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实践经验阐析
2024-10-23李俊斌赵欣
摘要:党管干部是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永恒主题,是中国共产党选贤任能不断开创治国理政新境界的根本保障。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管党治党的历程表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干部问题,打造了堪当历史使命和时代重任的干部队伍,从多个维度构建了兼具特色和优势的党管干部的理论和制度体系。具体表现为:在宗旨驱动维度上,引导干部坚守和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在形象定位维度上,把担当责任作为干部必备基本素质;在组织培养维度上,将严管和厚爱统一于干部管理全过程;在权力规范维度上,强化对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党管干部原则及其制度体系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制度优势的体现,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关键性作用。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管干部;实践经验
中图分类号:D26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4)03-0056-13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项目“中国共产党国际宣传工作经验研究”(21VSZ015);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数字化转型与风险治理研究”(24SKJD079)。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要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在新的征程上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美好未来。”[1]从毛泽东同志提出“有计划地培养大批的新干部”[2]526的指示,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3]的重要论述,无不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对干部问题的一贯重视。党管干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重要范畴,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纵观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恢宏历史,中国共产党在微观层面上把党管干部作为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宏观层面上把党管干部纳入国家治理体系运行的关键环节,既坚持了党管干部根本原则,又提升了党治国理政能力。中国共产党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管干部的理论和制度体系,深化了管党治党内在规律认识,有助于培育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引导干部坚守和践行党的初心使命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4]559-560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以来,为了执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社会职能,其全部奋斗都一以贯之地体现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5]的初心使命。牢记和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是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为执政党的必然原因,也是其能够长期执政的必要条件。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是中国共产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精神动力,它使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追求占据了真理与道义的制高点,为激励干部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坚定了目标方向和提供了动力源泉。
(一)认识初心使命的价值,高擎接续奋斗的伟大旗帜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义无反顾追求振兴中华、造福民众的伟大愿景,开启了从弱小到壮大、从曲折到坦途的历史征程。进入近代以后,中国社会处于数千年没有遭遇过的大变局,为了摆脱内忧外患的黑暗境地、结束中国人民的深重苦难、改变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中国共产党忠诚于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凭借浩然的革命勇气、强烈的担当精神、卓越的领导能力,在对外反对殖民侵略、对内反抗封建统治的斗争中成为中华民族的脊梁。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从古以来,中国没有一个集团,像共产党一样,不惜牺牲一切,牺牲多少人,干这样的大事。”[6]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征程中,中国共产党都能够保持初心不改、矢志不渝的奋斗精神,带领中国人民推进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取得了彪炳史册、举世瞩目的辉煌功绩。近代以来苦难辉煌的历史昭示,不论哪个政党、什么主义,唯有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主题,才能不被中国历史所抛弃。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快速变化的形势环境、日益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种各样的矛盾风险挑战等,对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来说无疑是一场全新的时代大考。作为百年大党,中国共产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和支持,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创造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必须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担当,持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坚决反对和抵制一切违背党的初心使命的思想和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近百年来所付出的一切努力、进行的一切斗争、作出的一切牺牲,都是为了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正是由于始终坚守这个初心和使命,我们党才能在极端困境中发展壮大,才能在濒临绝境中突出重围,才能在困顿逆境中毅然奋起。”[7]298因此,为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本色,接力书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答卷,必须把牢记和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常抓不懈的终身课题。
(二)把握初心使命的要求,保持不断前进的精神动力
只有把握党的初心使命的要求,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凝聚起干部和群众勠力同心、砥砺前行的精神力量。其一,牢记党的初心使命,要求干部站稳党的政治立场,清楚“我是谁、为了谁”这两个根本问题。邓小平同志认为:“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8]217-218江泽民同志指出:“明确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党所处的历史地位和所肩负的崇高使命,把握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精髓,保证党的建设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9]中国共产党“两个先锋队”的阶级属性,决定了干部必须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10]的理念,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政治承诺,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身居多高的职位,都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11]各级干部要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利他心和公仆心,切实以人民的忧乐甘苦为自身的知行参照,充分发挥在发展生产、奉献社会、服务群众中的模范作用,在践行历史使命的过程中诠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政治自觉。其二,牢记党的初心使命,要求干部明确党的方向和追求,清楚“为何奋斗、怎样奋斗”这两个重大问题。在奋斗目标上,共产党本身决无私利可图,而是以谋求利益的民族性和人民性为价值归宿;在奋斗方式上,共产党不局限于现实利益的诉求与满足,而是“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12]。各级干部要遵从初心使命的召唤和引领,始终坚持共同理想和最高理想的辩证统一,更加自觉地投身于改革创新的时代潮流,通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步骤、分层级地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肩负党的历史使命,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进党的宏图大业。
(三)推动初心使命的践行,顺应时代方位的发展要求
依据社会运行历史规律来看,社会进步总是依据人民需求在处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中完成的。毛泽东同志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13]然而,受近代以来各种历史条件的局限,我国生产力及经济基础处于相对落后状况,造成了社会生产与人们需求之间的失衡,也是制约民族复兴与人民幸福的根本症结所在。随着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新时代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契机、更有自信、更有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但我们仍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艰巨而复杂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全党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7]13这就需要我们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增强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政治自觉和历史主动。列宁指出:“没有革命理论,就不会有坚强的社会党,因为革命理论能使一切社会党人团结起来,他们从革命理论中能取得一切信念,他们能运用革命理论来确定斗争方法和活动方式。”[14]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与时俱进地回答了中国共产党应该承担怎样的历史使命以及如何肩负起历史使命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干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提供了认识论和方法论指导。党的初心使命是历史逻辑与现实任务的统一,决定了干部必须在坚持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不断推动党的初心使命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相适应,使践行党的历史使命有新气象、新作为。依据历史方位与时代大势,践行党的初心使命,要求干部在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过程中,开展解决矛盾、克服阻力、抵御风险、应对挑战的伟大斗争,坚持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把担当责任作为干部必备基本素质
主动担当作为从本质上反映了干部对党和人民忠诚、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面貌,是建设高素质革命和执政骨干队伍的内在要求,是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检验的革命事业和执政实绩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最能看出一个干部的党性和作风”[15],而“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16]251。无论是在抵御外来侵略、推翻国内反动统治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开展经济社会建设、应对风险挑战的和平发展年代,党中央都要求干部明白自己肩负的具体而重大的责任,强化时时处处带头意识,把担当责任贯穿行使权力的各个环节,在自律与他律中提高担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始终展现负责任、有作为的奋斗姿态和政治形象。
(一)明确干部角色定位,推动干部成为担当责任的模范
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指出:“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17]作为夺取和巩固政权的中坚力量,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主体,是推动社会主义革命与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邓小平同志就特别强调:“执了政,党的责任就加重了,共产党员的责任就加重了,我们领导干部的责任就加重了。”[8]303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双重任务,对执政党以及各级干部提出了更高期望、更高要求。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和顺应时代要求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干部锤炼自我和担当作为的“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18]的要求,这既是对干部提出的一套硬标准,也是对干部发出的一道动员令。做“信念过硬”的干部,要求把筑牢理想信念作为净化思想的首要任务,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坚定对kiCxEWhCrNiiY4hBPiDj8A==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践行理想信念,成为坚守共产党人政治灵魂的中流砥柱,成为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做“政治过硬”的干部,要求守护好政治生命线,成为“政治上有教养的人”[19],自觉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原则,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将讲政治融入党性锻炼、政治能力建设之中,通过加强政治历练、提高政治觉悟、积累政治经验、增长政治智慧,使干部的政治素养与其权力职责相匹配。做“责任过硬”的干部,要求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以钉钉子的精神担当尽责,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责任。做“能力过硬”的干部,要求始终保持一种能力不足的紧迫感和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不断丰富理论储备、优化知识结构、开阔眼界视野、创新思维方式,全面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做“作风过硬”的干部,要求遵从党的性质宗旨,围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作风建设,通过坚持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侵蚀,形成清正廉洁的品格作风,增强拒腐防变的政治定力。
(二)强化干部带头意识,推动干部做好担当责任的表率
邓小平同志指出:“共产党——这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中先进分子的集合体,它对于人民群众的伟大的领导作用,是不容怀疑的。”[8]218要使广大党员和群众有担当觉悟,务必使党的各级干部先有担当觉悟。相较于其他社会成员而言,各级干部具有掌握和运用诸如政治、组织等方面资源的优势,更有机会和能力对合理配置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公平正义等产生影响。因此,树立担当精神,是干部使命所在、职责所系,是当好引领社会风尚的旗帜标杆、端正党风政风社风的关键之举。作为社会人格化的代表,各级干部自当在其位谋其政,主动担当更多的义务和责任,自觉承担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率先做到责任在心、担当在肩,做敢于担当、乐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表率,以在全党营造上行下效、层层传导的政治氛围,自上而下形成担当责任的“头雁效应”。做敢于担当的表率,要求干部在关键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20]。做乐于担当的表率,要求干部认识到担当责任是激发建功立业内生动力的题中应有之义,不能只想当官而不干事、揽权而不担责、出彩而不出力。是否有担当意愿以及有多少担当,不仅能够反映出干部的工作态度,而且直接影响干部的事业大小和成败,“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21]145。做善于担当的表率,要求干部始终保持忧党、忧国、忧民的忧患意识,与时俱进、时不我待的奋斗精神,久久为功、利在长远的耐心耐力,以破解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导向,把党的原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统一起来,在知信行合一中有所作为。
(三)健全干部问责体系,强化干部担当责任的保障
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指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4]172权力本身蕴含着责任,担当责任与行使权力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勇于担当责任是行使权力的前提和基础,有多大的权力必然对应多大的责任担当。中国共产党始终重视对干部违纪违规、失职失责的严厉惩处,做到了“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16]35,逐步形成了专门针对党员干部的全面系统的问责制度规范体系。第一,在问责目标方面,以规范干部思想和行为为旨归。建党初期受建章立制历史条件制约,党内问责对象及目标的精细化程度不高,对干部与党员的责任追究差异不大。但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避免出现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党中央更加重视从制度层面划定干部的职责范围,要求干部承担与权力相对称的责任,强调“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21]147。第二,在问责主体方面,从一体主导走向多元协同。从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出发,逐步形成各级党委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及派驻机构承担专门监督职责、党的各级工作机关负有必要监督职责,多个主体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的监督格局,以及时、全面、有效地追究干部失责行为。第三,在问责范围方面,从直接责任拓展到领导责任。从党内问责制演进趋势来看,呈现出从追究直接责任向追究领导责任延伸、党务行为与从政行为的责任分离转向责任共担的特点。这样就逐步扩大和拓宽了问责客体,将相关上级领导、监督主体纳入问责对象,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都进行问责,以防范由主要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而引发链条式、塌方式的腐败问题。第四,在问责内容方面,从侧重性问责走向全面性问责。从在革命时期注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22]的问责,到建设时期重点强调对官僚思想、特权主义和贪腐行为的问责,再到改革开放以来涉及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党的建设各个领域的问责,不断推动干部问责情形朝向多维度和体系化发展。第五,在问责程序方面,以干部权力运行为内生逻辑。遵循“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23]的问责路线,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环节:“责任界定”(行使权力前)——“责任监督”(行使权力中)——“责任追究”(行使权力后),这三个环节构成干部问责的完整链条,确保问责过程的有序性和问责结果的公正性。
三、将严管和厚爱统一于干部管理全过程
从严管理干部是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胜利、巩固执政地位、破解历史周期率的必然要求。从管党治党实践来看,“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24]始终是党培养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原则。党对干部的严格管理与关心信任并不相互对立,严格管理旨在最大限度保护干部、预防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关心信任旨在最大限度培养干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二者统一于干部队伍建设实践。因此,严格管理是对干部关心信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只有将关心信任融入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等管理过程,对德才兼备的干部真心关爱、大胆提拔、放心使用,才符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初衷。通过加强党内教育、合理选拔任用、科学考核评价等方式,搭建起干部成长进步的舞台,有助于增强干部的归属感、荣誉感、获得感。
(一)推动党内教育常态化,锤炼干部党性修养
刘少奇同志指出:“为了保持我们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的纯洁,提高我们的革命品质和工作能力,每个党员都必须从各方面加强自己的锻炼和修养。”[25]党内教育是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也是干部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的党性修养要求,反映了党中央和人民群众对干部提高素质的期待。因此,“从严治党,除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外,必须着重加强党内教育,提高党员素质”[26]。历次党内教育表明,党内教育已经形成了兼具计划性、经常性开展的特色传统,通过要求从普通党员到党的高级领导干部都积极参与精心谋划、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创新的党内教育活动,以学习统一思想、增强本领、凝心聚力,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的素质、形象和威望。首先,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党内教育。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阶段,都肩负和承担着不同的历史任务。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内教育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都十分明确,分别紧扣“救国”“兴国”“富国”“强国”等核心词汇,推进和完成了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达到了服务党和人民事业大局的效果。其次,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党内教育。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党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这是主要方面,必须加以肯定,并向各级干部讲明白。但是存在着问题,必须加以整理。”[27]强烈的问题意识,是党内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党内教育针对党的建设中面临的各种矛盾问题而展开,着力解决思想作风不纯洁、政治素质不过硬、实践能力不高强、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旨在提高全党尤其是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28]。最后,不断推进党内教育模式创新。党内教育活动分层次、按阶段、有节奏地推进,逐步形成了目标同向与内容侧重、顶层设计与基层创造、全面动员与典型示范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有助于实现理论学习、品格锤炼、使命担当等教育目标,为干部应对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注入持续性思想、政治和智力源泉。
(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信任,其中重要一环在于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能够脱颖而出,为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培养、选拔、使用人才。毛泽东同志指出:“指导伟大的革命,要有伟大的党,要有许多最好的干部。”[29]正如列宁强调:“要研究人,要寻找能干的干部。”[30]首先,严格坚持干部标准,选任德才兼备的人才。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在一个几万万人的大民族中领导伟大革命斗争的党,没有多数才德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2]526推进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事业发展,邓小平同志认为关键在于“要注意培养人,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班子”[31]380。随后党中央逐步确立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32]的干部选任标准,把道德品质置于优先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33]412他同时强调:“概括起来说,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33]412好干部标准的提出,既是对干部队伍建设的实践总结,又为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其次,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胆起用中青年干部是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优良传统,随着全党全社会工作中心和重点的转移,党中央更加重视干部的新老更替问题,强调“要选一些比较有实际经验的稍微年轻一点的干部进领导班子”[34]。通过利用年轻干部学历高、知识储备丰富、专业能力强、有激情活力、有创新精神等优势,并鼓励他们“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增长才干”[35],从而发挥年轻干部群体的生力军作用,推动党的事业薪火相传。最后,采用科学立体选任方式,科学合理使用干部。识别、使用和爱护干部,是百年来党的干部政策的一条主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近距离接触干部,观察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看其见识见解;观察干部对群众的感情,看其品质情怀;观察干部对待名利的态度,看其境界格局;观察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过程和结果,看其能力水平。”[36]418-419在认真考察干部特长优势、充分了解岗位职能需求的情况下,遵循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任用,最大化利用广大干部的聪明才智和释放广大干部的创造活力。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干部自我完善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干部的考核评价,将其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的激励鞭策作用,“让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干部真正得到重用、充分施展才华,让作风飘浮、哗众取宠的干部无以表功、受到贬责”[37]。首先,完善干部考核的指标体系。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干部考核标准的发展与完善。出于特殊历史和条件的需要,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及民主革命时期干部考评指标侧重于思想政治、社会关系等方面,以确保干部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延续了把讲政治放在首要位置的做法,但同时提出把握好“搞政治”与“懂业务”的关系,强调“各行各业的干部都要努力精通技术和业务,使自己成为内行,又红又专”[38]。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经历了从以德、能、勤、绩为主要内容的定性考核,到更加注重考核实绩的定量考核,再到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定性定量综合考核的发展过程。新时代党中央更加强调“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36]419,这样有助于杜绝少数干部为寻求个人名利而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促使干部创造出经得起党和人民检验的业绩。其次,改进干部考核的方式方法。在探索运用多渠道考察干部的历史进程中,强调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法,尤其重视人民群众对干部的评价,干部绩效的好坏最终由人民群众评判。人民群众成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主体,为人民谋福利的质量水平以及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成为干部考核的根本依据。通过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增加社会公众评价比重,推进干部考核方式方法走向科学化、民主化,使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干部既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又获得党组织的肯定和信任。最后,强化干部考核的结果运用。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督促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作为福利待遇、评先奖优、选拔任用、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通过褒奖奋发有为的干部,警醒庸碌无为的干部,惩戒胡乱作为的干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39]。
四、强化对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马克思在剖析资本主义体制下政府权力的放纵与堕落时指出:“它既给统治阶级用这种统治形式加以束缚的工人阶级带来屈辱,也给统治阶级本身带来屈辱。”[4]138在马克思看来,要改变资产阶级权力的“奴役”和“牟利”性质,公共权力应该转移到工人阶级手中并受到严格制约和监督,才不至于成为凌驾在社会之上的异己力量。中国共产党继承了马克思权力监督思想,充分认识到规范权力的行使是管理干部和治理腐败的关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40]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尤其是执政之后,党中央严格规范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权力,通过完善党内纪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强化党内外监督力度,以促使干部在受到经常性监督和严格化约束的环境中行使权力。
(一)抓好“关键少数”,保持权力运行严肃性
毛泽东同志在论述干部政策时指出,中国共产党完成历史任务,必须有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作为骨干支撑,因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2]526。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只有管住‘关键少数’特别是高级干部和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才有震慑力和说服力;广大党员是党的队伍的主体,管住这个‘绝大多数’,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保持良好氛围和环境。”[16]34这就意味着在对广大党员进行普遍性管理的同时,要对领导干部进行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改变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宽松软状况。“关键少数”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话语,从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提出,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强调,再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申,无不彰显党中央采取“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维。将“关键少数”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辩证唯物主义重点论的具体应用,抓住了管党治党的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领导干部在整个社会群体中所占的比例不大,却身处重要岗位、重要领域、重要环节,是执掌国家公权力的骨干力量、中坚力量。权力本身是把“双刃剑”,权力运行既可以产生正面效应也可能面临潜在风险,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如果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就会营造廉洁自律、善作善成的政治氛围,带领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奉献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如果领导干部不负责、不担当,甚至无视法纪胡作非为,不仅会造成自身的堕落腐化,而且容易对其他党员干部产生负面的催化、连锁反应,污染所在单位、部门、地区的政治生态,甚至引发系统性、区域化腐败问题。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31]380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41]21因此,领导干部拥有的权力越大,肩负的责任越大,就越需要受到更管用、更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必须以抓“关键少数”为方法论指导,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盲点与难点问题,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监督的结构设计及重心倾斜上防范权力异化。
(二)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
正确的权力观是价值导向,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刚性约束,只有刚柔并济、内外结合才能保证干部依法依规用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42]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用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约束党员干部权力。一方面,提高制度的完备性。毛泽东同志提出:“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2]528在继承和发挥管党治党传统优势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加快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步伐,坚持精练、务实、管用的原则,突出法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与时俱进地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和制度,不断推动干部管理在制度规范设计方面取得历史性进展,逐步形成了以党章为核心统领、根本遵循和以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为主干构成的有关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干部选任、廉洁从政、纪律处分等党内法规体系。这些党规党纪通过划定权力运行范围和权力行使边界,明确干部在行使权力时不可触碰的“红线”、不可踏入的“雷区”,为规范干部行使权力奠定了制度基石。另一方面,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是保持制度生命力的根本要求。制度优势要能转化为治理效能才有实践价值,有了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贯彻执行,制度也就只是“纸老虎”和“稻草人”,毫无震慑力和约束力可言。必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41]18的原则,营造敬畏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氛围,“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和违法乱纪者,要坚决按法律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43],从根本上消除制度“破窗效应”,督促和保障干部为民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三)汇聚监督合力,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
从权力生成与作用机理来看,权力来源的党性和人民性特征,决定了行使权力要对党和人民负责,要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邓小平同志指出:“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8]270,“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8]270。中国共产党在推进监督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优良传统,确保了权力监督的严格性、广泛性和协同性。一方面,坚持党内监督的基础地位,从根本上解决权力运行中的体制问题。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制度的序列中,党内监督处于首要位置,根源于党兼具“领导”和“执政”的双重角色,只有采取自我革命的内在方式,才能根治权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党内监督体现了权力监督的全面性和深刻性,相较于其他监督形式来说具有独特的优势。在全面性上,表现为党内监督能够将监督范围延伸到行使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之外的有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其他公共领域,扩大了权力监督的覆盖面,弥补了其他监督形式存留的监督空白。在深刻性上,表现为党内监督是依照党规党纪进行的,往往比其他监督形式依照法律法规有更高标准、更严尺度,从而有助于促进干部率先垂范地行使职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等党外监督的重要作用,形成优势互补、配合紧密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网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44]群众监督既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又是防范干部追求升官发财和特殊利益,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重要保证。干部在联系人民群众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对其思想行为表现更有发言权,通过“外在审视”的方式对其提出客观真诚的评判、建议,拓展权力监督的广泛性和真实性,促使干部在接受群众监督中规范行为、提高素质,自觉履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政治承诺,主动抵制“影子权力”“递延权力”等深层次腐败现象。总之,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统一,以党内监督带动群众监督,有利于保持党内监督主体与人民群众的互动,形成同频共振的权力监督效应。
五、结语
回顾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作为具有历史自觉内在特质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方针,接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这既是党的根本宗旨和初心使命的内在要求,又是党提升领导水平和执政绩效的必然抉择。党管干部的发展历程作为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历史的一个缩影,是加强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题中应有之义,决定了其必须立足于并服务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党的其他方面建设紧密契合、联动推进、一体发展。但干部队伍建设也有自身的对象性、侧重性、特殊性,这就需要提高党管干部的经验性和规律性认识,以把握推进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契合点。新时代新征程,只有继续保持党管干部的责任心与使命感,传承好、运用好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党管干部的理论和制度体系,才能不断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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