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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补偿政策背景下高职院校教育公平研究

2024-11-05顾英佳

电脑迷 2024年10期

【摘 要】 文章介绍了国内外在招生政策中可以借鉴的有效经验。根据实际问题的成因和成功经验,具体提出了高职院校应通过调整发展定位、扩大视野、实现教育补偿的多元化和人性化、在招生计划上完善少数民族代表性、加强与生源地的交流合作以及分离自主招生和特殊加分政策等,切实改进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的招生工作。

【关键词】 招生补偿;高职院校;教育公平

一、高职院校教育公平的研究背景

教育公平是公平原则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扩展,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下,如何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使招生政策走向多元化,并实践教育公平原则,是高等教育内涵化发展的重要起点。以往,大多数研究主要关注普通高等教育的招生公平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取消了“普职分流”的观点,准许高职院校开设本科专业,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这为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生态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后盾。在此背景下,如何保障高职院校的招生公平性,选拔适应民族时代发展的人才,也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国内重点高校对农村地区单独招生政策分析

(一)农村地区单独招生政策背景

约翰·罗尔斯指出,社会制度的关键价值在于公平。教育是体现社会公平,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关键途径。政府需要制定有效的制度和政策,以保障全民平等接受教育这一基本权利。然而,由于资源配置存在失衡现象,我国城乡教育存在很大差距。由于社会、环境和家庭等领域的资源有限,与城镇地区学生相比,农村学生在受教育问题上普遍处于不利地位,存在不公平现象。统计数据表明,重点大学学生中来自农村的人数较少,占比小。例如,北京大学在2014年录用的新生中只有18.5%来自农村。20世纪80年代,清华大学录取的新生中有半数来自县级中学,而如今这一比例已快速下降至20%。为帮助乡村地区学生有效摆脱上述局面,保证教育机会的公平性,我国政府立足于国家层面,提出了提高重点院校中农村学生占比的目标,旨在打通农村学生向上发展的路径,建立能够给予农村地区学生进入重点院校接受教育的有效机制。2015年4月初,我国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指出需要进一步推行单独面向乡村地区学生进行招生的政策。执行该政策的院校为直属于教育部的高等院校和试点推行自主招生的院校。招生计划要求在本校本科阶段招生总数中占比至少达到2%,招收范围为民族地区、贫困区县、镇、乡、村等地方的农村户籍优秀学生。在此背景下,重点高校积极响应中央政策,制定了“高校专项计划”,如“筑梦计划”(北大)、“自强计划”(清华)、“腾飞计划”(复旦)等。

(二)农村地区单独招生政策对高职招生的启示

高校专项计划是实行改革高考制度过程中的重大突破。首先,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使得高等教育体系为农村学生提供了更多公平入学的机会。从执行项目的主体角度分析,计划执行院校多数为重点高校,且大部分为“985”“211”大学。从招生人数分析,这一计划与常规高考招生不同,院校从招生年计划中划拨最低2%的学位数量,专门投放给农村户籍品学兼优者,这属于专门针对农村户籍学生的帮扶和支持性政策。从这一政策的实施意义和作用分析,显然是对农村户籍学生在享有高等教育机会过程中所受不公待遇的补偿。这一计划作为过去高考招生中特殊类型招生的发展和丰富,既能够确保招生质量,又能够照顾到乡村地区考生利益,有效推动了重点高校选拔人才过程中的多样性要求,并且对高等教育多元化和大众化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这一计划是我国高等教育制度领域实现“精准扶贫”的关键措施,其执行能够促使更多来自乡村地区的学生接受到优质教育,帮助他们实现纵向流动,这也是有效“拔除穷根”的关键路径,对我国扶贫攻坚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然而,高校教育政策的改革并不仅仅是简单增设名额,同时还应通过对农村学生实施高水平教育,影响其学成后报效家乡,有效支持家乡发展和ee589a91e056736adb55ea31729a5f08经济建设,建立良性循环。高职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招生补偿已经不能仅仅停留在给名额的阶段,而应借鉴高校专项计划的有益做法,将针对性的招生、多元化人才选拔和精准扶贫三者的效果共同发挥出来。换言之,高职院校在针对弱势群体的招生补偿政策时,需要进行多元的考虑,将弱势地区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保障其能得到良好的高等职业教育,以减少代际贫困的传递。

三、高职院校招生补偿政策的改进措施

(一)拓宽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定位

大多数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上更多地考虑了地方区域发展和服务地方的特色,这也是生源较为集中的主要原因。未来需要拓宽思路,带动周边落后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的人才培养质量,这不仅是教育公平的体现,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需求,更是学校内涵式发展的时代召唤。以长三角某城市生源为例,尽管大部分的毕业生去向的确是本地就业,但长三角地区也是毕业生重要的就业去向,尤其是邻近的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吸纳了较多的本地优质生源。在落后的周边地区甚至中西部地区投放更多的生源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缓解人才外流的局面,对落后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而言,学院所在地区也有重要的吸引力。而且,由于上学实习等地缘因素,毕业后除了回到家乡,留在学校本地的可能性也进一步加大。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高职院校要在办学目标不变的基础上,调整人才观,这不仅对教育公平有重要意义,对本地经济发展也有重要作用。

从美国的招生补偿经验中可以看出,要保障招生补偿政策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强有力的、自上而下的推动力量。高等职业院校在办学理念上要纳入社会公共责任和教育公平的思想,在引导职业教育对教育公平的促进作用上发挥其重要的带头作用,做好针对少数民族和其他弱势群体学生的入学公平保障。因此,有必要将招生补偿政策的有效落实纳入学校规划中,成立专门的招生补偿政策问题解决团队,将目前暴露出来的招生中的不公平问题一一解决。

(二)解决少数民族考生的代表性问题

总结国外经验可知,国家政策是发挥教育政策应有功能和作用的重要基础。在各类和各层次高校落实过程中,需要克服困难,扩大政策力度和覆盖范畴,以帮助弱势群体获得更多教育机会并且接受更高质量的教育。此外,在推行针对少数民族的招生补偿政策的同时,全社会对待少数民族弱势群体也形成了一个公正平等、促进共同发展的观念。建议开展一次全面的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第一,要前往少数民族地区,了解少数民族原住民的实际困难及其现实需求;第二,要深入各级教育部门,了解现行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第三,要深入高校,了解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明确迫切需要解决的方面;第四,深入研究少数民族考生,了解考生在高考录取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情况;第五,要深入少数民族就业企业,了解大学毕业后少数民族学生的就业目标和工作条件。只有这样,才能根据实际情况为国家入学政策的科学决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切实有效的参考。

在代表性官僚制的理论下,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的计划数远不能体现招生公平的特点,既要增加招生指标又要考虑民族多样性。面向少数民族的招生政策是教育公平性和高校公共性的重要体现,其基本战略思想不可能改变。因此,职业院校需要重新梳理思路,了解民族学生的实际需求,在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多做一些人性化的改革。只有真正以学生为本,才能够吸引到少数民族学生,并让民族学生能够远离家长和族人,坚定踏上求学之路。

除了经济上的优惠政策保障落实,面对少数民族学生放弃指标的问题,学院需要成立民族学生招生管理委员会,由具有管理少数民族学生经验的教师或者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教师进行管理。在招生时,要让少数民族学生了解职业学院的政策以及在学院学习可能遇到的困难、能求助的渠道、学成之后的发展等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好心理上的担忧。其中,报到率低是很多少数民族学生投档后弃学的表现,这需要有专门的教师进行沟通了解,解决其顾虑,保障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顺利上学。

在师资建设方面,学院还需要让汉族教师“走出去”和让民族教师“走进来”双管齐下。学院需要响应国家号召,鼓励有理想的青年教师前往新疆和西藏等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进行对口教学支援,扩大本校在这些民族地区的影响力,招聘一些少数民族身份的教职工,让职业学院的师资队伍具备平等、包容、仁爱之心,切实关爱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学生。

(三)倡导多元化和人文化的教育补偿

在学费收费上,目前大多数学校是“一刀切”制度,即在同一所学校,无论学生身处何种境遇或家庭收入如何,学费是相同的。而人性化的收费制度应根据学生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贫困学生应根据家庭收入制定收费标准。另外,在助学贷款还贷方面,它可以与毕业生的收入挂钩:低收入的毕业生可以减少或减免利息,以确保实现平等的受教育权并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在对大学生的资助上,国家、地方政府和大学应逐年加大投入,同时争取社会各界踊跃捐赠,建立各类奖、助学金和教育发展基金,构建面向每一位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申请平台,使其操作高效、便捷,保证每一位弱势群体学生有尊严、有质量地完成大学学业。

在信息获取来源上,弱势群体通常信息渠道不畅,往往对高校的经济资助信息、升学机会、所报考学校专业开设情况、所学专业与将来职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国家或省内对贫困高中生的政策扶助政策、自主招生的信息及职业生涯规划不甚了解。学校应该对弱势群体提供信息方面的便利,帮助他们获得优质高等的教育和就业机会。

此外,在心理健康方面,来自弱势群体的高职大学生通常性格内向、敏感,不愿向外界寻求帮助。因此,学校部门不仅应关注弱势群体的物质世界,还应关注其精神世界,特别是心理健康教育。一旦发现有需要帮助和干预的心理问题,就应及时跟进并积极解决。首先,应鼓励处境不利的大学生群体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和健康向上的社会价值观,鼓励他们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奋斗逐步实现自己的梦想,无论他们来自农村还是城市地区,无论他们的家庭是贫穷还是富裕。其次,宣传引导艰苦奋斗的校园思想氛围,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学生从校友基金会、企业奖学金等途径中建立“励志奖学金”项目,旨在对经济贫困学生进一步在经济上进行援助,并且在招生中进行宣传。首次励志奖学金在入学初就进行发放,后根据学业表现按表现等级发放。另外,在校内以及合作企业中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增强本校对有志向的贫困学子的吸引力。考虑学生的自尊心因素,使其明白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而不是学校施舍。

为了保障入学公平的机制,建议要继续加大自主招生的名额,借鉴高等院校对农村地区单独招生政策的做法,在自主招生计划数上再增加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门录取中西部偏远地区学生或者贫困地区学生,放宽自主招生专业限制,增加可进行自主招生的专业目录。学院可以与企业共同制订自主招生方案,给企业一定的决策权,共同监督自主招生制度,不再同特殊加分政策相挂钩。在特殊加分政策方面,建议职业学院将“唯证书”“唯获奖”“唯文化成绩”的加分方式进行优化,重新建构特殊加分政策的考量因素,纳入道德品行、身体素质、科研素养、心理素质等其他的学生素养评判指标,并且进行权重细化。将自主招生制度和特殊加分制度分离,通过自主招生进来的学生不适用特殊加分政策;同时,享受特殊加分政策招录进来的学生也不再参加自主招生的选拔。将这两种招生补偿政策在制度上进行分离,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利,也能更好地保障入学机会公平,逐渐均衡各地考生获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

参考文献:

[1] 陈莉. 美国精英大学参与补偿性招生政策的经验及其启示[J]. 高等教育研究,2019,40(08):9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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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杨思帆,杨晓良. 处境不利儿童教育补偿政策比较研究:以美国、印度、中国三国为例[J]. 现代教育管理,2016(12):119-123.

2023年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委托研究项目“深度校企合作视角下高职院校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探究”(项目编号:JCXM-C-2023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