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高质量党建效应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08-19马红彬
摘 要:高质量党建是破解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难题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的“头号工程”。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做实“党建+”作为党建引领业务的切入点,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党建促进业务的发力点,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党建保障业务的关键点,切实将党建核心功能有效转化为检察履职最大效能。基层检察院在以高质量党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突出有效,党规、党纪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全面,错位的政绩观时有抬头等问题,亟需通过全面增强党建“红色引擎”动能,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之以恒做实检察为民等予以规制。
关键词:党建引领业务 党纪学习教育 人才强检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优势。”[1]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2],不断擦亮检察机关政治忠诚底色,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内生动力,焕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生机活力。
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的太原实践
(一)把准党建引领业务切入点,做实“党建+”,凝聚团结奋进磅礴力量
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要注重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拧成“一股绳”。
1.“党建+办案小组”,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专业办案组中的指导、示范、带领作用,在业务一线成立党员突击队,在重点岗位设置党员示范岗。遇到急难险重任务,院党组靠前指挥,打破部门界限,优先选派党性强、业务精的检察尖兵,在办案一线建立临时党支部,让支部书记勇于“挑大梁”,党员敢于“攻难关”。
2.“党建+破解难题”,牢固树立以党建推动解决检察工作实际问题的鲜明导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政治学习、业务研讨、案例研究一体推进,党支部将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纳入集体学习,结合“三会一课”定期召开党建业务双分析会。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现业务短板,以案件为“靶子”,“解剖麻雀”式逐案抓落实,指导构建新型亲清检商关系,为基层院专业水平能力不足提供解决方案。
3.“党建+品牌矩阵”,在品牌创建中树牢精品意识。开展“一院一品牌、一条线一亮点、一支部一特色、一岗位一先锋”创建,5个党建品牌在省市党建工作会亮相。服务营商环境品牌6个案例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未成年人检察条线以“太阳花”品牌为引领,涌现“静芳工作室”“青青草”等优秀子品牌,2022年以来全市未检品牌矩阵荣获5项国家级、18项省级荣誉表彰。
4.“党建+检察文化”,在文化交融中培育检察情怀。每年慰问困难党员,每月重温入党誓词,适时举办青年党员座谈、干警荣退仪式,增强归属感。倾心打造党员活动室、廉政文化长廊等阵地,常态化组织检察文化作品征集、乒羽篮球文体活动,增强认同感。开展“喜迎二十大”文艺汇演、读书分享会、强检故事会等,多形式演绎办案故事,增强职业尊崇感。
(二)把准党建促进业务发力点,推动同频共振,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强监督、促发展中创造经得起检验的检察业绩。
1.坚持服务大局,把党建要求落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实践上。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驻市国安局侦协办,办理的刘某间谍案被国安系统作为未来30年对敌工作蓝本。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市智慧产业园建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项举措》。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主动在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漏洞,推动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太原建设、依法治市考核体系。
2.坚持人民至上,把党建要求落到增进民生福祉的检察实绩上。建立健全“检护民生”长效机制,紧扣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劳动就业、老弱妇幼残权益司法保护等,倾心守护“钱袋子”“包裹里”“出行中”的安全,为农民工追讨薪资534万余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积案实质性化解,推进信访案件反向审视。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制度优势,妥善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延伸工作,把法言法语转化为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话语。
3.坚持守正创新,把党建要求落到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实效上。与时俱进深化法律监督理念更新,积极打造数字检察太原样板,自主研发的5个模型在省级竞赛中全部获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下侦查活动全流程监督模型”荣获全国大数据模型竞赛二等奖。积极探索轻罪治理检察实践,开展“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2023年以来办理各类“小案”6135件7695人。以党员骨干为主体组建“小案”巡讲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点评,用人民群众听得懂、愿意听的方式宣传检察职能、讲好办案故事、弘扬法治精神。
(三)把准党建保障业务关键点,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把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作为实现高质量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1.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创新开展明星党支部、支部书记标兵、模范党员评选活动,完善党务干部与业务骨干“双培养”机制,抽调刑检党员业务骨干深入办案量大的主城区院对重点案件逐案把关,选配“党性修养好、业务素质高、责任担当强”的典型担任中层正副职,担任支部书记、委员。结合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七一”表彰等,对83个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真正让优秀的优先、能干的能上、有为的有位。
2.持续推动人才强检。坚持党管人才,建立“市院党组统揽、两级院联动抓、政治部牵头抓、部门参与协助抓”的人才建设工作格局,针对性制定检察人才培养方案,以“搭平台、压担子、给荣誉”为抓手,搭建“并检大讲堂”、检察沙龙、庭审观摩等九大平台,实现“学、练、训、评、赛”有机融合。强化“传帮带”,实行政治与业务导师双配、党建与业务双讲,加强岗位练兵,树立业务标杆,选拔办案能手和业务尖子30余名。
3.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清廉机关建设,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等机制,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坚持严管厚爱,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及时敲响拒腐防变警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行使。
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对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盼,基层检察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突出有效
1.从政治高度审视、谋划、推进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有的支部对党建和检察工作的关系认识不清、理解不透,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够透彻、贯彻不够坚定,将“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的积极性不足,党建业务“两张皮”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2.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倾向。对党建工作的地位及作用认识不深刻,容易陷入党建工作做多做少无所谓,做好做坏一个样的误区。以业务忙、人手紧等为由,把党建工作当作“软任务”来完成,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3.以组织领导议事决策、解决工作问题的意识不强、招法不多。支部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支部工作实施组织领导的能力出现弱化,行政领导代位组织领导,业务部署代替组织生活,未能将年度工作计划、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重大工作任务纳入支部集体研究范围,导致业务工作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
(二)党规、党纪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全面
1.对党规、党纪的学习和思考不够深入。距离真正做到逐字逐句通读、认真细致研读、深入分析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有差距,不同程度存在对条文一知半解,对修订的背景、要求等内在逻辑思考不多。
2.对照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不够自觉。“照镜子”不够日常,查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校准自身行为偏差不够敏锐,没有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存在“纪律处分离我很远”“学规是为了不违纪,不违纪就不需要学规”的错误思想。
3.党规、党纪学用联动不足、活动结合不紧。主动将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衙门习气”专项治理等活动紧密结合、贯通发力方面还有差距,检察内部监督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结合不够精准,协作不畅。
(三)政绩观偏差在检察履职实践中时有抬头
1.对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引导缺乏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有的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支部书记、支委缺乏角色意识和动真碰硬底气,对个别党员拈轻怕重心态、患得患失思想、挑肥拣瘦行为的校准不够及时有效,对一些“消极躺平”、精致利己、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的整顿不够严肃有力。
2.形式主义尚未彻底根绝。部分检察人员的担当意识、履职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不相适应,有的局限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在岗不在状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欠佳,有的重痕迹、轻实效,重布置安排、轻跟踪问效,对下指导只停留在口头、书面。
3.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差距。个别检察人员造福人民群众的政绩观树得不牢,只满足于办案程序的了结,更注重指标数据排名,在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设身处地站在群众的立场角度想方法、办事情,主动靠前化解心结做得不够。
三、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的路径
(一)夯实责任制,狠抓落实,全面增强党建“红色引擎”动能
1.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3]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抓机关带系统促条线”的要求[4],构建完善党组书记总负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党委党建专责、支部书记主抓推进、党员参与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
2.树牢一切工作靠支部的理念。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班子成员走在前、作表率、打样板,机关党委建强“年初定计划、季度交流会、年中抓落实、年底双述评”的全过程指导督促机制,从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党员“第一身份”意识抓起,从规范党组织设立换届、“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严起,推动党建工作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3.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同频共振。机构设置上,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支部就建设在哪里,坚持把支部建在部门上。目标导向上,以激励争先创优为目标,强化党建考核“风向标”作用。队伍建设上,把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与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相结合,把政治素养、先锋模范作用、廉洁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参考。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上,严格落实向党组(党委)报告制度,敢于亮明党员身份,成立党员突击队、先锋队攻坚克难。
(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
1.多形式学习深化入脑入心。将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紧密结合,“在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上再发力、再推进”[5],分层次、全覆盖开展主题党课、专题研讨、专家解读、知识竞赛等,充分发挥案例生动、直观、鲜活的警示作用,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党规、党纪既是检察履职的“紧箍咒”,更是干事创业的“护身符”。
2.多载体培育涵养清廉文化。充分发挥检察文化融合浸润作用,以“讲堂文化、楼道文化、展板文化、食堂文化”为主体,全方位、多角度诠释党规、党纪的生动内涵。以清廉家风、廉政家书、廉政事迹报告会等活动为载体,读廉文、唱廉曲、思廉政,营造崇廉守廉、遵规守纪浓厚氛围。
3.多平台建设拓展党规、党纪学习。将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等贯通发力,通过观看警示片、阅读忏悔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把课堂搬进监狱、庭审现场等,强化党规、党纪培训和质效跟踪,让全体党员不断进行检视、剖析、反思,切实把政治要求、党性自觉融入日常。
(三)树牢宗旨意识,持之以恒做实检察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1.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哪怕解决一个问题”为导向,划清“红线”“底线”和“雷区”,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层层发动、人人对照,支部提交整治整改清单,党员签订承诺践诺书。通过抓政绩观偏差、作风不硬等整改整治,提升检察人员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意识,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任何时候都不忘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
2.提早防范、及时纠治各种形式主义。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以调查研究开道、以问题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抓住“关键少数”带动,整合会议、精简文件,减少非必要文字报告、数据统计,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样翻新,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
3.以检察工作自我加压为人民群众解压。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前瞻性思考,做好案件风险评估,扎扎实实办好案、办铁案,把精力集中到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上。持续开展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打造具有典型意义的精品案件、亮点工作、特色品牌,将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用到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