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视阈下的志愿服务之美研究
2024-09-21吾兰·努尔杰恩斯
摘要:在社会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无论处于何种历史发展阶段或社会形态,都没有停止对美的追求、对美的创造、对美的探寻。在社会现实中,美无处不在,作为一种普遍性存在的客观实在,美与人类的社会生活相融相交,不仅在社会的艺术、文化以及精神领域中发光发彩,也在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展现着自身的特殊存在。志愿服务作为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的社会实践,有着关注社会与他人需要的“真”,也有着奉献利他的“善”,更有着自身特殊的“美”。志愿服务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不仅为社会文明的提升与人的全面发展作出了贡献,更为实现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工作美的传播提供了桥梁。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志愿服务;美
一、美之缘起:志愿服务的概念释义及特征剖析
志愿服务是一个现代性概念,是现代社会背景下人们向善、向美、向真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人类改造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什么是“志愿服务”,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视阈进行了一定的阐释,其中早期研究志愿服务的学者丁元竹给出了较为权威的定义:“志愿服务是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定义下,为推进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1]虽然研究志愿服务的不同学者对志愿服务的概念释义百花齐放、多姿多彩,但其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即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利他动机,以自愿的方式贡献自我体能、知识及时间,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志愿服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志愿服务具有自愿性。作为志愿服务主体的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是自愿行为,不受强制。尽管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志愿动机多种多样,但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志愿者不是处于被动地位,而是发挥自我主观能动性自愿参与各项志愿服务中。其次,志愿服务具有无偿性。无偿性决定了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和非商业性,因为志愿服务的本质在于奉献和服务,它不以获取报酬为首要目的,但志愿服务活动需要社会支持和一定程度的经济资助,以实现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再次,志愿服务具有公益性。公益性体现为一种利他主义,即不收取报酬,不获得经济价值,以为他人谋求福祉、促进社会和谐为行动导向。虽然社会成员参与志愿服务实践的动机多样,如实现自我价值、回馈社会等,但是基本的动机是“公益”“利他”,因为志愿者一味“利己”,就失去了参与志愿服务的初心和动力。最后,志愿服务具有组织性。志愿服务是由一定组织发起、社会成员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志愿服务不是无序的个人行为,而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秩序的团体性社会行为,也是由志愿者个体组织成为志愿服务团队,秉承共同进步、共同奉献理念的组织性利他行为。
二、美之寻觅:探寻志愿服务之美的涵义属性
(一)何为“美”之阐释美、界定美
从古至今,对美的解读和阐释丰富多彩,释义多样,更多从审美、美感等艺术和文艺领域解析“何为美”,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对美的本质和特性存在着诸多的理解和界定,因此统一美的本质和属性,深刻把握美的内涵以及明晰美的本质是认识美、感悟美、研究美和运用美的前提和基础。无论从何种角度解析美、阐释美、界定美,纵观美学的历史发展,美的本质问题同哲学的基本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基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必然得出对美的本质问题的不同结论和阐释。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由于自身历史和哲学的局限性,无法真正回答什么是“真正的美”。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一文中指出:“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地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法律、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2]马克思站在实践的基础上认为美的本质在于人的劳动实践,即人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通过和目的性与规律性相统一的创造性实践,在实践中创造美,在美的实践中实现人的自由。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以后,马克思主义哲学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科学阐释了美的本质问题,将美从“高高在上”的哲学“屋檐”带入了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使美学真正成为人民的学问。
(二)寻觅美之志愿服务美的涵义解析
探寻美、追求美、创造美、感悟美是烙印在人类身上的一个基本属性,志愿服务作为人类重要的社会实践是人类探寻美、追求美、创造美、感悟美的重要场域。因此,作为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重要途径,将志愿服务与美相结合、相融入并展示志愿服务之美应成为志愿服务研究的新向度。需要指出的是,志愿服务之美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美,不是志愿服务实践过程中的艺术性,而是基于一定关系而存在的自身所呈现的微观及宏观样态。志愿服务之美的内涵不单纯包含美的本质自我,还包含着对“真”的探寻、追求和把握,也蕴含着对“善”的感悟、传递和倡导。对此,志愿服务的涵义要从“真与善”的视域去解析和阐释。
志愿服务美在“真”。“真”是志愿服务美的基础,志愿服务美在“真”表现为志愿服务的美具有真理性。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3]因此,使志愿服务的理论与实践符合其自身和客观世界变化发展的规律,把握和领会其真理性,使志愿服务的美真正建立在“真”的基础上,才能让探寻美的主体真正去认识和创造志愿服务的美。此外,志愿服务美在“善”。其表现在志愿服务这一充满“爱”的人类实践中,善美相融合、善美相带携,处在善与美交织融合的境界。志愿服务的目标旨在建立和谐社会,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其关注重心一直在人本身。因此,关注人的需要,对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的人们施以援手,不求回报、奉献自我并推动社会进步都是善举,是自身善的表现也是自身美的呈现。
三、美之基础:探寻志愿服务之美的思想资源
(一)思想资源之借鉴:西方慈善观念及行为
追寻志愿服务这一实践活动的历史可以表明志愿服务源于西方古代及近代的社会慈善性服务。早在公元前三千年的西亚文明和古埃及文明中就可以寻找到西方最早期慈善行为的踪影,后期经过古希腊文明的孕育和漫长中世纪宗教文化的洗礼,慈善行为才在文艺复兴和近代工业革命时期成为社会性救济扶弱活动。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因早期政治发展和公民参与政治的需要,贵族们通过乐善好施和捐建研究场所及水利设施等行为获得名誉,进而争取一定的政治资源,因此这一时期的慈善只限于贵族富豪和政治精英的个人行为。随着西方社会进入中世纪宗教统治时期,基督教所倡导的“博爱精神”,使慈善观念和行为在中世纪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教会在这一历史时期成为了慈善事业的主体并因其自身影响力垄断了慈善事业。随着文艺复兴和近代工业革命的发展,社会资本和财富有了相当的积累,政府主体在经济繁荣的社会背景下建立了各类慈善机构,如救济所、孤儿院、育婴堂等,因此这一时期教会所垄断的“慈善事业”被打破,政府和普通民众加入到慈善行为中成为主力,成为近现代西方志愿服务实践的雏形。
(二)思想资源之溯源:中华民族博施济众的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民族慈善思想源远流长,儒家倡导“仁爱”,道家倡导“行善积德”、佛家倡导“慈悲为怀”,尽管代表百家的儒释道在慈善思想的表述上存在差异,但基本理念却趋于一致,都秉承着“济世为民”的慈善思想。儒家的“仁爱”思想由孔子开创,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其内涵不断丰富,其中与慈善思想接近的是“泛爱”思想。“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是孔子对‘仁’概念的进一步拓展,即‘泛爱众’,不仅要爱自己的家人,更要爱一切人,热爱社会乃至普天下的人民大众,要把自己对家庭的亲情、血缘之爱扩展为对朋友的爱,倡导普遍的人类之爱。”[4]道家在思想上倡导“行善积德”,宣扬通过修习道法成为“大者”,并把积善积德当作得道悟道的重要依据。同时道家的思想家还认为修道者须懂仁义,并以仁爱作为基本之道,坚持行善积德,持有善念。佛教自传入中国以来在历史上深受民众的推崇,宣扬“慈悲”思想,“慈”是“慈爱”,“悲”则侧重对他人的同情和怜悯。“慈悲为怀”主要表现在“布施”与“放生”,布施多指助人为乐,而放生则指关爱生命,强调“与众生一同乐”。此外,佛家还宣扬“有业必有报”思想,倡导“善有善报”、做人怀有爱心等。因此,佛家的“慈悲”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向善的优良品德交织融合,成为古代中后期济世济民思想的主流。
(三)思想资源之根本: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
志愿服务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为促进社会进步发展而提供的一定服务,其目的在于营造更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人们更好地发展,因此志愿服务实践的服务客体是人,志愿服务的开展离不开人这一客观实在,也离不开人的发展这一社会现实。“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想,也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指向。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是基于人道主义的美好愿景,更是一种社会发展的信念、历史进步的精神和现实的实践运动。”[5]
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充分肯定人的发展的重要作用,把人的需要、人的发展放在突出位置,而把人的需要放在首位也是志愿服务这一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因此,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与志愿服务促进人的发展理念相一致,作为在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的发展离不开根本思想的引领和指导。作为在社会主义中国产生、发展、壮大的志愿服务,不仅需要借鉴西方“慈善”思想的有益部分,又要更好地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济世济民”思想,最为根本的是要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根本指导思想,因为在社会主义中国,马克思主义是根、马克思主义是“魂”,不能脱离根本思想谈实践,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才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志愿服务的更好发展。
四、美之微观形态:志愿服务的理论美、精神美及价值美
(一)美的诠释与总结:志愿服务的理论美
志愿服务的理论美,美在多维支撑。志愿服务作为一项社会实践,需要理论的解释、分析与指导。志愿服务自出现、发展、普及以来受到了诸多学科的关注,其理论支撑也源自不同学科领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志愿服务的理论美是指志愿服务之美在其理论层面的呈现与表达,随着现代社会多样化发展,支撑志愿服务实践的理论也呈现多元色彩,其理论美也与多样化的学科及背景交融散发,不断为志愿服务的整体美增添色彩。
首先,心理学学科中的自我实现理论。自我实现是人作为感性主体的最高追求,自我实现不是一个最终状态,而是一个永恒的过程,因为人永远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中不断进行自我价值的突破。作为志愿服务的主体,志愿者在奉献中追求自我价值,在服务中关注其他社会个体的幸福,在利他中追求社会和谐。因此社会个体参与志愿服务是自我实现的一个重要过程。其次,社会学学科中的社会互助理论。在社会资本理论中,个体互助是社会资本的重要构成,只有个体间通力合作、相互理解并携手共进才能使社会资本发挥良好效益,进而不断推动社会前进。志愿服务的内容就是社会互助,对生活在社会现实中的每一个个体而言,参与社会互助会使个体有更多的机会去认识自我,也在此过程中了解他人,感受生存的价值和奉献的意义。再次,管理学学科中的治理理论。“社会治理是现代治理理念的一方面,它是在公民社会走向成熟,政府、社会和私人之间的互信合作关系不断加强的前提条件下,基于政府不断进行自我调整和重新定位,使公共权力在各种社会组织间重新配置,从而形成政府主导、个人和各种经济组织协同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过程。”[6]社会的良性发展需要有效的社会治理,现代志愿服务自从其形成、发展以来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并作为当下社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此背景下社会治理理论为志愿服务参与公共领域生活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最后,政治学学科中的公民参与理论。公民参与是指在现代政治生活中社会成员通过加入政治生活试图影响公共政策与生活的活动。公民参与是现代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它为志愿服务提供了平台与渠道,使社会个体之间的互助成为公民习惯,也使奉献利他成为社会组织制度化实践的基础要素并为志愿服务这一社会实践的存在与发展提供了政治逻辑。
(二)美的激励与促使:志愿服务的精神美
志愿服务的精神美,美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是志愿服务的存在与发展的理念支撑,是构成志愿服务这一整体的基础要素,在志愿服务实践中起着精神引领作用。志愿精神也是体现在志愿服务主体即志愿者身上的内在精神特质,是不求私利与报酬的社会理念。志愿服务的精神美正是其理念的美化与展现,美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志愿服务的精神美,美在奉献。对他人的奉献、对社会的奉献是志愿服务的核心精髓,其奉献精神要求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不追求名利与经济回报,从而以此为初心参与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所展现的奉献理念渗透着责任意识、不求回报的爱以及为他人服务的价值观念,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在这一过程中通过自身的奉献帮助有需要的人,关顾有需求的人,并发挥自身的专长,在服务他人与社会中得到满足与获得感并不断实现自身人生价值,同时在奉献中得到他人与社会的赞扬,在奉献中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的提升。
志愿服务的精神美,美在友爱。友爱是志愿服务精神美的重要体现,是志愿服务过程中尊重他人、善待他人的重要依据。友爱是人与人之间交往中流露出的真情实感,是人们美好情感的集中表达。志愿精神美在友爱,志愿者在美的无形传递中欣赏他人、尊重他人,以平等的姿态在服务的过程中传递温暖,伸出帮助之手,使社会在友爱中充满温暖。
志愿服务的精神美,美在互助。志愿服务这一实践并不是志愿者单向付出与提供服务,而是在这一过程中志愿者既实现了对他人的帮助,也实现了自身能力的提高。因为在社会存在中,社会成员并非独立存在的个体,而是在相互交往、相互合作中共同发展与进步。因此,互助是志愿服务的重要精神,志愿服务的精神美也美在互助,在互助中守望相助,在互助中同舟共济。
志愿服务的精神美,美在进步。志愿服务过程中的进步是双向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的过程中不仅使自己的能力得到了提升,促进了自我进步,也使社会在和谐、协调中得到了发展与进步。此外,志愿服务的进步精神增强了社会的活力,使社会成员的生命价值得到彰显,因而使得志愿服务的精神美在进步中传播,志愿服务的文明美在进步中传递。
(三)美的效力与作用:志愿服务的价值美
志愿服务的价值美,美在二元共进。志愿服务作为人类社会崇高精神追求下的社会公益活动,无论是对社会生活领域,还是社会个体自身发展,志愿服务都对二者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志愿服务的价值美是志愿服务自身美在价值及其功能领域的呈现,从社会和个人二元结构分析其美的构成,志愿服务的价值美不仅在社会个体的自我价值实现中表现着志愿服务的价值美感,也在社会生活领域的各个方面有所呈现。
志愿服务的价值美展现在个体发展领域。志愿者虽然参与志愿服务不以追求物质报酬为首要动机,但志愿服务为志愿者成长与发展回馈了重要价值。首先,志愿服务提升了社会个体的自我修养,满足了个体高尚的精神追求。其次,志愿服务使社会个体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学习了专业技能,促进了个人能力的提高。再次,志愿服务使社会个体丰富了人生阅历,增加了人生经验,增强了社会交往。最后,志愿服务使社会个体的自我价值在奉献他人与提供社会服务中得到了提升。
志愿服务的价值美展现在社会生活领域。首先,志愿服务的价值美,美在经济价值。志愿服务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越来越成为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经济增长和福利实现方面的影响不断增强。此外,根据国民经济统计数据,志愿服务在劳动力供给中贡献了可观的经济价值,在国家经济的发展中产生了一定规模的经济效益,特别是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以及后续的大型赛会中,志愿者的参与为国家宏观财政节省了巨大的开支,节约了社会资源和成本。其次,志愿服务的价值美体现在社会发展价值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文明程度的提高,志愿服务逐渐参与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社会生活的新常态和时代文明的新风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志愿服务不仅优化了社会服务的基本供给,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关照了有需要的社会个体,在缓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良好贡献。再次,志愿服务的价值美,美在精神价值。志愿服务以自身“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使参与志愿服务的社会个体树立了利他的公共精神,激发了自身的关爱精神,使社会形成了友爱的氛围。此外,志愿服务使社会主义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得到了加强与巩固,推动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凝聚了人心,弘扬了社会主流。最后,志愿服务的价值美,美在文化价值。无论是集中表现为济世济民的中华民族传统优良的奉献文化,还是西方宗教影响下的慈善之举,志愿服务不仅是一种社会实践,而且也是古今中外奉献、友爱文化在当代的延续,它不仅能够有助于提高社会个体的文化道德,也使不同国家、不同群体在志愿互动中增进了彼此的文化交流与文化传递。
五、美之宏观形态:志愿服务的历史美、领域美及文化美
(一)美的追溯与回顾:志愿服务的历史美
志愿服务的历史美,美在源远流长。无论是西方古代的慈善行为还是中国古代的济世济民思想,在古代早期都停留在了个人和小型团体的自发性局部实践,并未形成有组织、有规模的大型志愿服务,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以及人类文明的进步,发展到近现代才出现了现代性志愿服务,因此志愿服务在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中,有着自身久远的演进历史。根据志愿服务的发展过程将其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自身的发展内容和发展特征。
志愿服务的早期雏形及萌芽阶段。在志愿服务的早期雏形及萌芽阶段中,无论是国外教会扶贫扶弱的慈善行为,还是东方中国的济世济民的探索,都停留在社会个体的自为阶段,并未形成规模化的利他实践;进而是志愿服务的不断成型及早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国外市民社会经历了长达几个世纪的教会统治阶段,宗教主导了人们社会经济生活的主体,教会为了巩固自身统治利用“慈善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使“慈善实践”有了长足的发展。而在东方中国近两千年的封建社会发展中,在“兼爱非攻”“乐善好施”及“以民为本”的思想影响下,统治者及贵族进一步重视济世安民,使中国古代的志愿服务有了其自身东方色彩。
志愿服务的初步演变及规范阶段。随着西方文艺复兴及工业革命的发展,以英美为主要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改变,初步实现了现代化,但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使社会矛盾不断被激化,在这一背景下“福利社会”随之产生,政府通过提供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缓和了日益对立的阶级矛盾,使社会工作有了发展空间,现代性志愿服务的雏形随之产生并开始规范发展。
志愿服务的现代形成及成熟阶段。随着战后经济的突飞猛进,西方福利社会进一步发展,社会工作更加完善,志愿服务作为人们重要的社会工作实践也取得了较快发展,其规范性和制度性不断得到加强,其理论和实践进一步成熟。中国的现代志愿服务也逐步形成和发展,虽然西方的现代志愿服务早于中国,但中国的志愿服务在这一时期的酝酿中开始从萌芽时期不断走向成熟阶段。
志愿服务的当代发展及普及阶段。在世纪交替之际,志愿服务呈现出欣欣向荣的趋势,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国内,志愿服务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随着社会工作的深入,志愿服务的普及化程度越来越高并与人们的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社会生活的纽带,在交往与交流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美的区间与范畴:志愿服务的领域美
志愿服务的领域美,美在诸多形态。志愿服务作为一个整体性实践活动,其形式在现代社会背景下不断拓展,遍布在社会生活的广泛领域,其领域美也展现于其诸多样式。志愿服务领域是指志愿服务主体即志愿者在志愿服务实践活动中有计划开展的稳定范围及场域。纵观中西方现代志愿服务的发展,在现代化社会背景下志愿服务存在和衍生的领域较为广泛,涉及社会民生、经济发展、教育文化及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
首先,从志愿服务实践主体的角度可以分为一般性志愿服务和专业性志愿服务。一般性志愿服务是社会民众自发开展的面向社会群体的志愿服务活动,其规模不等,种类繁多,如公民自发性的利他捐助、自发性的环保行动等。而专业性的志愿服务是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主体开展的专业性志愿服务,如无报酬性地提供专业咨询、法律援助以及抢险救灾等志愿活动。
其次,从志愿服务开展的内容来看,有公益志愿服务、专项志愿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公益性志愿服务与政府所举行的国际会议、活动、庆典、大型赛事有着密切的联系,它是指能为大型活动、会议、赛事提供大规模的公益性服务的志愿活动。它已经成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志愿者工作委员会等最具代表性、最具影响力的志愿服务领域。”[7]专项志愿服务则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目标和项目而发起、组织、实施及评估的志愿服务项目类型,该志愿服务类型一般随着某一项目的结束而停止,具有阶段性的特征,主要类型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下乡”活动等。社会志愿服务是以基层为服务范围,在社区、农村开展的群众性志愿服务,采取敬老助残、解难帮扶以及植绿护绿等多种形式展开。
再次,根据志愿服务的行政性质,可以分为官方志愿服务和非官方志愿服务。官方志愿服务是指由政府力量来主导的志愿服务,由官方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指导。非官方志愿服务则是由社会力量和民间组织为主体来开展的志愿服务,以社会利他性为目的,非营利性和互助性是其特征。
最后,根据志愿服务的时间可以划分为常态化志愿服务和应急性志愿服务。常态化志愿服务是指需要长期坚持和管理的志愿服务活动,涉及社会生活领域的诸多方面,如助老助残、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类型。应急性志愿服务则是指突发公共事件中需要采取紧急措施而提供的志愿服务,此类志愿服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以及重大自然灾害中提供相应的志愿服务从而有效降低突发社会事件的危害。
(三)美的根脉与传承:志愿服务的文化美
志愿服务的文化美,美在和谐绚烂。20世纪90年代起始,志愿服务实践在中国大地上被广大人民和志愿者大力践行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等使志愿服务成为举足轻重的社会实践,由此产生的志愿服务文化在世纪交替之际和世纪之初以此为契机得到了发扬和展现。作为现代公民文化体系中的重要构成,志愿服务文化为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和谐发展注入了动力,因此志愿服务的文化美展现在志愿服务为当今社会个体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间的联结提供了支持并为其和谐发展赋予了一定的能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和调节了快速节奏下因发展失衡带来的社会问题。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兴起、方兴未艾,志愿者队伍不断充实、向善向上,志愿服务文化随着新时期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越来越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中国名片的新时代中国志愿服务文化,具有了自身专属“名片”和别具一格的美的属性。
志愿服务活动与实践存在的形态多,社会影响广泛,促进志愿服务的良好发展不仅能够有效激活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公益力量,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的良性互动,也能够凝聚民心推动社会和谐共进。“当下的志愿服务多从命运共同体的层面出发凝聚发展意识,提倡互相帮助、友善诚信的道德风尚,增强了青年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它将良知、道德、人性作为起点,从实践中产生价值思维、形象机制、行为体系,最后成为特有的文化存在与形象。”[8]因此发现志愿服务的文化美,不断建设志愿服务文化成为新时期志愿服务工作新的探索与尝试,这有利于志愿服务的部分美为志愿服务整体美添砖加瓦,也有利于不断呈现志愿服务文化美的气息,不断实现社会成员素质的提升和主体自由发展,进而更好地实现社会构成要素的和谐统一与美美与共。
六、美之回归:探寻志愿服务之美的目标旨归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 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9]因此,探寻志愿服务之美的目标旨归即为服务于人的思想政治教育之美的达成。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实践,也作为一个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它不是简单指代实践与学科的艺术性,而是多维融合与协调的整体性。无论是作为教育实践的思想政治教育,还是作为具有学科属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其追求的目标就是服务于社会主义的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美。“思想政治工作的美就是要传播历史上积累起来的审美经验和优秀成果,培养先进的审美理想,并按照这种理想来要求自己和下一代,从而在继承的基础上,认识人类社会,创造美的生活。一句话,即在于培养人,提高人,为人类社会实践服务。”[10]
志愿服务作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重要实践渠道,探寻志愿服务之美的最终目标是发现、构建、达成思想政治教育的美。思想政治教育追求真善美,其自身美的达成离不开追求真善美的实践活动。志愿服务作为追求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社会实践,其精神中也蕴含着追求真善美的理念。因此,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美的本质,达成思想政治教育美需要聚焦于人的发展与需求,厚植志愿服务精神,在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适应社会和时代的发展要求,运用符合实际的艺术方式将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价值取向实现真正的对象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教育客体的自觉认识与自觉行动,使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在实现社会主义的思想政治工作美的过程中共促共进、和谐共长的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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