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可比性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
2024-06-23张征国
摘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创新是企业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选取2014—2021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样本,运用文献研究法、归纳演绎法对会计信息可比性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考虑到企业的内生属性与外部环境,进一步检验在行业竞争程度不同的情况下,会计信息可比性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差异。研究发现,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够显著提升企业研发投入与创新产出;会计信息可比性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在竞争程度较低的行业中更为显著。通过研究,希望为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促进企业创新提供参考。
关键词:会计信息可比性;研发投入;创新产出
0引言
会计信息是企业与外界交流的重要途径。信息使用者可以根据会计信息,更深入地了解企业的运营情况和盈利能力,对于促进企业创新有着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可比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基本要求,能够对比分析企业经济业务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够降低财务报表使用者获取信息的成本,抑制管理层操纵盈余等自利行为,增强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和决策相关性。目前,我国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关于会计信息可比性与企业创新之间关系的研究相对匮乏。在国家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背景下,会计信息可比性研究对推动企业创新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1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根据技术创新理论,创新是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的源泉,更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支撑。已有研究发现,相较于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形资产投资,创新具有周期长、风险大和退出成本高等特点[1]。会计信息可比性是提供信息对比和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方式,能够深入解读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经济实质,实现决策最优化[2]。下面从研发投入与创新产出两个方面阐述会计信息可比性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从研发投入角度看,首先,创新活动具有高壁垒、高风险等特征,容易引发代理问题。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管理者利用在企业中的信息优势,以“利益交换”“内幕交易”等投机行为谋取私人收益,或者为了保护个人薪酬与声誉,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出现短视行为,通过削减创新资源达到短期盈利目标[3]。而会计信息可比性能从时间序列上对比公司自身的业绩变化,还能将其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业绩进行比较,做出正确的归因。通过纵向和横向的综合比较,股东能更好地察觉到经理人的自利行为,减轻其对创新投资的“挤出效应”。其次,管理者的业绩评价主要依据短期绩效指标,而创新项目的经济效益无法在短期内得以提升,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公司股价下跌与估值受损。在非理性资本市场中,管理者可能会因此遭受降薪、调职与离职等处罚,给其职业生涯带来负面影响[4]。而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反映同行业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竞争情况,帮助投资者过滤掉大部分客观的外部环境因素,降低测量噪音和时滞,有效反映管理层的努力程度[5],帮助经理人保全声誉、减轻职业生涯担忧,从而增强研发投入意愿。最后,由于创新活动通常涉及核心技术,企业为保持竞争地位往往需要对外界保密,不能透露过多相关信息,因此外部投资者难以评估企业创新项目带来的经济收益与风险。
从创新产出角度看,一方面,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可比性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功能,能够优化资源配置[6]。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够帮助管理者获取前沿技术和行业动态的相关信息,有助于管理者制定科学的创新投资决策,提高资本使用率。同时,较高的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够向市场传递准确的信号,而这些信号会直接反映在股价中,提升股价信息含量。管理者通过反馈效应可以从股价信息中获取外部投资者的私人观点和信息,不断优化创新决策,以此提升创新产出[7]。另一方面,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够监督和激励经理人。Bertrand和Mullainathan[8]研究表明,管理者的常态可能不是活跃的“帝国建设”,而是更倾向于“平静的生活”,存在固有的思维惯性和行动惰性。创新活动涉及复杂的程序决策,不仅需要管理者具备技术研发知识,而且需要其拥有市场前瞻力,能够科学地评估项目指标。这些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管理者在研发中投入精力与成本的意愿。高度专业化的技术要求增大了监督难度,股东难以评判管理层在研发过程中是否尽责,使管理者在创新过程中拥有较大的自主权,极易产生代理问题,影响创新产出质量[9]。但随着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高,股东可以根据行业标杆披露的会计信息对经理人进行考核评价,增加经理人追求安逸生活的机会主义行为成本,倒逼其摆脱惰性、挖掘自身潜力、提升个人能力,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高创新活动产出。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a:会计信息可比性会提高企业研发投入。
H1b:会计信息可比性会提高企业创新产出。
2研究设计
2.1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4—2021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初始样本,企业创新数据来源于CNRDS数据库,高管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和Wind数据库,其他数据均来源于CSMAR数据库。按以下原则进行筛选:①剔除金融类公司样本。金融类公司因其资产负债结构和商业模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具有普适性与参考价值,为避免其对样本结果的干扰,将其剔除。②剔除*ST、ST、PT类公司样本。这类样本面临退市风险,可能存在财务违规行为,异常的财务指标会使研究结果产生偏差,故将其剔除。③剔除数据缺失较为严重的公司样本。数据缺失严重的公司样本会影响整体样本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故将其剔除。经过以上处理,最终得到10077个样本观测值。为防止极端值对研究结果产生影响,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上下1%的Winsorize处理。本文主要采用Excel和Stata16.0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与实证分析。
2.2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企业创新。本文的被解释变量分两部分进行衡量。①研发投入(RD)。参考刘柏等[10]的做法,采用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来衡量。②创新产出(Patent)。参考陈远燕和张弛[11]的研究,采用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加1的自然对数来衡量。该值越大,表明企业创新产出水平越高,反之则越低。
(2)解释变量:会计信息可比性(CompA)。参考DeFranco等[12]的方法,用股票收益率和会计盈余分别代表经济业务和经济后果,用同一经济业务两家企业不同财务数据之间的差异程度来衡量。
首先,构建模型(1),对企业i第t年末前连续16个季度的数据进行回归,得到估计参数αi和βi。同理计算出同行业企业j的αi和βi。公式为
Earningsit=αi+βiReturnit+ε(1)
式中,Earnings为会计盈余;Return为股票收益率。
其次,根据企业i、j的估计系数,构建模型(2)(3),分别代表企业i、j的会计系统函数。以企业i的股票收益率作为相同经济业务,分别代入模型(2)(3),计算企业i、j第t期的预期盈余E(Earnings)iit、E(Earnings)ijt。公式为
E(Earnings)iit=αi+βiReturnit(2)
E(Earnings)ijt=αj+βjReturnjt(3)
最后,取企业i和企业j预计盈余差额的绝对值加权平均后的相反数,表示企业i和企业j二者之间的会计信息可比性,记为CompAcctijt。
(3)控制变量。考虑到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较多,为减小其他因素的干扰,在结合以往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选取以下指标作为控制变量:①公司规模(Size),取总资产的自然对数;②资产负债率(Lev),取总负债与总资产的比值,资产负债率越高,说明企业的经营风险越高,对创新项目的投资就会越谨慎;③资产收益率(Roa),取净利润与平均资产总额的比值。企业资产收益率高,说明其盈利能力强,往往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创新;④股权集中度(Top),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现有研究认为,过高的股权集中度会带来“一股独大”问题,大股东可能通过影响公司决策而谋取私利,抑制企业研发投入;⑤管理层持股比例(Msh),取年末管理层持股数与公司总股数的比值;⑥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取机构投资者持股数与公司总股数的比值;⑦固定资产比例(Fixed),取固定资产净额与总资产的比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会促进企业创新,显著提高研发创新强度;⑧月均超额换手率(Dturn),取第t年月均超额换手率与第t-1年月均超额换手率的差值,股票换手率越高,意味着公司的股票流动性越强,股票价格越能够融入更多公司特质信息,提升学习效应与决策有用性;⑨上市年限(Age),取当前年限与公司上市年限差值加1的自然对数,在创新研发方面,公司上市时间越长,做出的决策往往越保守;⑩独立董事占比(Indep),取独立董事人数在董事总人数中的占比,独立董事占比越高,越能对其他董事的经济行为形成制约,避免董事会内部形成合谋,侵占创新行为。
(4)虚拟变量。本文引入行业虚拟变量(Ind)和年份虚拟变量(Year),以控制行业效应和年份效应可能产生的影响。
变量及其定义见表1。
2.3模型构建
本文构建多元回归模型(4)来检验会计信息可比性对研发投入和创新产出的影响。若CompAi,t的系数α1显著为正,表明会计信息可比性可促进企业创新,H1a和H1b成立。具体模型设定如下
RDi,t(Patenti,t)=α0+α1CompAi,t+α2Controli,t+
∑Ind+∑Year+εi,t(4)
式中,CompAi,t为企业i在第t年各季度会计信息可比性;RDi,t(Patenti,t)为企业i在第t年各季度的研发投入(创新产出);α为正或负分别表示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正向影响或负向影响。
3实证结果与分析
3.1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文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被解释变量研发投入(RD)和创新产出(Patent)两个指标的均值分别为0.041和1.410,标准差分别为0.044和1.341,说明企业创新研发强度相差较大,且整体创新水平不高;解释变量会计信息可比性(CompA)均值为-0.013,中位数为-0.010,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可比性大部分处于一般水平以上;最大值为-0.004,最小值为-0.045,说明不同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可比性存在一定差距,仍有部分上市公司需要重视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升。
3.2多元回归分析
会计信息可比性与企业创新的回归结果见表3。表3中第2列显示会计信息可比性(CompA)与研发投入(RD)的回归系数为0.345,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会计信息可比性与研发投入呈正相关关系,即会计信息可比性可提升企业研发投入,H1a得到验证。表3中第3列显示会计信息可比性(CompA)与创新产出(Patent)的回归系数为9.760,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会计信息可比性与创新产出呈正相关关系,即会计信息可比性可提高企业创新产出,H1b得到验证。
3.3基于行业竞争程度的分组检验
行业竞争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外部治理机制,不同行业竞争程度将深刻影响企业的创新行为。有效竞争理论认为,当市场处于有效竞争状态时,随着外部竞争者的加入,企业会面临产品价格高敏感性和外部资源流失所带来的压力。在这种压力下,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与管理层的学习效应会逐渐提升,进而提高投资者的监督效率,通过公司治理机制和资源给予机制促进企业创新。因此,在行业竞争程度高的情况下,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增量效应会减小。然而,当企业所处行业竞争程度较低时,股东与投资者处于信息劣势地位,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够更显著地发挥治理作用,缓解融资压力[13]。因此,在行业竞争程度较低的情况下,会计信息可比性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更显著。
为验证这一猜想,借鉴孔东民等[14]的测量方法,采用以营业收入为基础计算的赫芬达尔指数衡量行业竞争程度(HHI),HHI取值范围为0~1。取值越小,说明行业竞争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按年度中位数将企业分为行业竞争程度高、低两组,将大于年度中位数的样本定义为低行业竞争程度组,反之为高行业竞争程度组。行业竞争程度的分组检验结果见表4。在低行业竞争度的分组中,会计信息可比性与研发投入和创新产出的相关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在高行业竞争度的分组中,会计信息可比性与研发投入和创新产出的相关系数均不显著。组间差异系数进一步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上述结果表明,在行业竞争程度较低时,会计信息可比性可以更好地促进企业创新行为,上述猜想成立。
4结语
会计信息可比性与企业创新呈正相关关系,即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够提升研发投入与创新产出,并且这种促进作用在竞争程度较低的行业中更为显著。究其原因,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够使企业股东充分洞察和准确甄别管理者行为,避免管理层投机行为。随着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增强,投资者能够准确判断企业的经营情况与发展潜力,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研发投入;同时,会计信息可比性能够降低经理人惰性心理,提升学习效应,促使其做出科学的决策,增强企业创新产出。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快建设可持续性创新扶持体系。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阻碍其创新活动的重要因素。政府应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发挥正向帮扶作用。首先,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扶持企业创新,通过提供低息贷款、加大对企业创新项目的补贴力度等方式,降低创新失败的成本,释放企业创新动能。其次,政府可以引导金融市场创新融资模式,畅通企业投融资渠道,通过推进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配置,输出高质量、结构优的创新产出,发挥金融机构对企业创新效率的保障和推进作用。最后,我国应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巩固技术开发者的优势地位,延长技术生命周期,切实保障企业的科技成果与决策收益,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竞争意识。
二是促进会计信息可比性发挥有效性。会计信息能够体现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发展潜力,可比性作为会计信息的重要特征之一,能够扩大会计信息的应用范围,特别是在同行业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我国会计准则及法律法规应对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做出准确引导。一方面,我国要不断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在制度层面上对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做出明确规定,减少对相同或相似经济业务的备选会计处理方式,降低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获取和处理企业会计信息的成本,通过评估快速锁定企业及管理层异常行为;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强化“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即以公司为主体的内部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以国家财务等相关部门为主体的国家监督,确保企业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切实增强会计信息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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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3-11-10
作者简介:
张征国,男,1992年,本科,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