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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办高校发展态势与政策供给研究

2024-10-23陈蕾童洁

科教导刊 2024年27期

摘 要 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补充,对于推动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和多样化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如何促进民办高校的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已成为学术界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文章以广东省为例,深入分析了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供给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发展对策,以期为广东省民办高校的内涵式发展和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制订和修订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 民办高等教育;民办高校;政策供给;持续健康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8.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2024.27.004

Development and Policy Provision of Private Colleges in Guangdong Province

CHEN Lei1, TONG Jie2

(1.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 Zhanjiang, Guangdong 524088;

2. Zhanjia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Zhanjiang, Guangdong 524000)

Abstract Private colleges, as an important complement to China's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play an irreplaceable role in promoting the popularization and diversified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Currently, the focus of both academia and society is on how to promote the healthy, sustainable,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private universities. Using Guangdong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his article deeply analyzes the current state and existing issues of policy provision for private higher education in the province. Based on this analysis, it proposes targeted development strategies, aiming to provide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of private colleges and the formulation and revision of private higher education policies in Guangdong Province.

Keywords private higher education; private colleges; policy provision; sustainable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进步和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呈现出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是推动教育多元化、促进教育公平的内生力量。民办教育的介入不仅有助于打破公办教育的垄断格局,还能极大地促进民间社会资源向教育领域倾斜,推动教育供给模式创新,有利于缓解教育资源紧张与社会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1]。广东省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在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凭借着前瞻性的教育理念和开放的政策环境,广东省引领着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典范。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办教育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强,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迎来了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截至2022年,广东省民办普通高校数量已达到52所,占全省高校总数的29.7%。

民办高等教育萌发于热爱与关心中国教育的民间力量,其发展则离不开政策的引导与扶持。政策供给不仅为民办教育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还是推动其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文章立足于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系统地梳理了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变迁与完善,揭示了政策供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广东省民办教育办学现状,提出了政策优化建议,助力广东省高等教育形成“一极为主、多极并举”的发展格局,同时也为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献力献策。

1 广东省民办高校发展历程与现状

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起步较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创办了民办高等院校,如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早期民办高校的创办,不仅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广东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树立了样板。至20世纪90年代,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推动着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民办高校相继建立,如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等。进入21世纪后,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迅速崛起,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广东省的民办高校在数量和规模上均实现了跨越式增长。特别是在2002至2007年间以及2014至2015年间,新增的民办高校数量分别达到了21所和18所。截至2022年,广东省内共有175所普通高校,其中民办高校占据了52所,占比高达29.7%,在校生达到了85.36万人。广东省民办高校的高速发展不仅体现在高校数量及在校生数量的快速增长,还体现在校园基础设施、师资力量、学科水平等方面的持续提升。众多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不仅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提升了学科优势,还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图1所示为1993至2022年间广东省民办高校的发展趋势[2]。

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进一步推动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广东省“先试先行”,引领了民办教育的创新与发展浪潮。1993年,民办南华工商学院正式成立,成为广东省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所民办高校[2]。为解决私立高等学校的管理问题,199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一项开创性法规——《广东省私立高等学校管理办法》,为民办教育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1996年,民办培正学院的创办进一步丰富了民办教育的多元格局。1998年,华南师范大学与广州康大工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的华南师范大学康大学院(2004年更名为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2014年转设为普通高校——广州商学院),开创了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与企业合作建设民办二级学院的先河。同年,广东省出台了《关于加强我省社会力量办的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着重强调了党在民办教育中的领导地位,为民办教育指明了办学方向。

1998至2000年间,广东省相继建立了三所职业技术学院,分别是白云职业技术学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及新安职业技术学院,为广东省民办教育注入了新鲜血液。截至2002年,广东省民办高校达到了9所,在校生人数突破2.3万人。

2002至2007年间,广东省民办高校在数量上实现了第一次飞跃。截至2007年,民办高校总数达到28所,是2001年的4倍,在校生总数更是突破了25万人,是2001年在校生总数的10倍有余。此后,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再迎发展高峰,至2015年,民办高校总数突破了50所。然而,随着民办高校招生人数逐步增加以及办学规模的急剧扩张,办学规模与办学质量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凸显。为此,在2015年以后,广东省放缓了民办高校扩建的步伐,将教育的重心转向了提升办学质量上,主要引导已建民办高校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

2 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供给现状

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背后离不开一系列精心设计和持续优化的政策引导与支持。这些政策随着时代的变迁,不断地进行适应性和前瞻性调整,为民办高等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发展动力。从历史脉络来看,广东民办高等教育支持政策的变迁可以划分为初步发展、规范发展、提升发展三个阶段。

2.1 初步发展阶段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颁布,民办教育的合法性首次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得到明确承认,为后来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石。1993年,国家出台了《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规范了民办高校的兴办程序。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广东省率先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极大地推动了民办高校的发展。1995年,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私立高等学校的管理办法》,确立了私立高校在管理上的准则以及其在社会中的明确地位。同年,出台了《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设置实施办法》,进一步引导规范了民办高校的建设程序。随后,广东省陆续发布了《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专修学院审批暂行办法》(1999年)、《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管理办法》(2000年),为广东省民办高校的建设提供了更加全面、系统的制度性保障和规范。在这一阶段,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不仅推动了民办高校的发展,也激活了中国高等教育的活力。一系列保障政策的出台使民办高等教育得以合法化、规范化,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机遇。

2.2 规范发展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迈向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纪元[3]。这两部法律法规的出台,规范了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维护了民办高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广东省紧抓民办高校办学环境优化的良好契机,积极推动民办高校的创立与发展,并通过出台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法规,为民办高校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和有力支持。2004年,广东省印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提出“把民办教育发展纳入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创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2005年,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省财政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推进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发展。2007年,广东省教育厅颁布了《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了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与困难,并要求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切实担负起对民办教育的职责,建立健全政策规范,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同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将“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单独列为重要规划,强调要健全民办教育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完善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制度、办学水平评估制度等,并要求各部门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4]。2007年,广东省教育厅颁布了《广东省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工作。2009年,《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落地,要求对民办学校的设立、财务、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约束,促使民办高校的管理逐渐趋向规范化。2010年,中央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各级政府要将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11年,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实施办法》,要求民办高校把年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广东省民办普通高校年检指标体系。以上政策的落实为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不仅明确了民办高校的办学方向、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也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政府还提高了对民办高校的经费支持,以促进民办高校整体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扩大其社会影响力。

2.3 提升发展阶段

2017年,广东教育厅出台了《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实施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计划,要求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规范民办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形成全民办学的运行机制,通过强化民办教师队伍水平,实现人才培养质量提升。2018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出台的《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深化民办教育管理改革的任务,指出要通过健全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等措施,加快推进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协调发展,推进民办学校规范达标;通过设立民办学校品牌专项工程,加快提升学科水平。以上政策对广东省民办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和价值变革产生了重要影响。政府通过制订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逐步引导高校注重教学质量提升,推动民办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实质性作用。同时,政府也重视加强对高校的监管,以确保办学质量和安全,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总之,以上政策的落实有利于促进民办高校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的价值转变,以提升其教育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3 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政策供给在提升教育规模与教育水平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民办高校办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也影响了其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3.1 政策缺乏针对性和差异性

当前,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供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刀切”的现象,缺乏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民办高校的差异化、精细化政策。这种政策供给模式未能充分考虑到民办高校之间在办学理念、发展目标、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差异性,导致政策实施效果不佳。同时,对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这两大类民办高校,现有的政策体系尚未制定出更为明确、细致的分类管理策略,这也制约了民办高等教育领域的健康发展和优化提升。

3.2 政策执行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监管

虽然广东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保障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提升,但由于缺乏对政策具体实施细节的明确规范以及对政策可行性的深入分析,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执行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部分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影响了民办高等教育的稳定发展。

3.3 政策对民办高校公共财政支持力度不足

尽管广东省每年都会设立诸如“创新强校工程”和“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来扶持民办高校的发展,但这些资金的分配是竞争性的。民办高校需要以项目形式申报,并经过评审、答辩等程序才能获得资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近三年的公开数据,2022年至2024年间,获得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民办高校数量分别为31所、36所和16所,资金总额分别为9506万元、9508万元和9600万元。然而,与上海市和陕西省等其他省市相比,广东省在公共财政对民办高校的支持方面,无论是资助数量还是覆盖面,都显得相对不足。

3.4 政策对民办高校自主权保障不足

民办高校作为独立法人机构,应该享有相应的自主权。然而,当前的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供给对民办高校的自主权保障不够充分,主要体现在招生政策、教科研项目申报政策、教师待遇政策、生均拨款政策等方面存在不公平现象。一些政策过于强调政府的行政管理和控制,忽略了民办高校的自主性和创新性,制约了民办高校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供给,以保障民办高校的自主权。

4 促进广东省民办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的对策

4.1 在广东省层面

4.1.1 优化政策环境,增强政策供给实效

进一步完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体系,制订更加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地。同时,积极探索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机制,制订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差异性的政策,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民办高校的发展需求。根据民办高校的办学特色、发展水平和社会需求,制订差异化的扶持政策,避免“一刀切”。出台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民办教育事业。制订有关进一步提高民办高校教职工待遇水平的政策文件,将教职工待遇与学校学费收入、办学结余挂钩,加快推进民办高校与公办学校待遇同等;探索实施教职工年金制度,鼓励民办高校为教职工缴纳年金,多渠道提高民办高校教职工退休待遇水平,以稳定民办高校师资队伍。此外,应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确保其适应民办高校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政府要加快落实税费减免、土地划拨以及生均拨款等政策。

4.1.2 完善扶持方式,加大财政投入

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方式,构建合理的分配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民办高校制订不同的资助政策,积极采取直接与间接、普惠性与绩效考核、一般与重点扶持相结合的扶持方式推进民办高校公共财政扶持的全覆盖,保障所有民办高校都能得到相应的财政支持。逐步增加对民办高校的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好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对民办高校的提升作用。增加对民办高校师资建设的财政投入,设立更多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教师培训、进修、访学、国内外学术交流和项目研究等,全面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加大对长期投身民办高校教育事业的个人或集体的奖励和表彰力度,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民办高等教育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民办高校进行捐赠和投资。

4.1.3 强化监管评估,保障规范发展

建立健全民办高校监督与评估机制,加强对民办高校办学行为、教学质量、财务状况等方面的监管。政府要强化过程监督,注重结果的效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公共财政扶持力度挂钩;政府可以简政放权,委托扶持第三方组织,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开展对民办高校公共财政扶持资金等使用情况的监督,构建政府、第三方组织、民办高校共同监督的机制,确保政府公共财政扶持资金推动民办高校健康良性发展。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增强民办高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高校,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和整治,确保民办高校的规范发展。

4.2 在学校层面

4.2.1 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

在激烈的高等教育竞争中,各民办高校应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避免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历史、学科优势、师资队伍等基础条件,结合区域经济需求,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通过精准定位,在某一领域或某一层次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

4.2.2 加强学科建设,提升学术水平

学科建设是提升民办高校学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广东省民办高校应根据自身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加强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的建设。通过引进高水平人才、构建科研团队、完善科研设施等措施,提升学科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影响力。同时,学校应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4.2.3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适应社会发展变革的需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在此形势下,各民办高校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锚定人才培养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优化课程体系、细化培养目标、创新教学方法等手段,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同时,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并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民办高校要紧密围绕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开设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专业和特色课程;积极探索多元化、个性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4.2.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延续民办高校生命力的重要举措。各民办高校应制订科学合理的师资发展规划,注重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人才。通过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激励机制、提供职业发展平台等措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同时,学校应加强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支持,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通过建立健全教师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开展科研和教学改革活动,提升民办高校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

4.2.5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水平

加强与国际高等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自身国际化水平,有利于提升民办高校的影响力。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应重视与海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国际交流项目、引进海外先进的教学模式和课程资源来提高自身办学水平。

4.2.6 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治理效能

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治理效能是保障民办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广东省民办高校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通过完善决策机制、加强民主监督、推进信息公开等手段,提高学校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学校应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确保学校的稳健发展。

5 结语

广东省民办高校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其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满足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广东省民办高校的发展还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而推动民办高校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国家、地方政府、学校三者共同努力。一是国家要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教育、税务、工商、财政等相关部委,深入研究并制定具体的税收优惠、会计制度等政策,为民办教育的规范式运作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地方政府要积极响应,确保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地,完善和创新支持民办教育的配套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新法新政在民办教育领域的深入实施。同时,通过加大财政扶持、落实税费减免、土地划拨,以及生均拨款等实际举措,为民办高校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此外,加强对民办高校的监督,确保其规范运营;三是民办高校要注重内涵式发展,明确自身办学定位、不断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自身管理,以促进办学水平持续提升。

*通信作者:童洁

基金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学科共建项目“广东民办高等教育政策对民办高校发展定位与价值变革的影响研究”(GD22XJY3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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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建.民办高校发展中的政策供给问题研究——以广东省为例[D].湘潭:湘潭大学,2019.

[3] 阙明坤,费坚,王慧英.改革开放四十年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回顾、经验与前瞻[J].高校教育管理,2019,13(1):11-18,35.

[4] 翁金芸.改革开放后广东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流变探析[J].西部学刊,2020(6):9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