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质生产力背景下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评价
2024-11-04朱兆珍罗加雯
摘 要: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相互促进,共同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基于中国2014—2022年面板数据,采用熵权法对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指数进行量化评估,运用耦合协调模型探究两者之间的协同效应。研究发现:一方面,在国家、区域和城乡层面,我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和共同富裕指数均呈上升趋势,但区域和城乡间仍存在差距;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发展的耦合协调水平持续提升,经历了“极度失调—濒临失调—初级协调—中级协调—良性协调”。基于上述结论提出促进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驱动共同富裕、推动两者耦合协同发展以及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新质生产力;共同富裕;数字普惠金融;耦合协调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135(2024)06-0065-14
一、引言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视察时第一次提出“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同年12月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他进一步强调:“要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前沿性技术为基础,形成新的产业、模式、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当前,在数字化浪潮下,数字普惠金融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新活力[1]。同时,共同富裕的持续推进提升了居民收入,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居民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机会接触、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知识,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均以改变收入不平衡状况、缩小地区收入差距为主要目标,且内在目标一致,存在耦合互动关系[2],共同助力新质生产力形成。
2022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大对重点领域、弱势环节的支持力度,为共同富裕夯实根基。随后,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普惠金融提出新要求,不断缩小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促进共同富裕迈出新步伐。202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赋予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使命。新质生产力出现后,吸引了大量生产要素投入新兴产业,形成基于新兴科学技术的产业体系,促进数字普惠金融的高质量发展[3]。在此过程中,数字普惠金融得益于数字技术的驱动,实现对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服务渗透,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4],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推动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2016年9月,央行发布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中对“数字普惠金融”概念给予明确阐述,即“泛指所有借助数字技术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的实践”。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数字普惠金融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成为国内学术界的热点议题,其产生的积极影响得到广泛论证。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具备“普惠性”特征,能够增加就业[5]、降低融资成本[6],也可以促进经济包容性增长[7]和高质量发展[8],对不同区域的居民收入、消费都产生了积极的促进效应[9],形成“数字红利”[7],被视为打破乡村金融抑制与排斥的理想模式[10]。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具有“数字性”特征,可以扩大金融机构服务的覆盖面[11],具有良好的减贫效应[12],是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重要机制[13],不仅能够缩小居民收入差距[14],还可以缓解城乡差距[15]和区域差距[16],进而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当前,中央和地方均在大力推动共同富裕,但关于如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研究成果尚待进一步完善[17]。已有相关研究重点围绕共同富裕的内涵、路径与测评展开讨论。共同富裕一是富裕,二是共享,是一种兼顾合理性和渐进性的社会基准,旨在确保所有社会阶层均能实现基础水平的富裕[18]。其深层内涵涵盖了全体人民的富裕(全民富裕)、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富裕(全面富裕)、全社会的共建共富机制(共建富裕)以及渐进式增长以实现长期目标(渐进富裕)[19],既是社会发展的理念,也是以缩小地区、城乡以及收入差距(以下简称“三大差距”)为特征的社会转型[20]。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将进一步缩小“三大差距”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方向。从国际经验看,缩小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是成功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必要条件[21],推动城乡、地区协调发展并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路径[22]。如何对共同富裕建设进行动态监测与排序,助力各级党委、政府准确地诊断共同富裕建设的成效与问题,为共同富裕建设主动作为、高效配置资源,这是目前我国最具有前瞻性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23]。《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指出要研究制定出衡量共同富裕程度的指标体系。测评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共享”和“富裕”两方面的有机统一[24],共同富裕实现水平可以从整体富裕水平和成果共享水平两方面监测[25],也可以从共同富裕共享性、发展性和可持续性三个方面构建测评指标体系[26],或者以中等收入群体占比来表示[27]。
综上,纵观已有研究发现,首先,缩小“三大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路径,但目前仅停留在理论分析与政策阐述层面,亟待微观与实践层面进一步探寻推动共同富裕的具体路径;其次,数字普惠金融可以缩小“三大差距”,但并未将“三大差距”同时置于共同富裕情境中展开系统研究;最后,共同富裕测评的研究已取得一些成果,但缺乏聚焦共同富裕实现路径层面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首先,从新质生产力切入,探讨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耦合互动协同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为进一步理解新质生产力提供经验证据。其次,从数字普惠金融的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出发,度量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状态,并对其时空特性进行分析;最后,区别于现有研究从发展性、共享性、可持续性三方面构建共同富裕指标[28],以及从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物质生活、文化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水平5个维度评价共同富裕[2],本文将“三大差距”置于共同富裕研究情境,并依据“三大差距”是共同富裕实现路径这一特征事实构建共同富裕测评指标,拓展共同富裕的测量范围。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对我国当前实现共同富裕和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进行定量刻画,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二、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的耦合机理分析
(一)数字普惠金融为共同富裕提供金融资源
金融资源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29]。数字普惠金融利用新兴的数字化技术,对产品与服务模式进行创新,优化业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式,以合理的费用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系统性地减少金融排斥现象,削低边缘市场的融资壁垒,提升普惠金融的覆盖广度与深度,促使金融资源配置向基层渗透,惠及长期受传统金融机制制约的弱势群体,从而破解“普及、优惠、低风险”的“不可能三角”问题[30]。具体来说,首先,数字普惠金融通过为低收入人群持续拓宽金融服务渠道,提高长尾客户非劳动性收入,缩小收入差距,助力共同富裕逐步实现[31];其次,各区域自然禀赋和区位条件差距等因素导致区域发展和金融资源不平衡。数字普惠金融利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推动金融资源在地区间相对均衡分布,尤其加大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平滑区域差距,从而推进共同富裕[32];最后,共同富裕发展的重点领域是农村[33]。随着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投入农村的金融资源随之增加,创新涉农金融业务机制、模式和产品,推动农村地区产业提档升级,激励农村居民创业,助农增收,减缓收入与消费不平等,降低城乡收入差距进而驱动共同富裕。显然,数字普惠金融在缩小“三大差距”方面为共同富裕提供金融资源。
(二)共同富裕倒逼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基于我国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等特殊群体,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必然要求大力发展高质量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与之相匹配[34]。同时,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因此,一方面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并推动其高质量发展,做大做优“蛋糕”;另一方面,发展新质生产力并推动其高质量发展需要大量高素质劳动者,促进共同富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升人力资本,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并推动其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35],也有助于分好“蛋糕”。简而言之,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共同富裕更需要兼顾“富裕”和“共享”。随着人民富裕程度的提高,居民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相应增长,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和个性化趋势。作为响应,数字普惠金融机构将积极开发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这种发展不仅提升了公众对数字普惠金融的接纳度和使用积极性,而且激发了金融创新的动力,提高了服务的便利性,进一步巩固了数字普惠金融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共享”有助于减少社会不平等现象,提高社会的整体福祉水平,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创造一个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共享”理念促使更多的人群融入金融服务,为金融机构带来更多需求和挑战,进而驱动数字普惠金融创新,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因此,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将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研判:共同富裕通过倒逼效应促进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三、研究设计
为全面、系统、科学地分析数字普惠金融与实现共同富裕战略目标之间的耦合互动关系,本文尝试构建数字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发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一)指标体系构建
1.数字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的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标运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衡量。该指数融合了普惠金融的“普惠性”与数字金融的“数字性”特征,涵盖数字金融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及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三个维度[36],构成了一套权威的数字普惠金融衡量数据集[11]。
2.共同富裕指标体系构建
新质生产力与共同富裕所要求的全体人民共同分享财富的理念不谋而合[37]。共同富裕不仅要实现富裕,还要全民共享富裕,而缩小“三大差距”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因此,本文基于缩小“三大差距”视角,借鉴刘心怡等的做法[38],从两方面测评共同富裕实现程度:一方面考察收入水平的提高幅度,反映富裕水平;另一方面考察收入水平的差异程度,反映共享水平。以全体居民、区域、城乡收入均值为基准,计算收入与均值的离散值的绝对值,用以衡量共同富裕实现程度。此指标的离散性小,说明“三大差距”缩小、共同富裕水平得以提升[39]。进一步借鉴张呈磊等研究成果[40],构建包含收入水平/差距、区域收入水平/差距及城乡收入水平/差距3项主要指标、6项子指标、12项三级指标的共同富裕测评指标体系。为方便演算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的耦合协调度,将数字普惠金融测评指标体系分成国家、区域和城乡3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又分为3个子指标,即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详见表1。
注:“+”表示指标为正向指标,“—”表示指标为负向指标
(二)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和蚂蚁金服集团联合发布的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数据。共同富裕指标的数据主要源自《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金融年鉴》及各省级行政区域的官方统计数据和年度公报。依据国家统计局区域划分标准,本文将中国分为东、中、西、东北四个区域。从2013年起,国家统计局开展了城乡统筹家庭收支和生活状况调查,涵盖可支配收入等资料。相较于2013年前城市和乡村的家庭调查,在调查范围、方法和指标口径上均有所调整。2014年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深化的重要时期,为准确把握城镇化发展的新态势、新特征,正确应对城镇化带来的各种风险与挑战,中共中央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因此,为确保实证分析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本文数字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数据均以2014年为基期进行计算。
(三)研究方法
本文构建了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指标体系,通过计算其耦合与协调模型,探究区域耦合协同的空间差异效应。具体的实施方法和程序如下:
1.指标无量纲化处理
鉴于各类指标具有异质的度量尺度和单位特性,本文采用极差变换法对共同富裕度量指标进行了无量纲化处理,以确保比较的便捷性,针对极差变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零值数据,在计算熵值的过程中,实施了适当的平移操作,以防止在执行对数运算时产生逻辑上的真空。其中,为了尽量减小平移处理对原始数据的影响,平移幅值是0.001。具体操作如下:
对于值越大越好的正指标,令y_ij=(x_ij-x_(min( j)))/(x_(max( j))-x_(min( j)) )+α (1)
对于值越小越好的负指标,令y_ij=(x_(max( j))-x_ij)/(x_(max( j))-x_(min( j)) )+α (2)
式中:x_ij表示i省域/区域的j指标值;y_ij表示标准化后的指标值;i = 1,2,…,31;j = 1,2,…,m(m为指标个数)。x_(min( j))表示最小值,x_(max( j))表示最大值。
2.熵权法赋权
熵权法是根据各指标之间的数值差来确定其权重的一种客观赋权法,可以有效规避人为偏差带来的主观性。因此,本文运用熵权法确定数字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测评指标的权重并计算综合测评指数。具体操作可以分为四步:
第一步:计算指标y_ij在数字普惠金融系统和共同富裕系统中的权重p_ij:
(4)
式中:系数k=1/lnm,(m为样本数) 0 ≤e_j≤ 1。
第三步,计算各指标的综合权重ω_j:
式中:1—e_j为第j个指标的差异系数,差异系数越大,则指标x_j在综合指标测评体系中越重要。
第四步,通过对各指标的综合权重ω_j与y_ij的乘积之和计算综合测评指数W_ij:
3.耦合协调度模型
耦合协调度是指系统内部和外部要素之间嵌入的程度,反映了系统有序发展和协调状态的优劣[41]。本文研究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的相互作用关系,构建“数字普惠金融—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模型。该模型的构建涵盖三个指标:耦合度C,耦合协调指数T以及耦合协调度D。最终依据耦合协调度D值和协调等级的划分标准,得到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的耦合协调度。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耦合度C值
度量多个系统U1、U2…..Un协调发展的耦合度函数为:
C_n=√(n&(U_1×U_2×…×U_n)/(((U_1+U_2+…+U_n)/n )^n )) (7)
本文旨在度量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两个系统间交互作用的耦合度,为此,构建两者的耦合度函数为:
C=√(2&(W_1×W_2)/(((W_1+W_2)/2 )^2 ))=2×√(W_1×W_2 )/(W_1+W_2 ) (8)
公式(8)中,W1与W2分别代表数字普惠金融测评指数和共同富裕测评指数。通过公式(8)推导出耦合度C在[0,1]范围内,C值的度量实际揭示了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测评指数间的交互耦合程度,在评估、预测两者动态演变趋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C值也存在缺陷。当某一省份或者区域的数字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发展均不理想时,也可能出现C值较高的问题,这种情况属于“伪耦合”。为了规避“伪耦合”问题,本文进一步构建了数字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的耦合协调度模型。
第二步,构建耦合协调度模型
D=√(C×T) (9)
式(9)中,D为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之间的耦合协调度;C为公式(8)计算的耦合度;T为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之间的耦合协调指数,是二者的综合评价得分。
第三步,计算耦合协调指数T
T=αW_1+βW_2 (10)
公式(10)中,系数α和β作为衡量两个系统协同进展相对权重的未知参数,满足约束条件α+β = 1。本文借鉴已有研究[2],假设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重要性相等,设定α = β = 0.5。
学术界对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尚未形成统一界定,鉴于研究对象的特征,本文借鉴谭燕芝等的研究成果,对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见表2[11]。
表2 耦合协调度等级划分标准
四、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时空特征分析
(一)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测评结果分析
根据表1构建的数字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指标体系,运用熵权法赋权,得到2014—2022年全国、区域和城乡的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指数,见表3和表4。
数字普惠金融方面,从国家层面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从2014年的0.001 0增加到2022年的0.398 1。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的前瞻性理念。严格来说,数字普惠金融于2014年才开始发展,因此,2014年数字普惠金融指标数据最低。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着重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以推动普惠金融的普及,确保所有经济主体均能充分受益于金融服务的普惠性。2015年数字普惠金融较2014年取得了跨越式发展。2015年底,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2022年,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稳步提升,逐渐趋于成熟。尽管2020年新冠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造成了较大影响,导致整体经济增速出现大幅下滑,但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与2019年相比,数字普惠金融仍上升19%,彰显了数字普惠金融在疫情时代的独特优势和强大韧性。近年来,中国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推动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快速发展。从区域层面分析,2014—2022年四个区域数字普惠金融测评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存在“东强西弱”的现象,与谭燕芝等研究结论一致[11]。东部地区之所以持续领先,主要得益于其区位和资源的双重优势。凭借雄厚的人才储备、金融资源以及健全的普惠金融体系,东部地区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水平,推动了数字金融服务形态与金融产品的丰富与创新,使得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整体较高。受各自地区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的制约,中部、东北部、西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测评结果依次递减。从城乡层面分析,不管城镇还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都在稳步上升,但城镇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要高于农村。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时间“差距”角度分析,2014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初期,国家、区域和城乡三个层面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基本没有差距。然而,到了2015年,相较于2014年数字普惠金融测评结果急剧上升,且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三大差距”开始显现,但随后又呈现出差距不断缩小的趋势。以城乡层面为例,2015年城镇和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测评结果相差0.048 0,2016年差距缩小到0.029 8,2017—2019年城乡绝对差距值进一步缩小,分别为0.017 1、0.012 4和0.017 2。但到了2020年,由于疫情期间实施封控管理,城镇数字基础设施相对健全,且城市居民的数字金融知识水平也相对较高,城乡数字普惠金融差距反而扩大至0.063 1。不过,到了2021—2022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差距又逐渐缩小。
在共同富裕方面,国家、区域和城乡三个层面的测评指数显示(表4),2014年共同富裕水平最低,2015年取得跨越式发展,2016—2022年整体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究其原因,2012年党的十八大制定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其核心在于消除区域、城乡与收入中长期积累的不平衡,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此后,为缩小这“三大差距”,国家制定差异化政策,具体包括针对东、中、西、东北地区四大板块的发展策略,有力推进城镇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并通过对口支援等方式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扶贫并扶智。这一系列战略政策的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平滑了“三大差距”,有利于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实现。从区域层面分析,根据2014—2022年四个区域共同富裕测评结果,东部地区共同富裕发展一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而中部、东北部地区共同富裕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但仍略高于西部地区。这一现象可能与以下因素相关:国土空间资源禀赋差异、区域间经济发展差距、区域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与资源要素错配,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等。从城乡层面分析,城镇的共同富裕发展水平优于农村,很可能与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有关。随着新产业、新业态加速向城市集中,城镇居民增收方式更加多元化,其收入水平也相应地高于农村居民。
(二)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分析
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的耦合协调能相互促进,共同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基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背景,本文通过构建耦合协调度模型,计算2014—2022年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并将其结果绘制成图1。按照时空维度,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之间的耦合协调进程经历了五个阶段:极度失调—濒临失调—初级协调—中级协调—良性协调。2014—2022年,国家、区域和城乡三个维度的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逐渐上升,从最初的极度失调到2022年的良性协调,但距离高度协调甚至是优质协调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从国家层面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从2014年的0.049 1跃升至2015年的0.285 3,于2016年快速升至0.405 3。2016—2022年两者耦合协调度仍呈上升趋势,只是增速有所减缓,表明两者耦合协调发展趋于平稳,基本保持良性协调状态,这也说明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已基本形成协同发展的内生动力,能够为我国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从区域层面分析,数字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关系总体上呈现“东强西弱”的格局,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新质生产力的地区差异。因此,推动先发地区带动后发地区发展,对我国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城乡对比的视角下,城镇的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之间的协同发展趋势明显优于农村。因此,在加快发展和形成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农村地区需进一步发挥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的融合效应,促进双方同步发展、协调互动。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基于2014—2022年数字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面板数据,本文深入分析了新质生产力背景下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度,运用熵权法构建了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的评估指标体系,并通过耦合协调度模型定量计算了两者之间的发展关联度。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一方面,国家、区域和城乡三个层面的数字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发展水平均显著提高,且区域和城乡的发展差距总体呈缩小趋势,但仍存在“东强西弱”“城镇强农村弱”的现象。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发展的耦合协调水平持续提升,经历了“极度失调—濒临失调—初级协调—中级协调—良性协调”。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对如何推进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耦合协同以及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在新质生产力发展背景下,完善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构建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互利、互惠发展格局,适度增加部分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共同富裕水平。同时,做好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与政府运行之间的协同高效。第二,大力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应用以及普及,为各地区共同富裕提供支持,为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动能。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较高以及收入较高地区应加快数字普惠金融技术建设步伐,大力支持相关领域的发展;中部、东北部地区应深化数字普惠金融的应用,构建多极化发展格局;应重点扶持西部以及农村地区的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多渠道为其提供发展机会。第三,贯彻落实共同富裕国家战略,推进区域协同发展,缩小发展差距,为新质生产力的均衡发展打造经济基底。一方面,因地制宜进行资源倾斜,提升西部及农村地区的公共服务质量,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另一方面,根据各地区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的缩小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 杨秋菊,王文福.数字普惠金融、新质生产力与城乡共同富裕[J].中国流通经济,2024(6):115-126.
[2] 吴应宁,王琴,汪张林.中国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耦合协调实证研究[J].合肥学院学报(综合版),2022(5):34-40.
[3] 张翱,孙久文.数字经济发展与新质生产力的生成逻辑[J].学术研究,2024(5):87-95.
[4] 杨春红,郭继涛.数字普惠金融对农村相对贫困的影响机制及空间效应研究[J].经济问题, 2024(3):61-68.
[5] 冉光和,唐滔.数字普惠金融对社会就业的影响——基于企业性质和行业的异质性考察[J].改革,2021(11):104-117.
[6] TCHAMYOU V S.,ERREYGERS G.,CASSIMON D. Inequality,ICT and Financial Access in Africa[J]. 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and Social Change,2019,139:169-184.
[7] 张勋,万广华,张佳佳,何宗樾.数字经济、普惠金融与包容性增长[J].经济研究,2019(8):71-86.
[8] 王刚贞,陈梦洁.数字普惠金融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渠道机理与异质特征[J].财贸研究,2022(10):45-56.
[9] 安强身,刘俊杰,李文秀.数字普惠金融与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作用机制与经验证据[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23(3):1-23.
[10] 陈银娥,邹一源,李鑫.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贫富差距的影响研究——基于数字鸿沟的调节效应分析[J].宏观经济研究,2023(10):4-22+40.
[11] 谭燕芝,李云仲,叶程芳.省域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评价及其耦合协同分析[J].经济地理,2021(12):187-195+222.
[12] 姜美善,梁泰源.传统金融与数字普惠金融的减贫增收效应:差异性与互补性[J].广东财经大学学报,2023(5):57-74.
[13] EASTERLY W. An Identity Crisis? Examining IMF Financial Programming[J].World Development,2006,34(6): 964-980.
[14] 于学霆.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收入差距——基于重庆37个区县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23(6):71-85.
[15] 郑展鹏,刘笑言,曹玉平.数字普惠金融与城乡收入差距:马太效应抑或长尾效应?[J].经济体制改革,2023(6):5-13.
[16] 肖威.数字普惠金融能否改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局面?[J].经济评论,2021(5):50-64.
[17] 张文珂,张琳雪,万立全,等.数字经济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J].南开经济研究,2024(5):14-30.
[18] 李实.共同富裕的目标和实现路径选择[J].经济研究,2021(11):4-13.
[19] 张瑞娟.共同富裕视角下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构建:主要模式与路径优化[J].农业经济问题,2024(5):109-121.
[20] 王灵桂.实现共同富裕:新发展阶段的崭新目标[J].江淮论坛,2021(4):5-10+2.
[21] 辛向阳.习近平的共同富裕观[J].新疆社会科学,2022(1):1-7+146.
[22] 查雅雯,曹立.缩小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主要挑战、现实基础与实现路径[J].理论视野,2022(5):52-57.
[23] 陈丽君,郁建兴,徐铱娜.共同富裕指数模型的构建[J].治理研究,2021(4):5-16+2.
[24] 杨宜勇,王明姬.共同富裕:演进历程、阶段目标与评价体系[J].江海学刊,2021(5):84-89.
[25] 刘培林,钱滔,黄先海,等.共同富裕的内涵、实现路径与测度方法[J].管理世界,2021(8):117-129.
[26] 张磊,黄世玉,刘长庚.中国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事实格局及突破路径[J].经济学家,2023(9):14-25.
[27] 汪三贵,孙俊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中国的相对贫困标准、测量与瞄准——基于2018年中国住户调查数据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21(3):2-23.
[28] 马文璐,赵茂.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的耦合协调研究[J].河北金融,2022(8):60-66.
[29] 史依铭,黎思琦.数字普惠金融对我国共同富裕的影响研究[J].新疆社会科学,2022(5):41-53+178.
[30] 蒲海涛.以科技破解普惠金融“不可能三角”[J].中国金融,2020(1):23-25.
[31] 武宵旭,任保平,刘艺葳.金融发展与共同富裕——基于传统金融与数字金融的交互效应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23(11):125-141.
[32] 张海燕,田孟乡.数字普惠金融对共同富裕影响研究——基于空间计量的实证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24(1):119-126.
[33] 黄祖辉,叶海键,胡伟斌.推进共同富裕:重点、难题与破解[J].中国人口科学,2021(6):2-11.
[34] 吴学磊,游兴月.新时代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和实现路径[J].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4):301-306.
[35] 发展新质生产力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N].人民日报,2024-06-26(14).
[36] 朱兆珍,陈悦.数字经济背景下省域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应用[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23(2):73-88.
[37] 杨二美.以新质生产力推进共同富裕:逻辑机理与实现路径[J].党政研究,2024(4):37-49+125.
[38] 刘心怡,黄颖,黄思睿,等.数字普惠金融与共同富裕:理论机制与经验事实[J].金融经济学研究,2022(1):135-149.
[39] 郑军,徐蕊.农业保险、城镇化与共同富裕——基于城乡收入差距视角[J].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3):213-223.
[40] 张呈磊,郭忠金,李文秀.数字普惠金融的创业效应与收入不平等:数字鸿沟还是数字红利?[J].南方经济,2021(5):110-126.
[41] 陈红光,裴劲松.大病保险与商业重疾险的耦合协调度及发展问题研究[J].贵州财经大学学报,2022(1):46-57.
(责任编辑:张新玲)
收稿日期:2024-06-30
作者简介:朱兆珍(1982—),女,安徽淮南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资本
市场财务会计、数字普惠金融。罗加雯(2001—),女,安徽滁州人,硕士研究生,
主要研究财务会计。
基金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共同富裕动态评价指数构建与应用研究”
(AHSKY2022D091);中国商业会计学会重点科研课题“数据要素赋能专精特新
企业价值创造:耦合机理与实现路径”(2024zsx001);安徽财经大学校级重点科
研项目“数据要素驱动企业价值创造的作用机理与效应研究”(ACKYB23013);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数据要素与专精特新企业竞争力——基于
技术创新的分析”(ACYC202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