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认可制度支撑农产品质量作用研究及建议
2024-05-20◎张超
◎ 张 超
(山东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014)
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事件仍时有发生,社会关注的热度也居高不下。由此可见,实现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制度的创新,更深入地贯彻落实认证认可制度的积极作用,对于我国的农业建设而言非常重要,这不仅是保障人们生命健康、促进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还能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及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 我国农业结构的特点及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的发展
1.1 我国农业结构的特点
我国的粮食总产量较高、种类繁多、基本能实现自给。目前,随着我国农业标准化不断推进,质量安全管理与认证认可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消费者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蔬菜产品、禽类产品与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②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与质量管理开始双管齐下,综合安全水平的提升空间较大。③我国农产品的总体质量基本达到国际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要求,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断增强。尽管如此,我国的农业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农业结构有待于完善、劳动生产率与科技转化率偏低、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有待于加强以及质量认证认可的规模效益无法充分彰显等[1]。
1.2 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20 世纪90 年代,在我国农业部门的牵头下,全国范围内开始广泛推广实施绿色食品认证制度。到了20 世纪90 年代后期,我国农产品质量的认证认可工作开始积极学习国外成熟的理念与管理框架,从而顺利建立起有机食品的质量认证制度。2001 年,出于全面优化我国农产品综合质量的客观需求,农业部门积极引进了无公害农产品这一质量概念,并率先从宏观层面做出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食品安全规划,致力于从生产到消费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全过程认证与管理。截至目前,我国的认证食品类型已经涵盖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保健食品以及有机食品等多元化的种类。其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的质量认证认可共同组成了现行的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制度的基本框架[2]。
2 我国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制度所面临的主要挑战
2.1 农产品认证认可市场规模有待扩大
不少农产品虽然通过了认证认可,得以在市场中流通,但认证认可的总量依然偏少,种类单一,导致规模化认证效益没有达到预期。此外,通过认证认可的农产品市场价格与其他的农产品价格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参与认证认可的生产主体也不重视标识的使用与品牌的打造。
2.2 生产者意愿与认证认可制度建设的博弈
由于我国现行的质量认证认可制度仍然以生产者自愿为主,因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生产者对认证认可工作的参与度与配合度仍然是一个严峻且长期的博弈过程。目前,我国已经陆续颁布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和《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等关于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的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我国农产品的生产环境标准、生产过程标准以及生产技术要求。但对于生产者而言,若按照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管理标准生产农产品,则会在无形中增加生产成本,进而打破生产与收益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严重打击了生产者自愿加入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工作的积极性。
2.3 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执业人员准入门槛低
我国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制度的发展层次较低,没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认证认可工作,且已在岗的执业人员在专业水平上也无法达到国际认证行业统一提出的从业标准。与此同时,我国现有的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业务机构本身的综合资质差别较大,农产品质量的认证认可制度总体上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从业人员没有接受足够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因此使得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制度建设缺乏必要的人才保障[3]。
3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在制度建设中的成因分析
3.1 农产品的产地污染严重
虽然我国的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势头较好,但由于农产品生产的污染隐患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所以导致质量认证认可工作举步维艰。具体来说,主要是肥料的低效使用和过度使用现象依然较为普遍,不但严重破坏了农产品生长的自然环境,还造成了土壤富营养化与水质污染等严重后果,此外农药的大量滥用带来了严重的农药残留,不利于农产品质量的提升。
3.2 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共享不畅
就目前而言,我国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制度在信息的公布与披露环节仅重视各类农产品的检测合格率,信息的共享程度过低,也没有基于这些基础信息进行对应的详细说明,所以生产者与经营者也无法通过这些信息确立统一的生产经营标准,既没有让检测信息发挥作用,又不利于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进步[4]。
3.3 缺乏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识
①许多地区的政府和监管部门没有在工作会议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做出系统科学的解释说明,导致许多执法不严的问题频频发生。②一部分生产者在市场竞争中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在明令禁止使用化学添加剂的制度条件下仍然抱有侥幸心理,违法使用化学物质的行为屡禁不止。③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对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的标准与流程的认知程度不够,对于有毒有害的农产品无法做出科学准确的判断。
4 我国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制度在未来的优化对策
4.1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监管机制
①实现各部门上下联动,确立集检测、预警、普查与监督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动态监督框架,做到合理分工、协同合作、理顺职能、强化执法,最终形成科学有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督流程。②继续将原有的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优势深入落实到农产品的种类与生产过程中去,尤其是各个省级政府部门更应当因地制宜,从制度建设层面进一步细化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工作的质量标准、操作流程与检测规范等原则性内容;同时要大力促进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控体系在基层的深入贯彻落实。③立足于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检测机构的工作流程,打造农产品质量应急体系,用于强化质量风险评估与考核认定工作。特别是要及时建立起反应迅速、信息通畅的农产品质量跨区域联防联动专项管理机制。
4.2 深入推进农产品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
要想实现规模化、规范化程度更高的农产品生产模式,应率先建立起示范性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同时精准地建立起无公害农产品与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以此增强农业科技与环保技术在实验层面的综合投入。同时应积极联动各地农业行业协会的综合职能,主动集合更多的分散生产农户,按照统一的农产品质量生产与管理规范开展生产组织工作[5]。
4.3 适时推广强制性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制度
原农业部于2007 年在市场信息质量工作重点中提出了强化强制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可工作的试点规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我国的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机制依然过分强调自愿性,缺乏必要的权威性与强制性,所以务必要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环节继续推广实施强制性农产品认证认可工作,这样无论是试点工作还是规模化推广,都需要对单一顺向的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工作做出根本性变革响应,使其逐渐转变为行政推动与逆向执法监管双管齐下的全新市场准入模式。
4.4 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人才培养
对于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专业从业人员的科学培养,应当积极引进胜任素质人才管理模型,并全面分析与评估待选人才的专业认知程度、技能操作水平以及职业道德素质。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工作。①继续贯彻落实对待选人才的认证标准、质检准则与专业评价等专业基础工作。②将专业知识背景与综合技能的全方位考察工作放在课程教学与实践训练的突出位置。③积极统筹认证认可工作对逻辑思维能力与计划能力的岗位需求,综合考量待选人才的沟通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临时应急能力。
5 结语
综上所述,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制度的发展进步,以及农产品质量的稳步提升,不仅是广大消费者的迫切需求,也是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农产品出口外汇、广泛形成绿色农业生产方式与消费方式的必由之路。因此,继续重视农产品认证认可制度建设,关注农产品质量问题,打造现代化农业大国强国形象,对于我国的发展而言仍然任重道远,需要开展更多更深入的理论与实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