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葬资料所反映的汉代列侯的交往对象及相关问题
2024-05-26刘尊志
刘尊志
(1.山东大学 考古学院,济南 250100;2.南开大学 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天津 300350)
对外交往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两汉时期,列侯作为社会人群之一,具有较突出的社会属性,列侯也是具有较高等级地位的统治阶层,因此又具有较强的政治属性,其发展和存在并不是孤立、封闭的。列侯及其侯国的诸多对外交往不仅说明了这一点,而且还在较大程度上保障和推动着列侯及侯国的发展、存在与延续,并可达到和满足相应需求,甚至包括实现某些政治意图等。目前,学界关于汉代的交往有一些研究,如《汉简与河西社会交往史新识》(1)王子今:《汉简与河西社会交往史新识》,《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汉代妇女的社会交往研究》(2)金迪:《汉代妇女的社会交往研究》,云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1年。等。另已有研究运用简牍与考古资料探讨了相关地区之间的交往(3)李永平:《简牍和考古所见汉代河西与蜀地的交往》,《丝绸之路》2001年第S1期;李永平:《简牍和考古所见汉代河西走廊与蜀地之间的交往及相关的几个问题》,《四川文物》2004年第6期。,而如《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奏牍》(4)王意乐、徐长青:《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奏牍》,《南方文物》2017年第1期。、《海昏侯墓出土奏牍选释》(5)张予正、杨军、王楚宁、徐长青:《海昏侯墓出土奏牍选释》,《南方文物》2018年第2期。等则通过出土简牍对某个汉代列侯的对外交往内容有所涉及。不过相关研究数量较少,且暂无通过墓葬资料对汉代列侯交往对象及相关内容的系统研究。随着考古资料的不断丰富,汉代墓葬尤其是列侯墓葬所反映列侯及侯国的对外交往内容已较为丰富,本文即以考古资料为基础,结合文献等相关资料,从墓葬的角度对汉代列侯交往对象及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列侯与朝廷的交往
在汉代,列侯是受朝廷封爵的具有相应等级和权力的人员。正常情况下,列侯或多或少会与朝廷产生相应的联系和交往,即便到地方就国为侯,相关的联系或交往也会继续存在。
地方列侯与对应侯国数量多,分布较为广泛,目前已发现的汉代列侯级别墓葬可与文献相对应,其中一些能够明确或大致确定墓主归属,这类墓葬可以较好反映出地方列侯与朝廷的交往内容。已知的汉代列侯墓葬中,有相当数量位于京师附近,或是陪葬于帝陵,对应的墓主或在京师为官、享爵,或是留驻京师。在京师为官者如西汉的富平侯张安世及东汉的安乡侯张禹、新丰侯单超等,上述三人除所封侯爵外,还在朝中担任重要政治职务。因此他们与朝廷之间会存在多个内容、多种形式的交往,死后亦会葬在京师附近。张安世墓葬可以确认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6)丁岩:《凤栖原西汉张安世家族墓地》,《大众考古》2014年第2期。,张禹的墓碑亦已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县发现(7)王竹林、朱亮:《东汉安乡侯张禹墓碑研究——兼谈东汉南兆域陵墓的有关问题》,见西北大学考古学系、西北大学文化遗产与考古学研究中心编:《西部考古》第1辑,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第341页。,而单超的墓葬极可能在洛阳白马寺东汉墓园内。(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城队:《汉魏洛阳城西东汉墓园遗址》,《考古学报》1993年第3期。关于该墓墓主为新丰侯单超的问题,笔者有另文作专门分析。也有其他情况,东汉临晋侯、太尉杨赐也是在朝为官,只是死后归葬故茔。关于留驻京师的汉代列侯,《后汉书·百官志》载有“旧列侯奉朝请在长安者”,而中兴以来(指东汉建立,光武中兴)留驻京师的列侯更多且官职及享受的待遇较为多样。(9)《后汉书·百官志》卷5,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630页。考古资料中,一些陪葬帝陵的列侯墓葬,墓主很可能就是留驻京师的人员,如陪葬汉景帝阳陵的高宛制侯丙武、郸侯周应、便恭候吴信等。其中便恭候吴信的封地在桂阳郡便县,吴信死后陪葬于阳陵(10)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阳陵考古队:《汉景帝阳陵考古新发现(1996-1998)》,《文博》1999年第6期;焦南峰:《试论西汉帝陵的建设理念》,《考古》2007年第11期。,可能与其受封为侯但未至封地,生活于都城长安有关,并在死后以侯的身份陪葬帝陵。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即吴信是留质于长安的列侯,死后陪葬帝陵。西安市南郊长安区韦曲街办北里王村北侧的宜春侯墓(11)朱连华、王艳朋:《西安长安区北里王汉代积沙墓》,见国家文物局主编:《2019中国重要考古发现》,文物出版社,2020年版,第113-117页。,墓主为宜春孝侯王咸或釐侯王章。王咸为西汉末执掌大权者王莽的岳父,王章为王莽的舅哥,二人都留驻京师,当会与朝廷或皇室产生相关的交往。即使一些因有罪被免的列侯,因驻于京师,也会与朝廷或皇室有所交往。西安市东南郊新安机砖厂西汉墓的墓主为武帝初年的利乡侯刘婴,墓内出土陶罐上书写的“东园□□”四字证明了墓主和皇室有一定关系和交往。(12)郑洪春:《陕西新安机砖厂汉初积炭墓发掘报告》,《考古与文物》1990年第4期。需作说明的是,两汉都城周边或附近及一些帝陵的陪葬区中还有较多不能确定墓主归属的列侯级别墓葬,如洛阳一带发现使用黄肠石的东汉列侯墓葬(13)郭建邦:《孟津送庄汉黄肠石墓》,《河南文博通讯》1978年第4期;郭建邦:《河南孟津送庄汉黄肠石墓》,见文物编辑委员会编:《文物资料丛刊》(4),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第121-124页;洛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等:《河南偃师永宁路东汉墓M4发掘简报》,《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8年第11期。、有多个殉人的东汉列侯墓葬(14)余扶危、贺官保:《洛阳东关东汉殉人墓》,《文物》1973年第2期。等。这些墓葬的墓主生前大多会与朝廷或皇室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往和联系,从整体上反映出列侯与朝廷或皇室交往的复杂化和多样性。位于京师附近的列侯级别汉墓除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墓主的身份等级外,也通过其相对特殊的身份等级折射出墓主生前与朝廷或皇室之间可能存在的联系和交往。
地方列侯或侯国与朝廷的交往形式和内容较为多样,“奉朝请”(15)《后汉书》卷4《和帝纪》,第171页。即是列侯及其侯国与中央或朝廷交往的内容之一,按规定列侯要在特定时期或时间点参加朝会。安徽巢湖北山头M1(16)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巢湖市文物管理所编:《巢湖汉墓》,文物出版社,2007年版,第90-134页。的墓主可能是东城侯刘良的夫人(17)刘尊志:《安徽巢湖北山头两座墓葬的墓主及相关问题》,《考古》2023年第3期。,墓内出土的铜器、漆器、印章上多刻有文字。其中有一件银盘,外壁刻“乘舆”等字,“乘舆”泛指皇室用的器物,或许说明墓主生前可能与皇室存在相应的联系。汉武帝时期,朝廷让列侯献黄金酎祭宗庙,并以献酎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等为名打击、削弱和削减侯国,列侯因坐酎金被免除国者不在少数。单纯就献黄金酎祭宗庙及因坐酎金被免侯除国等事件本身来讲,也是汉代列侯及其侯国与朝廷或中央交往的具体表现。尽管因谋反或坐酎金免侯去国的列侯有一定数量,但是这些列侯的丧葬内容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列侯的规格或待遇。考古发掘的山东滕州染山西汉墓(18)滕州市汉画像石馆:《山东滕州市染山西汉画像石墓》,《考古》2012年第1期。、江苏淮安涟水三里墩西汉墓(19)南京博物院:《江苏涟水三里墩西汉墓》,《考古》1973年第2期。,墓主分别为因坐酎金被免侯除国的郁郎侯刘骄墓、鳣侯刘应,两墓规格近于同时期列侯墓葬。
具体丧葬内容方面也体现出汉代列侯或侯国与朝廷间的交往与联系。有关文献载:“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列侯薨,遣大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其葬,国得发民挽丧,穿复土,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20)《汉书》卷5《景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45页。而如霍光死后,“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中二千石治莫府冢上。赐金钱、缯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臧(藏)十五具。东园温明,皆如乘舆制度。载光尸柩以辒辌车,黄屋左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谥曰宣成侯。发三河卒穿复士,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奉守如旧法”(21)《汉书》卷68《霍光传》,第2948页。。而东汉时一些宦者侯如浮阳侯孙程去世,“及卒,使五官[中]郎将追赠车骑将军印绶,赐谥刚侯。侍御史持节监护丧事,乘舆幸北部尉传,瞻望车骑”(22)《后汉书》卷78《宦者传》,第2517页。。再如新丰侯单超去世后,“赐东园秘器,棺中玉具,赠侯将军印绶,使者理丧。及葬,发五营骑士,(将军)侍御史护丧,将作大匠起冢茔”(23)《后汉书》卷78《宦者传》,第2521页。。文献记载表明列侯去世以后,有时皇帝、皇后或皇太后会亲自前临吊唁和送葬。朝廷还会为去世列侯赐葬具、赐冢茔、置守冢、赠印绶、赐敛服、送以轻车介士、修建墓外设施等。另有列侯请葬地而朝廷赐予、朝廷对列侯“坐葬过律”(24)《汉书》卷16《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587页。的处罚等记载。文献记载基本都表现出列侯或侯国与朝廷之间密切的交往和联系,而记载中涉及的霍光、孙程、单超等列侯的墓葬已被发掘或大致确认,也为从丧葬内容方面分析列侯与朝廷的交往、联系等提供了较好的实物资料。
另外,考古发现证实汉代高等级贵族丧葬中有一项较为重要的丧葬礼仪——玉衣敛葬。笔者曾对诸侯王墓使用玉衣情况做过统计,得出结论:“西汉诸侯王墓使用敛葬玉衣具有相对严格的制度,异姓诸侯王及谋反的同姓王一般不用玉衣敛葬,而使用者的分级制度也在西汉中期逐渐确立。”(25)刘尊志:《西汉诸侯王墓敛葬玉衣及相关问题》,《中原文物》2011年第4期。正常情况下,身份地位较高的列侯多会使用玉衣,但在未遭盗掘或破坏较轻的部分列侯墓葬中也可见有些列侯墓无玉衣敛葬现象。就目前发现而言,与汉代异姓诸侯王墓的情况类似,不用玉衣敛葬相对多见于异姓列侯墓。汉代列侯去世后能否使用玉衣敛葬或需经朝廷批准,而玉衣的制作亦可能会有朝廷派遣人员参与其中或进行监督,这在一种程度上反映出丧葬过程中列侯及其侯国与朝廷的交往。
上述列侯墓葬出土的相关遗物表现出列侯及其侯国与朝廷的良性互动,然而列侯与其侯国与朝廷或皇室的交往也不都是顺畅无虞。有的列侯为达到其政治目的、表达其诉求,欲加强与朝廷或皇室的交往却屡屡受挫,其中最突出的代表就是西汉海昏侯刘贺。江西南昌西汉海昏侯刘贺墓(26)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南昌市博物馆、南昌市新建区博物馆:《南昌市西汉海昏侯墓》,《考古》2016年第7期。出土数十版木牍,为海昏侯刘贺及其夫人向皇帝及太后的上书,内容涉及朝献、酎金、秋请等,对研究当时的朝请制度和刘贺被封为海昏侯前后的历史过程有重大意义,这些奏章木牍大多为副本,还有少部分应为正本。(27)王意乐、徐长青:《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奏牍》,《南方文物》2017年第1期。相关研究则认为该墓出土奏牍为目前所见等级最高的汉代公文原本,是刘贺家族进奏给汉宣帝与上官太后的上行官文书正本。(28)张予正、杨军、王楚宁、徐长青:《海昏侯墓出土奏牍选释》,《南方文物》2018年第2期。从一些奏牍的内容看,有的在最后部分有“元康四年(公元前62年)二月门大夫……”“元康四年九月□□□□□□□”等字样,显示出海昏侯府接受退回奏牍的时间等信息。有研究者认为,刘贺就任海昏侯后,朝廷剥夺了刘贺朝觐天子和在朝祭祀宗庙的资格,对刘贺派人贡纳助祭的钱物和酎金也拒不接受,原样退回。(29)王意乐、徐长青:《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奏牍》,《南方文物》2017年第1期。由此可见,海昏侯列贺出于自身需求,努力加强与朝廷的联系,但还是事与愿违,他与夫人多次上书皇帝和皇后,只是请求都被无情地驳回。然而毋庸置疑此例可被视为列侯与朝廷交往的一个特殊事例。
二、列侯与诸侯王国的交往
汉代的诸侯王国基本分封于地方。即便是在京师为官、生活或留驻的列侯,也会与地方的诸侯王国形成相应的联系和交往。列侯中还有一类特殊的人群——王子侯,王子侯相比于其他列侯,会与其原所属诸侯王国有更深层次、更紧密的联系。另一方面,有些列侯本身就职于地方的诸侯国中,自然会同其所在诸侯国有较密切的互动关系。除去文献资料,墓葬资料特别是列侯级别墓葬可反映出地方列侯与诸侯王国的联系和交往。
两汉时期,分封至不同地方的王子侯有很多,被封及就国后,这些王子侯会与其原所属诸侯王国(多为其父或其兄为王的诸侯国,也见其侄为诸侯王的情况)产生较多的联系和交往。因两者存在较近的亲缘关系,双方的继承者们也会保持和延续相应的联系和交往。鳣侯刘应为城阳顷王刘延的儿子,公元前116年封于襄贲,其墓葬为江苏涟水三里墩西汉墓,墓内出土一定数量明显带有齐器特点的遗物,这些物品很可能是鳣侯刘应始封就国时从北方带来的(30)南京博物院:《江苏涟水三里墩西汉墓》,《考古》1973年第2期。,反映出分封之初列侯与原属诸侯王国之间存在的联系和交往。河北蠡县东汉墓的墓主为汉顺帝永建五年(130年)所封的蠡吾侯刘翼,墓葬出土刻字砖上文字皆是在未干砖坯上信手刻划的,有“贵人大寿”吉祥文字,也有“乘”“廿六”等字,而一块残断墓砖上有墨书“□□……武垣姓寸名……以八……日与将俱……自河间……”(31)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蠡县汉墓发掘记要》,《文物》1983年第6期。等字。刘翼为始封列侯,是河间孝王刘开的儿子,墓砖上的“河间”二字应与河间国有关。蠡吾侯国与河间国相距不远,或说明蠡吾侯刘翼墓葬的修建可能会有河间国相关人员的参与,进而体现出蠡吾侯国与河间王国之间的联系。天津市蓟州区小毛庄墓地中的M2为东汉时期列侯级别墓葬,墓地中的M6墓门中间有一块刻字石材,所刻文字有“广阳刘淑度”“鲁国仪稚文造作”(32)陈建强、闻强、张绍伟、李鹏岳:《天津首现东汉列侯墓葬:新型墓葬形制填补国内空白》,《光明日报》2014年6月24日第9版;梅鹏云、姜佰国:《蓟县小毛庄东汉墓葬》,见中国考古学会编:《中国考古学年鉴·2014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71、172页。等工匠的名字。文字内容或与列侯级别墓地的修建有关,由工匠名字前的地点、国别可知墓葬营建过程中会召集不同郡国的工匠参与。上述两例较好反映出侯国与诸侯王国的交往形式中也有派遣工匠参与墓葬修建等内容。
刘交为汉高祖刘邦的同父异母弟,被封于楚国,是为楚元王,都于彭城(今江苏省徐州市)。刘交有七子:长子刘辟非早卒;二子刘郢客曾被封上邳侯,后继任楚王;三子刘礼曾被封平陆侯,“七国之乱”后被续封为楚王;其他四子中,刘富被封红侯,刘岁被封沈犹侯,刘埶被封宛朐侯,刘调被封棘乐侯。(33)《史记》卷50《楚元王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988、1989页;《汉书》卷36《楚元王传》,第1922-1925页。这些列侯的侯国均不在楚都彭城附近,但皆位于距离不远的周边地区,较为便于与楚国建立相应的联系。宛朐侯刘埶为楚王刘戊(刘郢客之子)的叔父,与刘戊一起参与了“七国之乱”。叛乱失败,刘埶被免侯去国,簸箕山M3应是其墓葬(34)徐州博物馆:《徐州西汉宛朐侯刘執墓》,《文物》1997年第2期。,墓葬位于彭城北。结合“七国之乱”这一历史事件,叛乱之前和叛乱之中,刘埶应与楚王刘戊之间有较多的联系和交往,这或许是在叛乱失败后死于彭城并葬于此地的主要原因。徐州市北郊的火山M1是一座西汉时期列侯级别墓葬,根据出土印章可知墓主是刘和。(35)耿建军、盛储彬:《徐州火山汉墓》,见中国考古学会编:《中国考古学年鉴:1997年》,文物出版社,1999年版,第132、133页。刘和史籍阙载,和、调的词义相同,存在音转或名与字之别的可能性,墓主存在是文献所载的棘乐侯刘调的可能性。(36)关于墓主为棘乐侯刘调的有关问题,笔者将有另文作专门分析。该墓附近还有其夫人墓和一座祔葬墓,若这种可能成立的话,则刘调死后未葬在封地,也是葬在其所属诸侯国都城附近。刘交的部分子辈墓葬分布显示,王子侯虽离国就封,但仍与所属诸侯国有不止于血脉亲情的深层次系连,并会在很多方面选择互联与共识。
两汉时期还有很多从属于诸侯王国的列侯,这些列侯与诸侯王国之间的联系和交往更为密切。因而很多此类列侯在去世后就葬在诸侯王国的都城附近或诸侯王墓地中,这也是列侯与诸侯王国之间关系的体现。徐州市东南郊的拖龙山M1、M2为西汉时期列侯等级人员刘习与其夫人的墓葬,M1出土带“楚”字铭文的铜器(37)耿建军:《徐州市拖龙山西汉墓》,见中国考古学会编:《中国考古学年鉴·1993年》,文物出版社,1995年版,第136页。,墓主应与西汉楚国有密切联系。东汉列侯墓葬中,此类墓葬更多。与上述墓葬类似的墓例还有很多,较多分布在江苏、河北、山东等地。江苏徐州市南郊的拉犁山M1(38)李银德:《徐州市屯里拉犁山东汉石室墓》,见中国考古学会编:《中国考古学年鉴·1986年》,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第123、124页。、M2(39)耿建军:《徐州市拉犁山二号东汉石室墓》,中国考古学会编:《中国考古学年鉴·1990年》,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208、209页。墓主可能是与东汉彭城国有密切关系的列侯及其夫人。徐州市睢宁县刘楼M1位于下邳国王陵区之中。(40)睢文、南波:《江苏睢宁县刘楼东汉墓清理简报》,见文物编辑委员会编:《文物资料丛刊》(4),第112-115页。河北石家庄肖家营东汉墓地中M2的墓主可能是东汉真定国王族中为侯的成员(41)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石家庄市文物研究所:《河北石家庄肖家营汉墓发掘报告》,见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河北省考古文集》(3),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2-97页。,北郊柳辛庄东汉墓的墓主应是东汉初期真定国或常山国的刘姓列侯(42)石家庄市文物保管所:《石家庄北郊东汉墓》,《考古》1984年第9期。。山东济南长清大觉寺M2,男性墓主应该是东汉晚期济北国的嗣侯。(43)济南市考古研究所、长清区文物管理所:《济南市长清区大觉寺村一、二号汉墓清理简报》,《考古》2004年第8期。泰安东平王陵山东汉墓墓主可能是与东平王家族有关的列侯夫妇。(44)山东省博物馆:《山东东平王陵山汉墓清理简报》,《考古》1966年第4期。青州马家冢子东汉墓,男性墓主极可能是东汉中、晚期北海国王室成员中为侯的刘姓人员。(45)山东省青州市博物馆:《山东青州市马家冢子东汉墓的清理》,《考古》2007年第6期。
除以上例证外,相关资料还可从婚姻、职事角度体现出一些列侯与有关诸侯王国的交往。山东日照五莲仲崮西汉墓地(46)潍坊市博物馆、五莲县图书馆:《山东五莲张家仲崮汉墓》,《文物》1987年第9期。中M2位置居中,规模较大,墓主很可能为西汉时期的某一列侯,两侧的M1、M3,墓主可能分别是列侯的夫人和具有相应等级的配偶。M1出土铜盆有“菑川西宫中官”等字铭文,墓主与菑川国王宫应有密切的关系,推测可能是嫁于M2墓主的菑川国的非刘姓贵族女性,这一资料体现出姻亲关系下列侯与诸侯王国之间的交往内容。湖南长沙马王堆M1-M3为轪侯利苍夫妇与儿子的墓葬(47)湖南省博物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文物出版社,1973年版;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文物出版社,2004年版。,利苍生前被封为轪侯,但仍在长沙国为相,死后也与家人葬在长沙国都城附近,这体现出列侯在诸侯王国为官因职事而形成的列侯与诸侯王国之间的联系和交往。
三、列侯之间的交往
汉代分封的侯国较多,有些侯国位置毗邻,加之一些列侯之间因血缘关系较近等原因本就存在较密切的关系,而文献和考古资料都可反映出列侯及其侯国与有关侯国与列侯之间当存在较多的交往。
据《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载,淮南王刘长去世后,孝文八年(前172年)“上怜淮南王,淮南王有子四人,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城侯。”(48)《史记》卷118《淮南衡山列传》,第3080页。相关研究指出,文帝七年(前173年)前,九江郡内无侯国,文帝所封刘长四子的侯国皆属九江郡,且地望均在今安徽省境内。刘安所封阜陵侯国地望在今安徽巢湖市苏湾乡司集村;刘勃的安阳侯国地望在今安徽寿县板桥乡安城村;刘赐被封侯国的名称应为周阳,具体地望不详;刘良的东城侯国地望在今安徽定远县大桥乡油坊李村。其中刘安的阜陵侯国与刘良的东城侯国毗邻相连。(49)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64-168、264、265、498、499页。据《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载:“(刘良)以淮南厉王子侯。……十五年,(哀)侯良薨,无后,国除。”(50)《史记》卷19《惠景间侯者年表》,第1004页。刘良去世即被除国,死后很可能会葬在其兄阜陵侯国境内。考古发掘的安徽巢湖北山头M2(51)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巢湖市文物管理所编:《巢湖汉墓》,第135-141、150页。,墓主可能为早亡的东城侯刘良,而北山头M2不在东城侯国境内,而是位于刘安的阜陵侯国境内。(52)刘尊志:《安徽巢湖北山头两座墓葬的墓主及相关问题》,《考古》2023年第3期。上述内容较好体现出不同列侯及其侯国间存在的密切交往与联系。
据《汉书·王子侯表》载:“封淄川懿王刘志之子刘赏为平望侯,子刘行为平度侯。”(53)《汉书》卷14《诸侯王表》,第439、442页。二侯国地望距离不远。考古发掘的山东平度界山西汉中期平度侯墓地中,M1为列侯夫人的墓葬,出土的一件铜锺肩部阴刻“平望子家锺容十升”等铭文。(54)青岛市文物局、平度市博物馆:《山东青岛市平度界山汉墓的发掘》,《考古》2005年第6期。该器或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平望侯与平度侯的联系与交往。再查《汉书·王子侯表》,淄川懿王刘志有十三个儿子在相近时间内被封侯,所封侯国大多分布在今鲁东南地区,较多距离不远。(55)《汉书》卷14《诸侯王表》,第439-442页。考虑到初封侯之间为兄弟关系,这些列侯与侯国的联系和交往当较为频繁和多样。
另外,从常理考虑,同住在京师的列侯之间、同属于一个诸侯王国的列侯之间,不同地区的非亲属、姻亲(如同乡、友侪关系)的列侯之间,也可能会存在不同形式的交往和联系。只是限于考古资料的缺失,不作过多分析。
四、与郡县、乡里之间的交往
汉代分封的列侯众多,大多会至分封之地就国,列侯会与侯国所在地的郡县及临近郡县产生诸多交往和联系。同时出于相关需求,有的列侯还会与封国(或日常生活的京城、诸侯国国都)距离较远的郡县有所交往和联系。另外非王子侯的列侯也与其家乡有较亲近的往来。但总体而言,列侯交往更为密切的还是自身侯国及自己的家乡所在地附近的郡县。以上内容在相关墓葬资料中也有体现。
湖南怀化沅陵县虎溪山汉墓(西汉早期沅陵侯吴阳墓)(56)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沅陵陵虎溪山一号汉墓》,文物出版社,2020年版,第118、119页。出土的《计簿》竹简记录了沅陵侯国下辖六乡的相关内容,还记有武陵郡及有关亭、邑县道里等地相关情况。这些记载既反映出侯国与下辖乡的诸多交往和联系,也可体现出与其他地方机构之间的交往。湖北省随州市周家寨墓地M8出土的木牍《告地书》载:“桃侯国丞寿(?)成、都乡佐疵:高里公乘路平不有从车一乘、马二匹、奴婢十人,各将千石米,谒告地丞下。以律令从事。”(57)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随州市曾都区考古队:《湖北随州市周家寨墓地M8发掘简报》,《考古》2017年第8期。说明墓主人为桃侯国都乡下辖之高里人,去世后侯国参与丧事并有助丧的物品等。江苏连云港尹湾M6出土的木牍记载了较多与东海郡有关的内容,其中木牍《东海郡吏员簿》《东海郡属吏设置簿》(58)连云港市博物馆:《江苏东海县尹湾汉墓群发掘简报》,《文物》1996年第8期;连云港市博物馆等编:《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3-17、77-102页。记录了位于东海郡之内较多侯国的吏员及属吏设置内容。湖北江陵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汉简《二年律令·兴律》载:“徹侯邑上在所郡守。”(59)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著:《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62页。由该记录可知,郡内侯国遇到相关案件,也应上报所在郡守。
上述记录体现出侯国与所在郡的关系,而侯国与临近郡内各县、乡、里的交往当有很多。除上述湖南怀化沅陵县虎溪山汉墓之例,还有其他例证。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双龙村花园路M1的男性墓主为西汉晚期东海郡的一般官吏,墓内所随葬的木牍皆为处理事务和有关礼节的名谒,其中一件木牍记有“孤子曰(?)平侯永顿首顿首”(60)连云港市博物馆:《江苏连云港海州西汉墓发掘简报》,《文物》2012年第3期。。有研究认为:木谒中的西平侯永即见于史书记载的西平侯于永,为西汉宣、元时期丞相于定国之子,名谒中于永自称“孤子”,显然是在其父去世不久。(61)凡国栋:《释连云港海州西汉墓名谒中的“西平侯”》,《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5年第9期。于定国、于永父子的西平侯国属临淮郡,与东海郡距离不远,父子二人为东海郡人,与东海郡有相应交往并与东海郡的一些官吏及其属僚等有关系往来皆应在情理之中。
与家乡的联系也是汉代列侯交往的内容之一。上文所述一些王子侯分封后与原所属诸侯王国的联系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与家乡联系的一种形式。汉代,尤其是东汉时期,归葬故里的葬俗逐渐流行,一些列侯亦在去世后葬在故茔或家乡,考古资料有所体现。陕西潼关吊桥汉代杨氏墓群中,M7为文烈侯杨赐的墓葬(62)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潼关吊桥汉代杨氏墓群发掘简记》,《文物》1961年第1期。,杨赐生前在朝廷为官,死后葬在杨氏家族墓地之中。另如都乡侯赵忠,虽在东汉帝陵陪葬区曾修建有墓葬,但死后葬于家乡安平,其墓葬很可能是河北衡水安平逯家庄东汉墓。(63)河北北省文物研究所:《安平东汉壁画墓发掘简报》,《文物春秋》1989年第Z1期;河北北省文物研究所编:《安平东汉壁画墓》,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还有宦者侯曹腾,其所被封侯爵为费亭侯,侯国地望距离家乡有一定距离,但其死后葬在家乡,即今亳州董园村一带,并形成了具有相应规模的曹氏宗族墓地。(64)安徽省亳县博物馆:《亳县曹操宗族墓葬》,《文物》1978年第8期;任晓民:《曹操宗族墓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年版。
结 语
由上来看,作为具有较高等级且有爵位、封地的社会阶层,汉代列侯及其侯国在自身发展、延续过程中会与外界产生诸多联系和交往,进而形成不同层面的交往对象。由于汉代列侯的交往对象纷繁复杂、身份各异,故其对外交往形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从地缘方面来讲,列侯与自身封国所在地密切相关,自然会在侯国内部存在密切交往。与家乡的联系也是汉代列侯交往的重要内容之一,汉代,尤其是东汉时期,归葬故里的葬俗逐渐流行,列侯亦不能免俗。这类归葬家乡的列侯中既有王子侯,又有在朝廷为官者,还有宦者侯。
从血缘关系方面讲,列侯特别是王子侯会与自身所属诸侯国及其兄弟、子侄所在的侯国存在密切的关联。这种紧密的联系会表现在临近的墓葬位置和互相派遣营造墓葬的工匠等方面。特别是当列侯政治决策失败时,削爵去国的列侯还会选择葬于其所属的诸侯国,如刘埶即葬于楚国。刘良死后去国,埋骨于其兄刘安的封地,大约也是类似的情形。
从职事等方面来讲,列侯又因各种需求从而与朝廷、诸侯王、郡县乡里之间建立各种正常往来关系,这种对外的交往更值得关注。由考古发现可知,既有一些列侯陪葬于帝陵,也有些列侯葬于京师附近。这些墓葬的墓主基本为留驻京师或在京师为官的列侯,他们自然会与皇室及京师中的其他阶层人员产生相应往来。有的列侯也会就职于诸侯国,亦会葬于诸侯国,如轪侯利苍。利苍这类列侯与其所任职的诸侯国所形成的密切交往关系,与就职京师的列侯相似,体现出列侯因职事原因而形成的具有自身特点的交往形式。
列侯与外界的交往也不都是积极的、顺畅的,也存在一些交往受挫的情形。如海昏侯刘贺多次与朝廷联系,不仅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而且招致死后侯国被废的后果,此后在相隔一段时间之后,海昏侯国才得以续封。尽管刘贺墓的墓园、墓葬形制、随葬品等体现出与其身份相符的规格,但是墓内出土奏牍却反映出刘贺生前多次尝试与朝廷联系却未果的情形。
有汉一代的列侯既有同姓者,也有异姓者,两类列侯在对外交往对象与形式方面均存在差异。单纯以与朝廷关系的亲密程度而言,一般情况下受亲疏关系影响,有相当数量的同姓列侯与朝廷及诸侯王国关系亲密。然而在外戚权力增强、宦者侯为朝廷所重用的时期,异姓列侯反而与朝廷关系更为密切。不同族姓列侯与朝廷的关系判别,可由墓主是否以玉衣敛葬来蠡测。玉衣作为朝廷敕令方可使用的等级性礼制葬玉,其使用、制作都需在朝廷的严格管控之下。相较而言,同姓列侯用玉衣敛葬者更多,异姓列侯较少采用玉衣敛葬,这一现象也与考古发现所见诸侯王墓的情形相近。实际上,造成同姓、异姓列侯交往对象、交往形式差异的原因还有很多,如侯国位置、是否在朝廷或王国为官等,限于篇幅,不再一一展开。
交往是通过人来完成的,汉代列侯因其社会身份、政治地位、职事等因素而需要与形形色色的社会人员产生联系,文献和汉代列侯的墓葬分布也证实了这一点。汉代列侯的交往对象身份多样,交往的形式复杂多变,影响列侯交往的因素也较为复杂。需作说明的是,交往只是汉代列侯日常生活的一小部分内容,而以此为切入点,既可为开展汉代列侯综合研究提供相应的参考,也可探知汉代人们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