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
——基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
2024-06-08周勤琴胡慧荣
崔 强,周勤琴,胡慧荣
(合肥市肥东县实验幼儿园,安徽合肥,231600)
保育员是幼儿园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建设幼儿园师资队伍离不开保育员专业化。2022年教育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幼儿园共有教职工5756829人,专任教师3123018人,其中保育员人数1257340人,约占幼儿园教职工人数的22%。[1]保育员是在托育机构及其他保育场所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安全看护、营养喂养和早期发展工作的人员,涉及婴幼儿保健、养育和教育工作。[2]保育员需要对幼儿进行生活照料,关注幼儿的健康维护、心理感受、生活质量。保育员的专业化发展水平影响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由此可见,保育工作是幼儿园的基础性工作,保育员专业化对实现幼儿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对完善幼儿园师资队伍整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保育员专业化程度低与学前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张有一定关联。[3]保育员需要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4]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保育员队伍建设不受重视,保育员专业地位被弱化,其专业化发展缺少相关政策保障。[5-6]此外,保育员工作的专业性被低估,人们对保育员工作价值的认知不足。[7]归根到底,是因为保育员及其专业发展缺少专业标准。保育员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而是幼儿园教育生态系统中的一部分。生态系统理论认为个体发展嵌于相互影响的系统之中,个体与环境是在时间维度中进行互动并实现动态发展的。[8]《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将园长、教师职业置于社会生态系统之中进行整体考察,指出保育员专业发展同样受到个人、家庭、社区、社会的共同影响,其专业标准的研制应当置于幼儿园教育生态系统中进行建构。因此,本研究基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将保育员专业标准置于幼儿园教育生态系统中进行整体认识和把握,探究保育员专业化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
一、历史逻辑
保育员职业专业化的历史演进是一个生命周期过程。生态系统理论中的生命周期理论主要关注生物在生态系统中的生长、发育、繁殖和死亡等过程。研究保育员职业专业化的历史演进需要在时间尺度上深度理解保育员专业标准出台的必然性。一个职业成为专业必须具备社会功能(向社会提供服务)、专业理论与技能(专门教育与训练)、专业自主权和专业组织(专业自治和全日制职业)三个基本特征。[8-9]实际上,我国保育员在社会功能、教育训练、专业自治三方面早已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一)社会职能由单纯保育转变为保教融合
保育员工作的社会职能由单纯保育转变为保教融合,由单一走向综合。1952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规定幼儿园设生活助理员(每班一人),即保育员;1979年教育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明确指出保育员除做好卫生和儿童生活管理工作外,还要配合教养员(教师)做好幼儿的教育工作;1989年原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再次强调保育员需要辅助幼儿教育;2016年修订后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提出保育员职业准入的要求是能科学照料和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组织教育教学;2021年最新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保育师》(以下简称“职业技能标准”)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聚焦生活照料、安全健康管理、早期学习支持和合作共育,增加环境创设职业功能,满足托育机构保育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2022年出台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以下简称“评估指南”)明确要求保育员必须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并熟知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具有较强的保育教育实践能力。[2,5,10-13]由此可知,保育员需要承担保育任务,具备保育实践能力,掌握保育和教育专业知识,全面了解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二)教育训练由普通教育转变为专门职业教育
相关政策文件对保育员的专业理论素养与技能要求越来越高。2012年《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指出,幼儿教师需要掌握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实际上,保育员也应当知晓幼儿保育和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规程”要求保育员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能科学照料和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在卫生保健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14,5]保育员的学历教育逐步纳入国民教育序列,中等职业教育之中专门增设幼儿保育专业。保育员的学历教育从初中提升到中专(或同等学力),并专门培养。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保育员。[15]2019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增补专业中第44条16款增设教育类专业—幼儿保育(专业代码160200)。[16]自2020年起,已设置保育员专业的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应分两年分批转设为幼儿保育或相关专业。幼儿保育专业及学历教育课程建设步入正轨。2021年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对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的“77教育与体育大类”调整并明确幼儿保育专业(专业代码770101)。[17]早在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支持高校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的一流课程,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即幼儿保育专业人才。[18]幼儿园保育员的教育训练转向专门化教育,为保育员职业专业化进一步奠定基础。
(三)专业自主由个体自治到专业组织治理
保育员随近代幼儿园教育理念的引进和教师职业产生,保育员的专业自主处于个体自治状态。“保”原本指身体保育。[19]《礼记》中有记载“乳保”或“保姆”的职业称呼。古代家庭中有保姆专门负责幼儿的保育及生活照料。保育员与教师分设。1904年颁布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规定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以令女师范生为保姆以教之,“教”指“教习”或“讲授”,“保姆”指幼儿教师,又分设“乳媪”(即须作保姆之事,惟年壮有夫者可兼充乳媪耳),相当于幼儿养育及生活照料者,即早期的保育员。1943年颁布的《幼稚园设置办法》第二十五条指出,幼稚园教员以幼稚师范学校毕业或具有小学教员资格、曾任幼稚园教员一年以上之女子为合格,并设置有“保育员”,但是对保育员的专业要求没有明确。[19]
通过分析发现,保育员专业自主性进一步增强,部分发达地区开始出现保育员专业组织,并走向专业治理。新中国成立后专门设置“生活助理员(保育员)”。虽然没有出台保育员专业标准,但要求做到顺应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注重保教结合,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参与环境创设,指导幼儿游戏,尊重幼儿学习方式,进行家园社区的合作共育。此外,保育员的专业性进一步体现。2021年最新的保育员职业技能标准中,将保育员的称呼转变为保育师,保育员专业地位越来越高。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更加重视保育员专业化发展,除了开展园本培训或省市级培训,还出现了专门的保育研究专业学术组织。例如,2023年3月上海率先在全国成立“上海市保育带头人工作室”等专业组织。[2,20]保育员职业的专业化进入专业自治发展阶段。
二、理论逻辑
生态系统理论认为,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多样性等特点。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需要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多样性。整体性指保育员专业标准中各维度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研制过程需要整体建构;开放性指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需要调动与保育工作相关的多元主体参与及信息交换;多样性指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需要考虑保育员职业生命周期具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增强保育员专业标准与保育员不同发展阶段特点的契合性。
(一)整体性:保育员专业标准的整体建构
保育员职业正在走向专业化,迫切需要建立一定的质量标准,即保育员专业标准。专业标准应涵盖专业理念、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教师专业标准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能力、专业性情/品质/师德、专业理念/承诺等核心要素。保育员专业标准与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具有一定的共性。
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需要运用整体思维看待保育员专业化的发展过程,将保育员职业的专业理念、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置于一个系统中进行考查。第一,保育员的专业理念应体现和尊重幼儿权益。保育员需要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为幼儿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全面发展。第二,保育员的职业道德需要以幼儿教育事业为根本遵循。保育员应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具体来说,包括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与理解、对待幼儿的态度与行为、对待教学的态度与行为、个人修养与行为四方面。第三,保育员的专业知识应围绕幼儿保育与教育任务进行构建。保育员专业知识由基础修养知识、日常生活知识和专业知识三部分构成,具体表现为教育知识、保健知识、课程知识、心理学、卫生学、营养学、运动学等。第四,保育员需要具备一定综合实践能力。除具备相关理论知识外,保育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能力,主要包括保育实践能力和教育能力,具体包括照护、观察和分析、环境创设、与幼儿沟通和教育评价等能力。
(二)开放性:保育员专业标准的多元参与
保育员专业标准建构的过程应具有开放性。保育员职业处于发展阶段,保育员专业标准需要发挥评价和指导功能。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需要充分考虑各主体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保育员专业标准的具体内容,并充分应用于保育员认证、培养、问责及专业发展各环节。首先,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前期需要全面调研。在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过程中,政府需要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调研,广泛征集各类主体如高等院校、教育科学研究所、教师进修学校、保育员、园长、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领导、家长等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考虑各方利益主体的需求,确定标准的目的和作用,提出制定保育员专业标准的建议,进而制定试行标准。其次,确定保育员教育体系研制系列标准及配套措施。通过建立保育员资格认证标准,将标准与保育员资格认证挂钩,并根据资格认证中的硬性要求制定保育员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的核心内容框架。同时,围绕促进幼儿发展建构保育员专业发展路径,为保育员提供方向性指导和长期的实践支持,促使保育员了解反思实践对专业成长影响。最后,严格失职问责流程,为保育员教育提供质量保障。明确保育员合格认证、职前培养,界定专业发展的具体指标,如内容、质量、范围、结构、绩效管理和持续专业发展,严格失职问责流程。问责流程能明确保育员的职责和规范,对幼儿园和幼儿负责。同时,明确有关保育员“个人与职业行为”内容,问责有据可依。
(三)多样性:保育员专业标准的分类研制
保育员专业标准是明确保育员专业知识和技能而定的一种标准。以生态系统理论为指导研制保育员专业标准,需要考虑保育员职业生涯的生命周期,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保育员分类制定专业标准。
保育员职业生涯发展的五个阶段包括新手阶段(1年以内)、熟练新手阶段(2—3年)、胜任阶段(3—4年)、业务精干阶段(5—10年)、专家阶段(10年以上)。在研制保育员专业标准时,需要分类研制职前保育员专业标准、合格保育员专业标准、杰出保育员专业标准等。第一,新手型保育员指经过系统保育训练和专业学习,新入职保育工作岗位的新保育员。这一阶段的保育员表现出理性化、处理问题缺乏灵活性、刻板依赖规定的特征,主要需求是了解与保育相关的实际情况、熟悉保育情境、积累保育经验。第二,新手型保育员通过积累一定的知识和经验后逐渐发展成为熟练型保育员,能将实践经验与理论知识整合,处理问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不能很好地区分保育情境中的信息、对职业认同存在模糊性、缺乏责任感。第三,进入胜任型保育员阶段,胜任型保育员具有明确的保育目的,能选择有效的方法完成保育目标,对保育行为具有更强的责任心,但职业行为还没有达到流畅、灵活的程度。第四,业务精干阶段的保育员对保育情境具有敏锐的直觉感受力,保育技能达到认知自动化水平,保育行为达到流畅、灵活的程度,对专业具有更加清晰的认识。第五,少数保育员可以进入专家阶段,专家阶段的保育员能观察保育情境、保育技能自动化、保育方法多样化、具备指导他人的能力。
三、实践逻辑
生态系统理论认为生态系统是一个层层嵌套的结构,由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宏观系统、外层系统组成。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可以从微观、中观、宏观、外层四个层面进行探索,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需要全面考虑以上四个层面,提高保育员专业标准的科学性,发挥保育员专业标准的评价和指导功能。
(一)研制培养标准,促进保育员的专业培养
从微观层面看,保育员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养离不开保育员培养标准的确立,包括对保育员进行系统职前学历教育,使保育员系统掌握扎实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此外,需完善保育员职后培训标准,定期评估和考核保育员的专业水平。
第一,落实保育员职前学历教育与资格准入制,研制保育员培养标准。首先,基于幼儿园工作保教结合的基本特点,将保育员的职前学历教育和入职培训要求纳入国家层面的保育员培养标准。其次,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培养保育员职责,可以对保育员进行职业大学学历教育、高等职业院校有关幼儿保育专业开展专业建设及课程开发,促进保育员专业化发展。最后,建立园长、幼儿教师、保育员分类培养制度,打破保育员培养、从业资格证书与幼儿教师的藩篱,建立保育员专业发展和晋升机制,实现幼儿教师与保育员培养一体化。
第二,完善保育员职后培训、继续教育机制和保育员培养标准。首先,在保育员专业标准中增加保育员入职培训考核制度,提供保育员上岗前系统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机会。其次,在保育员培养标准中制定明确的保育员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设置,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满足保育员不断发展的需求。最后,将保育员专业素养的定期评估和考核纳入培养标准,激励保育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提升保育员的培养质量。
(二)完善组织标准,健全保育员专业组织
从中观层面看,需要关注保育员专业组织建设,形成一个地区或幼儿园内的专业组织。保育员专业组织需要基于保育员的专业发展,通过促进保育员个体研究、学习实现保育员整体的专业发展。
第一,建立完善的保育员专业组织标准。在保育员专业标准中,需要明确保育员专业组织标准,促进保育员职业专业化。保育员专业组织标准可以包括专业组织的工作职责、运行流程、活动标准及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完善的保育员专业组织,健全保育员专业发展机制,有助于提高保育员专业组织的活动效率。同时,形成专业学习共同体,激发保育员的专业发展积极性,不断提高保育员的专业水平。
第二,引进和培养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保育员是提高保育员队伍整体水平的关键。保育员招聘园所和机构在招聘时应关注保育员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注重保育员的业务能力。此外,还应对在岗保育员进行定期培训,以提高保育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养。培训内容包括儿童心理学、教育理论、卫生与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三)出台发展标准,优化保育员专业发展
从宏观层面看,国家需要关注和推进保育员专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包括制定明确的保育员专业标准,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需要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标准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第一,成立专门的标准制定和实施委员会。委员会可以由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教育背景的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和推广保育员专业标准。同时,委员会应定期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以发现问题并不断修正。
第二,在制定保育员专业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婴幼儿的特点、需求及保育目标,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同时,需要关注国内外保育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借鉴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根据社会需求和政策法规的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保育员专业标准。在调整和完善过程中,广泛征求各级教育部门、幼儿园、保育员及家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升标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关注外部变化,完善保育员专业标准
从外部层面看,需要关注保育员专业标准与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包括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如政策法规、社会需求等,以及时调整和完善保育员专业标准。同时,还需要关注保育员专业标准的国际化和交流,以提高我国保育员专业标准的地位和影响力。
第一,关注国内外保育员专业标准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关注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成果,有助于了解保育领域的最新理念、方法和技术。同时,可以通过订阅相关学术期刊、检索数据库和网络资源等,及时获取保育员专业标准的最新信息。在关注国内外动态的基础上,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保育员专业标准,以满足婴幼儿教育发展需求。
第二,加强与国际保育机构和专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建立与国际保育机构和专业组织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以开阔我国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的视野。同时通过举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派遣保育员赴国外深造等,借鉴国外先进的保育理念和实践经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高专业素养的保育员。
在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本研究系统考查了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是保育员社会功能由单纯保育转变为保教融合、教育训练由普通教育转变为职业教育、专业自治由个体自治到专业组织治理历史演变影响下的必然要求。保育员专业标准内容要从专业理念、专业道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四个维度整体建构;研制过程面向多元主体开放,涵盖资格认证、培养培训、失职问责及专业发展等环节,考虑保育员职业生涯阶段差异的多样需求;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的具体实践需要从微观、中观、宏观、外层四个层面展开。未来保育员专业标准研制需要进一步落实保教结合理念,认可保育员的专业地位,将保育员的学历教育、职业培养、教研保障、学习进修、专业指导纳入其中,并在实践要求中强调保育员的教育教学参与、一日生活设计、班级观察、儿童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