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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刺青梅

2024-10-08任诗桐

延安文学 2024年5期

任诗桐,黑龙江克山人。作品散见于《中篇小说选刊》《小说林》《北方文学》《散文选刊·原创版》等。

刘梅又没离成婚,这次是儿子冯超不同意。

冯超二十了,只念到初中毕业。听说去学过一段时间的美容美发,其实只是给发廊充当了一年的洗头工。人家真正想学剪发技术的,哪个不是眼巴巴地在旁边跟着师傅自学?与此同时,还得眼疾手快会来事,唯如此才可能让师傅手把手指点几招。冯超倒是乐得清闲,心想反正不用考试,也没人督促,给客人洗洗头,再把地上的碎发清理一下,便是他一天的工作量,其余时间,只管刷手机、打游戏,一个月只挣八百块的学徒工工资,三不五时,就得张口跟刘梅要零花钱。

刘梅在省城的一家快捷酒店做房嫂,和贾芳两个人负责六层楼180多间客房的环境清洁与维护,每个月休四天,做完保底房间数量之后,按每间房八块钱提成,旺季月份能挣五千多,包吃包住,可她还是攒不下钱,老公和儿子都在盯着她。冯超之所以不同意刘梅离婚,就是担心母亲一旦自由,会不再管他。哪像现在,还有父亲冯志牵绊着她,父子俩齐心协力,不怕刘梅会远走高飞。刘梅每次回老家闹离婚,贾芳当月都能多挣一成工资。她嘴上安慰刘梅:“这样的老公,你早就该离了,你能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何必受他这份气?”可心里巴不得刘梅被拖得时间越长越好,这样她就时常能趁刘梅回乡之际,多挣点提成。别看贾芳比刘梅小了整整一旬,玩起心眼来,刘梅妥妥地落下风。

刘梅却是真心羡慕贾芳。每轮到贾芳休息,她老公邱乐都会准时等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隔天早上,还会再送她来酒店,夫妻俩乘坐的交通工具不过是公交车,也足以让刘梅羡慕不已。在汽轮车厂做技术工的邱乐,也是按照工作量挣绩效工资,少时有四千多,多则超过六千,他不但悉数上交,还实行定量消费,每月只得三百块零花钱,除去一天四块的交通费,他甚至还能攒下一些。邱乐没别的爱好,只喜欢收集公仔,最爱机器猫,那点私房钱全用在了这上面。下午是客人退房的低峰期,在布草间聊天是刘梅和贾芳一天中最放松的时段。每每听到贾芳讲述她幸福的婚姻生活,都无形中坚定了刘梅脱离苦海的信念。她不但感受不到老公的些许爱意,还得外出打工,挣钱养家,最要命的是还得时常遭到冯志的毒打。

刘梅和冯志都是鸟河乡的村民,介绍自己老家时,这个名字总会引起大家的兴趣:“是一条形状如鸟的河流吗?还是有很多种类的鸟栖息在河岸呢?”鸟河,其实在满语里是江岔子的意思,沿江有着丰富的优质江砂,周边建了很多采砂厂。早年间,不想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冯志,便谋了份采砂厂运输司机的工作。可随着资源越来越少,采砂厂连年亏损,纷纷倒闭,四十五岁那年,冯志下岗了。按说丢了工作的不止他一个,人家要么重操旧业,种地养殖,要么外出打工,冯志却从此过起了退休生活,每日顿顿得有白酒,脾气还不好,最终喝成了轻度脑梗塞,导致半身瘫痪,刘梅不得不扛起养家的责任。

一开始,冯志确实没相中刘梅,嫌她个头矮,可刘梅能干活,在乡里是出了名的,不缺介绍人。冯志爹妈清楚儿子眼高手低的脾性,不想错过刘梅这把子好手,就极力撮合他俩结婚。冯志那时候相中的,是邻居范老师的女儿范莹莹,每次出车去外地,都会给她带礼物回来,可人家从来没正眼瞧过她,越是如此,冯志越是执著。那是个秋后农忙的季节,大伙儿都在地里忙活着。冯志刚从省城送完砂石回来,见家里没人,只好自己到厨房里找点吃的,翻来找去,只有几个馒头,便想着去院子里盛一碗大酱,做个炸酱面吃。冯家与范家只隔着一堵土墙,也就一米多高,稍微侧侧身就能翻过去,屋里的状况也能看个一清二楚。冯志往隔壁屋子里瞥了一眼,范莹莹正在睡午觉。他鬼使神差地翻墙而过,轻轻推开门,朝里屋走去,见范莹莹和衣躺在炕上,一层薄薄的毯子下,身体的轮廓清晰可见。白皙柔嫩的脸蛋泛起了一层红晕,唇周细细的毛发随着轻柔的呼吸而摇曳,冯志不禁春心荡漾,好在理智尚存,他轻轻摸了下范莹莹的脸,那一刻全然忘记了自己所处的真实环境,他感觉自己正在拥有着她,合情合理地拥有着。待范莹莹猛地坐起来时,似乎被吵醒的不是正在睡觉的人,而是他自己。见是冯志,范莹莹大声喊叫起来,冯志连忙解释他什么都没做。可为什么会不请自来,出现在人家的卧室里,他也没法说清楚。这时,范老师回来了,见状已猜出三分,但看到女儿无恙,与女儿确认了后,便没有为难他,只让他写下保证书,按了手印,承诺今后不再骚扰范莹莹,对今天发生的事也要守口如瓶,就放他走了。春节后,范老师家搬走了。他也就此死了心,同意了与刘梅的婚约。可婚后不久,冯志就开始打刘梅,通常都是在酒后,稍有不顺意,比如酒倒慢了,菜咸了,甚至是雨怎么下个没完啊,都能成为刘梅被打的理由,身边有啥抄起来就打,最重的一次,竟给打流产了。冯志因此消停了两年。刘梅第二次怀孕,顺利生下儿子冯超后,他又故伎重演。所以,刘梅想离婚不是一天两天了,一开始反对的当然是冯志:“一米五的小矮个儿,找上我算你家祖上冒青烟,以为还能有人再要你吗?”的确,个头算是冯志最拿得出手的优点了,有一米七八。年轻时还算能吃点苦,大钱挣不着,温饱不成问题。可眼见冯超越长越大,既不是学习的料,还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工地的苦不想吃,送外卖夏天怕热,冬天担心路滑危险,脾气不小,姿态放不下,不愿意去干推销的活计,便只有溜溜逛逛,到发廊当起了学徒工。作为当爹的,冯志管不了,也不想管,只要自己有酒喝就行。

“要说你老公不同意离婚我还能理解他的动机,咋你妈也不同意呢?”贾芳一边收拾布草,一边问刘梅。

“他第一次打我,我就跑回家了,还被我妈骂了一顿,说肯定是我的原因。”对于贾芳的询问,刘梅从来都是坦诚以对,她认为这是对她的关心,从不觉得是在暴露隐私。

“啥原因?”

“说我太能得瑟,不安分。”

刘梅喜欢涂口红,没结婚前,割麦子和水稻挣来的钱,旁的舍不得买,口红确实买过好几支。这点爱好,冯志不支持,母亲也不理解,说她太招摇。刘梅从小看惯了爹妈打架,现在老两口打不动了,反而更显亲密,这也是她母亲劝她忍下去的原因,说等岁数大了就好了。可随着年龄渐长,冯志非但没有消停,反而变本加厉,动辄打骂。如今,刘梅对酒店房嫂的工作早已门清,她这个年纪最得雇主欢迎,年龄太大体力不行,二三十岁的又都干得心不甘情不愿,刘梅完全不担心会失业,还有选择的余地,哪家给的提成高,就去哪家,这给了她莫大的信心,也让她开始正视自己的内心。她想要好好打扮自己,也想有一次真正的恋爱,彼此关心,知冷知热,而不是例行公事,传宗接代。

下过一场秋雨,气温越来越低,尤其是早晨和晚上。鸟河也走进了秋景中,江水两岸由葱茏转向斑斓,金黄、火红与深绿层峦叠嶂。省城里的酒店这个时候最缺人手,很多房嫂都要请假回老家忙秋。贾芳以往总要试探一下刘梅,问她啥时候回老家收庄稼,她好多干几间房。刘梅家的口粮地早就承包给了合作社,根本不需要回乡。这个秋天,没来上班的反而是贾芳,自打休息天回去后,就再没来上班,发信息不回,打电话不接。一星期后,刘梅才得知,贾芳死了。

案件并不蹊跷,凶手已经确定,是贾芳的老公邱乐,他是三天后自首的。贾芳是被邱乐掐死的,就横在卧室床上,身穿一件刚洗过的睡衣,没有衣衫不整,也没有被殴打的痕迹,还盖着一层被单,空调被设定在了16度,凉气从门缝直往外钻。蹊跷的是邱乐的杀人动机,不管是双方父母还是邻居朋友,都看不出端倪,说两人平时虽谈不上恩爱,也算夫唱妇随,常见出双入对,从不吵架。贾芳的母亲周红珍没掉一滴眼泪,她父亲贾代成也是,但俩人的状态完全不一样。周红珍虽不哭,眼睛却已经红肿得像是几天几夜没合过眼,亲戚们都十分担心,劝她放声哭一哭,她却始终不发一言。在骤然失女,却又没弄清楚死因前,她悲伤的底色里,掺杂了太多的疑惑与不满,是对命运的疑惑,是对女婿的不满。是啊,任谁都无法理解,怎么活活一条人命,无仇无怨,无事发生,说没就没了?贾代成的反应让人更没法理解,甚至会让人以为他也参与了这起案件。面对女儿的死亡,他不但视若无睹,还埋怨了起来,说女儿怎么在这个时候死,他的保险事业正处在裉节儿上,刚有几个朋友打算买他推销的险种。可今儿个要配合警方做调查,明儿要找律师,后天又有别的程序,他可没有那么多工夫。

是周红珍通过法律援助,找了一名律师协助调查真相。取证过程中,律师发现,邱乐在掐死贾芳后的三天里,把妻子卡里的五万块钱给花了个精光。那三天,他没有住在家中,而是在一家高档酒店开了房间,可以确定的是,期间并没有过异性进出。第一天邱乐泡在了网吧里,用好几千块钱买了游戏装备。从网吧出来后,去了商场,从耳机、鼠标到键盘,他给自己买了一套配置超高的游戏专用笔记本电脑,回酒店房间后就再没有出来。第二天,商场一开门,邱乐又去买了一套新出的公仔套组,随后请同事和同学分别在中午和晚上到高级餐厅大吃了一顿。第三天,他订了张去大连的高铁票,未能成行,只是就近四处逛了逛,下午就去了公安局自首。

“想胡吃海喝,就把我女儿给杀了?”周红珍此刻虽然恨女婿入骨,却也了解他的为人,认为一定还另有原因。

“目前还不能确定就是这个动机,只是他存在这种突然间大肆消费的行为,可算作疑点。”律师说完,又接着试探性地问道。

“所以周阿姨,平时邱乐是不是没有什么零花钱?”

“我也不太清楚,可我看他也没有什么爱好,不抽烟喝酒,也不讲究名牌,当初我们芳芳就是看中了他这一点,才跟他处对象的。”

邱乐那边也问不出个所以然,只说自己不怨恨任何人,当时只是瞬间产生了这么一种冲动,很想去做这件事。他认罪,心甘情愿伏法。邱家不富裕,但是倾其所有去赔偿。邱乐母亲沈贵英几次三番到贾家求谅解,以减轻儿子的刑罚,都被周红珍给赶了出来。沈贵英只好从贾代成那下手,得知他最近在推销保险产品,便鼓动了好几个亲戚朋友去买,贾代成便瞒着周红珍同意了和解。律师不忍告诉周红珍实情,只好利用私人时间,继续帮她查明真相。她也很想解开谜底,找到邱乐杀死妻子的原因。为了多了解贾芳平时的工作与生活,律师让周红珍把刘梅约到了家中。刘梅欣然前往,她也想借此机会问问律师,怎样才能把婚离掉。这是她第一次来贾芳家,是个小两居,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卧室的双人床上,还挂着两人的结婚照。聊过几句之后,律师并没有什么新的发现,无非就是贾芳干活麻利,待人热情,邱乐总是来接送她上下班。

保底工资、绩效提成再加上满勤奖,刘梅这个月挣了六千多。开工资那天下班,她本想着买点水果,再去看看周红珍,好歹同事一场,也算是替贾芳尽点孝心。刚要出酒店大门,就被用轮椅推着冯志的冯超给拦住了。

“这些天,你怎么不接电话,也不回信息?”冯超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贾芳出事了,客房这边就我一个人,每天都忙到脚打后脑勺。”

“那这个月不少挣吧,忙成这个样子,咋的,想不管我们爷俩了?”

“小超,你已经二十多岁了,该独立了,也不能指靠我一辈子啊,你这个样子,让我老了以后指望谁去呢?”

说罢,刘梅便快步向门外走去,谁知竟被冯志一把给拽了回来。只剩下半个身子能动的冯志,反倒是更有力气了。他先是用一条胳膊把刘梅给抡了过来,然后死死地抓着她的头发,将她的头撞向轮椅的扶手。刘梅毫不反抗,任凭他发疯。保安闻声赶来时,刘梅的头已被磕得青紫,头发也被扯掉了一把。这一刻,刘梅反而如释重负,因为她知道自己距离自由又近了一步。那天在咨询过律师后,刘梅了解了起诉离婚的流程。她知道,即便冯志不同意,倘若他实施过家庭暴力,也就由不得他了,于是便开始故意不接冯志电话,不给他们爷俩转钱,好把他引到省城来,在有监控的地方把他的暴怒成性给激出来。

刘梅如愿获得了自由,她立马去网上网购了一整套化妆品。她知道自己个子小,怕在网上买衣服掌握不好尺寸,就去商场买了好几套新衣服。这个场景让她觉得很熟悉,这是她曾无数次幻想和憧憬过的,同时也让她感到无比陌生,这是她第一次全凭自我意愿去打扮自己。以前,为了养家糊口,刘梅只能克制着对时尚的追求。偶尔有点闲钱,犒劳一下自己,买个口红,或者裙子,不但会遭到冯志的冷嘲热讽,连儿子冯超也看不惯,说她越打扮越难看。

转眼入冬。这年的雪特别大,一场接着一场下,吸引了很多南方游客来这里赏冰乐雪,酒店时常处于客满状态,这可把刘梅给忙坏了。自打贾芳出事后,主管一直在物色新的人选,迟迟没有中意的。直到冬季旅游旺季到来前,刘梅才有了新的伙伴,与她年龄相仿,女儿在一家医院做护士,合同工,正在努力考编,经主管同意,也住在了她们的宿舍里,反正有两个上下铺,相当于是四张床,管够住。有了空闲时间后,刘梅便时常会去看看周红珍,渐渐地,两人越来越亲昵,竟有了点相依为命的意思。刘梅在这个城市无依无靠,休息天能有个去处,拎点水果、蛋糕去周红珍家,吃顿便饭,唠唠家常,也算是给心灵找了个港湾。周红珍也愿意刘梅来,起初难免会聊到贾芳,惹得两人一阵难过,时间一长,话题便也就慢慢地开阔了。

在取得了贾代成的谅解后,邱乐最终被判无期徒刑。不管是律师,还是周红珍,也只好勉强接受,他是在一种极度渴望消费的冲动之下,才失手将贾芳杀死的。案子了了,女儿也终于可以入土为安了。受周红珍委托,刘梅再次来到了贾芳家里,为她清理遗物。几个月过去了,房间还是一尘不染,像是经常被打扫过一般。主卧一定是被清理过的,客卧还保持着原样,床品的摆放甚至符合酒店客房的标准。书桌上,有张邱乐和贾芳的生活照。在刘梅的印象里,邱乐少言寡语,身形清瘦,皮肤很白,算不得帅气,起码看着干净利索,一打眼就知道不是好烟酒的男人,更是难以把他与杀人犯联系在一块。书柜里,摆的不是书,而是各种各样的公仔,这对于刘梅来说是个新世界,她从来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玩具。她随手摆弄了几个,发现在一个公仔包装盒的下面,压着一本笔记本,翻开来看,发现是邱乐的日记,一股神秘而强烈的力量吸引着刘梅,她也很想了解这样的男人平时都在想些什么。

2011年7月23日 星期六 多云

我要从今天开始重新写日记,记录我们的生活。其实我上学时就爱写日记,别人都是被老师要求写的,我是自愿的,我觉得在日记里,才能做回真正的自己。

今天是我和芳芳正式确认关系的第一天。我总觉得好像上辈子就认识她,有一种莫名的熟悉和亲切感。她特别细心,吃水果时,会帮我削皮,切块。她还有一个月就过生日了,我要送给她一个超可爱的公仔作为生日礼物。

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雷阵雨

芳芳竟然不喜欢我送她的礼物,说还不如把钱花在看电影上。这是我们第一次吵架,我吵不过她,也不爱吵架。我只是想把我喜欢的东西和她分享,我不明白为什么她和妈妈一样,都不赞成我收集公仔。我记得念大专的时候,省吃俭用了一个学期,用攒下的钱买了一套公仔,被妈妈知道后,竟然断了我两个月的生活费,可是我并没有额外花钱,买公仔的钱,是从我的日常开销里省出来的。没想到,芳芳竟然和妈妈一样,看来,以后我只能自己默默收集了。

下午下了好一阵雨,把中午的秋老虎给赶跑了。入秋了,一场秋雨一场凉了。

2012年3月14日 星期三 晴

今天虽然还是很冷,但阳光特别灿烂,清清爽爽的。今天也是我和芳芳领证的日子,从民政局出来后,我们一起去了建材市场,要开始给新房装修了。我对这些一窍不通,芳芳有很多想法,要多留插座,要通铺地砖,甚至绿植摆放的位置她都已经想好了。她兴致勃勃地畅想着我们婚后的生活,我就顺势提出了一个要求,她竟然同意了在客卧的书柜里,摆放我最爱的公仔们,而且只要我不用另外的钱买公仔,她就不会阻拦。

2013年6月5日 星期二阵 雨转多云

芳芳今天又发火了,因为我把袜子和内裤给混着放了,我真的是忘了,并不是有意的。芳芳跟妈妈好像啊,我记得小的时候,连上厕所的站姿妈妈都是有要求的,上大学的时候,同学经常嘲笑我,说我小便时腰背挺得最笔直。我的衣服都是由妈妈挑选,她不喜欢我穿蓝色,可是我喜欢蓝色。蓝色多美好啊,机器猫就是蓝色的。我也喜欢大海,我从没见过大海,我好想去看一次大海。

有一段时间,我好想脱离妈妈的管束啊。吃饭的时候,她也不允许我看电视,更不能剩饭。她不爱吃牛羊肉,我们家至今没有做过这道菜,这让我误以为,我也是不吃的,直到上大学,和同学一起吃火锅,才是我第一次吃到牛羊肉,可真香。

我知道妈妈是爱我的,我也爱她。我不想让她生气和伤心,都尽量按照她的要求去做。现在也一样,芳芳很爱干净,她每天都很辛苦,把屋子收拾得那么整洁,我确实不应该乱放乱扔,可有时候真不是故意的,是真的忘记了。

2014年1月2日 星期四 晴

昨天好丢脸,好久不见的大学同学大冯来看我,我只能请人家去楼下的砂锅店吃一顿。大冯还安慰我,他自从毕业以后,最想念的就是这里的砂锅。没办法,芳芳给我的零用钱是有数的,非常精准。每天扣除坐公交的钱,就所剩无几了,我还得精打细算。

妈妈以前也这样,她说,要不是如此,哪有钱给我们买婚房?

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多云

今天风特别大。

她把我手机里女同事的联系方式给删掉了,我们是多聊了几句,都是关于公仔的。她还去客卧的书柜里,威胁我要把我的公仔都给扔掉,我是气急了才打了她一巴掌。不过幸好她没有发现我这本日记,要不然,我就连说话的地方也没有了。

2015年9月13日 星期日 晴

芳芳说,她正在实施攒钱计划,等攒够十万,就准备要孩子了。

我希望是女儿,到时候我要给她买好多好多裙子和玩偶。可是我实在囊中羞涩啊,芳芳对我的管控更严格了,已经不允许我再和同事聚餐了,虽然每次都是AA制,花不了多少钱。话费套餐也改了,说反正在车间里也用不上,回家有无线网。

2016年2月8日 星期一 晴

今天是除夕,我们一起回了爸爸妈妈家。我说买点海鲜回去吧,芳芳不同意,说老人吃海鲜容易胃寒,买一箱牛奶就行,还能补钙。

包饺子时,芳芳和妈妈抱怨,说我总是买公仔,太浪费钱。妈妈虽然从前也不赞成我买,当着芳芳的面,却也没说什么。我不敢接茬,我怕从此以后,彻底断了我这条路,没有了公仔的陪伴,我觉得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2016年2月14日 星期日 晴

她把我的公仔给弄乱了,她说每天看见她们就心烦,为什么怀不上孩子,是因为家里有这些东西,要把她们全扔掉。我是真的生气了。

春节过后,酒店进入了淡季,刘梅得了空就会去探望周红珍。她接受女儿的离去,是从贾代成的忏悔开始的。贾芳被推进火化炉的那一瞬,贾代成泪如雨下,他似乎从那一刻才意识到,从今往后,人世间再也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了,而这个人是他的女儿,他们并无嫌隙,一直相处融洽。刘梅和冯超一直保持着联系,她仍会给儿子转钱,只是不会再任由他来确定数目了。她会从每月所得中,去掉自己的花销再留出一部分作为积蓄后,将余下的部分转给冯超。

正月十五那天,省城落雪了。张灯结彩中,雪片纷纷扬扬,煞是好看。刘梅突然很怀念鸟河的元宵节,那一天的傍晚最是热闹,家家户户红灯高挂,门前还会燃起篝火,黑夜就如同白昼一般,为胆小的人撑腰、壮胆。刘梅就是在这个夜晚,跟冯志表白的。她已经暗自比较过了几个年龄相当的小伙子,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干起活来不在话下,可他们这一辈子都只能被拴在这块土地上。她喜欢冯志的走南闯北,不会局限在鸟河这只有几百户人家的小地方。她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坐上冯志的货车,远离家乡,去大城市开启全新的生活。如今,许多年过去了,她已实现了当初的愿望,不但在大城市能养活自己,还有了自己的社交圈。可她还有继续寻爱的勇气吗?刘梅自己也不能确定。她独自走在天寒地冻的街头,车来人往中更加凸显了独自一人的孤独感。她随即走进了一家店面,进去之后才发现是间纹身馆。老板正在给一个少女刺青,很专注,连招呼都没打,这让刘梅显得不那么局促,十分自在。她看了下墙上的简介和广告,各式各样的图案中并没有她曾见过的龙凤,或者骷颅头,相反都是些很清新、很梦幻的样式,有蓝色的小海豚,旁边冒着泡泡的,有一半枣红、一半深绿的大榕树,还有只一片枫叶的图样。刘梅被吸引住了,也想纹上一个图案。她想起上初中时,她和姐姐曾用杨树叶的梗做过两枚戒指戴在手上,姐姐说中指表示已婚,无名指是正在热恋。

“老板,可以纹一朵梅花吗?”

“当然,想纹在什么位置上呢?”

“小指。”刘梅说。

责任编辑:张天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