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主体与集体:数字场域中爱国主义教育的风险要素及其纾解之道
2024-09-29曹威伟杨炳卓张凌
摘 要:爱国主义意识的生成涉及到身份认知、主体能动、集体情境等。当前,在数字场域中面临着身份虚拟、主体遮蔽、集体解体的全新挑战。面对数字场域给爱国主义教育带来的挑战,要积极借助技术与政策等手段对数字场域中的身份进行再塑,在数字场域内恢复主体的认知和实践能力、空间审美力和评析力、空间情绪体验和意识认同力,通过超越平台主义、超越算法限制、超越圈层鸿沟开展数字场域的集体再造,在数字场域中实现培育爱国主义意识目标。
关键词:数字;空间;主体;身份;爱国主义
中图分类号:G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4)09 — 0022 — 06
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提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建设,制作、传播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网络信息和作品,开发、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生动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1],为进一步深化数字场域中的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路径指南。当前,随着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的深入发展,以算法、算力、算权为驱动力量的数字化生态系统已经嵌入人们的日常运行和意识生成之中。一方面,为爱国主义教育带来新的机遇;另一方面,也为爱国主义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国家认同面临着新的风险、新的变量。数字资本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演化出新的用户身份、主体形态及空间属性,“国家认同生态在信息传播、社会整合、利益配置等方面都经历着根本性变革”[2]。为此,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面临未来的空间转换和属性变化,需要对数字场域的风险作出提前预判,采取相应的策略应对爱国主义教育在数字场域中的变化与挑战。本文拟从爱国主义意识生成的三个核心要素即身份认知、主体能动、集体情境入手,探讨数字场域下爱国主义面临的风险要素及其应对之道,以期为数字场域下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提供理论参考。
一、爱国主义意识生成的核心要素
从爱国主义意识生成的核心要素来看,爱国主义意识的生成不是单一因素所致,而是基于身份认知、主体能动、集体情境的多水平变量相互作用的结果。既涉及到身份意识的觉知,让个体充分认识到我是谁,从哪里来,从而获得群体归属感及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又涉及到主体性的确证,注重主体情感、主体认知、主体意志在国家认同的作用,还涉及到集体性的认同,只有在一定的集体生活中,经过集体情感的浸淫、集体场域的熏陶,个体才可生成爱国主义意识。
(一)身份认知与爱国主义意识的生成
从心理学看,认同是个体在自我发展过程中出于消解安全感的焦虑或获得归属感的动机,主动模仿个体外对象的某些特质的行为,使其在情感上产生共鸣、在心理上趋向一致。个体需要一种情感动机来推动身份意识的生成,以此满足个体在面对其他个体、环境时产生的心理需求。当需求达成之后,个体能够在场域中生成幸福感和舒适感,进而从身份意识延伸出其他意识类产品[3]。
身份意识的产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受到个体与环境互动、认知发展和自我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心理学家认为,身份意识是在个体与周围环境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这种互动可能包括与他人的交流、社会角色的扮演、个人经历的积累等。通过这些互动,个体逐渐建立起对自己的认知和理解,形成自己独特的身份意识。另一些理论认为,身份意识的形成与个体的认知发展和自我意识有关。随着个体的认知能力逐渐成熟,他们开始能够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具有自己的思想、感情和行为,这种自我意识的发展也促进了身份意识的形成。
无论如何,身份意识本质上对应着个体对所属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爱国主义意识生成的个体心理基础。通常来说,个体生活在一个包括家庭、教育、职业、文化、宗教、政治等各个方面复杂的社会网络中,与各种社会群体、机构、文化和制度产生的互动塑造了我们的行为模式、价值观和社会角色,并影响了我们如何看待自己和他人,构成了我们身份认同的外部框架;同时,自我认知是个体对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角色和价值的判断,也是个体在社会互动中表达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的基础。当个体对所属群体具有强烈的认同时,就会对自己所属的群体产生强烈的情感偏好,并给予自己的群体更高的评价[4] 。在此基础上,个体感受到来自群体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从心理上产生对群体的情感信赖和心理趋附,就形成了对其身份和所属群体的认同[5]。公民与国家是最为常见的个体与群体相对应的表现形式之一。在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公民与国家之间的互动行为推动着个体身份意识的形成。个体身份认同的集结会进一步生成对国家、民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呈现出个体对所在场域的认可和信任;同时,也是在意识层面主动凸显自我身份的方式,在积极性认同状态下的公民会生发出强烈的爱国主义意识。也就是说,中国公民的身份意识与对这种身份意识的认知是爱国主义意识生成必不可少的要素,对爱国主义意识的培育十分重要。
(二)主体能动与爱国主义意识的生成
从哲学看,认同是主体在意识层面寻求与客体属性趋向一致的建构过程,只有从内心深处服从权威,与主体确立的规范相向而行,爱国主义意识的生成才会稳固有效。马克思深刻揭示出“感性对象性活动”作为人与世界的原初关联,是主体性自我确证的方式[6]。胡塞尔也认为,“在主观性中,或者更确切地说,在主观性与客观东西之间的关联中,寻觅那通过认知来认识的客观性意义的最终规定”[7]。也就是主体性在其本质上是一种交互主体性——它既是作为整个世界真正的相关者;同时,它与主体性、世界之间的交互性成为一种最基础的从事奠基的结构,“一切存在都变成了超越论主体性的相关项,这一主体性包含一切客体性的东西作为主体建构活动的相关项;一切的存在,从超越论的层面来看,都包含在某种普遍的、主体性的创生之中”[7]。交互主体性说明,一方面作为认知是主观的,而另一方面却又与某种客观的存在相遇。也就是说,认同感是主体与客体交互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产物,当主体与客体的协同关系在空间中产生联系并稳固时,主体的实践行为才会在场域中落地,否则,会因为不能从内心深处获得确证而丧失认同意识,导致主体可能在场域中也会逐渐丧失自身的存在性。只有从意识层面获得来自内外部的一致协同,生成对主体自我的认同和对外部集群、环境的信任,才有可能从意识层面延伸出更细化的爱国主义意识。
换言之,爱国意识的生成有赖于知情意行的共同作用。这一过程高度依赖主体性的发挥。没有主体的感知和体验,就难以生成稳固的爱国意识,难以生成深刻的身份认同、国家认同和民族认同。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首先,物质利益始终是驱动主体选择生存场域的第一要素,而主体寻求自身利益保障的最佳途径是依附于可信赖的国家、民族。在得到祖国的呵护和保障时,主体的国家认同才会彰显出来;同时,主体存在性的确证,需广泛存在于社会互动体系之中,通过社会互动体系生成主体对国家、政府、民族、社会的内化认同。也就是说,在爱国情感归属、身份归属的认知中,主体通过与外界的信息互动与情感互动,完成这一过程,从而,在认知上体现出对爱国主义价值观、公民身份等的认识,在情感上体现出对国家、对中华民族的强烈归属感,在意志上体现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和自觉性行为。
(三)集体情境与爱国主义意识的生成
从社会学看,认同是对个体和群体的共同主观感受及社会行为的一种认识,个体在从属于特定社会群体中的自我定义、划分他者身份,以及积聚价值意义的社会交往中形成社会认同。爱国主义意识是个体和集体互动历程的产物,在形成集体共享的价值观和信仰的基础之上,形塑出个体的爱国主义意识。也就是说,个体的爱国主义意识以集体为中介生成,其确立建立在能相互联系和产生共鸣的价值观、信仰、思想、历史和文化等同一性特质基础之上。只有当个体真正被集体所接纳认可并融入集体生活之中,在参与集群活动等社会交往中,逐渐形成对其与群体的关系的主观认识,进而生成对集体的拥护和认同,才能够称得上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归属感。
从这个角度来说,集体主义为爱国主义意识的生成提供了行动原则和道德基础。从集体主义向爱国主义演化的机制包含两方面:一方面,是由群体内部通过情感认同生成精神纽带,个体以此为行动原则在时空层面寻找共同的价值定义,在此类价值观的指引下开展集体性活动,加强相互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并在此过程中感受到一种深刻的社会联结,激发爱国主义情感,生成爱国主义的社会意识;另一方面,是以群体为单位的“排他性”路径强化集体性,升华为爱国主义意识,当群体内的个体意识到需要通过强有力的团队协同行径来共同完成集体建设任务和抵御外部冲击,或者是为了凸显与其他集体间的差异性时,个体会更加认同和尊重集体利益,高度认可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绑定在一起的做法,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这是人们对自己生活的具体条件及客观环境的情感反映,是经过自觉活动形成的意识体系。
二、数字场域为爱国主义意识生成带来的新挑战
任何实践活动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其自身发展的要素条件发生各种变化,相应地会面临新的调整和挑战。当前,爱国主义教育的场域由原先的现实场域转化为“现实+数字”双场域,面向虚拟化、多元化、隐蔽化、去中心化特征的数字空间,爱国主义意识生成的三要素,即身份认知、主体能动、集体情境,都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
(一)数字场域中的身份虚拟
在现实空间中,主体身份的获得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和步骤的过程,通过与社会的互动来认知自我,也通过自我认知来塑造自己在社会中的身份。面对“现实+数字”双场域的身份转化,人们在原有现实主体的基础上延伸出了相对应的虚拟主体,爱国主义意识生成要素中的身份意识在数字空间发生了变化,原先的身份与数字空间不再相互对应,主体的身份意识需要被重新定义。
不同于现实身份来自社会实践和自我认知的赋予,数字身份在数字场域对个体参与者“赋权”的基础上,通过数字“身份化”和身份“数字化”两个流变过程产生。从广义角度上分析,数字身份区别于现实身份的明显特征是身份的“数字化”。数字化的特征包含碎片化、高效化、指向化、算法化,即通过程序平台的“散列算法”以较短的信息来保证文件唯一性,等同于用一个数字符号代替了现实身份向数字身份的演变,以及数字身份本身的多元进化所产生的一系列信息元素。一方面,由于不是一对一的映射,Hash函数转换后不可逆,也就是不可能通过溯源的方法逆向获得主体的身份信息,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成为数字空间的主体,他们获得了一个与现实身份有联系但又完全归属于不同场域的新身份,而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多元性[8];另一方面,由于虚拟空间的特性,数字主体在空间中活动时可以从身份代码出发创造不同的身份信息,用于参加多元圈层的社会活动,或者在面对不同管理平台、登录场合时,也会使用不同的身份信息,因此,数字空间的身份具有多元化、流动化的特性。面对虚拟化、多元化、隐蔽化、去中心化的数字空间,如果主体连自身的身份信息都不能精确定位,那么,更不用谈在虚拟空间中生成爱国主义的意识。因此,需要重新审视空间特性,以及数字主体的心理状态和互动特征,精确赋予主体身份、培育身份意识。
数字场域中的身份虚拟产生的问题主要来自客观技术层面和主观意识层面。在客观技术层面上,由于程序平台的“散列算法”对身份进行了简化,少量代码成了数字身份的仅有表征,诞生出技术平台由谁掌握、身份代码由谁赋予、主体能否后期自由修改身份代码等一系列问题,对数字空间身份认证提出了新的挑战。在主观意识层面上,主体的自我意向影响其身份认定的选择。主体掌控自主权限,化身“入场”同时进入各种虚拟场面,分化各种难以认证的虚拟身份,也难以在数字世界互动中确认其真实身份。而与主体在数字空间的身份不同,主体的心理活动不会通过代码和程序的运行展现出来,这使得与身份相链接的爱国主义意识难以在数字场域中生成。从另一个角度看,数字空间中的国家、政府、种族等都是抽象的存在,主体通过数字身份游离在数字空间中,在不同的圈层里参与互动,这些是由平台算法决定和控制着的,并不像现实空间中有着明确的国家公民身份和种族类别区分。因此,在数字空间中,主体产生的认同来自平台、算法,并在一定程度上与国家、政府、种族脱离了联系,数字空间中的身份认同也因此失去了现实对应性。
(二)数字场域中的主体遮蔽
米歇尔·福柯认为,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而是生活在一个关系集合的内部,各种空间充斥其
中[9]。关系集合作为主体之间抽象与具体联系的总和,有助于人们实现社群感知和社会认同。在虚拟空间中,主体的活动场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空间结构的虚拟化和可视存在的虚拟化都让主体性生成的外部因素被遮蔽,数字空间主体存在意识异化和实践异化的风险。
主体意识异化的风险在于主体的情感认同被遮蔽。主体游离在数字空间中处于平台、算法、圈层给予的技术限制、程序管控之中。主体在这种理性环境下缺乏感性生成,没有国家、民族等共同体的价值与情感依托,容易产生主体的数字空间孤独。虚拟空间对主体的遮蔽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主体脱离了现实世界的社交准则,不同群体、三观、阶层的主体可以在虚拟空间中通过开展互动获得体验,比如在现实中可能难以接触到的亲密感、互动感、认同感、获得感等。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种虚拟的体验既可以增强现实体验,也增强了数字孤独[10]。数字孤独使原有的情感基础在数字空间中消失殆尽,没有了这些情感基础,数字空间中的爱国主义意识也就缺乏条件支撑。
主体实践异化的风险是由改变数字空间开展实践的范畴引起的。与以往的社会实践形式不同,数字空间的构建过程本身就是虚实结合的过程,现实主体的实践指向与数字空间的运行规律形成相容困境,主体“化身”入场之后如何应对数字空间实践形式的多样性、无体感性,实践成果、劳动报酬、实践工具、实践目的都需要重作定义。更重要的是,数字主体之间的联系处于虚拟场域,信息获得更加便捷高效,虚拟体验也会比现实空间的交往行为更丰富,如此,主体就容易在虚拟空间中沉迷,脱离现实主体联系和现实劳动,导致数字空间的实践形式悬浮于世,失去现实的支撑。正因为数字空间的这些劳动要素难以确定,主体的实践发生异化,依托于实践的主体性得不到充分彰显,使爱国主义意识的生成有了新的挑战。
(三)数字场域中的集体解组
在数字平台的算法算力支持下,主体场域的分工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基于数字共享平台的“他分工”和空间主体内生的“自分工”开始出现。在数字共享条件之下,“他分工”的形式以数字化劳动组合的圈层状态呈现,根据平台算法和数据支撑,重合度高的人才能聚集在一起结合成圈层共同体,这是其区别于现实劳动组合的特征。“自分工”是主体根据自身空间发展需求对劳动作出方向定义和工作分类的过程,在数字场域下,空间主体生成的“自分工”正在转向以人本身的趣缘为组织的形式。柏拉图认为,人需求的多样性,人生来的不平等的天性,都使人们各有所能。而在程序平台的算法支配下,数字场域中的社会分工对于每个人的利益有了个性化的关注,分工由此发生了变化——数字空间圈层拥有自己专属的圈层结构和组成逻辑,组成的新共同体,只有在同一算法加持和数据分类匹配情况下的主体,才能结合成共同体。圈层的分化加剧了现实空间的割裂感,原有的劳动形式将发生变化,亲情、友情、兴趣等关系群体也将被重构。基于算法形式的共同体形态的形成,主体间的情感纽带变成了数据链,社会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及数据链接状况将进一步作用于人类的情感生成、心智结构的改变、组织形态的变更。
另一方面,从场域范围来看,数字空间的活动范围远远超过现实空间,具有无限发掘和拓展的潜力,但是,其公共特性并没有现实空间那么明显。相对来说,数字空间的公共性是被减弱了的,因为在虚拟空间中,主体不会像现实空间那样有资格和需求频繁参加固定的公共性活动,如典仪活动、教育互动等。相反,流动的数字群体会根据自己的实践利益诉求、意识形态分类聚拢,形成自己的圈层文化。因算法黑箱和数据垄断的问题,使得在“信息茧房”中主体不能高效便捷地获取平台内外的信息,难以突除数字世界中圈层化栖居格局。可以说,在数字空间中,集体的组成规则及内部秩序都在发生着变化,使爱国主义意识生成的组织依托走向模糊化。
三、数字场域中培育爱国主义意识的应对策略
面对数字场域给爱国主义教育带来的挑战,身份虚拟的问题、主体遮蔽问题、集体性认同解组问题等,要积极借助技术与政策等手段对数字场域中的身份再塑,在数字场域内恢复主体的认知和实践能力、空间审美力和评析力、空间情绪体验和意识认同力,通过超越平台主义、超越算法限制、超越圈层鸿沟开展数字场域的集体再造,在数字场域中实现培育爱国主义意识目标。
(一)数字场域中的身份再塑
主体从现实空间脱离,将身份信息整合形成数字主体,以“肉身离场,化身入场”的形式进入数字空间成为常态。数字主体是现实主体在虚拟平台中的代码映射,是信息技术驱动下的主体在数字空间中开展实践活动、保障自身权利的身份象征[11]。即使面对数字空间身份的多重分化,对于拥有数字身份系统的平台来说,进行身份认定也是可能的。只要生成可以认定身份的符号代码,并将这些代码集中在一个库内,由官方平台统一保管和运行,那么,在数字空间交流网络中就能够获得主体的身份信息,从而进行身份认定。也就是说,“空间+身份”是一组联动关系,不论是现实空间,还是数字空间,身份都是一种可控的、可感知的、明确的存在。目前,许多西方国家,如美国、英国、欧盟等都在大力推进自己的数字身份建设,它们通过建立专有的数字身份框架、身份认证平台、颁布身份维护法律法规等措施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效率。我国也需要通过“数字中国”的身份系统建设,以通过公民身份认证系统和信息收集存储工具的现实身份为基础,进行数字身份的认定,以及建立我国专属程序平台的身份认定系统和数字空间专属认定规范,掌握身份的认定过程主动权。将中国公民的数字身份和现实身份耦合,利用已有的居民身份证等信息资源,建立服务于我国的专属程序平台,通过完善平台算法,加快相关行业标准、法律法规的建设,切实保障“数字中国身份”的高质量发展[12]。
在数字空间身份认定系统的建设过程中,要考虑主体身份分化问题,面对用户身份分化作出空间规范和体制规则,追溯和精准赋予身份信息;同时,在数字空间中,要注重主体“入场”之后的圈层分派,一方面,尊重主体的选择权;另一方面,通过文化介入、平台驱动等手段,引导主体向主流意识形态靠拢,通过对主体的空间认同需求和认同矛盾进行分析,确保其在数字空间中能够生成情感认同,在心理上拥有和现实场域中相同的归属感。
(二)数字场域中的主体恢复
面对数字场域中主体的意识异化和实践异化,要引导主体正确“在场”,恢复主体的认知和实践能力、空间审美力和评析力、空间情绪体验和意识认同力,以化解主体异化的风险。
首先,要恢复主体的空间认知能力与实践能力。通过VR和AR技术,可以创建沉浸式的三维空间环境,使主体能够浏览和了解数字场域中的以现实国家、民族为标准的空间布局和地理特征,直观地感知和体验数字场域中的国家空间关系。利用这些技术,主体可以在虚拟环境中进行空间导航、物体定位等操作,从而提升空间认知能力。主体也可以在网络空间中进行多元化的实践和探索活动,通过数字新闻、数字评测、数字媒体等多种途径拓宽信息接收渠道,充分了解各个国家和全场域空间的历史背景、发展现状、未来态势,以全面提升国家空间认知能力。
其次,要恢复主体的空间审美力和评析力。恢复主体的空间审美力是一个涉及个体感知、理解和欣赏空间环境美感的过程。德国哲学家阿多诺认为,通过艺术和审美经验来实现一种精神或心灵上的“救赎”,即从日常生活中的异化、疏离和商品化中解放出来,实现人的内在精神和情感的自由和重生。要建设主体的审美力,就是要在审美中培育主体具备一种非理性的、直觉的精神体验,一种超越日常逻辑和理性体验与理解世界的方式,让主体借助一定的审美对象得以表达自己最深层的感受和想法,从而激发深层次的精神满足,提升爱的能力。推进主体爱国主义意识的生成,还要培养主体辨别是非、紧跟主流意识形态的能力。从引导主体的事实和逻辑理解能力出发,加深主体对信息理解的程度,分辨不同观fEz8kjh9koZa6kQteJ5JTQ==点的合理性,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增强批判性思维能力。通过开展数字空间的社会服务、公益活动等有助于爱国主义意识养成的实践活动,也有利于主体亲身体验并了解到社会的需求和问题,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
最后,要恢复主体的空间情绪体验和意识认同力。主体对于空间环境的感知和理解会受到个体性格、爱好、空间经历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形成不同的情感体验。面对主体意识在数字空间的异化,爱国主义意识的培育要针对主体的思想动态、意识形态指向,将数字技术与爱国主义教育深度融合,加强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营造良好的主体认同建设氛围。要充分了解主体的思想需求和接受偏好,进行结构对应的教育内容对接,防止主体出现“数字孤独”,引导主体更深入地体验到情绪,感受到意识,增进数字空间内感性生发的可能性。
(三)数字场域中的集体再造
数字场域中的集体是指在网络和数字化环境中由个体通过特定的互动、交流和协作方式所形成的一种集合体。数字场域中的爱国主义教育面临着全新的技术逻辑、运行逻辑、语言逻辑和社会结构逻辑,加强数字空间中的集体建设,以及空间产品和服务的公共性和集体性建设,能够弱化程序平台的垄断和强制主义,削减算法体系下圈层带来的割裂影响。数字空间中的集体再造是一个复杂而多维度的过程,通过超越平台主义、超越算法限制、超越圈层鸿沟,有利于在数字场域中实现集体再造,化解空间结构变化带来的风险。
首先,要超越算法限制,使“确定的”与“不确定的”共同起作用。算法因其超强的推理功能和预测能力,及其深度的社会嵌入性,因其合理性和准确性而成为人们的依赖。然而,正如上文所言,随着算法共同体上升为一种社会趋势,我们应当对之予以警惕,不能把未来的社会空间全部交给算法。在未来的社会空间中,我们应当超越算法共同体,超越单一的算法纽带,重视现实空间的连结,重视亲情、友情、兴趣等关系性群体,及其在公共性关系和空间建构的价值。人自身对现实世界的洞察力与判断力,以及意向性的生产是集体生活生成、公共价值生产的重要依托,在算法进行事实性知识生产的同时,应当为人的意向性知识生产留有空间;同时,超越算法限制,也要使算法的“确定性”“普遍性”与人类的“模糊性”“特殊性”相协调。看似不确定的“模糊性”“特殊性”,正是集体活力不断生成的来源。个体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塑造着集体共同体验的延续和转变,其内部动力恰恰来自于推动适应和进步的“模糊性”“特殊性”。算法出于普遍性、确定性的绝对追求,无法兼顾到这种模糊的、特殊的需要,因而,在防止其对人类生活不必要的干预的同时,需对其运行方式进行调适,使其这一特性与内在联结的社会景观相适应,为培育爱国主义意识夯实集体基础。
其次,要超越平台主义,使“控制的”与“生成的”共同起作用。算法在社会环境中产生并与之共处,其结果不可避免地受到商业或其他利益和议程的影响。如前所述,在数字空间的发展中,程序平台需要借助数字技术索取用户的相关信息进行整合和推算,打造AI数据大模型,再把大数据的算法根据用户需求和身份特征提供专属公共性服务和产品精准推送给每一位用户。这实质上涉及到数据的微调和重新编码,其存在、设计,以及实施和重新设计都体现为一种非常强大的社会权力,涉及到对主体的引导和控制。对此,应加强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制定完善的数字管理法律法规,督促其慎重使用片面的、错误的、失真的数据,推进要素、程序、背景透明,防止人为的数据造假、信息控制及数据滥用等问题,从而,为数字空间中的集体生成、爱国主义教育的深度嵌入提供平台支持。
再次,要超越圈层鸿沟,使“小的共同体”和“大的共同体”共同起作用。在数字空间中,人们通过选择、过滤信息来认同形成特定的社群、组织或价值观的同时,也形成了圈层文化对公共文化、集体文化的遮蔽。可以通过强调数字场域中有关“我们”的文化,更好地描绘“我们的”的图景,开展与国家共同体、民族共同体相对应知识、经验和资源的共享,促进集体成员间的相互支持、共同协作,以利于集体生活的不断生成。个体可以更加关注集体的存在和发展,可以更加关注人们彼此的需求和利益,从而,营建更加和谐、亲密的社会集体情境。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化解数字圈层化带来的问题,建立一个有利于集体意识、集体情感生成的数字化社会。
在数字空间中,集体的形成、发展和演变都受到数字技术的深刻影响。通过超越平台主义、超越算法限制、超越圈层鸿沟,创建爱国主义的文化数字空间,涵育数字空间的公共生活,共同打造一个开放、多元、交互和创新的数字空间公共生活环境。人们在数字空间的公共生活中通过广泛参与、交流与互动,共同创造和体验开放性、多元性、交互性和创新性的社会生活,获得更加便捷、高效、丰富的社交体验和信息,促进数字化社交与文化活动,形成跨越地理空间的限制,并有着共同体验基础和情感基础的虚拟化集体。
综上所述,回应数字场域给爱国主义教育带来的挑战,要明确赋予主体的数字身份,注重主体意向的有效发挥,涵育数字空间的公共生活,最终,在爱国主义意识的培育之下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未来社会是一个不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也是一个数字场域下分工分化与共同体分化不断向前推进的社会。面向这一趋势,如何在数字场域中构建符合主体空间发展规律和需求的理想共同体形态,在其中有效赋予爱国主义的价值,实现国家“在场”和爱国主义的情感“在场”,仍然需要进行跟踪性的回应和探讨。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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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 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