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袍(短篇小说)
2024-10-10胡诗杨
一
一九九七年夏末,我母亲沈梅二十五岁,刚刚递交辞呈。她和即将留学美国的我父亲毛峰,坐在上海浦西一家照相馆里拍婚纱照。我母亲当时的心情和后来单独面对她的美国学生马修时一样,有一种隐隐的不安感,从脚后跟爬上心头。
照相馆里陈列的多是彩色婚纱照,新娘模仿香港女明星的蓬松波浪卷发,有着饱满的颧骨、上扬的眉毛,和全包黑眼线。照相的师傅穿一件棕色马甲,坐在木头小板凳上,指挥着我父母头靠得近一点,肩膀不要僵硬,深吸一口气,自然地微笑。我母亲脸上拍了很白的脂粉,口红也抹得很艳,头发喷上摩丝,油光锃亮,所有碎发都倒梳到脑后,用黑色小发卡别在了一个网面头花上,耳边的头发则烫成了小卷。我父亲扶了扶他的棕黄框眼镜,松了松手指,正了正领带。背后是一块大幕布,他们两人手上捧着一束白色百合捧花。
我母亲沈梅和我父亲毛峰那时候才认识了不到两个月,匆匆地结婚了。连婚礼也没有来得及举办,只是简单地在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她原也不想将人生大事办得如此匆忙,但为了能顺利办下签证,在一个月后去美国陪同我父亲读书,她不得不提前做出决定。
拍摄照片时,她穿的是一件常见的白色缎面婚纱,心里想的却是行李箱里的那件红旗袍。那是我外婆送给她的礼物,算是嫁妆。这件红旗袍和传统的龙凤褂或秀禾装不同,没有那么隆重,主要穿作敬酒服。我母亲试穿过一次,过膝长,右开衩,斜襟,元宝领,腰身刚好是她的尺寸,很修身。用的是江南真蚕丝,摸上去顺滑。石榴红的底色之上绣有描金双喜凤,和另一套双龙戏珠的马褂是配套的,合起来寓意龙凤呈祥。领口有三个盘扣,做工精致,针脚收得紧,不是用缝纫机,而是手工刺上的金银线。
走了神,照相的师傅提醒她:“请保持微笑,笑得开心一些,像您先生一样。”沈梅这才回过神来,这天是拍婚纱照的喜庆日子。看着身旁这个男人,她有点恍惚,竟有些记不得自己是如何答应了他人生大事。可如今后悔也是来不及,只是遗憾没有提前细细考察他一番,就轻易与他缔结了婚约。
等待冲洗胶片的时候,毛峰和她倒数着飞机起飞的日子。“好像,中间腾不出时间办婚礼了。”他指了指日历说。我母亲没有回答,只是转头看了看照相馆里陈列出来的样片,红双喜之上是两张人脸,女人的笑容有些僵硬,嘴唇紧抿,而男人却笑得欢喜,牙龈都露了出来。毛峰接着说:“我们等回国再补办婚礼,好吗?”我母亲不能回答不好,她只能点点头,答应了他。
她想起之前他们俩在南京西路上海美术馆约会的那天。当时二人正逛着印象派画展,我父亲毛峰见时机成熟,同她说:“学校里有一批公派去美国留学的名额,我拿到了其中一个。”我母亲当时没有回答他,只是低下头,视线从我父亲雀跃的脸孔转移到画展上那朦胧得看不清五官的画上。她心里想的是,这次来美术馆的约会大概就是所谓的告别仪式吧,一人远走高飞,另一人留守原地,两人各自天涯海角,他们俩的恋爱关系算是到头了。她为这一个多月就夭折的恋情而暗自默哀。毛峰并不知道我母亲从这句话中得到的暗示是分手,他当时只是自信地开口:“我早就想好了,决定带你一起去美国。”我母亲愣了一下,追问他什么意思。而后我父亲直白地说:“我们结婚吧。”
这句话的回音在沈梅脑海里回荡了很久。那一天她从美术馆回去后,借用同事的电脑,同她的大学好友阿青写了很长一封电子邮件。从前她大多习惯用纸笔写信,然后缓缓贴上邮票,从邮局寄出,假如有急事,就拍电报,当天送达。但这次她想问的太多,电报写不下,书信又太慢,电话上也担心说不清楚,她只好写电子邮件。电邮是工作以后才学会的,她用的是比现在笨重得多的电脑,左右手食指来回敲击着键盘,一个键一个键地输入。她在邮件里问阿青:他真的爱我吗?要我辞去我的工作,放弃我现在安稳的生活,跟他去一个如此遥远陌生的地方,未来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模样,我总是隐隐地不安。虽说他是外地人,是农村人,身高也就只比我高那么一点,家底也不富裕,可是,毕竟他是博士,再过几年,也X4K4xuovkeXzkp0F4d6gWCPrMx8nWO/zlJTjwEt9HqM=许就是海归博士。而且,他人看起来还挺老实的,从面相上来看,应当是个善良的人。只是,一切都来得太快了,如果能多和他相处一阵,再多深入了解了解彼此,大概会更妥当些。
邮件发出去后,三十分钟没有等来回音。在这三十分钟里,她时时挪动着鼠标,点击邮件页面,刷新,在已发送里反复确认刚才的邮件发送成功,也翻找了垃圾邮件,但无论如何刷新,都没有新的回信传来。她只好暂时关闭页面,滴了滴眼药水,眼睛干涩得有些酸疼。她闭眼等眼药水在眼球表面浸润开来,想着电子邮件的发明省去了贴邮票、装信封的仪式感,却平白拉长了等待的煎熬。她只是点了点手指,对面就可以及时收到邮件,然而收到并不等同于看到,看到也不意味着会立刻写好回信,这之间的时间差成了个谜。假如是用邮局寄信,她就不会对回信的速度抱有多高的期待。假如是打电话不接,那么她也不必自作多情地对着一个听筒倾诉这么久。可偏偏是电子邮件这个新玩意儿,让她看不见也摸不着,处在一片混沌中。她猜测,也许阿青早就收到了,只是一直没有点开来看,又或许她其实早已看到了邮件的内容,却迟迟没有想好如何回复她。
好像进入了一片空无一人的剧场,她在台上的演出即将开始,却没有观众到来。而等到阿青真的看到邮件再回复时,这位迟到的观众就会发现舞台上早就谢幕了。沈梅自己只能对着不知何时赴约前来的观众独自表演着。她们似乎注定有着时差,却在发送的那一瞬间误以为可以同步。
她相信阿青作为局外人必定比她更清醒。沈梅心里期待一个否定的回答,她想被劝阻,以证明自己的冲动是错的。这样做出选择的人就不是她,她也不用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或愧疚感。
过了一夜,她打开同事的电脑,登录上自己的邮箱,回信那一栏仍和昨天一样。而此时,来接水的同事告诉她,毛峰已经到她单位宿舍楼下了,他应该站了有一阵子。她从灰石砖砌成的窗户口看下去,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黑衣黑裤配黑鞋。自认识他起,他好像只有黑色这一种颜色的衣服,沈梅觉得他随时可以赶去奔丧。看他手上拿着的,好像是一本书,边读边点头,看起来很陶醉其中的样子。一时间,我母亲觉得,和这个人结婚,然后去美国陪读,可能是个还不错的选择。沈梅这样想着,毛峰抬起了头。二人目光交汇。沈梅下楼,问毛峰:“你在看什么书?”毛峰把书的封面转过来,黄褐色纸张上竖版印着五个熟悉的文字,《平凡的世界》。他说:“我正读到孙少安和贺秀莲结婚这段。”沈梅转过头去,背对着他。她想起了在美术馆的那个问题还没有回答,所以她用后脑勺点了点头,盘发的红发卡也颤了颤。
二
我父亲毛峰始终是一个有规划的人,他在毛家镇上小学,一个班级八个人,只有他一人升上了初中。初中毕业后,他又成了镇里唯一一个考入县城高中的。高中以前的学校都建在山上,每回吃完晚饭他都会翻过一座高山,坐在山头,独自一人遥望远山云雾背后的大世界。再去省会读大学,到上海念研究生,那时他已成为全镇学历最高的人。在二十九岁之前,他一心专攻学业,眼里只有奖学金,不浪费时间谈恋爱。直到公派留学美国名额公布的那一天,他才将恋爱与婚姻提上日程。他心知肚明,去了美国以后,所有精力都将投诸事业,无暇寻找一个合适的伴侣。且在美国,想要从零开始认识一个单身适龄女性,也是一件难事。而如果等他从美国学成回国,年龄就大了,再想成家立业就有些迟了。那时候,我父亲计算着出国的日子,还有三个月。他计划在三个月内寻找到一位心仪的女人,尽快与她结婚,带她一同出国。
他用平日里读书备考的态度对待恋爱,在一张草稿纸上罗列了理想妻子的几个要点,比如她的年龄最好在二十三到二十七岁之间,性格像我奶奶那样,勤劳贤惠,温柔顺从。职业与收入都可以放宽要求,外貌长相也并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忠诚与顾家,可以接受在短期之内步入婚姻,组建家庭,出国陪读。而后他制定了一套战略,从初识开始,到逐步深入,最后趁时机成熟,主动求婚。
二十九岁的我父亲在草稿纸上写下这些后,找到了一种清晰的方向感,像是期末考试前复习完了一整本教材,信心满满地走入考场。他为此尽力隐藏起内向腼腆的一面,主动报名了社交舞会。我父亲穿着第一次买来的黑西装和黑皮鞋,左手牵起了一位女士的手,右手搭在她的肩膀。在圆舞曲的音乐响起时,他由于四肢不够协调而不小心踩到了这位女士的脚。这位女士,也就是我的母亲沈梅,当时觉得面前这人真笨,连舞都不会跳,节拍全部踩错,还出了一手心的汗,湿答答的。沈梅于是主动领着他跳舞,告诉他,一嗒嗒,二嗒嗒,节拍是这样数的。我父亲当时太过紧张,心跳比节拍跳得更快,怎么也数不清拍子,总是在我母亲向前出脚时也向前出脚,在她向后迈步时也向后迈步,脚步撞在了一起。一曲结束,他自己也感到颇为尴尬,向我母亲道歉:“我以前从来没有跳过舞。”我母亲当时只是颔首浅笑,说:“没事没事,我可以教你。”
毛峰自那以后开始频繁地邀请我母亲吃饭,从实验室食堂,吃到我母亲单位食堂,饭后他送她回单位宿舍。沈梅的单位宿舍在离他平日做实验不远的地方。每次回去时,沈梅总是能闻到他身上一股奇特的味道,有点苦涩,像端午节的艾草。她独自一人在单位宿舍床铺上辗转时,常常想起这一气味,好像凭借这股气味就可以锁定这一个人。她由这气味出发,会想到一些哲学问题,比如这世上每个人的存在根基都是不同的,有的人靠气味存在,有的人靠声音存在,有的人靠颜色存在。沈梅的父亲,我外公的存在根基就是气味,沈梅告诉我,她小时候只要一闻到酒香味就知道是外公回来了,而记忆里外公只留下了一个酗酒者的形象,静默无声。沈梅母亲,也就是我外婆,依靠声音存在,她在喊子女回家吃饭时一嗓子能喊到五里农田以外,而她在记忆里却是黑白无味的。这样想着,常常容易想失眠,盯着天花板上的裂缝,沈梅想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靠声音存在,还是靠气味存在,她平平无奇,连一抹颜色也没有。
至少当时的毛峰对她来说最独特的是气味,沈梅有回实在好奇就问他:“是什么味道?”毛峰自己嗅不出来,他说:“应该是实验室的味道,一天在里面待十几个小时,沾上了,洗不掉,你如果不喜欢,我可以喷一喷清新剂盖住它。”沈梅说:“不用不用,我很喜欢,这个味道很特别,像是我爸爸以前坐火车回家,一路上染到的味道。”这种气味我母亲很难描述,初闻时苦苦的,闻久了,竟也觉得有股清香。
我父母关系往前更进一步的临界点是在一个夜晚,我父亲毛峰打电话给我母亲,电话接通到了她单位宿舍的座机,我母亲被呼叫下去,她穿着拖鞋走到了一楼的收发室。墨绿色的电话听筒里,我父亲说:“今天晚上我在实验室里加班,做一项很复杂的实验,做的过程太过投入,忘记了时间。实验结束以后,才看到时钟显示已经过了九点十五。班车最晚一班是九点,刚刚开走。”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我住的地方在浦东,离实验室很远,但想到沈小姐的单位宿舍就在附近。”而后他问沈梅:“我可不可以,在你的单位宿舍借宿一夜?”沈梅有些诧异,她拿着电话听筒的右手手心有些微微出汗,她将听筒换到了左手上,然后右手摩擦着睡裙,把汗擦干。我父亲听到对面并无回应,于是说:“对不起,我真是提了一个冒昧而唐突的请求,你拒绝也没事的,我在实验室里打个地铺将就睡一晚,也是可以的。”沈梅见不得别人有难而自己不施手,她当时双手握紧了听筒,开口说:“你过来吧,我会想办法帮你的,我去找找我们单位宿舍里,还有没有多余的房间和床位。”
到了将近十点,我母亲在楼下等待着。毛峰一手拿着脸盆,一手拎着牙刷杯,脖子上还挂着一个包裹,来了。模样实在滑稽,我母亲没忍住,笑了出来。毛峰站在路灯下,牙刷杯和脸盆的影子被拖得格外长。她笑着问他:“你真的不是,故意错过班车的吗?”他也低头笑了,有一种计谋被识破的窘状。我母亲在接听电话时还信以为真,但亲眼看到他连脸盆和牙刷杯都带了过来,就确信他是有备而来,那通电话也只不过是迂回的借口。我父亲试探性地问了问:“那我还可以,住进来吗?”我母亲背过身去,晚风吹过她藕粉色的睡裙裙摆,她腰后的金棕色系绳松开了,在风里卷来卷去。她轻轻点了点头。我父亲就懂了。
三
我母亲收到阿青的回信已经是到了美国以后的事。在一九九七年初秋,我父亲和我母亲穿过上海虹桥机场的红色通道,坐了十三个小时的飞机,第一次来到了美国。飞机起飞时是夜晚,临近降落时还是夜晚,拉开窗板,金黄色的灯火在暮色中跳动,环绕成一个心脏的模样。我母亲想,这就是美国,以前在电视机上、在小说里看的美国。她还清楚记得《北京人在纽约》里的画面,夫妻二人双双出国,美国却不是想象中的天堂,而是战场,艺术家也不过在地下室与餐馆厨房之间徘徊。刘欢唱的那句“千万里我追寻着你,可是你却并不在意”的歌声常常在脑海中响起,她有时觉得自己像电视剧里的女主人公郭燕,有时又不相信生活会这样戏剧化。相比于看电视,她更喜欢读小说,每逢双月她都要从工资里挪出一笔钱来买文学杂志。九六年初沈梅从东方书报亭买来了最新一期杂志,第一篇就是《我爱比尔》。午休时她在工位旁蹲着一口气读下来,读完双腿已经快要失去知觉。她沉浸于小说里阿三对外国的痴恋,除了后半段的堕落以外,她完全把自己代入成了阿三本人,导致那一整个下午她都对着办公桌发呆,无心工作。如今终于飞往了美国,美国究竟是什么样,我母亲还没来得及去体验,她只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电视和小说里的人。
当时她第一次连上美国人的网,打开了电子邮箱,赫然看到标题上跳出几个醒目的大字——不要!不要!不要!
她被这标题惊了一下。信的原文很长,大意是,劝她不要草率地结婚,并且提醒她,最近刚出一条新闻,一女子被骗婚,血本无归。还有另一条新闻,一女子骗婚,要走男方美国房产,而后再无踪影。两句话只差一个“被”字,但意思大相径庭。阿青甚至质问她,是不是贪恋他的财产。
那时候是白天,我父亲毛峰并不在家,而我母亲沈梅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坐在电脑桌前,给好友阿青写电子邮件。她嗔怪了阿青的延迟,谁让她不早些回信,要是早些回,说不定她现在还没有结婚,也不会在美国。而后又反驳她,哪有什么贪恋财产一说,对方不过是个穷小子,他贪恋我还差不多。写着写着,她忍不住笑出来,又沉潜进出国前的记忆里。有时候孤独造访一整个上午,她就可以窝在电脑桌前写一整个上午的邮件,一直等到饥饿让她敲键盘的手变得无力,她才停下来。重读邮件才意识到已经洋洋洒洒创作了长篇大论。而阿青和她有着时差,平日工作也忙,是个九十年代罕见的不婚主义者,从未谈过恋爱但总是喜欢指点她。沈梅唯独能确定的是,一封长邮件过去,至少要等一天以后才能收到阿青的回信。她每天最盼望的事情是在毛峰离家以后,她可以打开电脑等待阿青的电子邮件的到来,阿青的回信从不让她失望。
沈梅和阿青说起了一个秘密,关于马修的秘密。
她写道第一次来马修家上课的故事:马修,我猜他是个独身男人,应该是玩艺术的。他家的装潢别致,墙壁上贴了许多艺术签名和电影明星海报,进门换鞋的地方,竖着叠了几百张洗出来的胶卷相片。马修是个纯正的美国小伙儿,就和我们在电影里看到的汤姆·克鲁斯那种白人没什么区别。你能想象吗?这样的马修,却对学习汉语有着兴趣。他说他明年要去全球摄影,其中一站就是中国,在此之前,想补习好汉语。
而沈梅自己呢,她在邮件里开始陈述自己到美国之后的无聊:毛峰倒是有一技之长,可以在实验室喂小白鼠,我只能找一份中国人都能找得到的工作,做补习汉语的上门家教,也就是当地人说的tutor了。但第一次上课前,马修倒是反客为主,问我愿不愿意来当他的摄影模特。他最近经济紧张,为了买一个喜欢的镜头,信用卡透支了,如今尚处于负债状态,付不起一小时三美元的学费。不过他可以给我免费拍照片,就用照片抵作学费了。
沈梅写道:我答应了,其实我并不紧缺这三美元的学费,原本也只是为了打发时间,而且,你是了解我的,我不善于拒绝别人的请求,只要不是太过分的,我都愿意接受。只是我不明白,怎么会有人提前花掉下个月的钱,来买一个眼前可有可无的昂贵玩意儿。这样的人,明明住着还不错的房子,却负债累累,把富裕的日子过得如此拮据。
阿青在邮件里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她:假如毛峰是艾草的气味,你爸是酒味,你妈是尖锐的声音,那么马修是什么呢?
沈梅打开电脑看到这条回信,敲击键盘的手指停了下来。她想了片刻以后写道:有时是汽车发动的声音,有时是一袋土豆的颜色。我和马修还谈不上熟。
第一回上课她带马修学习四个声调,念了一遍赵元任的绕口令诗《施氏食狮史》。当时马修的喉咙大张,拳头也跟着声调起伏挥动着,好像只有拳头用力画出一个V形,他才能发出第三声的声调。在他费劲地喊出第三声的时候,沈梅觉得好像听到了汽车发动的声音。以至于她有一回和毛峰坐傅明的车——傅明也是和毛峰一同来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在他隔壁实验室,毛峰为了节俭就没有在美国买汽车,他和沈梅常常坐傅明的二手庞蒂亚克车出门,有时他们也会和傅明的妻子万琳四个人一道出行——傅明一转动钥匙,发动汽车,坐在后排的沈梅就会如触电一般颤动一下。她想到马修喜欢声音,因为他说过:“中文声调的起伏真有意思,就像唱歌一样。”当时沈梅重复了一遍:“是的,就像唱歌一样。”而后他就真的把嘴鼓成O形,假装在唱歌。他晃着脑袋说:“那么我就是迈克尔·杰克逊。”沈梅说:“难道我是麦当娜吗?”说完两个人就哈哈笑了。
至于一袋土豆的颜色,她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好像马修不在的时候,他的颜色还会存在。那一回马修承诺要把她当作模特,给她拍照,问她:“有什么想拍的风格,内景外景,黑白彩色,都可以任挑,衣服也可以自己准备。”他从抽屉柜里给她翻出了他以前的人像摄影代表作。让她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个希腊女神模样的女子,披着金黄色的薄纱,遮住了半张脸。他的摄影作品都有一层昏黄的滤镜,而他本人也多的是黄毛,眼睫毛是黄色的,假如能再凑前看,手臂上的体毛也是黄色的。有一回她敲门进来时,马修恰好没有穿上衣,只穿了一条到膝盖的短裤,他胸前、后背上,都是溢出来的浓密黄毛。她本能地转过头去,听不到他的解释,不明白外国人是否都如此开放,甚至短时间里,她好像慌张得连英语也听不懂,讲不出了。
当土豆和汽车都不在的时候,艾草的味道又会回来。沈梅做完家教回毛峰的宿舍时,屋里没有人影,这样的场景已经出现过多次,她知道,要一个人再在沙发上独自等待很久,才能等来另一个人。在她快要躺在沙发上睡着时,门终于推开,我父亲鞋子拖地的声音传来。我母亲迷蒙着抬眼说:“陪我看一会儿电视吧,我带了《乱世佳人》和《廊桥遗梦》的DVD。”我父亲反问:“我们不就住在美国吗?为什么还要看电视里的美国?”我母亲也说不上来原因,好像电视里的美国让她感觉更真实。而后我父亲说:“有点困,想直接睡觉了。”那时他的声音几乎听不清,而他的背影也很快消失在了黑夜中,我母亲只能又一次闻到,我父亲身上散发出来的,艾草的苦味。
于是她只能回到书房里,在电脑屏幕前开始她的写作。新婚不久,辞去了工作,跟着一个只认识了两个月的男人背井离乡,母亲初到美国时,总觉得手指甲痒,控制不住地想抠指甲边缘的皮,有时沉浸于此,时间就会过得很快,从早晨和毛峰分别再到要吃午饭时,一层一层半透明的皮脱下来,放在日光下看,纹路清晰可见。只有在电脑前写作时,她的手指可以忙起来,敲击键盘也变得熟练了许多,有时眼睛甚至可以不看键盘,敲出一句流畅的话来。对着一个要在一天后才能回信的友人诉说,虽然不及时,但她已经能想象出阿青的回答。
沈梅在邮件中连载着她和美国学生马修的故事,并不忌惮于阿青的泄密或窥探。阿青总像一个助产师,帮她想说而未说的话从喉咙里接生出来。
阿青那一次的回信是:骗不过我的,你爱上他了。
沈梅没有回复她,假装没有看到这句,绕到了别的话题。
熟悉了一阵后再去马修家里补习时,她带上了一个布袋子,里面是她为拍摄准备的衣服。她不敢直接穿在身上,毕竟还要坐半个小时的地铁,她担心穿着这件太过招摇,一路上都会被人盯着看。所以身上她只选了最普通的白T恤配黑裤子,随身带了布袋,准备到马修家再换。马修最开始喊她Miss.沈,沈梅没有纠正他的错误。但这次进门再寒暄时,她和马修说:“我不是Miss.沈,我第一次没有告诉你,其实我是Mrs.沈,我已经有丈夫了。”马修有些意外,说:“亚洲人长得就是年轻,你这样子,在美国,就是放在高中校园里也认不出来。”沈梅没有接他的话,只是提着布袋说:“我这次带了一件新衣服,只穿过一次,你可以看看怎么拍比较好。”马修说:“以前从来没有拍过亚洲人,这次正好尝试一下。”
我母亲走进了他家的洗手间,反锁上了门。从布袋子里取出了这件红旗袍,她缓缓脱下衣裤,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身体,如果说是美国高中生,也许还真的不为过。她又想起阿青在邮件里那插科打诨般的口吻,和上学期间一点没变。从前读大学时,她自己总被师长们夸奖乖巧,是典型的优等生,而阿青总被说叛逆,一点不循规蹈矩。也许一开始在邮件上咨询阿青就是个错误。还好当初阿青延迟回复了几天,不然她一定会听取她的反对意见,和美国生活擦肩而过。
镜子里面,她只要稍一弯腰,锁骨上就会有一片凹陷。她看到自己的胸脯并不算大,如果按照美国平均标准来算,甚至连一些丰满的、早熟的美国高中生都不如。胸脯之下,是根根分明的肋骨,没有多余的肉,再往下,就是一个肚脐眼。她不敢独自对镜欣赏太久,毕竟还在别人家里,门外就是一个才见过几面的陌生男人,她很快地抖开旗袍,深吸一口气,穿了上去。最近吃的伙食都是超市速冻食品,她食欲不振,来美国之后,反而消瘦了一些,如今穿上旗袍,竟比第一次试穿时还要宽松。沈梅依次系好三个盘扣,仰起脖子,翻上元宝领。又对着镜子,简单地打理了一下碎发。
出来时,马修还在书房里调整相机和灯光,没有注意到换上新衣的沈梅。她不愿打扰他工作,就静静立在一旁,注视着蹲在地上的他。她又回想起了出国前,和毛峰一起在上海的照相馆里拍婚纱照的场景,如在昨日,那时候她身上穿的还是西式白婚纱,如今终于换上了红旗袍,人却已经漂洋过海,似乎人和衣总难同时如愿。没多久,马修抬头了。二人目光交汇。马修呆住了,手上的道具也僵住不动。我母亲被他这样盯着看有些不好意思,偏过了头,假装在看窗外。马修“哇哦”惊呼了一声,问:“这个就是中国贵族穿的裙子吗?”如此别扭的说法,像是在美式咖啡里混入了几粒枸杞,沈梅听了也忍不住笑道:“早就没有贵族了,大家都是平民。”马修这才笑了笑,说:“原谅我,原谅我,第一次见到这种华丽的、东方的裙子,实在是太美了。”
沈梅在马修的指挥下,摆了很多动作。她看着镜头里自己的影子,看不到镜头后面的摄影师,而摄影师却可以躲在镜头后面,清楚地看到她的每一寸毛孔。一时间,她也分不清,他们两个之中,到底谁才是tutor,谁在教导谁。有时候她听不太懂一些词语,马修就亲自给她示范,握住她的手腕,按下她的肩膀,或把她的脸往一侧微微倾斜一个角度。每当他凑近的时候,沈梅就能看到他手臂上浓郁的、棕黄色的体毛,一撮一撮地向外溢出,腿上也是。他来碰她的肢体,也许只是无意的,但是他一碰她的手腕,她就感到痒,比手指脱皮还要痒上几分,但不敢伸手去挠。
沈梅换下衣服,乘地铁回到家时,已经过了晚饭饭点。她推门进来时,我父亲毛峰正坐在沙发上。他双手手指交叉成塔状,手肘放在膝盖上,抬眼看了看门前的人,低声问:“你刚才,去了哪里?”沈梅没有想到他今晚竟回来得如此早,只低下头,盯着自己的鞋子,回答说:“去做了tutor,结束得有些迟了。”毛峰独自念叨了一句什么,然后目光从她的脸颊移向了她的手,思索后问:“你手上提的袋子是?”沈梅被问到这个,手指脱力,松了一下,石榴红色的底子与描金双喜凤纹路显了出来,她连忙说:“顺道去了趟干洗店,衣服太久没穿了,差点儿发霉。”毛峰暗自点了点头,而后站起身,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他说:“我去洗手间洗一把脸,清醒清醒。”水龙头的哗哗声传来,沈梅换了鞋,独自坐在刚才毛峰坐的位置上。沙发上有一个向下凹的印子,她坐上去的时候还有余温。
水流声停了。沈梅循着洗手间的方向看去,她双手抱着膝盖,拖鞋靠在沙发边沿,问他:“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没有擦干的水珠还停留在他的脸上,顺流而下。我父亲开口了:“我以为,我以为你出事了。”沈梅隐约觉得他话里有话,她自然是心虚的,把微颤的手插在膝盖之间的缝隙,她深呼吸了一口,回答:“我不是好好儿的吗?”毛峰走上前,张开双臂,用力环抱住她。他身上的苦涩味变得更浓,更刺鼻。额头贴在她的肩窝里,他说:“我一回来,你就不在。我,我吓坏了,想到你在美国一个人也不认识,以为你,遇到麻烦事了,我刚看电视里在播一个枪击案的新闻……”听到这里,沈梅彻底放下心,她长舒了一口气,心跳稳定下来。
她后来在给阿青的邮件里写起这一段经历:好险好险,差一点就暴露了,还好我圆了过去。
阿青倒是反问她:你怎么能确定毛峰没发现呢?也许他早就发现了,只是装作不知道,维护面上的和谐,给你一个台阶下。
沈梅觉得她的推测不无道理,心生一丝侥幸。
阿青却问她:你想好了吗?是要停下来,还是继续下去?
沈梅只是回复:我拿不定主意了。她再次求助于阿青。她问她:怎么办?我只能把身边的美国小伙儿马修想象成实验室里的毛峰,想象那是我法律意义上的丈夫在帮我拍照,那么一切,就都可以心安理得地进行着。可是你知道,毛峰根本不会拍照,连当初在舞会上跳舞也是伪装的,电视一打开只看新闻频道,只有读《平凡的世界》是真心爱读,和这样的人相处真是无趣。
阿青在回信里问:接下来呢,你和毛峰是什么打算,准备什么时候拿绿卡,定居美国?假如你们就决心留在美国了,那么毛峰和马修又有什么区别?你迟早也会和他们一样,变成美国人。你们的孩子也会和他们一样,一落地就是美国人。大家都想着出去,出去,就再也不回来了,哪怕付违约金也不愿回来,一辈子都漂得远远的。
沈梅读到回信有些错愕,似乎阿青比她更懂海外的生活,她自己倒很少考虑这些实际的事务,总沉湎于邮件里的文字。她回复道:毛峰的意思应该是,一出站就回国,想要自己做老板,而不是给美国人打工,这似乎是我不能决定的事,我竟然只能依附他、追随他。我原以为我能自己选,其实到头来我什么也左右不了。我先前不过是幻想着能主动挑选谁、离开谁,其实我才是被选择的那一个。
阿青的回信却是:这可是逆流而行,多少人想要漂洋过海,留在美国,你们偏偏想要回国。难道你最初答应他一同去美国陪读,不是抱着移民定居的念头吗?
沈梅有些不悦,以为她将她想象得狭隘了,但是这邮件一来一回,少说也要一天,她总觉得一段话拆成两天来说真是慢,太慢了,她等得可着急,恨不得当面就能见到阿青,拉着与她争辩个通宵。
阿青的话也让她突然想起了一个片段。某一晚她快要睡着时,毛峰突然隔着被子喊醒她,她睡眼惺忪间听到了几个断断续续的词,“百人计划”、一九九四、十年中断、两百万,一连四个数字,她头脑有些发蒙,向来对数字不太敏感,又听到了别的数字,她就忘了。还有什么推荐函、住房补贴、仪器设备……后面她没有太听清楚,当时她估计约莫快两三点了,不知道为什么毛峰非要挑这个点和她说话,而且他好像越说越兴奋,语调上扬,音量也加大,甚至坐起来穿好衣服坐到电脑桌前,蓝光在跳动。她不记得自己是不是朝他点了头,之后就继续睡去,清晨醒来权当是在做梦。沈梅现在才意识到,原来那一晚他说的是什么事。
沈梅从胶合板书桌抽屉里抽出一沓塑料卡片,那是她积攒了小一年的电话卡,红绿紫蓝,各样颜色的基本都集全了。她和阿青约好,这边上午九点,那边晚上十点,通电话,一分钟一块钱的电话卡,她备好了几十张,一定足够。电话接通,沈梅和她说起了“百人计划”的事。阿青没有追问有多大把握,她只是说:“原本事情有点模糊,现在清晰多了,假如毛峰要留在美国,那么跟着他就足够在美国生活得好了,马修根本是多余的,而现在他确定要回来,那么你追随他就等于放弃到手的美国生活,离开他,你就会像新闻里写的一样,成为骗婚的女子。”
沈梅想象不到这个词会出现在自己身上,但一时又觉得无比接近。她想到上次和毛峰的朋友傅明夫妇一家吃饭,原本他们一直是四人相约,再见面时傅明就是孤身一人。问了才知道,他已经和妻子万琳离婚了,他悔恨地说起当初妻子陪他赴美,原来不过是拿他做了一块跳板,房子到手以后,万琳就一头栽进美国人的怀抱,不翼而飞了。当时毛峰和她表达了震惊,原以为傅明夫妇恩爱得很,没想到背后竟是这样。沈梅说她其实早就发现了,上回去傅明家参观,他们家卧室里只有单人床。
想到这些,沈梅在电话里和阿青说:“我绝不会是这种人。”
阿青则说:“这不是道德的问题,这只关乎你到底更想过上什么样的生活,中国和美国毕竟太不一样了,而未来又如此不可捉摸,在这之后才是你顺应他,或是想方设法说服他的问题。”
沈梅想到,自己当初草率地答应结婚、飞往美国时尚未考虑清楚的问题,如今再次浮现眼前,仍然躲不过,不能再次以爱为名义悬置选择的难题。她只能把选择权交给阿青,她问她:“假如是你,会怎么做?”
阿青回答:“我肯定不回来,留在美国能享受多么好的待遇,是埋头工作攒一辈子都换不来的。”
沈梅知道自己做不到她那样理性,她只想永远沉浸在写电邮的那些日子里,但那一天毕竟要来临了。毛峰正在准备着回国的答辩。
四
一九九九年夏天,三十一岁的我父亲毛峰和二十七岁的我母亲沈梅坐在了回国的飞机上,广播里中英文来回播报着。飞机刚刚起飞,他们俩在座位上盘算起了未来的人生规划。
当时他们两人坐在飞机上,毛峰扶了扶他的棕黄框眼镜,对身旁穿白裙的沈梅说:“我还欠你一个婚礼,等我们回国,就补上。”她点了点头,说“好”,心里又想起了行李箱里的那件红旗袍,婚礼吃酒席那天,就可以穿上了。酒席要办五十桌,所有亲朋都要请来,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向亲友介绍她的海归教授丈夫。我父亲接着说:“我们就可以穿那天在照相馆拍照穿的衣服,你的那件白婚纱不错。”我母亲没有提出异议,只是两手揉搓着自己的裙子,揉成了一个旋涡形状。我父亲继续说着他的规划:“我是这样想的,等我们秋天办完婚礼,就可以准备要一个孩子。这样,我们的孩子就会在明年夏天出生,我正好有一个完整的假期可以陪你。”我母亲点了点头,知道毛峰的计划排得密,中间完全不留休息的余地。我父亲笑了笑,他知道,他又把平时在实验室工作的习惯代入了家庭。
看着飞机窗外层层的白云,光线照耀在云层上面,像要流出泪来,我母亲想起了一九九八年的夏天,在马修家里的事情。那一天,只是一念之差,三个人的命运轨迹都差点拐弯。
在拍完照片后的下一周,沈梅去找马修取洗好的胶卷。她看到红旗袍下,自己的右腿从开衩处微微露出,若隐若现,而她的脸侧过去,避免了与镜头的正视,看起来眼神忧郁。她一直不喜欢出国前拍的那组婚纱照,照相师傅总让她面对镜头假笑,而马修给她拍照时,她第一次了解原来照相可以不看镜头,也可以不笑。马修也很得意,用开玩笑的语气和她说:“没想到上次给你拍得还挺顺利,我还以为中国人都不喜欢拍照的呢。”沈梅则说:“你下回亲自来中国看一看,就知道了。”
最后一节课是在她和阿青通完那通长途越洋电话以后,那一通电话花了她三十张电话卡。她仍然去了马修家,没有听阿青的。那时她已领着马修学完了一轮拼音,马修说他想快点学些生活常用语,最好是能速成的那种。沈梅就从图书馆里借了一本《汉语常用语1000句》,带来教他念。“你好”“谢谢”“再见”这些最基础的都学会了。马修自信心满满,觉得中文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难,没过几节课就直接跳跃到了书的后半部分。
在最后的这节课前,马修自己从书上抄写下了一句话,抄在了一张白纸上。但他抄完之后把书随手一扔,找不到这句话的出处在第几页,也忘了这句话翻译成英文是什么意思。他试图一页一页地翻,可凭他的中文阅读能力,还做不到把读音和字形一一对应。所以仅凭一样的字形他根本找不到这句话。他焦急地等待着家教老师Mrs.沈的出现,帮他解决这一困扰他多时的疑难。沈梅进门刚落座没多久,他就指着自己抄的第一个字问她:“Mrs.沈,这个怎么念?”沈梅从图画一样的文字中辨认字形,说:“这个是‘我’,I。”马修跟读了一遍,“我”,I。他又移到了最后一个字,问:“这个念什么?”沈梅认了认,回答:“这个是‘你’,you。”马修又跟着重复,“你”,you。他又问:“那么中间这个是什么?”沈梅看着他歪斜的字形,想了一会儿,刚说了一个“爱”字,就捂嘴咽了回去。她转过头去,不敢对视上马修的绿眼睛。马修却凑近了身子,追问着她:“说大声一点,我没听清!”她低下头,很小声地说了一个“爱”,嘴巴微张,像是一声叹息。在马修听来,这个发音是英文的第一人称主语,I。
马修困惑了,他说:“中文好奇怪,一句话里,怎么会有两个‘我’?到底哪个才是真的?”沈梅只觉得他此时的误解真是来得恰到好处,她希望他在误解的岔路上越走越远。他挠着头,低头念着“我我你”“我我你”,想不明白这是什么独特的语法,他继续问:“那么,这三个字连起来,是什么意思?”沈梅沉默了。在他无知且好奇的问题下,她抬头和他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实在没有办法说出口。我平时很少这样直白地说话。我们中国人一般也不太会直接说出这句话的。”他问:“那么中国人说这句话应该怎么说?”沈梅被他连续的追问弄得有些局促,脸颊泛红,拇指反复抠着食指上的皮,她说:“我不知道,不知道,这个问题,超出我的认识了。”只是一句日常用语的教学,马修不理解她的反应为何如此反常,惊惶不安的样子,和从前大不一样。他低声腹诽了句:“中国人讲话真是很奇怪。”
后来沈梅没有来得及和他正式告别,就匆匆地逃离了这里。马修当时不解,明明还有后半本书没学完,Mrs.沈今天整个人都不对劲,她一直在喘气,感觉有秘密隐藏着。沈梅只能说谎了,她说她很快要回中国了,她要跟着她丈夫一起回去,欠的学费也都不要了。
回国的飞机还没有落地,我母亲看着窗外的云,又想起了这个偶然的误解。就是在那一天,当沈梅听到那句“中国人讲话真是很奇怪”时,她本能地想躲进汉语里,汉语成了她的避9ffd3ee1111baf54985af6dbbf191339难所。她至今也说不清楚这种感觉,就像是不喜欢白婚纱,却偏爱红旗袍那样,不管在中国还是美国,穿上红旗袍时总让她觉得很安心。这恰好让她和毛峰做出了同样的选择。尽管他的回来和她的回来是并不一样的。
沈梅这样回想的时候,出了很久的神。而我父亲毛峰还在想着刚才那个在秋天备孕、在来年夏天抱孩子的计划,他看沈梅双目放空,像是灵魂出窍的样子,就拽了拽她的衣袖,问道:“你怎么不说话了?你是想要男孩,还是女孩?”我母亲刚刚回过神来,深呼吸了两口气后,她眉头微皱,看着面前的丈夫,思绪才回到眼前,她答道:“这个我决定不了,但我希望是女孩。”我父亲笑着说:“真好,我也是这么想的。”我母亲没有说的是,她希望生下的是女孩,是因为她有一份礼物想要送给她,这份礼物她藏了很久很久,可能以后她自己再也没有办法拥有,她想象着她的女儿出生、长大、成人、结婚,在我父亲说着未来的家庭、工作计划时,她已经在脑海里想完了孩子的一生。他们交谈的时候,飞机经历了一些气流颠簸,有一些轻微的晃动,广播提醒乘客不必恐慌,是正常的现象,穿过这一片云层后很快就会平稳下来。中途他们盖着毛毯睡了一觉,醒来时,飞机还在半空中,窗外被厚厚的云层包裹,他们不知道身处何处。时隔两年,我父亲和我母亲将要重新回到这片熟悉的土地上,心里想着,他们未来的这个孩子,该叫什么名字好。
责任编辑:于文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