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开放性和透明度 确保标准化活动有序开展
2024-06-10张佩玉
张佩玉
GB/T 20000.6—2024《标准化活动规则 第6部分 良好实践指南》(以下简称GB/T 20000.6—2024)已于2024年3月15日发布,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它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6)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为了确保标准顺利实施,《中国标准化》杂志采访了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化理论战略研究所的车迪,向读者介绍该项标准的制定情况以及主要内容。
《中国标准化》:请您介绍GB/T 20000.6—2024的制定背景和需求。
车迪:该标准的制定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需求。
一是促进与国际标准化良好实践原则和精神协调的需要。我国于2006年修改采用ISO/IECGuide 59:1994《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形成GB/T 20000.6—2006《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6部分: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为标准化机构在标准制定程序、标准编制原则和标准化的参与及合作方面提供了通用的指导。2019年ISO和IEC发布了新版的ISO/IEC Guide 59:2019《ISO和IEC针对国家机构的标准化推荐做法》,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国家机构提供了更具共识性、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WTO/TBT)协定》原则和要求的标准化活动的建议。因此,为促进与国际标准化良好实践原则和精神协调,有必要修订完善GB/T 20000.6—2006,以吸纳国际先进的标准化理念。
二是贯彻国家对标准化活动新要求的需要。我国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标准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标准化活动的有序开展。例如,《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为促进标准化开放提出“标准信息更大范围实现互联共享,我国标准制定透明度和国际化环境持续优化”的要求;围绕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提出“提升开放性和透明度”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四条对我国所有标准的制定明确提出了“广泛征求意见”的要求;第十八条专门针对团体标准提出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的要求。《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提出“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因此,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对标准化活动新要求,引导我国各层次标准化机构的健康发展,有必要修订完善GB/T20000.6—2006,以指导标准化机构的管理运行。
《中国标准化》:该项标准的主要内容以及修订前后的主要技术变化有哪些?
车迪: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确立了开展标准化活动宜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适用性和协调性的总体原则。其中,开放是指任何符合既定条件的相关方都能够加入相应的标准化机构及其标准化技术组织,参与标准制定活动等;公平是指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对等;透明是指标准化机构向社会公开其管理运行规则、决策活动及标准制定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协商一致是指形成的标准获得参与者普遍同意;适用性是指通过良好的标准化活动,保证标准满足特定领域或对象的标准化需求的能力;协调性是指通过恰当的方式处理标准化机构内部及其与其他标准化机构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标准之间的协调,避免标准之间的重复和矛盾。
二是为标准化机构的管理、标准的制定程序、标准起草、标准化活动的参与、与其他标准化机构的协调与合作等方面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建议。在标准化机构的管理方面,给出了组织机构的组建、管理运行,章程、制定程序和知识产权政策等制度文件的确立,以及信息公开、会议召开、达成协商一致和申诉工作机制建立等方面的指导、建议。在标准的制定程序方面,明确了严格履行制定程序,在参与制定、表达意见、考虑意见等方面确保公平等通用规则,并给出了在预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批准发布阶段,以及对发布后的标准进行维护等工作的要点和具体指导、建议。在标准起草方面,明确了标准的起草宜遵守我国基础性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包括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20001《标准起草规则》等。在标准化活动的参与方面,给出了如何促进相关方参与标准化活动和有效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等方面的指导、建议。在与其他标准化机构的协调与合作方面,给出了如何积极、主动地与其他标准化机构有效地协调与合作等方面的指导、建议。
与GB/ T 20000.6—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功能类型上,将规范标准更改为指南标准,在表述上使用推荐性条款或陈述性条款,旨在为各层次标准化机构及其标准化技术组织、参与者,开展标准化活动提供指导、建议或给出有关信息,以便标准化活动有序、有效地开展。
二是在技術内容上,在开展标准化活动的总体原则方面,细分了开展标准化活动宜遵循的六项原则,明确了各原则的内涵,并给出了具体的措施建议;在标准化机构的管理运行方面,为标准化机构确立自身制度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运行机制提供了指导和建议,有助于提高标准化活动的透明度、开放性和公正性;在标准制定程序方面,通过明确标准制定程序的必经阶段和主要工作内容,为标准化机构确立和优化自身的标准制定程序提供了参照和指导;在标准起草规则方面,重新编写了标准起草的有关规则,将我国基础性国家标准及其核心技术内容有机衔接;在标准化活动的参与方面,增加了提高相关方参与度的指导和具体建议,有助于形成更加广泛的共识,提高产出标准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在与其他标准化机构的协调与合作方面,增加了与其他标准化机构有效协调与合作的具体建议,有助于避免重复工作,更好地促进贸易和技术的发展。
《中国标准化》:标准制定过程中遇到哪些问题,如何解决的?
车迪:标准制定过程中遇到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确定ISO/ IEC Guide 59:2019《ISO和IEC针对国家机构的标准化推荐做法》的技术内容在我国的适用性时遇到了一些问题。由于该标准定位于为国家、行业、地方、团体等标准化机构开展标准化活动提供指导和建议,提供的是“通用规则”,与ISO/IEC Guide 59:2019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上存在较大差异,ISO/IEC Guide59:2019中有部分内容不适宜采用为我国国家标准的内容。因此,起草组在起草过程中首先识别和调整了ISO/ IEC Guide 59:2019中“为了符合WTO/ TBT要求”“仅适用于国家层次标准化机构”的表述,保留了共同适用于我国各层次标准化活动的条款;其次结合我国国情,以及标准化原理与方法研究,将我国国家、团体等层面标准化机构在组织机构运行、标准制定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纳入,为确立的原则和方向性的指导提供了更加详实的措施建议。
二是该标准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既要符合国家战略、法律法规的要求,也要协调好与基础性国家标准中其他标准的关系。因此,起草组梳理了近年来涉及标准化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包括《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研究了国家对各层次标准化机构管理运行的要求。同时,梳理了相关基础性国家标准,重点比对分析了GB/T 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的技术内容,统筹考虑标准技术内容对各层次标准化机构的普适性,确保GB/ T 20 0 0 0.6符合我国政策法律的原则和要求,并与其他基础性国家标准的协调和衔接。
《中国标准化》:请介绍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车迪:国际上,世界贸易组织(W TO)于1995年和2000年分别发布了《WTO/TBT协议的标准编制、采用和应用的良好行为规范(1995WTO/TBT协议附件三)》《与第2条、第5条及附件3有关的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制定原则的决议》(G/TBT/9,2000年11月13日),为通过国际标准促进国际贸易提供了框架。ISO和IEC于1994年制定发布了ISO/IECGuide 59:1994《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促进世界各国之间和各国内部标准化机构在制定程序和合作模式方面形成了良好实践。该标准被全球广泛接受,并被中国、英国、法国、巴西、越南等国家转化为本国的国家标准,在各个国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应用。
I S O和I EC于2 019年8月修订并发布了I S O/IEC Guide 59:2019《ISO和IEC国家机构标准化推荐行为指南》,旨在通过指导国家成员体制定标准和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以便更有效地实施《WTO/TBT协定》。ISO/IEC Guide 59:2019的核心技术要素包括“关于实施标准制定原则的指南”“关于实施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关于编制、批准和应用标准的良好实践规范的指南”,即分别针对《WTO TBT协议附件三》和《WTO/TBT委员会关于制定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原则的决定》两项文件的要求,给出了方向性的指导和具体的建议。
GB/T 20000.6—2024《标准化活动规则 第6部分:良好实践指南》参考了I S O/ I EC Guide59:2019。与ISO/IEC Guide 59:2019相比,该标准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从内涵层面界定了开展标准化活动的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适用性和协调性的定义,突破了ISO/IEC指南59:2019对于六大原则的模糊定义。
二是在管理方面增加了标准化机构宜制定版权政策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三是按照标准制定程序的逻辑顺序,即预备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技术审查阶段和批准发布阶段,以及标准的维护,重新梳理了制定过程中的指导和具体的建议。同时,明确了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的主体。
四是增加了标准起草的通用规则,以及各功能类型标准的起草规则,即首先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標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的规则起草,并明确了标准规范性要素的构成及其条款的选择和确定的原则,标准表述的原则;各功能类型标准的起草还需要按照GB/T 20001规定的规则起草,标准的核心技术要素需反映标准的功能,遵守各功能类型标准对应的起草规则。
《中国标准化》:标准制定的作用和影响以及实施过程中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车迪:标准的作用和影响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解决了“什么是良好标准化实践”的问题。为了保证标准化活动有序开展,促进标准化目标和效益的实现,对标准化活动本身确立规则已经成为国内外各类标准化机构开展标准化活动的首要任务,而什么是好的规则还没有形成广泛共识。该标准在标准化机构的组织管理、标准的制定和起草、标准化活动的参与和合作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能够促进标准化机构、标准起草者、使用者与其他相关方之间对于标准化良好实践的理解,以及交流与合作。
二是提供了标准化管理模式的“范例”,引导标准化机构规范运行。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WTO、ISO和IEC关于“标准化良好实践”的相关文件,遵循了这些文件的原则和惯例。因此,以该标准的指导和建议为基础形成相关的管理制度文件并实施应用,吸纳国际先进的标准化管理理念,有助于引导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标准化机构及其标准化技术组织进一步提高其管理水平,提高产出标准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在标准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考虑到标准制定程序是标准化活动的重要保证,对于我国各层次的标准化机构,应首先遵循透明、开放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确立标准制定程序,并不断优化完善。包括明确参与条件,为所有相关方提供公平参与标准起草、获取相关文件、知悉有关标准制定信息、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机会;确立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尽可能广泛地吸引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明确通过标准的规则,确保标准的形成获得了标准化技术组织成员、技术专家、利益相关方等的认同。此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标准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标准化机构也应努力地应变,例如利用信息化手段缩短标准的制定周期。
二是考虑到标准在贸易活动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对于我国各层次的标准化机构,在确立标准化活动规则时要更有利于满足贸易的需求。包括标准的编制应严格履行标准制定程序,尽可能采纳相关方意见,充分考虑监管和市场需要,反映最新技术水平,使得形成的标准能够被相关方所认同;标准应定期复审,以便反映科技的发展,适应不断变化的新需求,确保标准当前及将来的广泛应用和应用效果。此外,对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优先以符合我国国情的ISO和IEC标准为基础编制国家标准,并尽可能减少与对应国际标准的差异,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