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研究
2024-08-28王洁
【摘 要】新时代我国民族领域的潜在重大风险隐患主要包括经济安全风险、边疆安全风险、民族事务治理风险、民族关系风险和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等。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的主要不足表现为多元参与还不充分,资源力量有待整合;预案体系还有欠缺,防控流程有待优化;法律制度尚待完善,治理行为有待规范;技术应用需要深化,智能治理有待加强。进一步做好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应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优化风险应对预案,健全法规制度体系,顺应“互联网+”时代趋势创新工作方法。
【关键词】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
【DOI】10.3969/j.issn.1009-2293.2024.03.012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93(2024)03-0061-04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①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是统一战线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题中之义,事关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事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事关政治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时代背景下,基于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重要价值,有必要对当前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进行深入研究。
一、当前我国民族领域的潜在重大风险隐患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民族地区经济朝着高质量发展方式转型,涉及民族领域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有效构筑。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或可能出现,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依然面临着不同层面的挑战。
(一)经济安全风险
受历史基础与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民族地区同发达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客观存在,少数民族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客观存在。在我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GDP排名中,民族地区排名相对靠后,与其他地区的生产总值差距较大。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相对薄弱,过度依赖资源优势又没有产业的配套与链接,使得产业发展缺乏可持续动力。同经济发展紧密相关,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也相对滞后。尽管近年来我国持续对民族地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但民族地区各类公共服务明显落后于发达地区,在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表现得最为明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相对突出,是新时代民族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面临的现实。经济问题可能转变为妨碍民族事务治理、民族关系和谐的重要因素。
(二)边疆安全风险
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就不得不提边疆安全问题。当前,我国周边局势并不太平,地缘性政治竞争可能传导至我国,引发边界争端。随着中美差距缩小,美国认为我国已经冲击到了其在亚太地区的霸主地位,对中国施行了长期的干扰和打压。美国制定了重返亚太战略、印太战略,牵制中国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一些周边国家对我国的快速发展也极其忌惮,认为这将妨碍他们在此区域的主导地位。反华势力、分裂势力、暴恐势力对我国边疆民族地区进行的渗透、遏制、颠覆、破坏活动从来就没有中止过,我国边疆民族地区面临着反分裂斗争和边境安全考验。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安全与社会安全风险相互交织,是国家安全体系中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相互转化的前沿阵地,各种风险极易传导、扩散、叠加。
(三)民族事务治理风险
我国民族事务治理中存在协同理念不强、客体边界模糊和法治亟待强化的问题。在政府部门合作上,少数部门存在一种错误认知,即认为民族宗教事务就是民族宗教部门本部门的事务,同自身没有太大关系;相关规定不明确,不详实,导致治理实践中管理者的自由裁量权力较大,容易将治理对象局限为少数民族居民,或者将民族政策、民族待遇视为将中华民族区别对待的产物,只强调少数民族同汉民族的差异,或把一般问题泛化为民族问题、个人纠纷矛盾上升为民族间的矛盾;民族地区同境外经贸往来增多,跨境婚姻、旅游以及文化交流的法治需求激增,跨境走私贩毒、人口拐卖、宗教渗透等负面因素给我国国家安全、人民安全、民族地区稳定以及民族关系带来不利影响。
(四)民族关系风险
国外敌对势力打着民族旗号,挑拨我国民族关系。他们长期借口人权、宗教等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妄图破坏和解构中华民族。比如,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各民族平等的原则,尊重各族人民的就业意愿,积极维护各民族群众的劳动权利,持续发力提升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收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新疆地区在经济发展面貌发生较大改变的同时,人民群众的就业状况也得到了改善。然而,西方敌对势力却以“强迫劳动”污名化中国新疆地区棉花产业发展。他们还污蔑我国在新疆地区实行的人口政策“抑制出生率”,旨在进行“人口灭绝”,并诬称寄宿制学校是“亲子分离”,妄图破坏我国各民族间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此外,网络空间中不乏误导民族关系的错误言论,表达歧视与仇恨的舆情严重伤害民族感情,妨碍民族关系的健康化。因思想观念、经济利益、宗教信仰等差异而导致的涉民族矛盾纠纷增多,也会有碍各民族进一步深化交往交流交融。
(五)意识形态安全风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领域的思想阵地,同其他思想阵地一样,如果我们不用正确思想去占领,错误思想就会去占领①。近年来,西方敌对势力基于其话语权优势,不断对我国意识形态进行渗透。在民族领域,他们大力推销“普世价值”“民主论”“种族论”等思想观念,宣扬其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鼓吹其社会制度,并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将我国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矛盾均上升至政治化的层面。一些简单的民族间纠纷摩擦,被泛化为政治事件,一些个别的问题被污蔑为全局性问题。与此同时,民族分裂势力肆意篡改历史,试图夸大文化差异,诱发认同危机。总的来说,他们就是要颠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搞乱国人的思想,动摇各民族群众的政治认同、文化认同。
二、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的主要不足
(一)多元参与还不充分,资源力量有待整合
一方面,一些部门或个人对自身在民族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责任缺乏清晰的认识,不认为这也是本职工作,有的认为这就是统战部或民宗局一家之事,有的认为这项工作在短期内难见效益,遑论积极部署和统筹风险防控。这就进一步增加了协调统一难度,难以统筹安排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另一方面,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对专业化治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多元化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思想观念、利益构成等,提高了民族领域风险的治理难度。聚焦“人”这一要素,除了人手不足、流动性突出的问题,能力素质也是民族领域构建专业化风险治理队伍的现实不足。其中的问题集中于不会干民族工作,不会与时俱进地更新对风险的认知与应对本领,对党中央制定的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策指示领会不透彻。
(二)预案体系还有欠缺,防控流程有待优化
第一,防范预案体系还不完善。一些预案规定过于笼统,难以落地。以某市某区出台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例,其中多次提到“相关单位”,对于哪些属于“相关单位”界定不明。该预案主要针对危机形成阶段之后,对风险的前期阶段关注较少。一些应急预案还出现了同法律相违背的问题,预案间也出现了难协同的现象。第二,预案制定过程中非政府主体参与较少。各民族群众是民族领域重大风险最直接最深刻的感知者,仅由行政主体作为民族领域应急预案的制定者,可能导致对风险的把握不准,也难以最大化地发挥社会动员能力。第三,预案的演练频次同民族领域重大风险治理的客观要求间还有差距。由于演练不多,其中的流程与行动设计并未得到较多的检验。一旦危机爆发,就会出现行动不畅、难以协同、动员不力,预案也会成为一纸空文。
(三)法律制度尚待完善,治理行为有待规范
就法律层面而言,法律规范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和完善。伴随着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不断扩大,民族地区跨境往来的日益频繁,民族领域涉及文化、旅游、商贸活动、打击跨境犯罪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对优化法律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某些地区因未能处理好国家制定法与民族地区习惯法间的关系,出现了“一刀切式”的问题处理方式。就制度层面而言,配套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结合实际细化调整。新形势下,应对复杂的、可传导叠加共振的风险隐患,健全民族地区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制度、民族领域公共决策制度、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等势在必行。
(四)技术应用需要深化,智能治理有待加强
一是风险管理的智慧化应用不足。受经验决策的影响,一些地区或部门虽有建设和投入智能化风险监控平台,但思维尚未及时转变,不能将现代信息技术同民族领域重大风险决策联系起来。信息技术在服务民族领域重大风险治理平台联结、信息沟通、工作协调中的作用还要持续挖掘,容易出现数据孤岛或对风险隐患形成片面解读。二是网络空间的风险防控能力较弱。一些基层部门和工作人员对网络中出现的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不能引起足够的警觉,无法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去理解网络空间民族事务治理工作。由于缺乏舆情监测分析专业人员,难以应对网络平台去中心化的挑战,也不能系统把握网络空间涉民族舆情的风险特征。
三、做好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的对策建议
基于对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存在的不足梳理,我们认为,对民族领域出现的重大风险,始终要保护高度的风险意识,不断增强同风险进行斗争的本领,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引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方向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其中蕴含的科学方法为民族领域防范重大风险隐患提供了行动指南。在总体“大安全理念”的指导下打赢总体战,要始终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强调“系统思维和方法”,形成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强大工作合力。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的出发点和着眼点;二是坚持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领域安全。坚持主动谋划、部署重大风险治理工作,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消除风险的负面作用,防止重大风险诱发系统性、全局性和颠覆性危机事件;三是坚持系统治理和动态治理。基于全局角度把握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将民族领域安全放在大安全的总体框架下考量,统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意识形态等不同风险要素治理。基于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生命周期,灵活地采取和调整治理措施,提高风险防范措施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凝聚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力量
一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根本保证;二是要积极推动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②。各个部门和有关方面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提升对民族领域敏感问题、风险苗头的政治敏锐性;三是要引导各民族群众共同参与。要强化思想引领,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民族群众增进政治共识,增强对风险的防范和斗争意识。要着力构建有利于多元主体参与的动力机制、动员机制和合作机制,引导各民族群众共同参与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
(三)优化风险应对预案,理顺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流程
按照全方位、全周期、全主体的要求,着力健全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应急预案体系。全方位,也就是要基于民族领域,完善针对不同细分领域的风险隐患应对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全周期,也就是要针对风险隐患的生命周期,健全与细化关于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识别与评估、防范与控制、准备与演练、沟通与协调的措施;全主体,也就是要按照大统战工作格局的要求,在预案中规范不同主体的行动,理清人财物等各类资源的状况,建立有效的调度机制。同时,还要努力提升部门、行业、专项预案的协同性,注重预案演练,以应对预案体系的整体协同保障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有序可循。
(四)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夯实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制度
一是要加快完善法律体系。针对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形势的最新变化和风险隐患治理的各个环节,要不断织密法律法规网,使风险隐患防范工作具有坚实的法制保障。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有效衔接,避免法律体系不协调的问题。对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网络中的各方责任,以法律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使治理主体的权力更具合法性基础,同时也为权力监督提供规范。二是要不断完善制度政策体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治理现代化,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驰而不息地增进各民族群众对制度的认同与制度自信,共同推动制度的完善与落实,最大化地激活制度效能。
(五)顺应“互联网+”时代,创新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的方法
“互联网的普及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可以为风险防控获取可视化、全面的数据分析,能够高效、精细地对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判断和防范。”③一方面,要应用好大数据、互联网和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提高风险隐患识别评估的精准性、决策的科学性、预警的及时性。基于数智平台的应用,发挥其辨识有效信息、确认风险源、归纳规律性认知和预测风险趋势的作用,进而为精准预防提供信息支持。另一方面,着眼于网络空间,推动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积极治理网络空间有关民族领域的消极反面言论和虚假信息,弘扬网络文明,推动网络空间清朗风气的构建。尤其是在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事件发生时、重大决策出台前,更要注重网络上的思想动态监控。同时,要加强对网络空间中涉民族领域重大风险衍变、舆情传播与风险治理的基础性研究与应用。
(责任编辑:张彩云)
基金项目:河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河南省统一战线理论学会2023年度研究课题“统一战线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研究“(编号:HN
20231207);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招标课题“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研究”(编号:XTKT202455)
作者简介:王" 洁,中共湘潭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讲师。
①中共国家民委党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献》,《人民日报》2021年11月8日,第1版。
①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85页。
①《中国共产党统-战线工作条例》,《人民日报》2021年1月6日,第1版。
②《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 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奋斗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伟力》,《人民日报》2022年7月31日,第1版。
③李艳霞:《新时代新征程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基本遵循——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家治理》2023年第1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