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升华与史料分析相结合的力作
——评贾丽英《出土简牍与秦汉社会身份秩序研究》
2024-05-26秦进才李雨晴
秦进才 李雨晴
贾丽英教授所著《出土简牍与秦汉社会身份秩序研究》一书为2016年同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结项成果,2022年成功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年5月出版。作者以丰富的史料、清晰的架构、宏大的视野,系统、深入地阐释了出土简牍与秦汉社会身份秩序的相关问题。具体而言,该书有如下四个特点:
其一,精彩的理论升华。该书开门见山提出“爵刑一体”论,并明确衔接爵制身份(正身份)与徒隶身份(负身份)之间的核心身份是“庶人”。作者认为秦汉社会是一个身份社会,个人的身份秩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一个上下流动的等级序列,有爵者、无爵者、徒隶,自上而下构成一个“爵刑一体”的身份序列。在秦汉社会身份演变过程中,国家政策导向、赦令的推动作用不容忽视,体现着中国古代行政权力支配社会的特点。“爵刑一体”论,不仅是统摄全书诸问题的纲领,而且具有历史研究方法论的意义。
其二,独特的史料分析。作者广泛收集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尤其是简牍文献,充分汲取国内与域外学者的研究成果,订谬纠误,做出自己的分析,推动秦汉社会身份研究向深化、细化发展。分析秦汉时期的爵制身份与徒隶身份时,作者对秦及汉初“士下”准爵层展开剖分,在二十等爵之下,将公卒、士伍、庶人单列为一等。作者认为爵制系统的结构性分野表现在“二十等爵”和“士下”准爵层的分层上,就其身份而言,前者是“官”,后者是“兵”。作为衔接正负两个身份的核心,“庶人”并不被纳入准爵层中,其身份是独立的。罪徒可以通过“赦”,有身份自下而上的提升,而有爵者在经历废、夺、免之后,其爵位身份能够被剥夺。这种变动使得两种身份的人都有可能汇集于爵下或者庶人这一层,从而使两者产生联系。
其三,读人所常见的史料,说前人所未曾说的观点,是该书的长处。如汉代诏令常见的“赦殊死以下”中的“殊死”并不跟大逆不道划等号,而是多指罪名且形式多样。又如,关于徒隶的身份。以里耶秦简中的“吏徒”为例,解释“徒隶”的具体含义在不同的时代、语境中指称的群体并不完全一致。书中还有很多内容,如秦汉赦免的形式有差异、高爵有不用比地为伍的特殊权益、司寇不是作为身份意义而是职役以及杖城旦身份的特殊性等观点,都是新见解。
其四,以发展变化的眼光分析史料,用表的形式容纳史料,是该书史料分析的特点。该书以发展变化的眼光,考察“爵不过公乘”与“移爵”问题,思考公大夫和官大夫反映的爵制变迁等,得出了耳目一新的看法,给读者以启迪。该书充分利用表的形式,考察秦汉身份秩序的发展变化。全书二十九个表,不仅收文省事明、执简驭繁之效果,而且容纳了诸多基本的史料,按照年代先后排列,既为归纳、升华出新看法提供了史料依据,同时为今后研究此类问题提供了资料线索。
总而言之,该书以“爵刑一体”论为纲,综合运用传世文献与出土简牍,研究秦汉社会身份秩序,在深化、细化上下功夫,视角新颖,眼光独特,史料分析缜密,新见迭出,为读者建构了一个独具特点的秦汉社会“爵刑一体”的身份序列。是一部名副其实的理论升华与史料分析相结合的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