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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分工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2024-06-29付红杰郑梦如

文教资料 2024年3期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分工生产力

付红杰 郑梦如

摘 要:《德意志意识形态》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合作完成的唯物史观早期著作。分工理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本文首先从分工理论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来源角度阐明柏拉图、亚当·斯密以及空想社会主义者等不同思想家对分工的理解;其次通过对马克思分工理论的发展历程的梳理,阐明马克思对分工理论的初步探索以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分工理论;再次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及现实意义的分析,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分工理论进行进一步的阐释。

关键词:《德意志意识形态》;分工;生产力;劳动

《德意志意识形态》(简称《形态》)中马克思对于分工理论的探索为他创建唯物史观奠定了重要基础。然而,多数学者在探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形态》时,往往只关注其中对于以往旧哲学信仰的批判,对于“分工”这一重要理论缺少系统性探究,没有看到分工理论的构建对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建立的重要意义。事实上,对“分工”的讨论是马克思主义诞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正是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发现了工人被剥削的根源,并以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掀起巨浪。

一、《形态》中分工思想的理论溯源

(一)分工思想的经济背景

18至19世纪,欧洲国家陆续完成工业革命,机器化大生产在促进各个国家生产力快速发展的同时,对人们的生活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大机器生产的背景下,社会分工精细化程度提高,工人不再需要掌握繁琐的工艺,机械性、重复性的劳作即可胜任工作,因此上岗难度降低。工厂主为节约成本、谋求利润最大化,无底限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并且压低薪资,同时招募大量童工。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在这一时期达到极致。英国在率先完成工业革命之后成为工业霸主,法国紧随其后。相较于英国,法国的工业发展水平不高,但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也成为仅次于英国的第二大工业国。工业革命不仅是一次技术革命,同时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它在极大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对人类社会的变革同样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以往分工理论的不同阐述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前,许多思想家都意识到分工的重要作用,并以自己的视角进行阐释。不同思想家对于分工理论有不同的论证,其中,柏拉图、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派以及一些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主张对马克思分工理论产生了较大影响。柏拉图认为分工的出现源于人的天赋,天赋也导致人们的职业可选择性降低,该观点被马克思所认同;马克思进而批判亚当·斯密的分工思想,认为其思想有为资本主义私有制辩护的倾向,过度宣扬自由竞争而忽视竞争所带来的消极结果,会成为阻碍公有制实现的顽石。空想社会主义者的“消灭分工”的观点则对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尤其是“共产主义”思想产生了较大影响。消灭分工进而消灭阶级,消灭城乡、职业、性别等一切导致社会不公平的差别,成为马克思学说的终极理想。

1. 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分工思想

《理想国》一书围绕“正义”展开。柏拉图认为正义不仅是国家得以成立的总原则,也是社会分工得以实现的总原则。柏拉图也认为整个社会必须有分工。每个人都存在差异且性格不同,因此每个人都要有自己胜任的一行,这在根本上源于人的天赋不同。

在《理想国》中,统治者有两种,即士兵或统治者,被统治者是普通人即建筑工人、农夫等。柏拉图认为,人不能什么都干,如果人做不好某件事,他将一无所获。柏拉图将“哲学王”作为最高统治者,倡导社会成员各司其职。如果没有分工,社会最基本的需要就不能被满足,社会就不能进一步发展。同时,社会分工按人的才能和实际能力来划分,有的人适合脑力劳动,有的人适合体力劳动,人们应该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做最好的事情。

2. 亚当·斯密《国富论》中的分工思想

亚当·斯密的分工思想主要体现在《国富论》中,其分工思想对马克思、恩格斯后续分工思想的理论构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斯密认为,需要和交换的出现产生了分工,分工的出现可以有效地节约劳动时间、提升劳动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人们通过分工这种形式确定自己的工作范围,专心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进而提升对本工作的熟练程度和提高生产力。生产力的极大发展是社会分工带来的优势。其次,自由竞争会促进分工的发展,分工进而会促进社会的普遍富裕。人们想要实现富裕,就必须广泛就业,就业就是劳动者在社会中找到自己需要从事的工作。社会分工发展得好,更多的劳动者就会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从事相关工作。再次,斯密认为,每个人在劳动分工中都生产自己最擅长生产的东西,然后人们可以用自己生产的东西去换取自身所需要的别人所生产的东西,这样比自己去生产所需要的东西有利。斯密把这一点推广至国家,形成“绝对成本说”。最后,分工并不是只有积极影响,斯密还提及分工的消极作用。分工使大多数人“局限于少数极单纯的操作……他就没有机会来发挥他的智力或运用他的发明才能来寻找解除困难的方法……他对自身特定职业所掌握的技巧和熟练,可以说是由牺牲他的智能、他的交际能力、他的尚武品德而获得的”[1]。

3. 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分工理论

空想社会主义者最先提出了“消灭分工”的设想,但在资本主义生产还不够发达的时代,他们对于分工的设想只能停留在“空想”的层面。圣西门从分工导致贫富差距的角度深刻论述了只有每个人得到自由地发挥才能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那么,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只有消灭分工,才能让人的能力实现最大的发展。傅立叶更加深入地论述了“消灭分工”的思想。傅立叶“和谐制度”的构想认为,人心本是善良的,人是为了协调和协作而被创造出的生物;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中,人们处于分散的、不协调的状态下。由此,他主张“和谐制度”,消灭城乡、职业、男女之间的性别分工。欧文不仅提出消灭分工的思想,同时试图去建立“一个由农、工、商、学结合起来的大家庭”[2],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分工消失,人们自觉自愿地进行劳动和全面发展。

二、马克思分工理论的发展

马克思的分工理论是在对此前分工理论进行长期研究的基础上创建起来的。起初,马克思针对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的相关内容发表意见,使自身逐渐转向研究政治经济学和现实的经济问题。随后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又对此类问题进行了阐述。最后,马克思在《形态》中准确地论述了异化劳动产生的根源就是社会分工,同时马克思展开了对社会分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等的论述。《形态》后的《资本论》等著作中对分工进行了更细致的阐述,这标志马克思分工理论的成熟。

(一)马克思分工理论的初步探索

普鲁士作为一个古老的资本主义大国,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在19世纪迎来了经济发展的辉煌时期。整个普鲁士王国的经济都在增长,其农民却没有享受到任何福利政策。相反地,随着生活成本的提高,大多数农民濒临破产。1841年,莱茵省就《林木盗窃法》草案展开辩论,此时的地主阶级和新兴资产阶级代表要求重罚私自砍伐林木的人,甚至要求对捡枯枝的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马克思曾是青年黑格尔派的成员,但在面对这样的现实时,马克思发现黑格尔的理性至上的国家观以及唯心主义历史观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考虑到政治经济学的因素以及在实际情况中面临的经济问题。因此,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的研究方向

开始转变为对物质利益的研究。《莱茵报》发表的马克思《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赢得了农民和失业者的支持,但也触及了普鲁士统治阶级的利益,得罪了当时的统治者。

(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分工理论阐释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分工理论的部分中,马克思最集中探讨的,同时也是影响力最大的理论观点就是异化思想。异化思想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物的异化。“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3]其次是自我异化。劳动者不同于自己的劳动,不能在自己的劳动中肯定自己,相反,只能否定自己。马克思认为,真正的劳动应该是一种自由自愿的活动,在这样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社会不会存在。然而,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选择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工人们没有资格选择自己的生活。再次是人与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马克思认为人的类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劳动。不允许人进行自由自觉的劳动是违背人的本性的。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自由自觉的劳动是不被允许的。最后是人同人相异化。当一个人与自己的劳动产品、劳动活动和类本质发生异化和对立时,这些东西必然属于另一个“他人”。对于工人来说,另一个“他人”就是有产阶级、资本家阶级。

(三)《形态》中马克思分工理论的成熟

《形态》的理论基础是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遗留下来的相关问题的探讨。马克思在《形态》中指出社会分工是异化劳动的根源。同时他也分别阐释了分工的不同发展阶段、分工的双重属性、分工与所有制、国家的关系等相关理论。马克思阐明,真正的分工,即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4]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商品交换的出现,生产力得到更大的发展。此时更多的人不从事物质生产,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分离逐渐明显。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大型机器的出现和应用,进一步加快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离。工人没有生产资料,需要从事物质生产活动;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却不需要从事劳动生产活动,他们为了追求更多资本,剥削工人的劳动成果,这进一步催生了异化劳动现象。至此,马克思阐明了真正的分工并非一开始就有,这体现出《形态》中分工理论的成熟。

三、《形态》分工理论的主要内容

《形态》中探讨了分工与生产力的关系,即生产力状况、社会分工以及内部的交往交流越发达,民族内部及民族之间的联系就越紧密。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导致分工的日益细化,生产力的发展情况又通过分工发展的程度表现出来。在分工细化的过程中,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逐渐分离,城乡差异开始显现,城乡利益对立产生,这种分割和对立正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分工的进步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只有实现真正的分工,才能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一)分工的含义与发展阶段

1. 分工的含义

分工原意是指劳动分工,即各种社会劳动力的划分与独立化,即劳动者可以按不同技能或社会要求分别做各不相同而又相互补充的工作。人们要生存,就必须进行生产;为了改善生产状况,分工就必然一直存在。因此《形态》中马克思以“现实的个人”[5]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行考察,分析相关分工理论。

2. 分工的不同发展阶段

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分工可被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形态》中,马克思明确地将分工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自然分工、真正的分工以及共产主义的自愿分工。[6]分工的初始状态是在原始社会中无意识地形成的。伴随着生产力提高的需要,人类开始开发自身能力,根据生存环境和自身能力的差异,逐渐出现畜牧业、种植业的划分。然而,这种分工并不是完全自愿的,只是一种谋生的方式。这种分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人的自由发展,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到了共产主义时期,没有资本家和无产阶级,人们不再被束缚,不会被奴役,大家从异化中彻底解放出来,劳动也不再成为人谋生的手段,人们可以根据自身兴趣从事任何事情,即体现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7]。

(二)分工的双重属性

1. 生产力属性:分工的基础、分工与生产力的关系

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分工的发展状况,社会分工反作用于生产力。《形态》中所谓分工的基础,表现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在社会发展中,人们发现精神生产有着物质生产无法取代的特性,从事物质劳动的劳动者不一定能同时从事精神劳动,但反过来,精神劳动者却可以轻易取代物质劳动者。当然,分工最终是由生产力决定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论述了真正意义上的分工使一部分人从事物质劳动,例如体力劳动,另一部分人从事精神劳动,例如脑力劳动。《形态》中论述分工是生产力发展的表现,生产力对分工具有巨大反作用。生产力与分工构成了一种辩证关系。

2. 生产关系的属性:分工与生产关系

分工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因此分工必然反映生产关系。《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8],“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9]。也就是说,私有制的产生源于社会分工,因此,所有制关系的不平等亦源于分工。生产资料的拥有者会支配和剥削另一部分劳动者,社会阶级由此产生。确切地说,分工本身受到生产关系属性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提出,分工将会制约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同时造成占有关系上的不平等,形成人们之间的支配和被支配关系。

(三)分工与所有制

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部落所有制是部落社会共有的生产资料制度,是所有制的原始形式,人们共同所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这种所有制下,生产力极度不发达,分工也极其落后。部落所有制下自然形成的分工是落后生产力的象征,带有原始色彩。此时人们的生产以畜牧和耕作为主,也就是说,这种分工产生于原始社会中的部落制度和家庭制度。

第二种所有制是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部落通过和平或冲突的方式发展、联合起来。这个时期,原始社会中分工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矛盾逐渐显露,城市与农村、公民与奴隶、城市之间的矛盾日益激烈。

第三种形式的所有制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这种所有制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分工的发展。在封建社会中,生产活动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这种情况下,人们往往需要在农业劳作之余,自给自足地完成各种生产活动,无法进行大规模的专业化分工。另外,封建社会中的等级制度和封建官僚体系也限制了分工的发展。社会地位和职业往往由家庭出身所决定,人们的职业和工作也就受到严格的限制,缺乏流动性和选择性,难以进行广泛的专业化分工。直到近代工业革命之后,随着私有制经济和自由市场体系的兴起,才逐渐打破了封建制度对分工发展的限制,促进了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第四种所有制是资本主义所有制。在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私有制主导了社会的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这个时期的资产阶级所有制分为三个阶段:家庭生产为主的家庭手工业阶段、集体生产的工场手工业阶段以及机器生产的大工业阶段。三个阶段中,自然是最后一个阶段的分工最为发达,这个阶段的生产工序更加精细,劳动者与大机器结合,产生了以往封建社会中无法想象的生产力。马克思与恩格斯发现私有制存在很多矛盾,在社会进步发展的状况下,社会不但没有变得更公平,

社会的生产资料反而占据在少数人手中,这些人支配着其他劳动者进行工作。

第五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共产主义社会所有制是在消灭阶级的前提下建立起来的最高形式的所有制。此时,旧的分工几乎已经消除,只存在出于爱好、职业倾向等产生的自愿的分工。

(四)分工与阶级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1. 阶级是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

阶级是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在生产力低下的原始社会,私有观念还没产生,劳动产品在部落中被平均分配。但随着提高生产力的需要,社会分工逐渐出现,阶级以及阶级冲突开始产生。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在分工产生后的社会中,私人关系必然发展为阶级关系,也就是说,分工使生产活动由不同的人承担。[10]

2. 虚幻共同体思想

国家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尽管国家的存在是建立在人们共同的信仰、价值观和文化基础之上的,但实质上它仅仅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国家在形式上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但实际上只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只有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阶级被消灭,国家的概念也将模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才会高度契合,社会才会真正地成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因此,阶级和国家的概念是在分工的基础上产生的,国家的存在并非来自自然规律,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必须从旧的分工中将人类解放出来;这一目的的达成,只能寄希望于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

(五)消灭分工以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首先,人的本质就是劳动,且是自由自觉的劳动。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消灭分工,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间的不平等,才能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们可以自由地选择自身的职业和自己生活的方式,合理地安排自己的时间,按照自身的兴趣来做喜欢的事情。其次,社会的分工导致了人的畸形发展。社会的全面发展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代价的,社会私有制的分工会将人们束缚在一定的范围内,人只能“异化”地、片面地发展。再次,马克思意识到只有消灭旧的分工才能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消灭分工”需要生产力空前提高的同时,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旧制度,建立一个真正的自由人的联合体。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提到的“消灭分工”并不是要消灭社会分工本身,而是要消灭引起分工的对抗性质的私有制。社会分工本身可以推动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在这种意义上,社会分工也不可能被消除。

四、《形态》分工理论的现实意义

(一)理论意义

《形态》的写作目的即是对旧的哲学信仰进行批判,同时它也涵盖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的唯物史观观点。马、恩二人通过对黑格尔、费尔巴哈、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来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他们指明了实践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指出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本质是现实的人从事生产的实践活动。在实践的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继承《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分工会导致人异化的思想,对分工理论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将之明确地阐述出来。他们在书中对社会分工的产生、发展、影响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借此梳理了经济形式、生产力、市场竞争等因素与社会分工之间的关系,并将分工的发展明确为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从而坚定了唯物史观的方向,否定了以往唯心史观的观点。

此外,《形态》在对社会分工的探究,不可避免地关注到了社会中人的存在形态,进而将视角更多地转向“现实的人”身上。生产方式的变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分工发展,但最终也导致了人在这个过程中的异化。但社会发展的过程是客观的,因此人被异化的原因只能是社会制度。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进行了深刻的审视,逐渐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中剥削的事实,为今后的劳动价值论的创立奠定了基础。

(二)现实意义

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不仅对正确认识目前我国社会中存在的分工问题具有指导作用,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具有现实意义。

首先,《形态》中指出,分工被消灭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分工情况依旧存在,劳动者为了获取生活资料,必须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并进行劳动,此时的劳动也是为了维持生活,而并非出自每个人的兴趣和爱好。《形态》中的这些分工理论指导我们正确看待我国现阶段不合理的分工的问题的存在。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已经得到整体性提升,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发生本质变化,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分工上自然也会出现相应的问题,例如,与乡村相比,城市更容易发挥自身的优势吸收劳动力;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得到的报酬有一定的差距;等等。

其次,我们必须合理依靠科技的力量,进一步提高生产力水平。现在我们正处于第四次工业革命阶段,必须紧紧跟上时代。

再次,《形态》中马克思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角度探讨社会分工的问题,不仅指出分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一面,同时还指出了分工导致压迫人和限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消极一面。资本主义制度中,劳动者被束缚在某个领域片面发展,而我国的劳动分工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中的劳动分工存在本质区别。要认识到我国的社会主义分工和西方资本主义分工本质上的不同。因此,学习《形态》中的分工理论,要结合当代社会发展,与时俱进地认识和理解分工理论。

参考文献

[1][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338-339.

[2][英]欧文.欧文选集:下卷[M].柯象峰,何光来,秦果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129.

[3][7][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7-48,77.

[4][5][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4,119,534-537.

[8][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48,163.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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