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化纤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
2024-06-23张志强陈德帅孙智如
张志强 陈德帅 孙智如
摘要:在“双碳”背景下,规范和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日显重要。选取江苏省沪深两市A股化纤行业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展开分析,了解江苏省化纤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研究发现,江苏省化纤行业上市公司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基本符合政府有关规定,但也存在披露方式不规范、内容不全面等问题。基于此,提出健全法规体系、推行奖惩措施等针对性优化建议,期望为我国化纤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化纤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0引言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社会对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越发重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在其财务报告、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中披露与环境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对环境的影响、承担的环境责任、环境风险管理措施等。曹国俊[1]认为,环境会计在对象、范围、计量方式等方面突破了传统财务会计的范畴。一是会计主体从企业的财务活动扩展到资源性、环境性活动;二是计量属性方面,采用货币计量与非货币计量相结合的方式。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既能使政府了解企业对环境的影响,实现政府对企业环境污染的监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又能帮助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风险和机遇,从而使企业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和业务决策。
化纤(合成纤维)是指由人工合成的具有纤维形态的聚合物材料,广泛应用于纺织、服装、家居用品、工业等领域,化纤行业企业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时会排放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属于重污染行业,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尤为引人关注。江苏省是中国化纤产能的主要集中地之一,省内分布众多化学纤维生产企业。本文对其辖区内化纤上市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展开分析,期望对化纤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1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
2021年,生态环境部出台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旨在强调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并规范环境信息的合法披露。同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以更详细的方式规定了企业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方面的内容和格式,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1.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体要求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其辖区内每年度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以下简称“名单”)。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主要有以下3种类型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其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重大处罚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债企业(以下统称“生态违法企业”)[3]。
1.2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
重点排污企业需要公开如下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除了要披露重点排污企业所需公布的信息,还应当披露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原因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情况、评估与验收结果。生态违法企业除了要披露重点排污企业所需公布的信息,还应当披露其年度融资情况和融资所投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
1.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要求
从披露渠道来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规定,符合要求的上市公司应在企业年报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中披露有关环境信息;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发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指出,由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将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要求纳入上市企业的申报规则,并在招股书等申报文件中得以明确和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分别要求“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及金融类公司和“深证100”样本公司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此外,企业披露的渠道还有临时公告、环境报告书,以及政府设立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平台等。
从披露的特点来看,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在披露主体方面,名单内的企业需依法披露其环境信息,未被列入名单的企业可自愿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在披露内容方面,除上述三类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体被强制要求公开的环境信息以外,企业还可以将其资源消耗情况、污染物排放强度、对环境的关注程度、环境保护目标、改善社区环境的主要活动、获得的环境保护荣誉、减少污染物排放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行动情况、对环境潜在的影响等其他信息进行自愿公开。二是定期披露与临时披露相结合。有关企业应按照要求定期披露环境信息,如发布年度报告等,但如果企业发生许可事项变更、受到环境行政处罚或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等行为,还应该发布临时报告,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江苏省化纤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近年来,江苏省政府在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诸多努力,一方面,通过加快《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江苏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执法应用办法(试行)》等地方性法律规章的修订,开展了一系列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与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相衔接,为省内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环保脸谱”“曝光台”等具有江苏特色的信息公开平台,对督促和鼓励有关企业依法及时、完整、准确地公开环境会计信息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提升了政府的环境管理水平。
上交所、深交所等数据显示,注册地在江苏省的化纤行业上市公司共有8家,分别为东方盛虹(000301)、江南高纤(600527)、中复神鹰(588295)、华西股份(000936)、中简科技(300777)、南京化纤(600889)、优彩资源(002998)和苏州龙杰(603332)。本文选取这8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对江苏省化纤行业2022年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现状进行分析。
2.1样本公司所属主体类型
通过查阅江苏省各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公布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及行政处罚公示等信息,确定了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中除苏州龙杰以外,其余7家公司均属于重点排污单位;东方盛虹的子公司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属于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其余7家公司均不需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样本公司中只有苏州龙杰因增设排气筒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20万元罚款,属于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重大处罚的上市公司。
2.2样本公司信息披露方式
从整体上看,我国对化纤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样本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主要披露渠道具体有企业年度报告、临时公告、社会责任报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等,其中企业年度报告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是主要的信息披露渠道,具体情况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样本企业均按照相关法律、部门规章等要求在企业年度报告、江苏省排污单位自行检测信息发布平台及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披露其环境会计信息,其中在年度报告中所披露内容更具概括性,在江苏省排污单位自行检测信息发布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可以查询到样本公司更具体的污染物排放信息、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情况和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等内容。有4家公司通过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或行政处罚情况等环境会计信息。仅有3家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并且报告中涉及环境会计信息的篇幅较少。此外,无一家公司采用专门的企业环境报告书进行信息披露。
2.3样本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本文按照披露内容“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两类,对样本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统计。总体来看,一方面,对于相关规定强制要求披露的内容,样本公司基本上做出了披露,但各家公司披露内容详细程度上存在差异;另一方面,对于自愿披露的内容,各家公司披露项目与内容详细程度差别较大,其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3家公司的披露意愿较强,中简科技未做任何自愿披露,具体情况见表2。
针对样本公司强制性披露内容的披露情况,做如下说明:①“碳排放信息”指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按规定应披露的年度碳实际排放量及上一年度实际排放量和配额清缴情况等碳排放相关信息,样本公司中只有东方盛虹属于上述企业类型,故其他样本公司无须进行“碳排放信息”的披露;②“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是指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而披露的行政处罚或损害赔偿等信息,2022年样本公司中只有苏州龙杰因增设排气筒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受到行政处罚而需要公布相关情况,其余样本公司未产生该项信息;③“临时报告情况”是指企业应当披露的生态环境年度临时报告发布数量和主要情况等信息,只有东方盛虹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公布了其2022年度总体临时报告的数量,但8家企业均未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临时报告的具体数量和主要情况;④“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原因和实施情况”是企业因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等原因被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而需披露的信息,2022年样本公司中只有东方盛虹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其他公司无须披露该项内容;⑤“相关投融资的生态环保信息”是生态环境违法企业应披露的年度融资情况和投资项目应对气候变化等情况的信息,2022年样本公司均不适用该情况,故均未做相关披露(苏州龙杰2022年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按规定应从2023年开始披露)。
3江苏省化纤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样本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的了解,一方面,发现样本公司基本能按照相关标准披露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量化指标或数据及其他应披露的重要信息,披露项目有所增加,披露详尽程度也有所改善;另一方面,通过对比各样本公司以前年度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发现这些公司提及环保相关词汇的频率越来越高,相关信息披露质量逐年提高,说明样本公司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愈加重视,如苏州龙杰并非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却仍能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有关环境会计信息。但通过分析,也发现样本公司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3.1相关法规尚不成体系,披露方式不规范
(1)环境会计信息分布散乱,缺少指引。样本公司将环境会计信息融入各披露渠道且没有较为明确的信息搜索指引,如目前对生态违法行为、行政许可情况等不同类型的信息具体应在哪些渠道上发布临时报告并无明确规定。苏州龙杰在上交所官网对其2022年度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临时披露,但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的更新并没有相应的临时报告。
(2)各渠道所披露信息重复,缺乏逻辑性。不同披露渠道都有各自适用的披露要求,各种要求下的披露内容存在重复现象,如东方盛虹的企业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中均涉及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等,从企业整体角度来看,披露情况缺乏逻辑性,也增加了工作量。
(3)各家公司信息披露渠道不统一。样本公司中仅东方盛虹、中复神鹰和南京化纤3家企业通过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相关环境会计信息,且3家公司的报告中所披露信息的内容与格式差别较大。东方盛虹和中复神鹰参照《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等要求披露了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等情况,而上述信息并未在南京化纤的社会责任报告中有所体现。这导致信息缺乏可比性,不利于对化纤行业内不同企业之间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进行判断。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主要是因为在我国环保法律体系中,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直接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十分有限,缺乏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的具体规范和编制专门环境会计报告的强制性要求。
3.2环境会计准则待完善,披露内容不全面
关于强制披露的内容,披露标准不够细致,披露颗粒度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例如,东方盛虹对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虽然在样本公司中属于最全面的,但其名下子公司众多,受限于企业年度报告与社会责任报告的篇幅,对于一些项目的披露只能通过举例的方式进行,难以做到详尽披露;又如,年报中要求披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东方盛虹将披露内容详尽到具体的预案备案部门和备案编号,中复神鹰则以笼统的文字性描述为主。此外,样本公司均未披露年度临时报告发布数量和主要情况等信息,该项内容在披露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可能较差。
关于自愿披露的内容,披露具有较强选择性,正面信息披露偏多,负面信息偏少,定性描述偏多,定量数据偏少。7家公司披露了环保投入情况,6家公司披露了环保改进措施和环保成效,而对于对自身无益信息的披露明显减少,仅有3家公司披露污染排放强度(指生产单位产品或单位产值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两家公司披露了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情况。只有3家样本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了环保补贴、环保设施账面价值等情况,相关会计科目的缺位及定量数据不足容易导致样本公司披露内容显得缺乏说服力。
这一方面是由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与企业利益之间存在矛盾,化学纤维行业通常比其他行业更多地排放废水、废气等污染物,企业普遍不愿意公开自身的负面信息,且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详细披露,尤其是披露更多的定量信息,也将增加披露的难度和成本;另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环境会计准则,针对企业在环保方面的经济活动及核算的具体规范不全面,导致企业在进行环境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时缺乏明确的依据,企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在内容、位置及披露形式等方面缺乏规范性。
3.3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信息公信力待加强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受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及中国证监会等机构监管时,缺乏更为具体、细致的规章制度作为参考,用以判定企业环境行为优劣和给予相应奖惩,加之缺乏专门针对环境会计信息的第三方审计,故信息的公信力有待加强。在我国审计实践中,通常只有财务报表受到审计范围的覆盖。从对江苏省化纤行业上市公司的企业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的研究来看,没有找到明确的专业评价来表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这容易导致企业选择性地披露对公司有利的环境会计信息,并瞒报那些对公司无益的环境会计信息,甚至可能存在人为篡改信息的情况。此外,第三方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等机构在为企业提供环境服务时,所提供的数据也可能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4江苏省化纤行业上市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改进建议
4.1健全法规体系,规范、细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对于披露形式,国家可以对企业进行强制性要求,以污染类型和污染程度等为依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应采用何种披露形式,如临时报告具体应在什么渠道进行公布等。就江苏省而言,相关企业在满足国家统一要求的同时,省内有关部门还可以与化工行业协会沟通,了解化纤行业对环境的影响特点,规定辖内公司统一编制具有行业和地域特色的环境会计报告,并对报告编制内容进行规范,使同一行业的企业所披露的信息具有可比性。这样不仅有利于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方便、全面地了解相关企业环境情况,而且能有足够的篇幅披露更完整的信息。
对于披露内容,国家应该要求各企业对其正面和负面信息均进行规范披露,以避免对信息使用者造成误导,同时对企业应数据化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规范,鼓励企业通过财务报告等形式披露更多定量信息。此外,各地方政府还可以要求企业在披露内容上充分体现其所在区域的环境特点。以江苏省为例,连云港徐圩新区是我国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其依海而建,该区内的化纤企业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时,应充分体现其生产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情况。
4.2推行奖惩措施,强化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利益联系
一方面,江苏省的环保、税务等部门可以通过颁发荣誉称号、提供环保补贴、减免税收等方式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做得好的企业进行鼓励,同时还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加强对企业管理层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其了解环境会计信息的高质量披露对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的长期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得企业愿意主动去披露有关环境会计信息。另一方面,若企业存在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消极应付、披露内容存在造假、隐瞒等情况,政府应该出台更详细的处罚规定,通过采取罚款或取消优惠政策等措施,让企业充分意识到不重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严重性,从而不敢怠慢。
4.3加强外部监督,明确政府部门权责与第三方审计内容
首先,要进一步厘清监管部门的权力与职责,建立不同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并以完善的法律规章为抓手,确保对企业和第三方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等机构的督察落实到位,实现对企业的环境行为的全面监管,以促使企业充分、真实地披露其环境会计信息。其次,要重视第三方审计监督作用,应有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核实企业提供的环境会计信息,并针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出具专项鉴证意见,以便利益相关者能够参考可靠的有关意见进行投融资决策。最后,要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力量,让群众了解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鼓励群众监督企业环境责任履行情况并积极向监管部门举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4.4重视人才培养,增强财务人员环保意识与专业能力
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可以组织举办化纤行业企业财务人员学习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知识的培训班,增强有关财务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了解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从而促进其能够积极从事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增强实际处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能力。同时,企业可以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加大对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自审力度。化纤企业作为重污染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是其信息披露的重要内容,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设立专门的环境会计核算岗位,独立进行环境会计核算,并针对环境状况编制报告。
5结语
我国关于环境会计的研究至今已超过20年,研究发现,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的加快及“双碳”目标的提出,环境问题越发受到重视,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章得到持续完善,企业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日益得到提高,但完整环境会计体系的建立仍需政府、企业及社会公众继续共同努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应更加规范,所披露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有效的监督制度也应继续探索。化纤企业高污染、高耗能的特点决定了其应该承担更多的环境责任、做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要在政府的引导与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下,积极进行环境会计实践,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以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和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保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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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海娟.化工医药类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探析:以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J].财会通讯,2017(25):13-17.
收稿日期:2023-12-14
作者简介:
张志强,男,1969年生,硕士研究生,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创新创业、财务管理、企业信息化。
陈德帅,男,1998年生,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财务管理、绩效管理。
孙智如,女,2000年生,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财务管理、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