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学文体学视角浅析The Road Not Taken
2024-11-05韦华
[摘 要] The Road Not Taken是美国著名诗人Robert Frost最为脍炙人口的诗歌之一,全诗短小精悍,却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该诗描写作者伫于林间,面对林中岔路进行选择的一系列心理活动,表面上似乎是在写自然界的道路,但实质上作者借此象征的是人生之路的抉择。在诗歌赏析中运用文学文体学的一些分析方法对诗歌进行分析和解读,可以发掘文学诗歌的美学意义和魅力,能够更为准确恰当地把握诗歌的主题。本文从语音、书写、词汇、句法、修辞等方面对The Road Not Taken进行分析,希望从文体学的角度来剖析这篇文学作品的内涵,而后对诗歌的内容进行赏析,以期对这首诗歌有着更加深刻、透彻的理解。
[关键词] 文学文体学 前景化 赏析
一、作品介绍
Robert Frost(1874-1963),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之一,被誉为“自然诗人”,还享有“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这一盛誉。Frost毕生致力于写诗创作,在他的中年时期,他毅然决然弃农从文,远渡英国,开启了他的诗歌创作之路。他的诗歌根植于他喜爱的一草一木,汲取灵感于平凡普通的自然风景,用象征隐喻的写作手法,传达出深刻的哲理和丰富的诗意。
Frost将普罗大众使用的日常用语变成了意义深刻的诗歌,他取材于农村生活中人们的日常琐事,将朴实无华的生活变得生动有趣。他的诗歌语言质朴、诗风简约,将新英格兰地区宁静乡村的风情风貌展现得活灵活现。他的诗歌不仅写给乡野村夫,也写给文人墨客;不仅是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乡野农民爱读他的诗,因为他的诗短小精悍、意境明快,文人骚客也钟情于他的诗,是因为他的诗歌富有象征意味,虽看起来简单朴素,却在这简单的文字表象之下蕴含着引人深思的人生哲理,给读者以深刻启迪。
这首小诗同Frost的大部分作品一样看似简单,却蘊含着丰富的人生哲理。全诗共4小节,每一节5行诗句,向我们展现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处在十字路口时难以抉择的心情。在诗中,诗人选择了人迹较少的道路,同时又遗憾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在多年以后的回忆中轻叹遗憾。
二、文体分析
1.语音层面
语音层面的偏离主要通过节奏韵律和语音修辞手段实现。常见的语音偏离模式有头韵、头尾韵、尾韵和拟声等。诗人在诗歌语篇中突显这些特殊的语音模式,不仅能突出和强化相关词语,实现文体效果,而且能够有效增强读者对诗歌语言的美感体验。
The Road Not Taken这首诗歌共4小节,每小节有5行,每小节韵脚为a-b-b-a-b,看起来非常押韵、工整[1]。但从文体学来看,这首小诗在语音层面多有偏离常规的情况。
首先,这首诗的每个诗节有5行,与其他英语诗歌中的偶数诗行相比,这属于偏离常规。
其次,每节诗节的押尾韵为a-b-b-a-b,既不是传统的连续韵a-a-b-b,也不属于交叉韵a-b-a-b,更不是首尾韵a-b-b-a,因此这首小诗在语音层面有所偏离。如:第一句句尾单词wood和第三句句尾单词stood以及第四句句尾单词could押同一个尾韵/d/,第二句句尾单词both和第五句句尾单词undergrowth押同一个尾韵/θ/。除了尾韵以外,这首诗还有一些其他押韵形式:如“wanted”和“wear”形成了头韵;“them”和“same”以及“kept”和“first”构成了行间韵。这使得句子之间的节奏更加和谐统一,增强了诗歌的节奏感和音乐性。
再看格律,全诗以抑扬格为主,基本格律为五步抑扬格,在此基础上又存在一些其他的变化。比如:第一小节的第二行中一、二、三音步都为抑扬格,四、五音步为扬抑格;第三诗行的一、二音步为抑扬格,三音步为抑抑格,四、五音步为扬抑格。第一小节每行均有9个音节,后三个小节的音节却不规律,第二小节的音节数量为9/9/10/8/9,第三小节的音节数量为9/8/10/9/10,最后一个小节的音节数量为9/8/9/8/9。由此可见,本诗大多数诗节的音节数量为9个,并且全诗格律摇摆不定。
无论是从本诗的诗行、押韵、格律来看,这首诗在语音层面的特征都不遵循常规,给读者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同时也暗含着人生中的选择充满着不确定性和差异性的意味。因此,本篇诗歌中的语音特征因为偏离常规而具有其文体学价值。
2.书写层面
书写系统也称语相,包括拼写、标点、排版印刷、段落结构等,它是语言的视觉中介[2]。诗人通过特殊的诗行排列、意想不到的标点省略制造视觉意象和立体感,给读者带来全新的心理体验。
诗歌尤其是自由诗歌中的标点符号是重要的艺术选择。在标点符号方面,第一小节中and并列的三个句子均未使用标点符号,诗人也未用传统的逗号表示延续,而是通过标点缺省制造一种开放状态。在这首诗中的“我”面临两条路,作为旅人,“我”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于是“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缺失的标点表现出了诗人犹豫不决的心理状态,也体现了诗人等待选择时候的矛盾心理。
诗歌的第三小节第三句“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这里面的感叹号与开头的Oh相呼应,表达了诗人内心的惊讶与感慨。标题为“The Road Not Taken”,但在诗中诗人大篇幅描述了所选择的一条路,标题与内容形成矛盾。诗人选择了第二条路,却对第一条路念念不忘,甚至会在将来的某一天再回到这里走这条路,充满着矛盾的感情。在得与失中寻找和谐,这种和谐在诗中得以体现。
3.词汇层面
词汇偏离主要通过创造新词来实现。英语中构建新词通常有词缀法、合成法和词性转换法等。新词常见于文学作品、新闻报道、广告,诗人恰当运用新词可使文笔显得新颖活泼,产生陌生化效果,增强读者的情感体验和心理感知。
这首诗歌共144个单词,其中有116个单音节词,27个双音节词,还有5个三音节词。通过大量的单音节词可以看出,诗人尽量使用简单通俗的语言来描述未选择的路。但是,在简单的语言下,蕴含着丰富的意象与复杂的含义。
以第二节诗中的“fair”为例,诗人在面对两条路时十分纠结,而“fair”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是第二条路也同样风景如画;二是表达这一选择的公平公正。
代词“I”在本诗中出现了九次,使用频率极高,并且多次重复[3]。从意义上来说,“I”译为“我”,具有主体性,是叙述这一诗篇的主体,也是选择这条路的主体,说明人生中遇到的诸多选择只能靠自己来决定,无法由旁人代劳。同时,这一主体又有局限性,因为靠个人所看到的路的尽头并不一定是尽头,更有可能只是这丛林的一个小路口,暗示着人的思想具有局限性。并且,“I”还具有模糊性,这个“I”可能指诗人,也可能指诗人笔下的一个主人公,还有可能指读者,故其指代不明显,具有模糊性。
全诗共使用了9个“and”,其中6个用在每行的开头,3个放在每行的句末,使用“and”这一连词将句子串联起来,不仅使整个诗篇连接顺畅,还表现出一种漫长的感觉,暗示人生路漫漫。但是,在第一小节中,“and”看似顺畅,但诗人表达的是作为旅者,在森林中遇到分岔路难以抉择,故连词“and”的在这里属于词汇变异。
4.句法层面
首先,在句型选择上,全诗使用的句子多用简单句,而复合句、长难句等复杂需要琢磨的句子则比较罕见,也就是说,Frost在文学表达中比较习惯使用口语化的表达方法。也正是因为Frost更倾向于使用生活化、口语化的诗歌内容,表明他并不关注诗歌的完整性和连贯性,在Frost的诗歌里,内容重于形式。同时,在诗歌中Frost大方自然地流露出自己的真实情感,将自己对于没有选择另一条路的遗憾之情置于文中,让读者能够深刻感受到他的内心世界。他的创作素材都来源于生活,他的受众群体是大众人民,所以生活中的任何琐碎事件都会成为他的灵感和素材,成为他诗歌的一部分。
其次,在句法选择上,“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这一句话难以理解。联系上一句可以理解为“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I was a traveler”,联系下一句则应理解为“being one traveler, I stood long”。也就是说,这里诗人所使用的“be”出现了句法结构上的偏离。整首诗歌均为陈述句,但是第三小节的“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一句暗含疑问的意味,充满了“我”对于所选择的路的犹豫,漫漫人生之路既然已经选择,便再也无法回头。
第三,诗句中也会出现一些重复,形成前景化。第一小节第1行和第五小节第3行重复了“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全诗首尾呼应,浑然一体。但是在第五小节第3行去掉了“yellow”,重复之中又有差异,暗含着人生之路的选择中,既有确定性,又有不确定性和差异性。
最后,时态的选择也使诗篇具有前景化特征。整首诗是在讲“我”过去面临一条分岔路口,故全篇用的都是过去时。但在第3小节第4行中,诗人用了一般现在时“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讲述了一个客观事实:路径绵延无尽头,恐怕再也难以返还,也暗含着做出选择就再也难以回头的意味。同时,第4小节第1行转变为将来时,“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暗指“我”轻声叹息,回顾往事,期待重新回到过去。这首诗的时态错综复杂,现在、过去和将来相互缠绕,既表达了“我”对过去的留恋,也有对未来的希冀。
5.修辞层面
在文学的浩瀚海洋中,运用修辞手法为文学作品增光添彩的做法屡见不鲜。修辞手法能够极大地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它通过对语句进行修饰与调整,运用独特的表达形式,让语言变得更加具体、灵动且充满力量,使文学作品更能贴近读者,成功营造出引人入胜的画面感和幽邃的意境之美,大幅增强了文章的趣味性。以The Road Not Taken这首诗为例,其核心运用的是象征这一修辞手法。详细说来,诗中凭借具体且生动的“路”来含蓄地指代人生之路,将个人的情感和思想与富有象征意义的事物紧密相连,以此传达诗人诚挚的情感和深远的寓意。象征手法的使用,不单让全诗的语言表述更加凝练,还使主题更为鲜明。
以原诗第四诗节为例: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诗人站在路口伫立良久,极目眺望,最终选择了人迹罕至的未被踏足的那条路。这两条不同方向的路象征着Frost的人生之路,一条路是被大多数人选择的师范学校教书的工作,而另一条则是很少人选择的不会带来丰富物质的写作工作,这也导致了他今后生活轨迹迥然不同。Frost这一选择表明他不愿屈从于物质生活,而是以追求精神梦想为人生目标,他决定跟随自己的内心,选择了成为一名诗人。这首诗通过树林中选择一条小路这一普通意象,表达了诗人所面临的人生之路的重要抉择。
三、分段赏析
第一小节描述了一幅自然画面:在黄色的树林中分出了两条道路,遗憾的是“我”无法同时踏上,“我”久久伫立,极目远望,然而树林幽密深不可测,“我”只能久久站在路口,看着这条路消失在丛林深处。诗人以第一人称“我”的角度讲述了自己在树林中遇到两条分岔路的情景。他描述了这两条路在树林中的情况,一条被很多人走过,另一条则人迹罕至,显得草木繁茂。这一节为读者呈现了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选择场景,其中的“两条路”是自然之路更是人生之路,暗示着人生中的抉择。“黄色的树林”象征人生,也象征孕育芸芸众生的大千世界,庞大神秘,让人向往亦让人敬畏,而“我”则超越了诗歌的时空,变成站在每一个人生路口的人[4]。
第二小节紧承第一小节而来,诗人开始思考自己的选择。“我”站在路口徘徊不决,凝视着其中一条路,试图揣测它通往何方。犹豫迷茫中,“我”最终还是选择那条人迹罕至、鲜有涉足的路。但是,这条被“我”选择的路着墨不多,反倒是另一条未涉足的路,浓墨重彩地描述了一番。人总是刻意美化那条自己没选择的路,那条未被选择的路似乎更值得去探秘,无形中美化了这条没人走过的路,但实际上两者并无实质上的区别。本诗节的最后两句明确说明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同时文中的“perhaps”与“claim”也证明“我”的选择并不是因为另外一条路更好,而是因为它荒草凄凄,看起来更加诱人、更加美丽,刻画出人在面临重要抉择时的挣扎、犹豫和迷茫。
第三节诗人终于做出了人生的抉择。“我”终究还是选择了那条草木繁茂、人迹罕至的路。但“我”仍旧对那条未被选择的路念念不忘、充满好奇与憧憬。这里体现了诗人在选择过程中的勇气和冒险精神,同时也暗示了这种选择可能带来的未知和风险。诗人选择一条路后,留下另外一条路等改日再来踏足,但诗人也知道这条路绵延没有尽头,恐怕日后再也回不了头,难以返还。正如古人所言: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人无法预设旅途的结果如何,哪一条路都不是坦途,重要的是沿着自己选择的路走下去,把脚下的路走成最好的路。
第四小节中,诗人立足于未来,回顾了自己的选择,并设想如果当初选择了另一条路,现在的生活会是怎样。可无论怎样的选择,终究会留有遗憾,表达了人生抉择中的遗憾和无奈。人们总认为没选择的那条路布满了鲜花。不美化自己未选择的路,也不畏惧自己已经选择的路。
诗人Frost的一生便是如此:在他38岁时,出于诗歌创作的原因,他辞掉了教师的工作,与妻子去了伦敦乡村,专心从事诗歌创作。从追逐梦想的意义上说,这是正确的选择,诗人摆脱重重困境,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饮誉文坛。但是为了精神上的追求放弃了自己的教师职业,放弃了另一种可能充满无限精彩的生活,这也实在不是明智的选择。诗歌朴实无华、清新隽永,向世人传达了选择即人生、诗歌即生活的深刻寓意。
四、结语
Robert Frost的The Road Not Taken虽然朴实无华但寓意深刻,给面临人生之路选择的我们提供了深层次的启发。通过对上述诗歌的语音、词汇、书写、句法和修辞等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在诗歌中运用文体学的分析方法可以更加清晰地欣赏诗歌,也能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主旨含义和美学价值。本文通过对The Road Not Taken这首诗歌进行文学文体学分析,以期为后续诗歌类文学文本的赏析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 路宇.对罗伯特·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译本的文体学浅析[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5(3).
[2] 刘世生,朱瑞青.文体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 王慶國.前景化視角下The Road Not Taken的另類解讀[C]//东北亚外语论坛(2021年第一季度论文合集).雲南大學滇池學院,2021.
[4] 张丹.选择即人生——论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J].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2021(12).
(特约编辑 杨 艳)
作者简介:韦华,聊城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方向为文学文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