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称常项、直接指称与亲知—启发性含义
2024-07-22刘叶涛寇静茹
提 要:唐纳兰通过区分限定摹状词的语义功能对“谓词首位思想”提出的挑战,因其在逻辑与语言哲学上的诸多关联,以及在描述论与直接指称论论战中引发的诸多重要后果而备受关注。唐纳兰对于限定摹状词语义功能的区分遭到质疑,而对其起支撑作用的从言—从物区分这一直接指称论原则的合理性也遭到描述论的驳斥,并揭示出直接指称论无法在实际中成功指称对象的理论困难。克里普克的“启发性含义”思想及与此相关的对意向性隐含的认同和应用,可视为对此的某种回应。这使得寻找作为对立双方的塞尔与克里普克的互动与融通的出路成为可能。
关键词:单称常项;限定摹状词;直接指称;从言—从物区分;启发性含义;意向性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100(2024)04-0090-7
DOI编码:10.16263/j.cnki.23-1071/h.2024.04.012
Singular Constants, Direct Reference and Acquaintance-Revelatory Sense
Liu Ye-tao Kou Jing-ru
(College of" Philosophy,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350, China)
Donnellan’s challenge to the idea of “primacy of" predicates” by distinguishing semantic functions of definite description has attracted much attention because of its multiple connections in logic and philosophy of language, along with many important consequences in the debate between Descriptive Theory and Direct Reference Theory. Donnellan’s distinguishment for the semantic function of definite description is questioned, and the rationality of the distinction of de dicto-de re, the principle of Direct Refe-rence Theory on which it relies, is refuted by Descriptive Theory as well. It also reveals the theoretical difficulty of" Direct Refe-rence Theory in successfully referring to objects in reference practice. Kripke’s idea of “revelatory sense” and its associated implicit acception and application of Intentionality can be regarded as a response to the theoretical predicament, and makes it possible to find a way of interaction and integration between Searle and Kripke.
Key words:singular constants; definite description; direct reference; distinction of de dicto-de re; revelatory sense; Intentionality
在当代语言哲学研究中,描述指称论和直接指称论之间的论战始终是主流话题,相关问题在国内已有较多关注(陈波" 2011,陈晓平" 2013,刘叶涛 2014,刘秋芬" 杨滢滢" 2019)。作为直接指称论者的唐纳兰不但受到来自描述论阵营的批评,也受到同为直接指称论阵营学者的质疑,尤以克里普克最为突出。唐纳兰关于摹状词具有不同语义功能的观点以从言和从物用法的区分为理论基础。基于对从言与从物区分之合理性的研讨,可以揭示出直接指称论无法在实际中成功指称对象的困难。克里普克所谓“启发性含义”思想及与此相关的对意向性思想隐含的认同和应用,可视为对此的某种回应。这使得寻找作为“对立”双方的塞尔与克里普克的互动与融通的出路成为可能。
1 唐纳兰的挑战与单称常项问题
自奎因(W.V.Quine)提出“谓词首位思想”以来(涂纪亮 陈波" 2007:13-28, 352-386),描述论与直接指称论的争论焦点之一便是,是否存在真正的单称词项,限定摹状词的语义学功能问题因而也受到极大关注。按照谓词首位思想,除变元外所有的单称词项都能被消除,而这也成为描述论的核心观点(阿斯海姆" 2014:41)。这意味着,根据描述论的观点,指称问题可以归结为变元和约束变元的量词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个体化条件和是否有满足它的对象之间的关系问题。指称概念实际上被归结为在语言内部交叉指称的前指参照概念、同一性概念和满足概念。而直接指称论则力图证明存在着不能被归约的单称词项,直接指称词项在原则上是本质性的和必不可少的。
有关限定摹状词语义学功能探讨的一个著名主张,同时也是对谓词首位思想的一个具体异议,是由唐纳兰提出的(Donnellan 1970:335)。他对限定摹状词的语义功能进行区分,认为人们对限定摹状词的使用存在着归属性与指称性两种用法,归属性用法是对它所代表的对象的描述,而指称性使用的摹状词指称一个殊体为其对象(同上 1966:286)。为更清楚地看到唐纳兰意在借此区分挑战的目标和想要完成的论证,先来回顾一下由摹状词理论①经由谓词首位思想及其他描述型理论发展出的限定摹状词前指参照用法是有必要的。
以阿斯海姆对摹状词理论的补充版本看,限定摹状词的前指参照用法包括实际上的前指参照、后指参照和直示用法②。这些使用表明实践中的这些指称都属于语言内部的交叉指称。前指参照和后指参照都有较为明显的预设的先行条件(或称约束条件),它们与直示使用(拥有暗含的先行条件)一样,都在语境中预设一个所依赖的假定(尽管两种情况下语境关系是不同的)。对摹状词“那个F”的使用在语境中依靠先前陈述的假定,即有一个东西是F. 进一步说,这种用法可以覆盖到所有限定摹状词的使用中。限定摹状词的所有用法实际上都可以通过与前指参照情况同样的方法来解释。一般来说,对限定摹状词的使用依赖于某个约束条件,依赖于与从句的一个言述相联系而引出、暗示或激发的某个假定。这也同样适用于识别性摹状词。当我们使用识别性摹状词时,我们正是通过对这个摹状词的使用产生的那个假定来作为其使用的约束条件。
唐纳兰的区分是对这种描述论的直接挑战。简要来说,唐纳兰提出:当对一个限定摹状词的使用由某个殊体的物或人满足这个摹状词这一假定支配时,摹状词的用法是指称性的;反之,当对一个限定摹状词的使用由总有某物或人(并非殊体的物或人)满足这个摹状词这一假定支配时,这个用法是归属性的。归属性用法将摹状词的“谓述内容”归属于它的指谓对象。给出指称性用法这个名称,是因为在归属性用法中摹状词并不指称殊体的对象。在“指称”的这个意义上,指称性使用的摹状词指称一个殊体的对象:它指称被认为满足这个摹状词的对象,而指称该对象独立于那个假定实际上的真假。
根据这种区分,我们应当进一步区分指称(referring)和表示(denoting):一个殊体的对象是否被一个给定的摹状词表示的问题,指的是该摹状词是否唯一地满足这个对象的问题,这并不依赖于该摹状词如何被使用。指称则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当一个摹状词被指称性使用时,即使该摹状词不表示任何对象,它仍然可以指称一对象。
唐纳兰对限定摹状词进行语义学功能区分的用意是明显的。如果唐纳兰正确,那么当一个摹状词被指称性地使用,前指参照用法中所预设的假定将被拒绝——因为即使摹状词的摹状为真所依赖的假设是错误的,也不影响摹状词的指称性使用;更重要的是,一个指称性用法的限定摹状词一定明显履行了一个单称词项的功能。这无疑是对描述论的重大挑战。
由此,唐纳兰的区分正确与否则成为关键问题。对于唐纳兰的区分,可从两个角度发问:对于限定摹状词的语义功能进行这样的区分是否成立?如果确实存在着不同的用法,所谓指称性用法的确存在吗?我们发现,直接指称论与描述论的代表人物——克里普克和塞尔,都对唐纳兰的观点提出批评③,而他们的批评正是分别从上述两个角度展开的。澄清和理解这些批评意见,有助于准确回答这些问题。
克里普克对唐纳兰的第一个观点,即对是否有必要区分摹状词的不同语义功能提出了反对。他认为真正应当区分的不是摹状词的指称性用法和归属性用法,而是语义指称和说话者指称。根据克里普克的观点,限定摹状词只有两种指称情况,或者不变地指称满足其语义内容的对象,或者在语义内容未被满足的情况下无所指称。一个限定摹状词的语义指称对象总是唯一满足它的那个对象。说话者指称则体现在交际实践中,在交际过程中,只要听者知道该说话者的信念,即便不符合实际指称的摹状词也可以被交际双方所接受(Kripke 1979:271)。
从这一角度出发的另一条批评路径由阿斯海姆提出。他认为,唐纳兰的两种区分都适用于摹状词的前指参照用法。它们的区别正如前指参照与直示用法,虽然语境不同,但都存在着共有的先行条件的假定,用分析语境依赖的方式都可以做出解释。他将唐纳兰关于指称和归属的区别看作摹状词的实质上前指参照用法与实际上自足用法的区别。在前指参照用法上,限定摹状词有一个实际上不同的词项作为其前指参照中心词,即作为其先行短语。而在自足用法中,前指参照中心词并非不同于摹状词本身。他将唐纳兰的证明转换成以下断定:有时甚至明显的识别性摹状词在某些语境中也有实质的前指参照用法(阿斯海姆" 2014:55)。
存在限定摹状词的指称性用法吗?塞尔对此问题的看法是,也许摹状词的所谓指称性用法只不过是一种代理的归属性用法而已(同上:56)。不过,塞尔没有使用唐纳兰的术语。他并没有考虑指称和表示之间的区别,而是区分了初次出现的指称和有先行词的指称,前者是由唐纳兰所谓摹状词的归属性用法例示的东西,后者则由唐纳兰的所谓指称性用法例示。次现的指称总意味着有一个初现指称提供资源。塞尔就是针对这样的假定提出上述看法的,即,在通常被叫做从物假定和从言假定的东西之间存在一个重要的区别:做出一个从物假定,就是做出关于某个殊体的假定;而做出一个从言假定,就是假定有对象满足摹状词的语义内容。作出从言假定,只要求主体相信做出断定的语句为真;但是做出从物假定,则要求必须相信一个殊体满足语句的断定内容,从而使得语句为真。一般来说,从言假定不要求特定的殊体对象存在,而从物假定则必须要求存在特定的殊体对象,于是就要求有一个不可归约的单称逻辑形式提供保证。
从言与从物区分的有效性对于直接指称论是根本性的,唐纳兰正是基于此区分提出他对限定摹状词存在两种不同用法的分析。因而探讨从物与从言的区别是否成立就成为断定唐纳兰理论是否成立的前提。进而言之,正如任何版本的描述论都支持谓词首位思想的结论一样,从物—从言区分的合理性也是直接指称论者共同认同的。
2 使用—提及与从言—从物的区分
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看看为什么作为直接指称论者的唐纳兰,其理论甚至引起如克里普克等直接指称论者的异议。根本的问题在于,或者说唐纳兰理论存在的困境是,如果存在着指称性的用法,那么我们如何能指称一个我们不能用摹状词识别的对象呢?如果存在着两个关于对象的摹状词,那么哪一个是主要方面的指称,哪一个是次要方面的指称呢?这个问题就是塞尔反对指称性和归属性的区别,同时反对其背后的从物—从言区别的根本原因。我们将在后文适当位置专门讨论塞尔对这两点的反驳。
唐纳兰理论的根本问题揭示出直接指称论本身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也是如克里普克一样的直接指称论者希望发现唐纳兰对摹状词分析有错的原因。如果说话者不能通过摹状词明确他正指称的是哪一个对象,我们如何能说他究竟指称的是哪个对象呢?假定说话者不能给出被说成是其指称的对象的摹状词,无法帮助辨认出所指称的对象,就很容易得出说话者无所指称的结论。在唐纳兰理论框架中,这一问题显现了出来。而这个问题同样涉及直接指称论的其他看法,因为直接指称论的每一种解释,即使没有采用或认同唐纳兰的指称性—归属性用法的区别,也同样假定了唐纳兰的指称和表示之间的区别;直接指称论预设这样的假定,即在一个语句言述中被指称或提及,不同于仅仅满足一个在这个言述中被使用或被预设的摹状词。
唐纳兰没能成功证明他所关注的限定摹状词的特别用法事实上就是指称性用法。他所证明的是,假如从物—从言的区分是正确的,则存在摹状词的指称性用法。但是唐纳兰没有对这种区分的正确性给出有说服力的论证,而这种区分是直接指称论的核心,是区别指称和表示的前提。他的理论清楚地表明,困境正是由接受这种区别所引起的。因此,问题现在推进到这一理论背后对描述论与直接指称论都影响重大的原则:存在语词的使用与提及原则吗?进而,存在从物与从言的区分吗?
描述论者对这一原则持否定态度。我们可以从塞尔关于间接语境的论述中看到他如何借由间接引语问题反对这一原则。塞尔认为,间接语境的总问题在于,如果坚持弗雷格的句义组合理论,坚持整体的意义就是其部分的意义的函数,并且,如果一种字面的和严肃的言说的逻辑特征由被断定语句的意义来确定,那么当一个断定句被内嵌入另一个语句而成为间接引语时,为何与它独立为句时在事实上具有不同的逻辑特征?面对这样的问题,弗雷格及其追随者选择承认两个语句具有不同的逻辑特征而放弃这样的语言直觉,即相关部分保有完整的同义性。塞尔则认为保有通常的语言直觉,即一语句被置于间接引语中时,这两句话的相关部分保持完好的同义性,与二者事实上具有不同的逻辑特征并不矛盾。
塞尔所列举的一种传统观点是,在引语语境中,一个词两边的引号使其生成一个全新的词。按照这种看法,语句中的一部分可能构成一个不包含内部结构的专名(塞尔 2019:209)。在对其进行反驳的过程中,塞尔特意探讨了支撑这一观点的深层原则,那就是使用与提及的原则,这也许正是他的目的所在:“促使我能够深入考虑传统看法的唯一动机是下面这个原则:如果我想讨论某种东西,那我们就永远不能把这种东西本身置于一个语句当中,而是必须把它的名称或指称它的其他表达式置入这个语句当中。但是这个原则——在我看来——显然是错误的”(同上:209-210)。塞尔认为,一种表达的殊型本身就是这种殊型言述的一部分,而对这种表达出的殊型的意识则是被说话者表达出来的限定摹状词,因为我们几乎总是能够说出这些语词本身。因此,对于包括限定摹状词在内的语词,没有必要区分它们的语义学功能。作为描述论现代形态的代表人物,塞尔认为,我们虽然可以使用语词去指称其他语词,但是当我们讨论语词时,几乎不必使用名称或限定摹状词。语词的语义仍然相同,而语句具有的不同的逻辑特征取决于报道者意向的不同。依据不同的语境,话语的不同层次决定了语句的逻辑特征,因而并不需要复杂的迭代与间接指称等概念。
在塞尔看来,这样的说明在直观上是相当明显的。弗雷格之所以没有考虑过这样的解决方案,是因为他坚持区分使用和提及这一错误的原则:“他之所以不可能接受我所提出的这种分析,原因在于他接受了作为使用和提及理论之基础的原则,而我们已经看到拒绝接受这个原则的理由”(同上:214)。塞尔认为,弗雷格有关间接引语的论题将所讨论的表达式的指称认定为它们通常的含义,而整个内嵌其中的从句指称一个命题;它就是这个命题的专名。一旦看到关于表达式的使用和提及之间这种有效区分的传统说明是错误的,一旦认识到对一个命题的提及不要求我们命名或指称这个命题,我们就完全可以只是表达这个命题本身。当我们报道另外某个人的言述时,我们既不需要为他的命题命名,也不需要为他的语词命名,我们只需要在命题报道中重复他对这些命题的表达。
对于提及与使用这一传统区分的拒斥成为塞尔反驳传统间接引语理论的重要目标。当然,从前文我们可以知道,使用与提及这一原则是否正确远不止关系到间接引语问题。如果对指称性用法与归属性用法区分的反对,只是对唐纳兰以及弗雷格传统的修正,那么接下来塞尔则进一步挑战了指称和表示之间区别的前提,也是直接指称论的核心内容之一——从物与从言的区分。
塞尔认为,从言—从物区分并不真正存在,换言之,不存在不可化归的从物信念,“由存在两种报道,即从言报道和从物报道这一事实,推出存在两种类型的被报道状态,而且这些状态本身或者是从物的或者是从言的”,这是一种混淆(同上:225)。从物—从言区分只是报道类型上的区分。存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报道与存在着两种不同类型的状态本身并不具有推出关系,并且,事实上也并不存在两种不同的状态。如果从物命题态度像直接指称论所认为的那样,其中的意向内容不足以将心智状态个体化,那么便不可能存在任何的从物命题态度。不过,存在着对于命题态度的从物报道,它们让报道者承诺了命题态度所关涉对象的存在。他指出,“关于感知或索引信念,不存在任何不可化归的从物之物。它们服从一种意向或从言的分析”(同上:245)。
如果从物—从言的区别是正确的,那么被指称并不等同于唯一地满足一个摹状词。但是我们如何能指称一个我们不能通过描述它而对其进行识别的对象呢?由此似乎可以得出,这个区别的正确性是值得质疑的。这样一来,从唐纳兰的论述中即可以看出的直接指称论的困境似乎更加无法回避。的确,即使加上直接指称论为解释专名的运作而提出的因果链条与严格指示词概念,其困难还是难以克服:无法真正将名称与对象关联起来。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直接指称论未考虑认识论上名称使用所体现的归类属性提供的限度,因而未对名称可能会在最后证明指称什么东西施加任何限制,导致指称失败,因为克里普克所主张的作为本质属性的严格同一只是本体论层面上的自我同一(刘叶涛" 杨四平" 2021:62);而塞尔也直接点明了这一点:克里普克的本质主义“全部都是赋予对象自身的从物的必然性,没有把任何限定的意向内容赋予对该名称的这种使用”(塞尔" 2019:287)。
3 “启发性”含义与意向性:克里普克与塞尔方案的融通
有什么办法能够让我们摆脱如上困境呢?塞尔借间接引语语境问题有力反驳了传统的表示与指称的区分(归属性用法与指称性用法的区分)。无独有偶,我们也可以从克里普克对弗雷格间接引语问题的探讨中发现他寻求解决方法的线索。
在讨论弗雷格含义与指称理论在间接引语语境的使用问题时,克里普克着重探讨了与间接指称相对应的间接含义问题。在讨论何为间接含义时,克里普克推定并重申弗雷格的3点主张:
第一,语词在间接语境中出现歧义性(即同时涉及指称和含义)是必然的(Kripke" 2011:268)。克里普克认为,词句在直接引语中自名地进行指称(指称它们自身),与此相似,当词句出现在间接语境,即出现在says that,believes that等结构的that从句中,按照弗雷格的理论,决定一个指称也就是给出一个含义,因此每当它递归地明确指称,也就会隐含地给出含义,即词句指称自己的含义。
第二,在句义组合理论中,不仅有一个从部分到整体的函数关系,而且还有一个方向相反的函数关系,整体与部分之间存在着一对一的关系。通常人们认为,弗雷格使用两条组合原则:一个整体的指称对象是由其组成部分的指称对象所决定的;一句话整体的含义由其组成部分的含义所决定。按照这两条原则,在任何一种语言中,如果我们用具有相同指称(含义)的组成部分替换某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整体的指称(含义)是不会变的。不过,克里普克进一步指出,在整体的含义与其组成部分的含义的关系上还存在着一条反向路径(同上:270)。从弗雷格的文本中可以发现,弗雷格认为,“‘月球’这个词的含义是‘月球比地球小’这个思想的组成部分。月球本身……不是‘月球’这个词的含义的组成部分;因为这样的话,它也将是这个思想的组成部分”(Frege 1980:163)。
第三,每当有一个指称对象给出,它就必定是通过一个含义给出的。因此,决定一个指称也就是给出一个含义。
不把握部分的含义,我们也就把握不了整体的含义,而理解了某个东西,也就是把握了它的含义。克里普克由此得出这个结论:在间接语境中,每当间接引语明确其指称,也就会相应地给出含义,这就是间接含义。这样的理解可以为含义与间接含义的整个层级提供一般性的说明(Kripke 2011:268)。而这意味着:与罗素(Russell" 1905:487)的观点不同,存在着一条从指称到含义的反向路径。当我们确定指称时,就可以从指称回溯到含义。而如何把握含义呢?克里普克认为答案同样在于弗雷格对 “间接含义”的隐含表达中,即存在着“启发性”的含义,而间接含义就必须具有“启发性”。
对于含义的启发性,克里普克是这样定义的:如果仅从含义就知道指称对象是什么,这种含义对其指称对象就是“启发性的”。他还进一步区分出含义的“直接启发性”:我们需要强化对于间接含义的要求,以确保它们必定是直接启发性的:任何理解间接含义的人,必须能够“直接知道”它的指称对象。克里普克为这种“直接知道”选取了罗素的“亲知”概念作为支撑性解释。在克里普克看来,弗雷格和罗素一样,也支持一种直接亲知的学说。每当我们确定一个指称对象,我们也就内省地亲知到这个指称对象是如何确定的,而这就是相应的含义(Kripke" 2011:271)。我们对这个含义的内省性亲知,为我们提供一种确定它以及指称它的方式。
借助亲知与启发性含义,克里普克给出一个将名称与对象相关联的解决方案,而此前克里普克对于名称与对象如何关联的回答就是一根“光秃秃”的因果链,即指称对象是始自名称使用者、回溯至专名最初命名仪式的那根因果传递链条。他承认自己给不出一种真正的“理论”,充其量只能给出一种“描述”,而经多年研究人们已经认识到,这种描述“有点令人惊讶地贫乏”(阿斯海姆 2014:91)。而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克里普克主张,不但存在着通过启发性含义就可以识别出指称对象的“正向路径”,在名称的含义与指称的关系中,还存在着一条从指称到含义的“反向路径”,当我们掌握一名称的指称对象时,我们也可以通过这一指称回溯到它的含义,从而获得一种确定的把握。
值得注意的是,克里普克的这种解决方案透露出某种描述论也会赞同的观点。他指出:“每一个对指称进行说明的人根据自己说明该指称的方法的意识,就会意识到该指称是怎样固定下来的,由此她也就意识到这个含义的存在。……但是,要想真正理解它们,语言的使用者必须要对直接或间接引用的材料、含义、时间、主体以及内在精神状态,具有某种类似于罗素所说的那样的亲知”(Kripke" 2011:288)。可以看到,克里普克为弗雷格的“启发性含义”划定的亲知范围,比罗素的清单丰富得多。含义的获取与语言的语境、主体的内在精神状态密不可分,这与作为描述论现代形态的意向性理论已经十分接近。认知主体通过意向性对语境、认知网络、主体内部状态等的把握而进行成功的指称与表达,正是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在语言指称上的核心观点。而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成功指称唐纳兰也提出过类似阐释:一个指称只有成为“从历史角度看的正确解释的组成部分”时,它才能算是成功的(Donnellan" 1970:356)。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直接指称论虽然对描述论的诸方面进行了攻击,但是对于成功指称的解释也不可避免地要诉诸主体内在的意向条件的满足。这使得现代版直接指称论与描述论的如下核心争议,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获得融贯的解决:名称是通过一种与意向性的一般性说明相一致的方式,通过规定内在的意向满足条件而进行指称,还是依靠某种外在的因果关系进行指称?克里普克所谓“启发性含义”“社会性因素”与唐纳兰的所谓“历史性相关”补足了外在因果链条的来源,克里普克对罗素“亲知”的拓广性赞同也表明直接指称论者隐含地赞同这一观点:在实指或最初命名仪式中,感知者通过感知的意向内容获得对象的实指定义,在因果链条传播的过程中通过明确限定的意向内容保证指称的准确传播。在名称的传播过程中,一个人一旦从别人那里掌握了名称,这些名称就会和意向网络当中的其他内容建立关联,以至于他不再依赖他人,也可以确定所指称的对象。
基于上述,如果将因果交流链条刻画的指称传播视为一种对于名称指称与传递的外部观点,那么这一方案与描述论并不存在真正冲突。在借由意向内容实现成功的指称与传播上,克里普克与塞尔可以说是高度一致的。在重申奎因的谓词首位思想后,塞尔指出,克里普克的直接指称论与描述论之间甚至“不存在任何差异”,前者只是后者的一种变化形式。考虑到直接指称论所面临困难的上述化解,克里普克直接指称论不妨说也是一种意向性理论。
4 结束语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唐纳兰对限定摹状词进行语义功能区分的目标和意义所在,它直接挑战了认为可以消除除变元外所有单称词项的谓词首位思想,这是对描述论核心观点的挑战。然而,唐纳兰对于指称性用法与归属性用法的区分不仅面临塞尔的挑战,还暴露出直接指称论自身的困境:如何能够指称一个我们不通过描述也能成功识别的对象呢?塞尔反对指称性用法与归属性用法的区分,还进一步挑战了其背后关于从物与从言的区分。
克里普克提出的模态论证也是对谓词首位学说的严重挑战:为了使对模态语境进行量化有意义,必须有一种直接指称对象而不是仅仅描述它们的方法,按照阿斯海姆,这样就必须有一个“真正单称常项”的语言学范畴。可惜克里普克没有成功证明真正单称词项的存在,而其直接指称论在认识论上也无法化解直接指称论关于指称与识别的“对立”,无法把握“归类属性”在名称实际使用中的功能。基于此,突破直接指称论困境的主要工作,在于从认识论上为因果链条补足“短板”,从而让因果链条主动满足指称实践的需要(刘叶涛" 杨四平" 2021:67)。可以看到,克里普克本人也力图弥补其直接指称论的缺陷。无论有意还是无意,他的一些观点正在朝意向性理论靠拢。他支持亲知学说,提出“启发性含义”,明确在对含义的把握中要包括“主体以及内在精神状态”;在讨论唐纳兰的语义学功能区分时,他希望以语义指称与说话者指称替代归属性与指称性用法,由于突出了说话者在指称行动中的重要性,这至少已十分靠近意向性理论。
事实上,塞尔已经把克里普克某些观点纳入描述论:“当仔细考察后会发现,他们所提供的那种说明显然就是描述论的。……从克里普克和唐纳兰给出的两种说明看,成功指称的条件完全是描述论的”(塞尔" 2019:283-285)。描述论与直接指称论在诸多方面存在不可忽视的巨大差异。不过在现有的条件下,我们可以看出克里普克借助“启发性含义”与描述论产生互动及融通的可能。塞尔和克里普克各自的工作揭示出,其理论是向某种“融合型”立场(比如查尔默斯的二维语义方案)的一种迈进,这或许是解决直接指称论困难的必由出路。
注释
①罗素本人赞成一种直接指称的理论,但那只是就其“亲知的知识”来说的;就其所谓“描述的知识”(这是知识的常态)来说,描述论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受益于他将限定摹状词处理为一种特殊量词的摹状词理论。
②前指参照用法,可参照如下语境“那只苹果”的使用:“夏娃给了亚当一只苹果。亚当吃了那只苹果。”后指参照可参考下句中对限定摹状词“那个国王”的使用:“那个国王将保留他的大部分权力,如果法国仍是一个君主国的话。”在看到一个男人喝酒的场景,下面这样的表示就是阿斯海姆所谓的直示:拿着酒杯的那个男人。这句话预设了这样的先行条件,即“这里有一个拿着酒杯的男人”。(阿斯海姆" 2014: 46-51)概言之,这3类用法中限定摹状词的指称都依赖于语境或情境,属于语言内部交叉指称、依赖预设的先行条件进行指称的实例。
③直接指称论的拥护者希望发现同作为直接指称论者的唐纳兰分析的错误,这是因为,唐纳兰的区分本身暴露了直接指称论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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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日期:2024-06-10【责任编辑 陈庆斌】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意义与指称理论前沿问题研究”(21BZX0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电子邮箱:pkulyt@nankai.edu.cn(刘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