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2024-06-27刘林凤任浩杰
刘林凤 任浩杰
摘要:文化遗产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艺术审美、社会教育、科技价值。自古至今,保护文化遗产一直是每个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由来已久,但是文化遗产保护中公众缺位或者错位现象仍然存在。智慧藏于民间,力量源于社会。全社会参与是文化遗产得到彻底保护和发挥最大功能的必由之路。需要将过去“政府主导”的格局转变为“公众参与为主,政府提供服务”的格局,从筹募资金、文化情感、地方实际、其他社会力量等方面入手,实现公众参与由内在意识向具体行动转变。实现公众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久久为功,方能见实效。
关键词: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价值;保护途径;政府服务;策略思考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110(2024)05(a)-0175-05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Research
LIU Linfeng, REN Haojie
(School of Marxism, North University of China, Taiyuan Shanxi, 030051, China)
Abstract: Cultural heritage has rich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artistic aesthetic, social educ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value. Since ancient times,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has always been the common responsibility of every Chinese nation.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has a long history, but the absence or dislocation of the public in th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still exists. Wisdom is hidden in the people, and strength comes from the society. The participation of the whole society is the only way for cultural heritage to be completely and fully protected and play its greatest role. We need to change the past pattern of "government leading", so that it will eventually change to the patter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government providing services". Starting from the aspects of raising funds, cultural emotions, local realities, and other social forces,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can change from internal awareness to concrete actions. Starting from the aspects of raising funds, cultural emotions, local realities and other social forces, we can realize the transforma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from internal awareness to concrete realities, and it takes a long time to achieve practical results.
Key words: Public participation; Cultural heritage; Value; Protection approach; Government service; Strategic thinking
2022年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省晋中市考察调研时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1]文化遗产保护需要代代相传,既要依靠政府的力量,也需要公众参与。
1 文化遗产具有多重价值
文化遗产是历史留下的文化物证,是民族历史的共同记忆,是贯通历史、当下、未来的纽带和桥梁。也正因此,文化遗产打上了时代烙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例如:夏商周三代时期青铜器彰显了当时的冶铸水平。商朝时期的青铜器大多崇尚自然、原始;西周中期时,青铜器则显得端庄典雅、中规中矩,这种青铜器外形风格的变化,反映了两个朝代不同的文化调性。唐代建筑的风格特点是气魄宏伟,严谨开朗。宋代建筑一改唐代特征,其园林设计特别追求自然与人工融为一体的意境,建筑物的屋脊、屋角有起翘之势,凸显轻柔之感。此外,文化遗产还具有历史文化价值、艺术审美价值、社会教育价值、科技价值等。
1.1 历史文化价值
历史不断向前发展,见证历史发展的一切实体都可称之为遗产。以山西黄崖洞兵工厂为例,它是抗战时期华北敌后八路军创建最早、规模最大的兵工厂。在这里曾爆发过轰轰烈烈的黄崖洞保卫战。黄崖洞兵工厂的赫赫历史,蕴藏着兵工人的勤劳智慧、吃苦耐劳及无私奉献等可贵的精神品质,而这些精神品质,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体现。因此,黄崖洞兵工厂具有鲜明的历史文化价值。同样,“刘伯承工厂”也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刘伯承工厂”前身是八路局总部黄崖洞兵工厂一所二分厂,由于1936—1937年晋冀鲁豫边区开展生产竞赛运动,成绩突出而得名。“刘伯承工厂”承载着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自主研制、生产军工武器的拼搏精神、无私奉献精神,厂区的展品无不饱含着历史信息。
1.2 艺术审美价值
当前很多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都是基于其特有的艺术价值而进行创新设计,进而孕育出一批独具创意的开发模式。典型代表有南京晨光1865创意园,其前身是金陵机器制造局,建于1865年,是国内目前最大的近现代工业建筑群。创意园区有9幢清代建筑、19幢民国建筑,总建筑面积 10万m2,犹如一座工业建筑的历史博物馆[2]。抗战时期红色文化遗产彰显出独特的艺术价值。如石圪节煤矿,其苏式建筑设计独具特色,发展工业旅游经济、康养小镇、绿色街区等,都是基于其艺术价值进行的创新发展。
1.3 社会教育价值
随着时代的发展,战争年代创设的兵工厂也进行了相应的体制改革。一部分转为军民结合型企业,发挥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一部分则继续服务国防建设。“两个服务”体现的是这些军工厂的社会价值。除此以外,军工厂自诞生之日起,就凝聚了深厚的民族情感,其社会教育价值显而易见。位于长治的石圪节煤矿就具有鲜明的社会教育价值。它是中国共产党接管的第一座红色矿山,形成特有的“石圪节精神”,如今已成为山西潞安集团核心企业文化,社会教育价值突出。
1.4 科技价值
红色文化遗产尤其是军工遗产的科技价值反映了特定历史时段下的军事工业生产技术水平。它作为建筑形态出现的时候,极具建筑研究价值;军事工业遗产遗留的工业设备、厂房、工业产品、技术手册等,都深刻地体现了当时科技发展的水平。保护好不同发展阶段具有突出价值的文化遗产,才能给后人留下工业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轨迹,提高其对科技发展史的认识,才能更好在科技领域做出贡献。以太原兵工厂为例,现在主要遗存有办公室1 栋、制造车间1 栋、烟囱1 座;70 余台车床等机器及大量生产工具;晋造火炮、枪支、炮弹、枪弹、档案、历史照片等珍贵遗产清晰地再现了当时的工业技术水平,因此具有一定的科技价值。
2 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及其重要性
2.1 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历史久远
公众参与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曾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曾说:“人民群众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使用者和守护者,是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真正动力。”[3]公众参与相对于政府直接保护、管理,是指社会各个阶层、团体、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一般而言,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群体包括普通民众、知识分子(艺术家、专家)、企业、非营利组织等。
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悠久。一般认为,19世纪30年代国外就已经开始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工作。不仅如此,为了动员更广泛的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设相关公众考古课程,强化学生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但是中国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与实践历史更为久远。早在西汉初期汉高祖刘邦为稳定社会秩序,安置20户专守秦始皇陵,这一守陵行为可被称为历史上首次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行为。清朝著名金石学家黄易为了保护武梁祠,让武翟山村民世代担负维护责任,允许村民在武梁祠院内种植农作物维持日常生活需求,并且允许其收取外来拓碑刻者一定费用[4]。
除了普通民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外,社会精英也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古代明清盛行私人藏书,清代最负盛名的四大藏书楼就来自社会知识分子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行为。根据罗宏才教授的《陕西考古会史》可知,20世纪30年代也有很多公众自发参与陕西遗产保护[5]。2007年,武汉民俗专家刘谦定等民间精英人士多方呼吁保护冯玉祥、恽代英等在武汉的故居。这些都是社会知识分子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行为。
民间的非营利性组织也发挥了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作用。广东省开平市仓东村是谢姓族人迁入开平塘口镇的始居地,自元朝谢荣山以来历经25代。20世纪初,早年出村闯荡的华侨衣锦还乡,一幢幢中西合璧的洋楼、碉楼、祠堂相继建成,这里成为典型的华侨特色村落,被誉为记录侨乡发展历史的天然博物馆。20世纪80年代村民陆续外迁,这个村落失去往日生机。自2011年起,当地的侨乡文化研究专家谭金花及一些热心人士组建了“开平碉楼保育与发展项目——仓东教育基地项目”,又称“仓东计划”团队,在旅港同胞的资助下,经过4年多的努力,使得昔日凋零破败的村子重新焕发生机。
历史上各类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行为为后世从事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可靠的范本,同时再次打开了解决当下文化遗产保护困境的新思路,即深度调动公众参与。
2.2 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意义重大
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大批军工厂。这些军工厂为抗日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保障。得益于此,形成了大量的抗战遗址。其中现存的诸多抗战遗址就是在公众共同参与下保存完好的。美国人类学家莱斯利·阿尔文·怀特在其研究中指出:“(人类的)全部文化依赖于符号。正是由于符号能力的产生和运有才使得文化得以产生和存在;正是由于符号的作用,才使得文化有可能永存不朽。没有符号,就没有文化,人也就仅仅是动物而不会成其为人。”[6]红色遗产也是重要的文化符号,表征的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体现的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文化创造。因此,中华民族的任何一员都与文化遗产须臾不可分离,这是社会公众与文化遗产之间最基本、最原生的关系所在。
文化遗产需要有效的保护,忠实的传承,合理的利用,让历史重现,让勤劳、勇敢、智慧、坚强不屈的民族精神相传,这既是对历史负责,更是对后代负责。让有条件开放的遗址遗迹成为文化教育的基地。通过组织广大民众特别是青少年参观文化遗产,可以让后人真实地了解文化遗产背后的历史人物和故事。
20世纪80年代,自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以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行列以来,中国在国际领域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在国内赋予广大民众更多的参与权。智慧藏于民间,力量源于社会,无论是国际话语权还是普遍参与权,无疑都需要来自公众的支持,而不是仅仰仗于政府机构和权威人士。文化遗产之于社会,应当是源于民众,归于民众,全民保护,权益共享。
3 调动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常规途径
国家和地方政府始终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为了增强民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一直致力于普及相关知识,提升其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主要从以下几个途径提升民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3.1 学校设置相关课程
复旦大学2003年就提出在学校设置大学一年级通识教育课程,并开展系列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旨在普及文化遗产知识。此外,它还开设“考古发现与探索”网络课程,学生通过远程视频教学方式上课。首都师范大学也开展了公众考古活动与文化遗产日等活动。中北大学近年也十分关注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开设新时代大学生综合国防素质培养通识课“大国兵器”,课程依托兵器学科专业优势,根植“人民兵工第一校”红色基因打造了这门“课程思政”示范课。中北大学还开设“人民军工”课程,将四史教育和人民军工史、学校发展史有机融入教学中,有助于增强学生对红色遗产保护的责任感。
3.2 博物馆主题展览
博物馆通过主题展览方式,向公众传播有关文化遗产相关知识,从而增强其文化遗产保护的责任感。例如:山西阳泉市博物馆的“百年巨变”主题展览共分为“保晋风云”和“红色沃土”两个单元,通过讲述正太铁路、保矿运动、红二十四军建立、中共创建第一城等重要历史事件,重点展示近代阳泉实业救国、抗敌御辱的光辉历史。公众通过此类主题展览,明白遗产承载的历史文化内涵,进而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对文化遗产产生爱护之心。
3.3 融媒体宣传报道
媒体面向公众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多传统的报纸也开始增加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报道量。如《工人日报》文化新闻版开设《发光吧,文化遗产》专栏,在与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的跨越时空对话里,强调每个人都是守护者、传承者、受益者。定期播出的《国宝档案》,通过叙事和专家介绍相结合的形式,将国宝价值呈现给大众。山西广播电视台录制的《红色风华——讲给青少年的山西故事》,立足山西丰厚的红色资源禀赋,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山西革命为时间线,生动讲述了在山西这块红色土地上发生的波澜壮阔的革命故事。
3.4 相关网站建设
互联网已成为沟通文化遗产保护与公众之间的桥梁。“中国文化遗产网”公布国内外文化遗产信息,并开设“遗产讲堂”板块向公众传播文化遗产知识。“中国工业遗产在线——历史与未来的桥梁,科技与文化的纽带”设置了“名录”“遗产地”“资源”“影像”“研学”等栏目,展示、提供了国内外各类文化遗产资源,通过图片、视频、文字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公众传递文化遗产知识、信息。此外,在各大高校设置的论坛、讲堂及百度贴吧中也有普及文化遗产的资源。
一切实践活动均需意识支配,但仅具备意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付诸实践,其间将还受限于诸多主客观因素,当下公众参与文化遗产工作仍处起步阶段。这是因为公众尽管意识到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但却鲜少积极主动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中,也比较缺乏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专业知识。因此,仅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是不够的。
4 关于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点思考
国内外已有的成功经验、理念,为山西红色遗产的保护利用提供了有效的范本[7]。但是,不同于现有的文化遗产开发、保护范例多数都靠近城区或者位于城市内部的特点,一些文化遗产在地理位置上更为偏僻,甚至多数都在穷乡僻壤。因此开发利用、保护这些文化遗产,除了需要解决庞大的资金问题外,还需要兼顾地方发展实际,其中如何调动公众参与文化遗产开发保护,是政府解决文化遗产开发保护面临困境的必经之路。
4.1 构建多元资金来源渠道
任何遗产的开发与保护都离不开强有力的资金支撑,否则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文化遗产开发、保护中所需资金主要依靠国家和地方政府拨款,渠道单一。根据2019年施行的《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所拨款项通常进入文物等主要负责机构后,再进行分配。从政府管理和文物管理文件来看,很多文化遗产还未列入“保护名册”,因此资金成为文化遗产开发与保护主要制约因素[8]。此外,由于资金不足,在开发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地方引入市场资本,又因科学开发保护理念滞后或贯彻不力,导致很多文化遗产走向拆建的命运,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比如:西北修造厂旧址就于2010年拍卖给富力地产。
因此,“开源节流”成为开发、保护文化遗产首要解决的问题。从国内外成功经验与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可以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开发与保护,以此拓宽资金渠道。例如:引导村民自筹或者借助乡贤、能人力量提供资金捐助,抑或者吸引地方成功企业资本加入等。另一方面,可以转换思路,创新开发、保护模式,最大限度节省资本。对于身处偏僻之地的农村文化遗产,因时过境迁,遗留的房屋、工厂均老旧,甚至成为当地村民的住所,这种情况下剥离村民与遗产,无疑会增加资金投入,因此应该尊重既有事实,进行创新开发、保护,实现村民与遗产的融合性保护与开发。中共晋豫区党委、“豫晋联防区”司令部曾驻扎在晋城市阳城县暖辿村。暖辿村地处偏僻,但是却找到了一条属于自己的特色发展之路,地方政府尊重实际,打造红色暖辿村,一进村到处可见画在村墙、房屋墙上的画报,红色氛围浓厚,令人耳目一新,曾经首长住过的房屋很多为当地村民居住,最主要的是这种发展模式节省了资金。
4.2 营造合理的空间环境
现在一些地方在文化遗产开发中经常将“原住民”隔离出去,这种做法不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文化遗产与当地居民的社会记忆和人文情感联系密切,隔离原住民无疑割裂了人文情感,容易造成对地域性文化阐释的偏离。文化遗产作为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是当地居民公共服务设施的一部分,其次才具有后续的商业性和经济效用。因而文化遗产保护要维护遗产所在地的特色文化语境,构建一种可持续的社区生活方式,突破传统的单一建筑实体的开发模式,重视建筑内外部及周边情境的设置,增强并凝聚而不是破坏原有的场所营造的氛围、精神。早在非物质遗产保护实践中就有从理念到实践模式的创新,即从“进社区”到“在社区”。这种模式取得的效果表明:“只有充分尊重社区具有的主体性和能动性,非遗才有可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促进乡村振兴。”[9]非遗保护的此类模式同样可以创新应用于其他各项文化遗产保护具体实践中。
4.3 注重深度文化体验
要在传统的保护与开发模式基础上进行创新。对于不同规模、性质的文化遗产要区分对待。一部分可以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小学校、高校)等合作,打造平台,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发挥红色文化遗产教育引导作用。相关单位如果条件合适,可以充分利用数字技术[10],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平台,大力宣传、弘扬文化遗产蕴含的宝贵的价值。一部分则可以纳入城乡规划中,进行整体开发,建成“景观”,如公园、博物馆、创意园等,但是要注意不能脱离实际。比如:在农村偏远地方就不适合,也很难取得实效,这种景观模式更加适用于城市的建设。通过景观模式,既可以发挥文化遗产的历史教育意义,教化心灵,也可以构造“人”与“物”融合的美好环境。
4.4 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文化遗产保护归根结底离不开“人”的作用。具体而言,可以考虑建立利益主体机制。从短期看,为了节省资金,可以发动文化遗产周边居民的参与。一方面,对原企业下岗职工或者附近居民,在促进再就业的基础上,通过培训,发挥其就近的遗产保护作用。另一方面,结合地方实际,必要的情况下建立遗产保障资金,从下岗职工或者附近居民中选拔并培养专业讲解队伍,加强对文化遗产资源的宣传推广,唤醒民众自发保护意识。从长期发展来看,保护是开发和发展的前提,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因此,把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重要性与就近居民切身利益相结合,建立利益主体机制,明确利益分配关系,可以避免很多问题,还能更好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
5 结束语
公众参与可以让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重视调动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可以更大程度上聚合社会力量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证明,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具备相当的社会基础。现在,我们依然可以从诸多民间自发文化遗产保护行为中体会到民众本质上是有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意愿的。然而,文化遗产保护中社会公众缺位或者错位现象仍然严峻,不能因为公众拥有自觉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就放松警惕,文化传承的脚步永无止境,仅依靠政府发力是不够的,全社会参与是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和发挥最大功能的必由之路,需要将过去“政府主导”的格局,最终转变为“社会公众参与为主,政府提供服务支持”的格局。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EB/OL].(2022-03-27)[2023-12-10].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2/0323/c1001-32 381843.html.
[2] 王健南.工业遗产历史文化传承与城市生活的互动:兼谈南京晨光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现状及改进[J].北京规划建设,2017(6):90-93.
[3] 单霁翔.解放思想 转变观念 推进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EB/OL].(2009-04-24)[2023-12-10].https://www.mct.gov.cn/whzx/bnsj/jgdw/201111/t20111128_773287.htm.
[4] 王运良.初探我国最早的文物保护组织:由嘉祥武梁祠保护谈起[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09(4):11-15.
[5] 罗宏才.陕西考古会史[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93-274.
[6] 莱斯利·阿尔文·怀特.文化科学:人和文明的研究[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31-32.
[7] 刘林凤.山西八路军军事工业遗产保护与开发策略研究[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7(5):65-71.
[8] 山西省文物局.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EB/OL].(2019-09-29)[2024-01-18].https://wwj.shanxi.gov.cn/zwgk/zcfg_31095/flfg/dfxfg/202109/t20210908_1990627.shtml.
[9] 杨利慧.“将社区的声音带到最前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社区参与的多重实践模式[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55(6):45-55.
[10]蒋楠,张菁.数字人文视角下文化遗产信息的演进、呈现与管理[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34(6):82-93.
基金项目: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山西八路军军事工业遗产与开发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20YY138)。
作者简介:刘林凤(1990-),女,山西朔州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工业遗产,马克思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