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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能力提升路径探析

2024-05-13韩丹张清春杜伟军

中国标准化 2024年4期
关键词:标准化

韩丹 张清春 杜伟军

摘 要:2018年1月1日新《标准化法》实施,社会团体正式成为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标准化机构。现阶段,我国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工作虽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诸多不足。本文针对我国社会团体在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提升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能力的建议。

关键词:标准化,社会团体,团体标准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04.002

1 社会团体开展标准化工作的历程

社会团体一般是由行业内龙头企业或代表性企业、科研院所、专家等联合发动成立,以此来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进步与发展。社会团体参与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并维护本社会团体的章程、议事规则,制定本社会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的战略规划、相关标准化活动规则文件;二是组织成员按照本社会团体的相关制度文件制定团体标准,组织宣贯、培训和推广团体标准等[1]。201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确立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标准化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经营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随着《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陆续出台,对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组织管理、应用与评价、合规管理等进行了系统规范,促进了团体标准良好有序发展。在政策引导下,社会团体及团体标准的规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截至2023年底,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成员团体达到8152家,涉及20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共发布65,734项团体标准,团体标准已经成为中国标准化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标准化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会团体已经成为推动我国标准化建设的参与主体之一,但其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仍受到组织规模、制度建设、组织管理、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2.1 团体标准化工作规划不足、制度不健全

社会团体在开展团体標准化工作的初期部分呈现出粗放式发展态势,缺乏战略层面的统筹规划,在发展当中暴露出的主要短板包括顶层设计不够,包括制度建设滞后、管理办法缺失、过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2 团体标准全流程管理不规范

部分社会团体缺乏相关标准化工作管理经验,标准制修订流程管理不规范,立项把关不严,在标准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等重要节点管理不严格,导致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质量不高。

2.3 团体标准的宣贯实施较弱、质效不高

社会团体对新标准的宣贯常采用宣传培训、讲座、信息公开等方式进行,但因不具备强制力,在企业无法判断新标准所能带来的预期经济效益的情况下,采用团体标准的积极性不高,标准的宣贯实施效果较差,很难产生效益。

2.4 国际标准化水平不高

社会团体普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少,缺乏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经验,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在国际上影响力不足,转化为国际标准或者国外先进标准的团体标准数量少。

3 提升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能力的建议

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是社会团体完善职能作用、创新服务工作、提升影响力的重要方式。为促进社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 加强团体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

建议社会团体依据《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现状和需求,建立健全团体标准化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团体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管理文件,确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和职责,标准的制定、批准发布、实施应用效果评价、复审制度等。制定《团体标准化工作规划》,明确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标准制定重点领域及保障措施等,从制度上确保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2]。

3.2 规范团体标准化活动和过程管理

社会团体要落实团体标准管理主体责任。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团体标准应在本团体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社会团体要建立健全社会团体标准化制度体系,明确团体标准制定、实施和修订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团体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等过程管理[3]。同时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体系衔接配套的团体标准管理体系,依次作为团体标准立项的依据之一,确保团体标准科学合理立项。

3.3 加强团体标准实施应用和推广宣传

社会团体可探索采用自律公约、自律规范、集体商标等方式推动团体标准内部实施和外部采用。全方位、多渠道、多维度宣传团体标准化成果,提升所在行业对团体标准的认知度。加强团体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积极扩大团体标准在产业中的应用,激发团体标准市场活力。同时,建立团体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实施效果评价机制,定期开展团体标准复审,即使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对不符合行业发展和市场需要的团体标准及时废止。对于实施效果良好且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团体标准,积极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积极推动相关政府机构在产业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引用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具备竞争优势的团体标准。

3.4 加强标准化领域的合作创新

社会团体应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等技术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标准化工作。这些技术机构具有先进的试验设备、丰富的检测资源以及熟悉产品和整个行业的最新发展动向等优势,能够在标准制修订中发挥积极作用,可以保证标准中技术指标的先进性、标准的可操作性强,能为标准的制修订把好质量关,还可以为采标企业实施标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社会团体在团体标准化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检验、消费者等各利益相关方作为标准的参与者联动起来,保障标准制定的公平性、透明性、可操作性和覆盖率,同时,通过共建标准体系,提升标准供给水平,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与标准链的协同融合,促进技术、产品、标准的同步,引领产业共同发展[4]。

3.5 加强国际标准化能力建设

社会团体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国外标准化组织之间的合作交流,积极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支持和争取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工作组召集人、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国际标准化机构的领导职务,为我国实现国际标准的突破创造条件。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可积极承担国际标准组织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推荐有能力的专家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注册专家。

加强团体标准化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基于本团体已发布标准提出国际标准提案,推进团体标准向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转化和输出。同时,搭建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完善交流协作机制,组织各相关利益方积极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拓宽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渠道,丰富团体标准国际化的载体和路径。

3.6 加强团体标准化人员队伍建设

社会团体应加强团体标准化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构建团体标准化人才系统化培养机制,在统筹推进不同层次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标准化专业人才,特别是要加大精专业、熟标准、懂规则、善协调、通外语的复合型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为有效开展团体标准工作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

参考文献

[1]张燕琴.关于社会团体标准发展的现状与对策分析[C]//第十五屆中国标准化论坛论文集.2018.

[2]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培育发展民航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Z].2020.

[3]韩笑.社会团体标准制定的程序理性研究[J].大众标准化,2021(6):1-3.

[4]程宁.基于社会团体能力和独立性视角团体标准质量提升研究[J].标准科学,2020(3):59-62.

作者简介

韩丹,硕士,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标准化研究与实践工作。

(责任编辑:张瑞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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