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名画记·叙自古跋尾押署》考证
2024-05-30刘钰茜张孟迅李鹏月王立军
刘钰茜 张孟迅 李鹏月 王立军
“跋尾押署”的出现与发展体现了书画品鉴活动的流行与过程的规范化,跋尾押署在画面中的题写位置也增加了画面的展示空间,为后世的题跋在作品中的记叙、抒情、品评做了铺垫。文章将主要围绕“跋尾押署”的含义、位置、关系等方面进行深入阐述。
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提到的“跋尾押署”为宫廷鉴识者在藏品上署上名字或官职等作为内府收藏或鉴识的标记。但是南朝仅有押署的记载,跋尾或跋尾押署这一称谓到后世才出现,那么“押署”“跋尾”的各自含义是什么?其具体形制,以及在画面中所安放的位置又是什么样的?“押署”“跋尾”关系是怎样的又是如何发展演变的?为什么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叙自古跋尾押署》篇某些年代跋尾押署的人数较多?跋尾押署流传过程中又经历了什么?书画装裱技术的成熟对跋尾押署的影响是什么?
押署形制及位置
有关“押署”的记录最早始于南朝刘宋时期,押署是南朝内府书画鉴定收藏时使用的手段,即宫廷鉴识者在鉴别优劣真伪或装裱完毕后在卷中或卷尾处写上负责鉴识或装裱人的名字表示对这件作品负责。位于卷中处的押署多数只有名没有姓,其形制如“炽文”“怀允”“僧权”等且名字均为上下排列;位于卷尾处的押署则通常姓和名俱全,其形制为在卷尾处签上“沈炽文”“唐怀允”“徐僧权”等鉴识人的名字。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叙自古跋尾押署》篇就记载了南朝由宋至齐的押署人名单:南宋有张则、袁倩、陆绥。
萧齐有刘瑱、毛惠远。萧梁有唐怀允、沈炽文、徐僧权等14人。南陈有黄高、杜僧谭。北齐有丁道矜。
关于南朝押署在书画中的具体位置有两种。
押署的位置押在纸与纸的连接处(纸缝)。如《法书要录·述书赋下》中就提到:“押署缝尾,则僧权似长松挂剑,满骞如盘石卧虎。”南朝押署押于接缝处的原因在《书法研究》中做了解释:古代官府的重要文件也是由纸张连接而成,为了防止有人替换文件中的信息,人们通过在纸张接缝处的位置写上负责人的名字,来达到防止重要信件被替换的目的。古代的书画作品也多是由纸张拼接而成,故也采用这种方式来达到防止被裁割的目的,由于纸张较多,因此在押缝处写负责人名字的时候通常只写名不写姓。纸卷接缝处的人名为一半的原因据李宁在其对《伯远帖》的考证中提到原作可能因装裱或损坏等其他原因,使得纸被切割,使得原作只剩下一半的鉴识人的名字。表一这些作品均为后世摹拓作品,在摹拓原作时必然会选择大于原作的纸来进行摹拓,因此导致这些鉴识人的名字并未出现在纸的边缘处,而在距离纸边的不远处。南朝押署押于纸绢接缝处的具体实例如表1所示。
押署的位置在帖的尾部,如王徽之的《新月帖》帖尾有姚怀珍、满骞的押署。这些鉴识人的押署比较完整,有姓有名,常置于帖的尾部(见表2)。唐韦述《叙书录》中提到太宗下令命征魏、褚遂良在南朝梁满骞、徐僧权、沈炽文、朱异,隋则江总、姚察等人的名字后面署上他们的名字。
跋尾形制及位置
“跋尾”与“押署”一样也是宫廷鉴识者在鉴定或装裱完毕后在卷尾处写上自己的名字作为书画鉴定或装裱的标识,与押署作用一样但在形制上略有不同。跋尾是在押署形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隋代创新了前朝“押署”的形制。隋代“跋尾”在南朝“押署”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官衔、年月岁号。官衔名称有:“内史”薛道衡,“参军事”“学士”诸葛颖,等。年月岁号有:“大业年月日”“开皇年月日”等。
唐代的跋尾在继承隋代跋尾形制的基础之上增加了鉴识装裱人员的具体职责,像是某某装背、某某监等,更加明确了人员的分工。如《历代名画记》中载:“褚河南等监掌装背”“樊行整装,合若干纸。”“典司马、行相州都督府司马苏勖监。”等
且“跋尾”“押署”在唐时期意思似乎并没有明确的区分,有时被合称为“押署跋尾”如《法书要录》卷三唐徐浩《古迹记》中记载:“跋尾徐僧权、唐怀充、姚怀珍、满骞、朱异等署名。”先前在南朝被称为“押署”的人名在唐代的书录里也被称作“跋尾”。
跋尾的位置一般置于卷尾处,如王羲之《平安何如奉橘三帖》卷尾处的跋尾将年代与官衔姓名排列出来。国诠的《善见律》卷尾处列出年代、纸张数量、校对人的先后顺序、装潢卷子的人,以及监管人的官衔名字(见表3)。
虽然唐朝将跋尾押署一般置于卷尾处,但这并不意味着唐代纸缝处押署印记的消失,相反位于纸缝处的押属印记被贞观内府所创造的鉴藏印“贞观”取代,贞观时期的押署与鉴藏印共置于书画之中,这样一来,既节省了鉴识人员的时间,又代表了皇家内府收藏的权威性。太宗皇帝亲自题写“贞观”二字,并将“贞”“观”二小印押于纸缝处。唐玄宗继续沿用这种方式,并字书“开元”二字作为官方的鉴藏印。除此之外,“集贤印”“翰林印”“秘阁印”“元和之印”“弘文之印”等也属于官印,除上述官印外还有好事家印,如“周顗”為东晋仆射周顗之印、单字“徐”为南朝梁徐僧权的印、“龟益”是唐朝魏王泰印等。
《历代名画记》中部分年代跋尾押署数量增多的原因
根据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叙自古跋尾押署》所记,在梁武帝天监中、唐太宗贞观十三年、唐玄宗开元五年这三年的时间段中跋尾押署的人名的数量相较其他时代的数量多,梁武帝时期有14人参与、贞观十三年有14人参与、开元五年有12人参与,其原因如下。
梁武帝时期——张怀瓘《二王等书录》中记载:“梁武帝尤好图书,搜访天下,大有所获……天监中,敕朱异、徐僧权、唐怀允、姚怀珍、沈炽文析而装之,更加题检。”从本段可以看出梁武帝喜爱搜集天下的书画作品,并派人重新装裱。
唐太宗时期——张怀瓘《二王等书录》载:“贞观十三年,敕购求右军书,并贵价酬之。四方妙迹,靡不毕至。敕起居郎褚遂良、校书郎王知敬等,于玄武门西长波门外科简,内出右军书相共参校,令典仪王行真装之。”本段主要记录了太宗皇帝派人搜求书画,尤以王羲之书法作品为佳,并派专人鉴定装裱收藏。
唐玄宗时期——根据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叙自古跋尾押署》记载:“开元中,玄宗购求天下图书,亦命当时鉴识人押署跋尾。”本段也主要记载了唐玄宗开元时期对书画的购求以及鉴定情况。
由此可见跋尾押署人员的数量增多与皇帝的个人喜好,以及所作决策有关——皇帝喜好书画,派人大肆收购,并将收购上来的书画作品派专人进行鉴定、装裱入库。
跋尾押署流传过程中的断裂
《法书要录》载:“其古本亦有是梁隋官本者。梁则满骞、徐僧权、沈炽文、朱异,隋则江总、姚察等署记。太宗又令魏、褚等卷下更署名记”从中可以看到貞观时期的跋尾押署记录在前朝名贤的跋尾押署之下,比较少会出现被剔除更换跋尾押署的情况。米芾《书史》中记述了前代印记被剔除的原因:武后时期朝廷纲纪松弛,由于当时的人不敢私藏朝廷内府书画,所以将这些前朝跋尾押署印记剪去,开元时期,如果印记没有剪去则不敢公然售出。经安史之乱才敢不去官方印记。富贵人家或是别人赠送的财物,也需要消除前人的印记,这使得纸的前后缺少留给后人印记的地方,因此给作品的两端增加空白的纸以供后人重新在字画上留下印记。在唐玄宗时期开始出现前代押署被割去并换上当时人的名字的情况:如《法书要录》载“开元五年,敕陆元悌、魏哲、刘怀信等检校换褾……元悌等又割去前代名贤押署,以己名氏代焉。”从中可以看到前代跋尾押署被剔除或替代的原因。
书画装裱的发展对跋尾押署的影响
从前面对南朝至唐时期“跋尾押署”的形制与位置的分析,可以看到“跋尾押署”的内容不断扩充,隋唐相较南朝增加了年代、官职、装裱人员等较为详细的信息,信息内容的增加意味着人们需要更多空白的部分填写内容。事实上,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书画装裱技术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已经能够将多张作品连在一起,装裱成书卷、画卷的形式,到隋唐时期,书画装裱技术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装裱的工具、时间、步骤等方面都有所讲究。装裱水平的提高意味着人们可以在画心的前后相对自由地增加纸张,这样既不会破坏画心的布局,又可以让人们在画作中自由地发挥,为后世抒情、评论性的题跋的出现做铺垫。
综上所述,押署在南朝时期就已普遍存在,其形制为鉴识完毕后在卷上书写出鉴识者的名字。“跋尾”是在南朝“押署”形制的基础之上发展而来,跋尾与押署的不同在于他人观赏或鉴定后在卷上书写出官职、姓名等信息,相较南朝的“押署”形制更加多元化。南朝押署位置与隋唐跋尾押署位置也有所不同,南朝押署押于纸缝或纸的前后,押于纸缝处时只写名不写姓,隋唐跋尾押署一般位于卷尾处,但仍然在纸缝处押署,不过把签字押署的形式改成印章的形式,印章上的字的内容也变得更加灵活,有年号、姓、字号等。跋尾、押署在唐时期本意差别不大,皆为在纸上签署名字,作为赏鉴或收藏的标识。跋尾押署人名数量增多也与皇帝个人喜好有关。至于跋尾押署的流传过程出现被剔除或替代的情况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书画装裱技术的成熟也增加了书法绘画的表现空间,为后世出现的题跋做了铺垫。
(作者单位:河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