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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E理念下经济法教学创新改革与实践

2024-08-10周莹

科教导刊 2024年21期

摘 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适应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基于OBE理念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创新显得尤为必要。文章以经济法课程改革为例,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教师培训、构建立体化评价机制、设置模拟情境任务等对策建议。这些措施有助于突出输出导向,强调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使学生学习更加主动和个性化,为OBE理念指导下的课程教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与启发。

关键词 OBE理念;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创新策略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2024.21.037

Innovative Reform and Practice of Economic Law Teaching under the Concept of OBE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and society, it is particularly necessary to innovate the teaching of economic law courses based on the OBE concept in order to meet the needs of cultivating applied legal talents. Taking the reform of the economic law curriculum as an example, this article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address the problems in teaching, such as improving teacher training, constructing a three-dimensional evaluation mechanism, and setting up simulated situational tasks. These measures help to highlight output orientation, emphasize the learning process, focus on cultivating students' comprehensive abilities, make students' learning more proactive and personalized, and provide useful reference and inspiration for curriculum teaching reform guided by the OBE concept.

Keywords OBE concept; economic law course; teaching reform; innovative strategy

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国家需要法律专业知识与业务知识兼具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经济法课程在提高学生运用法律工具分析经济案例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培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教师有必要在OBE理念指导下,推进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的创新改造,使其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1 OBE理念下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价值

OBE(Outcome-Based Education)是一种教育理念,它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的学习成果。这一理念的核心在于教育者需要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来设计学习目标和课程,而不是简单地进行知识的传授。OBE倡导的是一个更加复杂和深入的教学过程,其中教育者和学生共同探索和学习,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和环境,以支持学生的持续发展和成长。本文从以下几点分析其在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中的价值。

1.1 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OBE理念下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能够有效推动课程内容与实际经济生活和未来就业岗位需求对接。教师可以围绕学生所在专业背景和预期从业方向,设计模拟真实工作情境的经济法案例或项目。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基于教师所设置的场景背景,运用所学知识展开法律关系分析,明确权利义务主体,提出问题解决方案或制度优化建议。在这个过程中,学生既巩固了经济法知识,也锻炼了融会贯通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2 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动力

OBE理念下的经济法课程教学,赋予了学生从学习目标制订到过程管理再到最终评价的主导权,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公”。在课堂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参与的情境任务;可以在实现任务目标的路径上,主动调配资源、组织队伍;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订衡量标准,实施个性化的学习效果评定。学生的内生动机促进其主体性地位的提升,也增强了学生个人的成就感和责任感,并在寓教于乐之中收获经济法律知识。这种转变也使经济法学习真正回归“学”的本质,实现立德树人的人本教育目标。

1.3 有利于促进教与学的有机统一

OBE理念强调教与学的高度契合,这为推动经济法课程中实现教与学的有机统一提供了契机。在教学中,教师设置情境任务,使学生能主动运用经济法知识参与模拟。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发挥指导者的作用,学生则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教与学在目标上高度一致,在过程中相互促进。最终学生能够构建符合认知规律的经济法律知识体系,获得持久的学习经历;教师也在指导中提高自身教学能力,实现专业发展。这样的教学过程充满互动与体验,既避免了填鸭式的强迫灌输,也克服了学生自主探究的无序性。教与学在OBE理念引领下达成协同共生,这是新形势下经济法课程改革目标的核心体现。

2 OBE理念下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2.1 教师对OBE理念的理解不够到位,教学设计欠佳

教师是课程教学的设计者与实践者,对新理念的理解与认知直接影响教改实施效果。当前经济法课程改革中,很多教师对OBE理念的解读还停留在表层,没有形成深刻的理论认知与内化转化。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对学科专业背景与OBE理念融合的难点认识不足,没有把握住经济法课程知识体系特点与OBE理念的契合度;二是学习与探索的主动性不足,没有真正将OBE作为指导教改实践的理论工具;三是实例参考相对割裂,现有成功案例与自身教学实践对接难度大,模仿与借鉴存在困难。这些因素导致教师对OBE的理解停留在知识与规范层面,没有形成指导教学设计与过程管理的深刻认知。

2.2 强调输出与结果的评价体系建设滞后,评价手段单一

OBE理念要求评价体系重心下移,更加关注学习输出与生成的结果,同时强调评价的全面性与多元性。但当前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中,这一评价机制的建设与运行仍然滞后。主要体现为:过分强调规范性的知识学习与标准化测试,忽视了对学生个性化展示与多样生成的肯定;侧重终结性评价,而对学习全过程中形成的案例作品、操作数据乃至学习轨迹的截取与应用不足;评价主体与参与者过于单一化,主要由教师一致性实施,没有形成评教结合的多元评价格局。

2.3 教师和学生角色定位转换不顺畅,教与学的主体地位转换存在障碍

OBE理念强调学生为学习的主体,教师为学习的引导者。这要求在课堂中实现教师导学和学生自学的角色转换。但在当前经济法课程教学中,这一转变仍然不够顺利。主要体现在:部分教师自身设计和组织教学的主动性不足,还停留在依靠给定教材和测评体系进行教学的被动状态;学生长期受知识和能力被动输注教育模式的影响,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较弱,完全实现自主探究和协作显得力有未逮;当前教学评价体系中,教师教学工作量与效果的关联性不明显,学生学习投入与最终成绩的相关性也较低,影响了教师和学生调整角色定位的内在动力。

2.4 课堂设置的情境任务不够真实,脱离实际

OBE理念要求课堂教学通过设置真实情境,实现对所学知识的迁移运用。但当前经济法课程改革中,这一环节仍然薄弱。主要问题在于,部分教师对学生就业方向和职业规划缺乏充分了解,设计的情境任务脱离实际工作场景和真实需求;相当一部分情境设置停留在纸面理论层面,没有运用先进教育技术来营造高沉浸感的情景体验;同时缺乏连续有效的质量监控机制,难以对情境任务设计进行跟踪优化。

2.5 学习过程性评价制度不完善,评价标准难以把握

OBE理念强调学习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知识运用、技能培养等多个维度的形成与演化。但目前经济法课程中,这一过程性评价机制建设仍然不足。主要表现为:评价内容上侧重对经济法律概念、原理原则的记忆与重复,对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关注不够;评价形式比较单一,主要停留于书面测试,没有过程性作业、实际操作等多样测试;评价主体较为狭窄,主要由教师一致性实施,没有形成专家评价、竞赛评比、同伴互评等多样主体的评价格局。

3 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策略

3.1 加强OBE理念培训,完善教学设计指导

加强OBE理念培训,完善教学设计指导的策略,就是要通过系列培训与研讨活动,帮助教师深刻理解OBE改革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引导教师优化完善教学设计方案。具体而言,要针对性开展理论培训,围绕OBE的基本概念、主要特征以及其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具体运用展开辅导,帮助教师从认知上形成对OBE的一致性理解,并转化为直接指导教改实践的认知资源UUleSpYjrtLRLWPieL3f2EyBz8UTppVBLUNR1aBkiW0=;要重视案例展示,通过成功经验分享帮助教师明晰OBE理念在教学环节中的实际运作和设计方法,形成从“看得见”到“做得出”的落地推进链条;要及时开展研讨交流,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沟通,形成集思广益的解决方案,实现理论创新。这种立体式的培训与研讨模式,可以推动教师在理念认知与实践应用上实现深度融合,为OBE理念驱动下的教改实践保驾护航。

3.2 构建多元化的结果评价体系,拓展过程性评价方式

构建多元化的结果评价体系,拓展过程性评价方式的策略,就是要在评价内容上实现立体扩展,评价方式上追求多样化,形成对学习成果及过程更加全面系统的测评框架。具体来说,要从评价维度上下功夫,不仅关注学生对基础知识规律的记忆与运用,也要重视对经济案例的综合分析和对实践难点的解决方案输出等能力的评价;在评价手段使用上要丰富多彩,在常规的闭卷笔试基础上,增加开题作业、情景模拟、专家评议等其他评价方式以实现立体抽样;构建差异化的评价程序体系,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在学习过程的多个节点设置评价站,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成长的全景进行测绘。在多元评价体系下,学生学习成果和学习历程能够得到更为准确和全面的记录,这些细致化积累也为教师完善与优化教学反馈提供了可能。

3.3 转变教学理念,引导学生主体地位

转变教学理念,引导学生主体地位的策略,就是教师需要转变课堂中的角色定位,从知识灌输者转变为学习伙伴;通过情境体验、讨论交流等互动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使他们成为学习过程的决策者和实践者。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教师要调整心态,容忍学生的探索性错误,给予其充分的自主权;其次,要丰富课堂形式,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围绕情境任务开展头脑风暴等讨论交流活动,让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参与建构;再次,教师要倾听学生的声音,关注他们的想法,针对学生的学习需求给予及时有效的反馈与指导。在这个过程中,师生关系日益融洽,学生也在交流讨论中得心应手地运用经济法知识,主体地位得以彰显。

3.4 设置贴近实际的情境任务,模拟真实场景

设置贴近实践的情境任务,模拟真实场景的策略,就是要针对学生未来可能的就业方向和工作岗位,设置虚拟仿真的职业环境和职业情境。学生在环境中扮演不同角色,完成各种可能遇到的法律应对任务。具体来说,要对学生的职业发展方向和就业需求进行调查与分析,使情境设置更加符合实际;要利用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逼真的情境置身感和代入感,实现对真实职业世界的还原模拟;让学生在情境中体验不同身份,并协同他人完成各种法律任务,如法律文书拟定、法条分析、法律风险评估等。

3.5 建立规范的过程性评价机制,明确评价维度

建立规范的过程性评价机制,明确评价维度的策略,就是要对学习过程的关键节点进行准确定位,设置连续的检查站,持续收集学生的知识运用情况和能力培养轨迹,进行及时有效的评价反馈,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一是要针对经济法学习不同阶段确定评价内容,比如概念理解、案例研判、情境处理等能力的形成过程;二是要明确评价形式,灵活运用传统笔试、实践操作、作品生成等评价手段;三是要细化评价维度与指标,既有质化的专业能力培养标准,也有可量化的行为表现考核项目;四是形成常态化评价机制,学习过程产出能够得到及时的诊断性反馈,推动后续进步,引导学生持续发展。

4 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当前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在OBE理念指导下进行教学内容与方法创新的系列举措,这些策略的提出,有利于促进经济法课程教学更好地适应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未来,教师仍需持续探索如何实现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学习过程与学习产出的高度统一,使之成为学生综合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要载体。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教师在新时代推进法学教育改革、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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