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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与他治: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实践与反思

2024-06-21黄桂霞

老区建设 2024年4期
关键词:村民自治移风易俗乡村振兴

黄桂霞

摘 要:通过对8省(区)32村调研,分析总结以红白理事为基层自治组织主体推进红白事改革的运行逻辑与实践效果,为乡村振兴中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提供实践经验。调研发现,婚丧嫁娶的移风易俗减轻了村民负担,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了乡村发展,其中红白理事会发挥着关键作用,成为国家制度与乡村文化秩序的链接形式,但也面临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如何兼容、外在规范与内生力量如何有效融合等挑战。

关键词:村民自治;乡村振兴;移风易俗;红白理事会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7544(2024)04-0031-10

本文经验材料来自本人参与的“当前农村地区移风易俗状况调查”和“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促进妇女发展研究”。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课题组成员赴四川、山东、河北、江西、云南、贵州、甘肃7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省、市、县级座谈会21场及村级座谈会56场,完成个案访谈48个,同时在四川、山东、河北和江西4省的9个县(市、区)进行了问卷调查,每个县(市、区)设计样本量200份,共回收有效问卷1786份。通过座谈、个案访谈以及参与式观察,深入了解当前农村婚俗、养老、丧葬等风俗基本状况,总结当地移风易俗治理经验,分析以红白理事会为主的村民自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一、研究背景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通过“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建设平安乡村”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本文基于8个省(区)的移风易俗调研,分析群众参与的村民自治、村委会参与甚至主导的红白理事会在移风易俗中的作用,总结各地移风易俗工作经验,以形成新的风俗习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一)移风易俗是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农村红白事“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高价彩礼等不良风气蔓延,给广大群众造成较重负担,农民因婚致贫、因丧致贫时有发生,影响了基层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发展,也制约了乡村振兴的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自2014年开始到2024年的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都有移风易俗相关内容,目的是整治大操大办、奢侈浪费、跟风攀比等不正之风,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努力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移风易俗是推进乡风文明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风文明的重点是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开展移风易俗,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1]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冲击下,自治作用式微,只有重拾文化的共同价值,形成共同体价值,才能更好发挥自治作用。村委会虽然是村民自治的基本组织,但因承担了乡镇政府的部分行政职能,在一定程度上远离了村民自治职能,红白理事会、妇女议事会等民间村民组织主要靠村民自行运转。从某个角度说,村委会是官方的村民自治组织,红白理事会、妇女议事会等是民间自治组织。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过程中,建立了以村委会为基础的红白理事会,将政策落实与满足农民诉求以及意识转变相结合,将外部对移风易俗的要求转化为村庄内部治理需求,将行政命令转化为农民积极参与并自我监督的方式,将农民个体利益整合为集体利益并与政策目标相契合,有效化解政策执行中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二)移风易俗工作中的自治与他治

农村是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村落社会,是一种依靠自身力量的社会组织,并具有相当的坚固性。村民自治,依靠乡村社会内部力量联合起来依法解决自己的事情,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乡村的经济振兴可以依靠外界的扶贫和项目来推动,而文化是长期风俗习惯的养成,涉及人的日常习惯、人情往来、生活节奏等,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个体性,其改变需要村庄内生资源、村民内生力量,是更需要村民自治发挥作用的领域。在移风易俗工作中,以强制为核心机制的行政手段和以交换为核心机制的市场手段很难有效发挥作用,以情境互动、说服发动和情感作用为核心机制的村民自治有着更好的舞台。

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从“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高度,提出要“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以此“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2]该意见既强调自治组织的主体性,又允许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进行治理,自治组织通过他治方式来强制改变不良社会风气成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特征。

在实践中,各级政府出台系列移风易俗政策,从反对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出发,通过村民组织赋能群众,以村规民约和群众的自觉集体行动为基础,形成治理共同体,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红白理事会通过规范婚丧嫁娶等大事发挥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乡村治理水平;群众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红白理事章程等风俗标准、规范的制定,与村民组织共同执行移风易俗新标准,且通过奖惩评定、监督举报等方式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构建了农民参与治理的机制。群众自治的韧性治理方式更好地突破了行政管理的制度化局限,实现群众自身观念和习惯的改变,达到移风易俗目的,提高基层治理效果,有效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已有相关研究

关于村民自治。村民自治在我国作为一项制度已实行四十多年,也一度成为研究热点。村民自治受利益、文化、地域、规模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影响,利益相关特别是产权相关是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经济基础,群众自愿是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主体基础,地域相近是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外部条件,文化相连、规模适度是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内在要求。其中,利益相关和群众自愿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影响最大,也是其最基本的条件。[3]徐勇等将农村村民自治的实现形式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以自然村为基础自生自发的村民自治,以村民委员会为代表,二是以建制村为基础规范规制的村民自治,行政村作为国家的基层组织单位,三是21世纪以来的建制村之下的内生外动的村民自治。[4]21世纪以来,以村委会为自治体的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处于发展的瓶颈状态,研究也一度降温。由于自上而下的压力型体制,强化了乡政权力对村治的渗透,村委会的工作往往被乡镇政府直接控制型操纵。[5]合村后的行政村更像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被行政化的村两委像政府的基层组织,都未能有效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

微自治研究。村民自治式微的大背景下,各地开始探索村委会以下的不同村民自治形式,研究者称之为“微自治”,由此引发了新一轮的研究热潮。“微自治”推动了自治单元重回最适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的地域空间。[6]以自然村、自然屯、村民小组等为基本自治单元的“微自治”,通过建立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等微型自治组织,引导村民依托这类微型组织直接开展自治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对凝聚自治主体共识度、保障自治过程有序性、提升自治功能有效性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7]胡平江[8]、任路[9]、李松有[10]和张晶[11]等从地域、文化、资源、利益等角度分析认为,在一个地域更为相近、文化更为紧密、资源更为集中、利益更为相关的自然村进行自治,具有更好的条件。红白理事会是微型自治组织的一类,主要工作范围是主持或协助村民操办红白事、引领规范村民的文化习俗。

乡村振兴中的移风易俗。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文化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兼具政治、经济、社会等多重价值和功能[12]。陈寒非认为,通过村规民约促进移风易俗的过程,是村规民约促使习惯法不断演进生长的过程,也是乡风礼俗参与“善治”的过程,更是传统中国移风易俗的治世价值当代传承与弘扬的过程。[13]当前,乡村振兴背景下移风易俗工作存在着思想转变不彻底、宣传教育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推进移风易俗治理工作取得成效,需要基层党组织示范引导、依靠群众的主体力量,以清单制推进移风易俗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好家训家教涵养优良家风的功能,以及因地制宜推进传统乡土文化的守正创新等,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推动实现真“移”真“易”。[14]

以往研究对于本文开展移风易俗治理研究提供了重要启示,但其中自治机制的具体运作过程还需要进行实践验证,移风易俗试点的实践经验也需要总结后加以推广。

二、运行逻辑与实践效果:以乡村婚丧嫁娶的移风易俗工作为例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广清单制、积分制等有效办法。[15]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自治作用,移风易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定规矩:制定婚丧嫁娶标准,建立红白事申报、监督举报制度

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抵制高价彩礼等移风易俗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等,明确规定婚丧嫁娶标准,并建立红白事申报、承诺和监督举报制度。

1.村规民约制定标准

发动农民群众参与村规民约、红白理事章程的制定和完善,将婚丧规模、彩礼数额、人情往来具体标准等纳入其中,形成百姓看得见、听得懂的“土规定”,作为婚丧嫁娶的“硬杠杠”。调查显示,四省村规民约中对婚丧喜庆事宜做出规定的占到80.35%。如河北肥乡区265个村、河间市615个村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理事长,村内乡贤能人、婚事丧事具体操办人作为理事,通过全体村民共同讨论制定“红白事”席面规模、待客范围、仪式程序等。江西组织全省所有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村规民约,泰和县将《婚丧喜事操办标准》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婚嫁事宜的范围、宴席标准和规模、彩礼、礼金、婚礼用车等“限高”标准,螺溪镇集丰村《红白理事会章程》规定彩礼不超过5万元。山东青岛市出台《农村丧事服务标准化流程》,对农村丧葬流程的范围、总则、丧事活动流程、保障措施等给予引导,形成“厚养礼葬”的新风尚;沂源县南鲁山镇水么头河北村明确规定红喜事用车不超过6辆,礼金100元以内等;东里镇沂河南村倡导定亲彩礼不超过31800元。四川都江堰市蒲阳街道棋盘社区婚礼每桌餐标不超过300元,每户礼金不超过100元,宴席只吃一顿。

2.建立红白事申报、承诺制度,妙用移风易俗承诺书分级确认表

根据村规民约要求,村民举办红喜事,要事先向村红白理事会报备,填写登记表,签订抵制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承诺书,不举办庆生、入伍等各类收礼性宴请,执行彩礼、宴席、接送亲等在乡镇报备制度。四川凉山州使用分级确认表,从村、乡到县三级进行源头把控,由各村确认核实村民收受彩礼数额在规定范围之内后在确认表上盖章,由县乡逐级复核,民政部门才给办结婚证,有了结婚证才能给孩子开出生证明、上户口。民政、卫健和公安工作一体化,最大限度实现了对高价彩礼的监督。江西石城县村民举办红白喜事,事先要向村红白理事会报备,填写红白事登记表,承诺不大操大办,违者给予相应处罚。

3.明确奖惩,建立正向激励积分制和监督举报制度

一是广泛推行积分制,对先进典型进行奖励,让德者有得。建立“乡村道德银行”“文明积分”等各种形式的积分超市,引导广大群众用文明行为换取荣誉积分,以积分兑换日常用品,加大抵制高价彩礼、摒弃陈规陋习积分比例,让积分兑换成为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的新渠道。比如,山东青岛市西海岸区别家村将移风易俗纳入“德育银行”评价体系,按照“1+5+N”(即1个小组统领、5个结合推进、N种方式开展)指标体系,以德育币的方式对村民进行量化考核,所得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或服务。二是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情况下,将移风易俗情况作为村民享受福利、优惠政策的依据,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取消相应待遇。比如,河北辛安镇镇西南庄村规定,索要高价彩礼的家庭,不能评为星级文明户,低保户索要高价彩礼的,按程序取消低保户资格;贫困户索要高价彩礼的,不再享受贫困户奖补政策。三是建立监督举报制度,接受群众对大操大办等问题的举报。统计显示,有72.56%的村民被访者反映当地设立了举报电话。如,四川凉山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立了工作举报机制且明确奖惩措施。

(二)建平台:增强组织建设,为村民提供设施和服务保障

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的基层执行主体作用。由红白理事会全程指导监督本村(社区)婚丧喜庆事宜,控制规模,简化仪式。建立红白事大礼堂,通过志愿服务队为村民提供服务,吸引更多村民到公共礼堂举办红白事,便于规范婚丧嫁娶的酒席标准,也方便监督管理。

1.建立红白理事会督导和规制婚丧嫁娶事宜

统计显示,有77.32%的村民被访者反映当地成立了红白理事会。江西泰和县所有村都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制定出台了有约束力、可操作的《村规民约》《婚丧喜事操办标准》,并对村民陈规陋习进行制止和规劝。山东实现红白理事会全覆盖,并把村(居)党员干部吸纳到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和红白理事会。河北48741个行政村实现“两会一约”(即村民议事会/道德/乡贤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全覆盖,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理事长,村内乡贤能人、婚事丧事具体操办人作为理事。四川凉山州在各村建立治理高价彩礼深化移风易俗工作专班,村、组干部须参与村民说亲订婚、收付彩礼等环节,发现索要收受高价彩礼和违反移风易俗承诺书的要及时纠正制止。

2.通过提供场所和免费服务推进新事新办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降低农村人情负担。实践中,一方面通过乡村礼堂、新风大食堂等为红白事提供免费场所。山东沂源县各村建立婚事大礼堂,为村民举办婚礼免费提供婚宴场地、主持婚礼等。河北石家庄市鹿泉区按照本村自建、多村共用、饭店托管、流动餐厅等形式建成208个“新风大食堂”,推动喜事新办。江西石城县长溪村将祠堂提供出来举办宴席,为村民办酒席提供免费场所。四川凉山把脱贫攻坚期间建设的民俗文化坝,建设为集中餐饮点,提供餐具桌椅,供村民举办红白喜事免费使用。另一方面通过志愿服务队,为村民红白事提供免费服务。志愿服务是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时代特征。志愿服务队以农民为主体,以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驻地企业职工为辅,由村(社区)两委班子统一管理,集中或分散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统计显示,有69.09%的被访者反映当地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等群众性组织为婚丧喜庆事宜提供服务。四川凉山州为彝族村民免费开展餐饮厨师培训,“餐饮服务队”为村民红白喜事免费提供端菜洗碗服务。

3.通过集体养老模式引领孝老敬亲新风尚

通过“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社会互助养老新模式,解决农村老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活动等需求问题,既体现传统居家养老习俗,又促进了家庭和睦。2021年山东沂源县东里镇沂河南村将土地流转与集体养老相结合,复垦整理24亩荒废宅基地,建成总面积4000余平方米的集便民浴室、长者食堂、中心卫生室、公益性理发室为一体的多方位、全覆盖的农村服务“民生综合体”,为村内42名老人免费提供住所和养老服务。河北魏县东代固镇后闫庄村率先开办了老年食堂,由志愿者义务经营,村里低保、特困老年人及困难老党员免费,其他70岁以上独居老人根据经济条件适当补贴,义务为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身体残疾或卧病在床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三)众参与:村干部引领和示范,村民模范树典型

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践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先从思想上认同,逐步转化为行动上自觉遵守,增强移风易俗成效。

1.村委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守移风易俗相关规定

调查显示,有77.83%的被访者反映当地政府出台了针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比如,四川凉山各村党员签订《文明婚俗党员干部承诺书》《喜事新办承诺书》等。山东沂源县各村两委干部、党员、红白理事会成员带头,率先执行白事“八不八建议”。江西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一律要“事先报告、作出承诺、事后再报告”,借机敛财者将受到严肃处理,基层党员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动左邻右舍和包干农户主动抵制高价彩礼。河北肥乡区、乡、村三级领导干部带头宣誓,签订“移风易俗、抵制彩礼”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村民积极参与、政府及时引导

“让农民做主”是村民自治的关键内容。江西石城县屏山镇长溪村,退休老党员赖德水在给自己举办70岁寿宴时,在请柬里留下一句话:“来了即是心意,喝酒不必送礼”,并在寿宴结束后把礼金一一退还。在老党员、老干部的参与和示范带动下,长溪村于1997年成立赖氏宗祠祠务委员会,祠委会成员带头“请客不收礼”,随后在宗祠后裔中推广,要求亲朋好友带头响应,有力带动了石城“免礼”的文明风气。2014年开始,在当地人大代表的倡议下,“请客不收礼”明确纳入村规民约。(江西石城县座谈会资料)如今,这一习俗不仅在当地尽人皆知、尽人皆行,还被石城人带到外省市。

3.灵活多样向村民宣传新风俗

采用多种途径创新宣传方式,将移风易俗新风带到村民身边去,让身边的人讲述身边的事,让新风俗在群众心里落地生根。一是充分利用村民身边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妇女之家等阵地,通过广播、宣传栏、标语、横幅、宣传画等加强宣传引领。二是将村规民约、传统优秀文化编写为朗朗上口方便村民记忆的顺口溜等,并通过上墙或者表演进行宣传。比如,河北邯郸市魏县将倡导移风易俗、创建文明乡风的内容融入三句半,让暑期回乡的大学生担任义务宣传员,“婚丧嫁娶须节俭,各村都有专人管,雅办简办无负担,模范!……县里政策这么好,党员干部要引导,乡风文明在提高,真好!”三是积极选树农民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组织巾帼模范人物、优秀村妇联主席进行宣讲、宣传。比如,贵州安顺大坡村妇联成立妇女文艺队,自己组织节目,利用红白事到主人家宣传村规民约,抵制天价彩礼陈规陋习、封建迷信等,倡扬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新风俗。

(四)见实效:村民负担减轻,文明乡风流行

经过持续深入治理,各地红白事大操大办、薄养厚葬、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得到了有效遏制,盲目攀比和“天价彩礼”之风日渐式微,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节俭办宴席、请客不收礼、随礼不坐席等成为新的人情往来规则,村民认为无“礼”一身轻,少了金钱味、多了感情味。

1.红白事流程简化、费用降低,村民身心受益

红白事流程简化,大幅度减少了烟酒食物浪费、推牌九等不正之风,村民支出负担明显减轻。河北肥乡区红事平均支出两三万元,降幅高达七八成,白事平均支出不到5000元,降幅超过80%。山东丧事披麻戴孝、跑龙汤等繁杂仪式取消,操办时间由5~7天缩减到3天以内,有些地方当天办完,“原先的时候泼汤嘛,一天最少泼3趟,一般是5趟。那是死了的人治活人。以前冬天跪的膝盖破了,那是多难受啊,现在多好,一次性送到火葬场。”(沂源县访谈资料)在淄博,白事请客就是大锅菜加馒头,人均10元,花费大大降低。在四川凉山州,移风易俗前彝族人葬礼宰杀数十头甚至上百头牛,随礼甚至上万,2017年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后,宰牛不超过5头,撒钱、撒苹果手机等摆阔、互相攀比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江西石城以前白事有50多项流程,持续5~7天,移风易俗后,采用追思会、告别仪式等新形式,流程精简到8项以内,操办时间缩减到1~2天,费用也从五六万甚至十多万,下降到一两万元,破除“一丧三年穷”的危害。

2.婚嫁养老习俗改变,妇女地位更加平等

随着移风易俗工作的大力开展,村民对彩礼的认识从卖女儿转变为婚嫁的礼仪形式,性质发生变化,重男轻女观念也随之改变。村民普遍认为,以前彩礼钱相当于给女方父母的抚养费用,女方父母养老默认可以不管。现在,有的女方父母不仅不要彩礼,还倒贴,希望将来女儿女婿也能给自己养老。依然流行彩礼的地方,金额也大幅减少。村民反映,彩礼“现在主要是形式,彩礼拿回来以后还会再贴上两三万,不像以前卖女儿一样”。与彩礼认识改变相伴随的是养老观念的转变。访谈中村民普遍反映,现在养老不分儿女,对于多子女的老人来说,主要看子女家庭条件,谁家条件好就跟谁住。实践中,父母也更多体会到女儿孝心,对女儿看法也有了改变。比如,贵州紫云县猫营镇黄鹤营村以前正月初二女儿不许回娘家,现在随便回。

3.婚丧仪式更文明,耕地和生态环境得到更好保护

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等习俗改变,环境污染随之减少。比如,河北河间规定丧事中禁止大放烟花爆竹;山东淄博严禁露天吃饭、禁烧纸扎,避免了原先满地垃圾的情况;山东青岛禁止焚烧抛洒丧葬纪念物品。在丧葬改革中墓地尽量不占用耕地,更好地体现丧葬的生态文明理念,也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农民的饭碗端在自己手中,更是“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的基本保障。山东临淄已实现区、镇、村三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置换土地3200余亩,土地节约利用率达到99%。

三、经验与反思

在党委政府和村委会的指导和支持下,以红白理事会为主体的村民自治组织,通过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集合村民力量、提供保障等,采取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宣传教育引导与依法规范治理相结合、破除陈规陋习与尊重乡风民俗相结合等方式,推进村民自觉行动和新风俗习惯的养成。但实践中,村委会通过行政化参与甚至主导红白理事会及其工作,未来如何有效融合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以乡镇或者县、市指导制定的村规民约能否在没有监督及奖惩措施下获得村民的内在认同,形成新的风俗等,都是值得深入思考研究的课题。

(一)以红白理事会为抓手的移风易俗工作成为乡村治理的有效手段

村民自治是来自村民的自我治理活动, 同时又是一项国家治理制度安排,作为村民治理的村民自治要求其具有多样性、灵活性,作为一项国家制度安排的村民自治又要求其具有统一性、规范性,与国家治理相衔接。红白理事会克服了村委会的行政障碍,把传统的民间组织转变为群众自治组织,融合了乡绅治理与基层治理,集合了集体文化与国家权力。利用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进行规制,通过操办红白事、监督管理、纠纷调解、志愿服务等方式为村民提供服务,引导村民参与到村落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建设。用人情、面子、感情等非正式手段完成国家移风易俗的政策目标,在一定程度上是完成了法规政策等制度性举措难以有效实现的目标。

红白理事会也是当前乡村文化共同价值建立的有效途径。尊重和利用传统文化资源,体现传统组织的治理功能,为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体系,实现治理有效的村民自治提供了实践经验。尤其在乡镇指导、村委会组织和倡导下建立的红白理事会,大部分都有红白理事章程,在村规民约中进行了相对明确的规定。移风易俗及村规民约在村庄内形成了一种正确的导向和舆论,即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被认可和鼓励,即使个别经济条件好的家庭有此行为,也不会给其他家庭造成压力,还有可能会因此登上黑榜遭受道德惩罚,负面影响可以得到很好地遏制。

(二)创新国家制度建设与乡村文化秩序有效联结的形式

风俗习惯是村民多年来形成的惯习,仅仅依靠国家力量无法在短期内通过移风易俗实现对乡村的有效治理。移风易俗工作结合乡村的社会基础,依靠多方力量共同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齐抓共管、村民积极参与、村民组织保障落实的工作机制。由政府建章立制,形成一套贯通省、市(州)、县、乡、村五级的革除农村陋习、树立新风正气的规章制度,各村(社区)在乡镇指导下建立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在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经过村民协商制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红白理事会可以表达村民的权利和利益,是实现村民自治的有效形式,同时也是国家法规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和体现,是对上级法规政策的具体化和本土化。传统的红白理事会大部分由村里德高望重的主事人或者是对婚丧嫁娶程序比较熟悉的办事人组成,主要靠村民的道德秩序来调整,经过近几年的改革,有的红白理事会不再是村民自选的民间组织,而是与村委会密不可分的基层自治组织,部分地区的红白理事会会长由村支书兼任,村委会成员担任红白理事会成员。红白理事会处于基层政权的直接控制之下,甚至成为基层政权的一部分,从以强调村民自治为主转向强调法治优先。通过法治的约束性,将村民自治与文化自觉、道德自律相结合,自治、法治、德治三者融于一体,形成了从内及外、由下至上、多元力量共同参与的新型治理模式。

(三)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兼容的可能性

移风易俗是党和国家近年来作为农村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的工作,也是乡村振兴尤其是文化振兴工作中的重要抓手。传统的红白理事会拥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但不能决定现实中基层核心资源分配、重大利益决策、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等关键事项,需要政府尤其村委会给予指导、决策以及落实,比如公墓建设经费投入、村集体养老所需经费和设施建设、红白理事大礼堂等建设。这使得民间红白理事会对村委会产生一定程度的依赖,村委会成员进入红白理事会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部分红白理事会是基层政府为落实“移风易俗”工作需要而建立的,村两委成员都在其中任职,一般是书记为会长,其他委员为理事;部分红白理事会虽然是村民为承袭村庄传统仪式而自发成立的,但在移风易俗工作中吸纳了村委会成员。

行政化管理的村干部与传统民间组织的红白理事会成员共同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其本质是将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与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联动起来,既能将村民更好地团结起来,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工作及其成效,又能利用已有组织资源将政府的移风易俗工作全面渗透推行、监督政策执行及经费使用。村干部更多地扮演了行政代理人的角色,红白理事会其他成员更多地代表了村民的利益诉求。从另一个角度看,村干部虽然在基层代表的是政府,但作为本村村民,也深度参与了村民自治,他们的行为不仅代表当地政府态度,也引领着村里的新风俗形成。

(四)外在规范与内生力量的融合与可持续发展

激发制度活力与人员激励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要素,移风易俗是国家政权与自治组织的良性互动结果,需要在制定规范的同时让群众从心底里认可并遵守,一定程度上也是外在规范与内在认同的博弈与融合。政府下发统一文件,村民通过民主协商形成普遍认同的村规民约对婚丧嫁娶等进行规范并自觉遵守,辅以互相监督和适度奖惩,有破有立,在打破原有旧的传统习俗后,形成大家能接受又可持续的新风俗。政府统一文件彰显了移风易俗工作的政治高度,村规民约的规范性、村民的积极参与等村民自治过程保障了基层治理的有效性,红白理事会等村民组织发挥了关键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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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nomy and Heteronomy: Practice and Reflection on the Work of Transforming Outmoded Custom in the Context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Taking the Transforming Outmoded Custom of Rural Marriage and Funeral

as an Example

Huang Guixia

Abstract: By conducting research on 32 villages in 8 provinces, this study analyzes and summarizes the operation logic and practice effect of promoting the reform of joyful and funeral events with Joyful and Funeral Events Council as the main body of grassroots autonomous organizations, providing practical experience for further promoting the work of transforming outmoded custom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The research found that the reform of customs and traditions in weddings, funerals reduced the burden on villagers, consolidated the achievements of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promoted rural development. The Joyful and Funeral Events Council plays a key role in rural transformation, as a link between the state system and the rural cultural order. However, it also face challenges such as how to make administration and villagers' autonomy compatible, and how to effectively integrate the external norms and the endogenous forces in rural transformation.

Key words: Villagers autonomy; Rural revitalization; Rural transformation; Joyful and Funeral Events Council

责任编辑:曹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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