融科技企业在吸纳足够多的用户之后,可能演变为数字金融寡头,以直接补贴或并购设置竞争壁垒,谋取数字金融垄断地位。在金融科技广泛应用、互联网巨头在金融领域快速扩张的同时,监管部门需将大资本数字平台、大型科技金融公司纳入监管范围内,以保证市场公平,不断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从事金融业务的监管与规制。二是地域、企业之间的“数字鸿沟”问题。数字金融作用的发挥以高质量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各地区存在数字经济发展程度差异,且在数据接入、用户数字技能上存在“数字鸿沟”,不利于数字金融普惠性的展开。大型金融机构与中小金融机构在数字化系统与金融科技能力上存在明显差异,导致一整套数字金融方案不能无差别适用于各层级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规模、资金劣势无法快速实现数字化转型,加剧金融行业内部分化。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使数字金融服务于人民需要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1]278。金融科技创新、金融数字化转型在技术层面上为金融强国提供动能,社会主义制度为这种技术赋能提供方向指引与制度保障。一方面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把关”[3]。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金融强国,把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提高金融的普惠性、包容性和可得性,使低收入群体分享到增长红利。

需重点指出的是,金融算法既是数字金融机构发挥信用功能的关键,也是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关键,防止数字金融资本无序扩张的重点难点在于处理金融算法问题。若对金融算法施以代码或科技规制,则有可能侵犯算法代码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等,甚至限制金融科技创新。实际上,很难做到要求数字金融平台完全披露其算法系统代码,但仅仅是要求其作出算法解释说明,又留下了算法陷阱隐患。算法黑箱将算法技术应用中的复杂模型与代码等隐藏起来,并且算法金融应用模型缺少制衡性治理机制,导致金融机构可能在利益驱使下利用算法黑箱侵害用户或竞争对手的利益,甚至利用算法黑箱扩大平台端与用户端的信息差,实施算法价格歧视、算法欺诈等行为。需从平台端、用户端与监管端三个层面加快构建数字金融平台算法黑箱风险的系统治理机制。发挥国有数字金融机构在金融领域的竞争实力,以国有数字金融平台的强大算法引领与规范其他金融机构运行,减少不必要的金融投机业务,严格控制理财风险,避免数字金融脱实向虚。

(二)畅通金融数据跨境流动、提升国际金融竞争实力

金融强国要求国家在国际金融领域影响力较大、竞争力较强,并且在国内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为4177万亿元,银行资产和外汇储备规模全球第一,债券、股票和保险市场均居全球第二。与此同时也要看到,中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地位,与美国还有较大差距。例如,人民币于2016年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以1092%的权重成为第三大货币,此后,我国向国际投资者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并加快构建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体系,但从总体看,人民币业务国际化水平较低,国际使用程度较弱。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使金融去中心化成为可能,金融去中心化有望破除货币霸权实现资本获得与资本运用的平等性,例如,使用区块链技术和加密货币来创建和运行去中心化的金融服务,打破美元对全球劳动产品的收割。金融机构数字化有助于打破国际金融垄断和促进国际金融业务往来。数字金融交易系统以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安全验证的分布式存储数据库系统打破SWIFT国际结算体系的垄断性,大幅降低结算成本、提高跨境贸易自由化程度。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向邻国输出移动支付体系、大数据征信系统、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等新型金融基础设施,弥补传统跨境贸易结算方式缺陷、降低贸易结算成本。联合金砖国家、上合组织成员国建立以数字人民币为基础的国际结算系统,对于打破美元霸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意义重大。

数字金融的平等化需要优化区域数字金融规则,提高金融数据的跨境运用与国际治理能力。我国金融数据治理集中于事前评估环节,对数据出境设置较高标准,数据出境筛选过程较为精细,但缺乏数据出境后的控制、救济,并且对境外数据的入境路径与规则界定得比较模糊。我国主导的金融数据法治区域性规则较少,除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之外,对金融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其他规定或协定很少,在国际金融数据跨境流动规制构建中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区域性规则的缺失使我国金融数据法治与他国规则难以对接,通常只能被动融入规则设计。尽管在亚洲地区形成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与上海等数字金融中心,但是各中心之间金融数据法治协同水平较低。金融数据安全观要求以国际视角处理金融数据跨境流动问题、开展数据服务全球合作,实现国内金融安全与国际金融安全相互协调。需构建完善的国际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制度来满足跨境金融业务对数据流动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区域数字金融联系,畅通金融数据流动、提高国际金融竞争实力。数字金融强国需积极参与金融数据的区域协同治理规则制定。金融数据法治区域协同模式包括金融监管标准的统一制定、跨境支付系统的互联互通、金融数据信息的共建共享等。区域协同模式能够有效降低跨境金融交易成本和风险,提高区域金融市场稳定性。为了在维护国内金融数据安全的同时促进各国在金融数据安全管理方面的信息共享、技术合作和政策协调,需各国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共同研究和制定国际金融数据安全标准、加强跨境金融交易监控、共享金融风险信息和防范技术。加强对金融科技创新的国际监管协作,既要确保金融技术创新给资本市场带来便利,又要规避新的金融数据安全威胁。

数字金融强国需要提高国际金融竞争实力与国际话语权。首先,数字金融强国要拥有完善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金融机构、强大的金融市场和多样化的数字金融产品与服务。着力布局全球数字化金融基础设施,积极参与全球和区域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上海、深圳作为内地国际金融中心,以香港作为境外国际金融中心,形成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全球金融要素配置中心。在国际范围内提升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赋能作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培育一流投资银行、打造高质量投资机构、拓展投融资渠道、规范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行为。其次,数字金融强国需进一步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以需求为支撑、以市场化为基本原则,优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金融市场开放与人民币金融资产供给。打造多元化的支付结算模式,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系统,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下重构全球跨境支付体系。做强主权货币,增强人民币币值的稳定性、提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水平、强化人民币与贸易投资和产业链的关联性。最后,数字金融强国需注重提高国际影响力,既要在国际货币体系、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事务中实质性影响国际金融格局,对国际贸易、投资和资本流动等产生重大影响,又要在国际金融组织、全球金融规则、国际金融监管和国际宏观政策中起到引导作用。需进一步提高对数字金融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占据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金融科技创新高地有助于获得制定金融规则的话语权,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为金融强国提供技术基础,深入参与国际金融标准、规则、制度等建设。

四、结语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金融业务、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数字技术赋能金融发展归根结底是为了服务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需将数字经济强国与金融强国结合起来。数字金融以金融科技作为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发展的引领力,驱动金融产品服务升级,针对不同客群实现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供给,并根据用户行为演变来提供便捷、高效、智能的服务渠道。数字金融通过海量数据进行智能决策,实现业务流程线上化、智能化、数据化变革,提高金融资源在实体经济中的利用效率。社会经济发展使得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特征,金融创新成为高质量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前提条件。在新发展阶段,金融科技为金融业数智化转型提供技术基础,为金融新质生产力涌现提供关键动能。金融新质生产力为金融高质量发展、金融强国建设打造生产力条件,数字金融监管与治理体系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金融强国提供制度保障。数字金融归根结底服务于人民需要,应夯实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压舱石地位,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以数字化为路径“反哺”社会发展,采取高效、低碳、可持续发展模式,注重人才培养与员工关怀,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2]习近平.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

[3]习近平.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N].人民日报,2023-11-01(01).

[4]邹新月,张锦鸿,张友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理论内涵与实践模式[J].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24,39(2):4-10.

[5]吴晓球.金融强国的实现路径与建设重点[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24,44(1):1-6.

[6]黄益平,黄卓.中国的数字金融发展:现在与未来[J].经济学(季刊),2018,17(4):1489-1502.

[7]陆岷峰.金融强国与金融新质生产力:构建以数智化驱动的金融高质量发展新生态[J].中国流通经济,2024,38(5):18-27.

[8]谢迪扬,马忠法.加密资产服务提供者的监管优化——欧盟MiCA镜鉴与中国方案[J].现代经济探讨,2024(5):121-132.

[9]籍明明.数字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J].中国软科学,2024(7):147-156.

[10]龙海明,闫文哲,刘浩源.数字金融发展对老年家庭金融健康的影响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24,45(3):11-18.

[11]侯羽迪,张玉臣,廖凯诚.数字金融对初创企业创新模式选择的影响机制[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6(3):175-188.

[12]吴一楷.金融安全观下我国涉外金融数据法治体系的生成逻辑与构建路径[J].上海金融,2024(2):70-79.

[13]李优树,张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研究[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20(1):26-34.

[14]孙雪芬.习近平关于国家金融安全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与价值意蕴[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54(4):5-17.

[15]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6]宋朝龙.列宁金融资本批判理论的科学逻辑及其当代价值[J].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11):70-82.

[17]石先梅.互联网平台企业垄断形成机理:从数据竞争到数据租金[J].管理学刊,2021,34(6):1-12.

TheInternalLogicandPracticalPathofDigitalTechnologyEmpowering

theConstructionofaStrongFinancialCountry

ShiXianmei

(ZhejiangInstituteforInnovationandDevelopmentunderthe“DoubleEightStrategy”,PaWQtGKbD1raD+Jv/42130tKOjC+IsjS4E8NwxattRWbU=rtySchoolofZhejiang

ProvincialCommitteeoftheCommunistPartyofChina,Hangzhou311121,China)

Abstract:Theenablingeffectofdigitaltechnologyonfinancialdevelopmentisreflectedinthedigitalizationoffinancialinstruments,financialinstitutionsandfinancialcapital.Thedigitizationoffinancialinstrumentsandfinancialinstitutionscaneffectivelyimprovetheefficiencyoffinancialbusinessandbroadentheapplicationscenariosoffinance.Fintechprovidesthetechnicalfoundationforthedigitalintelligenttransformationofthefinancialindustry,providesthekeydrivingforcefortheemergenceofnewqualityfinancialproductivity,andthenlaysthepbB9ciyNFLVbaRIEqBV9/0taLxHFHQ3KLGFGiTGBZ2CQ=roductivityfoundationfortheconstructionofastrongfinancialnation.Digitaltechnologiesacceleratetheintegrationoffinancialcapitalanddigitalcapital,andputforwardhigherrequirementsfordigitalfinancialgovernanceanddigitalfinancialgamesinmajorcountries.Theconstructionofstrongdigitalfinancialnationneedstostartfrombothdomesticandinternationalaspects.Domestically,weneedtoacceleratethedigitaltransformationoffinancewithfinancialtechnologyinnovationasthecore,improvethedigitalfinancialgovernancesystemwithdigitalfinanciallegislationasthecore,andgiveplaytotheinstitutionaladvantagesofsocialismtopreventthedisorderlyexpansionofcapitalandnarrowthedigitaldivide.Internationally,itisnecessarytooptimizeregionaldigitalfinancialrules,enhancecrossborderutilizationoffinancialdataandinternationalgovernancecapabilities,andimproveinternationalfinancialcompetitivenessbydevelopingglobaldigitalfinancialinfrastructure,promotingtheinternationalizationoftheRMB,andparticipatingintheformulationofinternationaldigitalfinancialstandards.

Keywords:digitaleconomy;highqualitydevelopment;strongfinancialnation;newqualityproductiveforces;digitalfinancialgovernance

(责任编辑:蔡晓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