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探索
2024-08-19刘英旭
摘 要: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深刻理解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的内在逻辑的基础上,持续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取得一定实效,但仍然存在质量意识不强、职责责任不清、融合发展不力、能力水平不够等问题,要持续在提升党建质量上下功夫、在压实党建责任上做文章、在推动融合发展中见实效、在提高能力水平上求突破,以高质量党建发展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高质量党建 融合 检察履职 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1]。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要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促推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的内在逻辑
(一)高质量党建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最高检党组强调,既要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又要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最大的政治、最大的大局、最大的责任,也是检察履职最根本的要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大局、看待问题,善于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上谋划、部署、推动检察工作,始终确保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高质量党建是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把服务群众作为机关党建三项重点职责之一。[2]人民检察院必须站稳人民立场,牢记初心使命,自觉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至上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实事,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依法监督纠正执法司法领域中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切实办好百姓身边的案件,保护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三)高质量党建是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把准方向、提供政治保障,业务工作是党建工作的效果体现,是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方向对不对、保障强不强,最终要反映到业务工作质效好不好上。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才能保持和提升党组织的生命力和先进性,一体加强检察队伍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并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化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内生动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高质量党建是建设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铁军的有力抓手
队伍建设是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之一。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选人用人作为“三重一大”决策重要内容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重要任务,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发现、培养、锻炼和使用干部。要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准确把握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在理念转变、能力提升、职业素养强化上下功夫,持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履职办案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锻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二、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的实践探索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信阳市院”)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融合发展,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成效明显。信阳市院连续五届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十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考评等次先进单位”,一名同志同时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和“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多名同志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一)学理论、严纪律,务求实效突出政治建设
一是着力强化理论武装。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学思想”促进“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集体学习研讨直击问题、深度交流、务求实效,带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理论大学习、思想大武装、党性大淬炼。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现院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全覆盖。三是抓实抓牢意识形态。以机关思想动态分析工作为抓手,及时深入了解干警的思想状况,跟进做好思想教育、人文关怀和帮困解难工作。
(二)固根本、强基础,久久为功扛牢政治责任
一是坚决扛牢主体责任。信阳市院党组立足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让全体党员干部参与进来,形成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强大合力。二是健全党建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协调推进、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责任体系,确保党建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三是制定年度党建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中共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2024年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责任清单》《2024年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为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队伍、赋动能,多措并举加强人才培养
系统推进“循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优化成长环境,因人因岗施策,实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靶向识别“选准苗子”,按照调研摸清人才“家底”、工作实务考察识别、持续跟踪动态管理“三步走”的原则,靶向选准“苗子”。大胆使用“压担子”,加强优秀人才使用、重要岗位锻炼、一线岗位历练,让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强基提能“常培育”,抓实素能提升培训,以赛促干育才,全面提升人才“干”的功夫、“讲”的能力、“写”的水平、“实”的作风。正向激励“结硕果”,常态表扬鼓舞,定期评先学优,大力宣传弘扬,让优秀者更优秀,平凡者不平凡,培养出更多的业务标兵能手。
(四)优服务、增质效,用心用情服务中心大局
努力以检察履职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以更高自觉服务信阳“1335”工作布局和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深度挖掘信阳检察工作创新出彩的“富矿”,充分依托信阳的“绿”“青”“蓝”“古”“红”地域优势,用好自主研发的“云链检企”服务企业平台,不断增强服务保障针对性、实效性,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河南检察服务保障“两个确保”“十大战略”[3]贡献信阳检察力量。
(五)勇担当、敢攻坚,锚定目标强化作风建设
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坚决扛稳抓牢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聚焦司法办案、聚焦关键环节,抓作风、强纪律、严管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自我革命的态度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党组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听取分管领导履行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汇报。督促机关干警真实、准确填报重大事项,定期开展上下班纪律、会议会风会纪、值班带班督察,确保检察权规范公正廉洁高效行使。
三、党建与业务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信阳市院虽然在推动党建引领业务、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引领和融合过程中仍然存在质量意识、职责划分、融合发展、工作能力等方面的不足,有待在今后的实践探索中持续加以提升。
(一)质量意识不强
党建与业务融合往往停留在形式,融合内容深度不够,没有真正将党建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导致开展工作的质效不高。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不明显,抓大事、把方向能力不足,日常管理需进一步提高质量,组织生活“走过场”的现象还偶有出现。个别党支部书记政治能力不足,没有认识到肩负的政治责任,使命感不强,工作谋划、工作安排、工作推动上疲于应付。
(二)职责不清
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过程中,责任划分不清、职责交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融合质效降低。党支部对抓党建认识不足,对支部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研究不透,责任缺失。有些同时涉及党建和业务部门的工作缺乏明确的牵头部门或协调机制,工作无法有效推进。
(三)融合发展不力
考核体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党建工作激励机制不健全,党建与业务融合过程中常受到人员配备不足、技术支撑不到位等因素制约,影响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上下级”联动、“内外部”联动、党建引领保障等制度机制不完善,对内提升队伍战斗力、对外牵引检察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用发挥不充分。
(四)能力水平不够
部分干警和党务工作者对党的创新理论没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对党务知识的学习不深不透,如何充分发挥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思考不深,在党建与业务同步对接方面落实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具体措施和抓手,实际效果不佳。
四、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的优化路径
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的显著特征是要全面提高质量,解决做好做优做强的问题。推动检察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需在提升质量、压实责任、融合发展、提高能力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夯实党建工作各项基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在提升党建质量上下功夫
一是提升党建质量要落实到机关政治建设的实践中。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把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融入检察履职各环节,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善于从政治高度把握形势、科学决策,持续推进党建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二是提升党建质量要落实到检察为民的实践中。扎实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持续抓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提升党建质量要落实到维护司法公正的实践中。与时俱进深化法律监督理念更新,为巩固深化“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破解检察工作难点堵点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提高检察人员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和实践实战能力,把锻造检察铁军的要求落实到履职尽责中。四是提升党建质量要落实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主动对标高质量要求,拿出高质量举措,把机关党建工作往实里做、往实效处做,既要看行动、看过程,更要重结果、重实效。
(二)持续在压实党建责任上做文章
一是牢牢把握“加强党组织建设”这个基础。严密的组织体系是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必要前提和坚实基础。优化组织架构,发挥机关党委职责,健全支部设置,推动支部工作由打基础向强功能转变,做到重点工作推动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对干警教育管理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定期开展检察人员思想状况分析,做实党内关怀工作。二是牢牢把握“强化组织领导”这个重点。明确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机关党委书记、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委员的具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目标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定期组织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把压力传导到机关党委、各支部书记。三是牢牢把握“落实党建责任”这个关键。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决杜绝“上热中温下冷”。要压实机关党委责任,一方面协助院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与机关工委的沟通汇报。另一方面指导督促各党支部履行好主体责任,推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使各支部书记做到知责、担责、履责。
(三)持续在推动融合发展中见实效
一是聚焦中心任务抓融合。坚持把机关党建融入党委中心任务贯彻落实,以党建引领推动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服务大局、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重要任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聚焦法律监督抓融合。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找准结合点、切入点,使各项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探索完善机关党建与“四大检察”深度融合的项目化、具体化、实效化实践路径,全力推动刑事检察“求极致”、民事检察“出精品”、行政检察“求突破”、公益诉讼检察“创名片”。三是聚焦上下联动抓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领导体制优势,积极构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党建格局,实现党建资源共享、党员活动联建。定期召开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推进会,通过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日常培育、定期征集评选,加强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以机关党建带动系统党建,推动机关党组织与基层院党组织联创联建,广泛开展支部联学、支部共建等活动,以党建强业务、用业务促党建。
(四)持续在提高能力水平上求突破
一是突出抓好培训学习。加强机关党建政策法规学习,积极开展机关党建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提高专业化能力水平、努力培养机关党建的行家里手。二是突出抓好支部建设。以打造政治能力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为目标,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细化支委会建设、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建设等规范标准,大力开展“一个支部一个品牌”“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项工作一件精品”争创活动,全面加强党建阵地建设。三是突出抓好党务人才培养。配备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书记,做到年龄、经历、梯次、结构合理,注重培养党务干部,把党务岗位作为年轻干部锻炼、后备干部培养的平台,不断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使党务工作真正成为既成就事业又成就人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