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4-06-06路军
路军
摘要:为加强新形势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发展,提高处理能力以及队伍专业化水平,整理总结了当前我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形势、重要意义以及工作现状,进而提出了推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消防;火灾事故调查;高质量发展
火灾事故调查是法律赋予消防救援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对于查明火灾原因、明确责任归属、维护受灾群众合法权益、严肃追究消防安全责任以及维护社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和职能调整,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逐步向专业化、精细化、链条化方向发展。面对新职能定位和新任务要求,必须深入思考如何进一步加强火灾事故调查能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以更有效地促进社会消防安全稳定。
1 当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形势
1.1 社会关注度逐渐增高
从近年来全国和全省发生的重大火灾和有影响力火灾案例中可以看到,事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各类媒体和普通公众也十分关注,如不及时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将会造成不利影响。
1.2 火灾成因日趋复杂
当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产品、新工艺层出不穷,火灾成因日趋复杂和多样化,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需要以科学的态度,全面、客观地调查清楚每一起火灾,确保能够准确揭示火灾原因,为预防类似事件提供科学依据[1]。
1.3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专业性要求越来越强
近年来,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消防救援局、总队为厘清权责,把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当专项工作来抓,相继出台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业务指导手册》等多份涉及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旨在提升基层火灾事故调查干部对总体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深入理解,确保文件精神的落实,并不断提升他们在火灾事故调查领域的专业技能水平。
2 新形势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消防执法改革、消防救援队伍职能调整后,火灾事故调查的内涵、外延发生了深刻变化,不仅要查明原因、厘清责任,维护受灾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还要严肃追究火灾责任。
2.1 是落实消防执法改革要求的重要体现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实现有效预防,首要任务就是深入查清每一次火灾的真相。因此,火灾事故调查不仅是预防火灾的重要基础,更是主动预防的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一条对消防救援机构火灾事故调查的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做出明确规定,指出消防救援机构火灾事故调查的职责是“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此外,《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强化追责整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明确要求强化火灾倒查追责。扎实做好火灾事故调查是落实消防执法改革要求的具体举措,通过深入调查火灾原因,可以查清火灾背后诱因,让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等各责任主体归位,确保防火更精准、灭火更科学、保障更有力。
2.2 是实现消防监管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
消防执法改革首先要革新工作理念,采取措施努力实现消防监管从直接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从管事向管人转变,从查隐患向查责任转变。这就要求对火灾事故建立“全链条”调查模式,全流程查找单位自主管理、职能部门监督执法、第三方技术服务、消防部门火灾扑救、社会面宣传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全面梳理分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要顺利实现消防监管职能转变,就必须通过对造成亡人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和处理,强化火灾事故调查结果运用,在完善法规标准制度设计上下功夫,在解决机制性问题上持续发力,在依法依规追责上亮剑,在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上见实效。
2.3 是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归位的重要举措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虽然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但“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尚未深入人心,仍有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工作”。因此,必须转变火灾事故调查就是单纯调查火灾原因的传统观念,走出轻视火灾事故调查后续处理工作的误区,通过深化调查处理,推动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让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成为全社会共同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3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现状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是一项极具专业性、技术性和政策性的工作。专业化在火災事故调查中体现为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这要求调查人员必须遵循严格的行为规范、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并掌握匹配的火灾事故调查技能。然而,从当前火灾事故调查干部的基层情况、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方面来看,推动火灾事故调查干部队伍专业化仍存在一些问题。
3.1 基层岗位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
火灾事故调查是消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岗位,然而,当前的基层岗位设置还有待进一步优化。首先,火灾事故调查人才队伍面临断层问题。队伍内部尤其是基层消防救援大队的调查人员往往身兼数职,难以专注于火灾事故调查的技术专长和经验积累,从而影响了其专业性。其次,对基层火灾事故调查人才队伍的培养深度和广度不足,跨区域业务能力培训次数较少,且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的贴合性有待提高,这导致了火灾事故调查水平的参差不齐。再次,部分领导干部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专业性、复杂性、艰苦性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干部培养成长的长期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2],导致在火灾事故调查干部使用、调动上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在日常工作中,工作重心往往偏向于社会面火灾防控,而火灾事故调查往往被视为辅助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最后,部分调查人员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时,证据意识薄弱,缺乏科学合理的取证方法,导致证据提取不规范,甚至可能因现场破坏而失效。此外,个别调查人员由于能力水平有限,可能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做出主观判断,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消防救援队伍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
3.2 与社会经济发展还存在差距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经济的发展不仅提升了社会对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也促进了各地消防工作的交流与学习。然而,在消防救援机构基层中,从事火灾事故调查的人员仍然紧缺,且不同程度存在调查能力不高、经验不足的问题。尽管部分基层单位已经配置了火灾事故调查勘查工具箱和仪器箱,但在装备管理和使用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方面,部分单位对火灾事故调查装备缺乏规范管理,保养不够到位,导致基层一线火灾事故调查装备器材存在缺失老化问题;另一方面,部分调查人员对装备操作不熟练,甚至存在不会使用的现象,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往往依赖于传统的“眼看、手摸、鼻闻”,缺少有力的科技支撑。这不仅使调查过程变得更为复杂和困难,而且可能导致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受到影响,甚至出现漏洞。
3.3 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差距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的提高,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期待也日益增强。然而,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数量的不足,加之专业技术骨干流失,导致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虽然部分单位尝试通过借调、抽调等方式弥补人力资源不足,但因为不专业、欠磨合等问题,效果并不理想。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不仅涉及化学、物理、燃烧学、物证提取等科目,还涉及各项政策法规、法律条文,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一名合格的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不仅需要长时间对各个学科进行学习,还需要大量的火灾事故调查积累经验,这就导致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成才培养困难。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力资源紧张,一些小火灾的调查工作可能得不到充分展开,这势必会导致原因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发生,使火灾受害人维权面临更大障碍。
4 推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策略
推动新形势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高处理能力以及队伍专业化水平,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同时,优化配置社会单位联动资源,加强监管责任落实,构建现代化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新格局。
4.1 加大火灾事故调查人才培养力度
提高对基层火灾事故调查干部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火灾事故调查人才业务培训机制。以提升实际工作能力为核心,以消防监督专业技术培训为重点,创造条件选拔一批优秀火灾事故调查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同时,将火灾事故调查案卷纳入执法质量考评内容,并作为考评重要指标,全面促进工作落实。依托现有支队级火灾事故调查技术处、法务中心等场所条件,举行案例研讨会,开展案例复盘和交流,促进广大火灾事故调查干部实践经验的总结、升华,实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4.2 深化火灾事故调查的科技应用
要立足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实际,加强视频分析、电子物证提取、现场快速制图、快速检测、熔痕筛选等方面高精尖装备的引进、研发和应用,使勘验防护更轻便、更安全,仪器设备更灵巧、更智能,信息传递更便捷、更迅速。要加强火灾事故调查信息化建设,建立贴近实战的火灾事故调查大数据平台,为基层调查询问、现场勘查、典型物证比对、法规应用、案卷制作提供智能辅助[3]。
4.3 强化火灾事故调查的牵引作用
推进火灾事故调查有关的“一案三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不仅是发布火灾事故原因、揭示深层问题的重要环节,更是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的重要动力。在此背景下,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机制和模式或将很快作出改变和调整,分类分级、主体多元、精准聚焦等方向日益明朗,火灾事故调查在消防工作中的关键作用会愈发明显。要认真研究对策,制定专业骨干保留、队伍保持稳定、工作保障等机制,最终确保调查工作与整体消防工作能相匹配、相适应,应强化顶层设计,尽快出台完善的工作制度及保障办法。
4.4 提升火灾事故调查队伍的战斗力
应充分认识加强火灾事故调查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克服临时思想和短期行为,在组织上给予保障,投入上给予倾斜,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工作、学习、培训、生活等创造必要的条件,妥善处理事关火灾事故调查干部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调动火灾事故调查干部的积极性和創造性,推动各项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树立理论与实践并重,既要搞好大班教学,巩固业务理论基础,又要搞好现场授课,注重实践经验积累;既要加强业务知识、工作方法的学习,也要注重职业精神、工作作风的传帮带,促进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素质、修养、作风、能力的全面提升。
4.5 形成有效的司法监督体制
火灾事故调查的复杂性不仅在于技术手段,更在于有法可依可循,既要求查清事故真伪虚实,更要依法问效问责。面对火灾事故调查时,行政和刑事两套法律体系的协同与衔接至关重要。在今后的火灾事故调查体制下,不妨强化司法部门联动,当本级处理能力面临挑战时,应主动向上级报告并申请启动区域协作预案,共同做好案件后续处理工作。同时,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组对较大较复杂火灾事故进行协助调查、提供技术支持,打通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痛点、难点和弱点,确保权责一致,推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天.科技创新融合对城市消防安全的作用与前景展望[J].消防科学与技术,2023(1):5-8.
[2]刘俊.加强和改进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思考[J].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2023,39(8):21-25.
[3]何彪.对火灾延伸调查的几点思考[J].今日消防,2023,
8(8):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