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的理学底蕴
2024-06-12丑送
丑 送
(湖北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作为我国古代四大书院之一,白鹿洞书院历代吸引了无数文人前来传教求学、游玩观摩,创作出了大量以白鹿洞书院为题材的诗歌作品。这些诗作目前已经引起了学界的关注。李宁宁、高峰《白鹿洞书院艺文新志》,吴国富《新纂白鹿洞书院志》,胡迎建《白鹿洞书院诗文选注》等先后对有关诗作进行了收集与整理。此外,胡迎建提出,“鹿洞诗歌烙上了儒家文化变迁的时代特征,如宋明时期的诗较多有理学心学的思辨色彩”[1]。还有学者以朱熹创作的白鹿洞书院诗歌为对象,着重分析了其鲜明的理趣特征[2]。总体来看,前人对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的理学底蕴已有所分析,但研究或局限于一人,或力度有限,在原因分析、内涵探究等方面尚有补充的余地,故本文拟就此展开分析,以期求教于方家。
一、诗理交融的人文环境
笔者认为,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之所以会具有强烈的理学底蕴,原因如下。
首先,与白鹿洞书院自身推崇理学的文化环境有密切关系。有学者在论述白鹿洞书院的历史地位时言道:“在朱熹的时代,理学的传播中心在福建为武夷山,在湖南为岳麓,在江西则为庐山白鹿洞。”[3]108由此可见,书院与理学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总体而言,朱熹作为理学的集大成者,其不仅对早已荒废的白鹿洞书院有重建之功,更让理学成了书院教育的主要内容。一方面,朱熹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明确强调:“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己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辞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今之为学者,则既反是矣。然圣贤所以教人之法具存于经,有志之士固当熟读而问辨之。”[4]其从学规的角度正式规定书院的教学理念是使人明理修身,以成其才,而非为了功名利禄,从而确定了以“明理”为核心的办学宗旨。另一方面,朱熹还亲自登坛讲学,传播理学思想。《新纂白鹿洞书院志》就记载了朱熹在白鹿洞书院所用的讲义,如《白鹿洞书堂策问》《在白鹿洞讲〈西铭〉》等。此外,朱熹还曾邀请他的好友以及弟子们来白鹿洞书院宣讲义理。陈文蔚就在白鹿洞书院宣讲过义利之说以及仁说。此外,陆九渊应朱熹之邀在书院宣讲过《论语》。在朱熹的大力倡导之下,白鹿洞书院与理学之间形成了密切的关系。有学者认为,朱熹兴复白鹿洞书院是书院与理学最终完成结合的标志[5]。此后,在明清两代,白鹿洞书院仍然奉行朱子的教学理念,将理学视为书院教育的重中之重,不仅在学规、洞规之中一再重申“明理”“修身”“格物致知”等理学理念,还邀请理学大师来书院讲学,明代有胡居仁、邵宝、王阳明等,清代有张自烈、陈宏谋等。书院推崇与重视理学的传统,使得白鹿洞书院的师生普遍形成了一种崇尚理性、喜好说理的文学创作倾向。正如王在晋在《白鹿较艺序》中评价书院学生的课艺作品时所言:“诸士集于名山广薮间,上之有公府之严惮,下之有师友之切劘,开襟以纳云霞,呵砚而生沆瀣。松涛瀑布,浊眼自醒;鸟语泉声,尘胃为澈。领日月星辰之气,萃山川草木之文,博综万理,经纬一心。其词之溢,如长江大湖,鱼龙出没,而不可方物;其思之澄,如皎月寒潭,清冷沁骨,而不首尘埃;其致之飘摇,如仙人冯虚御风,白鹤回翔,而不知所适;其韵之铿锵,如清漏穿林山谷,丝竹并奏,而莫穷其源。渶渶而真精自潜,靡靡而神情忘倦。世上之氛尽扫,空中之色顿呈。”[3]381这种创作倾向也渗透到了书院师生们的诗歌创作之中,从而令白鹿洞书院诗歌凸显出明显的理学色彩。
其次,与书院固有的崇理、重理的文化传统相关,也与理学名人大家们的示范效应关系密切。书院中的许多名人大家,都身兼理学家与诗人两重身份。虽说理学家们大多持有“作文害道”的诗学观念,但他们中也有人对此持不同的见解,并且还将理学与诗歌相结合,从而创作出众多的理学诗。朱熹便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认为可以将诗歌作为阐发义理的工具,并且进一步言道:“今人学文者,何曾作得一篇!枉费了许多气力。大意主乎学问以明理,则自然发为好文章。诗亦然。”[6]3306-3307朱熹认为明理是好文、好诗的应有条件。他也创作了大量精彩的说理诗。例如《观书有感》:“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7]80再看邵雍。邵雍喜爱将自己在人生、社会等诸多方面的深入思考与心得用诗歌的形式表达出来,“静把诗评物,闲将理告人”[6](《静乐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曾评价其诗歌作品:“沿及北宋,鄙唐人之不知道,于是以论理为本,以修词为末,而诗格于是乎大变,此集其尤著者也。”[6]这些理学大师在书院具有极高的声望与地位,院中人士不仅专门建立祠堂来供奉这些先贤,还定期开展祭祀仪式。先贤的作品也是书院师生研读学习的资料之一。书院师生学习前贤,将义理与诗歌相结合,使得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浸润着浓重的理学底蕴。
二、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中的理学思想
关于“理学”的内涵,目前学界主要有广义与狭义两种观点。前者认为,理学主要指自尧、舜、禹时代以来延续至今的、涉及探求天人之际问题的有关知识。而后者则认为,理学应指“由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等‘自家体贴出来’的以‘性’、‘气’、‘理’等范畴为核心,而以成就‘内圣’之学为目的的心性存养之学,其集大成人物为朱熹”[10]。然而,即使从狭义角度来定义“理学”,其内容体系也颇为繁杂。就本文而言,在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中,出现频率较高的理学思想范畴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格物致知。《礼记·大学》言:“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11]3南宋时,理学家朱熹在继承程颢、程颐等人的思想基础上,对格物致知进行了阐释:“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11]6格物致知,即指通过分析事物中所蕴含的原理获得真知。朱熹认为,格物致知是《大学》的第一要义,是修身治人的重要法门。由于朱熹对书院具有重要的兴复之功,故白鹿洞书院对于格物致知也额外重视。明代胡居仁在《续白鹿洞学规》中就强调“愚谓大学之教,以致知为先”[3]257。在此之后,章潢主洞时也认为“学以致知格物为入路”,即强调格物致知是学习的不二法门。清代,原敬主洞时则提出:“学者既已居敬,则心静眼明,凡事之来,随其大小,微显必究其所当然,更穷其所以然,详审精察,务致其极。”[3]286其则将“事”也纳入格物的范围之中。从这些论述,我们能感觉到书院对格物致知的高度推崇,而这一种理学思想在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中也有所展现。
具体而言,一方面,诗人们承认万事万物都寄寓着天机哲理,并在诗歌中直接表达了这一观点。“物理本相资,所患辍胜作”[3]507(邵宝《题漱石》)。“道通深处山中得,学到头来意外传”[3]576(朱资《白鹿洞次文公韵·其四》)。另一方面,在诗歌中,诗人们也多次强调格物致知的重要性。“异端琐细秋后蛩,一物不格皆妄庸”[3]477(曹彦约《次韵赵使君师夏谒白鹿游栖贤长句》)。“夸多门靡匪真儒,格致无功是守株”[3]500(苏葵《书院示诸生·其一》)。“博文并格物,留情经与传。于今两置之,深荷圣衷眷”[3]613(邹元标《独对亭次阳明韵》)。诗人们或认为格物致知的缺失将导致学习变得虚妄庸俗,或强调格物一定要有所收获,或认为读书与格物应该并行,这样才不辜负圣贤的教诲。凡此种种,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诗人们对格物致知的接受与重视。
第二,义利之辨。义,即德行、道德;利,即功利、利益。孔子在《论语·里仁》中曾言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11]73孟子也曾言道:“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11]201由此可见,在先秦儒家看来,义应是重于利、先于利的。到了宋代,诸多理学家对此观点也表示赞同。张栻曾曰:“去利就义,以求夫为学之方。”[12]朱熹也强调“存天理,灭人欲”的修身理念,倡导义先利后的道德原则,并将其引入白鹿洞书院之中。其在《白鹿洞书院揭示》中说道:“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3]255另外,朱熹还曾邀请陆九渊来白鹿洞书院讲学。陆九渊为白鹿洞书院师生所讲述的内容正是《论语》中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志乎义,则所习者必在于义,所习在义,斯喻于义矣。志乎利,则所习者必在于利,所习在利,斯喻于利矣。故学者之志,不可不辨也”[3]297。其强调学者要立志高远,明辨义利。
此后,白鹿洞书院对义利之辨也多有强调。明代邵宝在《谕来学》中云:“但学者立心之始,几莫大于诚、伪,辩莫先于义、利。此之不审,皆苟而已。”[3]259朱资也言道:“吾辈山中静坐,当思天之所以与我,与我之所以得于天者,良知良能内外交致,喻义喻利辨别明析,庶几身心有所裨益,正学有所发明。”[3]266清代汤来贺在《白鹿洞学规》中也强调:“君子、小人之分,邪与正,义与利而已。夫人不入于正,即入于邪,不喻于义,即喻于利。人禽之殊,在几希也。”[3]281在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中,我们也常常可以看到书院师生对义利之辩的重视与强调。“矢言二三子,无负义利辨”[3]522(邹守益《次阳明韵》)。“诚明应到无亏处,义利须严未发前”[3]598(史桂芳《重至鹿洞书感示同志》)。“朱陆义利辨,令人心目开。几微原妙觉,至善达良材”[3]600(熊俸《游白鹿洞》)。“最是谈经遗轨在,敢将义利剖微言”[3]689(帅方蔚《留别白鹿洞同人·其二》)。
第三,存天理,去人欲。理欲之辨,是宋明理学中的一个核心命题。早在先秦时期,荀子就曾提出“以理节欲”的观点。其在《正名》中言道:“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13]荀子认为欲虽不可去,但却能以理节制之,从而有效治理天下。从宋代起,理学家们对理欲问题也展开了诸多讨论。一方面,理学家们对天理、人欲等进行了定义,确立天理、人欲的严格界限:“且所谓天理,复是何物?仁义礼智岂不是天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岂不是天理?”[7]1077“问:‘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6]224。在理学家看来,“天理”主要指千百年来人们所规定的共同遵守的道德伦理,而“人欲”是指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过度追求和愿望。另一方面,理学家们认为“天理”与“人欲”不可混杂,人应该保持内心纯洁,遵守道德规范,摈弃杂念私欲,不能恣情纵欲。“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6]224。“盖修德之实在乎去人欲,存天理”[7]593。
而这种“存天理,去人欲”的理学主张,也得到白鹿洞书院历代师生的认可与重视。例如,书院总是强调士子们应该保持内心的平静宽和、温良安然,去除自己的忿心欲念,即“惩忿窒欲”。朱熹在兴复书院之初,就将“惩忿窒欲”作为修身要诀写入了《白鹿洞书院揭示》当中。“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右修身之要”[3]255。其后,书院历代人士对“惩忿窒欲”也多加推崇,并将其写进了学规之中。“学以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为检察”[3]271(章潢《为学次第》)。“故凡念虑之微、事为之著,一知为人欲,即竭力克治之,毋以转念自移,毋以无妨自宽,丝毫不轻放过,更从难克处克起,方是严密工夫”[3]286(原敬 《续白鹿洞规》)。
而在白鹿洞书院诗歌之中,诗人们也或多或少提及了书院所提倡的“惩忿窒欲”精神,从而反映出“存天理,去人欲”的理学思想。“洗涤尘埃磨旧砚,禁除忿欲按新弦”[3]494(陈琦《领洞事》)。诗人洗去旧砚上的灰尘,除却愤懑之心,抚弦而歌,展示出平和安然的神态。“喜怒不平休说性,骄矜未克莫论心”[3]564(万言《留别前诸士》)。诗人在离别时规劝友人要修身养性,惩忿窒欲,不可让忿躁、骄矜影响心态。“洗心试自洁,五老共徘徊”[3]600(熊俸《游白鹿洞》)。诗人强调保持内心洁净,不可被物欲所迷惑。“莫将静理全凭境,仙俗由来一念分”[3]592(王宗沐《白鹿洞示诸生用吴川楼韵》)。诗人认为宁静不仅仅是由环境所造成的,更是由人的内心所决定的。人应保持内心的平静温和,去除忿欲,这正是仙人与俗人的内心差别。“若厌醉生与梦死,直须鞭辟向明诚”[3]500(苏葵《书院示诸生》)。诗人认为醉生梦死、恣情纵欲的生活不可取,必须锻炼身心,保持明诚。
第四,知行观。一般而言,知,即指知识、认识,行,则指行为、实践。两者的关系问题,是理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许多理学家都曾针对该问题发表过见解。程颐就曾言道:“学以知为本,取次之,行次之,言次之。”[14]其认为“知”应在“行”之前。而这种知先行后的观点,也得到了朱熹的认可。其言道:“夫泛论知行之理,而就一事之中以观之,则知之为先,行之为后,无可疑者。 ”[7]710朱熹认为,就一件事情而言,知应是先于行的。此外,朱熹还曾提出“知行常相须”的主张,其认为“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6]148。以此观之,朱熹以双足与双目来比喻知与行的统一关系,强调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到了明代,王阳明则强调“知行合一”。其言道:“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15]155在王阳明看来,知与行是一个工夫的两个方面,两者不可分离,正所谓“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15]49。
在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中,理学家们所倡导的知行观念也常常涌现。“实学在躬行,口说徒尔为”[3]686(张维屏《白鹿洞书院示诸生》)。诗人告诫学子们,只有通过亲身践行才算真正获得了知识,只停留在口头层面,而不去行动,只是白白浪费工夫。“百家都以孤行贵,万劫难磨一念真”[3]695(谢章铤《黄生友山告归安义以诗来别答之》)。诗人强调实践的重要性,认为纯真心性需要不断经历磨难来加以锻炼。“但认躬行为实际,莫将门户互相标”[3]600(田琯《贯道桥成次韵示诸生》)。诗人认为应该重视学以致用,而不能自以为是,傲睨自若。“知处不如行处得,功夫到此几男儿”[3]555(张炬《读白鹿洞书院志有作》)。诗人认为实践也可产生真知,学子应重视实践工夫。“忘言在得意,往行匪陈迹”[3]531(刘世扬《入白鹿书院道中作》)。诗人既强调得意忘言、不拘泥于字句地学习知识,也强调将学识践行到日常生活中,使自己言行日益精进。“毕竟学须成有用,寻章摘句果何如”[3]683(吴照《五老峰下白鹿洞》)。诗人强调学习的最终目的是落于实用,而不是寻章摘句、空谈义理。
通过以上举例,我们得以对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中蕴藏的理学思想窥见一二。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上述分析以外,有关心性、主敬、动静等理学主张,乃至诸多人生哲理、治学经验等,都在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中有所表达。有学者曾言:“不仅如钓台亭、闻泉亭、独对亭、朋来亭之类人为景观所营造的读书环境引发诗人对理性的感悟,即便歌咏书院周围的景物,其旨趣也往往表现为受儒家伦理思想制约。”[1]49这反映了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中所蕴藏的理学思想是多么丰富厚重。
三、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的说理方式
显而易见,古代白鹿洞书院诗歌中蕴涵着丰富的理学思想因子。那么,诗人在诗歌中选择了哪些说理方式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种。
首先,铺陈理语,直述义理。所谓理语,即理学中的专业术语。白鹿洞书院诗歌当中充斥着大量理学术语和名词,例如“理、道、性、格物、义利、明诚”。诗人们把这些理学术语写入诗歌,不设意象,无意于工,而是单刀直入,平铺直叙,将自己的理学思想直接表达出来,启人思索。试看方大镇的《白鹿洞偶成·其一》:
诗人在该诗中主要对学理进行了阐发。诗人认为大道是唯一的,不同的人对于道有不同的理解,其中有的理解是高妙的,有的理解是卑下的,但真理是经久不衰、永恒不变的。什么是真理呢?诗人认为儒家的经传典籍才是真正值得世人认真钻研苦读的真理,离开了这些经典,人就像丧家子一般失去了精神寄托。士子们应该专注于儒学正统,不被旁门左道迷失心志,这样才不负自己儒生的身份,不辜负先贤的教诲。诗歌通篇简洁明了,说教色彩浓厚,直陈义理,表达流畅,如行云流水,予人以警醒。
又如万言的《留别前诸士二首·其二》:
喜怒不平休说性,骄矜未克莫论心。乾坤一点真消息,只在吾人乐处寻。[3]564
该诗同样带有浓厚的说理意味。诗人认为人应该保持心性的平和安宁,戒骄戒矜,修身养性,如此才能体悟真理,认识大道。总体观之,诗人将自己的理学思想直接明了地用诗歌形式表达出来,整首诗歌一气呵成,质朴无华。
再看章潢的《勉诸友·修身》:
诸贤矢志欲修身,却要还他一点真。向里研穷先圣脉,从头指点本来人。寝行独惧羞含影,昼夜常期通鬼神。天性不离形色外,承当早已异凡 民。[3]599
该诗详细表达了对于修身的一些观点。首联主要表达了对修身目标的看法,其认为修身的目的就在于保持内心的真诚。颔联与颈联分别阐述了修身的诀窍。诗人认为要达到“真”,一方面需要研读古籍,向圣贤取经学习,另一方面,要亲身践行圣贤们的教诲,衣食住行上都要符合修身养性的要求,日日夜夜都要严格执行,如同有鬼神在监视一般,不可有丝毫懈怠。通过这样的学习与实践,就能保持真诚的天性,修身成功,从而与俗人区别开来。
其次,托物比兴,以象说理。比兴是我国古典诗歌中常用的修辞手法。宋人李仲蒙曾言:“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也。”[1]然而,在诗歌中,物象不仅可以成为诗人们内心情感的寄托和催化物,也能被诗人借用来讲述和解释哲理,从而化抽象为具体,方便读者领悟。正如萧华荣先生所言:“圣人言诗而终于鸟兽草木之名,盖为诗者始乎此,而由于此而深求之,莫非性命之理、道德之意也。”[18]由此可见,象中藏理、借物说理也是诗人们认可的一种方式。在白鹿洞书院的诗歌当中,诗人也曾以这种方式来讲述自己的义理思想,从而使诗歌呈现出鲜明的说理风貌。试看胡居仁的《咏洞前流水》:
洞前流水洞前流,洞里书生静里修。信是本原无一息,莫将道体更他求。有形可睹无形妙,今日应同昔日游。识得显微元不闲,此心此理日相 酬。[3]495
诗人通过歌咏书院前的溪水,传达了格物致知的理学思想。诗人认为无形的“道”就潜藏于溪水等有形的万事万物当中,并且恒久不变。若要体悟天道,必须从具体的物象入手,通过长时间的观照、探索,才能识得真理。“洞前流水”与“洞里书生”巧妙形成对仗,而“信是本原无一息,莫将道体更他求”以及“识得显微元不问,此心此理日相酬”等语句直接表达了道寄寓于万物之中的理学理念。整首诗歌以咏物的形式传达了“道存于物”的理学思想,意味隽永。类似的诗歌还有邵宝的《题漱石》:
山骨本至贞,寒泉更磨濯。暮暮复朝朝,肯许分毫浊。物理本相资,所患辍胜作。对此感盘铭,请向溪边凿。[3]507
山骨忠贞,寒泉清冽,令人警醒。诗人观物而明理,从青山寒泉之中体悟到修身养性的哲理。盘铭,指古代刻在盥洗盆器上的劝诫文字。诗人被物所感,有所体悟,故而想题刻下自己的心得感悟,以警醒来者。整首诗歌寓理于物,语浅而意深。
再看邹守益的《次阳明韵》:
该诗是诗人的次韵之作。诗人虽游历过诸多名山,但却未曾到过庐山,诗人此番渡过鄱阳湖,登上六合亭,终于领略到五老峰的美丽景象。巍峨的五老峰,高耸入云,山间烟云变幻,早晚不同,但高峰却亘古不变,犹如仙物。面对眼前此景,诗人一方面联想到时光易逝,如白驹过隙,另一方面又回忆起朱熹曾亲定洞规,要求学生们不慕名利,静心读书。于是乎,诗人劝诫同行学子,一定要谨记教诲,不要辜负义利之辩,珍惜时光,努力学习。通篇看来,诗人借物起兴,通过对五老峰“变”与“不变”的详细描写来教育学生静心学习,不慕虚幻,表达自己对书院诸生的殷切期望。
最后,情景交融,理从境出。情与理并不是不可调和的敌对双方,相反,两者其实也能在诗歌中共生共存,互为依靠。有学者在谈论宋代的哲理诗时曾言:“宋代诗人往往喜爱在诗中通过山水景色的描写营造一种意境,蕴涵某种‘玄机’,透显出人类的莫大智慧。”[19]而在白鹿洞书院诗歌中,诗人们除了使用直陈义理和托物寓理两种方法以外,也会通过创设意境的方式来引出哲理。试看朱熹的《次卜掌书落成白鹿洞佳句》:
重营旧馆喜初成,要共群贤听鹿鸣。三爵何妨奠萍藻,一编讵敢议明诚。深源定自闲中得,妙用元从乐处生。莫问无穷庵外事,此心聊与此山 盟。[3]471
南宋淳熙七年(公元1180年)三月,白鹿洞书院修复完毕。朱熹率领当地官员、书院师生共赴书院,祭祀先师先圣,举行开学典礼。该诗是诗人次友人之韵而作,欢乐之心情充斥于诗歌的字里行间。诗人在诗歌中写道:在书院修复成功之后,要与书院群贤一同聆听鹿鸣宴宾之乐,一道祭祀先贤,还要一起赓续白鹿洞的遗编。诗歌末尾,诗人更寄语洞中学生要静心读书,不可被俗事困扰。整首诗歌意境开阔爽朗,诗人的兴奋欢乐之情与书院焕然一新的场景交相辉映。然而,在这欢乐的意境之中,也蕴藏一丝平静的韵味,“深源定自闲中得,妙用元从乐处生”。这是诗人对学生的劝诫,也是诗人主静思想的诗化表达。诗人境中说理,乐中讲静,使得整首诗歌变得越加厚重深沉。
又如黄国卿的《白鹿洞次阳明韵》:
该诗是诗人的伤时之作。诗人昔年泛舟彭蠡,遥望五老峰,今日亲临书院,登山浏览,发现五老峰一如当时景象,而自己却没有了当时的风采,青春不再,两鬓已生出白发。诗人由此心生慨叹,感悟时光匆匆,劝人及时努力。通篇观之,诗人的伤时之情与惜时之劝交相辉映,相辅相成。正因为有了年华易老的真实感受,诗人的惜时思想才言之有物,令人动容。诗歌苍凉意境的呈现,为诗人阐发哲理提供了坚实的情感基础。
综上所述,白鹿洞书院自身对理学的认可与推崇,以及理学先贤们的示范作用,使其诗歌沾染了浓重的理学色彩,大量的理学思想充斥其中,诗人们的说理方式也各有不同。这些理学因子的存在,一方面可以拓展诗歌层次,充实诗歌内容,增强诗歌底蕴,升华诗歌意境,丰富读者的阅读感受,另一方面,也更加多元地展示了作者的审美情致与文化修养,深化了诗人形象。此外,透过这些饶有理味的诗歌,读者也能感悟到白鹿洞书院那深厚绵长的文化底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