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墨家的“义”
2024-08-31刘沛涵
【导读】百家争鸣的春秋时期,墨家鲜明地提出了以“义”为核心的主张。评判一种古代政治思想,往往涉及思想理论的合法性问题。探讨理论合法性,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理解墨家思想,并在其理论基础上实现创造性发展。
墨家的“义”具有丰富的内涵,它既是一种道德的判准和行为准则,如“君子修身”“贞廉任仕”“轻礼节用”“兼爱贵义”“强不执弱,富不侮贫”,也包含“善政”之义,是墨家视角下的施政根本。这一点,墨子《尚同》中提出“明乎民之无正长以一同天下之义,而天下乱也,是故选择天下贤良圣知辩慧之人,立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唯以其能一同天下之义,是以天下治”“将以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贵贫寡、安危治乱也。故古者圣王之为若此”等处得到印证。总的来说,墨义是指导墨家及其弟子的准则,是墨家的价值观,也是墨家要申之于天下的主张。
对于墨家的核心思想“义”,具体内涵,墨子以十事,也即墨家的十条观点加以阐释。十事即“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葬”“节用”。这些理论之间既彼此独立,也有内在的逻辑性、关联性。
现代对于一个学说的合法性评判尚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大体上,理论逻辑性、历史规律性、认可度和社会贡献,是大多数人认可的评判标准。本文从综合视角出发,讨论墨义思想的合法性。
一、墨义内在合法性论证
古代中国对一个学说的合法性探讨,往往集中于其正统性,这一正统性又集中于思想的来由和传承上。
(一)正统性——天志思想及三代圣王
从《墨子》“天为贵,天为知而已”“今天下无小大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我未尝闻天下所以求赐福于天子者,我所以知天之为政于天子者也”等论述可以看出,“天”在墨家理论中,处于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
墨家理论体系中的天,并非抽象而无为于世间,而是一个能“赏贤如罚暴也”的人格形象。由“天欲义而恶不义”可以看出,墨家理论体系里的天志,实际上就是义。当然,在其理论体系内部,“义”是出于“天志”的。这里的天不仅“不可为林谷幽门无人,明必见之”,更“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遝至乎夏王桀,天有酷命……天乃命汤于镳宫,用受夏之大命”,决定着战争的合法性。“天”为墨家的非攻思想、攻与诛、秦墨“义兵论”等都提供了支撑。
墨家将“义”归结于“天志”,天志思想是墨家思想正统性的重要支柱。这种思想在墨家所处时代是一种主流。但就现代视角来看,这种思想具有一定的迷信色彩。仅就天志出发,也很难为墨家的合法性提供充分论证。但不能否认这一思想,在那个时代,对墨家思想正统性上的论证作用。
墨家对于“义”的正统性的论证还来源于“三代圣王”。墨子言曰:“昔者三代圣王禹汤文武方为政乎天下之时,曰:必务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之人而教之为善。”墨家将思想出处、政治主张归于先王之政,就如儒家凭借周礼建立其正统性一般。不过,相对于儒家与周礼的密切联系,墨家寄托的“夏政”“先王之政”更为不可考。《墨经》也并没有对先王之政进行考据性研究。也可能,当时社会关于三代圣王的资料远远超过如今,这些先王之政是人们公认的,不需要进行考据。
(二)逻辑性——三表法为代表的墨辩逻辑
《墨子·非命上》:“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三表法是墨子常用的一种判断言论和理论正确与否的方法,是墨子理论的重要逻辑支撑,也是其认识论的一部分。
“本之”,即求之于古代的典籍;“原之”,即“诉诸百姓耳目之实”,从普通百姓的感觉经验中寻求立论的根据;“用之”,是将理论应用于实际政治来进行验证,看其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本之”是间接经验,“原之”是直接经验,都是一种经验归纳,可以认为是一种朴素的经验论,而“用之”则是一种朴素的实践论,所以不将其归属于实证主义的范畴。墨家之义是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出发点,在实践中,察民意,判断是非,最终得到适合民情的政治方案,实现“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三表法常因演绎推理缺失的逻辑问题遭到诟病。但三表法本身,实际上构成了一种实证的逻辑。这种推理本身不得出新的结论,但能够用于结果的验证,具有保真性。这种逻辑下,新的知识由实践而来,也可以认为是一个能动性的概念。引述孙枫桥先生的观点,三表法论证是一种来源于事实逻辑而归于事实逻辑的价值逻辑,不能因为其不符合古希腊逻辑体系而对其加以否认。即使在今日,三表法仍不失为一种,可以与实践论和调研活动相结合的价值判断逻辑工具。
墨家逻辑体系,远不局限于三表法,还包括辟、侔、援、止等逻辑手法。墨家还开创性地提出了“类”“故”“理”三物和“以类取,以类予”的原则,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类比推理在西方几千年的难题。“侔”论证更是墨家独有的,立足于中国的语词体系,正如古希腊哲学建立在印欧语系之上一般。综上所述,以三表法为代表的墨辩逻辑是一种可以自圆其说的逻辑架构。
二、墨义客观合法性论证
对于一门涉及政治主张的学说,对其合法性的评定不能局限于理论本身,还需要观察它是否反映了社会共同性标准、是否符合历史规律。
由于史料较为缺乏,今人很难复原墨家在“义”思想下的行为。但《备城门》《备高临》《备突》《迎敌祠》《杂守》等章节中,在“非攻”之义下,墨家弟子常常介入一些残酷的战争,保护平民免遭屠城劫难,并在战后恢复生产,抗击疫病。这些也在许多古代和今人的作品里有所反映。这些行为客观上减少了平民的伤亡,保护和发展了生产力,但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大一统的尽早实现。在守城中,墨家追求快速杀伤敌人的做法,也遭到了一定的诟病,被认为与其兼爱思想矛盾。这一点上固然是出于守城的现实需要,也可用墨家的攻与诛思想进行解释,但在伦理上仍有着一定问题。
墨家还有一支秦墨派,是商鞅改革的重要力量,其痕迹鲜明地留在了秦国历史中。如“尉”等官名便有深深的墨家色彩,秦墨矩子与秦王的谈话也反映了墨家在秦国较高的地位。这一支墨家力量主张墨义中的“攻与诛”,强调以战止战,只有统一才能实现长久和平、百姓和乐。这种分歧反映了墨家思想的复杂性和一定程度上的分裂,不过二者在主观上都倾向于保护百姓、兴天下之利。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墨子为天道做了规定,“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以防止天道、攻诛思想被滥用,但墨家的义兵论在漫长的历史中,还是为无数野心家滥用,造成了破坏。
墨家重视技术和民生,部分墨家弟子转向了农家,以发展农业生产和改善民生为要务,重视实务;而以楚墨为代表的一批墨家弟子,将墨义中伸张正义的内容进行了发展,这成为后世侠士文化的滥觞;以齐墨为代表的墨家弟子,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将其与义利统一观结合,为中国古代科技的发展打下了根基,尤为可贵。
就墨义的内涵而言,“天志”思想尽管有着迷信色彩,但适当的敬畏可以提升人们的道德意识。“大以为政于天下,使天下之为善者劝,为暴者沮”“人无贵贱幼长,皆天之臣也”等思想也在试图约束权贵,以保障人民权利,这无疑是符合于历史的发展规律的。
尚贤、尚同思想中,墨子强调了“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任人唯贤,天子出于民。“天择”体现了民本思想和社会公平、社会效率思想。“虽天亦不辨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贤者举而尚之,不肖者抑而废之”则体现了平等思想。这些思想为后世董仲舒新儒学、宋明理学、明末清初进步思想等提供了理论源泉。清末出现对墨学的反思,也对重构民族文化、民族自信,推动思想进步起到一定作用。
墨义的一些其他内涵,如节葬节用、非命非乐等,都立足于时代背景。在人民穷困、沉湎礼乐和宿命论的时代,这些思想起到了保障民生、发展生产,发挥激励世人的作用。
历史上,墨家思想在实践中虽然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但总体来看,其要旨仍提供了有益借鉴。墨家为历史的文明发展注入了力量,墨义的历史合法性应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承认。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应该去芜存菁、致用当下。
参考文献
[1] 墨子. 墨子[M]. 南昌:二十一世纪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