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局合作视角下公安高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2024-10-23翟翯周辉刘帅
摘 要 公安事业的蓬勃发展离不开优秀的专业人才作为支持和保障,公安院校作为公安人才培育的主阵地,需通过与公安机关加强联动协作、共建校局协同育警机制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成效,使公安人才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及出色的履职能力。文章基于校局合作视角,旨在探讨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机制,从转变人才培养理念、拓展合作深度广度、构建合作运行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四个维度,提出了多元化的育人模式创新策略。
关键词 校局合作;公安院校;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2024.27.013
Research on Innovation of Professional Talent Training Mode in Public Security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chool Bureau Cooperation
ZHAI He, ZHOU Hui, LIU Shuai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Shenyang, Liaoning 110035)
Abstract The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the public security industry can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support and guarantee of excellent professional talents. As the main battlefield for cultivating public security talents,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need to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talent cultivation by strengthening linkage and cooperation with public security organs, and jointly building a school bureau collaborative police training mechanism, so that public security talents have high professional level and excellent performance ability. The article is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school bureau cooperation, aiming to explore the innovative mechanism of talent cultivation mode i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From four dimensions: transforming talent cultivation concepts, expanding the depth and breadth of cooperation, establishing cooperative operation mechanisms, and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eaching staff, diversified innovative strategies for talent cultivation mode are proposed.
Keywords school bureau cooperatio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talent cultivation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形成强劲合力,才能高质量地加快复兴建设步伐,尽早实现民族复兴宏伟目标。高等院校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肩负着为国家和社会输送高精尖人才的重要使命[1]。高校应明晰自身职责所在,精准定位办学宗旨和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院校特色,持续优化育人环境,衔接贯通每一项育人环节,使人才培育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公安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能力过硬的公安队伍成为公安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2]。在此背景下,社会对公安专业人才的培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院校是公安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为了有效提高育警成效,为公安战线输送更多的优秀人才,公安院校需与公安机关加强联动合作,共建协同育人机制,从而更好地立足公安实战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课程建设。公安院校的实战化教学改革使校局合作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已然成为高质量育警的必然要求。
1 公安人才培养中校局合作的价值分析
公安院校是以公安专业人才培养为办学目的的高等院校,肩负着为公安战线培养输送高素质复合型优秀人才的职责使命。公安院校以政治建校为特色,其育人目标不仅在于丰富人才的专业知识储备,提升职业技能,更在于铸牢忠诚警魂,使人才具有较高的政治担当、清醒的政治认知[3]。由于公安院校人才培育的特殊性,其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秉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治理方针设置组织部门,配置专职学管,以有计划地开展管理工作。在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新时代公安机关的工作实践出现了诸多新的特点,智能办案、信息化办案的比重不断增加,工作模式在各个方面都有所创新,因而这一工作对人才的能力要求也愈来愈高。公安院校作为公安人才培育的专门场所,要与时俱进,基于公安实战需求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做好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提高育人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在教学方面,公安院校结合实战需求在教学中突出实践教学,通过设置现场勘查实验课、擒拿格斗实训课等课程,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其具备多元化的操作性技能,以有效提升学生的未来职业岗位胜任力[4]。
校局合作即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联合进行公安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双方通过构建联动合作机制促进优势资源的互补共享,进而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校局合作的范围体现在多个方面,既包括育人方案制定、公安专业建设,又涵盖教师队伍发展、实践基地创建等。校局合作双方在“共建、共管、共育”的理念下构建高效的人才培养模式,既保障了公安人才的育人成效,又实现了利益共享与合作共赢。校局合作是顺应新时代公安工作要求的创新性育人举措,它的实施有效地推动了公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为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助益支持。因此,公安院校应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互动,积极争取支持助力,共建常态化合作机制,从而为人才成长提供更多的实践实训机会,使人才输送满足社会需求,获得党和人民的认可。
2 公安高等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策略
2.1 转变人才培养理念,明晰合作育人目标
针对公安专业人才的培育,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应形成一致性的培养目标,并在这一目标的导向下,通过协同合作来有效完成育人任务。2020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我国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公安院校须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训词精神,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并在与公安机关的合作中注重育人理念的转变,协同确定“政治过硬、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使培养出来的公安人才既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扎实的专业技能,又有较高的政治担当和职业操守。
2.1.1 坚持以生为本,更新育人理念
教育理念决定着教育实践方法和效度,其对教育行动具有导向作用。公安部党委明确指出,新时代公安院校应积极担负起教育训练的职责和使命,不断加快教育改革步伐,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开展协同育人,在人才培养中重视学生的应用性、实战性能力淬炼。公安院校应形成科学的育人理念,坚持以生为本,结合实战需求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使学生形成良好的知识结构并实现专业能力的全面提升。
公安院校需在育人的各个环节中贯彻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构建最佳的育人模式,围绕学生核心素养开展专业建设、优化课程设置。公安院校的专业发展需契合公安实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一方面,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公安院校应立足时代特点,打造高效能的专业师资队伍,使师资建设满足公安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另一方面,在教学体系构建方面,公安院校应加强课堂教学改革,提升实践教学比重,推进课堂教学与公安实战的无缝对接。院校应通过校局合作强化对应用型人才的培育,使学生实现全面成长与发展。校局合作机制的建立需要公安院校及公安机关都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能深刻认识到双方协同合作的重要意义与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积极的参与态度,持续开展深度的学习交流,共同反思旧有的育人观念及教学方式的局限性,形成新的教育理念,以教育实践中出现的现实性问题为导向,寻求最佳的问题解决策略,为公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
2.1.2 贯彻实践导向,注重实战能力的培养
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贯彻实践导向、注重实战能力是确保学生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复杂性和多变性的关键。公安工作具有高度的实践性,这一特性主要体现在公安工作的具体任务与职责上。公安工作要求警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应用和提升各种技能和知识,并通过不断实践和锻炼,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公安院校教学需更加突出实践环节,以培养学生的实战能力。
首先,公安院校应增加情景模拟教学的比重。通过警情模拟实战演练,如应对突发事件、侦查破案、处置群体事件等,学生不仅能了解公安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还能切实提升其自身的应急处突水平、现场处置能力。其次,公安院校应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合作,拓展校外实训机会。确保学生能参与一线警务活动,如公安机关的日常事务、实际案件处理和执法等,切实增强学生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归属感,快速提升其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使他们毕业后能尽快适应角色转变,迅速融入公安队伍,迅速投入当前各项公安工作。最后,公安院校应注重“科技+实战”的深度融合。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公安系统,因此,公安院校应融入现代科技,让学生了解新技术的理论基础,并通过实践掌握这些技术在侦查、预警、案件分析和处理中的具体应用,提升信息化时代下公安院校学生的实战能力。
2.2 拓展合作深度广度,创新合作育人模式
协同治理理论的相关观点表明,公安专业人才培育应形成多主体共同参与的育人机制,实施“去中心化”的育人模式。公安院校、公安机关应加强联动协同,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规划,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形成协作性的育人范式,通过多个维度的深入融合,探索最佳育人策略。公安院校应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革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方法,充分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拓展学生的自主化学习空间,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其形成强烈的求知欲和主动性的学习精神。教师要改变传统以知识和经验传授为主的教学方法,做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领者,强化理论与实践的衔接,有效提升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并通过搭建多样化的公安实战应用平台来为学生提供实践实训机会,助力其实战能力的提升。校局合作应为学生提供参与空间,使学生有机会参加合作科研项目,并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积累更多的应用性学科知识,锻炼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逐步确认和实现自我价值。
2.2.1 健全课程体系,优化课程资源
公安人才培养应以优质的课程资源为支持和保障。课程资源建设是公安院校开展育人工作的重要任务,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育人的成效和质量。鉴于此,公安院校应针对课程资源开发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其主体应包括专业教师、实战专家、技术骨干等各类型专业人才。开发小组应结合公安实战需求制订人才培养规划,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本专业能力分析表,在能力分析表的指导下开展专业建设、设置课程内容、构建课程体系。公安专业课程体系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并适当提高实践实训课程教学的比重,以公安实战为基石设置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基层实战专家及技术骨干应参与课程体系的研发,通过充分的论证分析,对照一线工作实际具化教学内容,有效提高课程资源的实效性和利用率。与此同时,他们还可为课程教学提供丰富的实战案例。公安院校教师通过对此进行文本化处理,将之转化为教学课件、实训项目,由此强化教育教学与实践实战的衔接,深度拓展实践教学的维度。此外,公安机关应为教师借阅实战资料提供便利,此举既可丰富教师的实践认知,助力其实现高质量的专业发展,又有助于优化课程教学资源,提高资源的品质。
2.2.2 完善实践体系,强化实践教学
首先,校局双方应积极开展协作,共同推进校内实践基地、校外实践基地、网络教学空间等实践平台的建设。对于校内实践基地,学院专家、实战专家应成为构建主体,通过打造高效能的建设团队,来不断完善校内实验实训教室、实战技能培训中心等设施建设。对于这些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案论证和实地验收,校局双方皆应参与,应共同致力于构建符合实战需求的多样化基础设施,保障设施功能的充分发挥。针对校外实践基地,公安机关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不断改善实践环境,有效丰富实践环境中的教学元素,使之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同时,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应达成合作协议,共同促进实践基地建设方案的优化。对于网络教学空间,应依托数字信息技术来实现空间的搭建与完善。校局合作网络平台应设置多元化的功能板块,以支持课程资源上传、慕课教学开展、在线评价测试等教学活动,使其成为学生、公安院校、公安机关的共享空间。通过衔接线上线下教学来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手段,使学生借此可随时随地进行课程学习,并在线参与各类型实践项目,由此实现实践教学的信息化、智慧化。
其次,公安院校应积极开展课内实践、综合训练、随岗见习等实践教学活动,并加强这些活动的交互衔接,使之成为一体化的有机系统。课内实践是基础性的实践教学形式,它是制度性的教学安排,需依从既定的教学计划来开展,其实施空间以校内实验场所为主,以课堂教学的形式展开。课内实践有助于培养学生一般性的实践实战能力,使其具备基本的实践意识。综合训练旨在提升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它具有针对性、专门性等特点,面向中高年级学生,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是进阶性的实践训练环节。随岗见习是对于低年级学生而言的,其旨在引导学生初步了解公安实战工作,为后续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随岗见习的实施依赖于与公安机关的合作,需要公安机关为学生提供随岗见习机会,安排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完成见习任务。
2.3 构建合作运行机制,形成长效合作态势
协同治理理论的相关观点表明,公共事务治理应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由此形成科学的集体决策,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提升治理效能。在公安专业人才培育方面,政府、公安机关、公安院校是重要的育人主体,它们之间应该形成联动协作关系,以实现协同育人的动态平衡,保障人才培育的成效和质量。多主体协同育人体系的构建需要以高效的合作运行机制作为保障,使合作多方明晰自身权责,明确分工定位,并形成有序的组织管理模式,打造良好的合作环境与氛围,从而不断扩大合作领域、丰富合作方式、实现多方共赢。
2.3.1 优化组织架构,保障深度合作
公安队伍建设离不开公安教育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公安教育既是公安院校的本然职责,也是公安机关的基本工作任务。校局合作的深入开展需依托于完善的组织架构,在该架构体系内,上级公安部门、公安院校、基层公安机关是重要的组成主体,它们通过构建协同机制、加强沟通互动来促进校局合作的高质量开展。
首先,公安院校应积极主动地与公安机关加强联系,构建良好的合作模式,不断优化顶层设计,完善育人规划,促进联合育警的系统化、规范化。公安院校应具备主导意识,强化对教务处、学生管理处等内部机构的管理,使其在校局合作中发挥更大的能动作用。同时,公安院校应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以上级公安部门相关的政策条例为指引,设置校局合作专门领导机构,保障校局合作形成长效化发展态势。
其次,校局合作双方应建立高效的沟通模式,使沟通过程更加灵活且富有成效。校局合作双方应围绕高效育警的共同目标,不断拓宽沟通渠道。在学生毕业实习过程中,校局合作双方应为其创设良好的实习环境,从而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此外,合作育人具有动态性、发展性特点,因此合作双方应构建动态沟通机制,使沟通过程更加灵活,推动沟通效能的持续提升。
2.3.2 拓宽资金渠道,保证合作经费
在资金筹措方面,公安院校应依托自身优势,积极拓展资金渠道,使校局合作得到充分的资金保障和支持。首先,公安院校应立足育人实际状况,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经费支持,使办学综合定额补助经费得到提升,进一步夯实保障性拨款的基础性作用。其次,公安院校可通过设立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在职警察培训等方式来动员社会力量为校局合作育人提供资金支持,以此形成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渠道。最后,公安院校应健全财务监管体系,同时应设立合作育人专项经费,进一步强化财政保障,改善校局联合育警条件。
2.3.3 构建评价体系,强化质量监控
首先,公安院校应立足育人需求,设立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机构。该机构负责全方位地考核评价育人工作的成效,并及时提出改进和优化育人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其次,公安院校应针对学生建构完善的考评机制,设立综合考核平台,依据课程考核标准检验学生的知识习得与能力发展状况。与此同时,公安院校应将公安机关纳入学生考评主体体系行列,使其基于实战需求对学生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思想素养等进行评价,该评价结果将在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中占据一定比重。另外,学生的自我评价也非常重要,公安院校可依托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生对合作育人成效的评价认知,进而作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保障校局联合育警的实践效能。
2.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合作育人成效
教师在公安人才培养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其综合素养、专业能力、知识储备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育人成效。教师是公安教育工作中最具能动性的因素,其角色功能无可替代且至关重要,为此高校应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夯实育人事业的人力资源基础。公安院校教师队伍主要包括两类型群体,即专业教师与“双千计划”教官。当前教育部门尚未形成关于公安院校教师发展的明确目标,部分高校虽成立了教师发展中心,但中心组织架构不够完善,职责内容仅限于一些常规性事务,师资建设规划的制订尚存在诸多问题,如教师队伍建设目标狭隘、“双千计划”教官管理未形成健全的制度、教师素养训练及考核考评缺乏统筹性安排等。公安院校应明晰上述问题,打造业务精湛、富于创新的师资队伍,进而有的放矢地采取相关措施来优化队伍结构、整合团队资源,激励教师实现高质量的专业成长。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相关观点,高校应为专业教师、授课教官提供有竞争性的福利待遇,使其享受充分的福利保障,以全方位地满足其需求。此外,公安院校要构建完善的激励机制,使优秀教师能获得更多晋升、表彰机会,使其自我价值实现需求得到满足,促使其形成对院校强烈的归属感和依恋感,以更加积极主动的态度投入公安教育事业。
2.4.1 完善发展规划,明晰目标定位
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推进育警事业的高质量发展,需不断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以打造素质和能力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制定教师发展规划,构建最佳的教师队伍组织模式。公安院校应对自身的办学定位有明确认知,结合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发展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调整师资配置,使其综合效能得到有效发挥。在此过程中,公安院校应以公安实战工作要求为导向,制定教师成长方略,使其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公安院校应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确定科学的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构建系统化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出台系列保障政策,搭建高效能的培训平台,从而持续优化教师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教师成长文化氛围。
2.4.2 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热情
首先,公安院校在与公安机关开展校局合作的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激励制度,或增加考评制度中的激励元素,提高双师型教师的福利待遇,使其需求得到满足。例如,专业教师赴基层挂职锻炼可为其获得技术职务增加机会,同时在年度考核中得到额外加分,而拥有双师型资格的专业教师可以在职称职务聘任、科研项目开发补助等方面获得优先权,其福利待遇也将更具吸引力。双师型教师队伍中,取得卓越成就、作出突出贡献者有资格享有警察荣誉仪式,借此可有效提升其职业认同感,使尊重需求得以满足。激励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强化教师专业知识学习的自觉性、提升其业务能力,有助于教师更好地肩负起铸魂育人的职责使命。其次,公安院校还应对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进行合理配置,并邀请公安战线的精英骨干作为院校的客座教授,以此来扩大教师队伍规模、丰富师资结构层次。同时,公安院校还应为师资成长创建良好的培训平台,通过开展多元化、系统化的培训来促进教师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的提升,使师资团队在教学教研中发挥更大的综合效能。最后,加强对驻校教官的正向激励也是非常必要的。校局合作双方应针对驻校教官的专业成长共建有效的激励机制,明确其地位和待遇,构建完善的评聘制度,从而充分激发驻校教官的参与热情和工作潜能[6]。
2.4.3 强化师资培训,创新培训模式
在校局合作过程中,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应不断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共同推进教师队伍的高质量发展。公安院校应主动获取公安机关的有效支持,共建教师培训创新合作模式,使其形成常态化、一体化的基本格局。同时,校局合作双方应共同发起建立教师发展领导小组,围绕双师型教师队伍构建制订行之有效的建设方案,不断优化和提高管理效能。
6 结语
新时代公安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与任务,为了有效提高工作效能,急需加强公安队伍的建设发展。公安院校作为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主阵地,需立足公安实战需求,强化与公安机关的互动联系,共同构建协作性的育警模式,并通过开展深度的校局合作来促进优势资源的互补共享,形成互惠共赢的合作格局,由此为高素质优秀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充分保障人才培养的成效和质量,助推公安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基金项目:2020年度中囯刑事警察学院院级科研项目“新形势下公安院校实习管理体系构建研究”(D2020054);2022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立项课题“国家安全视域下警犬技术专业建设实践及评价体系研究”(JG22DB68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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