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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推理与共谋:《玫瑰的名字》叙事中的符号游戏

2024-11-05安文琪

长江小说鉴赏 2024年18期

[摘 要] 《玫瑰的名字》中,读者与作者以文本符号为依托,展开对话、推理,共同就文本意图达成共识,参与进叙事的游戏中来。小说以“叙事游戏”架构自身,在力图实现读者与作者对话以实现文本意图“共谋”的同时,对叙事中的符号游戏进行了探讨。作者翁贝托·埃科不仅是一位优秀的小说家,还是一名符号学者,他将《玫瑰的名字》作为理论的对位方叙事,以语言符号演绎不可叙述之理论。同时,在小说中,埃科采用侦探小说模式,将读者和作者放入侦探位置,将二者对文本意图的共谋具象化为对案件真相的探寻,对“凶手”这个符号的探寻也即对符号能否通达真理的探讨;小说以符号搭建出迷宫文本,读者在与作者发生对话的同时,在“迷宫”中推理行走,穿梭于文本之间,进行着迷宫内的符号游戏。

[关键词] 《玫瑰的名字》 埃科 对话理论 迷宫文本

翁贝托·埃科(Umberto Eco),1932年1月5日出生于意大利北部皮埃蒙特的亚历山德里亚市,是意大利符号学家、哲学家和小说家。从符号学到小说创作,埃科著述颇丰。1980年出版的《玫瑰的名字》是其最负盛名的小说,该小说将中世纪与后现代技法相结合,以侦探小说的形式,将符号学思想贯穿其中,是埃科进行中世纪与符号学实践的集大成之作。该小说以一名见习生阿德索的视角,讲述了他与其老师威廉在一所修道院侦破杀人案的故事。故事以七天为序,每天又根据做礼拜的时辰分为几个时间段,修道院内成员皆按照该时辰起落作息。七天内共有七人死去,师生二人按图索骥,意图侦破这所修道院的秘密,这场扑朔迷离的凶杀案背后,却是指向亚里士多德已散佚的《诗学》第二卷。威廉和阿德索根据符号延宕寻找真相,最终却发现真相不过是由“偶然性”事件堆叠而成。

纵观对《玫瑰的名字》的解读,学者们大多从主题入手,如张琦着重对小说中也曾讨论过的“笑”与“基督教守贫”问题进行分析[1],认为其背后隐含着作者对“差异”问题的思考;再如戴锦华将该小说作为福柯知识权理论的极佳范例,拥有各种珍贵书籍的藏书馆被权力牢牢把控,“擅入者死”,渴求知识的人在进入藏书馆的过程中被层层迷宫所阻碍,就如同“通往真理的路上不仅布满了谬误的歧径,而知识自身已具有足够的力量榨干你的生命活力,驱使你加入疯狂/离轨者的行列”[2]。此类解读逻辑自洽,贯通了文本。但《玫瑰的名字》文本厚重,包含了多重隐喻和后现代技法,充斥了大量的文化知识,如果从内容主题的方向进行解读,那么相关的阐释是无穷无尽的。苏珊·桑塔格在《反对阐释》中认为,“如果对内容的过度强调引起了阐释的自大,那么对形式的更广泛、更透彻的描述将消除这种自大。”[3]就像埃科本人呼吁的“文本被创造出来的目的是产生其‘标准读者’”[4]。这时,重回文本,思考读者如何加入“符号游戏”,对文本符号运行机制和其中的对话和推理发生过程给予关注,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叙事游戏:理论无法到达之处

1.叙事与符号

理论无法涵盖并解释全部的事实,叙事与理论间具有异质性,二者需要互相补充。埃科重视理论与叙事间的关系,选择以叙事中的符号游戏,演绎理论无法论及之处。

埃科从符号学研究向小说创作的学术生涯转变,表明了他对理论与具体事物间的对位关系的思考,也正是这种思想促成他后期集中于以小说演绎其符号理论。在1983年意大利原版《玫瑰的名字》内页,埃科写下“Whereof one cannot theorize, thereof one must narrate”[5],即“理论无法到达之处则为叙事开始之处”,埃科的“理论”指的是其符号学理论,“叙事”自然是其小说创作。叙事与符号学理论有着密切的联系,小说是由语言符号组成的虚构文本,叙事也是符号进行演绎的过程。但同时,小说创设的虚构世界包含了具体的物象,符号便有所依托,叙事的发生也是理论的实验过程。《玫瑰的名字》中包含了埃科对符号如何参与叙事、作者与读者如何依托符号进行叙事游戏等问题的思考。

2.可能世界的演绎

对于“不可理论”之物,埃科选择建造一个“可能世界”宇宙来演绎之。在《〈玫瑰的名字〉注》中“作为宇宙学行为的小说”部分,埃科写道“我认为,要讲故事,首先要建造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要尽可能地填充起来,直至细枝末节[6]。”为此,埃科开始对中世纪修道院内的事物进行填充。关于修道院内的建筑分布、图书馆内的书籍目录、各个修士的活动和身份特征,都需要在丰富的中世纪知识基础上进行填充。建造世界时“词句随后即至”[6],这就涉及埃科符号学理论中对“百科全书”模型的使用。埃科利用他的符号学理论创作小说,实际也是将理论放入小说中进行实践推演,使抽象理论与具体情境进行对话。百科全书模型根据皮尔斯的解释项而来,是一个具有文化性质的语义学模型,包含了符号与符号无限联结的网络结构,是无限的开放态模型。这样庞大的无限符号演绎的模型,保证了文本中符号与符号的联结,为符号的连续演绎、读者的阐释提供了基本条件。

《玫瑰的名字》中利用威廉两次符号推演中的成功与失败隐喻了“无法理论”的困境。开篇处,威廉通过马蹄印、树丛枝杈上的鬃毛和修道院总管追踪这一系列符号推断出修道院院长爱马勃鲁内罗走丢。成功的原因是威廉“通晓大自然这部巨著”[7],即具体事物包含了更为丰富的信息;到了修道院几天内连续发生的几起凶杀案,威廉遵循《启示录》模式破译凶手作案的方式,以“符号”解读“符号”,最终发现连续凶杀案不过是一系列的偶然事件堆叠,意味着“符号”包含谎言,单单以“符号”按图索骥,是无法破译“不可能之物”的。埃科认为“然而以前,对符号的阐释或者是象征类型的,或者是倾向于在符号中读出理念和共相。只有在培根或者奥卡姆那里,才是为了深入了解个体而使用符号”[6]。正是对叙事相对于理论的“异质性”的认识,才促使了埃科创作并使用“小说”演绎理论无法言说之物,专注不同主体间的“对话关系”,进行符号的游戏,这也是《玫瑰的名字》形式结构的内涵。

二、侦探游戏:追寻符号之真相

1.“侦探小说”模式

侦探小说是一场寻找凶手、追寻真相的“游戏”。在某种程度上,经验作者写就小说,自然掌握着案件的“真相”。读者通过阅读进入其中,追寻真相,读者与小说中的“侦探”有着相同的责任。埃科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在《玫瑰的名字》中镶嵌了“侦探小说”结构,并将读者的意识引导到阿德索之上,使读者阅读以寻找文本意图与侦探探秘两个行为不谋而合。

叙事中,能够作为主体进行对话的就是“读者”与“作者”。关于读者与作者的关系,相关的概念有姚斯的“历史读者”、伊瑟尔的“隐含读者”等。伊瑟尔在《阅读行为》中认为:“隐在读者的概念是一种结构文本,它期待着一位接受者的出现,而不对他进行必要的限定。”[8]作者在创作时无形之中在与隐含读者对话,构造了文本结构,隐含读者作为一种意向性结构存在其中。也就是说,作者一旦创作完成,就不再对接下来的读者阐释活动负责,所剩下的唯有文本、读者与世界间的关系。同样,在埃科看来,“文本一旦离开了其作者与其写作的具体语境,就会在具有无限多的诠释可能性的真空之中漂浮”[4],所以经验作者并不与文本意义等同。读者唯一能够进行对话的途径便是文本,经验作者显然不在此列。

但是,在读者的实际的解释活动中,文本绝非一个“人格化”的主体, 也就是说它不会像人那样具有真正的交流能力,由此无法成为先验的对话主体而与读者发生对话。所以,必须有一个“作者”的替代性符号存在于文本结构之中,这一替代性符号也并不先验地存在,其主体性的构建依赖于二者在对话过程中的自我揭示。对此,埃科引入了“标准作者”和“标准读者”概念。

埃科认为,“标准作者”是一系列的文本策略,通过组织安排材料,制造各种可能的诠释;“标准读者”是“作者设想的与他共享相同代码的可能性读者群体,能以作者表现文本的方式去诠释文本”[9]。“标准作者”期待在其策略中行走的“标准读者”,“标准读者”又是文本演绎的协作者,他寻找“标准作者”的“足迹”并与其共谋文本意图。换句话说,唯有二者发生对话,双方才共称为“标准读者”与“标准作者”。

小说内里,嵌套了一个“侦探小说”结构。也正是由于这个结构,读者与作者才能进入对位关系中发生对话,使二者共谋“真相”,参与叙事游戏。阿德索与威廉进入修道院负责侦破杀人案件;在接下来的七天中,共死亡七人。威廉是按照凶杀现场的符号追寻真相的“侦探”,如同福尔摩斯;而阿德索作为叙述人和威廉的朋友,属于“侦探的朋友”角色,如同华生。他既是切身参加侦查行动的主角,也是追寻真相过程中的见证人,是案件的“接受者”。阿德索承载了两个身份——主人公与读者,使得读者得以与主人公同时在场,共荣共生;阿德索旁观并追随真相的过程,也是读者进行阐释推断、疏通文本的过程。初次阅读小说的读者,还只能称得上“经验读者”。当读者移情阿德索这个角色,推理的线索将“文本策略”具象化了,而“标准作者”也就藏在文本策略之中,寻找凶手的过程也是读者构建个人阐释,寻求与“标准作者”进行对话,共同寻找真相,也即共谋文本意图的过程。这场寻找真相的侦探“游戏”,也是读者与作者共同参与的“叙事游戏”。

2.对话、推理、共谋真相

读者和作者双方对文本意图的共谋被具象化为对案件真相的探寻。剥开威廉和阿德索追查案件这件外衣,显露出来的是对符号与真理问题的“侦查”。埃科通过这场“叙事游戏”演绎了符号理论,以叙事触及理论无法到达之处。凶杀案的现场和修道院内充斥着多种多样的符号,这些符号间的关系导向本次案件的真相。读者追随阿德索的推理,顺理成章地走向了对“符号与真理”问题的思考,这是对文本界域的认同,也是双方对话的起点和基础。实际上,从威廉向阿德索展示如何依据“自然的符号”判断出院长的马勃鲁内罗走失开始,读者就跟随阿德索进入文本策略之中,思考“符号”与“真理”之间的关系。二人在未进入修道院以前,威廉对符号的认识是“唯有我们在对事物缺乏完整的认识的时候,才使用符号,或符号的符号”[7]。凶杀案发生后,阿德索和威廉不得不靠着现场杂乱的符号还原真相。然而,在阿德尔摩死亡之后,越来越多与此案件相关的人员都以不同的方式被杀害,几场凶杀案显露出的迹象与符号指向了一个更隐秘的真相。这也为读者的阐释铺就了多条路线,阿德尔摩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七天内七位修士的死亡顺序是否遵循《启示录》的七声号模式?符号是否具有整一的秩序并指向真理?所有这些问题都在等待读者的回答,而读者的阐释将向文本提出新的问题并得到新的回答。

读者寻求与作者对话的过程,埃科称其为“推理散步”[9]。文本为“森林”,读者的阅读为入林漫步。

读者跟随阿德索进行文本“散步”时,就“真理”与“符号”问题展开对话,漫步文本之林。威廉破解韦南齐奥留下的二十个符号,试图寻找符号背后固定的秩序;谈及以符号来表示真理,威廉认为“理念是事物的符号,形象是理念的符号,一种符号的符号”[7],通过符号可以思考别人的理念,但“真正的科学不应该满足于作为符号的理念,而是应该通过发现各个独特的真实形象,去找到具体的真理”[7]。阿德索顺着导师的思路,发出疑问:“我论及某事物,它又向我论及另一事物,以此类推,但是那终极的事物,即那真正的事物,却永远不存在吗?”[7]威廉并没有确切地回答,而是将这个问题抛还给读者,读者也在文本之林的漫步中继续就此问题与文本对话。

《玫瑰的名字》采用了“侦探小说”形式叙事,以阿德索这个“华生”承载读者身份,与侦探威廉一同追寻真相。该“真相”既指七宗凶杀案的谜底,也指代由读者与作者共谋的“文本意图”,也是对符号究竟是什么的回答。

三、迷宫游戏:拨开符号之迷雾

1.根茎式迷宫

在《〈玫瑰的名字〉注》中,埃科认为他的小说是“一个迷宫的故事”,而不仅是“空间上的迷宫”[10]。也就是说,迷宫不光作为一个物理事实出现,且与整个文本的结构有关。

“空间上的迷宫”则是修道院图书馆。埃科在《〈玫瑰的名字〉注》中指出有三种类型的迷宫。第一种是希腊式的忒休斯迷宫,有中央,有出口,不会有人迷路;第二种是矫饰主义的迷宫,只有一个出口;第三种是网络式迷宫,也称为根茎式迷宫,“每一条路都可与其他任何一条相联结”[6],没有四周和出口。修道院图书馆则属第二种。

“根茎式迷宫”备受埃科推崇。埃科集结了德勒兹的“根茎”理论和皮尔斯的“试推法”,将文化意义单元引入符号学,符号意义的确定来自符号无限衍义的过程。埃科引入了皮尔斯的“解释符”概念,它是指涉同一客体的另一个表现形式,暂时占据了被解释的“客体”的位置,成为新的待解释对象,由此等待下一个解释项将其替代,如此衍义下去。这一过程呈现的形式并不是线性的,每个解释项承载了读者文化维度上的多义解释,符号与符号之间连缀成网,如同“根茎”一般,一条路可以通向任何一条路。这也就构成了“迷宫文本”。

读者的阐释则是行走迷宫的过程。为此,埃科引入了皮尔斯的“试推法”概念。试推法不同于演绎和归纳,它凭借假定的推测针对事实进行检验,在因果关系中反复循环以此推测真相。《玫瑰的名字》正是以侦探小说的形式,将“试推法”融入其中,引导读者在迷宫文本中散步。在内容方面,《玫瑰的名字》主要讲述的是威廉和阿德索探索一连串死亡事件的真相。凶杀案件所流露出的种种迹象都是符号,符号与符号间的联系组合成迷宫。文本本身是一个由语言搭建的物质性迷宫空间。由解释项连缀成的符号无限意指,为读者阐释搭建了多重楼梯,让读者阐释打破单一秩序的迷宫,走向“根茎式”的多维阐释空间。

2.走出“笑”之迷宫

因“根茎式迷宫”无中心也无外围的性质,读者尽管能够以个人视域自由阐释,随意行走于迷宫之中,但过分的自由会导致读者失序,在迷宫中陷入混沌而彻底迷失。此时,悬于迷宫中的“线”,也即作者安排的文本策略能够帮助读者辨认方向。当然,作者之线不是固定的一条,而是多条无限交叉的线,在无中心的空间中为读者铺就了数条清晰的出走迷宫之路。在读者辨识到文本策略的那一刻,便与读者确立了对话的契机。对话开始的那一刻,推理即刻进行,并期盼着双方“共谋”以获得审美愉悦。小说中对“笑”的讨论即是读者行走迷宫的一则典型案例。戒备森严的修道院内,每位修士都恪守着严格的诵经安排。然而,此处却存在着一场关于“笑”与基督教的讨论。第二天的“辰时经”时刻,豪尔赫与威廉围绕“笑”的合理性问题展开激烈的交锋。尤其是威廉认为“‘笑’标志着人是有理性的”[7]148这一颇具现代思想的观点,会使读者获得极大的认同感,同时也引发读者对“笑是什么”的思考。豪尔赫认为“人只有在默想真理、为自己的善举而感到欣喜的时候,心灵才会平静”[7],而笑会让人生疑。豪尔赫观念虽单一,却极富学识地援引基督教典籍,威廉以同样的方式回击之,关于“笑”与喜剧的合理性的讨论难分伯仲。读者的观念与文中思想对话,随着文本继续深入,读者也跟随作者的脚步走到了结尾:威廉进入藏书馆找到一切事情的元凶豪尔赫,继续与其就亚里士多德《诗学》第二卷进行讨论。豪尔赫认为“笑”使普通人消除恐惧,以戏谑取代信仰,颠覆上帝的真理,以至于可以粉碎固有的秩序。威廉则认为“笑”是一种力量,是神赋予人的智慧。“上帝的手是创造,而不是隐藏”[7],就如同此次凶杀案并不遵循《启示录》的秩序,而是由一系列偶然的无序堆叠而成。豪尔赫在亲手摧毁藏书馆中也走向自我毁灭。象征秩序的藏书馆与维护秩序的瞎眼老人的死亡,代表了矫饰主义迷宫难以存在。无序的、根茎式迷宫文本贯穿其间,就此,读者与文本策略达成共谋,走出迷宫,小说和符号游戏并行结束。

四、结语

埃科将符号学应用到小说创作的职业生涯转变,展现了其对叙事独特价值的思考。他利用其符号学素养,将《玫瑰的名字》作为理论的对位方创作出来,以符号衍义叙事,以叙事游戏演绎理论,讨论了秩序、符号、笑等问题。然而,埃科深知,叙事之所以相比理论具备独特力量,就在于读者阐释对小说另一半的补充。小说巧妙利用推理小说形式,将读者顺理成章塞入文本结构,构建标准作者与标准读者的对话,促成二者共谋文本意图。同时,符号的衍义构建了无中心也无外围的迷宫文本,提供了多样的解释路线,诠释了“根茎式迷宫”的要义,标准读者依托作者的策略安排与文本进行对话,进行“推理散步”,为叙事进行游戏提供了场域空间。《玫瑰的名字》将作者与读者勾连起来,二者在对话、共谋的过程中,展现出了叙事的独特力量。

参考文献

[1] 张琦.“笑与“贫穷”——论埃柯小说《玫瑰的名字》的主题[J].当代外国文学,2006(2).

[2] 戴锦华.镜与世俗神话:镜与世俗神话[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 苏珊·桑塔格著.反对阐释[M].程巍,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21:23.

[4] 翁贝托·埃科,理查德·罗蒂,乔纳森·卡勒.诠释与过度诠释[M].王宇根,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23.

[5] Eco U. Il nome della rosa[M]. Milan,Bompiani,1980.

[6] 埃科著.玫瑰的名字注[M]. 王东亮,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

[7] 翁贝托·埃科著.玫瑰的名字[M].沈萼梅,刘锡荣,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

[8] 沃·伊瑟尔著.阅读行为[M].金惠敏,张云鹏,张颖等译.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1.

[9] Eco U. The role of the reader: Explorations in the semiotics of texts[M].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79.

[10] Eco U. Reflections on “The Name of The Rose.” [J]. Encounter (London. 1953), 1985(4).

(特约编辑 杨 艳)

作者简介:安文琪,厦门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方向为西方文艺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