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艺术品消费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2024-05-19杨方
摘要: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发展在文化传承和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能够促进文化艺术品的传承和保护,增强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本文研究了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现状,对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市场经济产业链不完善、文物保护法立法规制滞后、市场监管薄弱、文博专业人才紧缺、市场缺乏信用体系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加快完善产业链建设,加快法律法规的及时更新完善,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强化文博人才培养体系,加快构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针对性对策,以促进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发展现状;文博经济
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兴起和发展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重要的支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历史和文化的关注也越来越多。文物艺术品市场成为人们了解历史和文化的重要途径,也激励了人们对文物的保护和研究。同时,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兴盛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物流、保险、展览等,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总之,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的繁荣对于文化保护、经济增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应采取措施,加快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发展。
一、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现状
我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规模庞大,交易途径多样化;不仅如此,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发展近几年也受益于互联网的发展,使得文物艺术品市场交易更加便捷高效,为文物艺术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根据数据显示,全国各类文物机构藏有5089.1万件(套)的文物,其中博物馆文物占有绝大部分,数量达4319.09万件(套),占文物总量的84.9%,而私人持有的文物数量则为770.01万件(套),文物艺术品从业人员数量18.15万人。
文物艺术品市场的交易方式近几年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主要以拍卖、展览、交易会、私人洽购和线上交易。目前,拍卖仍然是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中最为常见的交易方式之一。此外,全国95.8%的文物艺术品拍卖都通过纯互联网方式举行。这表明文物艺术品市场的交易方式趋向于更加便捷和高效,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文物艺术品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渠道。
在文物艺术品市场交易规模上,2021年我国的文物艺术品市场规模又创新高,全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交易规模已达341.72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29.21%,继续呈现稳健增长的趋势。其中二级市场的拍卖行文物艺术品交易规模达到了164.65亿元,一级市场上艺术展览馆文物艺术品交易规模达到了128.53亿元,文物商店文物艺术品交易规模达到48.53亿元,各地古玩城文物艺术品交易规模达到了60.34亿元,近两年兴起的直播电商也在文物艺术品市场中扮演重要的角色,预计文物艺术品市场交易规模达到了55.80亿元。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艺术品市场的规模预计会持续扩大。文物艺术品市场交易额有望进一步增长,其中直播电商和在线拍卖交易量将会持续增加,预计到2025年,文物艺术品市场的交易额有望突破500亿元大关。
在法律规制管理方面,我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立法及法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完善。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一文件为古董市场的法律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2021年,文旅部、国家文物局等6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的意见》,该文件更是针对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具体问题,就加强对民间收藏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对文物合法流程交易机制进行了法律规范,明确了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监管主体部门责任。然而,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立法及法律监管仍然存在一些薄弱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从2002年全面修订后至今20余年,亟待完善。此外,由于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发展速度较快,法律法规的更新和完善需要与时俱进,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
二、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产业链不完善
虽然目前中国的艺术品市场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这与中国文化大国的地位还不相匹配,也与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不相适应。文物艺术品产业链条不完善问题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文物艺术品产业链不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文物保护、鉴定评估、交易流通等环节。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良性运行,也给消费者和市场参与者带来了诸多风险和损失。
由于缺乏文物艺术品保护工作所需要的专业人才和设施,导致许多地方的文物保护力量比较薄弱,缺乏统一的管理和保护标准,一些珍贵的古董文物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容易受到破坏和流失[1]。其次,文物艺术品的鉴定评估环境仍需加强管理。文物艺术品的真伪鉴定需要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但是目前市场上的鉴定评估机构水平参差不齐,甚至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鉴定评估证书等手段进行欺诈活动,造成造假现象泛滥。艺术品鉴定缺乏公信力、艺术品价格难以确定统一标准等成为市场发展的瓶颈,给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造成了损害。同时,在文物艺术品的交易流通环节,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规则不够规范并缺少市场信用体系,文物艺术品交易的供给和需求方不能实现交易的收益最大化[2],也制约了文物艺术品市场整体产业链的发展和健康运行。
(二)文物保护法立法规制滞后
文物艺术品市场作为一个特殊的经济领域,其发展受到了诸多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改革开放以来,针对艺术品市场已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如《拍卖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这对保障艺术品市场的交易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尽管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立法及法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加强和完善,但其滞后的一面也不容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作为我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主要法律依据,自1982年颁布以来,其中的部分法律条款已经不适应文物艺术品市场发展现状[3]。首先,文物保护法在定义文物范围、文物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存在滞后和不足。例如根据该法第二条规定,文物是指有歷史、艺术、科学、技术价值的器物、图书、档案、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物品。这样宽泛的定义范围使得现代文物艺术品市场中的一些新兴物品、艺术品等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和管理[4]。另外,该法对于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方式也相对滞后,无法充分适应现代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发展需求,导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困难。其次,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导致了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不同的省域和行业可能有不同的管理办法。这也是《文物保护法》滞后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法律法规的分散和不统一,并且这些法律文件之间没有明确的衔接和协调机制,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文物艺术品市场在不同地区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管理限制和不确定性,使得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经济发展受到了限制和困扰[5]。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的各类交易和活动往往需要面对不同的管理要求和标准,增加了市场主体的成本和风险。
总之,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立法及法律管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加强和完善,但受《文物保护法》等法律的滞后影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发展,也影响了整个文物艺术品产业的健康和稳定。
(三)文物艺术品市场监管薄弱
文物艺术品市场虽有其特殊性,但其依法监管的薄弱性不容忽视。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发展离不开市场机制与行政规范,然而目前市场的管理规范并不够严谨和具体,导致监管部门在实际执法和监管中会面临一定的难度,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违法活动,导致市场中出现了“坑、蒙、骗、假、次”等乱象。艺术品造假现象层出不穷,甚至发展到集团造假的地步。例如不少地方都出现了仿制名家字画、仿制工艺大师作品、伪造历史文物等现象,甚至有些知名艺术家也在创作过程中由他人代替其完成大部分的创作工作,更有不少拍卖行知假、拍假。同时,很多艺术品交易脱离税务部门的监管,艺术品交易成为偷税漏税的重灾区。这都对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造成了冲击,给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造成了损害。这些现象表明了依法监管的薄弱。
(四)文博专业人才紧缺
数据显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博物馆事业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全国已备案博物馆达6000余家,且仍以每年200家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平均不到两天就有一座新的博物馆向社会开放,据统计,每年高校实际为整个文博行业累计输送的毕业生仅为3000人左右,而我国文博机构及市场主体的总数早已数以万计。这样的人才输送比例显然不能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当下乃至未来文物保护要求提升及市场化人才缺口巨大,人才培养成为制约文博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性问题。
(五)市场缺乏信用体系
信用体系建设是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文物艺术品市场目前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也是导致市场乱象丛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已出台了多部法律,但任何法律总有其局限性,其相关条文缺乏可操作性之处甚多,这给了市场主体投机的可能。而且艺术品市场比一般商品市场更具有冲动性、跟风性、混乱性的特点,也就更容易失去控制。在道德自律作用有限,立法、执法不能对相关主体有严格制约的情况下,需要市场上各相关主体参与构建信用经营体系,这对保障艺术品市场的交易起到了重要作用。学界已公认,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滞后的关键是艺术品市场信用体系的欠缺[6]。
三、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议
(一)加快市场经济产业链建设
文物保护、鉴定评估和交易流通等环节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针对文物保护环节不完善的问题,需要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强化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文物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文物保护标准和管理体系,确保珍贵的文物艺术品得到有效的保护管理,避免受到损坏。
加强对鉴定评估机构的监管,确保鉴定评估的专业水平和诚信度,减少欺诈活动对市场的影响。建立鉴定评估机构及鉴定评估职业技能认证制度。
在文物艺术品市场的交易流通环节,监管机构和行业商协会合作,共同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规范交易规则以及加强艺术品的交易流通体系建设,可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对市场的影响,打击虚假宣传和欺诈交易行为,有助于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
(二)推动文物保护法加快修订完善
针对《文物保护法》在定义文物范围、文物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滞后和不足,通过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确保其与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发展相适应。对于文物的定义范围,可以根据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现实情况,适当扩大文物艺术品的范围,将一些新兴物品、非遗载体、多样信息载体、数字艺术品等纳入法律保护范畴。也可以优化对于现代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监管和管理方式,更新保护和管理办法,强化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打击违法行为,加强惩戒力度。同时,也應该兼顾经济市场的发展空间,释放市场活力。出台统一的文物艺术品市场管理法规,加强各地区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明确文物艺术品市场在各个环节的合规要求,规范市场行为,减少不确定性,为文物艺术品市场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法律依据。加强对文物艺术品市场从业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合规意识以及风险防范意识,从而避免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三)加强市场监管能力
加大对市场的巡查和监督力度,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对市场内部活动进行监控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线索反馈和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形成对市场的有效威慑,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建立文物艺术品备案数据库,健全产品追溯和溯源体系,确保文物艺术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加强与行业商协会及专业机构的合作,共同制定和完善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管理规范和行业标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提升市场整体的管理水平和规范程度。
(四)强化文博人才培养体系
推进更多高校建立涵盖文物保护、理论、鉴定、营销等一体性学科,并开放文博专业非全日制研究生。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由文博机构联合高校共同培养专业硕士博士。加大鼓励和扶持文博技能人才社会培训机构,增设细分职业技能,鼓励更多的人才投身于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管理、鉴定、保护和营销等领域。鼓励科研机构和市场主体人才流动,提升专业化水平,增强培养的针对性。通过加强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文物艺术品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
(五)加快构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确保市场的健康运行,相关部门和行业商协会合作加快艺术品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从而使失信者同时受到法律和信用体系的双重制约。建立市场信用信息披露机制,涵盖市场相关主体的身份确认及履约能力评价等。建立文物艺术品的信息公开平台,向公众公布市场动态、信用激励及惩戒等信息,建立市场信用产品供求机制,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等。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发展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需要多方协同发力。文物艺术品的价值除了其经济价值,也包括其本身独特的文化价值特征。中国文物艺术品所承载的文明是其他文明所无法比拟的。当下文物艺术品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并没有留给人们关于如何消费文物艺术品的思考空间。只有解决存在的问题,构建健康平衡的文物艺术品市场,才能建立良好的消费心态,发展文物艺术品市场经济才能逐步从“投资观”走向“消费观”,进而打造了一个更加完善的文物艺术品经济市场,助力文物艺术品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简介
杨方,男,湖南邵东人,全联民间文物艺术品商会副会长/东方金典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硕士,研究方向为艺术品经济金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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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包国强.“信用+”:我国艺术品市场信用建设路径研究[J].社会科学动态,2019(11):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